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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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内蒙古翁牛特旗乌丹第六中学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列小题。

两角钱

    有时只是举手之劳,就能帮助别人,但我们对好多举手之劳的事情却总是熟视无睹,而不愿意伸出手来。

    那天下午,我去邮局寄信,人很多,大多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民工,才想到是他们发工资的日子,在往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里寄钱。

    我寄了一摞子信件,最后算邮费,掏光了衣袋里所有的零钱,还差两角钱。我只好掏出一张一百元的票子,请柜台里的女服务员找。她没有伸手接,望了望我,面色不大好看。为了两角钱要找一百元的零头,这确实够麻烦的,难怪她不大乐意。

    我下意识弯腰又翻裤兜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子的目光相撞。他穿着一身尘土仆仆的工装,就站在我旁边的柜台的角上,个头才到我的肩膀,瘦小得像个豆芽菜。我发现他的眼光里流露着犹豫的眼神,抿着嘴,冲我似笑非笑的样子,有些怪怪的。而他的一只手揣在裤袋里,活塞一样来回动了几下,似掏未掏的样子,好像那里藏着刺猬一样什么扎手的东西。这更让我感到奇怪了。

    没有,裤袋也翻遍了,确实找不出两角钱。我只好把那张一百元的票子又递了上去,服务员还是没有接,说了句:你再找找,这才两角钱还没有呀。可我确实没有啊,我有些气,和她差点没吵起来。

    这时候,我的衣角被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那个男孩子。我看见他的手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角钱:“我这里有两角钱。”说完这句外乡口音很重的话,他羞涩地脸红了。原来刚才他一直想帮助我,只是有些犹豫,是怕我拒绝,还是怕两角钱有些太不值得?我接过钱,有些皱巴巴的,还带有他手心的温热,虽然只有两角钱,我还是谢了他。他微微地一笑,只是脸更有些发红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寄完信,我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破开了那一百元的票子,有了足够的零钱。我又回到邮局里,不过,那时已是落日的黄昏,不知那个孩手还在不在?我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应该把钱还给他。

    他还真的在那里,还站在柜台的角上,那些民工还没有汇完钱,他是在等着大人们一起回去。我向他走了过去,他看见了我,冲我笑了笑,因为有了那两角钱,我们成了熟人,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

    走到他的身边,我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但看到他那样的笑,总觉得他是在为自己做了一件帮助人的好事,才会这样的开心。能够帮助人,而且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尤其是帮助了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许多的大人,心里总会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吧。我当时就这样想,干嘛要打破孩子这样美好的感觉呢?一句谢谢,比归还两角钱,也许,更重要吧?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问了问:“还没有走呀?”然后,我再次郑重地向他说了声:“谢谢你啊!”他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

    以后,我多次去过那家邮局,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子,但我怎么也忘不了他。他让我时时提醒自己,面对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能够伸出手来去帮助他人,一定要伸出手来。

(1)、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2)、试从人物描写的角度(神态描写、动作描写、外貌描写,任选其中两种),对文中画线句子进行具体分析。
(3)、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他的笑容让我感到一种天真的亲切,很干净透明的那种感觉”中“干净透明”的含义。
(4)、“我”原想把钱还给男孩子,后面又打消了还那两角钱的念头,这是为什么?
(5)、文中最后写到男孩子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请写出男孩子此刻的心理活动。
(6)、男孩子帮助“我”的仅仅是两角钱,请结合全文谈谈为什么“我怎么也忘不了他”?
举一反三
阅读《看穿食品包装上的噱头》,完成小题。
        ①对于生命来说,水比阳光更重要。地球之所以物种繁茂,生命昌盛,是因为有约占地球面积71%的海洋。水是生命不可缺少的部分。
        ②人体的内部就是一个奇妙的“海洋”。经科学测定,一个身体质量为70千克的成年人,分布在各种组织和骨骼中的体液达到45~50千克,占体质的65%~70%。一个人的胚胎发育到3天时,所含的体液达97%,与海洋中的水母(如海蜇等)所含的水一样多;发育到3个月时,所含的体液达91%;新生儿身上含水量达80%;1岁以上的孩子身体内的含水量就和成人一样了。
        ③原始生命在海洋中诞生以后,海洋中的生物逐渐向陆地迁移,并把诞生地的海水带到自己的体内,而在后代中留下了从海洋起源的印记,这一点人类也不例外。为了说明人身上的血液与大洋中的纯海水有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前苏联科学家弗•杰普戈利茨还特地对海水和人类血液进行了对比测量,结果发现海水和人血中溶解的化学元素的相对含量惊人地接近。在海水中,氯为55.0%,钠为30.6%,氧为5.6%,钾为1.1%,钙为1.2%,其他元素为6.5%;而在人血中,氯为49.3%,钠为30.0%,氧为9.9%,钾为1.8%,钙为0.8%,其他元素为8.2%。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人身上的海洋印记,是人类来自海洋的最好佐证。
        ④海水的固有特征就是带有咸味,否则不成其为海水。人体血液中就带有这种海水特有的稍咸的味道。当你在进食时,如果不慎咬破舌头,伤口流出了血,你就尝到了血的咸味。经测定,人血的含盐度一般为1%左右,比普通海水的平均含盐度低一些,而且,科学家在考察地球历史中发现,在原始生命诞生时期,海洋中并没有那么多的盐分,比今日要低得多。之后大陆上的盐分逐渐随水流注入海洋,海水才慢慢变得咸起来。而在鱼类进化到两栖类,并由海中登上陆地的时候,其咸度就相当于现在人血的咸度。会不会是因为人类的远祖在登陆时只带上了当时的海中物质,并以此代代相继,所以人血的含盐度就比现在的海水要低一些呢?
       ⑤这个道理在医学上得到了普遍承认,当人体因某种疾病而大量失水时,或者出血过多时,医生的首要任务就是给患者静脉中注射生理盐水。出汗过多,人的机体就会因失水失钠而致病,这时向人体内部“海洋”中补充“海水”,就是维持生命必需的。
       ⑥如此看来,人身上的海洋印记,是一本内容丰富的生物进化教科书。它告诉人们:海洋,孕育了世间的生命,她是所有生物的母亲,也是我们人类的母亲!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散步(节选)

