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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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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邹平双语学校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教材整合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

    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人的智慧;你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你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

    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苛烈十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饿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1)、第③段中“我”对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的原因是什么?
(2)、第④段说“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此处为什么要写孩子的眼睛?
(3)、第⑦段中母亲明知打孩子是不对的,可为什么仍采用了殴打这种方式?(摘引原文语句回答)
(4)、说说“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一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5)、本文的中心主旨是(用三个字回答)
举一反三
一朵栀子花

    从没留意过那个女孩子,是因为①她太过平常了,甚至有些丑-皮肤黝黑,脸庞宽大,一小眼睛老像睁丕开似的。成绩也平平,字写得东扭西歪,像被狂风吹过的小草。老师们都极少关注到她,她自己也寡言少语。

    有一次,班里搞集体活动,老师数来数去,还差一个人。问同学们缺谁了,大家你瞪我我瞪你,就是想不起来缺了她。那时,她正一个人伏在课桌上睡觉。

    她的位置,也被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近角落。她守着那个位置,仿佛守住一小片天,孤独而萧索。

    某一日课堂上,我让学生们自习,而我则在课桌间不断来回走动,以解答学生们的疑问。当我走到最后一排时,突然闻到一阵花香,浓稠的,甜蜜的。窗外风正轻拂,是初夏的一段和煦时光。②教室门前,玉兰花都开了,一朵一朵硕大的花,栖在枝头,白鸽似的。我以为是玉兰花香,再低头闻闻,不对啊,分明是在我身边,一阵一阵的,固执地绕鼻不息。

    我的眼睛搜寻了开去,发现一朵凝脂样的小白花,白蝶似的,正栖落在她的发际里。是栀子花呀,我最喜欢的一种花。忍不住向她低头去,笑道,好香的花!她当时正在纸上信笔涂鸦,一道试题,被她肢解得七零八落。闻听我的话,显然一愣,抬了头怔怔地看我,看到我眼中的一汪笑意,她的脸色迅速潮红,不好意思地抿嘴一乐。那一刻,她笑得美极了。

    余下的时间里,我发现她坐得端端正正,认真地做着试题。中间居然还主动举手问我一个她不懂的问题,我稍一点拨,她便懂了。我在心里叹,原来,她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啊。

    隔天,我发现我的教科书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朵栀子花。花尚含苞,但香气却裹也裹不住地漫溢出来。我猜是她送的,走进教室,往她座位看去,便承接住了她含笑的眼。我对她笑着一颔首,表示感谢。她脸一红,再笑,竞有着羞涩的妩媚。其他学生不知情,也跟着笑。而我不说,只对她眨眨眼,就像守着一段秘密,她知道,我知道。在这样的秘密守候下,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变得活泼多了,爱唱爱跳,同学们也开始喜欢她。她的成绩也大幅度提高,让所有教她的老师,再不能忽视。老师们都惊讶地说,呀,看不出这孩子,挺有潜力的呢。

    几年后,她出人意料地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在一次寄我的明信片上,她写了这样一段话:老师,我有个愿望,想种一棵栀子树,让它开许多许多可爱的栀子花。然后,一朵一朵,送给喜欢它的人。那么这个世界,便会变得无比芳香。

