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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阳江市2016-2017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期末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和古人寻求永恒与不朽相反,聪慧的现代人寻求相对与新变。世界属于流动,唯“一切皆变”的规律才能永恒。就中国诗歌而论,从《诗经》而《楚辞》,从律绝而曲令,从旧体诗而新诗,留下的正是流动的轨迹。任何一个时代的中国诗歌总是在对自己时代新的审美精神的最大适应中获得出世权,中国新诗亦如此。

    新诗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产物,又是“诗体大解放”的产物。郭沫若的自由诗宣告了“诗体大解放”的最初胜利。“诗体大解放”的倡导者们虽然激烈地反传统,其实,传统的诗学范畴仍潜在地给他们以影响。胡适就自称《尝试集》的“尝试”二字也是从古诗那里取用的。

    传统是具有神圣性、社会性、广泛性、相对稳定性的文化现象。任何民族的诗歌都不可能完全推开传统而另谋生路。推掉几千年的诗歌积蓄去“解放”,只能使新诗成为轻飘、轻薄的无本之木。

    诗,总是具有诗之作为诗的共有品格。然而,作为文化现象,不同民族的文化又会造成诗的差异。大而言之,以古希腊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在天人关系、对人的看法、对自然的看法、对历史发展的看法上从来不同。因此,西方诗与东方诗也有很大不同。

    把话说得更远一点,西方诗学和东方诗学也有颇大差异,无论是二者的诗学观念、诗学形态,还是二者的发展之路。西方诗学推崇戏剧,东方诗学以抒情诗为本;西方诗学注重分析性、抽象性、系统性,东方诗学注重领悟性、整体性、经验性;西方诗学运用纯概念,东方诗学运用类概念;西方诗学滔滔,东方诗学沉静等等。

    中国诗歌有自己的道德审美理想,有自己的审美方式与运思方式,有自己的形式技巧积淀。中国的大诗人必定是中国诗歌优秀传统的发扬光大者。

    自然,中国新诗也处在现代化过程中。这是一个扬弃过程,对传统有继承与发展,也有批判与放弃。只有经受现代化验收、经过现代化处理的传统才可能在新诗中生存、活跃与发展。现代化是一个时间概念。本民族的传统和他民族传统是一个空间概念。不能用空间概念代替时间概念。如果将现代化理解为“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这将是一种滑稽剧。

    接通新诗与传统的联系不是倡导传统主义,应当将传统和传统主义分开。对传统作僵滞的、静止的理解,甚至将诗传统窄化为传统诗,因而指责新诗的种种“不是”,呼唤旧体诗的复兴等等,这种传统主义是新诗寻求新变的障碍。

    从总趋向看,西方诗存在着摆脱不了传统影响的焦虑,而中国新诗却存在着与传统隔绝的焦虑。和与散文界限太不清相反,新诗与传统界限太清——这个“太清”已经有近几十年的艺术实践为它的危害性作证。接通传统是诗体解放以后新诗的十分关键的使命。

(节选自吕进《熟读<新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有删改)

