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部分学校2017-2018学年八年级上学期语文10月月考试卷

阅读文章,并完成下列小题。

你遗失了感动吗

何爱兰

    感动曾是万金油,适用范围宽广,心理效果显著。以感动为核心,能搜索到一系列“善良”“真诚”美好的形容词。但是随着感动本身被质疑被滥用,人心变得日益“坚硬”。在节奏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是否把感动遗失在了风里?

    上课时,跟学生们谈起“感动”这个话题。我问:“感动是一种美好的情感,感动的本质和内核是善……你们曾经让人感动过吗?”

    他们就像回答明天有没有劳动课一样爽快,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有!”

    “那么,被感动过吗?比如读到一篇文章,认识一个人,或者听一首歌。”我继续启发孩子们。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零零星星地再次回答:“没有,老师!”这个答案,让我心情沉重起来。看着孩子无邪的笑脸,我难以置信。真的没有什么让他们感动吗?

    “你们的父母为你们付出那么多,也不曾让你们感动吗?”

    “天天读书,周末补课,晚上自习,哪有时间被感动啊。”有嘴快的孩子回答。还有的孩子在沉默。是这个世界变得冷漠,还是他们的年纪太稚嫩?或许是,我们一向都看重他们的学习成绩,以致他们渐渐丧失掉感动的能力我们都不心惊?而成人的世界,又有多少人,已经不会感动?

    我的心,被什么敲打着。倘若,青春的回忆只剩下书本和试卷,那将多么乏味!而面对值得感动的事件毫不动情,又是多么遗憾。

    清晰记得,多年前的那个正月十五,我提着行囊走出家门,对母亲的絮叨保持抵制的沉默。外面正是鹅毛大雪,很冷。我坐上人力车,催促母亲赶紧回家,她却忽然记起了什么,让我等等,立刻转身走回巷口。半天,她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塞给我一只热乎乎的热水袋:“刚灌的,焐上就不冷了。”车子发动了,我一直没有回头,抱着热水袋,泪水流了一脸。

    那次,我第一次懂得感动,懂得了风雪中的母亲。

    20岁时,我曾经待业,想读书,又没钱交电大的学费。一位好友来看我,不厌其烦地劝我振作,陪我一个下午。临走时,她将一张50元(那时可不是小钱)搁到桌子上,看见我的惊愕,她微笑着说:“不要拒绝我,去买书吧,快乐地生活。”

    感动就这样悄悄延伸。

    刚参加工作,第一次走上讲台的我紧张慌乱,嗓子也莫名其妙地哑了。后面听课的是全校优秀教师,却一直微笑着,给我鼓励的目光。下了课她走到我身旁,真诚地说:“比我当年强多了!”

    即使一面之交,感动也会如期而至。

    不久前,又在“感动中国”的晚会看到徐本禹,一位放弃读研到贫困山区支教的大学生。他说:“有一次我给学生们布置作业,其中一位同学这样写道:2008年,如果我能到北京去看一看,住一住北京的平房,我就是最幸福的人……看到这里我流泪了。很多次面对着孩子们我都流下了眼泪,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然而,我知道他的眼泪为何而流。这绝非脆弱,而是大爱。正是这大爱,才让他有勇气,扛住倾颓的教室,扛住贫穷和孤独,扛起了本来不属于他的责任。即使素不相识,我跟许多人一样,被徐本禹深深感动。

如果没有感动,我们的心灵将盛放些什么?我们的幸福如何延伸?肖复兴曾在文章中写道:“我们还能不能够被哪怕一丝微小的事物而感动得流泪,是检验我们心灵品质的一张pH试纸。”感动,其实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检测。如果你的心灵刀枪不入,坚强无比,那就是一块什么都不长的盐碱地了。

    生活里难免存在欺骗、背叛、诽谤和冷漠;但是,请让自己依旧被感动,为某个人某个故事瞬间流泪,而且被这力量催促着去做点什么……只有懂得感动,才会相信这个世界有干净的奉献,有纯粹的温暖,才会懂得世界万象,何为表里。

