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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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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中学2024-2025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质量监测试卷

现代文阅读

瓜 香

侯发山

日头挂在空中,像个火球似的炙烤着大地。绿油油的瓜叶下藏着一个个又大又圆的西瓜。有的绿叶间还点缀着黄澄澄的小花,灼人的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郝大叔的嘴角扯出一丝笑意,再过月儿四十,这些小花就会变成大西瓜……汗水流进了眼里,酸涩难受,他也顾不上理会。俗话讲:“紧种庄稼,消停买卖。”庄稼人,一旦有了农活,再恶劣的天气都不是个事儿。仿佛证明他们是铁打的,裸露的肤色都是古铜色。

“捡大点儿的摘。”老伴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叮嘱道。“不但要大,更要熟。”郝大叔站直身子,活动一下酸疼的腰,腾出一只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甩出去。两口子分工明确,他负责摘西瓜,老伴负责往地头的三轮车上搬。

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三轮车已经装得满满当当,多一个都放不下了,两个人才罢手。

走到地头的树荫下,郝大叔的电话响了,是“好运超市”的杨老板打来的,问能不能弄些西瓜。郝大叔一边喘着气一边说:“杨老板,庙后的窟窿——神透了,你有顺风耳千里眼啊,刚摘了一车,屁股还没坐稳呢。不过,不能给你,河里的螃蟹——都有家(夹)了。价格高一些?高一些也不行。再过两天吧。不好意思啊。”

郝大叔两口子种植了20亩“京秀”西瓜,属于早熟的品种,果肉为红色,口感偏甜,籽粒较少。因此,夏天一到,他们的西瓜便成了抢手货,供不应求。

老伴把水壶递给郝大叔,说:“怕是要得罪人家哩。”郝大叔接过水壶,“咕咚”“咕咚”了两口,说:“得罪不了,咱又不是卖高价……你歇息歇息,吃点干粮,我送去就回。”说罢,郝大叔跳上了三轮车。

去年西瓜成熟的时候,郝大叔和老伴晚上守在瓜田里。两口子不是怕西瓜丢失,依照郝大叔的说法,那就是看着西瓜,闻着瓜香,听着蛐蛐叫,才能睡得香,睡得踏实。其实,这就是庄稼人的本性,看着经自己一滴汗一把手换来的果实,比自己的孩子还亲,晚上恨不得搂着睡。没想到,有一天半夜时分,老天突降暴雨——起初,他们只想修改一下水渠,免得瓜田受损,等到他们发现一切都是徒劳时,为时已晚,周围汪洋一片,瓜田全被淹,一个个西瓜像葫芦似的漂浮起来。两口子慌不择路,爬到了摇摇欲坠的看瓜棚上。暴雨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就在两口子绝望的时候,当地驻军来了,几个当兵的轮流把他们背了出去……后来,在当地爱国拥军促进会举办的座谈会上,参加的人员除了地方领导、驻地的官兵,还有当地老百姓代表,郝大叔也受邀参加了。轮到郝大叔发言时,他说:“若不是解放军,那一晚我和老伴就喂王八了……”一句话没说完,他就激动地呜嗬呜嗬哭起来。

今天,这一车西瓜就是慰问当地驻军的。

老伴自言自语道:“也不知咱的爱君能吃上西瓜不。”爱君是他们的闺女,去年上大二的时候在老两口的鼓励下报名参军了。“就你思想进步?肯定也有人给她送,还不只是西瓜哩。”郝大叔不满地瞪了老伴一眼。前几天,爱君给他发微信,说她随部队到地方慰问演出,当地老百姓太热情了,什么东西都往他们手里塞,冰糕,鸡蛋,煎饼,香包……一忙起瓜田的事儿,这事儿他忘给老伴汇报了。

