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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2025年春季】部编版七年级下册语文2.《说和做——记闻一多先生言行片段》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追念闻一多先生

冰 心

①闻一多先生是我所敬佩的诗人,他的诗从《红烛》到《死水》,差不多每首我都读过。他学贯中西,对于中国的古诗和西洋诗都有很深的研究和造诣。中西的诗的格律他都能融会贯通,用起来流畅自如,得心应手。

②我不是诗人,我说不出评诗的内行话,作为一个诗的爱好者,联系到闻一多先生的一生,与其说是诗如其人,还不如说他自己就是一首诗——一首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诗,一首伟大的爱国诗篇!

③我和一多先生的晤面谈话,往多里说,也只有七八次。我记得第一次是在一九二五年春天,我们在美国波士顿的留学生演古典剧《琵琶记》,一多先生从纽约来波士顿过春假,因为他是学美术的,大家便请他替演员化装。剧后的第二天,一多先生又同几位同学来看我。那天人多话杂,也忘了都说些什么了。第二次我记得很清楚的见面,是一九三○年的夏天,他同梁实秋先生到我们的燕京大学的新居来看我们。他们一进门来,挥着扇子,满口嚷热。我赶紧给他们倒上两玻璃杯的凉水,他们没有坐下,先在每一间屋子里看了一遍,又在客室中间站了一会,一多先生忽然说:“我们出去一会就来。”我以为他们是到附近看别的朋友去了,也没有在意。可是不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一多先生拿出一包烟来,往茶几上一扔,笑说:“你们新居什么都好,就是没有茶烟待客,以后可记着点!”说得我又笑又窘!那时我们还不惯于喝茶,家里更没有准备待客的烟。一多先生给我们这个新成立的小家庭,建立了一条烟茶待客“风俗”。

④我虽然和一多先生见面的次数不多,但他在我的脑中是个很熟的熟人。吴文藻和他是清华同学,一多先生的同学和朋友,差不多我都认识。从他的和我的朋友的口中,我不断地听到他的名字,和他的名字一同提到的,往往是他的诗,更多的是他这个人!他正直,他热情,他豪放,他热爱他的祖国,热爱他的亲朋,热爱一切值得他爱的人和物。他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

⑤他在留美时期,怀念乡土,怀念着朋友和亲人,他提早回国来了,他发现在他“尺方的墙内”并没有和平,中国有的是“战壕里的痉挛,疯人咬着病榻”“和各种惨剧在生活的磨子下”。他没有方法禁止自己的心跳。抗战时期,他兴奋地随着他教学的清华大学,辗转到了昆明,但是国民党政府的“抗战的成绩渐渐露出马脚”,他的兴奋情绪又因为冷酷的事实而渐渐低落下去。但是越到后来,更加冷酷的事实,使他更是站在进步的年轻人一边,使他觉悟到“真正的力量在人民,我们应该把自己的知识配合他们的力量”。这个时期他没有写诗,但他说:“诗是负责的宣传。”他重视诗的社会价值。他把自己的诗人的力量,投入人民力量的大海怒涛之中,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他终于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

⑥作为一个诗人,一多先生写的诗并不比别人多,但是他的死是一首最伟大的诗!早在一九二六年四月,他在《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那篇文章里,他说:“我希望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要流在天安门,流在铁狮子胡同,但是也要流在笔尖,流在纸上。”“也许有时仅仅一点文字上的表现还不够,那便非现身说法不可了。所以陆游一个七十衰翁要‘泪溅龙床请北征’,拜伦要战死在疆场上了。所以拜伦最完美、最伟大的一首诗,也便是这一死……”

⑦一多先生死去快三十三年了,今天我写这篇追念我所敬佩的闻一多先生的文章,回顾过去的三十三年,真是想后思前,感慨无尽!毛主席说:“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曾经是民主个人主义者,而首先是个爱国者的闻一多先生,一旦找到了和广大人民结合才能救国的真理,他就昂首挺胸凛然不屈地迎着“黑暗的淫威”走去,他给我们留下了他的最完美最伟大的诗篇!