(1)、下列对“中国新诗”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新诗是对“五四”时期新的审美精神最大适应的文化运动产物,又是“诗体大解放”的产物。 B、中国新诗处在传统要经受现代化验收、经过现代化处理的过程中,这是一个扬弃过程,对传统有继承与发展,也有批判与放弃。 C、中国新诗的倡导者们虽然激烈地反传统,但实际上,传统的诗学范畴仍潜在地给他们以影响。倡导传统主义是诗体解放以后新诗的十分关键的使命。 D、中国新诗存在着与传统界限太清的焦虑,这个“太清”已经有近几十年的艺术实践为它的危害性作证。
(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和古人寻求永恒与不朽相反,聪慧的现代人寻求相对与新变。郭沫若的自由诗就是应变而生的产物。 B、推掉几千年的诗歌积蓄去“解放”,只能使新诗成为轻飘、轻薄的无本之木。胡适的新诗诗集《尝试集》的“尝试”二字也源于古诗。 C、中国新诗的现代化是一个时间概念,若把它理解为抛弃本民族传统,而继承发展他民族传统,那将是一种“滑稽剧”。 D、传统是非常稳定并且神圣的文化现象,而中国的大诗人必定是中国诗歌优秀传统的发扬光大者。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
A、因为西方诗与东方诗有很大不同,所以,东西方文化在天人关系、对人的看法、对自然的看法、对历史发展的看法上也从来不同。 B、作为文化现象,不同民族的文化造成了西方诗学和东方诗学的巨大差异,但诗,总是具有诗之作为诗的共有品格。 C、西方诗学推崇戏剧,运用纯概念,注重分析性、抽象性、系统性;东方诗学以抒情诗为本,运用类概念,注重领悟性、整体性、经验性。 D、西方诗和中国新诗在与传统的关系上也不同,西方诗是存在着摆脱不了传统影响的焦虑,而中国新诗却存在着与传统隔绝的焦虑。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长期以来,学术界研究孔子,把《论语》视作唯一信得过的依据;并在有意无意之间把它当成了孔子乃至孔门思想的全面记录。而没有注意到《论语》编纂也是有重点的,也要遵循不与“六艺”“六经”重复的基本原则,遵循著书立说的一般规律。这就导致人们对《论语》产生误解。例如,现代所有的《论语》普及本,都把孔门所谓的“士”译作“读书人”,不少教育史论著认为孔门的教育内容只有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以前者为重心。

    其实,春秋时代还没有常备军,官制文武不分职。各级官吏平日以理治民,农闲时节教民备战,战时出为带兵的将领。与此相应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育,也是文武兼备的。其中“射”是射箭,“御”是驾驭战车,即使平时演练也有“五射”“五御”等极为繁难的要求,属于早已规范化了的系统的军事教育科目。以历史的眼光看射、御,其专业化程度并不亚于现代射击与驾驶战车技术。借用现代术语来说:射、御这两项武艺,是每个受教育者必修的基础课,而不是可学可不学的选修课。

    至于孔子所办的私学,既然教育目的仍然是培养修己治人的“君子”,那就不能不受官学教育传统的影响,不能不以传统“六艺”为弟子必修的基础课;更不能不受当时社会需要的制约,致力于培养文武兼备的人才。不然的话,孔门弟子从政以后,怎么能够适应当时社会的实际需要?孔子私学还会有什么吸引力?

    关于孔门的武艺传授,《礼记·射义》中有颇为生动具体的记述。从孔子带领弟子在“矍相之圃”演习“乡射礼”的情况来看,孔门射艺教学既有孔子亲自示范,又有对要领的口头讲解,还十分重视将德育贯穿其间。孔子做射箭示范时“观者如堵墙”,可见其射艺之精湛。至于孔子驾驭战车的技艺,《论语·子罕》中也有反映:达巷党人叹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即谓之学而不专、缺乏强项。孔子知道了,便与门下弟子商议,拟在射、御二艺中选一艺来展示所长。这说明在孔子及其同时代人的心目中,所谓的“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传统的“六艺”之学。孔子经过比较权衡,选定以“执御”来展示专长,可见其御艺亦相当娴熟,可能更优于射艺。由此窥测孔门之御艺传授及弟子驾驭战车的水平,应当也不会比射艺差。以往论者多将“御”混同于一般的赶马车。其实,赶马车称“仆”,如《论语·子路》中有“子适卫,冉有仆”;驾驭战车才称“御”,如《诗经·车攻》中有“徒御不惊”。特别是当“射”“御”并举时,“御”绝不可以混同于“仆”,而只能是指“六艺”中的这项武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华是礼仪之邦,礼是中国文化之心。流传至今的儒家“十三经”中有三部礼学经典,习称“三礼”,一部是《仪礼》,记述周代冠、婚、丧、祭诸礼的仪式;另一部是《周礼》,记载理想国的官制体系;还有一部就是《礼记》,是孔门七十子后学阐发礼义的文集,凡四十九篇,虽以思想隽永、说理宏通见长,但亦不乏细节描述。《礼记》全书主要有语录、条记、议论等形式,内容贴近生活,文字相对浅近。

