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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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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 难易度:普通

湖南省郴州市第九中学2023-2024学年九年级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非文学作品阅读

网红应该有的样子

【材料一】①网红,是“网络红人”或“网络红物”的简称,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特点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或物。提到“网红”,人们并不陌生。故宫博物院是“网红景点”,高品质文物展览、主题创意活动、特色文创设计,让年轻人爱上传统文化;在抗击病毒感染期间,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成为“网红医生”,他开通新浪微博1个月,吸引300多万粉丝;某“网红博主”拍摄乡村风景、传统美食的短视频唯美动人,拥有700多万海外粉丝,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之美……人物和实物借助大众传媒力量“走红网络”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

②网红经济颇为可观。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网红产业年产值已达千亿元规模。不过,人们追捧网红显然并不只是为了消费,网红与用户之间,存在精神与文化的联结。

③在网络社群中,粉丝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潜移默化地受网红影响。譬如,喜欢“网红教师”的人,往往对拓展知识有浓厚的兴趣,以此敦促自己养成持续学习的习惯;喜欢“网红故宫”的人,崇尚恬淡、古雅的生活方式。网红通过不断输出产品、知识、理念、价值观或生活态度,持续影响受众,丰富时代文化生活。

④互联网技术日渐纯熟,流行风尚的更替速度加快,能够被千千万万人持久喜爱的网红殊为难得。网红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出众的才华、独特的个性,可贵的人格魅力、端正的价值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多一些这样的网红群体,以多种方式传递正能量,对互联网文化乃至健康社会风气营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材料二】①“爷(婆),你们奏啥咧?还认得额么?”相信经常刷短视频的人,对这个声音并不陌生。某90后短视频创作者,开车到农村等偏远地区,“搭讪”老年人。他用这种拉家常的方式,跟老年人拉近距离,聊聊天,然后给老人们拍张照片,冲洗出来,放在定制的相框里,郑重地送给他们。看着满山遍地的红枣卖不出去,也开直播给农户们助力;看到江西老万夫妇爱心厨房的故事,便在陕西肿瘤医院旁边也创办了一家爱心厨房。

②在短视频平台,这样的博主还有很多。对于此类题材的走红,网友们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③视频中呈现出的生活状态、流露出的真实情感、表达出的陪伴主题,触动了每个人内心深处的乡愁。从老人布满皱纹的面颊上,我们读懂的是岁月的流逝,看到的是平凡生活中的不易与坚守。

④现实中,我们看到,许多热衷于炫富、靠着浮夸演技、以猎奇低俗博人眼球的视频创作者,虽然获得了一时的流量,但很快又在大浪淘沙中被遗忘。而那些能够给作品注入温度,能够给用户带来知识增量、情感增量、价值增量的,更能以过硬口碑获得持续关注。在一个流量至上的时代,B____?什么样的作品才能持续打动人心?如何将流量变成温暖人心的正能量?不论是给农村老年人拍照片,还是通过镜头弘扬传统文化,抑或通过直播带货为贫困山区的农产品找出路,事实证明,流量不应该是利益的代名词,而应该是正能量的扩音器。

⑤当然,回到现实生活,从这些视频中不难看出,生活并非都是风花雪月、诗和远方,一些现实话题也需要更多人予以关注,比如农村留守老人。某种意义上,农村留守老人是时代高速列车“落下”的群体,他们步履蹒跚,无法适应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视频中的老人,大多数独居或者夫妇二人相伴,来自陌生人的善意能够让他们倍感温暖,从他们的脸上,能够看到留守老人对于陪伴、亲情的渴望。现在脱贫攻坚战已经打赢了,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了,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何尝不是全社会的目标?“网红们”的尝试或许是重要一步,也启示我们:关爱老人,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选项是对“网红”一词下的定义,其中最准确的一项是(     )
A、网红是“网络红人”或“网络红物”的简称。 B、网红是通过输出产品、知识、理念、价值观或生活态度,持续影响受众的人。 C、网红是在现实或网络生活中,因某个事件或某个特点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或物。 D、网红是借助大众传媒力量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视频创作而“走红网络”的博主。
(2)、材料一中的第①段有什么作用? 
(3)、请根据原文内容,梳理材料二第④段的行文思路,将下面的思维导图补充完整。 

