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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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贵州省遵义航天高级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奶奶

曹文轩

    开镰了,收割了,新稻登场了。

    青铜的爸爸赶着拖着石磙的牛,碾着稻子。稻粒不像麦粒那样容易从禾秆上碾下,碾一场稻子,常常需要七八个小时。所有的稻子,几乎是一起成熟的,秋天又爱下雨,因此,全村的劳力,都必须被发动起来,不停地收割,不停地装运,不停地碾场。

    深夜,爸爸的号子声在清凉、潮湿的空气中飘荡着,显得有点儿凄凉。

    碾上几圈儿,就要将地上的稻子翻个身再碾。通知大家来翻场的,是锣声。

    锣一响,大家就拿了翻场的叉子往场上跑。

    夜里,疲倦沉重的人们一时醒不来,那锣声就会长久地响着,直到人们一个个哈欠连天地走来。

    第一场稻子碾下来,很快就按人口分到了各户。当天晚上,人们就吃上了新米。

    那新米有一层淡绿色的皮,亮亮的,像涂了油,煮出来的无论是粥还是干饭,都香喷喷的。

    面黄肌瘦的大麦地人,吃了几天新米,脸上又有了红润,身上又有了力气。

    这一天晚上,奶奶对全家人说:“我该走亲戚了。”

    奶奶是要去东海边她的妹妹那儿。奶奶说,她活不了太久,趁还能走动,她要去会一会妹妹。

    爸爸妈妈倒也同意。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奶奶去东海边还有更重要的原因。过去的这段日子里,青铜家借了别人家不少粮食,等将这些粮食还了,青铜家的粮食又很紧张了。奶奶想,她去她妹妹家住上一段时间,就会省出一个人的口粮。妹妹家那边相对富裕。还有,妹妹家那边,是一个大棉区,每到采摘棉花的季节,就会雇很多人采摘棉花,工钱是钱或是棉花。她想弄些棉花回来,给青铜和葵花做棉袄、棉裤,马上就要过冬了。日子过得这么清贫,这两个小的,却一个劲地蹿个儿,原先的棉袄、棉裤,即使没有破破烂烂,也太短了,胳膊和腿,去年冬天就有一大截露在了外面,让人心疼。

    然而,奶奶只说去看看她的妹妹。

    奶奶走后,青铜一家人,心里总是空空落落的。

    过了半个月,奶奶没有回来,也没有一点儿音信。

    妈妈开始对爸爸抱怨:“你不该让她去的。”

    爸爸说:“她一定要去,你拦得住吗?”

    妈妈说:“就是该拦住她。她那么大年纪,不能出远门了。”

    爸爸很心烦,说:“再等些日子吧,再不回来,我就去接她回来。”

    又过了半个月,爸爸托人捎信到海边,让奶奶早日回家。那边捎话过来,说奶奶在那边挺好的,再过个把月,就回来了。

    不出半个月,海边却用船将奶奶送回来了。船是夜里到的。陪奶奶回来的,是爸爸的表兄。他是背着奶奶敲响青铜家门的。

    全家人都起来了。

    爸爸打开门,见到这番情景,忙问表兄:“这是怎么啦?”

    表兄说:“进屋再说。”

    全家人都觉得,奶奶变得又瘦又小。奶奶却微笑着,竭力显出一副轻松的样子。

    爸爸从表兄的背上将奶奶抱起,放到妈妈铺好的床上。爸爸抱起奶奶时,心里咯噔一下:奶奶轻得像一张纸!

