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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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上海市松江九峰实验学校2022-2023学年七年级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问题。 

人类的体温为何是37摄氏度?

①我们已经习惯自己的体温,以至对它视若无睹,除非中暑、发烧、寒冷,才会关注它。如果静下来思考我们的体温为何如此,会发现其中暗含着更加久远的故事:恒温动物异军突起,与变温动物争夺天下。这是一场考验能源获取、动员效率、反应速度,甚至需要抵御生化武器的持久战争。最终,恒温动物完成了改朝换代的壮举,彻底占据了天空和大地。 

②我们都知道人类的体温是37摄氏度,其实人类的体温会因为身体部位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③然而,恒定的体温并非理所当然。当体温高于环境温度,身体因为热传导与辐射持续丧失热量,且温差越大,热量损失越快。若要维持体温不变,就必须在体表建立有效的隔热层,同时在体内源源不断地制造热量,才能平衡损失。这意味着人类必须频繁地进食、进水,才能保证体温不会大幅变化。相比之下,对体温不那么讲究的变温动物,在相同的体重下,对能量的需求只有恒温动物的1/10,这让它们更加容易在食物匮乏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④这样看来,变温动物的生存策略似乎更加高明。但实际情况是,奢侈消耗热量的哺乳类和鸟类,反而完全占据了大地与天空、高山与两极,它们才是当今世界占统治地位的物种。 

⑤这是因为,恒温动物具有明显的生存优势。 

⑥当气温太高,缺乏体温调节能力的变温动物必须躲藏起来,防止体温过高导致死亡;当气温太低,它们又需要寻找外部热源,或者进行休眠。恒温动物受气温影响更小,因而能适应更多变的环境,抢占更多生态位。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在南北两极有很多哺乳动物和鸟类,却没有爬行动物。

⑦变温动物在外界气温变化较大时,还会行动缓慢、反应迟钝。这是因为动物体内控制所有生化反应速率的酶,对温度变化非常敏感,相差10摄氏度,都会带来2到3倍的变化。而恒温动物总是保持在自己的最佳温度,生化反应速率更高,因而拥有更加出色的反应和运动能力。

⑧然而问题还没有解决,虽然恒温具有这些优势,人类为何会停留在37摄氏度?

⑨其实不止是人类,一些常见的哺乳动物的体温也都非常接近这个数值。鸟类的体温更高一点,不过一般也相差不大。

⑩如果我们把常温、常压下水的冰点和沸点及其之间的温度,看作一条线段,那么就会发现,黄金分割的另一端是38.2摄氏度,非常接近于我们的平均体温。大概这只是一个美妙的巧合。但生物学家卡萨德瓦利发现,黄金体温确实存在,而问题的关键与毫不起眼的真菌有关。 

⑪自然界存在着种类繁多的真菌,其中不乏致命的杀手。比如娃壶菌,对几种蛙类来说,感染就意味着死亡。熊蜂微子虫,会在熊峰体内大量繁殖,导致它们肚子太大无法弯腰交配。尽管能接触到超过4000种真菌,哺乳类动物却只会感染其中不到500种,大部分也不会致病。对鸟类的研究也同样显示,真菌能引发的鸟类疾病非常少。这让它们相对于容易感染真菌的动物,具有很大生存优势。

⑫除了免疫系统的功劳,体温也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⑬提高体温可以杀灭更多真菌,但是更高的体温也消耗更多热量,在不生病和不饿死之间,人类或是其他动物必须选择一个平衡点。卡萨德瓦利对这两者进行建模和计算,发现存在一个投入与收益的最优解:36.7摄氏度。

⑭体温低于这个“黄金体温”的哺乳动物,都更易感染真菌。比如在北美,异温性的蝙蝠在休眠时体温会下降到环境温度,这让它们很容易感染真菌,引发白鼻子综合征,并大批死亡。 

⑮于是,在残酷的自然选择和简单的数学原理之下,人类的体温就固定为37摄氏度。 

(1)、说说本文标题的作用?
(2)、 第7自然段运用了哪两种的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异罕起”“改朝换代”等词语说明恒温动物与变温动物不同地位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并不漫长的过程。 B、在食物匮乏的环境中,与体重相同的恒温动物相比,变温动物对能量的需求相对较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生存能力更强。 C、真菌能引发的哺乳类动物和鸟类疾病非常少,这让它们相对于容易感染真菌的动物,具有很大生存优势。 D、37摄氏度是人类在不生病和不饿死之间选择的一个最佳平衡点。
(4)、 第12段中加点词语“大多数”能否删掉,为什么? 