郝大叔发动三轮车,“突突突”地冒出一股烟,旋风似的窜了。“路上慢点,别慌!”老伴对着车的背影喊道。也不知道郝大叔听没听到。

一阵微风吹来,让人顿感凉爽,似乎还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花香和瓜香。

(1)、下列情节不能体现郝大叔夫妇对军队的特殊感情的一项是(  )
A、挑选又大又熟的西瓜慰问当地驻军。 B、为将西瓜送给军队,拒绝高价来购买的超市老板。 C、将装西瓜的三轮车装得满满当当,送给军队。 D、女儿随部队到地方慰问演出,受到当地老百姓的热情对待。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七段都提到了“庄稼人”,表明郝大叔夫妇具有农民勤劳朴实的品质。 B、第七段采用了倒叙的记叙顺序,交代了郝大叔夫妇给当地驻军送西瓜的原因。 C、小说多处写郝大叔夫妇的对话,既充满了生活气息,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D、文章写超市老板与郝大叔通电话的情节,有衬托作用,能更加突出人物的品质。
(3)、标题是文章的眼睛。本文题目是“瓜香”,除了西瓜本身的香,你从文中还能读到哪些方面的“香”?请简要概述。
(4)、一个优秀的小说结尾,常常令读者感到余味无穷。请你赏析文章最后一段,体会这样结尾的妙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人生的另一种财富
      ①我是在贫穷和耻辱中长大的。父亲是一位蹬三轮车的,他每天蹬车送我上学。这令我的同学羡慕不已,他们说你爸妈真疼你,天天雇车送你上学。同学的话提醒了我,如果他们知道送我上学的不是家里雇的,而是我的父亲,他们又该如何议论呢?我一下子被一种耻辱感击垮了。从此,我再也不让父亲送到校门口,在离校门口很远的地方就偷偷下了车。   
      ②我的母亲四处打工,为我攒钱。她坚信,我能考上大学。从我上学开始,每次学校公布成绩的日子就成了我们约定的节日。那天我们会吃上一顿红烧肉,以示庆祝。在我的印象里,红烧肉是最好吃的东西。没想到大学里的一次红烧肉,却给我留下了难以抹去的耻辱记忆。
      ③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被巨大的学费数额吓呆了,她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也仅够我一个学期的费用。我只好向学校提出了特困助学申请。
      ④上学没几天,全班都知道了我是特困生,因为我被安排住在便宜而破旧的老楼里。与众不同的我成了他们着重注意的人。他们用好奇和怜悯的眼光看我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上学一年多,前后左右的惊异的目光,让我如万箭穿心。我经常找一个角落,狼吞虎咽地进去一个没有菜的馒头。我用读书来消解难熬的孤独。书是不挑人的,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打开它的人们。但有一个奢侈的行为我却一直不肯放弃,就是每月一次和中学几个好朋友的网上聊天,它给了我孤独的生活以极大的安慰。有一次我在网吧遇上了一个同班同学,他当时惊诧极了。再有就是我在大学里过第一个生日时,我奢侈地买了一份红烧肉……
      ⑤后来就到了让我终生难忘的那个耻辱的日子。那是一次社团活动,大家讨论帮助特困学生的事。有同学当时就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说,特困生应该得到我们的帮助,可我们班有的特困生还上网吧,吃红烧肉……我无地自容。我这才发现了贫穷不在于它本身,更大程度上是对人的精神折磨。我无法忍受这种被打入另类的感觉。
      ⑥当帮助变成了一种施舍,我宁愿不要。我在忍受现实还是退学之间犹豫了很久。我想起了父亲的后背,我想起了母亲在我接到的录取通知书时四处奔走相告的情景,我想起了当时自己的决心……我忽然感到,我无权选择放弃。贫穷本身不是罪过,因贫穷而放弃了自己生存的尊严,这才是罪过。
      ⑦第二天是写作课,老师的作业是感受你生活中的爱。许多同学充满激情地念起了自己的作文,他们感激父母为他们带来的幸福,为他们创造的条件……老师不做一声,直到最后,才失望地问:“还有没有同学要说?”我举起了手,讲了父亲的后背,冬天落在上面的雪和夏天流着的汗;我讲了母亲为我攒钱的情景。我讲了小时候吃苹果,父母把苹果细细地削掉了皮,一口一口地喂我吃,而削下的苹果皮,他们却谦让着,谁也不肯吃,最后,母亲又用它给我煮了苹果水。我说我很庆幸,贫穷只让我生活更艰难些,但它却不能剥夺我爱的权利,我感谢父母的爱。我为小时候对父亲的伤害而忏悔……
      ⑧教室里响起一片抽泣的声音。
      ⑨下课时老师对我说,我非常感谢你,你比我更清楚地告诉了大家,什么是爱的真谛和尊严的意义。
      ⑩从这时起,我走出了耻辱,我用一种正常而不是自卑的心态与同学们相处了。我不再为只有一个馒头的午饭而难为情了,我能坦然地穿着陈旧的衣服走在青春靓丽时尚流行的校园里。在那一个假期到来的时候,我给父母写了一封信……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关中农村,总喜欢用泥巴打墙,围起一个院子,我家的小院在村子的正中。母亲每天早早起床,将院子一遍一遍地打扫干净,不允许我们扔下一片屑,一根柴棍。村里的人见一方小院竟收拾得这般模样,便与母亲开起玩笑来:“王妈,您这是准备在地上擀面条了吧?”说得大伙直乐。

