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陕西省咸阳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①法院立案后,Y公司可聘请专业律师为其辩护并提交答辩状
②Y公司承担对其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③双方若进行诉讼调解,签收后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向原法院提起再审
①J县文化和旅游局可以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后10 日内提起上诉
②法庭辩论和宣告判决是整个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④J县文化和旅游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①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③甲提出诉讼主张,由造纸厂负责举证
④甲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黄某、被告邵某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基础上,被告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原告等多家住户的卧室和阳台。原告认为被告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原告住宅,侵犯了其隐私。被告认为,可视门铃拍摄到的原告家模糊不清,不构成隐私,不同意将可视门铃拆除或移位。
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邵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拆除可视门铃;2.判令被告邵某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3000元;3.判令被告邵某向原告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对原告黄某造成的精神损害费用3000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被告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其安装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XXX室入户门处的可视门铃;
驳回原告黄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李某入住小区后发现房屋外墙出现两次漏水,导致窗帘、壁纸、地板被水浸泡,房屋还在开发商维保期内,但开发商却推诿,始终未维修。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修复漏水部位并赔偿28000元。开发商不同意李某的诉讼请求,称房屋在交付前已经全部通过验收,不存在设计和质量问题,符合交付条件。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人进行了实地勘察,房屋的主卧窗户及墙壁、客厅窗户确实有渗水、漏水导致的损坏痕迹。庭审中,经依法释明,李某不申请对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房屋损失等进行司法鉴定,也并未就其主张的损失提供其他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李某未申请司法评估,但通过现场勘验可以明显看出涉案房屋损坏后果与房屋防水工程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对于李某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因李某不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司法评估,对其主张的各项损失,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目前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诉讼案例对当事人维权的启示。
①该APP的经营者侵犯了张某的个人信息权利,违背了诚信原则
②该APP的经营者侵犯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张某如果决定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须先向仲裁机构申请商事仲裁
④如果张某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则由该APP经营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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