“因为大多数真菌的活动温度在4到30摄氏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真菌能在37摄氏度以上的环境中存活。”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元无心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íu)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选自《食品与生活》(有删改)

阅读《生命的时钟》,完成小题。
                                                                                                      生命的时钟
        朋友的父亲病危,朋友从国外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帮他。
        我知道他的意思,即使以最快的速度,他也只能在四个小时后赶回来,而他的父亲,医院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随时都有可能停止心跳,已经不可能再挺过四个小时。
        赶到医院时,见到朋友的父亲浑身插满管子,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正大口大口急促地呼吸。床前,围满了悲伤的亲人。他们红着眼睛,压抑地低声啜泣着,病房里面充满令人窒息的绝望的气息。
       那时朋友的父亲狂躁不安,双眼紧闭着,双手胡乱地抓,好像他要抓住离他很近的又似乎很远的东西,绝望而执着。他的嘴微微嗫喏着,我听到他含糊不清地叫着朋友的名字。
       每个人都在看我,似乎空气中倏忽而过了一线微弱的希望之光,人们的目光中充满着无奈的期待。我走过去,慢慢地蹲在他的病床前,轻轻抓起他的手,我说,是我,我回来了。  
       朋友的父亲立刻安静下来,面部表情也变得安详,他的剧烈的起伏的胸口也平静下来。他用他几乎微弱的力量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但仅仅过了一会儿,他又一次变得狂躁,他松开我的手,继续胡乱地抓。
       我知道,我骗不了他。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
       于是我告诉他,他的儿子现在还在国外,但四个小时后,肯定可以赶回来。我对朋友的父亲说,我保证。 我看到他的亲人们惊恐的目光。
       但朋友的父亲却又一次安静下来,然后他的头,努力向一个方向歪着,一只手急切地举起。 我注意到,那个方向的墙上,挂了一个时钟。 我对朋友的父亲说,现在是一点十分。五点十分时,你的儿子将会赶来。
       朋友的父亲放下他的手,我看到他长舒了一口气,尽管他双眼紧闭,但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期待的目光。 每隔十分钟,我就会抓着他的手,跟他报一下时间。四个小时被每一个十分钟整齐地分割,有时候我感到他即将离去,但却总被一个个的十分钟唤回。
       朋友终于赶到了医院,他抓着父亲的手,他说,是我,我回来了。 我看到朋友的父亲从紧闭的双眼里流出两滴满足的眼泪,然后,静静地离去。
朋友的父亲,为了等待他的儿子,为了听听他的儿子的声音,挺过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也是最漫长的四个小时。每一名医生都说,不可思议。 后来,我想, 假如他的儿子在五小时后才能赶回,那么,他能否继续挺过一个小时?
       我想,会的。生命的最后一刻,亲情让他不忍离去。
       悠悠亲情,每一个世人的生命时钟。

