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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天门市2024-2025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九月月考试卷B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行走的苜蓿

李亚强

   ①我决定从家里带调料过来,从家里带土豆面粉过来,从家里带猪肉臊子、酸菜浆水、苦荞面过来,漂泊在外的日子,吃上一碗浆水面,就能想起故乡的山山卯卯来。有一次给母亲打电话,不知提起啥,我在电话里说,好多年没有吃过苜蓿菜了,然后就想到了满目的苜蓿,在初春的风里柔软地摇曳。

   ②苜蓿其实不是菜,是一种畜草,作为冬天改善驴子伙食的草料。在那些缺吃少喝的年月,人跟天抢食吃,跟地抢食吃,跟畜生抢食吃,很普遍。白面馍馍也是在重要的节日才能吃上,平时是糜子面馒头或者高梁面锅盔。买不起蔬菜,一整个冬天就靠一窑土豆和几捆大葱维持,除了过年,整个冬天的饭菜里很少能看见绿色。但是当苜蓿长出来,生活就有了希望。新长的苜蓿,嫩脆、饱含水分,掐断后指甲上还留着翠绿的汁液,那是可以果腹也可以当作蔬菜的食粮。

   ③生活就是这样,带给你绝望,也带给你希望。在漫长的冬天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春天悄悄把苜蓿送到了大地上。苜蓿可以凉拌,也可以炒菜,还可以与土豆一起,做成汤菜,春天的饭桌上,苜蓿几乎是唯一的一点绿。

   ④在县城上高中的时候,春天来临,母亲每周都不忘记托班车给我带些苜蓿、土豆和大葱。

   ⑤离乡后,多少年没尝过苜蓿的味道了,我甚至都忘了那些嫩绿的新芽经过唇齿间的感觉。

   ⑥母亲说,我给你寄些去。谈何容易,甘肃与内蒙古,隔着16小时火车、5小时汽车的距离。苜蓿不会行走,不像我,可以坐着火车、汽车不远千里来这座城市生活。但是,半个多月后,大包新采的苜蓿被母亲细心打包,送到我的办公桌上。同事以为寄来了什么稀罕特产,纷纷过来围观,但在看到苜蓿的一制那,不禁兴味索然。

   ⑦但是于我,一种莫名的情愫却油然而生。从甘肃到内蒙古,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这些苜蓿在行走中丢失了水分,丢失了柔软的身姿,越来越接近草的本质。这包苜蓿,更像是我在城市的影子,粗涩、干瘪,没有卖相。

   ⑧下班回到出租屋,将苜蓿倒在面盆里,外边一层已全部发黄,只有里面的一小部分,还保持着嫩绿的色,但是也像经了霜的土豆叶一样,看上去萎靡不振。我依然为此欣喜不已。坐在门槛上,仔细挑出那些还能被作为菜的苜蓿。下班回来的堂弟也为之惊喜,多少年,没有吃过苜蓿,早已经忘记那初春的味道。

   ⑨____。在这各色人等杂居的小院里,两人就坐在门槛上,细心地挑拣着一千多公里外的春色。挑拣完后,堂弟将它们放在电炒锅里焯了,拌上醋,佐之以食盐调料,配上胡麻油烧熟后浇的春韭段,捣碎的蒜泥,熟悉而又久违的味道扑鼻而来。

   ⑩那天,像过节一样,我和堂弟买了酒,做了揪面片,在满院子五花八门的饭菜味里,一小口一小口吃完了那盘苜蓿莱。一包行走的苜蓿,从一千公里外,浩浩荡荡走进我们依然饥饿的胃里,我为此感到欣慰而又难过。

(1)、“苜蓿”与“我”从成长环境与经历来看,有什么共性?
(2)、文章第⑨段空缺处有一句描写,下面给出的哪一个选项更适合填入?请结合文章内容,作出判断并简述理由。
A、初春的包头风沙肆虐,春雨下在别的地方,小草刚小心翼翼地探出头颅。 B、初春的包头风声细细,春雨下得淅淅沥沥,小草小心翼翼地探出头颅。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章结尾处作者为什么感到“欣慰而又难过”。
(4)、从全文看,删去第②③段,似乎并不影响行文流畅。作者为什么还要写这两段?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5)、贾平凹笔下的“小桃树”(《一棵小桃树》)与本文作者笔下的“苜蓿”,都是最平常不过的,为何却寄托着作者深挚的情感?请探究其中的共同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题。 

