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 难易度:困难

【盐仓24秋】八年级语文_第二部分 名著阅读 长征、飞向太空港、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寂静的春天

科普作品或多或少都会运用生动的文学描写来介绍科学知识。请你从《星星离我们有多远》和《寂静的春天》中任选一本,结合具体内容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知入”与“知出”      张运辅
         ①怎样读书才能取得效果?经验表明,处理好阅读中的“入”与“出”是关键所在。南宋学者陈善云:“读书须知出入法。见得亲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透脱,此是出书法。”此论道出了读书的精髓。
        ②阅读中的“入”,是指对所读之书全身心融入,潜心对其进行研读与探索。就是读者通过文字去触摸作者的内心,与其进行心灵的对话。如此“入书”,方可“见得亲切”,实现双方心情的“契合”。
        ③在阅读中怎样“入”呢?一个方法是坚持“精思”。朱熹认为:“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就是说阅读要慢嚼细咽,通过揣摩语言,达到把握文章内容、体悟作品意蕴与情趣之目的。
        ④在熟读基础上精思,确为“入书”之妙诀。苏轼读陶渊明《饮酒》诗后写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采菊而见山,境与意会,此句最有妙处。近岁俗本皆作‘望南山’,则此一篇神气都索然矣。”苏轼发现“望”与“见”虽一字之差,但意境全异。何故?盖因陶诗所表达的是辞官归田后的喜悦之情,故用“见”字来表达悠然自得之感。若改为“望”,变为主动寻求,就不但破坏了全诗的意境,而且也与陶渊明的节操相悖。苏轼的体会,表明他对全诗意蕴和诗人的心境都有了深刻认识;这种认识若离开了对全诗全身心的“入”,离开反复思索,是无法达到的。
        ⑤阅读中的“出”,是指读者能站在更高层次,对所读之书做出分析判断,能从新的角度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哲学家叔本华就主张读书要与书本拉开距离,不要“入”书过度,要敢于并善于从书本中走出来。这样读书,方可避免“是别人在代替我们思想,我们只不过重复他的思想活动的过程而已 ”;方可在读后能解其意、识其旨、得其要,真正做到“用得透脱”。
        ⑥鲁迅早年读过不少进化论书籍,曾一度相信社会进化论:“总以为将来必 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年。”后来,他在生活中发现了青年们在阶级斗争中分化的事实,“目睹了同是青年,则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身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就这样,他对这种理论产生了怀疑,并由此发现其诸多偏颇和谬误。于是,他摒弃了从书本中得到的旧认识、旧观点,在斗争中树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他的这段经历和思想转化过程,对于阅读时怎样“出”于书,怎样“用得透脱”,很有启示意义。
        ⑦阅读,要“入”,也要“出”。“入”是“出”的基础,不“入”则无所谓“出”;“出”是“入”的目的,不能“出”就失去阅读的价值与意义。既能 “入”又能“出”,才是阅读者必须掌握的秘诀。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以下小题。

角落里的阳光

威廉·斯托

    ①1980年7月1日,我驱车前往我的超市召开员工会议。结束时已是下午两点,我惊讶地发现是个黑黑的男孩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帮我擦车。汗水浸透了他灰白的牛仔裤,他穿一双破旧的布鞋,看得出是贫民窟的孩子。

    ②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啊”了一声转过来,一张黝黑成熟的脸,惊恐不已地看着我。我笑着向他伸出手说:“嗨,你好!我叫汤姆·特尔斯。”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伸出手:“您好,汤姆先生!我叫比尔·莱特。”我从口袋里抽出一百美元给他,可他慌忙摇头,轻轻地说:“我在广场上等您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个。”我越发诧异了。因为小家伙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保时捷”。“您能把我送到家吗?就三英里不到的路程。”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