    是啊,有时,对于一个人来说,无须整座花园,只要一朵栀子花。一朵,便足以美丽一生。

                                                                                                                              (作者:丁立梅选自《中华活页文选》05年第10期)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芦苇花儿开
      芦花,是芦苇在秋天里开出的花絮,它似花非花,似雾非雾,一簇簇,一丛丛。秋风阵阵,花絮沸沸扬扬如飞雪,悄悄向天边的彩云飞去。
      深秋时节,我总喜欢来到太湖边。水中,芦叶枯了,芦杆弯了,惟有芦花兴兴旺旺地开着,散发出沁人的芬芳,悄无声息地点缀着这萧瑟的季节。飘飘忽忽的芦花,在秋阳下映出亮丽的光泽,一片片洁白似雪的芦花,轻轻的飘进秋天湛蓝的温柔的眼眸里。恍惚之中,眼前这片片芦花,像是从秋天腹地里飞出的一群群吉祥鸟,正展翅飞向深远的蓝天……
      洁白的芦花,你的风采,你的浪漫,你飘逸摇荡的身姿,是我儿时最深刻、最美妙的记忆,是我至今都难以忘怀的念想。
      芦苇花开时节,是我童年最兴奋的季节。每当放学回家,踩着弯弯曲曲的泥土路,跨过摇摇晃晃的小木桥,迎着红红暖暖的夕阳,我和小伙伴们便会流连在开满芦花的湖边,看飘向云端的芦花。秋阳下摇曳的芦花,和秋水长天一色,清朗而宁静。和小伙伴们穿行在芦苇丛中,不是钻进芦苇丛里捉迷藏,就是踮起脚把芦花拔下,高举着一路奔跑,高兴得又跳又叫,一串串欢快的笑声撞得洁白的芦苇花随风摇曳。玩累了,我们还会抽出苇芯做苇笛,做成的苇笛吹起来声音很脆,也很好听。
      记忆中,芦苇花开时,祖母便采来大把大把的芦花,为我们编织芦花鞋。那纵横交错的经纬里,织进了祖母多深沉的爱啊!下雪的日子,我们脱下棉鞋,换上芦花鞋,敲房檐下的冰棱,“当当”地响;我们滚雪球,打雪仗,在沟渠的堤上踩雪。有了芦花鞋,再也不用害怕因棉鞋弄湿弄脏而被父母打骂,雪地里荡漾着我们欢畅的笑声,还不时回过头看看那芦花鞋踩出的深深浅浅的脚印。芦花,开在我童年美好的记忆里,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那时候,村人什么都缺,于是湖边的芦苇杆儿成了村民绝好的燃料。在冰天雪地的腊冬,农家灶膛里的芦柴,芦花最先燃烧,烧得最旺,并发出歌唱般的声音来。它洗去一身的铅华,在自己生命的尽头,以最绚丽的姿态绽放。在这歌唱声里,人们获得了温暖,热气腾腾的菜汤,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米饭,以及对生活的感恩!芦花啊,它永远是那么从容坦然,淡然地面对每一个生死轮回。
      岁月的更迭,风雨的历练,我不再沉溺于风花雪月的风雅,但在芦花飘飞的时节,我依然是思绪满怀:似花似雾烟霭中,秋风起时漫碧空。随秋风起舞的芦苇花,像梦一般充满了迷人的萧瑟意境!它是这个深秋季节里最美丽的花了。芦花,它疏离百花,它不争芳妒妍,不畏风霜,构成了深秋独特的风景。芦花开尽,一切的绿意也从田埂、池塘隐没,一切的残红也在庭院、园林消尽。
     人生当如芦花!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生命的暗示
                                                                                                 欧阳斌
      ①清凉的秋雨送走了一个燥热的苦夏,燥热的心总算静默下来了。在这秋虫唧唧的黑色的秋夜里,我骤然从昏睡中①惊醒。远方的钟楼上,响起了悠长的钟声。又一列火车隆隆驰过──
      ②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是生命的暗示吗?
      ③我在想,秋虫因何要昼夜而鸣?是因为它强烈的生命意识吗?是因为它深谙生命的短暂,而必然高密度地显示自己的存在吗?是因为它生命的全部价值,都隐含在这微弱却令人感泣的生命绝响里么?那么人呢?仅仅是因为生命比秋虫千百倍的绵长,就可以以生理需求为由,将千百个最美丽最令人激动的黎明慷慨地遗弃么?
      ④这是一个荒诞的联想。
      ⑤唯有钟声,以其绝对接近精确的殊荣,当之无愧地充当了生命的量尺。在它那周而复始的切切呼唤里,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提醒,然而昏睡了②的那些人是不知道的,在混混沌沌之间,生命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丧失了。