①A.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也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B.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C.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阅读下面一篇散文,完成小题。
                                                                                                       《寻 春》
       ①迎着早春的轻寒,或野游,或山行,多么好啊。也许,早春的景色过于素淡了;可也正因为还没有万紫千红的撩拨,才更宜于漫步、沉思……
       ②趁个假日,我出了城,径自寻春去了。
       ③“山带去年雪,春来何处峰?”眼前,蓟塞披沙,燕山负雪,该上哪里去寻春呢?又寻春的什么呢?……嗯,春的影子么,该是绿的。如果找见了大地上最初的一小片草地,那就一定是春天刚刚落脚的地方。春天必在那里。
       ④不上田间小路,我只朝着旷野走去。
       ⑤微风挟着寒意,卷地而来。这大概是朔气的余威了。“燕北地寒生草迟”,低眉所见,尽是些隔冬的衰草,谁知有没有一两株敢于破土而出的小草?即使有,怕也不易找见……
       ⑥穿疏林,过小桥,桥下流水无声,慢吞吞的,仿佛刚才融没了最后一片残冰,那满怀凝冻的迟疑,还没散尽……我不禁责怪起自己来:虽说是早春之游,也未免太早了。但是,既来之,则安之——走吧。
       ⑦渐渐地,云雾中的山峰越来越清晰了。到了山脚下,有大石如卧。近前转身坐定了,无意间,向着来路抬眼一望……怎么?远处,小桥头,疏林边,那旷地上,竟泛出一片新绿!仔细看去,还含着几分鹅黄——好嫩,好新鲜。可那旷地,分明是我才经过的,来时没见一芽新草。莫非不早不迟,正当我才上了小桥那阵儿,就在我背后,(A)春天,悄悄儿地飞落在林边了?……我猛地站起来,朝着那片草色奔去。
       ⑧小桥下,流水依然迟迟的;林边旷地,又在脚下了。仍旧是几许衰草,一带疏林。莫不是春天怕这里寒肃,刚落脚,竟又携着她那青青的影子,一同飞去了?
       ⑨哦,这不正是“草色遥看近却无”!
       ⑩重又跑回山脚下,大石跟前;转身再放眼望去,可不,那疏林边,草色依稀,似乎比刚才又浓了些,也扩展了些。“草色遥看近却无”。这早春草色,为什么只可遥看呢?回想一路所见——是了,说是来寻春,却只低眉顺目,眼界自然仅限于咫尺间了。“燕草如碧丝”,走三五步难见一两芽,何况还有衰草杂陈呢。若是放眼望去,那些萌芽,就算是一个个微绿的质点吧,那么,这十里平川,尽收眼底,那质点,也该不可胜数了。无数个微绿的质点,横行纵漫,就密了,草色也浓了——瞧那边,好一抹新绿。衰草的憔悴,被欣欣然的生机淹没了。
       ⑾(B)一霎间,这一抹新绿似乎浸润了我的全身,染绿了我的每一个细胞。我似乎寻到了春天的步履。
       ⑿真的,就连野游,都需要扬眉放眼,才能从无数点刚刚破土的萌芽上面,看到无边的春色。那么,对于生活呢……在人生的道路上,在斗争的历程中,总会有阴霾、霜雪,但是,尽管朔气如磐,时间却没有一瞬的凝固。“今朝腊月春意动”。这是诗意,也是万古不灭的规律。而正当风雪弥天的时刻,谁能在胸怀深处寻到那最初的一抹新绿,用自己的心去暖它,催促它,谁就会拥有一个芳草连天、艳阳满地的内心世界。心里有一个春天,那就往前走吧。诗云“燕山雪花大如席”,哪怕真是“大如席”的燕山雪花砸到热腾腾的胸膛上,也将立刻消融。如果谁的内心的春光与大地上第一抹草色连成一片了,那就把步子迈得再大些。这样的步子,每一落地,都会铿锵作响;路旁的花蕾呢,也将应声怒放。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后面的题。
                                                                                                     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
                                                                                                                臧克家
         “人家说了再做,我是做了再说。”
         “人家说了也不一定做,我是做了也不一定说。”
        作为学者和诗人的闻一多先生,在30年代国立青岛大学的两年时间,我对他是有着深刻印象的。那时候,他已经诗兴不作而研究志趣正浓。他正向古代典籍钻探,有如向地壳寻求宝藏。仰之弥高,越高,攀得越起劲;钻之弥坚,越坚,钻得越锲而不舍。他想吃尽、消化尽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文化史,炯炯目光,一直远射到有史以前。他要给我们衰微的民族开一剂救济的文化药方。1930年到1932年,“望闻问切”也还只是在“望”的初级阶段。他从唐诗下手,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沥尽心血。杜甫晚年,疏懒得“一月不梳头”。闻先生也总是头发零乱,他是无暇及此的。饭,几乎忘记了吃,他贪的是精神食粮;夜间睡得很少,为了研究,他惜寸阴、分阴。深宵灯火是他的伴侣,因它大开光明之路,“漂白了的四壁”。
        不动不响,无声无闻。一个又一个大的四方竹纸本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楷,如群蚁排衙。几年辛苦,凝结而成《唐诗杂论》的硕果。
        他并没有先“说”,但他“做”了。作出了卓越的成绩。
         “做”了,他自己也没有“说”。他又由唐诗转到楚辞。十年艰辛,一部“校补”赫然而出。别人在赞美,在惊叹,而闻一多先生个人呢,也没有“说”。他又向“古典新义”迈进了。他潜心贯注,心会神凝,成了“何妨一下楼”的主人。
        做了再说,做了不说,这仅是闻一多先生的一个方面,——作为学者的方面。
        闻一多先生还有另外一个方面,——作为革命家的方面。
        这个方面,情况就迥乎不同,而且一反既往了。
        作为争取民主的战士,青年运动的领导人,闻一多先生“说”了。起先,小声说,只有昆明的青年听得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他向全国人民呼喊,叫人民起来,反对独裁,争取民主!
        他在给我的信上说:“此身别无长处,既然有一颗心,有一张嘴,讲话定要讲个痛快!”
        他“说”了,跟着的是“做”。这不再是“做了再说”或“做了也不一定说”了。现在,他“说”了就“做”。言论与行动完全一致,这是人格的写照,而且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的。
        1944年10月12日,他给了我一封信,最后一行说:“另函寄上油印物二张,代表我最近的工作之一,请传观。”
        这是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他起稿的一张政治传单!
        在李公仆同志被害之后,警报迭起,形势紧张,明知凶多吉少,而闻先生大无畏地在群众大会上,大骂特务,慷慨淋漓,并指着这群败类说:你们站出来!你们站出来!
        他“说”了。说得痛快,动人心,鼓壮志,气冲斗牛,声震天地!
        他“说”了:“我们要准备像李公仆一样,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
        他“做”了,在情况紧急的生死关头,他走到游行示威队伍的前头,昂首挺胸,长须飘飘。他终于以宝贵的生命,实证了他的“言”和“行”。
        闻一多先生,是卓越的学者,热情澎湃的优秀诗人,大勇的革命烈士。
       他,是口的巨人。他,是行的高标。

