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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六中学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农具的眼睛

迟子建

①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②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时,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哈尔滨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③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土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栗”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④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⑤我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⑥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对农具的描述逐渐过渡到对童年生活的回忆,最后上升到对人生的感悟,由浅入深,紧凑有序。 B、农具中“我”最憎恨犁杖,是因为拉犁太苦太累,而拉犁过程中出工不出力的表现正是小孩子贪玩、喜欢偷懒的天性的体现。 C、犁地时,父亲打趣的话语,“说我真不简单”,表现了父亲的慈爱和幽默,是童年美好时光不可或缺的部分。 D、父亲不善稼穑,因而我家的土地、田垄及农具与别家相比逊色不少,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自家农具的喜爱。
(2)、下面对文章第3段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段比喻的运用极富巧思,喻体的选择如“道士帽”“丝绸”等,取材于生活,表现出作者对生活的广泛关注和细腻感知。 B、作者描写铲土豆地时,先概写铲头趟、二趟、三趟的过程,再着重写铲二趟时的情景,显得详略有致。 C、“驱邪扶正”“绑票”“异己”等词汇的运用极富新意,引号的使用更是强化了其特殊含义,表现了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 D、“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都用了比拟的手法,表达了作者对酸浆的喜爱。
(3)、“农具的眼睛”作为文章的标题,有哪些意蕴?
(4)、迟子建的散文广受好评,不少评论家认为她的散文富有“诗意”。请结合自己的阅读感受,谈谈本文的“诗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英子笑嘻嘻地往回走了。

校门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歌声围绕着。三个童子军拿着棍子把着大门,维持着秩序,来宾络绎进去。英子的爸爸妈妈一同来了。

学校礼堂里。四角交叉挂着万国旗,台上,正中悬挂着孙中山像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上面是“天下为公”的匾额,三十来个少年排成三行,一位老师捧着一盘系着红绸带的毕业证书站在前面,校长走上前来拿起一卷毕业证书。

校长:本届毕业第一名学生xxx。

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出列走到校长面前一鞠躬。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英子打扮成小麻雀同参加游艺节目的同学们坐在一起,她鼓着掌回过头去望着来宾席,看到爸爸妈妈已经坐在那里。妈妈也看见她了,她举起一个苹果向英子示意, 英子就过来了。这时正好那个考第一名的学生从台上下来,回到座位上去,他好象听到有人叫他,回过头去,走到来宾席旁。英子看到那个在草堆里认识的人笑嘻嘻地伸出手来,从学生手里接过了那份用红绸带系着的毕业证书。

爸爸(对英子说):你以后也要考第一名才好,你看他爸爸多喜欢。

英子:不是他爸爸,是哥哥。

后景里,拿了毕业证书的小学毕业生陆续走回自己的座位。

英子:我们的节目快开始了。

妈妈:快走吧,别误了事。

英子离开了来宾席。奏着《麻雀和小孩》的风琴声嗡嗡地响了。

台上,刘平扮着小孩,他唱着“小麻雀呀,小麻雀呀,你的母亲,哪里去了?”

英子扮的小麻雀上台了,那块缀着小铃儿的淡青色包头纱,系在小拇指上当翅膀,随着她的跃动,发出很好听的声音。

英子的爸爸妈妈高兴地看着台上的英子。

那个厚嘴唇的人眼睛也盯着英子,认出了就是在草堆里认识的那个姑娘。

闪入一个画面:

英子:我不懂什么好人坏人,人太多了,挺难分。

厚嘴唇的人的脸上呈现出一副惭疚和尴尬的神情,目光落了下来。

草堆里。

那个厚嘴唇的人双手支着下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英子站在他面前。

厚嘴唇的人:小英子,我问你,昨天你有没有动过这包袱?(英子摇摇头)我想着也不是你,要是你倒好了。

英 子:不是我,我也搬不动那块石头。

厚嘴唇的人:这地方我不能久呆了,你明白不?(拉过英子的手)往后你不要再到这儿来找我了。小妹妹,我忘不了你,又聪明,又厚道,咱们也是好朋友一场哪!

