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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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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吉林市2024-2025学年高中毕业年级语文第一次模拟测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想北平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拣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让我单摆浮搁地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觉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地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 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这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鸸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 我不是诗人! 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困画所引起的爱. 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1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 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 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 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举相似,动中有静。已䇗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 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论说已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 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一一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图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关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 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费钱的玩意儿,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㙟蝶呀! 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丙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缎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因林,菜囤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交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 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有删改)

[注]①本文是老舍在 1936 年客居青岛教书时写下的一篇小品文。当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华北危急,北京危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以“想”字作为贯穿全文情感的主线,按“真爱北平” “真想北平” “北平真好”的顺序依次展开,层次清晰。 B、作者多次强调自己对北平的爱“说不出来”,是因为对北平的了解“大概等于牛的一毛”,以致无法说、无能力说。 C、虽身处异因他乡,作者更怀念在北平时“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的快乐安适,表现了他对北平和对母亲的深切愤感。 D、文章呈现了许多细小的景物,包括后文“带霜”的果,可见 “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处化用了“杜鹃啼血”的典故,主要是取杜鹃啼声悲切的特点。 B、用欧洲四大“历史的都城”和北平作对比,既突出北平复杂有边际等特点,也突出对北平的喜爱。 C、文中多处运用了语气词,如“儿” “呀” “呢”等,这些口语化表达使文章读起来更亲切自然。 D、不同于《故都的秋》中对落蕊、枣子等景物的细腻描写,本文用质朴的语言描述家乡花果的物丰价筬。
(3)、在本文中,我们能看到一个怎样的老舍? 请结合六、七段内容简要概括。
(4)、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最后一段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宁古塔

余秋雨

    ①我正站在从牡丹江到镜泊湖去的半道上,脚下是清代称之为“宁古塔”的所在。有那么多的清廷大案以它作为句点,“宁古塔”三个字是清廷官员心底最不吉利的符咒。

    ②据《研堂见闻杂记》记载,当时的宁古塔几乎不是人间的世界,流放者去了,往往半道上被虎狼恶兽吃掉,甚至被饿昏了的当地人分而食之。当时另有一个著名的流放地叫尚阳堡,但与宁古塔一比,尚阳堡还有房子可住,还能活得下来,简直好到天上去了。也许有人会想,有塔的地方总该有点文明的遗留吧?这就搞错了。宁古塔没有塔,这三个字完全是满语的音译,意为“六个”(“宁古”为“六”,“塔”为“个”),据说很早的时候曾有兄弟六人在这里住过。

    ③当时的流放有着很大的株连规模。全家流放、祸及九族,甚至邻里,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到了目的地,选出一些女的卖给娼寮,选出一些男的去换马。最好的待遇是在所谓“官庄”里做苦力,当然也完全没有自由。照清代被流放的学者吴兆骞记述,“官庄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石灰、烧炭,并无半刻空闲日子”。

    ④当官衔、身份、家产一一被剥除时,剩下的就是生命对生命的直接呼唤。著名的反清义士函可,在东北流放时最要好的那些朋友,几乎都是被贬的清朝官吏。但这些人都是一些善良而正直的人。例如,李裀获罪是因为上谏朝廷,指陈当时的“逃人法”立法过重,株连太多;魏琯因上疏主张一个犯人的妻子“应免流徙”而自己反被流徙;季开生是谏阻皇帝到民间选美女;郝浴是弹劾吴三桂骄横不法。现在他们的发言权被剥夺了,但善良和正直却剥夺不了。政敌不见了,对立松懈了,只剩下一群赤诚相见的朋友。我敢断言,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最珍贵、最感人的友谊必定产生在朔北和南荒的流放地,产生在那些蓬头垢面的文士们中间。

    ⑤除了流放者之间的友谊外,外人与流放者的友谊也有一种特殊的重量。康熙年间顾贞观知道老友吴兆骞在边荒时间已经很长,吃足了各种苦头,很想晚年能赎他回来过几天安定日子,为此他叩拜座座朱门集资。但这事不能光靠钱,还要让当朝最有权威的人点头。他好不容易结识了当朝太傅明珠的儿子纳兰容若。纳兰容若是一个人品和文品都不错的人,也乐于帮助朋友,但对顾贞观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觉得事关重大,难以点头。顾贞观没有办法,只得拿出他因思念吴兆骞而写的词作《金缕曲》两首给纳兰容若看。纳兰容若当时刚一读完就声泪俱下,对顾贞观说:“给我十年时间吧,我当作自己的事来办,今后你完全不用再叮嘱我了。”顾贞观一听急了:“十年?他还有几年好活?五年为期,好吗?”纳兰容若擦着眼泪点了点头。经过很多人的努力,吴兆骞终于被赎了回来。我常常想,今天东北人的豪爽、好客、重友情、讲义气,一定与流放者们的精神遗留有某种关联。流放,创造了一个味道浓厚的精神世界,使我们得惠至今。