阅读《角落里的阳光》,回答问题。
       ①1980年7月1日,我驱车前往我的超市召开员工会议。结束时已是下午两点,我惊讶地发现有个黑黑的男孩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帮我擦车。汗水浸透了他灰白的牛仔裤,他穿一双破旧的布鞋,看得出是贫民窟的孩子。
       ②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啊”了一声转过来,一张黝黑成熟的脸,惊恐不已地看着我。我笑着向他伸出手说:“嗨,你好!我叫汤姆·特尔斯。”他迟疑了一会儿慢慢地伸出手:“您好,汤姆先生!我叫比尔·莱特。”我从口袋里抽出一百美元给他,可他慌忙摇头,轻轻地说:“我在广场上等您四个小时,不是为了这个。”我越发诧异了。因为小家伙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保时捷”。“您能把我送到家吗?就三英里不到的路程。”这个狡猾的比尔,他是想在同伴和家人面前炫耀吧?
       ③十五分钟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栋破旧的楼房前。他跳下车,一边跑一边对我说:“请您务必等五分钟!”不一会儿比尔就出来了,他的神态和步伐就像这辆豪华的轿车是他的一样骄傲神气。我看到,他的背上背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手臂和腿都可怕地萎缩了。比尔把小女孩放在车座上后告诉我:“其实她是我的姐姐,今年十七岁,是小儿麻痹症。”然后我听见比尔对他姐姐说:“记得上次我跟你提起的那种车吗?瞧,就是这种。弟弟有钱了一定买给你。”比尔双手叉腰,眼睛闪闪发光。原来他为我擦车,在太阳下等我四个小时又要我送他回家的目的,就是让他姐姐亲眼见识一下他将来要送给她的礼物的样子。我被他那种相信能够给予别人而且因能付出而满足的样子深深地感染了!
       ④后来我又去了比尔的家,他的家比我想象的更为糟糕。比尔的母亲做清洁工。姐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比尔除了照顾姐姐外,每天还要去老人院做五小时的护理工作,他刚刚十六岁。
       ⑤离开时我再次把一百美元放在比尔残疾的姐姐手上,可比尔还是硬塞给了我:“我们自己行。”我给超市的人事经理打电话,告诉他明天将有个很棒的小伙子到理货部报到。这次比尔没有拒绝,我比他自己更清楚他能胜任这项工作,况且它会给他带来比原来工作高三倍的报酬。
       ⑥等我三个月后再去超市时,差不多每个员工都向我提起比尔。理货部说他能吃苦耐劳,活儿也干得漂亮;服装部则称赞比尔理的货比任何人都整齐而有条理;甚至连化妆部都说比尔永远有一张自信乐观的脸庞。
       ⑦比尔说,他一看见我的车就觉得离梦想近了一步。这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员工:即使他在最阴暗的角落走路,人们也会发现他身上温暖、灿烂的阳光。
       ⑧他会成功的,是的,我深信。

