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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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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吉林省白城市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6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扬州一觉,千年不醒

朱文颖

    有一个梦,或者一种现实一一它从来未曾证实,但也似乎永远不被否定。

    我一直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两岁,或者三岁,我们一家,我、父亲,还有母亲,在一个轻雾的早 晨,坐车来到水草极盛的河边,母亲替我梳着头发,然后指向远方:

    “喏,那边,那边就是扬州了呢.”

这个梦我母亲是否定的。她说她从来都没去过扬州,更不要说再带上我和父亲了,而我父亲则抿嘴一 笑,并未正面回答。他们两个都是南方人,神情里有着南方的含蓄与意犹未尽。

    但这个梦于我却是无比真实,比很多现实生活更要真切无比。我固执地记得那个场景。我母亲把我抱 在怀里,风吹过来,然后她的手指向薄雾深处的水域:

    “喏,看到了吗,那就是扬州啊。”

还有一件事也是奇怪而莫测的。十多年前,真实记忆里我第一次去扬州时,朋友带我游个园。

    半园逛过,我说:“这地方我住过。”

    朋友笑,说:“不可能,这里从来不对外开放客居的。”

    但我仍然固执,说真住过。而且是一间大客房,一溜下着蚊帳,纯白色的,像一朵朵夏日里也掩盛开的荷莲。

    仍然是十多年前,个园游过的第二天,朋友开车送我去高旻寺。

    恰是正午。一个小沙弥跑来开启铁门。寺静极,有几棵参天的古树。这江南四大禅院之一的高旻寺,正值改建,原先的正门封住了。朋友是旧地重游,于是感慨:全变了,不一样了,真的全不一样了。

    在高旻寺用餐,饭堂正中是一张长条木桌,一盆白米饭。汤是青菜汤,另有咸菜、炒茄子等素食。我们—一坐了。菜极淡,盐放得很少,并绝无味精。虽然时候不早,已是饥肠辘辘,却仍然食之无味。因为在寺庙中与僧侣共餐,饭食是不能剩的,大家努力把碗中的饭菜吃完后,抹抹嘴巴,忍不住问道:寺中的大和尚也吃这个吗?回答说是,并告知这青菜与茄子还都是自己种的。不时有和尚吃完饭,默默站起身去 刷碗,素色的长衫在面前晃来晃去。那天我没有多说话,我总觉得仿佛多问了这样的问题,多少有些影射 出对僧侣清贫生活的鄙夷——而不知为何,这让我感觉羞愧。

    因为和尚不肯收饭钱,所以朋友拿了钱出去捐募。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说道,其实在庙中乞食,是必得的。因为僧侣们觉得,佛的也就是众生的,你问他讨取什么,他都肯给你。真的全都可以给吗?我又连问一句。重建的大雄宝殿金碧辉煌。因为还未完全竣工,殿内的脚手架还未拆除,但已可见气势的不凡与 场面的恢弘。我们在殿内走动,现看四壁的佛教壁画。或许是殿大而空旷的缘故,讲话的声音发出了辽远 的回响。忽然有一个年轻的和尚走上前来,说道:不要喧哗,有僧正在午睡。看一看就请出去吧。这和尚 穿着深色的袈裟,眼眶很深,颇有达摩相。我们问他的籍贯,回答说河北。不多言。

    出寺门,我竟有些恍若梦境的感觉。寺外荒凉,几片池墙。塘中却是残荷,不见花,光有大瓣杂芜的荷叶。身体在那艳阳下出奇的沉静下来,突然不太觉得热了。

    我们朝河边走。走了很久,河边的水泥墙忽然不见了,面前是不宽的一片水域,有小艇停着,船上一 位船夫,悠闲而坐,等待接渡者上船,然后把他们载向彼岸。可以望见河的对面,丛丛的树影。朋友说,对岸有一座庵。渐渐有摆渡者过来,背着大捆捕虾的虾笼,沿踏板上了船。