    一家人开始忙碌起来。

    奶奶说:“天不早了,一个个赶紧睡吧,我没事的。”

    爸爸的表兄说:“她老人家在那边已经病倒十多天了。我们本想早点儿告诉你们的,但她老人家不肯。我们想:那就等她好些吧,好些,再通知你们。没想到,她的病非但不见好转,倒一天一天地加重了。”他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奶奶,声音有点儿颤抖,“她是累倒的。”

    “她到了我家后,也就歇了两天,就去棉花田摘棉花了。别人无论怎么劝她别去摘,她就是不听。直到有一天中午,她晕倒在棉花地里。幸亏被人看到了,把她送了回来。从那一天起,她就再也没有能起床……”   

    青铜和葵花一直守候在奶奶的床边。

    奶奶的脸似乎缩小了一圈儿,头发白得像寒冷的雪。

    她伸出颤抖的手,抚摸着青铜和葵花。

    青铜和葵花觉得奶奶的手凉丝丝的……

(节选自《青铜葵花》)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交代稻粒不容易被碾下来,碾一场稻子需要七八个小时等内容为后文爸爸深夜碾场的凄凉心情以及翻场的人们“哈欠连天”等内容作铺垫。 B、奶奶说自己“活不了太久”,这说明奶奶年纪很大了,另外也是奶奶想通过这句话不让家人阻拦自己走亲戚;同时,这样写也为后面写奶奶累病埋下伏笔。 C、爸妈对话中,“爸爸很心烦”一句表现了爸爸复杂的情感,一方面是感觉妈妈太唠叨,另一方面也表现了爸爸对奶奶还不回来的轻微恼怒。 D、爸爸将奶奶抱起的情节,运用了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的方法,同时还运用了比喻和夸张的手法,表明奶奶极其瘦弱、病情严重。 E、爸爸表兄的话是补叙内容,交代了回家后的奶奶病情很重、体重很轻、头发更白的具体原因,表现了爸爸的表兄一家人对奶奶的关心和对爸爸的责备。
(2)、小说开篇几段描写了新稻登场的情景,这样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3)、奶奶这个人物有哪些形象特点?小说表达了怎样的主题?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天火

阿来

    多吉跃上那块巨大的岩石,口中发出一声长啸,立即,山与树,还有冰下的溪流立刻就肃静了。

    岩石就矗立在这座山南坡与北坡之间的峡谷里。多吉站在岩石平坦的顶部,背后,是高大的乔木,松、杉、桦、栎组成的森林,墨绿色的森林下面,苔藓上覆盖着晶莹的积雪。岩石跟前,是一道冰封的溪流。溪水封冻后,下泄不畅,在沟谷中四处漫流,然后又凝结为冰,把一道宽阔平坦的沟谷严严实实地覆盖了。沟谷对面,向阳的山坡上没有大树,枯黄的草甸上长满枝条黝黑的灌丛。草坡上方,逶迤在蓝天下的是积着厚雪的山梁。

    多吉手中一红一绿的两面小旗举起来,风立即把旗面展开,同时也标识出自身吹拂的方向。他挥动旗子的身姿像一个英武的将军。他口诵祷词。多吉是在呼唤火之神和风之神的名字。呼唤本尊山神的名字。他感觉到神灵们都听到了他的呼唤,来到了他头顶的天空,他的眉宇间掠过浅浅的一点笑意。他在心里默念:“都说是新的世道,新的世道迎来了新的神,新的神教我们开会,新的神教我们读报纸,但是,所有护佑机村的旧的神啊,我晓得你们没有离开,你们看见,放牧的草坡因为这些疯长的灌木已经荒芜,你们知道,是到放一把火,烧掉这些灌木的时候了。”

    神们好像有些抱怨之声。

    多吉说:“新的神只管教我们晓得不懂的东西,却不管这些灌木疯长让牧草无处生长,让我们的牛羊无草可吃。”

    他叹息了一声,好像听见天上也有回应他叹息的神秘声音,于是,他又深深叹息了一声,“所以,我这是代表乡亲们第二次求你们护佑。”他侧耳倾听一阵,好像听见了回答,至少,围在岩石下向上仰望的乡亲们从他的表情上看到,他好像是得到了神的回答。在机村,也只有他才能得到神的回答。因为,多吉一家,世代单传,是机村的巫师,是机村那些本土神与人群之间的灵媒。平常,他也只是机村一个卑微的农人。但在这个时候,他伛偻的腰背绷紧了,身材显得孔武有力。他混浊的眼睛放射出灼人的光芒,虬曲的胡须也像荆刺一样怒张开来。