现代文阅读

自炫更须自制

桑林峰

    ①据媒体报道,不久前,在美国洛杉矶某艺术展上,一名留学生为了自拍自炫,不小心撞翻了一个展柱,结果整排展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塌,致使价值近135万元人民币的艺术品被损坏。这是自炫的代价。

    ②喜欢自拍自炫,喜欢自我表演、自我展示,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③今天,我们处在一个信息时代,高度发迭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给人们自炫表演提供了极大便利。我们处在一个沟通时代,人们对外交往、社会活动增多,展示自我、炫耀自我也是~种渴求交往的。理表现。随着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通过自炫表达。声是很多人的选择。我们又处在一个游子的时代,很多人远离家乡在异地工作,通过自我欣赏、自我展示来寻求一种。理慰藉。

    ④自炫和表演彰显个人自信,调节生活味道,追求时代风尚,有积极的一面。但也有一些自炫和表演大伤风雅,让人很难接受。有些人喜欢搞直播,不是充满暴力,就是充满色恃。有些人喜欢暴走,声势浩大,不是走僻静处,而是走大马路,不仅不听劝说,还升级“装备”对峙公共秩序。有些人喜欢旅游,到了景点,不是欣赏美景,而是爬上爬下,不惜登上“禁止之地”,甚至登上英烈雕像,为的是拍个照片发朋友圈。

    ⑤诸如此类的“炫”让我们不得不反恩:自炫时代如何自制。物质越丰裕,越需要精神的丰盈;社会越开放,越需要个性的合理表达;生活越自由,越需要良好的秩序来保障。

    ⑥自制的前提是自尊、自敬。自敬者,人恒敬之;自爱者,人恒爱之。社会生活是有底线的。不讲底线,只管自炫,必会让人厌恶。

    ⑦自制在形式上是一种自我控制,内在的是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在起作用。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继承中华传统美德,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迭人”,主张内涵式发展、庄重式表演。

    ⑧事实上,那些胡乱的炫、疯狂的炫,恰恰是对生活的一种糊涂,对前景的一种迷失。学会自制,才会让人清醒,让人思考,进而明白人生的意义、事件的价值、生活的格调。就拿旅游来说,很多人并不知道旅游是为了什么,只是把旅游当作一种跟风、一种炫耀。为什么旅游,唐朝的柳宗元早就告诉我们:“游之适,大率有二:旷如也,奥如也,如斯而已。”登其高,有旷迭之感;探其奥,有幽奇之得。仅把旅游当作“炫耀”,无疑丧失了旅游的情趣和意义。

    ⑨自制而后可以精彩、可以丰盈、可以厚重。学会自制,知道哪些能炫,哪些不能炫,哪些是底线,哪些是应追求的高标准,才能赢得别人发自内。的喝彩。

(选自《光明日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重回老院

肖复兴

①二十年来,我记不清有多少次重回老院。不知为什么,只要路过前门,脚就会往东一拐,情不自禁地走进紧靠前门火车站的那条老街,一直走到老院。这是一座叫“粤东会馆”的清代三进老院。以前,在这条老街上一共有六座老会馆,如今仅存粤东和临汾两座。在这座大院里,我住了二十一年。人生最初的这二十一年,留给我的记忆最深,因为这二十一年包含了我生命中的童年、少年和青春期,自然是以后的岁月尤其是年老之后日渐衰残的日子无法匹敌的。这段时光就像是刀刻在石头上的篆印,岁月长在树木里的年轮,很难被时间的流水冲刷殆尽。

