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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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外国语学校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

    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覃望与秦王,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照。 B、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C、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正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虽有责任心但缺乏文化素养的人。 D、小说的语言古雅深沉,富有韵律。如“赵团长痛心疾首”“荆轲神形毕肖”中成语的使用,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内涵。
(2)、小说中的金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部分写到“荆轲已死”,请结合小说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莉娜的秘密

成小晟

    莉娜是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位很有名气的律师,除了工作,她几乎没有自己的个人生活,因为工作上的强势,很多同事表面上对她毕恭毕敬,可暗地里都说她不近人情,嗜钱如命。

    这天,莉娜的办公室来了一位憨憨的先生,她本就因为一个案子头昏脑胀,就生气地让助理把来人请了出去。下班后,刚要走,那个木讷的家伙又出现了,看来他根本就没离开。

    无奈,她只好把他请进了办公室,断断续续才听明白来由。男人叫科尼,32岁,却仅有7岁的智商,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后来父亲也走了,从小在福利院长大的他25岁那年收留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女子,并和她生下了一个女儿萝丝,可萝丝一出生,母亲也不告而别,丢下科尼和幼女相依为命。当了爸爸的科尼很心疼萝丝,因为好人缘,在一帮朋友的帮助下,萝丝顺利长大了。萝丝7岁,智力已经超过了爸爸,科尼已经无法应付她提出的许多问题。萝丝上学后,这对特别的父女引起了社会工作者的注意,他们认定科尼不适合再抚养萝丝,要把她带走,找一个正常的寄养家庭,科尼无助之下,在一个广告上看到了莉娜,于是就找了过来。站在律师的角度,这是一个很难打赢的官司,按照常理,莉娜本不该把自己的名声砸倒在上面的,可她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同事听说后议论纷纷,都说莉娜拿了不少酬劳,而实际上,莉娜则是完全免费,义务帮忙。很多人不明白莉娜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她也并不解释。可对于争强好胜的她来说,打赢官司才是重要的,可寻遍了科尼提出的所有人证,莉娜有些后悔了。

    科尼在一家咖啡店工作了八年,负责整理桌面和打扫卫生,尽管同事都很关照他,但大家也都清楚他只能做这样的体力活。也就是说,他的智商有目共睹,工作性质也不能为萝丝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无奈,莉娜只能从科尼周围朋友的身上得到他能好好照顾萝丝的证据,可科尼所谓的朋友只是一群与他类似的弱智患者,证词根本起不到作用。莉娜决定去儿童保护署见见萝丝。

    萝丝果然很漂亮,白皙的皮肤,浅黄色的头发,宛如天使,可面对莉娜,萝丝表现得并不聪明。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萝丝也和科尼一样脑子有问题?莉娜觉得糟糕透了,直到看到科尼递上来的成绩单和老师的评语,莉娜隐隐感觉到了什么。

    她又一次去看了萝丝,这次,科尼也在,看着爸爸,萝丝猛地扑了上去,哭着说:“爸爸,我要回家,我不要和你分开,不要寄养,他们都说我比你聪明,其实爸爸才是最聪明的。”原来,乖巧的萝丝为了不让科尼伤心,也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聪明,她开始有意装傻。看到他们父女开心的场面,莉娜的眼睛湿润了。

    莉娜开始全心全意准备上法庭的资料。开庭那日,儿童保护署的律师严肃地说:“由于科尼先生的智力情况,根本无法承担对萝丝的照顾和教育,试想,萝丝7岁就超过了科尼先生的智商,如果再大点,他又能如何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职责,为了萝丝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给她找到一个寄养家庭,只有在正常的环境里,才是对她真正的爱。”莉娜情绪很激动,她反驳道:“虽然科尼先生智力有问题,但他爱萝丝,萝丝也离不开他,科尼虽然清贫,但他熟悉萝丝的一切,他知道萝丝喜欢吃什么,什么东西会过敏,他知道萝丝睡前必须听他唱歌,入睡要摸着一条方巾等等,这些都不是一个大房子,一个富有家庭所能解决的。”除此之外,莉娜还泪流满面地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说:“谁说弱智的人群就不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智力和爱人的能力无关,我也是孤儿,出生当天就被抛弃了,是一位扫大街的老人捡到了我,他就是我的爷爷,同样,他也是智力不全者,可我现在不一切都好好的吗?”这番话,让法庭一阵寂静。