    而河水,在烈日下闪着光,竟是通体透明,

    后来就很长很长时间再没去过扬州。仍然记得那个两三岁时的梦。记得我固执地在个园里说:“这地方我住过。”记得十多年前高旻寺那顿清淡的午餐。记得烈日下淡到虚无的河水……一直记得扬州。

    去年秋天我去德国。到了中部的一个小城镇——马戈的堡。我在地图上查找它的方位和知识——欧洲 最重要的中世纪城市之一,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大部分的统治时间都居住在那里,死后也葬在那里 的大教堂;在二战时期,它是德国被盟军轰炸毁坏程度仅次于德累斯顿的第二大城市,美国和苏联的军队 占领了该城。在两德没有统一期间,它归于民主德国,两德统一以后它现在是萨克森州的首府。

    于我,这个地方和知识都是陌生的。

    黄昏的时候我们到了,先去看一个德国最古老的哥特式教堂。这个教堂在二战时被毁坏得非常厉害。 德国人后来用一种专门的砖来重建它。这种砖据说是用特殊材质制成,被雨淋湿以后,这个教堂的墙面就 会呈现一种非常古老的灰黑的颜色。那天我们到达的时候正好教堂的钟声响起来了,很多的鸟群飞了起来, 街上没有人。突然之间,我坐在黄昏的阴影里,发呆,心悸,惊惧,有什么东西曲折而缓慢地流过我的心头。

    故乡。

    我想到了“故乡”这个词。

    我突然觉得,“故乡”这个概念其实是很广泛的,有时候并不如同人们所说的那么狭隊。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扬州。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   )
A、文章从关于扬州的梦境写起,既给文章笼罩上一种梦幻色彩,也表达了作者对扬州深深的依恋。 B、母亲明确否定我的梦,父亲则抿嘴一笑,并未正面作回答,这表明了父母完全不同的性格特征。 C、扬州的朋友否认我住过个园,而我则能回忆起我住个园时的具体情形,真是有些奇怪莫测。 D、寺庙外悠闲而坐等待摆渡者上船的船夫,烈日下通体透明的河水,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2)、文章题为“扬州一觉,千年不醒”,可文中却花费不少笔墨写德国小镇马戈的堡的教堂,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原因。
(3)、文章以“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扬州”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我那时大约25岁,在巴黎研究与写作。许多人都已称赞我发表过的文章,有些我自己也喜欢。但是,我心里深深感到我还能写的更好,虽然我不能断定症结的所在。

    ②于是,一个伟大的人给了我伟大的启示。那件仿佛微乎其微的事,竟成为我一生的关键。

③有一次,在比利时名作家魏尔哈仑家里,一位年长的画家大谈雕塑美术的衰落。我年轻而好饶舌,一再反对他的意见,认为罗丹实在可以与米开朗琪罗媲美。

    ④但是,第二天魏尔哈仑把我带到罗丹那里的时候,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在他们畅谈之际,我觉得我似乎是一个多余的不速之客。

    ⑤不过,最伟大的人毕竟是最亲切的。我们告别时,罗丹转过身来     着我说:“我想你也许愿意看看我的雕塑,——星期天,你能到麦东来同我一块吃饭吗?”

    ⑥在罗丹朴素的别墅里,我们在一张小桌前坐下吃便饭。不久,他温和的、含有激励之意的        , 宽释了我的不安。

    ⑦在他的工作室里,罗丹罩上了粗布工作衫,好像变成了一个工人。他在一个台架前停下来。

    ⑧“这是我的近作。”说罢,他把湿布揭开,现出一座以粘土塑成的女正身象,十分美好。“这以完工了。”我想。

    ⑨他退后一步,     之后,便低声说:“就在这肩上线条还是太粗。对不起……”

    ⑩他拿起刮刀、木刀片轻轻滑过过软和的粘土,给肌肉一种更柔美的光泽。他健壮的手动起来了,他的眼睛闪耀着。“还有那里……还有那里……”他又修改了一次。他走回去。他把台架转过来,看了又看。时而,他的眼睛高兴的发光;时而,他的双眉苦恼地蹙着。他捏好小块的粘土,粘在象身上,再刮开一些。