(选自《闻一多纪念文集》,有删改)

(1)、作者追念闻一多先生,为什么先由闻一多的诗入手?
(2)、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第④段中画线的句子。
(3)、细读第⑤段,说说闻一多先生回国后,他的心绪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4)、请简要分析第⑤段中“抗战的成绩渐渐露出马脚”一句中引号的作用。
(5)、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何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选文,回答问题

复仇的鸟

彭建华

    ①这是一个发生在六、七年前某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时间已经沉淀为历史,但那两只鸟却总是在我脑海里哀号着盘旋、俯冲,挥之不去,令我内疚,让我难过。

    ②那是两只已经死了的鸟儿,那是一对为死去的儿女复仇的夫妻。为了复仇,它们自己也死了。

    ③那个夏天,在广东打工的我辞职赋闲了二个来月,于是就回了一趟湖南祁东老家。其时正是乡下收摘黄花菜的时候,我就帮父母摘一些种在我自己房屋边的黄花菜。我家房屋是新建的平房,单门独户,南边是晒场,北面就是父母的黄花菜地。北面紧傍黄花菜地的是一排柚子树,尚未挂果,虽只有二米上下高,但却是枝繁叶茂。

    ④有一天,摘完黄花菜,我坐在后门口读《容斋随笔》,突然发现一棵柚树的枝杈间竟然有一个稻草做成的鸟窝。过去一看,里面正有五只还不能站立起来的小鸟,它们见有动静,竟误以为是父母回来了,纷纷伸出光秃秃的小脑袋,向上大大地张开着口,仿佛古代的酒觞,等着父母的喂食。我不忍用手去触及它们,生怕给它们造成些许的伤害。看它们稚嫩可的模样,与任何一家的小宝宝又有什么不同?它们也是一条条需要呵护的小生命,也是天地般的父母所孕育的生灵呀!怜惜之余,我又不免为它们担心,树这么矮,鸟窝如此显眼,如果哪一天被小孩子发现了,它们岂不要遭殃?我在心中直责备它们粗心的父母,从来没见过有建得这么矮的鸟窝,你们敢建,难道你们就对人类这样的信任?

    ⑤幸好平安无事。因为忙于摘黄花菜,院子里的小孩子很少来这里玩,没有他们的发现,小鸟就会安全地长大,再过上十几天,小鸟会飞了就不用再担心了。

    ⑥渐渐地,小鸟身上和头上长出了绒绒的毛,翅膀上也显出了粗黑的毛管。虽然不会飞,但它们可以站起来了。

    ⑦有一天,我看见十多岁的儿子在家里侍弄一只小鸟,让它在地上自己蹒跚地走来走去。我喝问:“哪里来的小鸟?”儿子出门指着柚树说:“上面有个鸟窝。”“谁让你去弄它的?”我几乎想揍儿子一顿。儿子却显得很委屈,告诉我说:“是财神皂的小孩弄的,他们在这里摘黄花菜看到了鸟窝,捉走了四只。”儿子接着说,是他硬向他们要来这只鸟的,不然就全捉走了。儿子想保护这只小鸟,喂大它,然后让它跟自己父母飞走。

    ⑧我让儿子将小鸟放回鸟窝,这时正有两只大鸟停落在从黄花菜土上方拉过的电线上。它们盯着这里,时而哀叫几声,时而俯冲而下,紧迫着我们的头顶划几道弧线。我知道这是小鸟的父母,它们要来救自己的孩子,准备进攻我们。

    ⑨两只大鸟不是麻雀。以前我们院子后的那片竹林没有毁掉时,有着成千上万的麻雀,后来随着竹林的消失而绝迹。再说麻雀也没有这两只鸟大,头顶上也没有一片白色的羽毛。我叫儿子快将小鸟放回窝里,赶快回家,省得让那两只大鸟误会我们。

    ⑩然而误会还是发生了,当天下午摘黄花菜的时候,我和儿子看到了惨烈的一幕:两只大鸟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啄起,抛出鸟窝,掉在地上的小鸟一边叫一边抽搐。它的亲生父母,那两只大鸟紧接着追到地面,猛啄小鸟,刹时鸟羽翻飞,鲜血迸溅,肝肠横流,小鸟一命呜呼!