    ⑥在享受友情之外,文化素养高一点的流放者则把东北作为文化考察的对象,并留诸文字。例如,《宁古塔志》《宁古塔山水记》《柳边纪略》《龙沙物产咏》等等,这些著作具有很高的历史学、地理学、风俗学、物产学等多方面的学术价值。流放者脚下的这块土地给了他们那么多无告的陌生,那么多绝望的辛酸,但他们却无意怨恨它,而用温热的手掌抚摸着它,让它感受文明的热量,使它进入文化的史册。

    ⑦但流放无论如何也是对文明的一种摧残。尽管屈原、司马迁、曹雪芹也受了不少苦,但宁古塔那样的流放方式却永远也出不了《离骚》《史记》和《红楼梦》。部分文人之所以能在流放的苦难中显现人性、创建文明,本源于他们内心的高贵。他们的外部身份可以一变再变,甚至终身陷于囹圄,但内心的高贵却未曾全然销蚀。凭着这种高贵,人们可以在生死存亡线的边缘上吟诗作赋,可以用自己的一点温暖去化开别人心头的冰雪,继而可以用屈辱之身去点燃文明的火种。

    ⑧我站在这块古代称为宁古塔的土地上,长时间地举头四顾又终究低下头来,为他们在苦难中的高贵。

(选自余秋雨《宁古塔》,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狗眼

聂鑫森

    季兴决定今晚去叩访曹真。

    临出门时,老婆对他说:“你提点什么东西去吧,几年没上曹真家了。”季兴说:“俗!我们是大学的同学,而且玩得挺铁,提着东西去像什么?”老婆讥讽地说:“我听说他家那条哈巴狗,见了送东西的人就格外亲热。”

    “胡扯!”

    季兴就这样潇潇洒洒地出了门,然后走在社区铺满灯影和树影的大道上。十年前,在大学念中文系时,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可以说是无话不谈。毕业后,一起分到市里惟一的一家党报工作。干到第五个年头,跑党政报道的曹真,突然调到市税务局去任办公室主任,很快就当上了副局长,副处级待遇。而季兴呢,还只是报社新闻部的主任,但他不后悔,他喜欢新闻这个行当。

    季兴和曹真几年前都先后搬到了这个社区,偶尔在路上碰到了,寒暄几句,就匆匆而别。曹真永远是一副忙忙碌碌不容人打扰的模样,而季兴则全身透出一股清高自居的劲儿。当然彼此都知道对方家里的电话和手机的号码,彼此也会轻描淡写地说“什么时候闲了,我来拜访你”之类的客套话。今晚季兴要去曹真家,目的不是要去叙旧,而是有一件事要当面通报一声,要不老同学的面上说不过去。

    季兴所主持的新闻部,底下有一个“内参”小组,早几天写了一篇《长兴街税务所白吃白要成何体统》的批评性稿件,作为不公开发表的“内参”已分送给市委各个常委。季兴今晚揣着这个用信封装好的影印件,就是想拿给曹真看一看,也让他知道某些部下的劣迹,赶快进行严肃的治理。

    季兴在二十分钟后,按响了住在八栋中门二楼曹真家的门铃。

    门徐徐打开,胖胖的曹真大声说:“快进来,快进来。”

    紧接着一只浑身洁白的哈巴狗蹿了过来,并张着嘴亲热地叫了两声,然后立了起来,两只前脚在空中摆动了几下,分明是表示欢迎的意思。

    季兴暗笑老婆的无稽之谈:我手上什么东西也没带,这狗照样对人亲热!

    曹真让季兴在大客厅正中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沏上一杯“特级龙井”茶,递过一枝“大中华”香烟。

    季兴问:“嫂夫人和孩子呢?”