    今人读《礼记》,至少可以收获礼仪规范。礼在社会生活层面属于行为规范,因而具有鲜明的可操作性的特点。《礼记》记载了许多言谈举止方面的细节,尽管时代不同了,但其中不少内容依然可以继承。例如《礼记》提到礼仪场合中的仪容仪态时说,“足容重”,步履要稳重;“手容恭”,拱手要高而端正;“目容端”,目光不可睇视;“口容止”,嘴形静止不妄动;“声容静”,不咳嗽、打喷嚏,哕咳;“头容直”,头部正直,不左右倾斜;“气容肃”,不喘大气;“色容庄”,神色庄重。《礼记》还提及各种礼仪禁忌,如“毋嗷应”,不要用号呼之声回应对方的呼唤;“毋怠荒”,体态要整肃,不可懈怠;“坐毋箕”,坐着,不可将双腿向两侧张开;“暑毋褰裳”,即使是暑天,也不要将裳的下摆向上撩起。这些都是文明时代民众必备的知识。

    如何得体地访客、与尊长相处,也是《礼记》多次谈到的内容。《礼记》说:“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屦,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拜访他人,即将上堂时,要抬高说话声,旨在使室内的主人知道客人已到,而有所准备。如果房门口有两双鞋,房内的说话声清晰可闻,就可以进去;如果说话声听不到,说明他们的谈论比较私密,此时不可贸然进入。《札记》还说“毋侧听”,就是不要耳朵贴墙偷听别人谈话,这样做很不道德,可见古人把尊重他人隐私作为做人的原则。

    《礼记》还屡屡谈及在尊长身旁陪坐时的注意事项,如:“长者不及,毋傀言”,长者还没有谈及的话题,不要插嘴;“正尔容,听必恭”,听长者说话,要端正容貌,虚心恭听;“毋剿说,毋雷同”,自己发言时,要表达主见,不要总是袭用别人的说法,处处与人雷同。《礼记》还说,在先生身旁陪坐,“先生问焉,终则对”,先生有所询问,要等先生说完后再回话,抢答是失礼的行为。“请业则起,请益则起”,向先生请教学业,或者没听懂,希望先生再说一遍(请益),都要起身,不能坐着,以示尊师重道。

    《礼记》中有许多格言,立意深刻,堪称人生准则,是引领人们修身进德、勉为君子的指南,而又朗朗上口,读之令人眼睛一亮,足以铭之左右,终身拳拳服膺。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是内涵最大的概念,相当于西方人所说的“文化”,体系相当庞大,许多人对此不能理解,如果你读过《礼记》,就不会再有疑虑。若逐篇细读,如在纲,

    有条不紊,有助于从源头上把握中国文化体系。

(节选自《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商鞅“改法为律”之说,最早源于《唐律疏议》。唐廷诏今集体编纂的《唐律疏议》说:“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唐律疏议》为官修,既有奉诏的政治权威,也有专业人士,更有大量可资借鉴的官方文献、民间私家著述与收藏,该不是部分人的即兴创造。老辈法史学者与当代多数法史学者普持此说。

    但是,更权威的历史文献却对此事件均无记载,一些人便以为此说“并无确证”,当存而不论。1975年《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证实了秦《法经》和秦律的存在,秦国“改法为律”成为了不争的事实,也为商鞅“改法为律”提供了间接证据。然而,反对者依据商鞅同时代文献中,无法律之“律”解,《商君书》及秦汉史集又未见“改法为律”痕迹,断定《睡虎地秦墓竹简》不足为据,“改法为律”当在商鞅死后。