(4)、请你结合两则材料,谈谈什么样的网红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故乡的芦花  李笙清
        ①在滩涂上看芦花,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那种骑着牛背走在湖堤上看一望无垠的芦花的感觉,至今仍然令人回味无穷。柳笛声中,那大片大片茂密的芦苇迎风招展,雪一样的芦花便如旗帜般潮涌浪卷;宁静中,仿佛有涛声隐约,忍不住牧牛进入那片芦苇花海,任由苇絮芦花轻拂脸颊,然后折一根长长的芦苇顶在头上,自己就俨然成了芦苇王子。
        ②如今滩涂上的苇林稀了,那种飘雪的壮观景象我是难以找到了,但是一蓬一蓬的芦苇依然顽强地生长在那些肥沃的滩涂上、河床边,它们惊人的生命力,来自于那深深下扎的芦根;当芦花谢了,芦苇枯萎,那些吮吸着水乡乳汁的芦根,却已在孕育着新的生命。
        ③我常常将芦花看作是水乡的女人,她们是我的祖母和母亲,还有更多系着围裙下河下湖的女人。水乡的湖从来不曾干涸。每到涨潮时节,纵横交错的河床满了,水会漫过岸边的芦苇。一路流淌,直到扎进湖里。而到了枯水季节,湖水会经过一孔孔涵闸,给这些河道注入生命之水,也滋润着河道两边丛生的芦苇。
        ④芦苇拔节的季节,正是麦地出苗的时候,这时候的水乡是清闲的,河边往往是最热闹的地方。男人们会光着膀子修理渔具,将那些终年漂在水上的船抬到岸上,晒干后,顶着日头,一遍遍地给船体上桐油。织网是女人的活计,树阴下,那些穿花似的巧手忽上忽下,令人眼花缭乱。一级一级的石板台阶,一个一个的水埠头,女人的嬉闹声里,常常掺杂着汉子粗粗的嗓门。泥土一样朴实。间或有水鸟扑棱棱地从岸边的芦苇丛中飞出,引起一串更响亮的笑声。当此起彼伏的棒槌声渐渐停息下来,女人们会就着河水洗发,会将清清的水面当作妆镜,欣赏一番自己的容颜,一朵红云会腾上脸来。
        ⑤当湖风温暖地沿着苇荡穿行的日子,芦花开始出穗,男人们开始下湖忙活。A这时候的女人也忙碌起来,她们像莲花一样开放在近湖和堰塘里,一个个小小的木桶,一根根细长的竹篙,让女人们融入到一片诗意之中。草帽下,那些淌着汗水的脸,总是笑意嫣然,挥手间,沾满菱角叶。在我的水乡,采菱一般是女人的专利,说笑之间,她们的纤纤十指飞快地摘着水面上的菱角,熟练得就像在做纳鞋底一样的针线活,不一会儿,木桶就满了,女人们将木桶划到岸边,麻利地用筐篓装好,然后舀干木桶里的水,又轻盈地划进菱花丛中。一趟趟下来,岸边的菱角成了小山,女人的衣服开始湿透,会显出好看的曲线。偶尔有汉子心疼婆娘,也划着木桶采菱,他们笨拙的姿势往往引来女人的笑声,有时木桶翻了,男人和菱角一起滑落到水里,这时候,女人的笑声会更加恣意。
        ⑥芦苇长得更高的时候,芦花开始在风中怒放,秋风中,那银白如絮的芦花飘逸柔情。男人们开始频繁地出湖,B而女人们的扁舟会像蜜蜂一样轻灵地穿行在荷叶林中。那些莲花凋谢的荷杆上,已挂满熟透的莲蓬。每当扁舟划过,女人唇边的渔歌,夹杂着莲蓬与荷梗断裂的脆响,这时候的女人,就像迎风飘拂的芦花一样美丽动人。
        ⑦和家乡众多的女人一样,母亲的那双勤劳的手,除了摘菱采莲和忙她那永远也做不完的针线活外,还会用芦苇编织很多东西。夕阳下,母亲坐在院子里,用锋利的篾刀将芦苇去皮,劈成蔑条,编织成苇帘、苇席、苇篮和苇篓等用品,连圈养鸭子的篱笆和菜地的栅栏都是用一根根的芦苇夹成。有时候坐在小凳上,看着母亲那双灵巧的手上下翻飞,每每出神。
        ⑧等到我上中学时,一个外地商人在当地办起苇编厂,那些取之不尽的芦苇被水乡的女人编成果篮、笔筒等精美的工艺品,竟成了一项创收的渠道。再后来,镇上办起了造纸厂。芦苇被大量收购,水乡的芦苇面积开始减少,那种芦花如海的景象不多见了。如今,祖母早已过世。母亲也已不再是当年的采莲女,但家乡的芦花仍然一年又一年地花开花谢,牵动着我的一抹乡愁,一抹遥远的记忆。让我再一次徜徉在芦苇花海,走进那种难得的宁静淡泊之中。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个哲学命题

