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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普宁市勤建学校2024-2025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二次月考A班彩排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沉默的守望

梅世雄 郑茂琦

①这里的一切都是土黄色的,唯有天上的白云,长长的一条挂在山尖。

②我们边防连驻扎在河谷,战士们每天都要上山巡逻。巡逻路上,有一个连续下坡的急弯,路面常年结冰,路边立着一块墓碑。墓碑简易朴实,但周围十分整洁,这里安葬着4名烈士。战士们常来扫墓,把长长的、洁白的哈达系在墓碑上,表达最崇高的敬意。

③山脚下,有一家小小的茶馆。石砌的屋子四处漏风,几把破旧的桌椅擦得锃亮,所有物品都整齐有序,倒是有几分军营的味道。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上,天气好时,能看到一条薄薄的云带围在山尖。

④茶馆是一个跛脚的汉族大叔开的,大家都叫他老赵,指导员却喊他赵哥。老赵头戴一顶摘掉帽徽的军帽,上身穿着一件藏袍,下身是一条旧军裤。黑里透红的脸被岁月犁出了道道深沟,满脸褶皱中隐约可见几道伤疤。走路虽然一瘸一瘸的,但他的脊背依然挺得笔直。没客人的时候,老赵会久久地坐在窗前。

⑤我们乘车到县里办事,正好老赵也要到县里看病。指导员说,把老赵捎上,万一路上有情况老赵也能帮衬。

⑥从连队到县里,路上需要翻越好几个海拔5000多米的山口。阿里地区的天,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上午出发还阳光灿烂,越往山上走,风越大,不一会儿竟飘起了雪。老赵摇下车窗,看了看山顶,一片雾蒙蒙,又嗅了嗅冷飕飕的空气,说,估计过不去了。

⑦果然,山口上漫天风雪,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悬崖边,有一辆越野车已经陷进了雪沟,动弹不得。我们赶忙拿出铲子,清除越野车周边的积雪。尽管腿脚不方便,老赵却冲锋在前。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战,老乡的车辆终于脱困下山。

⑧前行道路已经阻断了,老赵联系了乡里负责道路保通的道班,我们要等铲雪车开路.坐在车里,我们闲聊起来。驾驶员忽然问:“当年牺牲的那几名战士您认不认识?”老赵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认识。随后,给我们讲起了当年那场雪。

⑨那天的雪比今天还大。连队接到乡里的电话,请求救援陷进雪里的老乡车辆。连长带上4名战士,拿着铁锹就驾车冲上了山。在山口找到被困车辆时,雪已经没过了小腿,只能一步一步走过去。

⑩战士们用铁锹把轮胎周围和汽车底盘下的雪一锹一锹铲出来.5000多米的山口上,人活动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老乡的车上拉着煤,车子本身动力弱,轮胎陷进雪里一直空转。连长带头推车,猛地大喝一声,所有人一齐发力,车辆终于爬出雪坑。连长带着4名战士轮流铲雪开路,2个多小时后,老乡的车终于脱困。

⑪为了安全,下山时连队的车在前带路,老乡的车跟在后面,沿着军车的车辙前进。行驶至一处连续下坡的急弯,山上积雪突然崩塌,军车驾驶员不由猛打方向,加上路面结着一层厚厚的冰,车子瞬时失控滑下了山崖。

⑫老乡急忙联系乡里,附近的百姓都拿着工具赶来救援。大伙儿把受伤的战士抬下山的时候,一路上还有不少乡民往山上赶。可惜,4名年轻的战士还是牺牲了。

⑬最先从车里甩出去的是连长。老乡来救他的时候,他咬牙说自己没事,让老乡先去救其他战士。连长是最后一个被抬下山的,他受了重伤,但侥幸活下来了。老赵望着山崖,神情木然地说。

⑭老赵所说的那条路,就是我们每次巡逻的必经之路。

⑮铲雪车来了,我们的车跟在铲雪车后面,慢慢翻越山口。经过一个弯道,车辆突然失控,“啊,打滑了!”驾驶员一声大喊.车子朝着万丈悬崖滑去。我们紧紧抓住车辆扶手,冷汗湿透了全身.关键时刻,老赵扑过去双手死死把住方向盘,车子最终在悬崖边上停住了。驾驶员脸色苍白,不停地喘着粗气,握着方向盘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⑯到山脚休整,惊魂落定后,我们想起老赵刚才讲的故事里的细节,问老赵,那个连长姓啥,后来咋样了?老赵淡淡地说,那连长姓赵,受伤后就退伍了。

⑰我们似乎明白了什么.