    ⑪这样过了半点钟,一点钟……他没有再向我说过一句话。他忘掉了一切,除了他要创造的更高的形体的意象。他专注于他的工作,犹如正在创 世的上帝。

    ⑫最后,他扔下刮刀,_______把湿布蒙上女正身象。于是,他便转身向门口走去。

    ⑬就在那时,他才记起什么,立即回过头来,     着我。他显然为他的失礼而惊惶。“对不起,先生,我完全把你忘了,可是你知道……”我握着他的手,感谢地紧握着。

    ⑭在麦东那天下午,我学到比在学校所有时间学到的都多。从此,我知道凡人类的 工作必须怎样做,假如那是美好而有价值的。我感受到一切艺术与伟业的奥妙——专心,完成或大或小的事业的全力集中,把易于弛散的意志贯注在一件事情上的本领。

    ⑮于是,我察觉到至今在我工作上所缺少的是什么——那能使人除了追求完整的意志而外把一切都忘掉的热忱,一个人一定要使自己完全沉浸在他的工作里。没有——我现在才知道——别的秘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刘家兄弟

贾平凹

    贾家沟的泥水匠,最有名的是加力老汉。老汉如孔子一样,徒子七十二,徒孙三千。每年三月初三,是老汉的生日,徒子徒孙都要赶来,老汉设了酒席,然后各方徒子徒孙在门前场地里表演单砖砌墙,乱石拱墓,八磅大锤打大石齐楞见线。如此表演,连续几天几夜,合格者,师傅牵手入席,淘汰者,哪儿来的哪儿回去,所带寿礼分文不收,所设酒席,滴水不予。

    加力老汉,并不姓贾,也不是贾家沟的原籍。贾家沟的人记得,有一天村里来了母子三人,那妇人粗手大脚,面黑如漆,两个儿子都是一米七八个头,一身力气,这老大便是刘加力,老二叫刘加列。母子三人住在老爷庙时,给人打短工为生。因为都没有手艺,就只好打土坯,见天可打出一垒土坯,或是给人家扯大锯,两人粗的原木,一天解开六页木板。过了三年,刘加列吃不下苦,在四乡游手好闲起来,又染上赌博,输掉了家里的积存,寒冬腊月,一顶帽子都戴不上。他一身好膘,左眉中间断了两截,人称断刀眉,每每剥脱外衣,露出从脖子下一直长到肚脐窝的黑毛,蹲下身去,用屁股只一蹶,七八百斤的石磙碌碡就忽地立栽起来。然后便去向人讨钱,有五元的,有七元的,一分不少,若翻起脸来,断刀眉骤然飞动,扑过来常常抱住对方的大腿……慢慢乡里为恶,成了这一带害物。贾家沟曾酝酿过撵刘家出村,但谁也不敢领头,刘家就趁机买房,从此正正经经成为贾家沟的人家了。

    到了民国二十三年,本地方出了金狗、银狮、梅花鹿三个大土匪头子,这地面便一二十年里不得安宁,常在三更半夜,枪声一起,村人就携老扶幼,弃家而逃。加力母子也跑了几回,加列就烦了,说家里要粮没粮,要钱没钱,怕谁个怎的,就在一次跑贼中未走。没想那金狗领着土匪进村,抓住了加列要他入伙。过后加列对娘提说入伙之事,被娘一场臭骂,没敢去。后来有人给加力说媒,加列便向娘要媳妇,气得娘嘴脸乌青,吐过几次血。加力干涉,他竟扬着斧头要见个死活。从此便学起喝酒,越喝量越大,家里又没多余钱,就出门要投金狗,娘抱住不放苦苦哀求,说伤天害理之事万万干不得,加列便吼道:“不要我去,我要赌钱,你给我一百元吧,我要媳妇,你现在就给我娶一个!”娘便拿头来抵,他一闪身,娘撞在墙头,血流满面,他趁机就跑了。