阅读《动物眼中的色彩》,完成小题。
                                                                                                                                             动物眼中的色彩
        ①在正常人的眼中,能看到红的花,绿的树,蓝的天,白的云……人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五彩缤纷的。那么,大自然中其他动物眼中的色彩是什么样的呢?科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②研究证实,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如我们常见的马、牛、羊、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观看斗牛表演时,斗牛士用红色的斗篷向公牛挑战,人们会以为是红色激怒了它,而实际上是因为斗篷在公牛面前不断地摇晃,使它受到烦扰而发怒,如果换上别的颜色的斗篷,公牛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一张黑白照片。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我们人类的“近亲”猿猴也是色盲,天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灰色生活。田鼠、家鼠、黄鼠、花鼠、松鼠、草原犬等也不能分辨颜色。
        ③值得一提的是斑马,虽然它也是地地道道的色盲,但它却能利用色彩来保护自己。斑马和其他动物混在一起吃草,黑白条纹可以引起注意,因此在出现危险时,只要领头马一动,所有斑马会迅速逃走。当斑马奔跑时,黑白两色条纹的晃动使得捕食动物难以快速测定距离,斑马便可以借机安全逃脱。
        ④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鹿对灰色的识别力最强。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
        ⑤鸟类的情况便好多了。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如猫头鹰等,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认色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的感觉。鸟在高空飞行,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这样它们就能够抓住在高空中飞行的虫子,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辨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试想,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
        ⑥多数水生动物都其有辨色能力。鲈鱼能感知颜色,生物学家用染成红色的幼虫喂它们,待其习惯后,改用红色羊毛喂它们,鲈鱼竟然照吃不误。龙虾、小虾以及爬行动物里的甲鱼、乌龟和蜥蜴等,也都有色的感觉。
        ⑦昆虫虽然属低等动物,但是它们的辨色能力比哺乳动物高明。
        ⑧据悉,蜻蜒对色的视觉感最佳,其次是蝴蝶和飞蛾。苍蝇和蚊子也能看见颜色。家蝇最讨厌蓝色,因而不愿接近蓝色的门窗、帐幔。蚊子能够辨别黄、蓝和黑色,并且偏爱黑色。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却是红色盲,红色和黑色在蜜蜂眼里没有什么区别。蜜蜂能分辨青、黄、蓝三种颜色,但橙、黄、绿在它们看来是一样的,它们也搞不清蓝与紫有何不同。可是,蜜蜂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准确地区别开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最初的温暖

邹扶澜

       ①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常常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②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她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心里既嫉妒又眼馋。

       ③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很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戗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以后还给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④第二年,女孩的家要搬了,男孩不知道要搬到哪儿,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仿佛丢了东西似的。知道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有去上学,早早地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和她的哥哥站在车厢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可没有说出来,车速很快,一溜烟从眼前过去了。

       ⑤第二天上学,斑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用过的备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

       ⑥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_____,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⑦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候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⑧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了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⑨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此生也就无憾了。

       ⑩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⑪他摇了摇头。

       ⑫主持人又说:“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

       ⑬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他已经泪光莹莹,“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沭浴着温暖的阳光……”

       ⑭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旦打开味道就淡了。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并把它传递下去吧。”

       ⑮信是那位主持人写的,王丽晨是他的妹妹。她已于三年前病逝。

(选自《微型小说百年经典》,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寻春

       ①着早春的轻寒,或野游,或山行,多么好啊。也许,早春的景色过于素淡了;可也正因为还没有万紫千红的撩拨,才更宜于漫步、沉思…

       ②趁个假日,我出了城,径自寻春去了。

       ③“山带去年雪,春来何处峰?”眼前,蓟塞披沙,燕山负雪,该上哪里去寻春呢?又寻春的什么呢?……嗯,春的影子么,该是绿的。如果找见了大地上最初的一小片草地,那就一定是春天刚刚落脚的地方。春天必在那里。

       ④不上田间小路,我只朝着旷野走去。

       ⑤微风挟着寒意,卷地而来。这大概是朔气的余威了。“燕北地寒生草迟”,低眉所见,尽是些隔冬的衰草,谁知有没有一两株敢于破土而出的小草?即使有,怕也不易找见……

       ⑥穿疏林,过小桥,桥下流水无声,慢吞吞的,仿佛刚才融没了最后一片残冰,那满怀凝冻的迟疑,还没散尽……我不禁责怪起自己来:虽说是早春之游,也未免太早了。但是,既来之,则安之——走吧。

       ⑦渐渐地,云雾中的山峰越来越清晰了。到了山脚下,有大石如卧。近前转身坐定了,无意间,向着来路抬眼一望……怎么?远处,小桥头,疏林边,那旷地上,竟泛出一片新绿!仔细看去,还含着几分鹅黄——好嫩,好新鲜。可那旷地,分明是我才经过的,来时没见一芽新草。莫非不早不迟,正当我才上了小桥那阵儿,就在我背后,(A)春天,悄悄儿地飞落在林边了?……我猛地站起来,朝着那片草色奔去。

       ⑧小桥下,流水依然迟迟的;林边旷地,又在脚下了。仍旧是几许衰草,一带疏林。莫不是春天怕这里寒肃,刚落脚,竟又携着她那青青的影子,一同飞去了?