    ③十五分钟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房前。他跳下车,一边跑一边对我说:“请您务必等五分钟!”不一会儿比尔就出来了,他的神态和步伐就像这辆豪华的轿车一样骄傲。我看到,他的背上背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手臂和腿都可怕地萎缩了。比尔把小女孩放在车座上后告诉我:“其实她是我的姐姐,今年十七岁,是小儿麻痹症。”然后我听见比尔对他姐姐说:“记得上次我跟你提起的那种车吗?瞧,就是这种。弟弟有钱了一定买给你。”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原来他为我擦车,在太阳下等我四个小时又要我送他回家的目的,就是让他姐姐亲眼见识一下他将来要送给她的礼物的样子。我被他那种相信能够给予别人而且因能付出而满足的样子深深地感染了!

    ④后来我又去了比尔的家,他的家比我想象的更为糟糕。比尔的母亲做清洁工。姐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比尔除了照顾姐姐外,每天还要去老人院做五小时的护理工作,他刚刚十六岁。

    ⑤离开时我再次把一百美元放在比尔残疾的姐姐手上,可比尔还是硬塞给了我:“我们自己行。”我给超市的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他明天将有个很棒的小伙子到理货部报到。这次比尔没有拒绝,我比他自己更清楚他能胜任这项工作,况且它会给他带来比原来工作高三倍的报酬。

    ⑥等我三个月后再去超市时,差不多每个员工都向我提起比尔。理货部说他能吃苦耐劳,活儿也干得漂亮;服装部则称赞比尔理的货比任何人都整齐而有条理;甚至连化妆部都说比尔永远有一张自信乐观的脸庞。

    ⑦比尔说,他一看见我的车就觉得离梦想近了一步。这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员工:即使他在最阴暗的角落走路,人们也会发现他身上温暖、灿烂的灿烂。

    ⑧他会成功的,是的,我深信。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洋葱

潘格

    ①最近小米的早晨常常从中午开始。阳光像儿子的小手,穿过层峦叠嶂的窗帘缝隙不依不饶地在小米脸上游走。这个时候的小米只好爬起身,蓬头垢面地来到洗漱间。

    ②母亲剥着洋葱走过来。小米说,妈,昨晚我梦到我爸爸了。母亲的手轻微晃了一下!说,吃饭吧,过去的事不要总想了。

    ③从父亲走后,母亲一直是这个态度,不温不火,轻描淡写。除此外,母亲还添了个毛病,爱买洋葱,紫皮的白皮的,一买就是一堆。小米越来越不明白,父亲跟母亲生活了整整37年,说走就走了,母亲怎么一点儿伤心难过都没有?关于父母的爱情,小米从他们各自的口中听到许多,这些记忆的片段经过小米的连缀和拼凑,已经足够让她坚信,父母的婚姻情比金坚,牢不可破。但自父亲入土后,小米再没有看到母亲痛哭失声,再没有看到母亲椎心挖肝地念叨历历往事,甚至没有从母亲口中听到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小米忽然觉得母亲一下子老了,变得迟钝、麻木,开始淡忘过去的人和事。

    ④为此,小米特意带母亲去医院做了检查,小米不敢想象母亲某天得了老年痴呆该怎么办。庆幸的是,母亲身体健康一如往常,没有丝毫脑萎缩的迹象。

    ⑤小米却过上了日夜颠倒的生活。父亲的走,来得太突然,像一把从黑暗深处猛然刺出的利刃,让小米猝不及防。小米曾经为父亲的晚年设想过许多美好场景,如今,曾经设想的美好瞬间被撕碎,小米无数次在黑夜里哭着惊醒,然后泪流满面。

    ⑥小米越是思念父亲,越是不能原谅母亲的冷漠。每天,蓬头垢面醒来的小米对母亲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昨晚,我又梦见我爸爸了。

    ⑦小米希望母亲能够热切地问她:梦到什么了?你爸爸说什么了?令小米失望的是,母亲依旧冷漠,什么也不追问。执拗的小米每天醒来第一句话就说:我梦到我爸爸了。

    ⑧说完这句话,小米就出门。日子总是要过的。上班、开会、见客户、接孩子、开家长会,中年女人的一切生存和生活压力一丝不落地降临在小米身上。忙碌纷繁的生活润物无声地治好了小米的失眠,小米的早晨不再从中午开始,小米也不再蓬头垢面。