    小院是母亲用四五年攒下的鸡蛋钱,请了小工,打墙围起来的。得之不易,母亲便格外地宠它,爱它。冬天埋下一截葡萄枝条,春天里长起来了,嫩嫩的叶,像一只刚出壳的雏鸡,昂着头,望着这新鲜的世界;春天种下一行三,夏天里蔓爬上土墙,花便密密地排成队几,立了起来。

    小院是母亲精心编织的花篮。它盛着农家艰辛而又多彩的生活,也使我稚嫩的心成熟起来

    父亲早年在外地工作,家中无劳力,地里的活儿早早地搁在了母亲和我的肩上。天长日久,我在外面受了气,便独自坐在院子的石头上发呆。母亲过来了,她最知道我的心思,便_______个小凳,凑到我的眼前,东南西北地比画,仿佛一切智慧的东西都从那粗布裹着的胸口倒出,就像放飞了一只鸽子,携我振奋起来。

    更多的时候,我同母亲一起,在小院里筹划着生活,筹划着以后的事情。或者跟了母亲的眼神,走进一个个带着泥土味儿,又十分生动的传说之中。什么姑家婆、王老六,什么堤埂神、杨柳女,这些故事总如钩子一般地勾着我,让我至今忘不了。

    小院南侧有几棵香椿树,那是母亲赶庙会时从近百里的山里挖来的苗,三年便长得胳膊般粗细,并举起一树的叶子。香椿虽是野村,但那香却十分细腻,风来也罢,风去也罢,香便充满了小院,香便传遍了村落。左邻右舍的只说多了这香,整个村子也便多了些新鲜,三天两头有人带了孩子来看,小院也因此多了一种情感。慢慢地,小院成了大伙的小院了。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下列小题。

如花

李存刚

    ①她73岁,满头银发,双耳失聪。她戴助听器,耳塞从脸颊旁垂下来,往胸前的衣兜里挂着,活像时髦青年们挂着的耳机。

    ②她是我的一个患者。右桡骨远端骨折,肋骨骨折,右跟骨骨折。这是她来住院的原因。

    ③卧床最少四十天,我对她说。

    ④她扬了扬头,长长地“啊——”了一声,随即笑呵呵地说:“好的好的,听医生的。”

    ⑤可不到两周,她便开始下床活动了。我告诉她,才半个月,骨头还没长好,需要休息。她忽然做了个立正姿势,随即猛地跨出几个大步,说,你看,没事,好了。

    ⑥更多的时候,是她的老伴扶着她的肩,慢慢悠悠地走。她满头的银发蓬松却不失整齐,有一种不易觉察的光泽。这使得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起码十岁。

    ⑦她年轻时是名射击运动员。她的耳朵就是在一次训练时被突然发生的意外震聋的。那时她长期驻扎在陕西宝鸡,有比赛时便飞到比赛地,比赛完了又飞回去。

    ⑧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成家。他在青海,是个军人。

    ⑨后来他们成了家,却只能两年才见上一次。因为他要两年才有一个月的探亲假。那时候,他们的家真正是形同虚设。两年的时间,会发生许多事情,也有许多事情等着发生。但在他们之间,只发生了一件事:等待——等两年,他休假;然后又是两年漫长的等待。如此反复。

    ⑩那时候,日子对于他们便是反复地等。

    ⑪后来她退了役,在家乡四川找了份工作。很快,他也从部队转业到了地方,却依然没能回到家乡,而是留在了青海。他们之间的日子依然是反复地等,等,等。一直等到他们都老了,退休了,他们才真正走到一起,他们的家才名副其实起来。这时,他们的三个孩子都已成人,都有了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家。他们的家里,也就只剩下他们俩守着了。没事的时候,她便坐上他开的电动三轮车,去市区周边的景区走走看看。

