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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 难易度:普通

部编版九年级下册语文第5课 孔乙己 训练题

下列语句分别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刻画了人物怎样的特点?
(1)、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2)、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3)、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
举一反三
地震中的父与子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矶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30万人受到伤害。
在混乱和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7岁儿子上学的学校。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声笑语的漂亮的二层教学楼,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跪在地上大哭一阵之后,他猛地想起自己常对儿子就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他坚定的站起身,向那片废墟走去。
他知道儿子的教室在楼的一层左后角处,他疾步走向那里开始动手。在清理挖掘时,不断在孩子父母急匆匆地赶来,看到这片废墟,他们痛哭并大喊:“我的儿子!”“我的女儿!”哭喊过后,他们绝望地离开了。有些人上来拦住这位父亲说:“太晚了,他们已经死了。”这位父亲双眼直直地看着这些好心人,问道:“谁愿意帮助我?”没人给他肯定的回答,他便埋着头挖着挖着。
救火队长挡住他:“太危险了,随时可能起火爆炸,请你离开。”这位父亲问:“你是不是来帮助我?”警察走过来:“你很难过,难以控制自己,可这样不但不利于你自己,对他人也有危险,马上回家去吧。”
“你是不是来帮助我?”人们都摇头叹息地走开了,都认为这位父亲因失去孩子而精神失常了。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
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在第38小时,他忽然听见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爸爸,是你吗?”是儿子的声音!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
“爸爸,真的是你吗?”
“是我,是爸爸!我的儿子!”
“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来救我,也就能救出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跟我在一起!”
“你现在怎么样?有几个孩子活着?”
“我们这里有14个同学,都活着,我们都在教室的墙角,房顶塌下来架了个大三角形,我们没被砸着。”父亲大声向四周呼喊:“这里有14个孩子,都活着!快来人!”过路的几个人赶紧上前来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小出口开辟出来了。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
“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动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的,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跟我在一起。”
这一对了不起的父子在经历了巨大灾难的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握住母亲的脚
        ⑴一位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到一家颇具实力的公司应聘面试,主考官只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提了一个问题:“你抱过母亲的脚吗?”
        ⑵年轻大学生被主考官的提问弄愣了,满脸绯红。主考官接着又说:“明天这个时候,请你再来一次,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抱抱你母亲的脚。”
        ⑶青年红着脸走了。他弄不明白主考官的用意,但无论如何,自己也要按主考官的要求抱抱母亲的脚。
        ⑷青年大学生早年丧父,贫寒的家里只有他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靠替人做佣人才供他读完了大学。青年大学生其实是理解母亲的,也很爱他的母亲。但他压根儿没抱过母亲的脚,他不知抱母亲脚时心头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⑸青年回到家里,母亲还没有归来。他想,母亲长年在外奔波,那双脚一定很疲乏,今晚,我一定要替她洗洗脚,然后轻轻按摩一番。
        ⑹母亲很晚了才回来。青年请母亲坐下,然后端来一盆热水,右手拿毛巾,左手握母亲的脚。陡然间,他发现母亲的脚竟然像木棒一样坚硬。青年大学生顿时潸然泪下,紧紧将那双脚拥在怀里,久久地不肯松开。
        ⑺那晚,青年大学生终于理解了母亲。
        ⑻第二天,青年如约去那家公司,心情沉重地对主考官说:“我现在才真正明白,做人是那么不容易,成才又是何等的艰难。您让我明白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一个人只有理解了母亲,他才可能善待自己!”
        ⑼主考官这时笑了,点点头说:“你明天来公司上班吧!”
        ⑽主考官旨在考验年轻大学生的悟性,岂料却让一个人的灵魂获得了升华。
        ⑾年轻大学生从此铭记着母亲的艰辛,也一刻不忘自己肩负的责任。没几年,他便成长起来,而且做了一家大公司的老板。
        ⑿故事一度让我感动,也令我深深羞愧。
        ⒀许多年以来,当我终于长成一棵大树,当我坐在偌大的教室里给那些虔诚地唤我老师的朋友谈创作体会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一个人要想读懂人生真谛,不妨回去握握母亲的脚,那是一部比任何经典教材都具震撼力的巨著,读懂了它,你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⒁握母亲的脚在手,其实握着的是自己一生的命运。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
       母亲有个习惯,在春夏更替的时候总会把一家大小的衣服分门别类地叠好。又是5月份了,她照例收拾着衣物。我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旧杂志,茶几上一束纯白的栀子花发出浓郁的香。
     “玲珑,你看,这儿有好多条手帕呢!”母亲突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似乎很兴奋。
     “手帕?”我喃喃道,心底竟泛出一丝陌生和温馨。我放下杂志,走到母亲身旁,她正在仔细地折着每一方手帕。
     “你还记得这些手帕么?十几年的全在这儿啦。你看,这块蓝色的,还记得么?你才四岁的时候,我常用一个别针将它别在你的外套上,给你擦汗,看着你在我前面颠颠地跑,手帕一荡一荡的,真像一只花蝴蝶呢!”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并不看我,完完全全地沉醉在幸福的回忆中。(A我静静地听着,不敢吱声,我无法应和母亲——因为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还有这块白色红边儿的,是你十岁那年特意订制的。看,上面还印着字哩——‘爱女玲珑十岁生日快乐’。唉,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就8年了,一眨眼的功夫。”(B她轻轻叹息了一下,把脸对着我,可她那慈爱的目光却让我不知所措。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记得这些往事啊,哪怕是模糊的、零碎的也好!我无法想像,为什么母亲如此细心地收藏着过往,如数家珍般道出我的点滴,她不是常常抱怨说人老了,记性坏了吗?
       我承认,我是彻底地将手帕的故事忘了,很随意地扔在了记忆的角落。况且,现在也不时兴手帕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纸巾,薄如纱,白若雪,香似兰,装在一个很精致的塑料口袋中。当我流汗了,取出一张,轻轻一擦,质感很好,且还有一阵隐约的香气,然后随手扔掉,多方便。于是很自然地,手帕便不常被人记得了。我的书包中全是柠檬香型的纸巾,手帕的概念变得淡然了,甚至要忘却。若不是母亲无意中提起,我实在无法忆起这些手帕曾属于我。
       我们这一代,我的思想很容易接受新的东西,也很轻易地会忘记一些什么,即便是最基本、最真实的爱。而母亲则不同,她是岁月的收藏者,永远地走在我的身后,悄无声息地拾起我遗漏的心情和初始的纯真。
       我感到眼中有些潮湿,低着头,轻声说:“妈,您怎么还记得这么多呢?”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说:“怎么会不记得呢?”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的泪悄然落下,是啊,怎么会不记得呢?
       因为爱着,所以记得。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我们是一家人
                                                                                                         秦文君
       ①我进中学时就开始盼望独立,甚至跟母亲提出要在大房间中隔出一方天地,安个门,并在门上贴一张“闲人免进”的纸条。不用说,母亲坚决不同意,她最有力的话就是:我们是一家人。
       ②当时,学校里有位姓毛的女生,借居在婶婶家,但不在那儿搭伙,我看她的那种单身生活很洒脱,常在小吃店买吃的,最主要的是有一种自己做主的豪气,这正是我最向往的。也许我叙说这一切时的表情刺痛了母亲的心,她怪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说,为何不让我试试呢?见母亲摇头,我很伤心,干脆饿了一顿以示抗议。母亲那时对我怀了一种复杂的情感,她认为我有叛逆倾向,所以也硬下心肠,准备让我碰壁,然后回心转意当个好女儿。于是,母亲改变初衷,答应让我分伙一个月。我把母亲给我的钱分成30份,我想就不会挨饿了。
       ③刚开始那几天,我感觉好极了,买些面包、红肠独自吃着,进餐时还铺上餐巾,捧一本书,就像一个独立的女孩,心里充满那种自由的快乐。家人在饭桌上吃饭,不时地看我。而且有了好菜,母亲也邀我去尝尝,但我一概婉拒。倒不是不领情,而是怕退一步,就会前功尽弃。
       ④这样自由自在地过了半个来月,我忽然发现自己与家人没什么关系了。过去大家总在饭桌上说说笑笑,现在,这些欢乐消失了。
       ⑤天气忽然冷下来,我患了感冒,头昏脑胀,牙还疼个没完,出了校门就奔回家。家人正在灯下聚首,饭桌上是热气腾腾的排骨汤。母亲并不知道我还饿着,只顾忙碌着。这时候,我的泪水掉了下来。我翻着书,把书竖起来挡住家人的视线,咬着牙,悄悄地吞食书包里那块隔夜的硬面包,心想:无论如何得挨过这一个月。
       ⑥到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早晨我就断了炊,喝了点开水,一个上午饥肠辘辘。放学回家,推开房门,不由大吃一惊,母亲没去上班,正一碗一碗地往桌上端菜,家里香气四溢,仿佛要宴请什么贵宾。母亲在我以往坐的位置上放了一副筷子,示意我可以坐到桌边吃饭。我犹豫着,感觉到这样一来就成了可笑的话柄。母亲没有强拉,悄悄递给我一个面包,说:“你不愿意破例,就吃面包吧,只是别饿坏了。”
       ⑦我接过面包,手无力地颤抖着,心里涌动着一种酸楚的感觉,不由想起母亲说的话:我们是一家人。那句话刻骨铭心,永世难忘。
       ⑧事后我才知道,母亲那天没心思上班,请假在家,要帮助她的孩子走出困境。当晚,一家人又在灯下共进晚餐。与亲人同心同德,就如沐浴在阳光下,松弛而又温暖。
        ⑨如今,我早已真正另立门户,可时常会走很远的路回到母亲身边,一家人围坐在灯下吃一顿饭。饭菜虽朴素但心中充满温情,就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是一家人!
        ⑩人长大后都是要独立的,可家和家人却是永远的大后方,永远的爱和永远的归宿。