(1)、通读全文,作者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文中作者四次被感动的事件。
(3)、如何理解“如果你的心灵刀枪不入,坚强无比,那就是一块什么都不长的盐碱地了。”这句话的含义?
(4)、谈谈生活中你的一次“感动”或者“被感动”经历及体会。
举一反三
阅读《新年话惜时》,完成题目。
        ①对个人来说,岁末大盘点,其实是在时间支出和工作收获之间衡量损益:支出都一样,收获大不同。撕去最后一张日历,往日已不可再追,更感到时间是最稀缺的资源,最昂贵的消费。所以,珍惜时间,才是最重要的。
        ②人们很容易忽视一天的价值。以人均预期寿命70余岁计,除去天真年少的岁月,刨去年老体衰的时光,能用来工作的光阴已减去少半。苏东坡说的“睡眠去其半”,虽有些夸张,但三分之一总是有的。七扣八扣,时间已屈指可数。即使如此,抖擞精神做事,时间的效益当可倍增。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曾被处宫刑又坐过大牢,但他却以不舍昼夜的精神完成了被后人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自然界的时间不过是周而复始的日出日落,四季更替。但因人们的态度不同,时间显示出一种奇异的相对性。这里好有一比:当你觉得时光像闪电一样消失的时候,那么多半你是在勤奋工作着;当你觉得时光像蜗牛一样爬行,那么多半你是无所事事。所以有人说,体验时光迟缓漫长,最好的办法是游手好闲;感受时光转瞬即逝,最好的办法是忙忙碌碌。
       ③有些人虚掷光阴却浑然不觉,有时还很惬意,总想着明天再说吧,明年再说吧。他们以为,94岁的罗素(注释1)还可以著书,92岁的萧伯纳还在编戏,83岁的歌德才写完《浮士德》,80多岁的冯友兰还编纂《中国哲学史》,一切都不晚,一切都来得及。这种想法似乎有道理。然而,且不说多数人是否能够寿至耄耋(注释2)之年,即使能,是否有上述诸翁超常的脑力和精力,仍大有疑问。不少朋友对未来怀抱若干大计划,只是现在还不忙着做,这些未来的计划十之八九要落空。
        ④成功的因素非止一端,天资、机遇、健康等等都重要,但有效地利用时间是把所有有利条件发挥出来的决定性因素。分分秒秒都舍不得放弃的人,即使天资不那么好,机遇不那么巧,健康不那么妙,未必不能成功。两耳失聪的人,可以成为伟大的音乐家;两臂皆无的人,可以用脚写出漂亮的书法……显而易见,在与时间赛跑的比赛中,他们是理所当然的冠军。惜时,时间会给予意想不到的馈赠;反之,时间会毫不客气地使天资、机遇、健康等变得毫无意义。
        ⑤岁月流淌,年齿又长。想想去岁还有那么多事想做还没有做完,想想来年还有那么多事应做需要挤出更多时间,不禁想到毛泽东同志那句意味深长的诗句:“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追。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注释:①【罗素】英国著名哲学家。下文中的萧伯纳是爱尔兰著名作家;歌德是德国著名诗人,剧作家;冯友兰是中国著名哲学家。②【耄耋(mào dié)】泛指老年。耄,指八九十岁的年纪;耋,指七八十岁的年纪。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刀之爱
       ①明媚的三月三如期来临。然而,三月三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野外风筝飘飞的轻盈和艳丽,而是奶奶用刀砍树的声音。
       ②“三月三,砍枣儿干……”每到这个时候,奶奶都会这么低唱着,在清凉的阳光中,手拿一把银亮的刀,节奏分明地向院子里的枣树砍去。那棵粗壮的枣树就静静地站在那里,用饱含沧桑的容颜,默默地迎接着刀的洗礼。
       ③“奶奶,您为什么要砍树?树不疼吗?”我问。在我的心里,这丑陋的树皮就像穷人的棉袄一样,虽然不好看,却是它们执御冰雪严寒的珍贵铠甲。尽管冬天已经过去,可现在还有料峭的春寒啊。奶奶这么砍下去,不是会深深地伤害它们吗?难道奶奶不知?我甚至偷偷地想,是不是这枣树和奶奶结下了什么仇呢?
       ④“小孩子不许多嘴!”奶奶严厉地呵斥着我,把我赶到一边,继续自顾自地砍下去,一刀又一刀……
       ⑤那时候,每到秋季,当我吃着甘甜香脆的枣时,我都会想起奶奶手里凛凛的刀光,心里就会暗暗为这大难不死的枣树庆幸。惊悸和疑惑当然也有,但是却再也不肯多问一句。
       ⑥多年之后,我长大了。当这件事情几乎已经被我淡忘的时候,在一个远近闻名的梨乡,我又重温了童年的一幕。
       ⑦也是初春,也是三月三,漫山遍野的梨树刚刚透出一丝清新的绿意。也是雪亮的刀,不过却不是一把,而是成百上千把。这些刀在梨树千上跳跃飞舞,像一个个微缩的芭蕾女郎。梨农们砍得也是那样细致,那样用心,其认真的程度绝不亚于我的奶奶。他们细心地砍着,仿佛在精雕细刻着一幅幅令人沉醉的作品。梨树的皮屑一层层地洒落下来,仿佛是它们伤痛的记忆,又仿佛是它们陈旧的冬衣。
       ⑧“老伯,这树为什么要这样砍呢?”"我问一个正在挥刀的老人。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他们和奶奶如此一致的行为背后,一定有一个共同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我童年里没有知晓的那个谜底。
       ⑨“你们读书人应该知道,树干是用来输送养料的。这些树睡了一冬,如果不砍砍,就长得太快了。”老人笑道。
       ⑩“那有什么不好呢?”
       ⑪“那有什么好呢?”老人反问道,“长得快的都是没用的枝条,根储存的养料可是有限的。如果在前期生长的时候把养料都用完了,到了后期还拿什么去结果呢?就是结了果,也只能让你吃一嘴渣子。”
       ⑫我怔在了那里,没有说话。
       ⑬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树是这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个人如果年轻时过于顺利,就会在不知不觉间疯长出许多骄狂傲慢的枝条。这些枝条,往往是徒有其表,却无其质,白白浪费了生活赐予的珍贵养料。等到结果的时候,他们却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奉献给收获的季节。而另外一类人,在生命的初期,就被一把把看似残酷的刀,斩断了圆润而酣畅的歌喉,却因此把养料酝酿了又酝酿,等到果实成熟的时候,他们的气息就芬芳成了一壶绝世的好酒。
       ⑭从这个意义上讲,刀之伤又何尝不是刀之爱呢?而且,伤短爱长。
       ⑮当然,人和树毕竟还有不同:树可以等待人的刀,人却不可以等待生活的刀。我们所能做的,也许就是在有刀的时候,去承受,去积蓄;在没有刀的时候,去寻找,去打造。让我们铭记刀爱,用生活的砥砺,去迎接累累的硕果和甜美的微笑。