    ①我小时住的小镇土只有两位理发师,自然,他们各自的发型当然只能由另外一名理发师理出来。所以,头发干净整洁的那名理发师的技术显然比不上那名头发乱糟糟的理发师,因为他的发型就是由头发乱糟糟的理发师理的。

    ②这样一种生活现象却隐藏着一个哲学问题。“头发于净整洁”和“头发乱糟糟”都是我们看到的现象,理发师各自拥有的理发技术才是问题的本质。很遗憾,儿时的我尚未练成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慧眼,常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以为头发干净整洁的理发师的技术是最好的。

    ③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一个河边钓鱼的老头,竞能辅佐姬昌、姬发父子兴周灭商;一个容貌丑陋、放荡不羁的酒鬼,竟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一个终生潦倒,混迹于烟花柳巷的公子哥,竟然是开创一代词风的大词人柳永。如果不是有史记载,有据可查,我们很难想到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反之亦然。一个衣冠楚楚、相貌俊俏的帅哥,也可能有着阴险和狡诈的内心,比如秦桧,比如阮大铖。

    ④于是,常有人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们,待人处事切不可以貌取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喜欢以长相、言谈、举止以及衣着打扮来判断一个人。这个毛病,是老祖宗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习惯,也是我们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人性弱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三颗枸杞豆(节选)

程海

       星期日到了。我在村子里玩了整整一上午,觉得腻味透了。我多么想念我的小树林啊!多么想念我的可敬的三叔啊!

       下午的小树林静悄悄的,各种花儿、草儿,连那些爱吵闹的小山雀,也仿佛午睡了,一点儿声息也没有。

       他果然又在里边,斜躺在一堆野草上,显出十分衰弱的样子。

       他忽然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大大的眼睛闪露出笑意。我跟着走到他刚才躺过的地方,坐了下来,忽然发现脚前的泥土上画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画儿:一座歪歪斜斜的塔,一堆松松散散的书,一株弯弯扭扭的树。这些画儿下面画了三个圆圆,好像滚动的铁环。

       “三叔,你画的是什么?”

       “画的都是三叔。”

       “可一点儿也不像你呀?”

       “像,很像!”他凄然一笑,指着塔说,“我小时想做一个建筑师,但又讨厌建筑学上那些个复杂的公式,就放弃了。这一摞书,是我第二个理想,想当一名著作等身的作家,写了几篇稿子,寄出去被退回来了,我又灰心丧气,不干这伤脑筋的事儿了。这一棵树,是我第三个理想,想当一名生物学家,后来又觉得生命的起源、遗传和变异、蛋白质的人工合成等问题竟是那么复杂和渺茫,我又颓唐了。第四个理想还没有建立,命运忽然对我说:‘算了吧,你该回老家了!’”

       “那些铁环是什么意思?”我悲伤地问。

       “这是我一生的成绩:三个0。”

       “那老师一定会批评你了。”

       “没有老师来批评我的。”他微微一笑,又说,“只有这些树叶、小草,还有那朵紫豆角花,好像在批评我,说我以前太粗心大意了,太不了解它们了。”

       我沉默了,抬头望他,不知为什么,他眼眶里滴下几滴泪水。

       这时,太阳快要西沉。透过林隙,我看见它像一个红色的车轮,就要滚进西边的山沟里去了。身边的三叔忽然喊道:“太阳!”接着,两只枯瘦的手向前伸去,仿佛要捉住它似的。

       “太阳能捉住吗?”我天真地问道。

       “能!能呀!我以前老是忘记了去捉它,让它在我头顶上溜走了几千次,上万次,我仍没有想到要捉住它!”