其    实,“律”作为法律、法令,起始于战争中的军律,而军律来源于音律。战鼓之音为军令,配以军功赏罚之率(“率”同“律”),最终演变成法律之“律”。它的出现,至晚不迟于商代。殷商甲骨文就有“师惟律用”,商周之际的《易经·师卦》也有“师出以律”。秦国“改法为律”是将军纪、军令之律以法律形式拓展到各个领域,即“以军法之律,移刑典之称”。

    《商君书》中“律”字五见,仅从《商君书》之“律”来看,其一为兵律,其余均为与土地相关之法律。这说明“律”已非单指乐律,而是兼指兵律、法律,与其它同时代著述之“律”指乐律者不同。

    《睡虎地秦墓竹简》律文涉及机构及官吏,绝大部分称“县”“令”“丞”,未见“丞相”之名。据《史记·商君列传》与《史记·秦本纪》载,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卑)始“为县,置令、丞”。这反映了出土秦律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商鞅秦律的内容。《史记·秦本纪》载惠文王之子武烈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初置丞相”。据1980年在四川青川县出土的战国秦墓木牍载,武烈王二年(公元前309年)王命丞相“修《为田律》”。《为田律》行之既久,故而修订。那么,秦律出现的年份是否与商鞅主持变法的时间(公元前359—338年)大体一致呢?

    《睡虎地秦墓竹简》的“法律答问”里引一条律文时用了“公祠”一词,而解释的部分则用了“王室祠”。吴建瑶指出:“研究秦简的学者认为,律本是在秦称王前制定的,故称公祠,解释则作于称王之后,故改称王室祠,所引用的律文很可能是商鞅时期制定的原文。我们知道,秦孝公之子惠文王于公元前324年称王,这条律文的制定时间不应晚于此年。”惠文王称王的年代与商鞅被车裂的公元前338年只相隔14年。由此是否可以推断,秦“改法为律”活动即施行于商鞅变法期间?

(节选自武树臣《秦“改法为律”原因考》,选入时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达到5.83亿人,过去5年,手游用户数从9000万增长至5.54亿,而青少年成为游戏主力用户之一。

    广东一所高校有学者进行了一项针对518名中学生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青少年中,大受欢迎的网游以暴力题材为主。玩家对暴力网游接触量越大,则越倾向于认为世界是丑恶的、他人是不值得信任的,同时对暴力的赞同度也越高,倾向于采取暴力行为解决矛盾冲突。

    记者调研发现,目前,受成瘾性电子游戏影响的群体呈现出低龄化、边缘化两大特征。

    低龄化——00后甚至05后被称为"数字化原住民",一些经营者在设计、运营成瘾性电子游戏时倾向于针对低龄群体。江苏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副会长孙紫阳说,业余玩家尤其是低龄玩家往往比专业选手更容易对游戏成瘾,因为缺乏辨别力,游戏的设计能持续给他们以精神刺激,获得巨大快感。

    边缘化——成瘾的青少年存在一些共性,如现实世界社交面窄、少有其他获取娱乐的途径等。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精神科主任医师陈振宇介绍,临床发现游戏上瘾的孩子社交能力差,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存在感,一定程度上这是农村、县域留守儿童成为重灾群体的原因。

    成瘾性电子游戏对青少年的巨大杀伤力有两大主因,一是复合成瘾难以断根,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长期持续的负面影响;二是游戏构建的虚拟世界,以粗暴甚至错误的规则冲击误导了未成年人三观,埋下严重社会隐患。

(摘编自《低龄化边缘化:成瘾性电子游戏正摧毁我们的新生代》2018年6月6日 新华网)

材料二:

    从6月19日开始,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游戏成瘾列入精神疾病,并且通知世界各国将这个病症纳入医疗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国际疾病分类》把“游戏障碍”正式列入“精神与行为障碍”,其典型症状是:无法控制地玩游戏、越来越经常将电子游戏置于其他生活兴趣之前,即使有负面后果也持续或增加游戏时间。