阅读理解

每个人都行一个自己的舞台

孙道荣

    ①他拘谨地站在我的面前,脸上带着憨憨地讨好的笑,不停地搓着双手,显得局促不安的样子。我犹疑地看看朋友,朋友看出了我眼中的困惑,拍拍他的肩膀,对我说,他是我工地上最好的水电师傅,漏水那点小事,保准他手到擒来。

    ②家里卫生间滴滴答答漏水,已经很久了,找过物业,找过家政,都没找到症结。朋友听说后,向我推荐了手下的一名水电师傅,夸他手艺如何如何好。可是,站在我面前的这位水电师傅,样子看起来就木木讷讷,老实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他能行吗?

    ③他挽起袖子,从工具包里拿出小榔头、凿子,开始敲瓷砖,,没想到,一千起活他就像彻底换了一个人一样,完全没有了刚见到我时的拘谨、木讷和局促,、只见他左手握着凿子,右手挥动榔头,一锤锤准确有力地敲打在凿孟上,.在凿王煎重击下,瓷砖一块块硅銎。飞溅。迂水很快查满了他的脸,他浑然盎觉,继缝杰童蔓釜地敲打羞风一个多小时后埋在地下的水管终于暴露了出来,只见水管拐弯接头处,正不停地往外渗着水。他抹一把脸上的汗珠又露出了憨厚的笑容,说:  “你瞧,问题就出在这儿。”咦,还真被他找到症结了。“得把水阀关了。”我闻声赶紧跑到厨房去关总水阀。他指指水管说:“这个水管弯头老化了,必须更换了。找几块干布给我,将水擦干了。”我点点头,赶忙去找干抹布……当我将抹布递给他的时候,他忽然有点尴尬地笑着说:“不好意思,把你当徒弟使唤了。”我笑着摇摇头说:“你这么辛苦,我也出不上什么力,递递东西,是应该的。”

    ④他继续专心致志地埋头干活,我无所事事地垂手站在一边。从侧面看,他的神情如此专注,如此投入,如此专业,仿佛不是在修理一截漏水的水管,而是在做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情。我忽然意识到,也许对他来说,这就是他的舞台,只有在这个舞台上,他才可能成为主角。也只有站在自己的舞台上,他才会显得那么干练,那么自如,所有的拘谨、木讷、局促,以及仿佛与生俱来的自卑感,都瞬息离他而去。