⑱回望来路,远方土黄色的大山沉默地矗立着,唯有天上的白云挂在山尖。

(选自2024年3月《解放军报》,有删改)

(1)、请按照老赵两次救援遇险的先后顺序,简明扼要地梳理小说的故事情节。
(2)、文中反复写到挂在山尖的白云,有何用意?
(3)、老赵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4)、关联文章和以下链接材料,简要陈述你的探究发现。

【材料一】 她问我们饿了没有。这正问中了我们的心事.她拿出仅有的一点米,放在房中间木头架成的一个灶上煮粥。她向我们道歉,说没有多的米,也没有大锅,要不就多煮些给部队吃。我们给她钱,她不要。好容易来了一个认识的同志,带来一袋米,虽然明知道前面粮食缺乏,我们还是把这整袋子米送给她。她非常欢喜地接受了。

——《老山界》

【材料二】 他又指了指狭小潮湿的防空洞说:“再比如蹲防空洞吧,多憋闷得慌哩,眼看着外面好好的太阳不能晒,光光的马路不能走。可是我在这里蹲防空洞,祖国的人民就可以不蹲防空洞啊,他们就可以在马路上不慌不忙地走啊。他们想骑车子也行,想走路也行,边遛达边说话也行。只要能使人民得到幸福,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所以——”他又把雪放到嘴里,像总结似的说:“我在这里流点儿血不算什么、吃这点儿苦又算什么哩!”

——《谁是最可爱的人》

【材料三】 十多年前,有一队解放军路过这里,在树林里过夜、半夜淋了大雨。他们想,这里要有一间给过路人避风雨的小屋就好了,第二天早上就砍树割草盖起了房子.她姐姐恰好过这边山上来拾菌子,好奇地问解放军叔叔:“你们要在这里长住?”解放军说:“不,我们是为了方便过路人。是雷锋同志教我们这样做的。”她姐姐很受感动。从那以后,常常趁砍柴、拾菌子、找草药的机会来照料这小茅屋。 

 ——《驿路梨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凤凰,那条长长的古巷
      古巷深深,深深深几许。
      最好是飘雨的季节,最好是游人不多的日子,撑一把油纸伞,踏上石板路,了无尘念漫步于绵长幽深的古巷,看那断垣残壁留下的厚重,听那亘古传来如烟如雾的吟唱。
  走进古巷,一块块青石板铺就的巷道,不足两米宽,夹在两旁古色古香的老屋中间,因为转角望不到尽头,烟雨萦绕下恍如梦境。鳞次栉比的老屋早已被风雨腐蚀褪下了明丽的色彩,只留下一缕温馨的久远任人遐想,不知那剥落在墙上的时光如何才能重新拾起?在这些斑驳的城垣深处,飞檐门落之间一定有着久远的故事,或爱或恨,或恩或怨。那些事呢?那些人呢?而今散落在尘埃里寂寂作古,无从追寻也无从考究了,湮灭在一巷烟雨中。
  城门洞是一个流浪歌手聚集的地方,不知这些歌手来自何方,也不知姓甚名谁,坐在石板凳上,简单的行李,一把吉他,一个音箱,吉他盒打开放在地上,那里面有游人扔下或多或少的钞票。一个或几个,男人或女人,你方唱罢我登场,每天弹奏着忧伤的曲调,和着洞子里的回声,不在乎游人的眼光,不在乎有多少听众,只沉醉在自己的歌声里,用嘶哑的声音唱着流浪的歌谣,歌声飘啊飘,飘出一声叹息,飘出一种忧伤,飘出一缕乡愁;那悠远的歌声中,是泪水打湿的漂泊。
  城楼旁有一个古老的宅子,推开老宅子厚重的木门,就推开了一段久远的往事。威猛的石狮,气派的大门,正殿,戏台,天井,天池,回廊,古色古香的建筑,极具气派。漫长流年,悠悠远去,宅子几经易主,几经修改,早已不是最初的模样,可是仍然能感觉到它当初做为一品钦差府邸的那种热闹繁华,朋友造访,寿宴大开,拜祖祭先,擂鼓声声,戏子长袖挥舞,唱词悠悠回荡。时光轻飘飘的带走人的生命,带走那些别去经世的往昔,只留下一份厚重静静躺在岁月深处,发出幽亮的光芒。
  再往前行,古巷在一江沱水中延伸,尽头处是听涛山下,这里长眠着一代文学巨匠沈从文大师。墓前芳草萋萋,朵朵素华无语。多少年前先生远离故乡在外漂泊,一生颠簸流离,最终叶落归根,魂回故土。是凤凰养育了先生,是先生把凤凰带给了世界。
  古巷的门前,经常有老者放一张竹椅,或抽一袋旱烟,或喝一壶老茶,或拿着一件衣裳走针穿线,或带着小孩戏耍,面容平和,慈祥安宁,用微笑面对过往的行人。那是经历岁月留下来的闲时,那是沧桑之后的平静,悠悠然然,与世无争,这是古巷一道最为温馨的风景。
  古巷的石板路留下多少脚印,只怕无人能计。你走过来,我走过去,来回穿梭。那蹦蹦跳跳的小孩,你是放学回家吗?那打着碎花伞的长发女子,你轻移莲步,为何脸上泪水涟涟,是不是刚刚触动了春愁,经历了离伤?那蹬着送煤车的汉子,你黑黝黝的脸上满是汗水却为何荡漾着幸福的笑容,是不是又给老婆孩子赚取了一些钞票?那搀扶着的老伴,您们缓缓而行,笑意融融,是在雨巷中散步,重演一回爱情的浪漫吗?这些脚印磨亮了石板,照耀出年轮的影子,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
  雨中的古巷,是谁吹响了短笛,笛声悠悠扬扬回荡在长长的古巷,远去,远去。
                                                                                                                                            (选自散文网,作者:飘如尘烟,有改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注。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阅读《蓝牙技术》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蓝牙技术