      ⑥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丧失。
      ⑦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当它是最充分地展示黑暗、龌龊、卑鄙、虚伪一面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当它展示出光明、纯洁、崇高、真诚一面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在这样两极之间交错延伸的。在它延伸的每一个区段里,似乎总是喜剧与悲剧同生,苦难与幸福共存。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渺小的存在,当物欲、情欲、贪欲在蝼蚁般的人群中横行恣虐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伟大的结晶,当它在强暴、苦难、灾害中显示出牺牲的悲壮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渺小和伟大的“混血儿”,由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产生绝对的崇拜和蔑视,再伟大的巨人也有他渺小的瞬间,再渺小的凡人也有他伟大的片刻。
      ⑧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有一种珍惜生命的本能,似乎没有一个人来到世上就梦寐求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在心中会无限地增殖,毕竟,生命只属于这一个人,而且仅仅只有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即使一切都失去了,只要有一息尚存,你就没有丝毫理由绝望。因为失去的一切,又可能在新的层次上复得。当然在极少数的时候,我们也渴望着悲壮的牺牲,那是因为苟且偷生已严重亵渎了神圣的生命。那时,死亡反而变得令人仰止,生命反而因死亡而延续,因毁灭而永生。
      ⑨钟声是生命长度的量尺,却不是生命价值的量尺。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天平上才能清晰地显示出它本来的刻度。一代又一代的人来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何在?有的人有一个轰轰烈烈的生,却留下一个默默无闻的死;有的人有一个默默无闻的生,却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有的人显赫一时,却只能成为匆匆的历史过客;有的人潦倒终生,却成为历史灿烂星空的泰斗。这一切绝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生命价值的客观性和历史性,使不绝于耳的喧嚣显得极其微不足道。
      ⑩一时一事的得失,似乎永远困扰着我们,永远是生命的烦恼之泉。倘若能真正将其置之度外,烦恼就真正超脱了。其实,真正值得烦恼的命题在于:生命的价值究竟应以何种形式作何种转化。对于这个千古之谜,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却没有任何一本哪怕是世界上最权威的教科书能提出最完美的答案。人其实是最难认识自己的,也就难找自己生命的转化方式,这正是一些人拥有一个失败的人生之根源。更悲惨的结局则在于,自以为找到了答案而其实完全是南辕北辙。所谓天才,无非就是能最早最充分地认识自己的价值,从而以最直接的方式完成了生命由瞬间到永恒的有效转化。
      ⑪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生命,然而相当多的人直到濒临死亡也没有弄清生命是怎么一回事,这正是人类的悲剧所在。
      ⑫生命,这神秘而美丽,不可捉摸而异常珍贵的存在,你究竟隐逸着多少暗示?而哲人的终生存在,就是捕捉这样一些暗示么?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①明媚的三月三如期来临,然而,三月三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野外风筝飘飞的轻盈和艳丽,而是奶奶用刀砍树的声音。