    ⑤其实,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丝绸之路上穿行千年的植物

白雁

       ①丝绸之路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是一条古代中国腹地连接亚非欧商业贸易的通道。经过这条通道,中西方互通有无。一些具有传奇色彩的植物,就通过这条通道传入了中国。

       ②黄瓜名称的改变就具有传奇色彩。黄瓜最初叫“胡瓜”,公元6世纪前传入中国。“胡瓜”为什么改叫“黄瓜”呢?原来隋炀帝因为有鲜卑血统而“讳胡”,所以将涉“胡”的字眼一律更换。按照五行学说,黄为土色,位在中央,因此黄色属于中央之色。隋朝以鲜卑血统入主中原,为了宣示隋皇室统治的正统性,才无视“黄瓜”之绿色而改为黄色。

       ③小麦的原产地是西亚和北非地区的两河流域,而中国发现的最早的小麦,出土于距今约四千年前的新疆小河墓地。大约一千年之后,小麦的身影又出现于小河墓地以东的吐鲁番地区。能证明小麦是外来植物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出土于中原黄河流域的甲骨文中有“来”和“麦”这两个汉字,就保存了小麦由西向东传入中原地区这一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信息。“来”的繁体字是“来”,甲骨文字形之一 ,很明显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株小麦的形状,中间是直立的麦秆,上面是左右对生的麦叶,下面是麦根。“来”的甲骨文字形之二 ,上面的斜撇像成熟后下垂的麦穗。后来甲骨文被金文取代,“来”的金文字形 将下垂的麦穗之形变为一横,而且表示麦秆的一竖还穿透了这一横,这就为字形的“讹变”埋下了伏笔。据此看来,“来”的本义是外来的小麦,引申为来去的“来”。“麦”的繁体字是“麥”,甲骨文字形 ,上面是“来”,即麦子;下面是“夂”,像一只脚趾朝下的脚。甲骨文中的脚都是有方向性的,脚趾朝下就表示从外而来,因此整个字形会意为:麦子是从外地引进而来的作物。你看,这其中是不是充满了传奇性?

       ④其实,具有传奇色彩的植物还不止这些呢。大蒜的原产地是西亚和中亚,最迟在汉代传入中国。它的最初用途是和西方一样作为药用的,后来又变成了辟邪之物。原产于印度的甘蔗传入中国南方后,唐朝向印度学习熬糖法制作出了红糖。唐代宗年间四川一带人探索出了制作白糖的方法,然后再次传回到了印度。

       ⑤丝绸之路上穿行的植物还有很多。在这些植物传奇变化的背后,还有很多文化遗产的奥秘等待我们去探索。

       ⑥丝绸之路正以它博大的胸怀向世人述说着它的历史……

(选自2015年7月第8期《科学大众》,有删改)

阅读下面课外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善意

    搬新家后,黄昏将近时我喜欢倚在阳台上,看街道上人群熙攘,每一张脸上都写满了即将归家的松弛和喜悦。

    很是偶然地看到对面阳台上的目光,干净剔透,有些许寂寞掺杂,像年幼的鸟儿,落单在荒原,找不到将要飞去的方向。

    那双眼睛刚能露在阳台的玻璃上,如果她努力跳了一下,那一定是楼下的孩子们发出了快乐的叫喊,她想看清自己不曾拥有的欢乐,跳完之后,她的嘴角会微微上扬,眼神飞快跌回寂寞。她的眼睛让我的心颤了一下,那种眼神不是她该拥有的,她那么小,看上去不过五岁左右的样子。

    我与小女孩的目光相遇,她先是怔怔地看我,我把手竖在耳朵上,做个小白兔蹦跳的姿势,她的眼睛笑了,像雨后的花瓣,璀璨明媚。我趴在阳台上和她对望,彼此隔了些距离,说话很费力,我就用手势逗她玩,她看着我静静地笑,看得出她的手势表达不是很好,总是一伸手,又羞涩地缩了回去。

    后来,她母亲到了阳台上,大约是叫她进去吃晚饭,我冲她扬了扬手,表示再见,她别着小小的脑袋[甲]_______(A.恋恋地;B.傻傻地:C.恨恨地)望着,忽然地扬起了手,向我表示再见,虽然她的手被妈妈[乙]________(A.缓缓地;B.飞快地;C.勉强地)捉了回去,可是,我还是看见了她没有拇指的右手。

    我的心,忽然地疼了一下,手就那么扬着,久久地没有收回。

    对面阳台的门砰地关上,隔着玻璃,还是能看到她母亲冷漠、倔强的脸色。我瞬间明白了许多……

    从那以后,我总忍不住想去看对面阳台上的眼神。黄昏时,面目冷清的母亲总是严严攥牢她小小的右手,目不斜视地穿过住宅小区的花园,遇到相熟的街坊,亦不肯停下来打招呼,拽着对街上的热闹无限留恋的女儿上楼,然后,小女孩的眼睛便出现在对面阳台上。

    看见我时,小女孩依旧会顽皮地做个鬼脸,我的心怅怅的,她总会长大的,总要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雨,那时,她的自尊还能像在母亲的保护下那样倔强站立么?

