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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辽宁省丹东市第七中学2017-2018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文章回答后面小题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

       不必说碧绿的________,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________;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远。

       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

       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他自然吓得要死,而那老和尚却道无妨,给他一个小盒子,说只要放在枕边,便可高枕而卧。他虽然照样办,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到半夜,果然来了,沙沙沙!门外像是风雨声,他正抖作一团时,却听得豁的一声,一道金光从枕边飞出,外面便什么声音也没有了,那金光也就飞回来,敛在盒子里。后来呢?后来,老和尚说,这是飞蜈蚣,它能吸蛇的脑髓,美女蛇就被它治死了。

       结末的教训是:所以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但直到现在,总还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

       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颊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这是闰土的父亲所传授的方法,我却不大能用。明明见它们进去了,拉了绳,跑去一看,却什么都没有,费了半天力,捉住的不过三四只。闰土的父亲是小半天便能捕获几十只,装在叉袋里叫着撞着的。我曾经问他得失的缘由,他只静静地笑道:你太性急,来不及等它走到中间去。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书塾〕就是私塾,旧时家庭、宗族或教师自己设立的教学处所。里去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吧,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吧,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吧……都无从知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Ade,我的蟋蟀们!Ade,我的覆盆子们和木莲们!

(1)、在原文横线上填上恰当的词语。

不必说碧绿的,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

(2)、划线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有何作用?
(3)、“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中的“伏”换成“落”好不好?为什么?
(4)、说说第⑦的写法。
(5)、谈谈第⑧在文章结构中的作用。
(6)、“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为什么?
(7)、选出对课文理解有错的一项(    )
A、本文采取了由近及远、由低到高、从动到静、先夏后冬的顺序,对百草园的景物作了有层次的描述。 B、“百草园”部分作者进行了生动描写,并且描写了生动有趣的园中生活、神话传说,来突出“‘百草园’是‘我’童年的乐园”。 C、用两个“不必说……”写百草园整体,再写局部的“泥墙根一带”。前一个“不必说”由低到高写静物,后一个“不必说”由高到低写动物。 D、写百草园的冬天,先以无味作陪衬,而后写下雪带来的乐趣;写捕鸟,先不直接写,而是先写园中不适宜于拍雪人,塑罗汉,这么写费字不多,却把儿童爱玩的心理活动写出来了。语段详写捕鸟时间、条件、方法、收获、经验,甚至连“张飞鸟”养不过夜也写,这都是写百草园给爱玩的儿童带来的无穷乐趣,紧扣“乐园”。扫、露、支等这些表示动作的词,准确而生动地描绘出捕鸟的全过程,也从捕鸟的活动写出儿童捕鸟时的兴奋惊喜之情。虽没有点“乐园”,却乐在其中。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4题。

最美的对视

孙道荣

 (1)她久久凝视着,凝视着。

 (2)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16岁的男孩。与所有这个年龄的男孩子一样,他有着清澈、纯净、稚气未脱的眼睛。他也深情地凝视着她,凝视着她,然后,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3)几个月前,他的眼前还一片漆黑。四岁那年,因为一场大病,他失明了,从此,他的世界就漆黑一团。直到三个月前,他获得了一位刚刚去世的老人无偿捐助的一只眼角膜,才得以重见光明。

 (4)那位老人,就是她的母亲。

 (5)她的母亲,被社区追评为“最美的人”。她代表已经去世的母亲,上台领奖。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为母亲颁奖的,正是受捐的男孩。

 (6)早在六年前,年已八旬的老母亲,就向子女表达了最后的心愿,在百年之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献给需要的人。对此,儿女都表示赞成,并和老母亲同时做了捐献登记,一家三口身后捐献眼角膜登记表的编号连在了一起,分别是“351、352、353"。这组温暖的数字,就像小时候妈妈牵着她和弟弟的两只小手一样,齐步向前走着,温情、坚定而有力。

(7)随着年龄增长,老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尤其是她的眼睛,因为白内障而使视力严重下降,看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她说服母亲去做白内障手术,这是个小手术,可以恢复不少的视力。可是,老母亲却死活不肯答应。老人说,自己身上的器官都老化了·,没啥用了,只有这眼角膜还行,将来还能够捐给别人,万一做了手术,损坏了眼角膜,那可怎么办?而且,自己也活不了几年了,看不清楚也没什么关系,但保住眼角膜,就可以让别人一辈子都看得见。老人固执己见。最后,还是眼科医生说服了老人,做白内障手术,对眼角膜不会有任何损伤,老母亲这才放心地接受了手术。