       ②“三月三,砍枣儿干……”每到这个时候,奶奶都会这么低唱着,在清凉的阳光中,手拿一把银亮的刀,节奏分明地向院子里的枣树砍去。那棵粗壮的枣树就静静地站在那里,用饱含沧桑的容颜,默默地迎接着刀的洗礼。

       ③“奶奶,您为什么要砍树?树不疼吗?”我问。在我的心里,这丑陋的树皮就像穷人的棉袄一样,虽然不好看,却是它们执御冰雪严寒的珍贵铠甲。尽管冬天已经过去,可现在还有料峭的春寒啊。奶奶这么砍下去,不是会深深地伤害它们吗?难道奶奶不知道“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吗?我甚至偷偷地想,是不是这枣树和奶奶结下了什么仇呢?

       ④“小孩子不许多嘴!”奶奶严厉地呵斥着我,把我赶到一边,继续自顾自地砍下去,一刀又一刀……

       ⑤那时候,每到秋季,当我吃着甘甜香脆的枣时,我都会想起奶奶手里凛凛的刀光,心里就会暗暗为这大难不死的枣树__________。惊悸和疑惑当然也有,但是却再也不肯多问一句。

       ⑥多年之后,我长大了。当这件事情几乎已经被我淡忘的时候,在一个远近闻名的梨乡,我又重温了童年的一幕。

       ⑦也是初春,也是三月三,漫山遍野的梨树刚刚透出一丝清新的绿意。也是雪亮的刀,不过却不是一把,而是成百上千把。这些刀在梨树干上跳跃飞舞,像一个个微缩的芭蕾女郎。梨农们砍得也是那样细致,那样用心,其认真的程度绝不亚于我的奶奶。他们_______地砍着,仿佛在精雕细刻着一幅幅令人沉醉的作品。梨树的皮屑一层层地洒落下来,仿佛是它们伤痛的记忆,又仿佛是它们陈旧的冬衣。

       ⑧“老伯,这树为什么要这样砍呢?”我问一个正在挥刀的老人。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他们和奶奶如此一致的行为背后,一定有一个共同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我童年里没有知晓的那个谜底

       ⑨“你们读书人应该知道,树干是用来输送养料的。这些树睡了一冬,如果不砍砍,就长得太快了。”老人笑道。

       ⑩“那有什么不好呢?”

       ⑪“那有什么好呢?”老人反问道,“长得快的都是没用的枝条,根储存的养料可是有限的。如果在前期生长的时候把养料都用完了,到了后期还拿什么去结果呢?就是结了果,也只能让你吃一嘴渣子。”

       ⑫我怔在了那里,没有说话。

       ⑬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树是这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个人如果年轻时过于顺利,就会在不知不觉间疯长出许多骄狂傲慢的枝条。这些枝条,往往是徒有其表,却无其质,白白浪费了生活赐予的珍贵养料。等到结果的时候,他们却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奉献给收获的季节。而另外一类人,在生命的初期,就被一把把看似残酷的刀,斩断了圆润而酣畅的歌喉,却因此把养料酝酿了又酝酿,等到果实成熟的时候,他们的气息就芬芳成了一壶绝世的好酒。

       ⑭从这个意义上讲,刀之伤又何尝不是刀之爱呢?而且,伤短爱长。

       ⑮当然,人和树毕竟还有不同:树可以等待人的刀,人却不可以等待生活的刀。我们所能做的,也许就是在有刀的时候,去承受,去积蓄;在没有刀的时候,去寻找,去打造。让我们铭记刀爱,用生活的砥砺,去迎接累累的硕果和甜美的微笑。

活动二:阅读《奥斯加要知道》,完成相关学习任务。

奥斯加要知道
〔美国〕迈克·奎恩

方加斯·芬克巴顿先生舒舒服服地在一张他喜欢的椅子上坐下来,戴上眼镜,打开了当天的晚报。

“爸爸,”小奥斯加说,“机会是什么意思?”

“玩你的小电车去,不要来打扰我。”方加斯说。

“回答孩子啊,”芬克巴顿太太说,“他是你的儿子,是你的继承人,你不能这样对他说话呀。”

“你干吗给他穿成这副样儿?”方加斯先生说,“我一看见他就心烦。”

奥斯加穿着一套小福特莱劳公爵装,一对斜视眼,戴上副大眼镜。

“可是,他穿上这套衣服,看起来就和别人家的小孩大不相同了。”芬克巴顿太太说,“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才对呢。”

       “爸爸,”奥斯加又说,“机会是什么呀?”

       “机会就是赚钱的机运,好了,玩球去吧。”方加斯先生说。

       “爸爸,你是怎样赚钱的?”奥斯加又问。

       “回答他啊,”芬克巴顿太太说,“孩子想知道呢。”

       “我靠做生意来赚钱。”方加斯先生一面说一面还想继续看报。

       “爸爸,是不是谁都可以做生意?”

       “当然谁都可以。”

       “如果人人都做生意,他们都会当老板吗?”

       “是的,儿子,如果他们都做生意,他们就都是老板。”

       “那么谁去做工呢,爸爸?”

       “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艾米里娅,叫孩子去玩他的象吧,我想看一下杜威的演说。”

       “回答他呀,”芬克巴顿太太说,“他想知道呢。”

       “那么谁去做工呢,爸爸?”奥斯加又问。

       “总不能人人都做生意,”方加斯说,“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你说了可以的。”奥斯加一个劲儿地坚持。

       “我没有说过这种话。”方加斯说。

       “你说过的,”芬克巴顿太太说,“答复孩子呀。”

       “好了,好了,那么他们不能。”

       “为什么不能呢,爸爸?”