    休庭期间,萝丝被法官单独叫了去,最后,法庭宣布,如果科尼没有一个智力健全的家庭,没有人在科尼之外照料萝丝,萝丝将会在她7岁生日后被送到寄养家庭。听此判决,科尼当场嚎啕大哭。萝丝用力抱着爸爸,用乞求的眼神问莉娜:“阿姨,如果我不在,你能帮我照顾爸爸吗?”莉娜用力地点了点头。

    以后,每周去探望萝丝时,莉娜总陪着科尼,她给科尼买了崭新的衣服。看着科尼西装革履地站在面前,莉娜突然觉得科尼帅极了。每次,当莉娜劳累时,科尼总上前拥抱她,然后站在她身后为她轻轻按摩,他总对她说:“萝丝对我说,你是天底下最漂亮的阿姨,我也觉得。”

    三个月后,萝丝7岁生日前,莉娜说礼物她来准备,可科尼摇了摇头,此后就消失了。当莉娜四处寻找他时,科尼拿着一袋子照片风尘仆仆地回来了,他兴奋地说:“萝丝很喜欢海,我没带她去过,你看,我花了很多钱,买了相机,去了海边,我让人拍了每个小时海的样子,她一定会喜欢的。”莉娜哭了,主动搂住了他。

    法庭最终审判的日子,莉娜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披着婚纱进了场,她对法官说:“我请求法庭作证,我今天嫁给科尼先生,此后萝丝再也不用被送走了,她将是我的女儿,我会永远照顾她。”领萝丝回家时,萝丝悄悄地对莉娜说:“其实,从第一眼我就觉得你会是我的妈妈,我当时就恳求法官再给我三个月的时间,没想到,我的心愿竟然成了真。”其实,对于莉娜来说,她还有一个未说的秘密。其实,她也曾经因为爷爷的弱智而羞愧,上大学时很长时间没回去看他,她谈过一个男朋友,可男友知道她隐瞒爷爷的事情后,毅然和她分手,等她回去时,爷爷离开了,因为伤心过度,怀孕三个月的孩子也没留下来,此后她一直寄情于工作,可午夜梦回,她每每都会梦到爷爷院子里那盛开的玫瑰花,她有过一个名字,是爷爷常喊的,也叫萝丝。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晶亮的眸子中全是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出去,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朦胧中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显得那么亲切。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什么话。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敬佩。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五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里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他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她含着泪眼坐在台下仰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莲池老人

贾大山

    庙后街,是县城里最清静、最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寺院,山门殿宇早坍塌了,留得几处石碑,几棵松树,树顶上蟠着几枝墨绿,气象苍古。寺院西南两面是个池塘,清清的水面上,有鸭,有鹅,有荷;池塘南岸的一块石头上,常有一位老人抱膝而坐,也像是这里的一个景物。寺院虽破,里面却有一座钟楼。那是唐代遗物,青瓦重檐,两层楼阁,楼上吊着一只巨大的铜钟。据说,唐代钟楼,全国只有四个半了,可谓吉光片羽,弥足珍贵。只是年代久了,墙皮酥裂,瓦垄里生满枯草。若有人走近它,老人就会隔着池塘喝喊:

    “喂﹣﹣不要上去,危险﹣﹣”

    老人很有一些年纪了,头顶秃亮,眉毛胡子雪白,嗓音却很雄壮。文物保管所的所长告诉我,他是看钟楼的,姓杨,名莲池,1956年春天,文保所成立不久,就雇了他,每月四元钱的补助,一直看到现在。

    我喜欢文物,时常到那寺院里散心。有一天,我顺着池塘的坡岸走过去。

    “老人家,辛苦了。”

    “不辛苦,天天歇着。”

    “今年高寿了?”