    “要是火镰第一下就打出了火花,”多吉提高了嗓门,“那就是你们同意了!”说完这句话,他跪下了,拿起早就备好的铁火镰,在石英石新开出的晶莹茬口上蒙上一层火绒草,然后深深地跪拜下去。

“神灵啊!

让铁与石相撞,

让铁与石撞出星光般的火星,

让火星燎原成势,

让火势顺风燃烧,

让风吹向树神厌弃的荆棘与灌丛,

让树神的乔木永远挺立,

山神!溪水神!

让烧荒后的土地来年牧草丰饶!”

    唱颂的余音未尽,他手中的铁火镰已然与石英猛烈撞击。撞击处,一串火星迸裂而出,引燃了火绒草,就像是山神轻吸了一口烟斗,青烟袅袅地从火绒草中升起来,多吉小心翼翼地捧着那团升着青烟的火绒草,对着它轻轻而又深长地吹气,那些烟中便慢慢升起了一丛幽蓝的火苗。他向着人群举起这团火,人群中发出齐声的赞叹。他捧着这丛火苗,通了灵的身躯,从一丈多高的岩石顶端轻盈地一跃而下,把早已备好的火堆引燃。

    几十支火把从神态激越庄严的人们手中伸向火堆,引燃后又被高高举起。多吉细细观察一阵,火苗斜着呼呼飘动,标示出风向依然吹向面南朝阳,因杂灌与棘丛疯长而陷于荒芜的草坡,他对着望向他的人群点了点头,说:“开始吧。”

    举着火把的人们便沿着冰封峡谷的上下跑去。

    每个人跑出一段,便将火把伸向这秋冬之交干透的草丛与灌木,一片烟障席地而起,然后,风吹拂着火苗,从草坡下边,从冰封溪流边开始,升腾而上。剩下的人们,都手持扑火工具,警惕着风,怕它突然转向,把火带向北坡的森林。虽然,沟底封冻溪流形成的宽阔冰带是火很难越过的,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每一个人都知道,这火万一引燃了北坡上的森林,多吉蹲进牢房后,也许就好多年出不来了。

就因为放这把山火,多吉已经进了两次牢房。

    今天,上山的时候,他从家里把皮袄与毛毯都带来了。有了这两样东西压被子,即使在牢房里,他也能睡得安安心心,暖暖和和了。大火燃起来了,引燃了那些荒芜了高山草场的坚硬多刺的灌丛,沿着人们希望它烧去的方向熊熊燃烧。来年,这些烧去了灌丛的山坡,将长满嫩绿多汁的牧草。

    烧荒的滚滚浓烟升上天空,这大火的信号,二十多公里外的公社所在地都可以看到了。要不了几个时辰,公安开着警车就会出现在机村,来把多吉捕走。

(节选自《天火》,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聚宴

符浩勇

    下班的时候,阿炳打来电话说,让我到他的城南音像店去一下。

    我犹豫了,从我这儿到他的城南音像店几乎绕大半个城,下班这当儿车流人河,我蹬自行车就得大半个小时呢。我说,有什么事就在电话里说吧?