       “因为他们没有钱。”

       “如果他们有钱,他们能不能呢?”

       “当然能啦。”

       “那么,如果他们都有钱,他们全都做生意,是不是他们都能当老板呢?”

       “是的,他们都能当老板。”

       “艾米里娅,如果你再不把这孩子叫去骑小脚踏车,我就要淹死他啦!”

       “回答他吧,方加斯,他在渴求知识呢。”

       “谁做工呢,爸爸?”奥斯加问。

       “他们不能够全都做老板。”方加斯生气地说。

       “就是他们有钱也不行吗?”奥斯加问。

       “就是有钱也不行。”方加斯说,“总得有人做工,而且能够做的生意也是有限的。”

       “有多少人能做板呢,爸爸?”

“唔,也许一千或五百人中间有这么一两个吧。要知道,孩子,如果你没有工人,你就不能当老板,所以每个老板都有十个到一百个或者一千个工人。”

       “你有多少工人,爸爸?”

       “嗯,我们的是一个大公司,奥斯加,我们有一万个工人。”

       “那么大多数人都没有机会了,是吧,爸爸?”

       “你在说些什么呀!在美国人人都有均等的机会。”

       “但是,爸爸,如果只有少数人能当老板,其余的人怎么办呢?”

       “如果他们有创业的才能,他们也可以当老板的。”

       “但是你说过,只有少数人可以,大多数人都得做工人。”

       “好了,好了,不谈了,孩子,去看好玩的书吧。”

       “那么大多数的人是工人,而且老是做工人,这样就是他们想做老板也不行,是吗,爸爸?”

       “但是他们然能够……不,我想他们不能。你这些想法是从哪儿来的,孩子?”

“那么,如果大多数人都是工人,而且老是做工人的话,那他们永远都不可能赚钱了,是不是? ”

       “嗯,如果他们挣到足够的工钱……如果……艾米里娅,是孩子睡觉的时候了吧?”

“如果大多数人是工人,而且老是做工人的话,那他们赚钱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挣到高一点的工钱,对不对呀,爸爸?”奥斯加问。

“艾米里娅,”方加斯说,“我不愿相信——,就是说,我不想说——他是个孩子。他简直是个梦魇,如果他是我的儿子,好……”

       “回答他的问题呀,”芬克巴顿太太说,“孩子要知道,他在渴求知识呢。”

(有删改)

[注]:①迈克·奎恩,美国作家。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经常在进步报刊上发表讽刺小品、政论、诗和广播稿。著有《危险的思想》《大罢工》等短篇集。

阅读下面的文章, 完成问题。

向右看齐

徐贵祥

向右看齐就是向我看齐。在我们炮团九连八班,这是硬道理。

我的班长是陈仁进,他身高只有一米六,我比他高出二十厘米还多。如果是站在全连队列里向右看齐,作为班长之后的排头兵,我的脑袋不仅需要向右转四十五度,还得向下倾斜四十五度。这样一来,形象就有点不雅观,好像我在蔑视班长似的。如果不是在队列里,我和班长面对面说话,那情景又有点像首长接见小八路,班长得仰起脑袋看我,祥子很滑稽。

但这个小个子班长很严厉。我们是炮兵,搞专业训练,我传错一道口令,他就会大喊大叫地训斥,甚至跳起脚板骂人。如果我的考核成绩在全连新兵中不进入前三名,他不仅批评我本人,还会在班务会上喋喋不休,让全班都跟着我“连坐”。我觉得他过分了,就把脑袋仰起来,听之任之。他对我这个动作很恼火,说我傲慢。他似乎很介意我的下巴颏,搞队列训练的时候,只要我的下巴颏稍微仰一点,他就会大声训斥,喝令我,“下颚微收,两眼平视!”甚至动手向内扳我的下巴颏。当然,他也不全是一味地训我,他对我说,你虽然有悟性,但是很骄傲。我分辩说我没有骄傲,要不班长你举个我骄傲的例子。他说,看看,这就是骄傲,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就是骄傲。为什么老是昂首挺胸呢,为什么收不住下巴颏呢,你这个样子就是目空一切,不是骄傲也是骄傲。