       “太阳里有火,一定很烫手吧?”我说。

       “是呵,有点烫手,还得费点力气。但把它一捉到手,就变了,变成一个圆圆的金盘子。里面放满了五彩的宝石。太阳的光芒都是从这些五彩的宝石上放射出来的,所以才这么亮。”

       他忽然俯下身,用手捏住我的脸蛋。我疼得差点儿叫起来,他一点儿没有觉察到我的痛楚,口里喃喃地说:“这也是太阳?这也是太阳!”

       我一下站起来,逃跑了。

       秋天又来到了山沟,小树林的叶子变得殷红殷红,好像里边藏着一个发出红光的太阳。

       那位三叔像寻找太阳而不幸失败的夸父,已经躺在病床上不能起来了。临死时,好多亲友都去探望他,我的父亲和母亲也去了。我没有去,我怕再看见他那张凄楚、苍白的脸。但他似乎没有忘记我,托父亲给我捎回来一件临别的赠礼﹣﹣三颗红色枸杞豆,这也许是三叔留给我的最后一个谜语。但我这回把它猜出来了。

       它是生命告终的句号!是三个遗憾的“0”!

       但“0”也是一切事物的起点。

       于是,我从这三个“0”出发,勤奋地去准寻一,二,三……以至更复杂,更艰深的学问。

       当我成为植物学家后,爸爸以为这是他拳头惩罚的功劳,他的口头禅是:“猪羊怕杀,人怕打!”其实,他的拳头只能伤及我的皮肉,真正征服我的,是那散客启示生命意义的枸杞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书痴悔悟记

彭程

    ①不久前,一次搬新居的经历,让我对拥书过多的弊病,有了切肤的感受。说“弊病”,可能言重了,但它确实是一个问题,一种负担,一重麻烦。

    ②早就明白,书太多的话,一旦搬起家来会十分费事,琐碎繁杂,不像桌子柜子沙发等大个头的家具,几个人一抬就走了。所以在定下搬家日期前半个多月,就开始慢慢倒腾了。每天晚饭后大约两个多小时,都用在这上面了。下架,分类,打捆,堆放在客厅的一个角落里。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却是要说“书到搬时才知多”。平时也知道自己的书会是个不小的数目,不料在整理的过程中却发现,比估计的数量还要多出许多。好几天过去,眼瞅着客厅那个角落里书堆越来越大,但书柜里却似乎并未明显减少。

    ③这么多年来,买书,藏书,基本上是只进不出。一个人只进食不排泄,早晚要被撑出毛病来。迅速增多的书之于有限的空间,也是如此。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没有想到?时常也会有醒悟的时候,那时节也总是痛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多加注意,但这点儿念头总是虎头蛇尾,难以坚持下去。一经过书店门口,脚步就由不得自己了,看到报纸上介绍哪儿开办书市了,总是心里痒痒的,想去看看。总之,让我故态复萌的环境、因素实在是太多了,防不胜防。

    ④这般日积月累,于是书斋成“书灾”、满坑满谷举目皆书的局面是在所难免了。在原先那间只有几个平方米的小书房里,书先是在书柜里繁衍,一排变为两排,后来书脊上方与隔板间的空隙也横着插满了书。等到书柜里一点空间都没有了,就开始向外面蔓延蚕食。先是层层叠叠摞满了写字台桌面,只留出了放电脑和双手、茶杯的地方,然后,是占据了客厅沙发座位底下和扶手旁边,弄得每次打扫卫生都十分费事。在卫生间里也放了一沓,倒不是仿效欧阳公“三上”的雅好,实在是因为没有别的地方了。

    ⑤搬到新居后,书房面积比过去是增加了,但由于变分散为集中,实际上放书的有效空间并没有增加多少。夫人下令,只能放在书房里,再不能到处随意乱搁。看她的决心,如果敢于越雷池一步,离婚的心思都有。为新居特意定制了五个书柜,占满了整整一面墙壁,顶天立地颇有气势,本来以为容量足够了,但上架时才发现,撑死了也就能放下七八成的样子,其他的还得另找安身之处。书柜和墙壁之间的空隙,还有书柜上方到天花板之间的地方,也都见缝插针塞上了书。曾希望借这次搬家,让书房变得整齐有序,但一开始就证明这只是痴想而已。

    ⑥我自忖并非习性偏激之人,判断处置事情,基本上还是听从理性的。但在藏书一事上,有时却有点搞不明白自己了。尤其是看到许多书从来不曾翻阅过、将来是否会看也难说,或者为搜寻某一本书费好大气力才如愿以偿时,心中也常常会泛起一缕困惑:买这么多书真的有必要吗?

