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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读物是否需要分级
【新闻事件】
2018年9月初,武汉的童先生在今年刚上小学的孩子的读物中发现了一本《恐怖童谣》,书里面有很多杀人、抛尸的细节,自己看了都疹得慌,然而孩子对此却表现得很是茫然,这让童先生很为孩子担忧,也对读物推荐机构颇有微词。
随即,在北京某图书大厦,搜狐网记者查询到了童先生提及的图书信息。信息显示,这是一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有书号,放置货架位置为“文学部”,不过,库存为“0”。
“这其实是一本悬疑推理类图书,就是一部文学作品,不是少儿书。”读者周女士表示,每本图书在封底上都有上架建议,其实就是简单图书分类,家长很容易甄别是不是童书,“但由于阅历所限,孩子自己买书的话,可能比较容易受‘童谣’二字误导”。
【网友声音】
网友宰予、别样花华:这样的书可以出版吗?出版社和作者为了挣钱已经疯了……
网友蝴蝶为谁:书籍本来就是分类的,书店也不是童书店,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家长有些小题大做,草木皆兵了……
网友打开灯光照照暖:6月初,就有媒体曝光了从境外网站流入的“邪典视频”,孩子们熟悉的卡通形象在视频中演绎起血腥暴力色情的情节,这难道不会戕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吗?很多地方的图书市场,恐怖、惊悚题材的书籍和儿童书籍一起摆放在书店中,真让人担心呀……
【相关评论】
“纯粹以恐怖情节来哗众取宠的恐怖、惊悚类图书的确应该严格管制,但是,对于有较高审美价值及教育意义的恐怖类作品,还是应当允许其出版,以保护文学艺术创作和未成年人阅读此类作品的权利。”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涛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别让“恐怖童谣”摇落了童年的芬芳》东方网5月5日)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部署的“护苗”行动中,截止5月底,全国共收缴非法出版物210余万件,其中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17万余件。(《“恐怖童谣”引发讨论:图书分级到底有无必要?》(中国新闻网6月8日)
“身为父母,肯定不愿意孩子读太多恐怖、血腥细节的书,担心引发孩子模仿或者心理受影响。”一位家长说,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难以全面顾及孩子的读物选择问题,“除了打击非法少儿出版物外,还希望能将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的字样印在图书封面上,给家长、书店,也给小读者自己做个参考”。(《藏在书里的“大灰狼”》(检察日报6月12日)
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曾推出中国首个“儿童青少年图书分级研发标准”,属于阅读分级,对提升孩子阅读能力比较有帮助,与图书分级还不太一样。
“我们所说的图书分级,是尽量避免年龄比较小的孩子提早接触到不好的内容、避免他们去模仿等,这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必要。”
至于具体细则,袁晓峰建议,可以按年龄划分:比如什么书14岁以下孩子可以读,什么书成年后可以读等等,“再结合书的内容确定分级方式,类似电影分级”。
袁晓峰觉得,出版机构首先要负起应有的责任,非少儿读物要有明确标识,销售方要尊图书合理分类,按照标准严格执行,把合适的书卖给合适的读者,慢慢全社会达成共识,类似“恐怖童谣”的情况就会越来越少(《(图书分级,迫在眉睫》未来网6月9日)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一天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在他看来,让书店销售人员分析判断哪一本书适合,哪一本书不适合,显然不现实。“尽管书店要承担责任,但是因为缺少‘合适’与‘不合适’的标准,很难准确判断所出售的每一本书是否都适合未成年人阅读。“其实出版条例中已有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进行区别对待的含义,不过因为缺少统一的、明示的责任要求,而没有得到实际落实。”陈一天指出。
(《儿童阅读分级:你选对书了吗?》搜狐网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