    阿炳没有多说什么,只说来一下就知道了。随即,他挂了电话,那口气仿佛有什么不见面就不好说或不能说的。我了解他的执拗,知道跟他再说也不会有变,只好骑自行车绕道城郊向着城南蹬去。

    我和阿炳认识是在朋友的饭局上。席间,他几乎不动声息,比我的话还少。有好事者欺我不胜酒力,企图借势灌醉我,吵嚷之间,他竟横身夺过我的酒杯往他嘴里倒。这让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

    那晚,阿炳送我回家,到了我楼下,有个孕妇跪在街边,面前摊着一张白纸,写着歪歪扭扭的字,不用看也能猜出大概内容。我竟发现阿炳搀扶着我时,也不忘掏出五元钱丢在纸上……

    没想到,我绕道城郊走,路上行人并不稀疏,一条本不宽敞的小路被挤得更窄小了。丁字路口处,那堵围墙后破败的院落,是阿炳曾经上班的地方。阿炳告诉过我,他是参加工作三年后听人鼓弄下海去的,却什么也没捞着。如今好不容易在城南租个小铺面开了一家音像店,赚利很薄,刚能抵上养家糊口。但阿炳乐在其中,按他的话说,别看音像店门脸小,声乐的世界可大着呢。我和他一来二往混熟后,不时就相邀小聚,大多是到郊外农家菜馆去,要几样应时的小菜。阿炳酒量并不见好,独独喜欢三春椰酒,喝到醉眼曚昽时,便学着电视里的广告词,戏说你好我也好。由此我常常想起认识他的那个宴席上他为我挡酒,心里便陡增些许敬意。

    街边车水马龙,一个老汉沿街乞讨着。记不清多少次了,我和阿炳走在街边,见到乞丐或残疾人,他总是像准备好了似的,悄然丢下三五元钱。我说,那些都是装出来的。有电视台采访一位在街边乞讨的孕妇,结果她拔腿就跑,原来大肚子是垫起来的。他听了只是笑笑。我知道他未必相信我的话,或者就不打算相信。有一次,我明知不能说服他,却还是说:“你就图个心安?”他却说:“不是心安不安。只要他们高兴,而且这付出也是我能承受的。” 

    也许这只是缘起。后来一件窝囊透顶的事,弄得我的心情很不平静,想必阿炳的心情也不会平静。

    那是朋友的朋友介绍的朋友的朋友,从贵州大山里赶来,办了一个小型慈善讲座。主讲人林山似乎还没有抖落从远山而来的疲惫,他给我们看了九幅富有感染力的照片——木板钉成的墙壁、渴求的眼神、龟裂的手指等等,诉求贵州远山深谷里教育亟待拯救。他的演说声泪俱下,震撼了在场所有的人。现场募捐时,我掏了600元,阿炳捐了2000元。我知道那是他筹集的进货款。那时,他的音像店几乎没有进账。

事后一个月,阿炳似乎还没有从贵州的大山里走出来。他说,如果可能,真想去贵州支教,哪怕是一个月。于是我设法联系朋友的朋友,可是林山似乎人间蒸发了,倒是打听到那天在场41人捐了16.4万元。朋友的朋友找到朋友,说是林山的手机关了,他们也只是在一家网站上认识林山的。我特意上了那个网站,网站上有林山贴的很多图片,包括演讲现场见到的那些照片;还有很多帖子,呼吁社会关注贵州大山里的孩子。林山失踪后,网站上的资料也就停止了更新。种种情况表明:我们受骗了。但阿炳并无失落,他始终相信他固执的直觉:林山深遂的眼眸里燃烧着诚意……

    一年过去,我和阿炳仍会在朋友聚会小酌时相互关照,但我心里不觉有点生分,害怕他会提起因我的冒失而引致的尴尬结果。渐渐地,我甚至觉得他每一次对我的笑都意味深长。但阿炳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对捐助贵州大山的事只字不提。不时,我和他还是相约到郊外农家菜馆去,依旧是点几样应时小菜,酒还是熟识的三春椰酒,却未见他再沉醉过。上周末,阿炳外埠的朋友来了,我还应邀到城郊农家菜馆去赴宴;今天周四,他打来电话非让我去找他,究竟有什么事不能电话里说呢?