 (8)老母亲又生病住院了,这一次,病情凶险。自知时日不多,老母亲心里惦记着的,仍然是捐献眼角膜的事,这可是她这一生最后的愿望。担心自己临终时,可能无法再清晰地表达捐献的意愿;也害怕自己一旦撒手走了,子女悲痛之中也许会忘了这重要的一茬,老人将那张“自愿捐献眼角膜登记卡”,放在了自己的病历本中,好让子女或者医生,在最后时刻,也不忘她的心愿。

 (9)一个静悄悄的凌晨,老母亲安静地走完了一生,溘然长逝。

 (10)她强忍悲痛,第一时间通知了有关部门。眼科医生小心翼翼地取走了老人的眼角膜,那“0.5克的挚爱”。

 (11)老母亲的眼角膜,很快就被移植给了受捐人,为他人点亮了光明。

 (12)在母亲节那天,她发了一条微信:“我知道,有些人正用您的眼睛看着这个从未谋面的世界。说不定哪天,我们的目光在茫茫人海中再相视,我知道,那是您爱的目光。”这是老母亲离开之后的第一个母亲节,她再也不能喊一声“妈妈”了,但她知道,母亲仍在注视着这个世界。

(13)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场合,再一次看到母亲的眼睛。她凝视着,凝视着,热泪盈眶。

(14)男孩也惊喜而羞怯地凝视着她。

(15)两个人的目光,就这样对视,凝视。那是思念的目光,那是充满柔情的爱的交汇,那是我们所见过的最美最亲的对视。

    (选自2014年9月17日《黄山日报》)


阅读下面的选文,回答问题。
                                                                                                                                        高等教育
        (1)强高考落榜后就随本家哥去沿海的一个港口城市打工。
        (2)那城市很美,强的眼睛就不够用了。本家哥说,不赖吧?强说,不赖。本家哥说,不赖是不赖,可总归不是自个儿的家,人家瞧不起咱。强说,自个儿瞧得起自个儿就行。
       (3)强和本家哥在码头的一个仓库给人家缝补篷布。强很能干,做的活儿精细,看到丢弃的线头碎布也拾起来,留作备用。
       (4)那夜暴风雨骤起,强从床上爬起来,冲到雨帘中。本家哥劝不住他,骂他是个傻蛋。
       (5)在露天仓垛里,强查看了一垛又一垛,加固被掀起的篷布。待老板驾车过来,他已成了个水人儿。老板见所储物资丝毫未损,当场要给他加薪,他却说不啦,我只是看看我修补的篷布牢不牢。老板见他如此诚实,就想把另一个公司交给他,让他当经理。强说,我不行,让文化高的人干吧。老板说,我看你行——比文化高的是人身上的那种东西!
        (6)强就当了经理。
        (7)公司需要招聘几个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人当业务员,就在报纸上做了广告。本家哥闻讯跑来,说给我弄个美差干干。强说,你不行。本家哥说,看大门也不行吗?强说,不行,你不会把这里当成自个儿的家。本家哥脸涨得紫红,骂道,你真没良心。强说,把自个儿的事干好才算有良心。
       (8)公司进了几个有文凭的年轻人,业务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过了些日子,那几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知道了强的底细,心里就起毛说,凭我们的学历,怎能窝在他手下?强知道了并不恼,说,我们既然在一起共事,就把事办好吧,这个经理的帽儿谁都可以戴,可有价值的并不在这顶帽上……
        (9)那几个大学生面面相觑,就不吭声了。
        (10)一外商听说这个公司很有发展前途,想洽谈一项合作项目。强的助手说,这可是条大鱼呀,咱得好好接待。强说,对头。
        (11)外商来了,是位外籍华人,还带着翻译、秘书一行。
        (12)强用英语问,先生会汉语吗?
        (13)那外商一愣,说,会的。强就说我们用母语谈好吗?
        (14)外商就道了一声“OK”。谈完了,强说,我们共进晚餐怎么样?外商迟疑地点了点头。
        (15)晚餐很简单,但有特色。所有的盘子都尽了,只剩下两个小笼包子,强对服务小姐说,请把这两个包子装进食品袋里,我带走。
        (16)虽说这话很自然,他的助手却紧张起来,不住地看那外商。那外商站起来,抓住强的手紧握着,说,OK,明天我们就签合同!
         (17)事成之后,老板设宴款待外商,强和他的助手都去了。
         (18)席间,外商轻声问强,你受过什么教育?为什么能做得这么好?
         (19)强说,我家很穷,父母不识字,可他们对我的教育是从一粒米、一根线开始的。后来我父亲去世,母亲辛辛苦苦地供我上学。她说俺不指望你高人一等,你做好你自个儿的事就中……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①我们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担各种责任,小至对家庭、亲戚、朋友,对自己的职务,大至对国家和社会。这些责任多半是应该承担的。不过我们不要忘记,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项根本的责任,便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②每个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机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这惟一的一次人生虚度了,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安慰他。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怎么能不产生强烈的责任心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世间各种其他的责任都是可以分担或转让的,惟有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每个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一丝一毫依靠不了别人。
         ③不止于此,我还要说,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所以尽责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就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满足。相反,我不能想象,一个不爱人生的人怎么会爱他人和爱事业,一个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坚定地负起生活中的责任。实际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人把尽责不是看做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承受,便是看作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
        ④一个不知对自己的人生负有什么责任的人,他甚至无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责任是什么。有一位小姐向托尔斯泰请教,为了尽到对人类的责任,她应该做些什么。托尔斯泰听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们为之受苦的巨大灾难就在于没有自己的信念,却偏要做出按照某种信念生活的样子。当然,这样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这是一种情况。更常见的情况是,许多人对责任的关系确实是完全被动的,他们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视为自己的责任,不是出于自觉的选择,而是由于习惯、时尚、舆论等原因。譬如说,有的人把偶然却又长期从事的某一职业当作了自己的责任,从不尝试去拥有真正适合自己本性的事业。有的人看见别人发财和挥霍,便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拼命挣钱花钱。有的人十分看重别人尤其上司对自己的评价,谨小慎微地为这种评价而活着。由于他们不曾认真地想过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么,在责任问题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⑤所以,我们活在世上,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个人认清了他在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他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平静和充实。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之所在,因而关于责任的种种虚假观念都不能使他动摇了。我还相信,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那么,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上,他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是由这样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成员组成的,这个社会就必定是高质量的有效率的社会。