    ⑫她的伤便是在最近一次出行中造成的。

    ⑬她说,当时车子行驶在一个弯道上。他们正说着话,迎面飞速地开来一辆大卡车,等他发现、急忙扭动车把手时,车子来了个高难度的原地转身,猛一下侧翻在地……说着,她呵呵地笑,指着身边的他说:看来是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肯定不会出这事的,那时他可生龙活虎呢。

    ⑭他坐在那里,微笑着接过她的话茬:“咋个不老呢,都七八十岁了,你以为十七八啊。”

    ⑮他也受了伤,脸上、手上、背上,到处是清晰可见的伤痕。

    ⑯他81岁,头发早已全白了,额头也已爬满了皱纹。他总是乐呵呵的,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因此他的额头总是显出几道深深的沟壑。

    ⑰几乎每天,我都能看到他搀扶着她,慢慢悠悠地在走廊上走着。一边走,他一边将嘴凑近她的耳朵,高声说话,引得近旁的人一个个不住地回头。

    ⑱有笑意同时在他们脸上漾起。这时候,她蓬松而整齐的头发便不断地泛起微微的波浪,远远看去,俨然就是一朵开得正艳的花。

(选自《病区杂记》)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没有哪一种发明和发现对人类的贡献明显地高于火。除了人类,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利用火,更不要说掌握制造火的技能。说人类是使用火的动物,要比说人类是使用工具的动物更合理。何况火对人类的改变,很可能还远远没有被我们充分认识。

    学者们至今不能确定,人类何时开始利用火。不容置疑的是,火对远古时代人类温饱的无与伦比的贡献。它可以清除某些植物的毒素,软化某些植物的纤维,从而拓宽了人类的食谱,并改善了人类的消化。又因为烧烤后的食物便于储存,从而以摆脱迅速腐败的方式,增加了人类的食物。它让人类前所未有地体会到美味。它还助长了人类饮食方式的分化。火在“温”上对人类的影响,很可能比它对“饱”的影响更复杂。它拓宽了人类的生存地,很可能人类从热带走向温带是依赖火的帮助。它帮助人类深度休息和松弛身心。因为火对人类的影响深刻巨大,对于一直不曾利用火的人来说,没有也罢,但是享受过了火的人,就再也不能忍受没有火的生存。

    人工取火是难度极高的门槛。跨过这一门槛前的漫长岁月里,保存火种,以及丢失了火种后如何从拥有火种的人群那里重新获取,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持久地、日复一日地维持火种,所需燃料是巨量的。灌木、草不能带来持久燃烧的火。那时的人类还没有刀斧,不能砍伐乔木,只能捡拾干枯的落木。而随着消耗,捡拾的距离将越来越远,负担越来越大。因此,维持火种的单位只能是部落。

    考古发掘中,洞穴是发现原始人使用火的遗迹的主要地点。于是有人认为,洞穴居住是当时人类的生存方式。学者雄辩地反驳了这种认识。原因其实很简单:洞穴是物质环境中极具随机性的地貌。食物源和新鲜水源是生存的第一要素,却未必在洞穴附近。在绝大多数动物的生存策略中,都看不到牺牲第一要素去迁就洞穴的习惯性选择。地下动物的洞穴往往是自挖的。北极熊在冰雪上为自己挖洞过冬。其他熊的洞穴选择也是随机的,利用树洞、山洞等等。何况那是冬眠,不是日日觅食的温暖季节。原始人要跟着食物源跋涉、迁徙,不会定居于附近缺水少食的山洞。那为什么山洞中屡屡发现火的遗迹?只能有一个解释,那里是他们保存火种的专门场所。在不避风雨的露天场所保存火种太过冒险,且更消耗木材。这是人类使用火不久就可以完成的认识。于是,当保存火种的山洞距离食物源、水源较近时,山洞尚可兼作部落聚会的场所,当山洞距离食物源、水源较远时,山洞就只能充当火种保存地。而为了降低因看管人能力低下而导致火种熄灭的概率,乃至一次次失败经验的吸取,都会导致专职保存火种者的产生。很可能是这桩当时最紧要的事情,造就了人类社会中的第一次专业分工。

    火的恩泽无边。享受过又失去了火种的部落的唯此为大的事情,就是寻找火种。等待天火的概率小到难以期待。在跨过人工取火的门槛之前,到其他部落找火,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找到了有火的部落,如何获得火种呢?