    远远的,我听到从阿炳的音像店里飘出来天籁般的旋律,正想呆在街边沐浴一番。不想阿炳从店里出来了,不容我迟疑,催我进屋。

    屋里不大的空间,摆了一张扁形饭桌,放着一瓶贵州醇白酒,还有外买的几样小菜,却摆了三个座位。我机警地问:“还有谁?”

    只见阿炳抖出一张发皱的都市报,神情有些异样,他说:“还记得吗?那位贵州大山来的林山,他,他没有骗我们,他是在回贵州途中遭遇不测的……好在那个无意伤害他的人发现了那些钱(捐款)的来路……最终那些钱用在山区小学的建设上了……”那晚,我和阿炳都喝得酩酊烂醉;那晚,我和阿炳畅游在音乐的潮浪里,我只记得阿炳的眼眸里好亮好亮。

(选自《第六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

    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

    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相亲记

阴历新年来了。一天,周太太跟方鸿渐说,张家把他八字要去了,请算命人排过,跟他们小姐的命“天作之合,大吉大利”。张先生请他去吃便晚饭,无妨认识那位小姐。鸿渐本不愿跟这种俗物往来,但转念一想,自己从出洋留学到现在,还不是用的市侩的钱?反正去一次无妨。这位张先生名叫吉民,但他喜欢人唤他Jimmy。他在美国人花旗洋行里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里着实有钱。只生一个女儿,不惜工本地栽培,教会学校里所能传授熏陶的洋本领、洋习气,美容院理发铺所能制造的洋时髦、洋姿态,无不应有尽有。这女儿刚十八岁,中学尚未毕业,可张先生夫妇以为女孩子到二十岁就老了。夫妇俩磋商几次,觉得宝贝女儿嫁到人家去,总不放心,不如招一个女婿到自己家里来。那天张先生跟鸿渐同席,认为他颇合资格:家世头衔都不错。方家经这番战事,摆不起乡绅人家臭架子,这女婿可以服服帖帖地入赘到张府上。

方鸿渐下午办公完毕去张家,经过一家皮货铺子,看见獭绒西装外套,新年廉价,只卖四百元。鸿渐常想有这样一件外套,可是盘算一下,只好叹口气。到了张家,张先生热闹地欢迎道:“Hello! Doctor 方,好久不见!”张先生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 ——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他仿美国人读音,惟妙惟肖,也许鼻音学得太过火了,不像美国人,而像伤风塞鼻子的中国人。

鸿渐和张小姐没有多少可谈,只好问她爱看什么电影。跟着两个客人来了,一个叫陈士屏,是欧美烟草公司的高等职员。一个叫丁讷生,也在什么英国轮船公司做事。张太太说,人数凑得起一桌麻将,何妨打八圈牌再吃晚饭。方鸿渐赌术极幼稚,身边带钱又不多,不愿参加,宁可陪张小姐闲谈。经不起张太太再三怂恿,只好入局。没料到四圈之后,自己独赢一百余元,心中一动,想假如这手运继续不变,那獭绒大衣便有指望了。八圈打毕,方鸿渐赢了近三百块钱。同局的三位一个子儿不付,一字不提,都站起来准备吃饭。鸿渐唤醒一句道:“我今天运气太好了!从来没赢过这许多钱。”