    周末,女儿潇潇从寄宿幼儿园回来,我带她去海边,远远看见小女孩和她的母亲在离人群较远的沙滩上玩。我忽然有点冲动:“潇潇,想不想交个新朋友?你看,那位小朋友就住在我们家对面,很可爱的。但是,小朋友的右手没有拇指,做朋友时,不能盯着她的右手看,也不能表示好奇。”潇潇很奇怪,问:“为什么?”

    “因为小朋友没有拇指已经很伤心了,或许在很久以前丢掉拇指的事她已经忘了,伤心也成为过去了,问她,等于提醒她记起丢了拇指的事,她会很伤心的。”

    潇潇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奔向小女孩。

    在这个世界上,善意有很多种表达方式。譬如,不是所有的沉痛往事都需要安慰,不是所有暂时的贫穷都需要施舍,亦不是所有肢体残缺的人都需要同情或怜悯。因为,某些不合时宜的善意表达,只会伤害到他们的自尊。有时,忽略是表达善意的更好方式,它远要比及时伸出所谓援助之手更能抚慰人们脆弱的心灵。

    小女孩面对潇潇伸出去的手,怯怯地看了看母亲。潇潇亦回头张望我,我用微笑鼓励她。显然,那母亲认出了我,冲小女孩勉强点了点头,小女孩终于伸出了左手,潇潇拽起她,玩起了堆城堡的游戏。

    那天,小女孩和潇潇玩疯了,她的母亲望着她兴奋得通红的小脸蛋,眼里盈满了泪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文豪们的茶缘

    ①茶,是一种有着深厚文化内涵的饮品,而文人与茶的情缘,也多见诸文学作品。

    ②鲁迅先生爱喝茶,有一次买了二两好茶叶,开首泡了一壶,怕它冷得快,用棉袄包起来,不料郑重其事来喝的时候,味道竟和他一向喝着的粗茶差不多,颜色也很重浊。鲁迅在《喝茶》中写道:“我知道这是自己错误了,喝好茶,是要用盖碗的,于是用盖碗。果然,泡了之后,色清而味甘,微香而小苦,确是好茶叶。”鲁迅说,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要享这“清福”,首先就须有工夫,其次是练习出来的特别的感觉。但鲁迅最后还是回归他的本色,说:“我们试将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较,就明白是谁活得下去。”

    ③林语堂先生是茶中高手,熟知茶性,深知茶道。他常说:“只要有一只茶壶,中国人到哪儿都是快乐的。”他在《谈茶与友谊》中写到,茶有一种本性,能带我们到人生的沉思境界里去。在婴孩啼哭的时候喝茶,或与高谈阔论的男女喝茶,是和在雨天或阴天摘采茶叶一样的糟糕。林先生还说,茶叶在晴天的清晨采摘,那时的山上晨气清稀,露香犹在,所以茶的享受还是与露的芬芳发生联系的。

    ④老舍先生一生的嗜好就是喝茶。他生前有个习惯,就是边饮茶边写作,一日三换茶,泡得浓浓的。据老舍夫人胡絜青回忆,老舍无论是在重庆北碚或北京,他写作时饮茶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过。创作与饮茶成为老舍先生密不可分的一种生活方式。老舍以清茶为伴,文思泉涌,难怪能创作出《茶馆》那样不朽的名篇。

    ⑤杨绛先生曾居英国多年,虽然她不推崇牛奶加红茶,但在《我们仨》中她又承认,一早起来一壶牛奶红茶,已经成为习惯了。她在《喝茶》中说,曾听人讲,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洋人的喝法,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洌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料,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杨先生说,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末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⑥在这些大文豪笔下,一杯清茶品尽了人生浮沉;他们的嬉笑怒骂,也在一杯清茶之中化作永恒。这种气味相投的缘分,为品茶增添了不少的文人雅趣。

(选自《时代发现》,有删改)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