    “谁晓得,活糊涂了,记不清楚了。”

    聊了一会儿,我们就熟了,谈得很投机。

    老人单身独居,老伴儿早故去了。他的生活很简单,一日三餐,有米、面吃就行。两个儿子都是菜农,可他又在自己的院里,种了一畦白菜,一畦萝卜,栽了一沟大葱。除了收拾菜畦子,天天坐在池边的石头上,看天上的鸽子,看水中的荷叶,有时也拿着工具到寺里去,负责清除里面的杂草、狗粪。﹣﹣这项劳动也在那四元钱当中。

    他不爱说话,可一开口,便有自己的道理,很有趣味。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我和所长去看他,见他一人坐在院里,很是寂寞。我说:

    “老人家,买台电视看吧。”

    “不买。”他说,“那是玩具。钱凑手呢,买一台看看,那是我玩它;要是为了买它,借债还债,那就是它玩我了。”

    我和所长都笑了,他也笑了。

    那天晚上,月色很好,他的精神也很好,不住地说话。他记得那座寺院里当年有几尊罗汉、几尊菩萨,现在有几块石碑、几棵树木,甚至记得钟楼上面住着几窝鸽子。秋夜天凉,我让他去披件衣服。他刚走到屋门口,突然站住了,屏息一听,走到门外去,朝着钟楼,放声喊起来:

    “喂﹣﹣下来,那里玩不得呀!踩坏我一片瓦,饶不了你……”喊声未落,见一物腾空一跃,逃走了。我好奇怪,月色虽好,但究竟隔一个池塘呀,他怎么知道那野物上钟楼呢?他说他的眼睛好使,耳朵也好使,他有“功夫”。

    可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他死了。那天上午,我到城外给父亲上坟,看到一棵小树下,添了一个新坟头。坟头很小,坟前立了一块砖,上写“杨莲池之墓”。字很端正,像用白灰写的。我感到太突然了。想着他生前的一些好处,就从送给父亲的冥钱里,匀了一点儿,给他烧化了……

    当天下午,我怀着沉痛的心情,想再看看他的院落。一进院门,吃了一惊,屋里传出了欢笑声。推门一看,几位老人,有的坐在炕上,有的蹲在地下,正听他讲养生的道理。

    我傻了似的看着他说:“你不是死了吗?”

    老人们怔住了,他也怔住了。

    “我在你的坟上,已烧过纸钱了!”

    “哎呀,白让你破费了!”

    他笑了,笑得十分快活。他说去年冬天,到城外拾柴火,见那里僻静,树木也多,一朝合了眼,就想“住”到那里去。见那里的坟头越来越多,怕没了自己的地方,就先堆了一个。老人们听了,“扑哧”笑了,一齐批判他:好啊,抢占宅基地!

    天暖了,他又在池边抱膝而坐,看天上的鸽子,水中的小荷……有人走近钟楼,他就隔着池塘喝喊:

    “喂﹣﹣不要上去,危险﹣﹣”

    清明节,我给父亲扫墓,发现他的“坟头”没有了,当天就去问他:

    “你的‘坟头’呢?”

    “平了。”

    “怎么又平了?”

    “那也是个挂碍。”

    他说,心里挂碍多了,就把“功夫”破了,工作就做不好了。

(摘自《中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相信

龙应台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

    曾经相信过爱国,后来知道「国」的定义有问题,通常那谆谆善诱要你爱国的人所定义的「国」,不一定可爱,不一定值得爱,而且更可能值得推翻。

    曾经相信过历史,后来知道,原来历史的一半是编造。前朝史永远是后朝人在写,后朝人永远在否定前朝,他的后朝又来否定他,但是负负不一定得正,只是累积渐进的扭曲变形移位,使真相永远掩盖,无法复原。说「不容青史尽成灰」,表达的正是,不错,青史往往是要成灰的。指鹿為马,也往往是可以得逞和胜利的。