张太太如梦初醒道:“咱们真糊涂了!还没跟方先生清账呢。陈先生,丁先生,让我一个人来付他,咱们回头再算得了。”便打开钱袋把钞票点交给鸿渐。

饭后散坐抽烟喝咖啡,鸿渐瞧见沙发旁一个小书架,猜来都是张小姐的读物。一大堆《西风》、原文《读者文摘》之外,还有原文小宇白文《莎士比亚全集》、《新旧约全书》、翻版的《居里夫人传》、《我国与我民》等不朽大著以及电影小说十几种。一本小蓝书,背上金字标题道:《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鸿渐忍不住抽出一翻,只见一节道:“对男人该温柔甜蜜,才能在他心的深处留下好印象。女孩子们,别忘了脸上常带光明的笑容。”看到这里,这笑容从书上移到鸿渐脸上了。抬头忽见张小姐注意自己,忙把书放好,收敛笑容。陈先生要张小姐弹钢琴,大家同声附和。张小姐弹完,鸿渐要补救这令她误解的笑容,抢先第一个称“好”,求她再弹一曲。他又坐一会,才告辞出门。洋车到半路,他想起那书名,不禁失笑。丈夫是女人的职业,没有丈夫就等于失业,所以该牢牢捧住这饭碗。哼!我偏不愿意女人读了那本书当我是饭碗。想到这里,鸿渐把天空月亮当作张小姐,向她挥手作别。

客人全散了,张太太道:“这姓方的不合式,气量太小,把钱看得太重,给我一试就露出本相。好像怕我们赖账不还的,可笑不可笑?”

张先生道:“什么博士!还算在英国留过学,我说的英文,他好多听不懂。我不爱欧洲留学生。”

张小姐不能饶恕方鸿渐看书时的微笑,干脆说“这人讨厌!你看他吃相多坏!全不像在外国住过的。他喝汤的时候,把面包去蘸!他吃铁排鸡,不用刀叉,把手拈了鸡腿起来咬! 吓!这算什么礼貌?”

张家这婚事没结果,周太太颇为扫兴。可是方鸿渐记得《三国演义》里的名言:“妻子如衣服。”当然衣服也就等于妻子;他现在新添了皮外套,损失个把老婆才不放在心上呢。

(选自钱钟书《围城》,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礼拜二午睡时刻(节选)

马尔克斯

    神父打量了她一眼。那个女人忍住悲痛,两眼直直地盯住神父。神父的脸刷的下子红了。他低下头准备填一张表。一边填表一边询问那个女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她毫不迟疑地、详尽准确地做了回答,仿佛是在念一份写好的材料。神父头上开始冒汗了。女孩子解开左脚上的鞋扣,把鞋褪下一半,用脚后跟踩在鞋后帮上。然后把右脚的鞋扣解开,也用脚趿拉着鞋。

事情发生在上礼拜一凌晨三点钟,离开这里几条街的地方。寡妇雷薇卡太太孤身一人住在一所堆满东西的房子里。那一天,在细雨的淅沥声中雷薇卡太太听见有人从外边撬临街的门。她慌忙起来,摸着黑从衣箱里拿出一支老式手枪。这支枪自从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那时候起就没有人用过。雷薇卡太太没有开灯,就朝大厅走去。她不是凭门锁的响声来辨认方向的。二十八年的独身生活在她身上产生的恐惧感使她不但能够想象出门在哪里,而且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她两手举起枪,闭上眼睛,猛一扣扳机。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打枪。枪响之后,周围立刻又寂然无声了,只有细雨落在锌皮屋顶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她随即听到在门廊的水泥地上响起了金属的碰击声和一个低哑的、有气无力的、极度疲惫的呻吟声:“哎哟!我的妈!”清晨,在雷薇卡太太家的门前倒卧着一具男尸。死者的鼻子被打得粉碎,他穿着一件花条的法兰线上衣,一条普通的裤子腰中没有系皮带,而是系着一根麻绳,光着脚。镇上没有人认识他是谁。

    “这么说他叫卡洛斯・森特诺。”神父填完表,嘴里咕咕哝哝地说。

    “卡洛斯・森特诺,”那个女人说,“是我的独生子。”

神父又走到柜子跟前。在柜门里钉子上挂着两把大钥匙,上面长满了锈。在小女孩的想象中公墓的钥匙就是这个样子;女孩子的妈妈在小的时候也这么想过。神父本人大概也曾经设想过圣彼得的钥匙就是这么个样子。神父把钥匙摘下来,放在栏杆上那本打开的笔记本上,用食指指着写了字的那一页上的一处地方,眼睛瞧着那个女人,说:

    “在这儿签个字吧!”