    “她爸住院了。她领着孩子去看看。”

    那只狗此刻安静地伏在季兴的脚边,狗的身上分明飘逸出香水的味儿,季兴忍不住用手去抚抚它柔细的毛。

    季兴说:“这是一条挺可爱的狗。”

    曹真笑了,然后问道:“怎么今儿来看我了?”

    “想念老同学呗。”

    假话,假话。这么多日子不想,今晚想了?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只管说。”

    “没有事找你帮忙就不能来看看你?当官的思维就和我们不一样。”

    曹真似乎有些遗憾,嘴角扯了扯,又扯出一脸的笑,说:“季兴,你来了,我倒有事要找你帮忙哩。”

    “行,你说。”

    “长兴街税务所是我‘蹲’的一个‘点’,税收任务完成得好,作风也正派,你能不能派几个记者,搞出一个典型报道,当然,你大驾光临更好,我来亲自接待怎么样?”

    季兴说:“我回去向总编汇报一下,好不好?”

    “行。”

    季兴本想立即把那个“内参”影印件拿出来,但又忍住了。他心里想,是曹真高高在上,根本就没下到长兴街税务所去呢,还是下去了,却对那些歪风邪气姑息纵容?要么就是自个儿有所染了。季兴真的没有想到长兴街税务所是曹真的“点”,原以为他不过是个副手,这事与他没有直接的联系,现在看起来,他真是个当事人了。如果猛地一下把影印件抛出来,会大扫曹真的面子,弄得双方都很尴尬。

    季兴此刻极想换一个轻松的话题,比如谈一谈大学的生活,谈一谈孩子什么,曹真的手机却响了。

    “我是曹真。啊,半个小时后来我家,谈点工作上的事?好吧,我等着。”

    季兴松了一口气,他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辞了。于是他站起来,说:“曹真,以后我再登门拜访,好吗?”

    “好。真是对不起。这些人也是,非得上家里来谈工作。”

    季兴走向门边。那只狗突然蹿过来,一口咬住了季兴的裤管,咬得紧紧的。

    季兴一下子愣住了。

    曹真的脸变得通红,说:“宝宝,让客人走,听话。”狗就是咬住不松。

    季兴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装着影印件的信封,说:“曹真,忘记把这个东西给你了。”

    “这是什么?”

    “看了你就知道了。”

    “哎,老同学,还这么客气。”

    狗松开了咬住的裤管。这狗眼倒是挺亮,这样的场景它定是见得多了,可它不知道那信封里装的只是一份稿件!

    季兴逃也似的离开了曹真的家。

(《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①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②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③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④时隔多日,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⑤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⑥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⑦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⑧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⑨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⑩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⑪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翠姨之死

萧红

    三月的原野已经绿了。郊原上的草,转折了好几个弯儿才钻出地面,草儿头上还顶着那胀破了种粒的壳,发出一寸多高的芽子,欣幸地钻出了土皮。放牛的孩子在掀起了墙脚下面的瓦时,找到了一片草芽了,孩子们回到家里告诉妈妈,说:“今天草芽出土了!”妈妈惊喜地说:“那一定是向阳的地方!”春带着强烈的呼唤从这头走到那头……小城里被杨花给装满了,大街小巷到处飞着,像纷纷落下的雪块……春来了,带着呼唤,带着蛊惑……

    翠姨和我的堂哥大概是恋爱了。

    翠姨十八九岁,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而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地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翠姨很喜欢我。因为我在学堂里念书,而她没有,她想什么事我都比她明白。

    到夜里,我住在外祖父家里,她就陪着我也住下。每每睡下就谈,谈过了半夜。

    翠姨会弹大正琴,就是前些年所流行在中国的一种日本琴。她还会吹笛子。我的堂哥钢琴弹得很好,吹萧吹得也好。叔叔和哥哥他们都到哈尔滨那些大地方去读书,回到家里,大讲那里男孩子和女孩子之间的故事。翠姨听了很多的故事。

    过了不久,翠姨就订婚了。她的未来的丈夫,我见过,人长得又矮又小,穿一身蓝布棉袍子,黑马褂,头上戴一顶赶大车的人所戴的四耳帽子。

    她不知道那是她的什么人,她只当是哪里来了这样一位乡下的客人。

    有一年的冬天,刚过了年,翠姨来到了我家。伯父的儿子——我的堂哥,正在我家里。他人很漂亮,很直的鼻子,很黑的眼睛,嘴也好看,头发也梳得好看,人很长,走路很爽快。大概在我们所有的家族中,没有这么漂亮的人物。翠姨一直在看堂哥。