虽然有些委屈,但班长的良苦用心我还是能够体会到的。而且,我还得感谢他让我当了排头兵。我很看重排头兵这个角色,每当班长下口令向右看齐的时候,全班的目光齐刷刷地凝聚在我的鼻尖上,就有几分得意和自豪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胸膛也就不由自主地挺直了。两腿并拢,双目平视,于是乎仪表堂堂——不谦虚地说,我当新兵的时候军姿还是比较标准的,这不仅得益于班长的严格要求,更得益于他在不知不觉之间激活了我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责任感。

当兵后的第十一个月,我调出八班当了一班的班长。一班是连队的基准班,清一色的大个子,齐刷刷的棒小伙。在全连队列里,横队站前排,纵队走内侧,横竖都是显眼的位置。春节过后,我第一次作为班长组织训练,准备在全团会操的时候露一手。但说实在的,队列动作就那几套,无非就是令行禁止整齐划一,似乎不太好出彩。我找老班长陈仁进请教,老班长说,队列动作就像人的脸,动作做好了就是漂亮,但是,光漂亮不行,还得有神。怎么有神呢? 要在“”字上做文章。

老班长的话对我很有启发,于是我就开始琢磨这个“气”字,要求班里同志喊口令必须喊出肺腑膛音。立正的时候双脚抓地,行进的时候两肋生风,分解动作铿锵有力,齐步跑步头顶热气,拔起正步排山倒海……说多了,练多了,队列面貌果然不一样。站如松,行如风,坐如钟,那种感觉绝不仅仅是军人姿态和仪表问题,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精神打造,是对军人品德和能力的基础构筑。站在这样的队列里,你会感到从头顶,从身边,从脚下,有一股强热的气流灌注于你的骨骼和血液当中,于是就把你的雄心和意志激励到了极致。

不久,团里召开春训动员大会,我们班作为队列示范班参加会操。那天我的感觉非常好,指挥全班

立正,稍息,左转,右转,正步,跑步,一套流水作业下来,干净利索,虎虎生威。我感觉,这次拿第一是没问题了,难免有些得意,这一得意就出了问题。跑步到观摩台前敬礼报告的时候,那几大步我跨得有些气盛,立定的时候没有定住,导致重心不稳,打了个趔趄。为了掩饰摇晃,我赶紧举手敬礼,没想到食指戳到帽檐上,居然把棉帽戳到地上,骨骨碌碌地滚到了团长的脚下。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脑子里一片空白,冲到嘴边的报告词也忘了,手足无措地傻站在那里……结果可想而知,把洋相出大了。

会操回来,中午和晚上两顿饭我都没吃。老班长陈仁进硬把我拉出去谈了一次心,骂我说,男子汉没出息,这么点小挫折就承受不起啦? 我说,窝囊啊,本来不该这样的……老班长说,被失败打倒了你就是草包,扛住了你就是好汉。你文化底子不薄,好戏还在后头。但是要记住,不要翘下巴,一翘下巴就丢分。为什么把帽子戳掉了,就是因为队列汇报太顺利,心里太得意,我看你往主席台跑步的时候,嗬,一脸的神气,步子都有些收不住了。

我说老班长的话我记住了,往后我会经常提醒自己下颚微收。

这年秋天,老班长退伍了,因为军队干部制度改革,他已经失去了提干的机会,而我则在此后不久考进了军校。

多少年过去了,故事已成为往事,老班长的话却像陈年老酒,历久尤香。他当年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下巴颏,或许只是出于队列规范的要求,但这其中却隐含着深刻的人生哲学。我感激命运之神在我初涉军旅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好班长。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假如我们还能聚在一起,在队列里,在向右看齐的时候,也许我再也用不着把脑袋向下倾斜四十五度了。虽然他个头比我矮,但是作为一个老兵,在我的感觉里,他比我高。

(选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向右看齐》,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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