    ⑦金克木先生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书读完了》,大意是说天下的书籍虽然汗牛充栋,但真正本初意义上的知识和见解其实也有限,绝大部分的不过是注解、阐释和发挥,相互之间大同小异,所以,只要读透那些经典意义上的书籍即可,其他的都可以不管了。而这些必读之书,其实只是有限的数目。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比我染癖更深的朋友转述这个见解,可见并非冥顽不化,但为什么就不能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

    ⑧省察起来,这种习惯该是源自于某种意念的执着。对一件事情,一个目标,大量地投注感情,念之在兹,反复地放大、强化、提升它的位置和重要性,结果就是它变得比一切都重要。这样往往会使得判断力变得可疑,一叶障目,置一些常识于不顾,做出许多让人感到难以理解的行为。譬如说,虽然在平时他们可能会比常人更深切地意识到岁月的匆促、人生的短暂——在书中这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基本的主题——但在逛书店的时候,在购书的片刻,这一点认识却每每遁隐。摩挲着新书光洁的封皮,嗅着纸张散发的清香,心醉神迷之时,他们潜意识里恍惚觉得自己会有几百年的寿命可活,足以慢慢消受自己的藏品。这一点,就其性质而言,该和女人的购物行为差不多。相应地,他们也总是过高地估量了藏书的空间,似乎那原本有限的地方,和变形金刚一样,具有无限地伸展、扩充自身的能力。

    ⑨最匪夷所思的是,随着无限制地积累书籍,他们会逐渐滋生出某种怪异的欲望。这次搬家的过程中,我得以对藏书内容大致清点,发现了某些自己平时习焉不察的现象。只因为心仪某位作家的某一部作品,就将他的全部作品悉数搜购,有这种必要吗?再出名的作家,真正称上杰作的也寥寥可数。倘若我是一名该作家作品的研究者,无论怎样勾罗爬梳,敲骨吸髓,那是职业行为,再过分也都说得过去,但事实并非如此。还有,对自己而言,购买图书一直只是为了阅读,别无他想,但从什么时候开始,却悄悄萌生了版本收集的嗜好?比如已经有了某部外国文学作品,但看到有新的译本问世,也忍不住要买下,却并非为了比较不同版本译文间的高下优劣。这就不免有些走偏了。如此这般的情形,还有一些,不一一而论了。总之,这种种意念和行为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书越来越膨胀,带来的麻烦越来越多了。

    ⑩前后十几天,每天埋在书堆里几个小时,累得不轻,却也得以梳理了一些想法,都是平时无暇去想或不愿去想的,似乎弄明白了许多事情。于是发誓,从现在起,一定要用理性和意志来约束自己,再不要无节制地逛书店和买书了,要把时间和精力用在阅读和消化现有的藏书上。启功先生有诗云:读日无多甚购书。以我现在的年龄,正常情形下还有三四十个年头可活,即便按照一周读一本书的速度,也不会超过两千册,而我书柜里迄今为止买了未看的书,已经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了。每本书,购买之时都曾经摩挲再三,心醉神迷,仿佛多年梦中情人一朝得遇,只想着尽情缱绻,但携回家后,大多数却束之高阁,不再过问,好像后宫的三千佳丽,独自捱过漫长寂寞的岁月。让美人成旷妇,花容月貌暗自凋零!今后再不能这样了。

    ⑪决心既下,感到一阵轻松舒畅。什么叫幡然悔悟,什么叫“觉今是而昨非”,不就是说的这种情形吗?那是一种洗心革面、面对新生活的感觉。不知不觉中,又已经整理了半天,腰酸背痛,便坐下来歇息一下,沏一杯茶,随手拿过一份读书报纸闲翻一下。报纸上在介绍一本新书《书痴忏悔录》,从这个书名揣摸,主人公该和我是同类,他因为什么而忏悔呢?先买回来看看吧。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小题。