    要认定为游戏成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首先要表现出对游戏的自控力不足,其次是将游戏的优先级放在其他兴趣与日常活动之前,就算有身体或精神上的负面情况也要继续玩游戏甚至增加游戏时间,然后病患因为游戏已造成家庭、社会、工作等方面重大损害,最后需要至少十二个月才能确诊。

    WHO称,对于游戏是否成瘾,相关行为要持续至少12个月才能确诊,如果症状严重,观察期也可缩短。部分国家此前已承认游戏成瘾是重大的公共卫生议题,许多国家都有治疗游戏成瘾的戒瘾机构。

(摘编自环球网科技 2018年6月19日)

材料三:

    如今好玩的网络游戏多如牛毛,少数青少年游戏成瘾,精神颓萎、身体羸弱、学业荒废,甚至诱发盗窃、暴力等行为。因而,如何防止游戏参与者从“着迷”走向“沉迷”,是亟待破解的公共卫生课题。

    正如工厂不能只顾盈利而肆意排污,游戏开发运营商有责任规制游戏的“副作用”,不能一切向钱看。日前,不少游戏开发商采用实名认证等措施,推出防沉迷系统;有的游戏公司还上线“数字契约”功能,引导家长和孩子订立使用契约……这些主动作为,展现出建构行业伦理的积极态度。业界也逐步认识到,应当努力从“娱乐游戏”向有益于技能成长的“功能游戏”转型。可以说,积极承担责任,主动转型升级,游戏行业才能摆脱困境,实现健康发展。

    然而,市场如马,脱缰则野。近年来,有的游戏平台实名认证形同虚设,各类破解防沉迷系统的手段频出,还有一些网络游戏传播低俗色情、渲染凶杀暴力,甚至扭曲历史、传播不良观念……这些顽疾,仅靠市场自我调节,显然难以消除。治理游戏市场乱象,必须善用法律与制度。除了事后下线封禁涉黄涉暴的网络游戏,能否加强源头评估与管控,将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拒之网外”?可否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用户,建立游戏分级制度?强化监管、创新手段,既是引导游戏产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的必然要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不少研究表明,青少年走上网游成瘾之路,与其成长环境息息相关。有的家庭亲情冷漠或过度约束,激起“青春叛逆”,无形中将孩子推向网络游戏;有的家长自己就是“游戏迷”,为孩子树立起反面榜样。有的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游戏上瘾,要么粗暴地拔掉电源、没收终端,要么简单地将孩子送到“网瘾戒除学校”。事实证明,类似做法效果十分有限。与其一味苛责、视游戏为洪水猛兽,不如一点一滴改善家庭教育,通过增亲子之情、添假日之乐、促健康之趣,在潜移默化中为孩子培养多元爱好,提升自控能力。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上台阶的过程,当他们眼界更开阔、生活更丰富,游戏的吸引力也自然会减弱。

    数字时代为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也潜藏着风险和挑战。面向未来,进一步增强“反成瘾”的自觉、共同维护“数字健康”,我们才能更好地拥抱数字生活、追求美好生活。

(摘编自姜赟《美好生活需要“数字健康”》2018年06月20日人民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谈传世

雷 达

    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我们的古典名著一直流传不衰,而现在的一些比较优秀的长篇小说,作者花了好大气力,流传却很困难,多则一两年,少则一两个月,就再也不大为人提起了?还有人进一步追问:从小说艺术发展的眼光来看,今天小说的技术手段,比起中世纪来不知丰富了多少,高明了多少,可为什么在赢得读者和流传程度上,现今的作品反而赶不上古典名著呢?

    初看这问题,似乎问得有点傻,不值一提,但真要把它说清楚,还不那么容易。我想了想,觉得这问题与今天的写作并非毫无关系,一些名著的传世其实是能够给我们很多启发的。若从漫长的历史时空来看,文学发展的总趋势是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但文学的历史终究不是进化的历史,而是变化的历史。从古及今,文章变化万万千,各擅其妙,难分高下。故而,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硬要互相攀比是不明智的。古典名著再传世,也取代不了当代小说的需要和位置。当代正在发展中,谁能说当代小说中的杰出之作就一定不传世呢?