    继而两只大鸟飞落贯土而过的电线上,叽叽地叫,突然如箭矢一般俯冲而下,直逼我和儿子的头顶,吓得我们慌忙举起装盛黄花菜的背篓,罩住头部,只听连续不断的“哆哆”之声,有如雨打蕉林般在头顶响起,异常骇人。为防备它们啄我们身上其他部位,我叫儿子赶快蹲下,朝家中移步而回。到了家后,急忙将房门关住,只听一阵骤雨又猛击门页…

    十分余钟后,才终于归复平静。好久好久我才敢打开房门观看,只见阶台上躺着那两只已是一片血肉模糊的鸟夫妻,它们那尖尖的嘴喙已经折断,一片小尖舌也是只剩半截,其中一只鸟的脑袋都几近粉碎,两只小眼珠硬生生地挂在外面,圆鼓鼓地看着这个对它们来说异常丑恶而残忍的世界……

    儿子吓得大声哭喊,我则被深深地震撼:千万莫要看轻两只小鸟,当威胁和迫害已经突破它们的生存底线之后,它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在沉默中颓灭,要么在爆发中

    壮烈!两只曾经激烈地攻击我们的鸟,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敬畏和价值,还有尊严,它们令我肃然起敬!

    我与儿子一道挖了一个深坑,默默地将三只因人而惨死的鸟埋在地下…

    因为它们不是普通的鸟,而是复仇的精灵!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纪念

       ①一个人如果曾有个非人类的朋友,如果他曾在某个瞬间真诚而平等地注视他那朋友的眼睛,他就会经由这双眼窥见另一种生命纯净的灵魂,走到另一个世界的秘密中去。这样的人是幸运的。给予我此种幸运的是点点,它是一条斑点狗,在我家生活了十四年。对于我来说,这不是平常的十四年,而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四年,我从二十二岁走到三十六岁。在这段时光里,如果每次还乡在记忆里最终剩下了一些画面,那么几乎每个画面里都留有点点的影迹。

       ②很难用“宠物”这个词来描述点点,它是条极有灵性的忠犬,理解人、信赖人,它是我的朋友,一个忠诚、温厚、沉默的朋友。它表达爱的方式是忠诚地守在你身边,离你近一点、更近一点,直至偎依着你。它和你一起散步,总是走在你旁边,即使因为什么新奇事物稍微跑到前面几步,它也会立即意识到,然后停下来回头凝望着你——它是在等着你。有时候,你到家附近的小店去买东西,出门时并没有带着它,但很快你会发现它来找你了,找到你,就欢喜地和你一起回家。

       ③前一个冬天,我有种莫名的忧虑。有一次,我和母亲打电话,我说,北方的冬天寒冷,如果点点能过这个冬天,它就能多活一年,那么我下次回家时也许还能见到它。母亲叫我不要担心。过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家,家里显得格外荒凉,似乎人都出去了。于是,我想到点点,我想至少它应该在家。我到它住的杂物储藏间里找它,里面铺着干草,仿佛废弃已久,我里里外外地喊它、寻找它,突然,我想到,难道它已经不在了?因为这个梦太不祥,我不愿对别人提起。两三天后,我给家里打电话,问起点点,我母亲说它正在外面卧着晒太阳呢。后来,每次打电话问起它,母亲都说它很好。

       ④就在几天前,我又梦见了点点。我梦见终于回家了,我走进往家去的那条小胡同,突然,点点迎面朝我跑过来,就像过去很多次我回家时一样,它是来迎接我的。不过,这次它显得更欢喜,看起来就像一两岁时那样年轻。我记得它的表情像是在笑。这是个温暖的梦,但醒来的我却十分悲伤,因为我觉得它太过温暖,倒像是种告别。这一次,我打电话给三姐,她告诉了我实情:点点已经在三个月前去世了,家里人一直瞒着我。现在想来,它大约在我做那个不祥的梦之后不久就去世了。

       ⑤点点似乎精心地选择了自己的死期。也许为了让我这个和它聚少离多、不在场的好朋友记住它,它是在我三十六岁生日后的第二天离去的,而这一天刚好是星期天,是全家人团聚的日期,姐姐们都带着孩子回来了,它因此能在临走前和大家告别。之前的三天它已经滴水不进,它一直待在它那间小屋里,卧在母亲冬天特地给它铺的厚毯子上。三天里,它再也没能站起来,姐姐试图喂它一些葡萄糖水,但它无法下咽。不知道是什么毅力让它撑到了那个星期天的中午,它一直等着,等所有人都到了以后。它死时有众人的陪伴,而不是在某个寒冷的夜里孤独地离开,它也没有长期瘫痪而后痛苦而屈辱地离开,这对我来说是最大的安慰。