    翠姨订婚,转眼三年了。正这时,翠姨的婆家,通了消息来,张罗要娶。翠姨一听就得病了。

    没几天,她的母亲就带着她到哈尔滨办嫁妆去了。偏偏那带着她采办嫁妆的向导,又是堂哥介绍来的他的同学。他们住在哈尔滨的秦家岗上,风景绝佳。那男学生们的宿舍里边,有暖气,洋床。翠姨带着哥哥的介绍信,像一个女同学似的被他们招待着。翠姨受了他们不少的尊敬,请她吃大菜,请她看电影。坐马车的时候,上车让她先上;下车的时候,人家扶她下来。不用说,买嫁妆她是不痛快的,但那几天,她总算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

    她觉得到底是读大学的人好,不野蛮,不会对女人不客气。经这到哈尔滨去一买嫁妆,翠姨就不愿意出嫁了。

    她说她要念书,开初外祖母不肯,到后来,她说若是不让她读书,她是不出嫁的。

    念了书,不多日子,人就开始咳嗽,而且整天地闷闷不乐。

    翠姨越来越瘦了,堂哥到外祖母家看了她两次,也不过是吃饭、喝酒,应酬了一番,而且说是去看外祖母的。堂哥回来也并不带回什么欢喜或是什么新奇的忧郁,还是一样和我们打牌下棋。

    她的婆婆听说她病重,就急着娶她,因为花了钱,死了不是可惜了吗?翠姨听了,就只盼望赶快死,拼命糟蹋自己的身体。

    母亲记起了翠姨,叫堂哥去看翠姨。母亲拿了一些钱让堂哥给翠姨送去,说是送给她让她随便买点什么吃的。男子是不好先去专访一位小姐的,,这城里没有这样的风俗。堂哥进去了,坐在翠姨的枕边,他要去摸一摸翠姨的前额,是否发热,他说:

    “好了点吗?”

    他刚一伸出手去,翠姨就突然地拉住他的手,而且大声地哭起来了,好像一颗心也哭出来了似的。堂哥没有准备,就很害怕,不知道说什么,做什么。堂哥看了看翠姨就退出去了,从此再没有看见她。

    ……

    堂哥不知翠姨为什么死,大家也都心中纳闷。

    翠姨坟头的草籽已经发芽了,坟头显出淡淡的青色,常常会有白色的山羊跑过。接着杨花飞起来了,榆钱飘满了一地。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

    年轻的姑娘们,三两成双,坐着马车,去选择衣料去了,因为就要换春装了。她们热心地弄着剪刀,打着衣样,白天黑夜地忙着,不久春装换起来了,只是不见载着翠姨的马车来。

1941年7月

(节选自萧红《小城三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囚鸟

泰羽墨

    我在洞庭湖平原的某片产粮区监督收粮,住处被安排在一个粮站。这工作说闲不闲,说忙不忙,闲来无事我四处转悠,我喜欢秋后湖区的这种厚重感。

    乌鸦、麻雀、八哥以及未来得及南飞的白鹤,不失时机地占领了大地所有的角落,天上到地上无所不在。有的稀稀拉拉在田里闹腾,有的整齐地排在电线杆上。最远处,小山丘上金黄的橘子等着人去摘。这一切在夕阳的笼罩下浑然一体,像一匹绸子,声色光影成了嵌在绸子上的花纹。这是一幅各得其所安然自得的景象,扑进眼眶的大地之物都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只是,作为旁观者的我,却是孤独的,不自由的,懒洋洋的。

    我准备开门。先是钥匙转动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翅膀发出的“扑扑”声。推开门一看,只见一只比麻雀大一点的灰褐色的鸟在卧室里挥舞着翅膀。这间卧室空旷无比,是由粮站活动室临时改造而成,腾出来给我住的。两边有十几扇玻璃窗子,其中一层半开着。显然,这个不速之客是从那扇半开的窗子闯进来的。

    它为我的突然出现所惊下,不停地寻找出口,情急之下慌不择路,不断传来喙和爪子撞击玻璃的声音,频繁而急促,并发出“叽叽叽”的叫声。我机警地把门合上,并把那扇半开的窗子也关紧。

    “今晚有鸟做伴”,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一个多月来,我每天夜里只有孤灯相伴,着实有些寂寞。我尽力摆出一种和平相处、互不干扰的姿态,妄图消解它对我的恐惧。它的逃离行动待续了大约十几分钟,在屡屡碰壁毫无结果之后,终于安静下来。看起来它显然有些泄气,但并来绝望。它一会儿立在椅背上,一会儿又站到窗帘后面,躲躲闪闪的,不时试探着什么。

    无疑,眼前这只鸟,在它看来自己是有生命之虞的。它的眼神告诉我,它有着这样的担忧。透过玻璃窗它能看到那个只剩下一半的太阳,还有在田里自在觅食的众多同类:一墙之隔,它却面对着一个庞然大物:人!