       ⑨哦,这不正是“草色遥看近却无”!

       ⑩重又跑回山脚下,大石跟前;转身再放眼望去,可不,那疏林边,草色依稀,似乎比刚才又浓了些,也扩展了些。“草色遥看近却无”。这早春草色,为什么只可遥看呢?回想一路所见——是了,说是来寻春,却只低眉顺目,眼界自然仅限于咫尺间了。“燕草如碧丝”,走三五步难见一两芽,何况还有衰草杂陈呢。若是放眼望去,那些萌芽,就算是一个个微绿的质点吧,那么,这十里平川,尽收眼底,那质点,也该不可胜数了。无数个微绿的质点,横行纵漫,就密了,草色也浓了——瞧那边,好一抹新绿。衰草的憔悴,被欣欣然的生机淹没了。

       ⑾(B)一霎间,这一抹新绿似乎浸润了我的全身,染绿了我的每一个细胞。我似乎寻到了春天的步履。

       ⑿真的,就连野游,都需要扬眉放眼,才能从无数点刚刚破土的萌芽上面,看到无边的春色。那么,对于生活呢……在人生的道路上,在斗争的历程中,总会有阴霾、霜雪,但是,尽管朔气如磐,时间却没有一瞬的凝固。“今朝腊月春意动”。这是诗意,也是万古不灭的规律。而正当风雪弥天的时刻,谁能在胸怀深处寻到那最初的一抹新绿,用自己的心去暖它,催促它,谁就会拥有一个芳草连天、艳阳满地的内心世界。心里有一个春天,那就往前走吧。诗云“燕山雪花大如席”,哪怕真是“大如席”的燕山雪花砸到热腾腾的胸膛上,也将立刻消融。如果谁的内心的春光与大地上第一抹草色连成一片了,那就把步子迈得再大些。这样的步子,每一落地,都会铿锵作响;路旁的花蕾呢,也将应声怒放。

阅读海伦·凯勒《再塑生命的人》,完成下列小题。

    ①有一天,莎莉文小姐给我一个更大的新布娃娃,同时也把原来那个布娃娃拿来放在我的膝上,然后在我手上拼写“doll”这个词,用意在于告诉我这个大的布娃娃和小布娃娃一样都叫做“doll”。

    ②这天上午,我和莎莉文老师为“杯”和“水”这两个字发生了争执。她想让我懂得“杯”是“杯”,“水”是“水”,而我却把两者混为一谈,“杯”也是“水”,“水”也是“杯”。她没有办法,只好暂时丢开这个问题,重新练习布娃娃“doll”这个词。我实在有些不耐烦了,抓起新布娃娃就往地上摔,把它摔碎了,心中觉得特别痛快。发这种脾气,我既不惭愧,也不悔恨,我对洋娃娃并没有爱。在我的那个寂静而又黑暗的世界里,根本就不会有温柔和同情。莎利文小姐把可怜的布娃娃的碎片扫到炉子边,然后把我的帽子递给我。我知道又可以到外面暖和的阳光里去了。

    ③我们沿着小路散步到井房,房顶上盛开的金银花芬芳扑鼻。莎利文老师把我的一只手放在喷水口下,一股清凉的水在我手上流过。她在我的另一只手上拼写“water”——“水”,起先写得很慢,第二遍就写得快一些。我静静地站着,注意她手指的动作。突然间,我恍然大悟,有一种神奇的感觉在我脑中激荡,我一下子理解了语言文字的奥秘了,知道了“水”这个词就是正在我手上流过的这种清凉而奇妙的东西。

    ④水唤醒了我的灵魂,并给予我光明、希望、快乐和自由。

    ⑤井房的经历使我求知的欲望油然而生。啊!原来宇宙万物都各有名称,每个名称都能启发我新的思想。我开始以好奇的眼光看待每一样东西。回到屋里,碰到的东西似乎都有了生命。我想起那个被我摔碎的布娃娃,摸索着来到炉子跟前,捡起碎片,想把它们拼凑起来,但怎么也拼不好。想起刚才的所作所为,我悔恨莫及,两眼浸满了泪水,这是生平第一次。

(选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华文出版社 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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