       ①科技时代,蓝牙这个新的无线通信技术也随之出现了。它孕育着颇为神奇的前景,这项技术在未来生活中的应用将更加广泛。

       ②公元10世纪,丹麦国王就叫蓝牙,因为他本人喜欢吃蓝莓,所以牙龈每天都是蓝色的,这才有了这个名字。而在行业协会筹备阶段,往往需要一个极具有表现力的名字来命名这项高新技术,行业组织人员在经过一夜关于欧洲历史和未来无线技术发展的讨论后,有些人认为用蓝牙国王的名字命名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国王的口齿伶俐,善于交际,就如同这项即将面世的技术,技术将被定义为允许不同工业领域之间的协调工作,保持着各个系统领域之间的良好交流,例如计算机、手机和汽车行业之间的工作。

       ③蓝牙是﹣种支持设备短距离通信的无线电技术。它可以在包括移动电话、PDA(掌上电脑)、无线耳机,笔记本电脑、相关外设等众多设备之间进行无线信息交换,有了它,不仅可以有效地简化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之间的通信,也能够成功地简化设备与因特网之间的通信,从而使数据传输变得更加迅速高效,这就为无线通信拓宽了道路。通常,蓝牙采用分散式网络结构以及快跳频和短包技术,支持点对点及点对多点的通信。

       ④蓝牙耳机的出现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不少方便:戴上蓝牙耳机,无论你是正在写电子邮件,还是开车时,都不会再有恼人电线的牵绊了。而使用蓝牙耳机的另一大好处就是健康。常讲电话的朋友一定都有这种经验,手持电话贴着耳朵讲,不仅手和脖子容易引起酸痛,讲久了连头也渐渐痛了起来。蓝牙耳机的电磁波远比手机低,讲电话时只要将手机放在公文包内或是口袋里,戴上耳机轻松对讲,既不用将手举得老高,还能够有效减少电磁波对人体的影响。

       ⑤一般来说 , 手机与蓝牙耳机的距离和通话噪声成正比。另外,使用立体声蓝牙耳机欣赏音乐时,也不要距离手机太远,否则容易出现断续的现象。

       ⑥除功能性考虑外,蓝牙耳机的佩戴舒适度也是选购时必须留意的。

       ⑦基于先进的蓝牙无线技术,人们又设计出了蓝牙无线光电鼠标。它具有高频渗透性,低干涉性和全向型信号传输的特性。蓝牙鼠标可提高达10﹣20米的无线连接距离且没有方向性限制,甚至在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使用的效果。