    曾经相信过文明的力量,后来知道,原来人的愚昧和野蛮不因文明的进展而消失,只是愚昧野蛮有很多不同的面貌:纯朴的农民工人、深沉的知识份子、自信的政治领袖、替天行道的王师,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蛮,而且野蛮和文明之间,竟然只有极其细微、随时可以被抹掉的一线之隔。

    曾经相信过正义,后来知道,原来同时完全可以存在两种正义,而且彼此抵触,冰火不容。选择其中之一,正义同时就意味著不正义。而且,你绝对看不出,某些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机热烈主张某一个特定的正义,其中隐藏著深不可测的不正义。

    曾经相信过理想主义者,后来知道,理想主义者往往经不起权力的测试:一掌有权力,他或者变成当初自己誓死反对的「邪恶」,或者,他在现实的场域里不堪一击,一下就被弄权者拉下马来,完全没有机会去实现他的理想。理想主义者要有品格,才能不被权力腐化;理想主义者要有能力,才能将理想转化为实践。可是理想主义者兼具品格及能力者,几希。

    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块──它还是冰块吗?

    曾经相信过海枯石烂作为永恒不灭的表征,后来知道,原来海其实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雨水,很可能不再来,沧海,不会再成桑田。原来,自己脚下所踩的地球,很容易被毁灭。海枯石烂的永恒,原来不存在。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譬如国也许不可爱,但是土地和人可以爱。譬如史也许不能信,但是对于真相的追求可以无止尽。譬如文明也许脆弱不堪,但是除文明外我们其实别无依靠。譬如正义也许极为可疑,但是在乎正义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义者也许成就不了大事大业,但是没有他们社会一定不一样。譬如爱情总是幻灭的多,但是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剎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

    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二十岁前不相信的,现在却信了呢?

    有的,不过都是些最平凡的老生常谈。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相信与不相信之间,彷彿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

    喜欢这篇文章,相信……不相信……有许多事情,不是一下子的判断就是绝对的,很多是需要时间的检验,抑或时间也无法将其诉说清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做一场风花雪月的梦

陈毓

盖青觉得自己是一位秦国女子。她刚刚跟荆柯比完剑,这会儿正要去寻找剑法无敌的哥哥盖聂。她穿着秦国的衣服,仗一把长剑,款款地走在秦国的旷野上。

春意明显地浓了,虽然旱,草木依旧开始转绿,早开的桃花也已妖娆地绽放了,风吹到人脸上有了淡淡的暖意。

一行人出了王宫,其中走在中间的一人格外引人注目,此人身长八尺有余,魁梧健壮,额头高耸,双目长大,隆准虎口,其容貌并不漂亮,甚至可以算是难看,但却有着无比的英武与威势。自然,他就是秦王嬴政了。

不知是嬴政走向盖青,还是盖青走向嬴政,总之,这一天他们相遇了,在秦王宫外的咸阳古道上。

话还得从嫪毐说起,随着嫪毐在宫中的势力一天天地增长,已直接威胁到嬴政的王权。扫除嫪毐,这想法已在嬴政心中酝酿很久了。这天秦王微服出城,就是约见李斯以商讨对策的。

一路行来,秦王趁势向田园劳作的农人询问一下旱情。已近城外,突然从路边跳出一伙儿黑衣刺客,刀剑出鞘,均是冲着秦王。众护卫奋力护驾,难分难解之际,只见一个蓝色身影如风卷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一群刺客就如落叶一般静伏秦王脚下。盖青就这样站在了秦王的面前。

一个声音脆脆地说:“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打架,只是看着他们鬼鬼祟祟躲在暗处,脸上蒙着黑布,料想他们不是好人。”

望着眼前这个形貌雅丽,剑法超人的女子,秦王的心中无限欣慰,虎目中露出无限思慕。而盖青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秦王,她留意到他眼中一晃而过的惊喜,又见他神色中那无法隐慝的肃然,禁不住一抱拳:“公子贵姓?”“嬴政。”声音一出口,连嬴政自己都吓了一跳,见盖青那里没有一点异常反应,也就放了心。