    ⑨现在的小米又恢复成自信、干练、英姿飒爽的小米。对父亲的思念,偶尔如同涨潮的海水,丝丝缕缕浸湿小米的眼眶。小米会在听到某曲音乐时泪落如雨,会在拥堵的车流中因看到很像父亲的身影而抱着方向盘痛哭失声。

    ⑩母亲依旧漠然,整天坐在椅子上剥洋葱,弄得满屋子洋葱味儿,呛眼呛鼻,大人孩子每每眼泪汪汪。日子慢慢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上来,父亲去世的阴影渐渐淡化。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子吧,失去了一个人,流过一些泪,以为永远不会好的伤口会慢慢愈合,时间真是最好的疗伤剂啊!忘了从哪天起,小米醒来再也没有说那句说了无数次的话。

    ⑪谁能想到,再次说起这句话的人,竟然是母亲。那是小米搬进新房子不久后的一天,弟弟在电话那头兴高采烈地碱:妈!刚生了!恭喜您得了个大胖孙子!双喜临门,一大家子人免不了凑一起欢天喜地地大吃一顿。饭桌上,母亲开口就对小米说出了那句话。

    ⑫小米震惊极了,更让小米震惊的是,母亲紧跟着又说了一句:其实我天天梦见你爸。小米不知道母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样的话,从父亲走后,母亲从来没有提起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小米压抑着狂跳的心脏,问母亲:你都梦见我爸什么了?

    ⑬母亲淡淡地说:什么都梦见了。小米追问: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呢?母亲还是淡淡地说:有什么好说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难不成要记一辈子?那会儿你连房予都没有,你弟弟婚都没结,我再带头哭天喊地?我不能哭,我得带好这个头儿,让你爸在那边放心!

    ⑭小米沉默了许久,问:妈,那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爱买洋葱吗?

    ⑮母亲拿起一颗洋葱,轻轻撕下外皮,空气中立刻弥漫出浓烈的气息。母亲的眼泪滴下来,打在乳白的洋葱上,像清晨草尖的露珠。母亲轻声说,想你爸的时候,就借着剥洋葱哭上一会儿……

(略有删改)

成长故事一:“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就让我们从文字的碎片、历史的缝隙中去探寻鸟儿飞过的轨迹,去触摸成长的烙印。

“一个人只有在他努力使自己升华时,才成为真正的人。”——【法国】安德烈·马尔罗

草原日出

【英国】多丽丝·莱辛

早晨四点半,出门,带上猎枪和狗。天亮前他得赶完四里路。他在疾行,狗在探路。它们没有经过训练,自由散漫,有时会玩失踪,但却是他最好的同伴。为了几枪射击,他要赶很长的路,有了它们路上就不枯燥了。

他在田埂上跑起来,大步慢跑,扎实前进。当血液从腿部冲上胳膊,他对身体的得意和骄傲油然而生,直到他不得不咬紧牙关,关住那股想大声歌唱的强烈欲望。

草原。第一只鸟在他脚边醒来,接着一群鸟冲向天空,鸣叫着宣布新一天的开始。他终于抑制不住,发出狂野的喊叫,然后野兽似的狂奔,他在疯狂中忘我地歌唱生命的愉悦和青春的奢华。

没有什么他不能做到!他觉得自己将来的生命是伟大而神奇的,完全是他自己的:世上所有大人物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小,所以我也能成为大人物。只要我愿意,我能把世界变成我想要的样子;只要我愿意,我能改变世界上在发生的一切。这一切都取决于我,取决于我现在的决定。

他的嗓音充满了紧迫性、真理性和非凡的勇气。他又大声唱起来,歌声沿着河水旁的峡谷回荡,他停下来等待回声,然后又唱:“歌唱吧!这就是他——只要愿意,他就歌唱,这个世界必须响应他!”