英 子:你今天好象特别不高兴,你昨天看到你弟弟的文凭多高兴。

厚嘴唇的人(苦笑着,拍拍英子的肩膀):回去吧,小英子,这两天别再来了。

英 子:你还有故事没跟我讲呢。

厚嘴唇的人:过些天一定讲。

英 子:再见,叔叔。

英子从断垣爬了出来,刚往前走了几步,对面碰见了那个戴草帽的人,英子朝他看了一眼,他好象没有看到英子。英子又看到他后面还跟了两个穿黑衣服的警察,一直往空地那边走去。

英子站在自家门口发着愣。画外,群杂声:

“都在看什么?”“看捉贼,”贼在哪里?”“就在里边,快出来了。”

断垣前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家家户户的门口也都站满了人。英子向空草地那边望去。

一群人过来了,那个厚嘴唇的人低着头,他的手被捆上了白绳子,一个巡警牵着, 一个巡警抱着那个油布包袱。戴草帽的人跟在后边。

英子的脸故意藏到妈妈身背后去了,她不愿意看。画外,群杂声:

“这小子不象做贼的样,好人坏人真看不出来了。”

“就是那个便衣破的案,他在这里憋了好几天。”

“说是一个小姑娘给他引的路才破的案。”

街上的人渐渐散去了,只剩下打糖锣的老头儿歇在那里打锣,可是没有一个孩子买糖吃。胡同显得分外寂静。

小学校的课堂里。

秋天了,窗外的落叶吹下来,落到了教室里,落到了林英子的课桌上。韩老师踏着风琴,小学生齐声唱着“长享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林英子一边唱,一边落下了泪珠。

韩老师走到英子身旁。

韩老师:为什么哭?

英子:我没有哭,我每次唱这支歌,眼睛都会发酸,眼泪就掉下来了,管也管不住。

韩老师点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膀,走开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书事

    ①最近安居,我把我出租几年的屋子里的旧书搬了回来,清点整理中,我发现了很多书还在,像看见我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一般喜悦,当然也让我想起了我收藏的很多珍贵的书籍都不在了。

    ②最近我又要讲现代诗歌,很想意外发现我当年珍爱的那本《朦胧诗选》,那本朦胧诗集收录了北岛、舒婷、顾成、江河、杨炼、梁晓斌、卞之琳等人七八十年代写的发抒、反思文革的诗歌,我非常喜欢。90年代出来教书,那时的教材政治化太浓,我就一直给学生们讲这些朦胧诗,一届一届地讲,孩子们非常喜欢,讲完了就有同学借阅,但因为这本书要用于教学,在那个年代又不好买,所以我是一直看管得很紧,但后来还是一时疏忽,找不到了。也许这不是我的疏忽,实在是那本书太好了,对于处于成长中的孩子们那实在是一本“及时雨”。

    ③我从教20多年了,20多年穷老九的拮据生活,我不舍得将钱花在自己的衣食上,但碰到自己心仪的书籍那是一定要破财购买的,20年来我不间断地购买,又不间断地流失。大部分是被学生借走,少部分是被同事借阅,有些书籍我还记得被谁借走的,大部分说不出来历了,虽然20年来那些书籍不间断地在一路丢失,但是我从来不因为这个而遗憾,因为它不像钞票金银珠玉一般消耗散去,也不担心它会被人当着引火材烧掉,没有引火材的年代没有人愿意烧掉一本珍爱的书籍,而现在人们虽然不珍惜书籍,但也不需要用书籍做引火材了。那些遗失的书籍散落在人间,不断地流传,书上的文字不断地传播,不断地感染,不断地孕育精神,那是书籍产生的本质目的。

    ④我在青少年时期,阅读过不少书籍,《唐诗三百首》《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封神演义》《三侠五义》《七侠五义》《说岳全传》《东周列国志》等,还有《中篇小说选刊》《小说月报》《十月》《啄木鸟》等不少杂志,这些书和杂志是我青少年时期的精神食粮,我在青少年时期有幸读了,可我家里除了一本黄历外父母没有买过一本书。这其中大部分是向同学借阅的,只记得有一本《东周列国志》是我在我表叔家里玩借来的,现在书也不在了,但我清楚地记得我没有归还他。我感谢我的青少年时代那些让我读到这些书的同学和叔叔阿姨们,他们都不知道他们施予我少年时代弥足珍贵的恩惠。所以,我从来不会因为我珍爱的书籍的丢失而可惜,因为它也许不断地在施予,这是书的作用,相对于金钱来说书籍的传播具有精神温度,不似金钱仅满足物质甚至于增长冷血的欲望。