    一只鸟飞进了卧室,飞进了一种紧张、恐惧,却要故作平静的等待之中。

    失去了天空,空负翅膀,世界广阔,但没有一寸是自己的。有形的石子和无形的绳锁(墙壁),哪一样不致命?鸟之受困在于找不到出口,人呢,明知道路所在,却不敢迈出步子,人的悲哀实在远胜于鸟!

    吃晚饭时这些想法一直在我心头索绕,晚饭味同嚼蜡,毫无滋味。我边想着边推开门,灯亮的时候,看见那个小家伙,立在离我最远的椅子上。显然,此时的它,对我的存在已经习惯,只是对突然亮起的灯感到不适,百无聊赖地飞了半圈,又回到原点。一如往常,我早早地半躺在床上看小说。“孤独即自由”,一个月了,我就这么打发时间,捷灯夜读已成习惯。

    想起小时候放学回来,常到时间地头帮大人做事,那时村里还没有通电,晚上做功课点的是煤油灯,母亲借着灯光给我和哥哥做鞋、补衣。在母亲看来,吃尽苦头,终于等到我和哥哥大学毕业,以为将有一个转机,彻底改变眼前的境况。没想到,意外接连发生,先是哥哥的腿受重伤,因为没钱耽误了手术;再是父亲离开了我们。工作的不如意,债务的烦身,我犹如卧室之鸟,越挣扎越是感到笼子的无处不在。世界宽广无边,天也无涯,出路何在?

    一个卧室,一个人,一盏灯,加一只突如其来的鸟,这是一幅完美油画的构成。夜是静的,人是静的,鸟是静的,仿佛连灯光也是出静态来。但,静不是这幅油色的真实底色。画的背面,压抑着烦躁、恐惧,被束缚感,像是透过纸背面的颜料。一切的不安和恐惧都是由这背后的力量引起的。鸟飞进卧室,这是一场“安静的战争”。

    第二天我是被鸟叫醒的。其实每天都是如此,天一亮粮站就被鸟所占据。太阳已经把光线搁在我的床脚,我起床,看见那个小东西又在用喙不断冲撞玻璃。窗台上到处站满了鸟,对面房子上的爬山虎里也有鸟在跳来跳去,其中不少是它的同类。几根曲折的炊烟将大地摇醒过来,不远的小山丘上,早起的农民已经在摘橘子。

    那只鸟肯定比我更早看到这些,我觉得自己有点残忍,在这个飞翔和饱食的季节,将它囚禁了整整一晚。我打开窗子,只听见“嗖”的一声,它就飞了出去。我在窗前愣了一会儿神,它没有划出一条我期待的弧线,我想它可能太急于离开了。

    它需要它的天空。我,也需要。

(选自《华夏散文》2012年第9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卖葱

侯德云

    朋友老刘在晚宴上讲一个卖葱的故事,刚起头我就笑。老刘瞪我一眼,说,笑什么笑?我说,我想起《手机》里的卖葱。老刘发愣,手机里卖葱?电子商务啊。我说不是,作家刘震云有个长篇小说叫《手机》,里边有个卖葱的故事。老刘说,奥。

    老刘没问《手机》里怎么卖葱。他不问我也得说,话头赶到这里了嘛,对不对?