阅读《绿茵场上的非主流》选文部分,完成后面小题

①他出生在意大利的富豪家庭,父亲是钢铁大亨,其家族企业涉足50多个国家。在很多人眼里,他这辈子只要守住家业即可,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然而,当他接触足球后,突然觉得,跟绿茵场相比,钢铁经营之类的事情简直索然无味。从此,他的梦想是成为职业球员。父亲骂他没出息,说:“我可以买下一家足球俱乐部给你经营。”他却说:“如果我整天躺在你的钱上睡觉才是没出息。”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毅然走上足球之路。

②在意大利足坛,防守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教练还是球员,都不敢越战术纪律的雷池一步;防守能力出众的球员,尤其容易出人头地。而他,天生就流淌着进攻的血液,更热衷于在球场上穿针引线,随时给对手致命一击。因为他的足球思想违背了主流理念,导致他一度被排挤而成为边缘人物。

③不得志的他,被租借到小球会布雷西亚。在这里,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罗伯特·巴乔。在巴乔的指点下,他迅速成熟,并开始走向辉煌。

④2001年,他加入AC米兰队,主教练安切洛蒂独具慧眼,认为他的另类踢法正是意大利足坛的稀缺品种,决定对他委以重任。在实战中,他逐步成为球队的“大脑”,确立了领袖地位,为AC米兰摘取无数荣誉,并于2006年率领意大利队赢得了阔别24年的世界冠军。2012年6月,欧洲杯烽火重燃,意大利对抗世界霸主西班牙,又是他精准如导弹的传球,令意大利先拔头筹。赛后,西班牙媒体评价他为“绿茵场上的达·芬奇”。

⑤他就是皮尔洛,国际足坛巨星。在他的商业家族里,他是非主流的;在他的足球王国里,他也是非主流的。他用另类的方式诠释着成功:靠自己,做自己,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做到最好,才能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幽幽七里香

丁立梅

    ①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②三层小楼,粉墙黛瓦,阅览室设在二层靠楼梯的一面墙上,满满当当的,摆的全是书。朝南的窗户外面,植着七里香。人坐在室内看书,总有花香飘进来,深深浅浅,缠绵不绝。