    ⑤我还记得我用于课外教学用的现代小说,有一次被一个学生借阅了,我知道是谁借阅的,我向他索要了几次,直到毕业都没有还给我,这事就过了。那个同学的成绩很好,考进了武汉大学哲学系,几年后,我的这个学生来看我,提了一大堆书,只记得其中有《白鹿原》《平凡的世界》等书籍,他告诉我他当时把我的书给弄丢了,没法交代,希望这样能弥补。他92年高中毕业,96年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省政府部门工作,现在是处级干部,写作很厉害,是单位的笔杆子,也许那些书在他的人生启蒙中有了些作用。

    ⑥原本我们这个民族是个很热爱书籍的民族,明代的张溥每读一本书都要亲手抄录七遍,他的书斋因此命名“七录斋”,宋濂《赠东阳马生序》里就讲过他借书抄书的情景,为了不延期,天大寒,抄得手指都僵硬了;先秦时期人们写书读书都不容易,他们习惯把书全部背下来,汉初因为始皇焚书,好多人是靠记忆把书传下来的。我们不如古人文章好,缘于我们不如古人读书花的功夫深。

    ⑦进入互联网的时代,我更不需要为我的《朦胧诗选》遗失而遗憾了,现在我的教学很方便,互联网上要找谁的作品都非常容易;现在读书也很方便,但是我们的孩子不读书了,在他们最需要广泛阅读的时候,他们却被迫沉浸在题海里。

    ⑧最近,看到一则消息,关于各国全民阅读的调查,我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中国人的阅读排位。是谁造成了中学生和全民阅读的现状?谁能拯救阅读?!

2013-9-1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乌热尔图

    “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喊啥,小崽子?你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他愣了一下。我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好像一下子长大。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别吹!”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面,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它们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晚上,坐在火堆旁,“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嘿,傻小子。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

    我看见鹿的后腿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竟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狼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

    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有删节)

【注】①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狗眼

聂鑫森

    季兴决定今晚去叩访曹真。

    临出门时,老婆对他说:“你提点什么东西去吧,几年没上曹真家了。”季兴说:“俗!我们是大学的同学,而且玩得挺铁,提着东西去像什么?”老婆讥讽地说:“我听说他家那条哈巴狗,见了送东西的人就格外亲热。”

    “胡扯!”

    季兴就这样潇潇洒洒地出了门,然后走在社区铺满灯影和树影的大道上。十年前,在大学念中文系时,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可以说是无话不谈。毕业后,一起分到市里惟一的一家党报工作。干到第五个年头,跑党政报道的曹真,突然调到市税务局去任办公室主任,很快就当上了副局长,副处级待遇。而季兴呢,还只是报社新闻部的主任,但他不后悔,他喜欢新闻这个行当。

    季兴和曹真几年前都先后搬到了这个社区,偶尔在路上碰到了,寒暄几句,就匆匆而别。曹真永远是一副忙忙碌碌不容人打扰的模样,而季兴则全身透出一股清高自居的劲儿。当然彼此都知道对方家里的电话和手机的号码,彼此也会轻描淡写地说“什么时候闲了,我来拜访你”之类的客套话。今晚季兴要去曹真家,目的不是要去叙旧,而是有一件事要当面通报一声,要不老同学的面上说不过去。

    季兴所主持的新闻部,底下有一个“内参”小组,早几天写了一篇《长兴街税务所白吃白要成何体统》的批评性稿件,作为不公开发表的“内参”已分送给市委各个常委。季兴今晚揣着这个用信封装好的影印件,就是想拿给曹真看一看,也让他知道某些部下的劣迹,赶快进行严肃的治理。

    季兴在二十分钟后,按响了住在八栋中门二楼曹真家的门铃。

    门徐徐打开,胖胖的曹真大声说:“快进来,快进来。”

    紧接着一只浑身洁白的哈巴狗蹿了过来,并张着嘴亲热地叫了两声,然后立了起来,两只前脚在空中摆动了几下,分明是表示欢迎的意思。

    季兴暗笑老婆的无稽之谈:我手上什么东西也没带,这狗照样对人亲热!