莫怀戚

    ①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②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③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④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⑤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⑥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⑦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⑧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后面的问题。

卖面包的小女孩

马海霞

    我被护士领着离开病房,准备去八楼手术,一位小女孩提着两大袋面包堵在了病房门口,她把两大袋面包放在地上,弯腰,然后目视大家,伸出了三个手指,示意她的面包三元一个。老公忙掏出二十元钱递给小女孩,然后让她取六个面包放在我的病床上,又对同病房的人说:“这孩子可能不会讲话,大家帮帮她,买点她的面包吧。”

    我从手术室出来后,老公见我已无大碍,便给我雇了个护工,然后去公司打理业务去了。

    下午,病房门被推开,那个卖面包的小女孩又来了,依旧提着两大袋面包,弯腰,然后目视大家,这次她没有打哑语,而是用极低的声音吐出几个字:“帮帮我吧。”

    哎哟,原来她会说话!那昨天干嘛打哑语欺骗大家消费?这孩子心术不正,装可怜让大家买她的面包,哼,骗人只能骗一次,坚决不再上当。“昨天买的面包还没吃呢,今天就不买了。”大家纷纷指着桌子上的面包对她讲。

    她没有离开,依旧呆站在原地,行弯腰礼,目光扫过病房里的每个人,楚楚可怜的模样里掺杂着一股不卖掉面包绝不离开的“黏人”劲儿,让人甚是生厌。我躺在病床上暗自庆幸:幸亏老公不在,否则他定招架不住她这可怜劲儿。病房里的人不再理会她,任她站在那里,也不会和她目光对接,五分钟后,她提着袋子弯腰退出了病房。

    第二天,我能下地自己走动了,下午病房门被推开,那个卖面包的小女孩又来了,“帮帮我吧。”说完便立在原地,不待够五分钟她是不会离开的,但大家这次都懒得和她对话,把她当空气是对她最大的冷遇。我看不下去了,走到她面前说:“大家不想买面包,你待多久也没用。”她仿佛没有听见我的话,还呆立在那里,“好个倔丫头,你越这样,我们越不买。”她退出病房后,大家一致这样决定。

    以后的每天下午,小女孩准时光顾病房,她一进病房,大家就假装睡觉,连看都不看她,但也有病房里的人脾气不好,会把她赶出病房,“嘭”的一声把她关在病房门外。

    )医生给我做了各项检查,说我手术恢复得不错,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老公一早赶来,我和他说起卖面包的小女孩的事情,他勃然大怒,对我一顿数落,说我心理阴暗,没同情心,小女孩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推销面包而已,她没有乞讨,她的行为不是欺骗,三元一个面包不贵,她卖的面包味道也不错,只是在病房里多待几分钟而已,不买也就罢了,你怎么能够去讽刺她,赶她走......我不想跟他在这件事上无休止地争辩,偷偷把他兜里的钱都没收了,哼,等下午那个小女孩再来卖面包,我看他用什么买。

    整整一天,病房里都没出现小女孩的身影,第二天,第三天,她一直都没来,我心里有点儿牵挂了,是不是我那句话刺激或伤到她了?