材料一:什么是睡眠?睡眠是机体对外界环境失去知觉和反应的一种可逆性行为。它不是机体的一种消极和被动状态,而是在多种神经网络和递质积极主动支配下产生的,并涉及大量生理、代谢和神经行为。

一般人在一个完整的夜间睡眠中,大脑在进行着具有一定周期性的功能和状态循环。依据多导睡眠图描绘的脑电图模式、眼动和肌张力特征,人的睡眠结构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非快速眼动睡眠和快速眼动睡眠。非快速眼动睡眠与快速眼动睡眠循环交替一次称为一个睡眠周期。每次夜晚的睡眠通常有4~5个睡眠周期,每个周期约90~110分钟。两个睡眠周期之间通常伴有短暂觉醒,整夜大概出现4~6次。

    具体来说,非快速眼动睡眠又称为安静睡眠,表现为同步化、高压、低频率的脑电活动,大脑活动水平低,肌张力弱,心跳和呼吸较为规律。在非快速眼动睡眠的最后阶段,个体不易被唤醒;若被唤醒,则会感觉头昏脑涨。快速眼动睡眠则被称为活跃睡眠,表现为同步化、低压、混合频率的脑电活动,大脑活动水平较高,常伴有梦境、肌张力缺失、心跳和呼吸不规律以及阶段性眼动爆发。

材料二:人为什么要睡觉?睡眠到底有什么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第一,睡眠可以帮助大脑恢复精力,修补自由基对大脑造成的损伤。自由基是新陈代谢的副产物,可损伤人体细胞。其他器官都可以通过放弃和替换受损细胞来修补这种损伤,但大脑无法这样做。人只有进入睡眠状态,尤其是非快速眼动睡眠状态,人体组织才能利用这段难得的“闲暇时间”通过合成抗氧化酶进行“抢修作业”

    第二,睡眠可以为身体解毒,排除大脑代谢废物。有一项新研究:大脑在睡眠时才能高效清除代谢废物,从而恢复活力。因为大脑内有一个独特的“垃圾处理系统”,即“类淋巴系统”,这个系统的工作几乎都是在睡眠中完成的。大脑在清醒与睡眠状态时功能完全不同,清醒时会有意识,而睡觉时则进行“大扫除”。脑脊液会沿着动脉周隙流入脑内组织,与脑内组织间液不停交换,并将细胞间液体的代谢废物带至静脉周隙,随即排除至脑外。

第三,睡眠可以调节脏腑功能,降低感冒几率。充足的睡眠不会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如肝气不疏、气血亏虚、脾胃失调、肾功能低下易起夜。研究人员给164名健康的成年人先戴上健康追踪腕带,然后让参与者每人把含有感冒病毒的滴鼻剂滴入鼻腔。5天之后,三分之一的人表现出了感冒迹象——流鼻涕。分析发现,在感染感冒病毒的前一周中,每天睡眠少于6小时的人,脏腑功能下降明显,会比睡眠超过7小时的人得感冒的几率高三倍。

    第四,睡眠可以促进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睡眠会促进脑神经元上特定棘状突起的形成,维护特定的树突分支,从而促进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科学家通过对健康成人被试者的睡眠情况进行控制,发现睡眠不足会引发被试体内多种基因功能的改变,涉及认知功能、新陈代谢、免疫力等领域,明确了睡眠对基因的影响。科学家还认为,儿童在睡眠时可以将已经学习过的隐性知识,更为有效地转化为外在知识,而儿童的这种特殊的认知能力与其晚上睡眠的时间有直接关系,如果能达到9小时以上的睡眠,他们的记忆力和精力会特别好。

材料三: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美国、日本、韩国的相应机构,共同开展了中美日韩四国中学生健康状况调查活动。下面是两项调查统计结果:

 

材料四:研究者对10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三年的追踪访问,分析了他们在12~15岁期间的行为、睡眠质量和习惯,并与其父母、老师和同学进行了沟通,得出结论:社会关系对青少年的睡眠质量影响很大。亲子关系直接影响青少年的睡眠模式,如果父母关注子女各方面的表现,子女就会保持有规律的作息习惯,睡眠也就更充足;庭氛围影响青少年的睡眠状况,家庭生活不安宁的青少年(如父母分居或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更容易产生情绪障碍和睡眠扰乱。同时,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的青少年睡眠质量也更高。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

可我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竟是永远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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