    曹真让季兴在大客厅正中的真皮沙发上坐下,沏上一杯“特级龙井”茶,递过一枝“大中华”香烟。

    季兴问:“嫂夫人和孩子呢?”

    “她爸住院了。她领着孩子去看看。”

    那只狗此刻安静地伏在季兴的脚边,狗的身上分明飘逸出香水的味儿,季兴忍不住用手去抚抚它柔细的毛。

    季兴说:“这是一条挺可爱的狗。”

    曹真笑了,然后问道:“怎么今儿来看我了?”

    “想念老同学呗。”

    假话,假话。这么多日子不想,今晚想了?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只管说。”

    “没有事找你帮忙就不能来看看你?当官的思维就和我们不一样。”

    曹真似乎有些遗憾,嘴角扯了扯,又扯出一脸的笑,说:“季兴,你来了,我倒有事要找你帮忙哩。”

    “行,你说。”

    “长兴街税务所是我‘蹲’的一个‘点’,税收任务完成得好,作风也正派,你能不能派几个记者,搞出一个典型报道,当然,你大驾光临更好,我来亲自接待怎么样?”

    季兴说:“我回去向总编汇报一下,好不好?”

    “行。”

    季兴本想立即把那个“内参”影印件拿出来,但又忍住了。他心里想,是曹真高高在上,根本就没下到长兴街税务所去呢,还是下去了,却对那些歪风邪气姑息纵容?要么就是自个儿有所染了。季兴真的没有想到长兴街税务所是曹真的“点”,原以为他不过是个副手,这事与他没有直接的联系,现在看起来,他真是个当事人了。如果猛地一下把影印件抛出来,会大扫曹真的面子,弄得双方都很尴尬。

    季兴此刻极想换一个轻松的话题,比如谈一谈大学的生活,谈一谈孩子什么,曹真的手机却响了。

    “我是曹真。啊,半个小时后来我家,谈点工作上的事?好吧,我等着。”

    季兴松了一口气,他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辞了。于是他站起来,说:“曹真,以后我再登门拜访,好吗?”

    “好。真是对不起。这些人也是,非得上家里来谈工作。”

    季兴走向门边。那只狗突然蹿过来,一口咬住了季兴的裤管,咬得紧紧的。

    季兴一下子愣住了。

    曹真的脸变得通红,说:“宝宝,让客人走,听话。”狗就是咬住不松。

    季兴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装着影印件的信封,说:“曹真,忘记把这个东西给你了。”

    “这是什么?”

    “看了你就知道了。”

    “哎,老同学,还这么客气。”

    狗松开了咬住的裤管。这狗眼倒是挺亮,这样的场景它定是见得多了,可它不知道那信封里装的只是一份稿件!

    季兴逃也似的离开了曹真的家。

(《微型小说选刊》2015年第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匠人之心

余显斌

    “泥人曾”是我爹的外号。

    我爹捏泥人,将土筛净,加上些棉绒,然后和泥,揉醒。再然后,捏出头、身子和腿。接着,又捏出鼻子、耳朵,嘴唇,再倒腾出一双眼睛。哎,一个人就出来了,咧着一张嘴。

    那是谁啊?大家望着,觉得认识,可一时又说不出来。

    等到我爹再给那人脸上安一颗痣,大家都呵呵笑了,是张旺。对,没错,就是张旺。可是,张旺是酒鬼啊,那神态咋能捏出来啊?

    我爹拿了小竹刀,在泥人身上刮刮抹抹的,张旺的身上,就斜披着一件衫子,身子歪歪斜斜的,一副要倒不倒的样子,醉态可掬。

    大家见了,都嘎嘎嘎的,前俯后仰。

    张旺见了,吐着酒气扔下一句:“比吴六强多了。”然后,歪歪斜斜走了,喝酒去了。

    吴六是谁?我爹的师弟。吴六小时,和我爹一块儿,跟着我爷爷学习捏泥人:我家八代都是捏泥人的,属于捏泥人的世家。

    那时,我爷爷是挑了泥人,四处去卖的。

    我爷爷死后,不久,小镇就成了旅游之地,大家都来看山,看水,坐船,吃八大件。当然,也要买上一些东西,提着高高兴兴离开。

    我爹开了一个店,名叫“泥人世家”,货架上摆着的,全是泥人,有八仙过海,有西天取经,有桃园三结义……一个个泥人,活的一样。

    我爹的生意呜呜的,火箭一样向上冲。有老外也来买,摸着八戒的肚皮,对我爹翘着拇指道:“very good!”