    投了金狗,加列练出双手打枪,深得重用。先在南山跑了半年,抢了好多财宝,后来又因分赃不平,与金狗伤了和气,投奔了梅花鹿。一个半夜,他回到家里,将一包银元哗啦倒在床上,给娘和兄耀眼,加力一把抓着丢在门外,兄弟两人斗打起来,结果加力腿上挨了一枪,自此,兄弟成了冤家对头。

    为了替加列赎罪,加力母子在贾家沟沿门磕头。不久加力只身去河南拜师学艺,回来专为四乡八村盖房修舍,分文不取。他腿受枪伤后微瘸,用力不比前几年,但人极聪慧,为人和气,泥水手艺越做越好,深得村邻惜爱,慢慢远近人家就有送子拜师的,一年之内竟带了十六个徒弟。后来娶了一家做生意的女子,成全了家庭,几年后,生养了三男二女。加力一心忙在他的事业上,远近人家,都以加力盖房、拱墓为荣,加力的声誉一天一天远振开来。

    加列在外也混得人模狗样,在山阳县打死了一个有钱的镇长,便将那姨太太收作婆娘。这婆娘生得小巧,好日子过惯了,说话做事不知轻重,平日出门,加列在前她随后,右有护兵左有保镖,威风得厉害。第二年清明节时,那婆娘在贾家沟后四十里的石家坪打秋千,围看的人黑压压一片,那婆娘越发得意,不想一用劲,断了裤带,裤子溜了下来,加列在下顿时黑了脸,便一枪打去,那婆娘一跟头栽下来死了。

    贾家沟村前的河边,是陡峭的黑石大崖。早些年里,土匪才闹世,村人就在崖壁上凿石洞,洞口大如门,里边有一间房的,也有三间四间大房的。每每听说土匪来了,村人就将钱财物件,背上石洞。石洞外壁上凿有石窝子,斜栽上石碓、木桩,上洞时架木板为路,上一节,抽一节板,上至洞口,木板抽空,土匪就是赶到山下,也只有望洞兴叹。后来,金狗、银狮、梅花鹿等大土匪也在最陡处凿洞避身。没想,三股土匪相继闹翻,金狗、银狮联合攻打梅花鹿,梅花鹿携带家眷躲进石洞,整整三天三夜,河滩里往上打枪,石洞口往下打枪,结果石洞上打下一人,河滩里也躺了三具尸。金狗、银狮动起怒来,就在山下放火烧洞,烧了两天两夜,石洞里没粮没水了,加列在洞里反了戈,打死了梅花鹿一家大小,夜里自己从洞口拉一麻绳往下溜。溜到半崖,梅花鹿的小老婆并未打死,在上用刀斩断了麻绳,加列就掉进山下火堆,等刨出来,已成了盆子大一团黑炭。

    加列死于烈火,贾家沟连夜打火把、灯笼庆贺,加力母子也在庆贺人群中,放了一串鞭炮,一家三代将黑炭搬回。但是,当装在一口二斗瓮里埋掉时,全家却一片恸哭。加力在那里修了一碑,上刻“做人不做加列”六个大字。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巴施蒂希追踪记

[捷克]兹丹涅克·斯维拉克

    普舍梅克·巴施蒂希去世了。火葬场里,前来告别的,只有稀稀拉拉几位死者生前的工友。我跟巴施蒂希相遇,纯属偶然。

    1965年春日的一个傍晚,我去西里西亚大街的淋浴房洗澡。我刚脱下外套,浴室门“砰”地打开,一个五十岁开外的男人穿着雨衣从里面走了出来,湿淋淋的头发打成绺,水从雨衣上往下滴落。他疾步走出门,身后留下一路水渍。

    他就是巴施蒂希。在那一刻,直觉告诉我,这个半路冒出来的怪人,肯定能成为“周日随笔”栏目绝好的题材。我马上套上衣服,冲出门紧随他而去。突然,他身子一闪,消失在“苏佩塔尔酒吧”里。我紧跟着进去,吧台里的女招待,仿佛知道他会来似的,已经为他倒好了一杯雅卡玛如斯酒。巴施蒂希端起酒杯慢慢呷了一口,当女招待去给其他客人送酒时,他起身离开了酒吧。我提醒女招待,说那人还没付账,女招待表情漠然地说:“我知道,您犯不着操心。”