    女人把皮包夹在腋下,胡乱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小姑娘拿起鲜花,趿拉着鞋走到栏杆前,两眼凝视着妈妈。

    神父呼了一口气。

    “您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引上正道吗?”

女人签完字回答说:

    “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神父看看那个女人,又看看那个女孩子。看到她们根本没有要哭的意思,感到颇为惊异。那个女人还是神色自如地继续说:

    “我告诉过他不要偷人家的东西吃,他很听我的话。过去他当拳击手,有时候叫人打得三天起不来床。”

    “他没有办法,把牙全都拔掉了。”女孩子插嘴说。

    “是的,”母亲证实说,“那时候,我每吃一口饭,都好像看到礼拜六晚上他们打我儿子的那个样子。”

    “哎!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神父说。

    神父本人也觉得这句话没有多大的说服カ,一则是因为人生经验已经多少把他变成一个怀疑主义者了,再则是因为天气实在太热。神父叮嘱她们把头包好,免得中暑他连连打着哈欠,几乎就要睡着了。他睡意朦胧地指点母女俩怎样才能找到卡洛斯·森特诺的墓地。还说回来的时候不要叫门,把钥匙从门缝下塞进来就行了。要是对教堂有什么施舍,也放在那里。那个女人注意地谛听着神父的讲话,然后向他道了谢,脸上没有丝毫的笑容。

    在临街的大门打开之前,神父就觉察到有人把鼻子贴在纱门上往里瞧。那是一群孩子。大门敞开后,孩子们立刻一哄而散。在这个钟点,大街上通常是没有人的。可是现在不光是孩子们在街上,在杏树下面还聚集着一群群的大人。神父一看大街上乱哄哄的反常样子,心里顿时就明白了。他悄悄地把大门关上。

    “等一会儿走吧,”他说。说话的时候,他没有看那个女人。

    神父的妹妹从里面的门里出来。她在睡衣外面又披上了一件黑色的上衣,头发散披在肩上。她一声不响地瞅了瞅神父。

    “怎么样?”他问。

    “人们都知道了。”神父的妹妹喃喃地说。

    “那最好还是从院子的门出去。”神父说。

    “那也一样,”他妹妹说,“窗子外面净是人!”

    直到这个时候,那个女人好像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透过纱门朝大街上看了看,然后从女孩子的手里把鲜花夺过去,就向大门走去。女孩子跟在她的后面。

    “等到太阳落山再去吧!”神父说。

    “会把你们晒坏的,”神父的妹妹在客厅深处一动也不动地说,“等一等,我借给你们一把阳伞。”

    “谢谢!”那个妇女回答说,“我们这样很好。”

    她挽着小姑娘的手朝大街走去。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丛棣

    我一生下来就对一些圆圆的东西感兴趣,譬如我爸爸的光头,在我学走路前那是我最好的玩具,后来被皮球替代了。由小到大的皮球向前滚动着,一个孩子跟在后面,慢慢地显现出他的天赋异禀。

    到了八岁那年,我终于拥有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足球,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发誓,那是一个崭新的标准足球,但我只踢了一脚,只一脚它便如出膛的炮弹,再也没有回来。

    我一生都在追寻它的下落,为了它,我没再碰过别的足球。

    事实上,那个惹祸的足球当时并没有逃走,我记得它还理直气壮地回到原地蹦跳了两下,直至二楼窗口探出一个脑袋。一个刁蛮的老太婆,她的脸像另一块碎裂的玻璃,我被她的样子吓坏了。一个黑影趁机从我面前溜走,那个猥琐的家伙弓着身子,回头时一脸的坏笑,他叫小淘,从那以后我只叫他“窃蛋龙”。我确认“窃蛋龙”怀抱着的不是只恐龙蛋,而是一个足球,一个正在哭泣的足球。