    我爹问我:“他说啥?”

    我说:“夸你呢。”

    我爹就眯着眼,乐得如弥勒佛一样。

    吴六呢,也开着个店面,名“圣手真传”。他把我爷称为“圣手”,自己属于嫡系弟子。可是,嫡系弟子生意并不好,一直不死不活的。

    有一天,我爹的生意也如吴六的一般,呼一下跌到谷底。

    那天,张旺来了,说要买一个泥人。我爹准备去拿,他说他自己挑。最终,他在一堆泥人里,挑出一个“赵子龙冲阵”的泥人:赵子龙白盔白甲,双手持着一杆枪,骑着快马,冲向曹军。

    张旺说,他就看中这个了。可是,在找钱时,泥人落在地上,碎了。他低头一看,啊地叫了一声。有客人见了,低头一看,也啊地叫了一声。泥人碎后,里面竟然有砂石,有草木,还有一只死蚯蚓。

    这可是捏泥人的大忌啊。

    捏泥人前,要选土,捣碎,筛净,是为了泥质细腻,更主要是为了干净啊,如果泥人里有土粪、烂树叶、石头,是要挑出来的。更不能有死虫子、死蚯蚓什么的,不然,泥人会发臭的。

    捏泥人是一件良心活。因为,没谁买了泥人会打碎检查的。

    我爹傻了眼道:“咋……咋会啊?”

    张旺白着眼说:“我冤枉了你?”

    当然是冤枉了,几天后,工商局的老王就来了,找到吴六,罚款,让为我爹恢复名誉。原来,张旺打碎的泥人不是我爹的,是吴六的。吴六悄悄让张旺拿着,来到我爹店中,假装是在我爹店里挑选的,故意打碎,露出里面的东西,嫁祸我爹。

    我爹在张旺走后,当晚就调出店里的电子监控设备,看得一清二楚,当即找到张旺,半瓶酒下肚,张旺啥都说了。

    张旺也被罚了款。老王说,消费者有权利,可消费者也不能污蔑陷害商品经营者啊。

    吴六被罚,谈起原因道:“谁让我师傅偏心,绝招不教我,不然,我咋会不如我师兄。”

    我爹听了,找到他,告诉他,我爷爷是公正的,是你缺乏匠人之心,所以生意才不行。吴六问凭啥这样说啊。我爹问:“你筛土了吗?”

    吴六说:“筛了。”

    我爹问:“你加棉花了吗?”

    吴六说:“加了。”

    我爹问:“是棉绒吗?”

    吴六沉默一会儿,说:“不就是为了泥巴有韧性吗?我用的棉絮,不一样啊?”

    我爹说:“不一样。”

    我爹解释,棉绒能和泥均匀和在一起,棉絮不行,因此,泥巴韧性不好,而且棉絮过后发胀,泥人表面会拱出包。

    吴六不说话了。

    后来,吴六生意也渐渐好了。

    我爹知道后笑了,告诉我:“你六叔啊,有匠人心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靠山吃山,靠山烧山,这是人类生存的不二法则。

人们要想烧熟一日三餐,烧旺日子,离不开添柴加火。为了孵化出炊烟,在每家每户的日常规划中,砍柴可不是小事。人们清楚,谁懈怠了砍柴,谁就是和日子过不去,必将遭到肚子的报复。我一直认为,我是炊烟喂养大的。少时的我,对炊烟的惦念近乎痴迷。甚至刚吃了饭,就挂念起了炊烟,盼它早点站在屋檐上,手搭凉棚,呼唤我的乳名。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他们能看懂炊烟的表情,也能读懂炊烟的语言。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⑬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他们将自己的讽刺和挖苦当“礼物”,总是不失时机地免费赠送。

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向导。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⑰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尽管,那些还对炊烟心怀感恩的人,就像我父母,还忍受着烟熏火燎,顽强地坚守着,但他们培育的那点炊烟,不过蚍蜉撼树。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人民日报》(2014年9月24日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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