       ⑧利用“蓝牙”技术,能够有效地简化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电话等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之间的通信,也能够成功简化以上这些设备与因特网之间的通信。

(选自《科技博览》,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拉面

周洁茹

       ①我很爱吃拉面,兰州拉面。我开始写作其实就是写拉面,文章肯定改了一百遍,手写的方格纸,但是题目一直没有更改过,《一碗拉面》.学校门口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中三的“我”下了晚自习去吃,可能是第一次吃吧,真的太好吃了。然后同学们都升入了高中,只有“我”去了一间专修学校。专修学校很糟糕,“我”的每一天也很糟糕。有一天“我”回旧校吃拉面,一切已经面目全非,我坐在角落,以前的同班同学也进了拉面店,他们说说笑笑,竟然不认得“我”了,“我”吃着拉面,流着眼泪,依然没有人注意到。这篇文章的手稿当然是找不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我确实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一直记到现在。

       ②我后来还是很爱吃拉面,在美国时,听说隔壁州的中国城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味道很正宗,就开了两个小时的车去找。当然是没有找到,于是再开两个小时的车回来,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③后来我搬到了香港,香港几乎汇聚了全世界所有好吃的东西,可我就是没看到兰州拉面。于是我坐火车到口岸,过海关,到了深圳,就为了吃一碗街边小店的兰州拉面。不管怎样,比起住在美国的时候,这已经是好太多了。

       ④如果回到我江南的家乡,我一定会去吃一家报社楼下的拉面。我有个朋友在报社工作,我总说要去找她一起吃拉面,她总是笑着说:“算了吧,我才不要吃拉面。”后来她出车祸过世了。知道消息的那一天,我坐在去往西贡地质公园的一条船上,阴沉的天,海面波涛汹涌,我没哭。可是后来,我回到家乡,坐在报社楼下的那家拉面店里,对着一碗拉面,我痛哭了起来。算起来,她离开我们,也有十年了。

       ⑤夏天的时候,我去日本四国看我童年时的好朋友,我跟她也有十年没见了。就是坐在她家的客厅整天看着她,哪儿也不去,我都挺开心的。她家门口有一间拉面店,我们就去吃拉面。那简直是全世界最好吃的拉面,我吃了一碗还想要第二碗,她笑着说:“不要了吧,我的分一半给你。”我说:“你怎么不吃,我要是住在这儿,天天来吃都不会烦。”她说:“我不想吃东西……嗯,要不是你来,我什么都不想吃。”我的好朋友很瘦,小学时她就很瘦,可是这一次,我觉得她有点太瘦了。我也不想吃了,再好吃的拉面,她不吃,我也不要吃了。

       ⑥我们在香川机场告别的时候我想说sayonala,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月,除了这句,别的一句日语都没有学会。她说:“不要说这个词,这个‘再见’太严重了,我们以后还会再见。”我们拥抱了一下,我摸得到她背上的骨头,一根一根的,我真想哭。

       ⑦回到香港以后接到她的电话,她说她看了医生,是癌,所以不想吃东西,但是已经做了手术,会好起来的,叫我不要担心。“不要告诉我的父母啊。”她说,“也不要告诉你的父母。”我说好。

       ⑧“我们都会好起来的。”她又说。

       ⑨“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我说。

       ⑩后来,我看了一个很老的日本纪录片《拉面之神》,我以为会跟《寿司之神》一样,讲一个神一样的人怎么做出了神级的寿司或者神级的拉面,然而不是的,《拉面之神》拍了一个人,胖胖的老爷爷,雪白头发,用他的魔术手,做出了最好吃的拉面,每个客人都可以吃得饱饱的离开。“同学们都说我们很像啊,我们就结了婚,开了这家面店,一起做拉面,直到她患癌病离开。家乡?我只在新婚后和妻子一起回去过一次。”胖胖的老爷爷是这么说的,“之后,我再也没有回过家乡。”