    我没命地往前跑,把“窃蛋龙”吓坏了,他试图把球还给我但被我拒绝了,很快我便超过了他。我听见身后的“窃蛋龙”在哇哇怪叫,他的后面还紧跟着一个手持扫把健步如飞的老太婆……

    “窃蛋龙”到底还是跑掉了。

    那天镇上的人都看到了,“窃蛋龙”怀抱着足球,像最后一只恐龙,被一个疯狂的女猎人追赶,卷起一路烟尘,一口气跑出了小镇。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回来,反正我是没再见过他,也没再见过我的那个足球。

    我还是对圆的东西情有独钟,除了足球。

    我开始滚铁环,坡上坡下地玩上个来回,我便长大了。

    长大后我干起了修理自行车的行当,在街角挂了个锈迹斑斑的车圈作招牌,远远看去就像是我玩过的铁环。我天天摆弄那些车胎车圈,藉此安身立命。我还娶了个圆圆的老婆,没过多久,她还给我添了个圆圆的儿子。

    儿子很像我,一生下来便相中了我的光头……

    小家伙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有一次喊我“爸爸”喊得格外甜,他指了指自己的小鞋子,我便俯下身凑近看,结果被他重重地踢了一脚,他也乐得摔倒在地上。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我没给他买足球,而是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了他一把玻璃珠子,并教他如何用手弹射。他同样是个天才儿童,只几天的工夫,我的家就如同遭到了枪手们的疯狂扫射,窗户和墙壁上满是累累弹痕。

    头缠绷带的我点上一支烟,开始怀念曾经拥有过的一个足球,我想,它在也许会好些。

    四年一届的世界杯又到了。

    小广场上人头攒动,人们都聚集在那里喝啤酒看直播,看中国队如何过关斩将,杀进决赛,看来这一次大力神杯我们是势在必夺了。

    决赛那晚我也去了,还别有用心地带上了儿子。

    中国队迎战巴西队,史上最惊心动魄的一场比赛,一波三折,我们的11号队员格外抢眼,在最后伤停补时阶段创造了一个点球,并亲自操刀主罚,一蹴而就,完成绝杀。举国欢腾,我的周围人声鼎沸,人们都在击掌相庆,只有我还在紧盯着屏幕:那个改写历史的英雄,抱起足球一边亲吻一边满场乱蹿,他弓着身子的样子很像一个小偷……

    “窃蛋龙”!

    他是“窃蛋龙”!

    你们不认得他了吗,11号是“窃蛋龙”呵!

    我的怪叫的确让他们愣怔了几秒,但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庆祝方式,于是我看到了雨点般的拳头疾落下来,几乎把我砸进泥土。

    事情过去了很久,有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是“窃蛋龙”寄来的一个足球,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签名,看上去很珍贵。我知道这个不是我丢失的那个,但我还是原谅了他。

    我把足球送给了儿子,谁知儿子却不屑一顾地将它丢到一边。他已经长大了,而且越来越圆,最近他迷上了呼啦圈。我有些生气,强拉着他出了门,我要重新教他踢球。我发誓,那是一个崭新的足球,可我儿子只踢了一脚,只一脚它便如出膛的炮弹……

    还是那个窗口,还是那个老太太,她的脸还像原来那块碎裂的玻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都没变。我吓坏了,儿子却像没事人似的慢吞吞地捡回球,还在原地拍打了两下,我赶忙跑过去推搡他:“你傻呀,还不快跑,快跑呵……”

    儿子一脸的诧异,说:“我干吗要跑?”

    随后儿子仰起脸,撒娇似地喊了一声:“太奶奶……”

    我看见,老太太皱巴巴的一张脸随之舒展开来,像一块刚刚换上的玻璃,完整而平滑,我的奶奶哟……

    我把那个足球抱在怀里,忽然泪如雨下。我哭了,哭得惊天动地。

    没人知道我在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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