他等待回声。突然,传来一种陌生的回声!那声音不是他的,也不是鸟儿的欢唱,也不是流水的叮咚……

他从疯狂中清醒了。他呼唤猎狗,狗没有出现。他孤身无援了,不久前他在这里看见一头豹。他不由得握紧了枪,四处张望。灌木丛的尽头,那块憔悴的岩石旁,一只受伤的怪兽,遍身黑毛,黑毛下是片片粗肉……在一团流动的黑压压的东西的围攻下,这些肉正渐渐消失!一头公鹿,喘着气低声尖叫。

他朝它跑去。地上全是蚂蚁!又大又壮,对他视而不见,急匆匆地向那公鹿奔去。他屏住呼吸,怜悯和恐惧攫住了他:那公鹿倒下了,抽搐着……

他忽然想到可以朝它射击,早点结束它的痛苦。他端起枪,又放下。使他放下枪的是渐渐膨胀的愤怒、痛苦和抗议:如果我没来,它就会这样死去,我干吗要干涉?这样的事情在灌木丛中随时都在发生。活着的东西在痛苦中死去,这是生命的演变规律。他把枪夹在膝间,四肢里痛苦翻涌,他喃喃自语:我阻止不了,我无法阻止,我无能为力。

事情就这样,无法改变。

关于命运和未来的认识就这样首次闯进他的生活,“是啊,这就是生命!”生命消逝的那刻,他无法采取任何仁慈的行动!他明白了:这片他生活了十五年的草地是辽阔无垠、无法变更、残酷无情的,人们随时都可能给动物的头颅绊倒,或者踩碎小生灵的骨架。他感到痛苦、恶心和愤怒,又为坚忍克己的新认识感到几丝满足。他提醒自己:蚂蚁也要吃东西啊!他泪流满面。

公鹿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在阳光下泛着白光。哦,是的,太阳刚刚升起。为什么!这短短的几分钟,事情就发生了巨变?他站到骨架前:它趴在矮树丛下。要不是还残留着几小块粉红的软骨碎片,人们会觉得它已在这里躺了多年。骨架四周,蚂蚁衔着肉,渐渐撤退。有几只蚂蚁竟直起身子盯着他,眼里泛着贪婪的光。

他弯下腰,触摸着头颅上的孔穴:那原本是鹿的眼睛!他想起活鹿那水汪汪的眼睛,觉得难以置信。早晨,也许就一小时前,这小生灵还骄傲地踏着大地,抖着犄角,甩着尾巴,嗅着清晨的空气,像国王那样漫步在充满自由的灌木丛中;每片草叶为它生长,纯净的河水供它饮用。

但是,谁能意料一头健步如飞的公鹿会被一群蚂蚁困住呢?

他好奇地蹲下去,发现它的后肢关节处断了,断裂的骨头相互徒劳地抵触。可能死前它的后肢就受伤了,然后一跛一跛地误入了蚂蚁巢。应该是这样!那么是谁伤了它呢?是它摔了一跤?是它与同类争斗中受了伤?是土著人扔石头伤了它?

他想象土著人朝一头公鹿扔石头时,另一幅画面出现了:他看见自己,某个早晨,兴奋地向一头若隐若现的公鹿射击……他无法面对这画面,他只是个小男孩。他低着头,面带愠色,拒绝承认是自己射伤了它。

他确实累了,脚步沉重,懒得注意脚下的方向。当他看见自己的家时,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事情他必须彻底弄明白。那只小生灵的惨死让他耿耿于怀,他没有完全放开。这件事伏在他的心底,让他不得安宁。

他想:明天早晨,我要避开所有人,再去那片灌木丛,好好地想一想。

(有删改)

【注释】①多丽丝·莱辛:英国女作家,20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誉为继伍尔夫之后最伟大的女性作家。代表作《金色笔记》等。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