    不过,现今的学者一般认为,小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生活故事化阶段、人物性格化阶段和人物内心审美化阶段。这大致是不错的。可这并不意味着,后一阶段是对前一阶段的扬弃,后者一定高于前者。故事化也好,性格化也好,心灵审美化也好,完全可以并行不悖,或发挥各自优势,或三管齐下,或一管独胜,没有必要过分地抑此扬彼。读者的层面甚复杂,需要也极多样,几乎任何一种审美形态的东西,都能在今天的中国找到它的对应。就说《水浒传》吧,它传世的一个重要秘密,是其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强烈的民间性,那些英雄的传奇故事早就在老百姓口头上传递着,连呼保义、玉麒麟之类的诨号,也早已有之。它的人物、故事、价值立场,已跟我们民族文化的精神传统焊接在一起,化为血肉,无法拆解了。它不传世谁传世?

    今天的生活中也有很多编都编不出来的传说和事迹,我们的作者不也可以利用它们重起楼阁,精深加工,从民间土壤上建起大厦吗?弄得好,虽未必传世,却也能赏心悦目。有时我看某些公安题材小说,编的人很吃力,但并不动人,比起某些罪犯的想象力来,不知逊色了多少。我当然并不主张照搬生活,而是主张把根子深深扎进民间,到那里去充分吸吮民间生活本身的遗传性资源。

    这几年创作上的一个趋向是回归故事,让小说回到小说,崇尚故事性的影视业对文学的索取又在助长着这种倾向。这似乎是大势所趋。听故事是人的天性,小说的基本层面本来就是讲故事。问题在于怎么讲,会不会讲。古典名著的讲故事,一是突出人物,二是饱含细节,三是富有文化底蕴,这是它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人是魂,没有比平添几个不朽的文学形象更令人神往的了。世事无论多么新鲜,都会转眼即逝,唯有人物,可以长期存活。现在的某些小说,故事之内无人物,人物身上无细节,故事之外无意蕴,剩下的就只能是一个事件过程的空壳子了,作者怎样玩叙述圈套也掩不住贫乏的内质。这自然就谈不上流传与否的问题了。现在讲故事的人和讲故事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可惜好故事并不多,于是想到,不妨多看看古典名著,或能让人清醒:故事框架里该立个什么人,人的骨头上该长些什么肉,它们一起该撑起多大的审美空间。

(选自《作家文摘》,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什么是龙,确乎是一个谜。龙像马,所以马往往被呼为龙。《月令》“驾苍龙”,《周礼·庾人》“马八尺以上为龙”,皆其例。龙有时又像狗。《后汉书·孔僖传》“画龙不成反类狗”,所以狗也被呼为龙。此外还有一种有鳞的龙像鱼,一种有翼的又像鸟,一种有角的又像鹿。至于与龙最容易相混的各种爬虫类的生物,更不必列举了。

然则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的答案是:它是一种图腾(Totem),并且是只存在于图腾中而不存在于生物界中的一种虚拟的生物,因为它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因部落的兼并而产生的混合的图腾,古埃及是一个最显著的例子。在我们历史上,五方兽中的北方玄武本是龟蛇二兽,也是一个好例。不同的是,这些是几个图腾单位并存着,各单位的个别形态依然未变,而龙则是许多单位经过融化作用,形成了一个新的大单位,其各小单位已经是不复个别的存在罢了。前者可称为混合式的图腾,后者则为化合式的图腾。部落既总是强的兼并弱的,大的兼并小的,所以在混合式的图腾中总有一种主要的生物或无生物,作为它的基本的中心单位,同样的在化合式的图腾中,也必然是以一种生物或无生物的形态为其主干,而以其他若干生物或无生物的形态为附加部分。