       ⑥我想当我再回到家,我还是会去埋葬它的地方陪伴它一会儿,就像它过去无数个时候曾静静地陪伴我。那时,我们两个顺着门前那条南北大街来回地走着,常常是在夏日的晚风中,或是冬日上午温暖的阳光里。有时,我骑着自行车,它跟在旁边。最初,年轻健壮的它四蹄飞奔;再后来,它跑得慢了;终于,它老得几乎跑不动了,我得骑得很慢,还要不时停下来等它。两年前最后一次回家,点点的两条后腿骨质老化,它有时高兴地站起来想朝我走来,却会突然摔一跤。我最喜欢带它去父母在房后开辟的那个小菜园里,站在石榴树或柿子树下,吹着风,就那么安静地站一会儿,我感到我们同样在体会着世间的某种美好,那种温暖的欣欣的生意,感受着极其祥和的相伴的快乐……

       ⑦我们的亲戚、朋友都说点点是有福气的狗,这无非是指我们给了它足够的食物和一个栖身之所。可是,和它给予我们的信任、爱,和它带给我们的快乐相比,我们给它的多么微不足道!作为它的朋友,我的心此时充满悲伤和愧疚。在来美国以后的这几年里,我难得陪陪它。即使在短暂的回国假期里,我也要抽空去旅游,待在家里的时间并不多,加之在家时亲友应酬频繁,我每天匆匆忙忙、来来往往,竟忽略了这位老去的、忠诚的朋友。如今,一切补偿都已不可能。它的死令我意识到我已经太久没有回家了,它也提醒我,当一个人还能够给予爱的时候就尽力给予爱,不要寄望于不可知的未来。

       ⑧点点是一条被我们人类视为卑微的狗,但它却让我体会到仁慈、悲悯更博大的意义。人的大部分生命都浪费在那些自认为重要的事务中了,但最后发现真正赋予这生命温度的却是那些短暂的美好、瞬间的感动,在记忆里,这瞬间成为了永恒。

       ⑨人生就像一个旅途,失去了这位挚爱的朋友,我擦干眼泪后仍得继续前行。而除了更加尊重、善待其他生命,我想不出更好的、纪念它的方式。

(原文有删改)

阅读以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①铃声,对于一个作惯了教员的,有时候很好听,有时候很不悦耳。瑞宣向来不讨厌铃声,因为他只要决定上课,他必定已经把应教的功课或该发还的卷子准备得好好的。他不怕学生质问,所以也不怕铃声。今天,他可是怕听那个管辖着全校的人的行动的铃声,像一个受死刑的囚犯怕那绑赴刑场的号声或鼓声似的。他一向镇定,就是十年前他首次上课堂讲书的时节,他的手也没有发颤。现在,他的手在袖口里颤起来。

    ②铃声响了。他迷迷糊糊地往外走,脚好像踩在棉花上。他似乎不晓得往哪里走呢。凭着几年的习惯,他的脚把他领到讲堂上去。低着头,他进了课堂。屋里极静,他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上了讲台,把颤动着的右手放在讲桌上,他慢慢的抬起头来。学生们坐得很齐,一致地竖直了背,扬着脸,在看他。他们的脸都是白的,没有什么表情,像是石头刻的。一点辣味儿堵塞住他的嗓子,他嗽了两声。泪开始在他的眼眶里转。

    ③他应当安慰他们,但是怎样安慰呢?他应当鼓舞起他们的爱国心,告诉他们抵抗敌人,但是他自己怎么还在这里装聋卖傻的教书,而不到战场上去呢?他应当劝告他们忍耐,但是怎么忍耐呢?他可以教他们忍受亡国的耻辱吗?

    ④他把左手也放在桌上,支持着他的身体,他用极大的力量张开了口。他的声音,好像一很细鱼刺似的横在了喉中。张了几次嘴,他并没说出话来。他希望学生们问他点什么。可是,学生们没有任何动作;除了有几个年纪较大的把泪在脸上流成很长很亮的道子,没有人出声。城亡了,民族的春花也都变成了木头。

    ⑤糊里糊涂的,他从嗓子里挤出两句话来:“明天上课。今天,今天,不上了!”