    一开始,人们唯一的手段就是抢夺。火种的保卫与抢夺,一定是部落间演绎了千万年的曲目。精心和殊死的保护,使得抢夺的门槛大大提升。而求火的欲望愈强,遂只好跌跌撞撞地摸索另外的途径。

   收到九月二十二日晚发的第六信,很高兴。我们并没为你前信感到什么烦恼或是不安。我在第八信中还对你预告,这种精神消沉的情形,以后还是会有的。我是过来人,决不至于大惊小怪。你也不必为此担心,更不必硬压在肚里不告诉我们。心中的苦闷不在家信中发泄,又哪里去发泄呢?孩子不向父母诉苦向谁诉呢?我们不来安慰你,又该谁来安慰你呢?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唯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只要高潮不过分使你紧张,低潮不过分使你颓废,就好了。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我们只求心理相当平衡,不至于受伤而已。你也不是栽了筋斗爬不起来的人。我预料国外这几年,对你整个的人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次来信所说的痛苦,我都理会得;我很同情,我愿意尽量安慰你、鼓励你。克利斯朵夫不是经过多少回这种情形吗?他不是一切艺术家的缩影与结晶吗?慢慢的你会养成另外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就是能够想到而不再惊心动魄,能够从客观的立场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一个人唯有敢于正视现实,正视错误,用理智分析,彻底感悟,才不至于被回忆侵蚀。我相信你逐渐会学会这一套,越来越坚强的。我以前在信中和你提过感情的ruin[创伤,覆灭],就是要你把这些事当做心灵的灰烬看,看的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倘若你认为这些话是对的,对你有些启发作用,那么将来在遇到因回忆而痛苦的时候(那一定免不了会再来的),拿出这封信来重读几遍。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父亲的画面

刘墉

生的旅途上,父亲只陪我度过最初的九年,但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却留下非常深刻的画面,清晰到即使在32年后的今天,父亲的音容仍仿佛在眼前。我甚至觉得父亲成为我童年的代名词,从他逝去,我就失去了天真的童年。

记得最早,甚至可能是两三岁的记忆中,父亲是我的溜滑梯,每天下班才进门,就伸直双腿,让我一遍又一遍地爬上膝头,再顺着他的腿溜到地下。母亲常怨父亲宠坏了我,没有一条西装裤不被磨得起毛。

父亲的怀抱也是可爱的游乐场,尤其是寒冷的冬天,他常把我藏在皮袄宽大的两襟之间,我记得很清楚,那里面有着银白色的长毛,很软,也很暖,尤其是他抱着我来回走动的时候,使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一生中真正有“独子”的感觉,就是在那个时候。

父亲宠我,甚至有些溺爱。他总专程到衡阳路为我买纯丝的汗衫,说这样才不致伤到我幼嫩的肌肤。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不再生产这种丝制的内衣。当父亲看看我初次穿上棉质的汗衫时,流露出一片心疼的目光,直问我扎不扎?当时我明明觉得非常舒服,却因为他的眼神,故意装作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母亲一直到今天,还常说我小时候会装,她只要轻轻打我一下,我就抽搐个不停,且装作上不来气的样子,害得父亲跟她大吵。

我爱夜晚的角铃,在淡淡姜花的香气中,随着沁凉的晚风,轻轻叩响。那时风吹过长长的钓丝,加上粼粼水波震动所发出的吟唱;似乎很近,又像是从遥远的水面传来。尤其当我躲在父亲怀里将睡未睡之际,那幽幽的鱼铃,是催眠的歌声。

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是很快地入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

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这种香港出版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兴地从海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页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虽然这些书随着我13岁时的一场火灾烧了,我却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期的绘画作品。

父亲不擅画,但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这类的话,还买了成叠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直到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有个父亲的人影,站在我的身后……

父亲有我时已经是40多岁,但是一直到他51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82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怎么愈看愈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什么样子

是的,在我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叱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子吸足了血,才打。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打到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子!”32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啪的一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左臂上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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