    我赶紧夺门而出,继续跟踪巴施蒂希到“地窖酒吧”的吧台前坐下。侍者不发一语,为他倒上一杯雅卡玛如斯酒。他瞥见了坐在一旁的我,随即把头扭过去。

    “对不起,”停顿片刻后,我开口,“我不想给您留下窥视癖的印象,我是一名记者,您的行为让我非常感兴趣。”巴施蒂希并不理睬我。等巴施蒂希杯中的酒见底后,我便试探他能否跟我一起再来一杯雅卡玛如斯酒。他欣然同意。

    “很遗憾,先生,您是记者。”他说,“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晾晒在法律面前,我无愧于自己的良知。唯独您将关于我的文章在报纸上发表,这行不通。”

    在巴施蒂希的遗物中,或许还能找到那一张地窖酒吧的酒水单。那天,我在酒水单背面立了一份声明:巴施蒂希对我陈述的一切,我仅藏在心底,唯有待他辞世之后方可公之于世。

    “先生,我是一个鳏夫,是小城区装潢社的普通职员,我竭尽所能让膝下五个孩子生活得像模像样。每天,我要送长女奥尔伽去学舞蹈,送小儿子雅罗去幼儿园。下班回到家里,我要打扫屋子、洗衣服、煮饭,还要监督孩子们做功课。在这种无穷无尽的生活轮回里,每个星期,我为自己设定了一个晚上,就好似松鼠跳出飞转的轮盘那样,逃出来喝一杯雅卡玛如斯酒,在轮盘快要停止转动前再跑回去。先生,今天这个夜晚就是其中之一。”

    “我选择的这一个晚上是不固定的,前提必须是那天不下雨。”

    “为什么必须是这样的前提呢?”我急切地发问。

    “先生,我的良知不允许我,把钱花在买一杯酒上。一想到灌进喉咙里的那些液体,可以给克薇塔买连袜裤,或者给雅罗添置一双溜冰鞋,那么,即便最美味的酒,也是苦涩的。一天晚上,我在酒吧小坐,走进来一位浑身湿透的客人。酒吧里的那些准备结账离去的客人看到外面的雨那么大,便又坐下去,招呼侍者再来一杯。这件事启发了我。对酒吧老板来说,免费给我提供一杯烈酒是十分划算的交易,因为我在酒吧一出现——您肯定也注意到了,我专门去那些没有窗户的酒吧——身穿湿淋淋雨衣的我,给人再真实不过的印象: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酒水的消费量顷刻得到提升。”

    “这个想法确实很好,”我说,“但本质上您是在欺骗公众,旨在谋取利益。您不害怕吗?”我的这番质问让他激愤得满脸通红。

    “我没有欺骗任何人,先生。”他说,“不止一次,有人看着我湿透了的外套发问:‘外面在下雨吗?'对这个问题,我始终这样回答:‘不,我刚才淋浴了。’我说的可是事实,我也承认,人们一般不会相信我来酒吧之前刚刚淋浴过,但这不关我的事。我仔细通读了《刑法》,先生,法典里没有哪一条提到,如果天没有下雨,人就不能穿雨衣!”

    这就是普舍梅克·巴施蒂希。由于夜间洒水车司机的疏忽大意,让布拉格失去了一位个性独特的人物,也让这座城市缺少了一种神奇和诗意。

(2016年05期《小说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

    ②胡文阁告诉我,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关键问题是,那时候,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时,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买了水袖就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母亲买件生日礼物。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

    ③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

    ④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

    ⑤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水袖”之痛。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

    ⑥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是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

⑦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门口新建的元大都公园。正是伏天里,我对她说:“等天凉快点儿再去吧。”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

    ⑧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看到胡文阁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

(选自肖复兴《水袖之痛》,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够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吃啥热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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