    ③这是当年我念大学时,学校的阅览室。对于像我那样痴迷读书,而又无钱买书的穷学生来说,这间免费开放的阅览室,无疑是上帝恩赐的一座宝藏。在那里,我如饥似渴,阅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书籍。也是在那里,我初次接触到《诗经》,立马被那些好听的“歌谣”迷上。野外总是天高地阔的,我一会儿化身为那只在河之洲的斑鸠,一会儿又变身为采葛的女子,岁月绵远,天地皆好。

    ④其实那时,我心卑微。我来自贫困的乡下,无家世可炫耀,又不貌美,穿衣简朴,囊中时常羞涩。在一群光华灼灼的城里同学跟前,我觉得自己真是又渺小又丑陋。

    ⑤读书却使我的内心,慢慢的,变得丰盈。那真是一段妙不可言的光阴,每日黄昏,一下了课,我匆匆跑回宿舍,胡乱塞点食物当晚饭,就直奔阅览室而去。看管阅览室的管理员,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个高,肤黑,表情严肃。他一见我跑去,就把我看的《诗经》取出来,交到我手上,把我的借书卡拿去,插到书架上。这一连串的动作,跟上了发条似的,机械连贯,滴水不漏。我起初还对他说声谢谢的,但看他反应冷淡,后来,我连“谢谢”两字也免了,只管捧了书去读。

    ⑥读着读着,我贪心了,我想把它据为己有。无钱购买,我就采取了最笨的也是最原始的办法——抄写。一本《诗经》连同它的解析,我一字不落地抄着,常常抄着抄着,就忘了时间。年轻的管理员站我身边许久,我也没发觉,直到他不耐烦地伸出两指,在桌上轻叩,“该走了,要关门了。”语调冷冷的。我才吃一惊,抬头,阅览室的人已走光,夜已深。

    ⑦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归还了书。窗外七里香的花香,蛇样游走,带着露水的清凉。我心情愉悦,摸黑蹦跳着下楼,才走两级楼梯,身后突然传来管理员的声音:“慢点走,楼梯口黑。”依旧是冷冷的语调,我却听出了温度。我站在黑地里,独自微笑很久。

    ⑧那些日子,我就那样浸透在《诗经》里,忘了忧伤,忘了惆怅,忘了自卑,我蓬勃如水边的荇菜、野地里的卷耳和蔓草。也没想过自己到底为什么要迷恋,也没想过自己日后会走上写作的路,只是单纯地迷恋着、挚爱着,无关其他。

    ⑨很快,我要毕业了。突然收到一份礼物,是一本《诗经译注》,岳麓书社出版的,单价七块六毛,厚厚的一本。扉页上写着:赠给丁小姐,一个爱读书的好姑娘。下面没有落款。

    ⑩我不知道是谁寄的,我猜过是阅览室那个年轻的管理员。我再去借书,探询似的看他,他却无甚异常,仍是一副冰冰冷的样子,表情严肃。我又怀疑过经常坐我旁边读书的男生和女生,或许是他,或许是她。他们却埋首在书里面,无波,亦无浪。窗外的七里香,兀自幽幽的,吐着芬芳。

    ⑪我最终没有相问。这份特殊的礼物,被我带回了故乡。后来,又随我进城,摆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我结婚后,数次搬家,东迁西走,丢了很多东西,但它却一直都在。每当我的眼光抚过它时,我知道,这世界哪怕再叫人失望,也有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在暗地里生长。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没有什么必须要说

苏美

①四十年前,我爹在新疆当骑兵。那时候他很年轻,骑一匹枣红军马,挎一杆枪,在昆仑山茫茫的雪原里行走。那时候,他有多年轻呢?帕米尔高原的积雪没过马膝,走不了几百米,枣红马就像从油锅里捞出似的,一身汗水闪着光,腾腾冒白汽。雪原之大,一望无垠,天上没有飞鸟,雪面上也没有走兽的足迹。我爹和一匹马就这么走着,走到天荒地老,居然没有把一颗心走荒芜。