(选自2017年3月31日《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活着

沙爽

    ①台风将至的那天下午,我原本与客栈的老板娘约定,要搭她的车去海鲜市场,但是到银滩走了一圈回来,我突然改了主意,决定先去市区逛逛。

    ②烈日当空,灼热的空气纠缠成一个巨大的、白光闪闪的线团,把海滩、街道、路旁的海鲜大排档、高高低低的建筑物,一股脑地裹在里面它在燃烧,闷声不响,让空气几近微呛。我在客栈后面的小卖部里买了一瓶矿泉水,顺便打听一下去市区的公交车路线。按照店主的指点,我斜斜穿过马路,打算去对面的站点等车。

    ③马路正中的绿化带里稀稀落落种了些行道树——或者说是灌木,因为这条路显然是新建的,移植来的植物还未长成气候。接近十字路口,有一棵树倒是长得高大,而且居然还在开花。我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嗯?怎么可能?我踏上石阶,捏住一枚尖尖的树叶。那灰绿色的叶片像极了柳叶,但是既厚又硬,接近蜡质,而背面几乎是银灰的。

    ④竟然是,一棵夹竹桃。

    ⑤我停在那里仰头看它,一时间简直喘不过气。天太热了。在十一月,这异乡的阳光和街道恍如幻觉。暌违多年,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桃红的花朵吐出我多少年前就无比熟悉的粉黛香气。旁边枝上的那一小簇刚刚开败花瓣的边缘变成了枯褐色,但靠近花心的地方还是红的,像灰烬里包裹着一颗跳荡的心。

    ⑥夹竹桃,我祖母偏爱的花。许多年里,我们家一直养着几棵。它们似乎很容易成活,至少繁殖相当简易—在空酒瓶中注入清水,剪下筷子长的一截枝条插入瓶中,瓶口用湿泥封住。如此静置一两个月,枝条下方会生出雪白的长根,入春便可移进花盆。祖母和母亲常持此瓶馈赠邻里和亲友,如对方欣悦收下,她们便满面春风,谆授以养殖之法,仿佛热心得过分的送子观音。在我看来,这种花寻常得近乎贫贱,花的香味也像一个土气村姑,为什么她们如此热衷于让它芳泽远播、香火绵延?

    ⑦总的来说,这种叫夹竹桃的植物喜欢活着,喜欢繁衍像被切成两段的蚯蚓,不仅不会死去,反而执意要以双倍生还——原始的生物本性往往是泼辣的,反衬出人类的矫情。当年我不太喜欢这花,但是也说不上讨厌;我只是觉得麻烦——活着就是一件麻烦的事。

    ⑧事实是,我在二十岁上罹患抑郁症而不自知。有一天我和父亲拌了几句嘴,一转身,听见旁边的房间里,祖母低声责备我父亲:“孩子上次差点救不回来了你不记得?”我想,大概没有人比祖母更害怕我会死去,虽然她从来不曾问起。

    ⑨后来我慢慢忘了想死这件事,也许是体内的血清素和多巴胺趋于正常,如同植物茎管里流淌的隐秘汁液—造物在其中加入了何种成分,用以催生花朵或删除落叶?为什么夹竹桃执意在身体里暗藏毒汁,仍不能阻止娇嫩的花苞被蚜虫啃啮?这世界只呈现它的物理表象,却很少暴露它幕后的主使者。

    ⑩再后来祖母住的老房子拆迁,那时冬天已近,祖母问我要不要那棵夹竹桃它已经长到了两米多高。相比于这个高度,它脚下的粗陶花盆实在太小,还不知何时磕掉了半只手掌大的一块,浇水时总会有一半水淌到外面。它看上去相当营养不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见我犹豫着没有答腔,祖母叹口气,说:“没人要就只能扔了。”

    ⑪其实我不喜欢这花还有一个原因:它冬季也不落叶,必须移入室内。那么多个冬天,房间里虽然生着炉子,仍能看得见口中呵出的白气我眼见它的叶子落满厚厚的灰尘,谁能一枚一枚地擦洗它们?这些积灰的叶子开始自暴自弃,先是变得枯干,然后卷翘起来,但是仍然并不肯脱落,就那样用千百只枯干的指头戳住你,让你知道,有这样一种活着祖母盼望她回迁的新居可以铺上地暖,脚踩在上面,整个人都暖洋洋的。人老了,骨头深处蚀开深广的空洞,怕冷,怕风,怕前后左右的沟坎和凄清。但那片回迁楼整整建了六年,内中的曲折千回百转,之后又因资金缺欠,迟迟不能交付使用。我的祖母,终是没有等来她的新居。