龙图腾,不拘它局部的像马也好,像狗也好,或像鱼,像鸟,像鹿都好,它的主干部分和基本形态却是蛇。这表明在当初那众图腾单位林立的时代,内中以蛇图腾为最强大,众图腾的合并与融化,便是这蛇图腾兼并与同化了许多弱小单位的结果。金文龙字的偏旁皆从已,而已即蛇,可见龙的基调还是蛇。大概图腾未合并以前,所谓龙者只是一种大蛇。这种蛇的名字便叫作“龙”。后来有一个以这种大蛇为图腾的团族(Klan)兼并了吸收了许多别的形形色色的图腾团族,大蛇这才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头,鬣的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

于是便成为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龙了。这样看来,龙与蛇实在可分而又不可分。所以我们在引用古书中关于龙蛇的传说时,就无法也不必将它们分清。甚至正因其分不清,这问题对于我们,才特别有意义。不错,惟其龙蛇分不清,我们才更能确定龙是古代图腾社会的遗迹,因为我们知道,图腾的合并,是图腾式的社会发展必循的途径。

图腾有动物,有植物,也有无生物,但最习见的还是动物。同一图腾的分子都自认为这图腾的子孙。如果图腾是一种动物,他们就认定那动物为他们的祖先,于是他们自己全团族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也都是那种动物了。曾奉狗为图腾的瑶族,如今还很鲜明的保存着这种意识。陆次云《峒溪纤志》说他们“岁首祭盘瓠,揉鱼肉于木槽,扣槽群号以为礼”。这种风俗与现代世界各处的图腾团族举行舞会,装扮并摹仿其图腾的特性与动作,是同样性质的。我国古代所谓“禹步”的一种独脚跳舞,本是仿效蛇跳,也属于这类。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确有其绝对的实际作用。

凡图腾都是那一图腾团族的老祖宗,也是他们的监护神和防卫者,它给他们供给食物,驱除灾祸,给他们降示预言以指导他们趋吉避凶。如果它是一种毒虫或猛兽,那更好,因为那样它更能为儿孙们尽防卫之责。每个老祖宗当然知道谁是它的儿孙,认识他们的相貌和声音。但儿孙太多时,老祖宗一时疏忽,认错了人,那是谁也不能担保的。所以为保证老祖宗的注意,儿孙们最好是不时在老祖宗面前演习他们本图腾的特殊姿态、动作与声调,以便提醒老祖宗的记忆。这便是前面所讲的瑶族祭狗王时“扣槽群号”而食和“禹步”的目的。另一种保证老祖宗注意的方法,是经常的在装饰上表现着本图腾的特殊形相,以便老祖宗随时随地见面就认识。代表这一种手段的实例,便是龙图腾的“断发文身”的风俗。

为什么装扮得像龙,就不为蛟龙所害呢?龙之不加害于越人,恐怕不是受了越人化装的蒙蔽,而是它甘心情愿如此。越人之化装,也不是存心欺骗,而是一种虔诚心情的表现。换言之,“断发文身”是一种图腾主义的原始宗教行为。断发文身的目的,固然是避免祖宗本人误加伤害,同时恐怕也是给祖宗便于保护,以免被旁人伤害。以上解释,可称为“避害说”。

至于许慎所谓“刺皮为龙文,所以为尊荣之也”,可称为“尊荣说”。这一说似乎与图腾无关,其实不然。就现代人观点看来,人决不以像爬虫为尊荣。这完全是图腾主义的心理。图腾既是祖宗,又是神,人哪有比像祖宗,像神更值得骄傲的事呢!龙之所以有资格被奉为图腾,当然有个先决条件。定是假定了龙有一种广大无边的超自然的法力,然后才肯奉它为图腾;崇拜它,信任它,皈依它,把整个身体和心灵都交付给它。如果有方法使自己也变得和它一样,那岂不更妙?在这里,巫术——模拟巫术便是野蛮人的如意算盘。

(节选自闻一多《伏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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