②那时候他一定想着,再走20公里,边界西线就算巡察完毕,他就可以回哨所和班长报到了。我爹的班长我没见过,但在家里旧相册中看到过我爹。他穿了军大衣,脚蹬翻毛大头鞋,破烂的棉衣翻了瓤,头上顶着雷锋帽,跨在军马上像一个土匪。但一张脸轮廓清楚,两只眼睛里全是光 , 那时他正年轻,挥舞着鞭子,把马抽打的朝天嘶鸣,不管不顾的在雪原里奔跑,跑着跑着,人和马突然就都老了,双双跌落在雪地里。

③四十年后他住院做X光,查出一根肋骨断了。把我们吓了一跳。他自己想了很久,说二十岁时在帕米尔高原骑马打雪狼,一个闪失翻身跌下马,托住缰绳又翻身上马继续追。人和马哪追得上狼,但这一场追逐却人欢马叫,兴奋异常,隐隐觉得肋叉子痒,回哨所喝几瓶酒倒头睡,也就过去了。一根肋骨=一瓶酒+睡一觉。年轻时的算术总是这么简单。

④关于帕米尔高原,我爹说的很少。他并不需要多说,因为我长到十四五岁,还在每个暑假坐着军车远上昆仑山,在兵站吃羊肉揪片子,在汹涌的冰河边上吃西瓜。那时候我不听他说话。他也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爹的关系,就是直线关系。他把搪瓷饭碗从屋里砸到屋外墙上,是直线;把我姐一脚踹出家门,是直线;十八岁时向我呼啸而来的十多记耳光,记记都是直线。这些直线就是我和我爹最短的距离。我们一直没有什么可说的。也没有什么必须要说。我们坐在那里,吃饭,看电视,边吃饭边看电视。就这样。

⑤可日子就过去了。饭还是那些饭,电视还是那些电视,人却老了。突然的,就弯曲了。

⑥我第一次见我爹哭,是他从手术室下来。麻药过去,他渐渐醒来,突然眼角就滑下泪了。他不能翻身,不能动,颈子底下背着麻醉泵,不能用枕头,泪水就朝耳廓落下去。他就无声的落着泪,什么也没说。我只是愕然,像是撞见了不该撞见的秘密,哑口无言,那时候他还不满四十九岁,查出了癌症,功名利禄戛然而止,所有为人的尊严和体面都让位给死亡。他和死亡缓慢的分享每一分钟,彼此都有无穷的时间和耐心。我在想,从他落下泪那一刻起,永无天日的寂寞就上路了。这寂寞虚空一片,抓摸不着,唯一温暖的伴侣就是死亡。

⑦我爹曾说想找人大哭一场。我想他一定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不是我妈,也不是我,说到底,他只能赤手空拳。我们的陪伴像是隔着玻璃的拥抱,无论多么情真意切,到底是无用。而他要和这个人哭些什么,这是一个秘密,我猜想也许有关人的一生,可这是一个禁忌的秘密。

⑧手术后两年,我爹回了西安。我爹曾经非常年轻,两条腿就追得上雪兔,一杆枪把半身靶心打的稀烂,大雪封山,几个兄弟把方圆五十里所有酒瓶子都喝空了,最后拿着大头鞋跟哈萨克牧民换马奶酒继续喝,把日月喝出几个交替。无论如何,我都必须承认他牛过。可是,这又如何?他还是要去躺在手术台上,被人切的乱七八糟,他还是要摊开身体,让无数的绿色黄色流进去,把骨髓炸出来,逼他求饶,逼他认输,最后再把他碾成齑粉吹的烟消云散。

⑨我和我爹,从来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话。我曾将鸡毛蒜皮的不顺遂归咎于他,仿佛竖起一个敌人就能抵挡时间的侵蚀。可他倒下去了。抛下我一个人,赤手空拳的面对无尽的时间,死亡终将跨过他的尸体扼住我的喉咙。

⑩我一直想和他说点什么,会突然生出蜿蜒的不舍,害怕遗忘,怕那些人和事,终将消失在时间深处。我想跟他说说帕米尔的雪原,说说那十几个耳光,说说老家的墓地和他压在枕头下的《幽明录》,但事到临头,只有沉默才是教养。

⑪一天,我回到家他在厨房做饭,当当当切莱。突然的他就说起怎么挑鱼腥线,怎么用蛋清表牛内,泡菜太酸怎么办,蒸馒头为什么面发不起来,我在一边测蒜,尝一口砂锅里的汤问他成否,突然他就对我说,一个人,也要好好做饭,好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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