②记得阔别多年第一次重回老院,是2003年的冬天。那时候,老街尚未改造,老院尚未拆迁,依旧是我小时候见到的模样。尽管有些破旧,老院却如风雨故人,那样亲切,在寒风中迎着我。

③院里面,那三棵前清留下来的老枣树不复存在,盖起了好多小房子。记得从前,秋天一到,我们天天仰着脖子盼着枣红。终于等到枣熟,一帮孩子爬上树,挥动竹竿打枣,打得马牙枣如红雨从天而落,砸在捡枣的孩子的头上、身上,大家欢快地大呼小叫。枣落一地,但谁也不会私自拿回家,我们端着洗脸盆,一盆盆地给各家送去。盼枣、打枣、送枣——秋天的三部曲这才算曲终奏雅。

④老院最里面的三间东厢房,就是我家。

⑤房门紧锁,我扶着门窗往屋里看,三间房子的隔扇已经打开。记忆中,墙上贴着我儿时最喜欢的哈琼文的年画《祖国万岁》;我在床上和弟弟演着八路军打日本鬼子的节目,打得不可开交;读高中时,几乎每个周末的下午,在饭桌前,要好的同学和我面对面坐着,天马行空,一聊聊一个下午;寒冬的夜晚,秫秸纸糊的顶棚上,耗子大爷肆无忌惮地四下乱窜,咬噬着上面的干糨糊,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像走马灯一样,那些画面一一浮现。

⑥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次又一次地来到老院,老院仿佛有什么魔力,吸引着我。

⑦有一次,我来到老院前,发现老门旁边新开了一扇大门。老门黑漆,斑驳脱落;新门红漆,鲜亮耀眼。一新一旧,一红一黑,相互对峙,如在布莱希特的话剧中,有了历史跨越的间离效果。

⑧只是新门紧锁,进不去,只好从街坊家的后窗翻进老院。

⑨院子原来的格局没有变,只是全部翻盖成新房。人去屋空,没有任何杂物堆积的院子,显得更为幽深,仿佛比小时候的院子大了许多。没有了以往的烟火气,空旷的院子像搬空了所有道具的舞台,显得清冷。

⑩甬道最里面的东头是我家的那三间房子:灰瓦,红门,绿窗;地砖,窗台,房檐;清风,朗日,花香。日子好像定格在往昔。房门虚掩,我推门走了进去,除墙角堆放着管道之类的东西,屋里空荡荡的。我却似乎能看到屋中央煤火炉升腾起淡蓝色的火苗,闻到炝锅的葱花味儿和炉盘上烤窝头片的焦香。

⑪走出家门,站在空无一人的老院里,望着四周曾经熟悉的一切,我仿佛看到岁月留下的影像,听到时光流逝的声音。多少孩提的欢乐、少年的忧伤、青春期如春潮翻滚的多愁善感,都曾在这里漫溢。多少人来人往、生老病死、爱恨情仇,都成为错综交织的老院记忆。那一刻,我的心里软和得很。

⑫五年前的夏天,两个小孙子从美国回北京,我特意带他们去看看老院,看看他们的根,那是爷爷像他们这样大的时候住过的地方。这一次,红漆大门敞开着,我们径直走进去,一直走到最里面。曾经是我家的那三间东厢房,已经成了一家公司的办公室,窗外的空调机呼呼地响着。里面有人走了出来,很客气地把我们请出老院。

⑬去年冬天,我再一次回到老院。红漆大门紧闭,黑漆老门敞开着。但是,我没有走进去。我已经老了,腿脚不利索了,难以再从老街坊家的后窗翻进院里。在老院前,我站了好久。记得以前,老院大门西侧的外墙上,有一个报栏,邮递员每天都会用糨糊往上面贴一张当日的报纸,贴的报纸多了,便是厚厚的一层,没有人揭去卖废品。如今,新门占据了这段墙的位置。报栏留在了梦中,一切都在梦中。

⑭我站在那里画了一张速写。老街上,没有一个人,只有老院的两扇大门和我静静相对。有风吹过,阳光的斑点打在我的画本上。

(选自《光明日报》2024 年 3 月 15 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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