    我悄悄问护士,卖面包的小女孩咋没有来?护士告诉我,小女孩患有哮喘和先天性脊柱弯曲,冬天天冷风硬,极易引发她的哮喘病发作。她家里也不宽裕。医院知道情况后特许她在病房里卖面包,为了不影响到患者休息,规定她一个病房最多只能停留五分钟。

    “那她这几天怎么没来?”我怯生生地问。

    “这几天天冷,肯定是哮喘病犯了。”

    “那她应该进病房走一圈,没人买就赶紧离开,也好早点回家呀。”

    “让她最多停留五分钟,她就停留五分钟,不管人家买不买,或许她觉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推销她的面包,心里才坦然。”

    我走出护士站,老公帮我办完出院手续,收好行李坐在病床上等我,“我想给那个卖面包的小女孩留封信。”我的提议老公马上赞同,我把信交给了护士,让她转交给小女孩。出了医院,老公问我信里写了啥,我说,什么都没写,就是把没收你的零花钱都塞到了信封里。

阅读下文,完成练习

刀疤

(阿根廷)博尔赫斯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孤线,从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侧的额骨。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伦博的人都管他叫做红土农场的英国人。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没待几分钟,我发现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我想讨好那个英国人,便把谈话转到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题目上一—爱国主义。我说一个具有英吉利精神的国家是不可战胜的。主人表示同意,可又微笑着补充说他并不是英国人。他是爱尔兰登加凡地方的人。【A】话刚出口,他立刻停住,好像觉得泄漏了一个秘密似的。

    晚饭后,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捧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

    “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下面就是他的故事。

    1922年前后,康诺特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爱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约翰·文森特·穆恩的人从芒斯特省来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批注:“无脊椎动物”传神表现他的瘦小无力,生动勾勒一个靠出卖偷生的人灵魂,极具讽刺意味。)他带着死心眼的狂热熟读了一本不知什么名字的共产主义的小册子,无论谈论什么问题,总是用辩证唯物论来下结论……我们从走廊、楼梯一直争论到街上。给我深刻印象的不是穆恩的观点,而是他那不容置辩的声调。

    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落落,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枪声,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我转过身,只见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穆恩的右臂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时,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我替他倒了一杯茶,包扎了伤口,发现他挨的那枪只擦破了一点皮肉,没有伤筋动骨。

    第二天,穆恩已经恢复了镇静。他接过我给他的一枝烟,然后严格地盘问我,要了解“我们革命党的经济来源”。他提的问题很有条理,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情况很严重。南面枪声激烈。我对穆恩说,伙伴们在等着我们。我的大衣和手枪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取了回来时,发现穆恩两眼紧闭,躺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在发烧,说肩膀痛得厉害。

    我明白他已经怯懦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尴尬地请他自己多加保重,然后向他告别。那个胆小的人叫我害臊,好像胆小鬼是我,不是文森特·穆恩。

    我们在将军的大宅里待了九天。有一天,我们聊天时,他打听我们的计划,夸夸其谈地加以批评或者修改。他还经常抨击我们“可悲的经济基础”,“武断而阴沉地预言结局肯定一团糟”。他嘀咕着说:“这件事完蛋了。”

    第十天,爱尔兰皇家警察辅助部队完全控制了城市。我那天清晨出门,午前就回了。穆恩在图书室里和谁正讲着话,我听声调知道他在打电话。我听见他提到我的名字,接着又我晚上七点钟回,还出点子说可以等我穿过花园时逮捕我。我那位十分理智的朋友正在十分理智地出卖我。我还听到他要求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故事的头绪到这里就乱了,也断了。我只记得那个告密者要逃跑,我穿过梦魔似的黑走廊和使人晕眩的长楼梯穷追不舍。穆恩很熟悉房子的布局,比我清楚得多,有几次几乎被他逃脱。但在士兵们抓住我之前,我把他逼到一个死角。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

    【B】“博尔赫斯,你我虽然素昧平生,我把这事的真相告诉了你。你尽可以瞧不起我,我不会在意的。”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穆恩后来怎么啦?”我问道。

    “他领到了犹太的赏钱,逃到巴西去了。那天下午,他看到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我等他讲下去,可是半晌没有下文。最后我请他往下讲。

    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

    “难道你不信吗?”他喃喃地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脸上带着卑鄙的印记吗?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完。我告发了底护我的人,我就是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

(选自《外国精品小说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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