阅读《贫困不是理由》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贫困不是理由
      ①她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孩。
      ②去年的高考,她考了683分的好成绩,超出重点录取分数线近100分。喜讯传来,
一家人却陷入愁云惨雾之中:女孩一家5口,奶奶年事已高,母亲体弱多病,弟弟正上初中,全家的生活重担都压在父亲身上。父亲已经年过五旬,照顾几亩薄地,农闲时去附近煤矿挖煤,每天上午7点半下矿,工作到下午4点半才能出来吃饭,可即便如此,每月也只有几百元的微薄收入。为了供两个孩子读书,家里早已债台高筑,面对高额学费,如何去筹?
      ③当地媒体报导了女孩面临的窘境,引起了著名音乐人高晓松的关注。他决定资助女孩,并很快联系上她,在电话里郑重承诺:“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你的情况,决定资助你。”善良的他怕伤害女孩的自尊,特意又补充了一句:“不是因为你贫困,而是因为你有才华。”
      ④ 这对一筹莫展的李家而言,无异于喜从天降,女孩连声道谢。最后两人互相约定,女孩一旦拿到录取通知书就马上通知,他会把学费汇过去。
      ⑤半个月后,女孩致电高晓松的秘书:“请转告高叔叔,我被浙江大学录取了。”当高晓松第二天准备汇款时,那女孩又打电话来了:“高叔叔,非常感谢您的好意,可是我不能接受您的资助了。两天前,一位好心的伯伯已经资助了我大学四年的学费。昨天给您打电话,是因为我答应过您,被录取后一定要通知您。”
      ⑥当时高晓松非常惊讶,也被女孩的诚实深深打动。他仍然想帮助她,于是说:“我知道杭州的物价很高,既然有人帮你出了学费,那我就负担你4年的生活费吧,每月500,你看怎么样?”“谢谢您!不过,我的生活费那位伯伯也资助了。希望您——能帮助别的比我更需要帮助的孩子。”女孩真诚地说。
      ⑦其实,女孩完全可以接受第二笔资助,也没有人会去查证。这笔钱,可以还债,可以让父母家人过得宽裕一点,可以给弟弟买一个新书包,可以让自己的大学生活滋润一点,可是她不假思索地放弃了,选择了诚信和善良,再次让高晓松感到震撼。
      ⑧这位内心富有的贫家女孩名叫李小萍,家在四川内江市的农村。
      ⑨此事传出之后,引发了一场不小的争议。很多人为她的所作所为感动,由衷地敬佩;也有人说她傻,以她的境况,同时接受两笔捐助也不违背情理啊?面对褒扬与质疑,李小萍依然平静,解释说——我觉得诚信和自立是自己的责任,虽然我暂时贫困,可是我没有任何理由逃避这种责任。
      ⑩一位普通的中学生,简单的一句话,会令多少人感到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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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节选)