只听盖青问:“看你也不像坏人,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呢?”嬴政神色更加肃然,道:“这事说来话长,姑娘愿听,可随我们一起进宫,日后自会明白。”

尽管是初次相遇,盖青的心中却有种说不清楚的牵挂,她迷惑于他脸上瞬息而变的决绝与茫然,还有他神情中的肃然。她直觉那是她十八岁的经历无法破译的。但这疑问却牵绊着她,她要去破译那其中的秘密。

入宫好几个月了。当盖青心里明白那人就是秦王的时候,她并没有因此而紧张,而惊喜。仿佛这是她出生以前心中就已明白了的。反倒在她心中不时会浮现起一种说不清楚的忧伤。那忧伤又仿佛是镜中的雾,无法捕捉,无法驱逐。盖青觉得自己像他的一个侍卫,又像是他的一个知己。她听他向自己倾诉心中的苦闷,和他那统一六国的抱负。她活在苦恼中,矛盾中,挣扎中。他要和那么多的人和事斗,要和自己抗争。他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暴跳如闪电时而又恬静若静水。她看见过他兴奋快乐地绽放过孩子似的笑脸,又感受过他无法靠近岸的溺水者的孤独……

她越来越深地关注这个男人。他似乎总在发愁,而且有那么多的事要做。他身边的人把他看成大王,可她觉得她可怜。她又一次陷入这种思绪中发呆的时候,她听见他声音低切地对她说:“不用为我担心,若是你小时候当过人质,听见吵闹声和马蹄声就吓得偷偷地哭,你就会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忍受的。”那声音让她的心发寒。她觉得自己的眼泪夺眶而出,打湿了他扶在案上的大手。

“假如活着,这一生必将和这样的男人连在一起,”盖青听见自己的声音低吟着,“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以他的事业为事业,以他的意志为意志,承载他成功的快乐,也分担他失意的痛苦。”

月落日升,盖青依旧伴在秦王身边,仿佛他的侍卫,又仿佛他的知己。她觉得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柔弱,他们都觉得他强大,包括那个总能看出他心中想法的李斯。

嬴政永远有做不完的事情。当然,在他看来,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平嫪毐之乱。这个计划在秦王的心中已经很久了,只是不到万无一失秦王是不会轻易下手的。

时机总算到了。

这是一个异常晴朗的早上,嫪毐被宣入宫。尽管有太后撑腰,嫪毐一向肆无忌惮,但面对秦王的威仪,嫪毐不得不暗自小心了。他早已做好了准备,万不得已,就来个鱼死网破。

漫长而短暂的过程定格在那一声“车裂弃市”的断喝声中,也许秦王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只看见一个蓝色的影子扑进自己的怀抱。只是一个瞬间,盖青就在秦王的怀里奄奄一息了,她的背上插满了芒刺一般的东西。

秦王托着盖青的腰深深地跪了下去。他俯下他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努力睁开她的眼睛,然而仿佛是承受不住他眼中的热烈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她隐约听见他在她的耳边说:“我是要让你当我的王后的。”

她觉得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流到耳根,他呼吸的气息在那里酿造出一片冰凉。

“醒醒吧,盖青!”盖青觉得有一只手在使劲地摇她。从梦中哽咽着醒来,见是自己的男朋友吴归,正俯在身边茫然地打量自己。见她醒了,吴归半戏谑半嘲讽地说:“又做了什么风花雪月的梦了,挺动情吧!瞧枕头都快漂起来了。”又催道,“赶忙起来收拾收拾,我带你去吃麦当劳。”

吴归这几天不知跑哪儿去了,任她打爆了呼机也不回话,这会儿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

盖青听见吴归在外面发动车子的声音,转身朝里睡去。她知道睡是睡不着了,但她希望就那样躺着。

如水一般的凉意淙淙着,从四周向盖青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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