    我说,《手机》里边的主角叫严守一,哎哎,拍成电影了嘛,电影也叫《手机》,老刘你没看过?老刘摇头。我用眼睛扫扫别人,也都摇头。嗨,你说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我接着讲卖葱。

    严守一他爹老严,跟谁一起卖葱(那人我给忘了),一天说话不超过三句的人,跟那谁卖葱,卖得眉开眼笑,都会讲笑话了。老严的变化,让严守一觉得,世上最好的事,好不过卖葱。只不过年底时老严跟那谁算总账,那谁在账上做子手脚,还背地里骂老严是二傻,让老严听见,那个气啊,从此不卖葱。老严委届啊,说一辈子就遇到一个能说上话的,还骂我傻。

    老刘笑了,说《手机》里的卖葱,不如我说的卖葱。

    我赶紧收起下巴,说,你说你说。旁边哥儿几个也催促,你说你说。

    下边是老刘讲的卖葱。

    很长时间的事,时隔现在十七八年。那时候,钱还真当钱,不像这阵儿,一百块的票子,你刚掏出来,嗖一声,没了。我记得那时候我的工资也就千把块钱。

    东山早市,有两口子,四十多岁的样子,天天来卖葱。不卖别的,只卖葱,一辆三轮车,装满满一车葱。半头晌散市,卖光的时候比较少,大多时候要剩一些。

    这两口子长相怪有意思,男的细长,女的墩粗,还没脖子,像个碾盘倭瓜……

    说到这里,老刘张开两手比划了一下,碾盘倭瓜你们知道吧?哥儿几个都点头,谁不知道呢,就是扁乎乎圆咚咚的那种大倭瓜嘛。看我们点头,老刘放心了,接着说,女的那脑袋,像个碾盘倭瓜直接放在倒置的宝葫芦上。两个人的脚也一样,对比强烈。男的细而长,三五鞋的宽度四五鞋的长度;女的宽而短,四五鞋的宽度三五鞋的长度。俩人搁在一块儿,看着特滑稽。

    他们的三轮车也滑稽。一个车轱辘,指定是手推车轱辘。另一个,指定是自行车轱辘。也不知怎么安上的。三轮车的车座,一般都是六根弹簧上面蒙一层皮革。他们的车座不是,是三根弹簧上面缠几道塑料布,透明的。还没车闸。车架子上绑一块胶皮,胶皮就是车闸。胶皮拖地,需要刹车时,男的用右脚,猛踩胶皮。天天踩,鞋底的前半截,磨出一道沟。

    总之这两口子,从人到车,都是一副尴尬相,看着让人心酸。

    我常去买他们的葱,因为比别处便宜嘛。时间长了,混个脸熟,有时还互相唠几句闲嗑。赶上星期天,闲着没事,我会在葱摊旁站一会儿,看他们忙着卖葱。我觉得挺有意思。

    那天我去得晚,他们的葱已经卖完。7月的头晌,有烧烤感,两人却不急着走。女的在清点卖葱的钱,男的在一边看。两人脸上都笑眯眯的。

    我也在一旁看。我看那两口子,两口子不看我。

    女的清点完钱,对男的说,今天不赖,净挣三十六块一毛五。说完咧开大嘴,无声一笑。男的也咧开嘴,也是无声一笑。

    女的瞅男的,说,二十块,给咱爹买点儿东西。男的瞅女的,点头,说嗯。

    女的说,十块,给咱闺女买个裙子。男的点头,说嗯,突然又说,闺女有裙子,你买件衣裳吧。

    女的说,我不买,我有衣裳,要不给闺女买个书包,她的书包太旧了。男的点头,说嗯。

    女的说,六块,给你买两包烟一瓶酒,晚上你喝点儿。男的努起嘴唇,是飞吻的姿势,然后咧开嘴,说,你呢,你什么都不买?

    女的说,还有一毛五,买根冰棍,我咂咂就行了。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脸上绽开一朵大丽花。

    我看见男的突然变成顿号,愣在那里不说话,眼圈渐渐泛红。

    我不忍心再看下去,扭过身子,快走几步,看别的菜摊。

    等我再回头时,两口子已经蹬上三轮车,准备出发的样子。我冲他们摆摆手。男的背对我,没看见。女的看见了,也摆摆手。女的好像对男的说了句什么,随后男的扭头看我,笑笑。

    我原地不动,看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背影在我眼前消失。

    老刘的卖葱故事,起初,引起酒桌上一阵阵哄笑。有人笑得直拍桌子,有人笑得岔气,还有人不断插话。可是越往后,笑声越少,结尾处,全场静默。

    故事讲完,老刘的话还在继续。

    老刘说,那天,我想了很多事,想自己的种种不如意,想到最后,想开了,我怎么就不能用别人的阳光来照亮自己呢?

    话音刚落,桌上响起掌声。老刘脸色通红。

(选自《天池》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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