汪曾祺

①在任何情形之下,那座小花园是我们家最亮的地方。

②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③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

④曾祖留下的则几乎是黑色的,一种类似眼圈上的黑色,里面充满了影子。这些影子足以使供在神龛前的花消失。晚间点上灯,我们常觉那些布灰布漆的大柱子一直伸拔到无穷高处。神堂屋里总挂一只鸟笼,我相信即是现在也挂一只的。那只青裆子(一种鸟)永远眯着眼假寐。只有巳时将尽,它唱一会儿,洗个澡,抖下一团小雾,再伸展到廊内片刻的夕阳光影里。

⑤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⑥“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每个小孩子都这么唱过吧。有时什么也不做,我躺着,用手指绕住它的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听顽强的根胡一处一处断。这种声音只有拔草的人自己才能听得见。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

⑦莫碰臭芝麻,沾惹一身,嗐,难闻得很。沾上身了,不要用手指去拈,用刷子刷。这种籽儿有带钩儿的毛,讨嫌死了。至今我不能忘记它:因为我急于要捉住那个“都溜”(一种蝉,叫的最好听),我举着我的网,蹑手蹑脚,抄近路过去,循它的声音找着时,拍,得了。可是回去,我一身都是那种臭玩意。想想我捉过多少“都溜”!

⑧蟋蟀已经变成大人玩意了。但是大人的兴趣在斗,而我们对于捉蟋蟀的兴趣恐怕要更大些。我看过一本秋虫谱,上面除了苏东坡和米南宫,还有许多济颠和尚说的话,都神乎其神的不大好懂。捉到一个蟋蟀,我不能看出它颈子上的细毛是瓦青还是朱砂,它的牙是米牙还是菜牙,但我仍然是那么欢喜。听,哪里?这儿,是的,这儿了!用草掏,手扒,水灌,嚯,蹦出来了。顾不得螺螺藤拉了手,扑,追着扑。有时正在外面玩得很好,忽然想起我的蟋蟀还没喂呢,于是赶紧回家。我每吃一个梨,一段藕,吃石榴吃菱,都要分给它一点。正吃着晚饭,我的蟋蟀叫了。我会举着筷子听半天,听完了对父亲笑笑,得意极了。一捉蟋蟀,那就整个园子都得翻个身。我最怕翻出那种软软的鼻涕虫。可是堂弟有的是办法,撒一点盐,立刻它就化成一摊水了。

⑨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休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选自《人间草木》,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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