    ⑫那棵她希望可以托付给我的夹竹桃呢?祖母故去,许多事情再也无从问起。

【注】①暌违:分离,不在一起。②血清素和多巴胺:体内产生的一种神经传递物质,和人的感觉有关,会影响人的情绪。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早晨从一朵花开始

孙道荣

    ①窗外又传来“唧唧喳喳”的鸟雀声。

    ②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每天一大早,我都是在鸟雀声中醒来的。在城市生活已久,除了公园之外,很少能够听到鸟声。是什么吸引了这些鸟雀,来到我的窗前?

    ③起床,好奇地来到阳台上。树冠和栅栏上,飞跃着一大群麻雀,还有几只画眉、燕雀,以及我叫不出名字的小鸟,唧唧喳喳地叫着,跳着,闹着,围着一楼的院子,似乎在迫不及待地等待什么。

    ④低头,看见一楼的院子里,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正在弯腰忙碌着。我认得她们,她们是楼下搬来不久的邻居,一家印度人,听说男主人就在附近的一家软件公司做工程师。正在忙碌的是母女。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还没有上学,英语很好。他们是我们这个小区惟一一个外国人家庭,所以,很快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虽然就住在他们楼上,却还没有和他们打过什么交道。

    ⑤她们在作画。奇怪的是,并不是在纸上,而是直接在地面上;也不是用笔墨油彩,而是用一种粉末状的东西,均匀地撒在地面上。我好奇地注视着她们,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们在作画。妈妈先用灰色的粉末,勾出边线,女儿端着一个彩色的盒子,跟在后面,往线里面撒着彩色的粉末,一会儿,一片花瓣现出了它优美的形态,一片叶子,伸展出它的经脉。真的太美了。我不由啧啧赞叹。

    ⑥听到楼上的动静,母女两人都直起腰,抬头。言语不通,我冲她们竖起大拇指。“您好,先生,我们没打扰您吧?”没想到,女孩的妈妈竟然会讲普通话,而且说得很好。女人看出了我的惊讶,解释说,她大学学的专业就是汉语。我冲她们笑笑,你们的花,真美,谢谢!树枝上的鸟雀,唧唧喳喳地叫着,好像在响应我似的。

    ⑦她们继续作画。早晨的空气,清新,凉爽,有隐隐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五片红色的花瓣,盛开,中间是黄色的花蕊。不认识。我问她们,这叫什么花?女人笑着说,木棉花,是我家乡最常见的一种花。

    ⑧犹豫了一下,我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要在地面上作画,画花?女人直起腰,抬头看看西方,那是她家乡的方向吧。她说,这是她家乡的习俗,也是一种宗教仪式。她的家在印度北部比哈尔邦的一个偏僻、贫瘠的小村庄,每天早晨,只要有女孩子的家庭,一大早女孩子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自己家的门口,用彩色的粉末,作画,可以是一朵花,也可以是一棵树,还可以是一座房子。彩色的粉末画,是灰色村庄中惟一的亮色。

    ⑨女人指指手中的盘子说,这个盆子里的粉末,就是用稻米和小麦做的,需要什么颜色,加一点植物的颜料就可以了。女人说,在自己的家乡,直到今天,还很贫穷,粮食并不富余。那为什么还要用粮食的粉末来作画呢?女人指指站在树上的鸟雀说:“因为我们相信,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包括天上的这些飞鸟。用粮食的粉末作画,既美化了自己的家,又可以让路过的鸟吃饱肚子。”

    ⑩我们的一天,就是从一朵花开始的。女人腼腆而自豪地说。我到中国已经六七年了,在几个城市生活过,这个习惯,也至今保存着。

    ⑪原来是这样。我由衷地向她们母女点头致谢。小女孩对着树上飞来飞去的小鸟,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然后,拉着母亲的手,往家里走。她是要把这朵花,这个院子,以及这个早晨,都让给那些迫不及待的鸟儿们吧。

    ⑫我也轻轻地从阳台退回房间。我看到众鸟扑楞楞飞进院子,我听见了它们欢快的歌唱,在这个无比清澈、无比美丽的早晨。

(选自2011年7月3日《杭州日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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