    ⑥学生们的眼睛开始活动,似乎都希望他说点与国事有关的消息或意见。他也很想说,好使他们或者能够得着一点点安慰。可是,他说不出来。真正的苦痛是说不出来的!狠了狠心,他走下了讲台。大家的眼失望的追着他,极快的,他走到了屋门;他听到屋中有人叹气。他迈门坎,没迈利落,几乎绊了一跤。屋里开始有人活动,声音很微,像是偷手摸脚的那样往起立和往外走呢。他长吸了一口气,没再到休息室去,没等和别的班的学生会面,他一气跑回家中,像有个什么鬼追着似的。

(节自老舍《世间同堂》)

【注】《四世同堂》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经典名著,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小说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忍辱釜沉、生死存亡。

阅读下面的文章,分别回答问题。

跑着跑着就到了

王纯

    上师范学校的时候,我被选拔为学校的运动员。我爆发力比较强,擅长短跑,常常参加短跑比赛。到了学校一年一度的冬季越野赛,体育老师对我说:“万米越野赛,你也要参加!”我听了,惊讶地张大嘴巴,不情愿地说:“万米?我不擅长长跑啊!”老师笑笑说:“试试吧,就当作锻炼,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坚持不下来也不要紧。”

    越野赛那天,我在起跑的枪声中迈开了脚步,心里却想:跑到哪儿算哪儿吧。因为平时短跑训练得比较多,所以刚开始我就迅速超越了身边的很多同学。跑了一段以后,我找到了一种合适的节奏,跑起来并不觉得累。就这样,我慢慢地进入了状态。赛程过半的时候,我已经跑到了队伍的前半部分。这时我感到累了,但看着前面的人一个个被我超越,我还是鼓足勇气跑了下去。当跑到一定程度时,我竟然感觉不到累了,双脚有节奏地向前奔去。学校里很多长跑健将,之前我都难以望其项背,现在竟然能够一个个超越他们。这种成就感支撑着我继续跑下去。我对自己说:“好好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跑着跑着,我竟然看到了终点!心中忽然升腾起一股莫名的力量,这时我加速奔跑,开始冲刺。因为经常练习短跑,所以在冲刺过程中,我所向披靡,一路超越了所有选手,冲到了最前面。当第一个冲到终点时,我自己都恍惚了:这是真的吗?周围响起欢呼声,体育老师跑过来冲我竖起大拇指,说:“好样的!让我刮目相看!”我创造了自己的奇迹!连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这次胜利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

    有时候,人的能力真的是无穷的,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跑多远,但跑着跑着,就战胜了自己。蓦然回首,一切都成了身后的风景,你已经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了!你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海阔天空,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大境界。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我们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但不停地向前奔跑,跑着跑着就豁然开朗起来。记得多年前,我爱上了写作,每天都像一只舞蹈着的蜜蜂,不停地采集花粉、酝酿蜂蜜。我把从心中流淌出来的文字一个个写到纸上,心想,如果有一天,我的文章能发表在报刊上,哪怕只有一篇,那该有多幸福啊!散发着新鲜油墨味的报刊,一定有文字的馨香,闻一闻,会像酒一样醉人吧?就这样,我写着写着,真的闻到了像酒一样醉人的文字的馨香。于是我更加沉醉于写作。如今,我已经在各地报刊上发表了600多万字的文章。很多文友向我请教写作经验,我只说了三个字:“写下去!”

    我的一个朋友,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成功人士。他的生意做得很成功,资产过千万。有一次,当大家谈起小时候的梦想时,他说:“我小时候想,如果每天都能吃上白面饼,这辈子就值了!”我笑了,想起作家莫言曾说过,他小时候的梦想就是一日三餐都能吃上香喷喷的饺子,然后就是想娶石匠的女儿当老婆。

    或许,我们不曾有过什么鸿鹄之志,以为自己是一只飞不高也飞不远的麻雀,但只要你肯坚持,说不定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

    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跑多远,所以就坚持跑下去吧!跑着跑着,就跑到了春暖花开的彼岸。

(摘自《羊城晚报》,有删改)

小花以“感受亲情·孝亲敬老”为主题搜集了以下材料,请阅读后完成后面的题目。

【材料一】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选自《论语·为政》)

子曰:“父在,观其;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选自《论语·学而》)

【材料二】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韋捻。’”

(选自《孝经》)

【材料三】晋王祥,字休征。早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父前之,由是失爱于父。母尝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卧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选自《晋书)

【材料四】

岁末到家 [清]蒋士铨

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

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

【注释】①本:根本。②教:教化。③聿(yù):助词,用在句首,无实义。④修:修明,发扬。⑤厥:相当于“其”,他的,他们的。⑥谮(zèn):说别人的坏话,中伤。⑦该诗写于1746年,蒋士铨时年22岁,科举中举,因长期在外求取功名报效君王不常回家,于年终前夕赶到家中,深感母亲对自己的关怀之情,故作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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