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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题类: 难易度:普通

【语文作业本】九年级下册20曹刿论战

预学一历史上以弱胜强的战例有很多,如长勺之战。请你查找资料,搜集一两个我国古代以弱胜强的战例。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医者
        女儿阎荷病了,癌症晚期,离死亡只差一步,我清楚地意识到难以抵御的灾难已经降临。
        没完没了的检查、打吊针,像是不停地从五脏六腑里一刀子一刀子挖肉,哪儿是个头啊!关键是手术,天大的痛苦也得咬牙忍着。不错,关键在手术,可手术的关键呢?红包!
       我不以为然,我坚信红包不但拉人下水,而且败坏协和医院的名声,“何况,人家不会收的”。静谧的病房里,我遭到亲友们强烈的谴责。
     “你不硬塞,怎么知道人家不收?”
     “阎荷病后,床头堆满鲜花,问疾问痛者不计其数,有人专为手术送来现金。关键时刻、节骨眼上,你装什么清高?”
       我蔫了,说:“问问阎荷,叫她拿主意。”女儿说:“手术大夫一连几个钟头下来满身流汗,辛苦极了。作为患者,不表示点什么过意不去。”又补  充了一句,“要是郎景和大夫做手术就好了,他是林巧稚的高足。我读过他的《唉,人呐!》,印象非常深刻。”
       手术日期确定,主刀的果然是郎大夫。但是,名人重名不重利,送红包更有难度。再难也得想想法子。女儿说得对,手术责任重大,是苦差事,得把心提到嗓子眼。
       我找到当年我做手术时的外科书记熊世奇,这位精神矍铄的退休老人说话很干脆:“不可!”而且不无骄傲地说,“我们协和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风气,况且郎大夫做过协和医院的副院长,大家不是既称他郎主任又称他郎院长吗?”见我十分为难的样子,熊书记说:“有了!郎大夫喜欢写作,你们都是搞文的,跟他聊聊创作不是很好吗?”
       郎大夫擅长随笔写作,我们之间会有不少共同语言,包括世道人心、义理辞章、作家官司、文坛轶闻。
       我的上衣兜里埋伏了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随时准备着。林巧稚的画像挂在办公桌的上方,桌上堆满了外文医书,而且摞得很高。虽然电话铃声不断,但是文学的话题还是吸引了这位外科大夫。他对报告文学更感兴趣,怕是和写过《她有多少个孩子》的林巧稚不无关系。我说:“你的《唉,人呐!》我女儿印象深刻,我们家,她是您最早的读者。”郎大夫说:“我是动刀子的,也动笔,做过的手术和发表的文章都不少。”“您怎么喜欢写作?”“不怕你笑话,我小的时候就想当作家,未能如愿;到了协和,成了工薪一族,上班下班,骑车挤车,感动冲动,才冒出你女儿提到的那篇短文《唉,人呐!》。发表之后,有了反响,于是关于‘人’的话题便在我的笔下逐渐生发开去。”“关于文学,你一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又去接电话,然后不假思索地说:“鲁迅本来是学医的,他说,我解剖别人,但更严厉地解剖自己。一位患者问我:‘你能切除人身上的毒瘤,能切除人灵魂里的毒瘤吗?,我说:‘能,但不能光靠外科大夫,还要靠全社会做这个更难、更大的手术,这就是关于人的话题。”’
       我的手一直捏着那信封,该出手时就是出不了手。郎大夫站起来,把签好名的新作《一个医生的哲学》送给我。我们告辞了。
      我受到家人无情的责备,谁会相信手里捏着的钱送不出去呢。女儿不耐烦了,从枕头下抽出那本《一个医生的哲学》,指着两个地方让我念给大家听:
      将近七个小时的艰苦努力……哦,周末了,妻儿要等我吃晚饭……家属们千恩万谢。
    “您老可是救命恩人……”又递上厚厚的信封,这更是万万收不得,好说歹说将他们请出了门。北风呼号,严寒刺骨, 我拉紧了棉帽,顶着风一歪一拐地蹬着…… 病家和医家都不应该将红包看得太重,大夫应该看重的是自己的责任和对病人的诊断及治疗结果。关于此,我很赞赏医生和病家这样的对话:病家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不这样心里不踏实。”大夫说:“你这样才让我不踏实。你是想让我踏实地做手术,还是不踏实地做手术?”病家无言。
       众人无言。
       儿子阎力打破沉默,说:“协和医院住院处挂着公告,题目是《致病人及家属的公开信》,其中有这样的话:‘为了加强医风医德建设,保持和发扬我院优良传统,再次恳请您不要向我院职工赠送钱物,同时希望您对我院所有工作人员廉洁行医的情况进行监督。…
      众人无言。
      女儿表情复杂。
     “手术做得很漂亮!”第二天上班,观摩过这台手术的大夫都这么说。
      不论是查房还是接受家属咨询,大夫们的目光都是柔和温馨的。啊,静谧而沸腾的病房!

(作者:阎纲,有改动。)

现代文阅读。

【甲】

气味的印痕

包利民

        有些东西,往往会于不觉间在心上留下不可察的印痕,只是在多年以后,在某些酷似从前的情境里,蓦然触动,才唤醒了所有的昨日。比如气味,一生的记忆中,仔细回想,似乎很少有留下印象的,可是在某些时刻,一缕似曾相识的气味,便会引出难忘的人和事。

        就像有的人一闻到某种气味,便会想起儿时母亲做的某种食品,便会记起那段岁月的深情。我小的时候,外公是木匠,每天都在外屋的空地上打造着各种木制品。那时一进门,便是满屋的木屑味儿,不同的木头有着不同的气味,平时闻不出来,当它们在锯子下流淌出粉屑,清新的气味便飘满了屋子。外公几乎每天都这样忙碌着,那些木头的气味伴随着我的成长。后来外公去世,那些木头便没有了,气味更是消散,而我家搬到县城后,更远离那些树。那种气味在生命中渐远渐淡,直至遗忘。

        直到10多年以后,有一次我偶尔经过一个空房子,闻到了熟悉的木屑味儿。(A)那一瞬间,我忘了迈步,就像时光深处飘来的一缕水汽,让我找回曾经失去的温暖海洋。想起当年的草房,想起屋里的散乱木头,还有挥舞着斧锯的外公,他的发上沾满了细碎的木屑,仿佛只是刹那间,这一切便如轻烟飘散。原来以为淡去的,其实一直在心底。那个下午,我就站在那个门口,看着房子里的人做家具,一如看着我永不再来的童年。

        与气味的重逢,有时也不必到多年以后。我家附近有个中药店,不知哪天起,下班时总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背着一个书包坐在药店门前的台阶上发呆,不知他在想些什么。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便去问他。他说,他每天放学后来这儿坐会儿,就是为了闻药店里熬中药的味儿。从他记事起,他的妈妈就一直卧病在床,每天都喝着中药,他也每天给母亲熬中药。后来,妈妈去世,他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再后来,转到新的学校,那天放学后路过这里,他闻到了熟悉的中药味儿,一下子想起了妈妈。所以,每天放学,他都会来这里,闻闻曾经的气味,想着妈妈。

        也想起曾经认识的一个人。他在一个偏远小镇的中学当教师,患了绝症,住院治疗,可依然没能留住生命。弥留之际,家人问他有什么心愿,他说他只想再闻闻粉笔的味道。家人从附近的商店买来粉笔,他就在熟悉的气味中微笑着离去。也许,那一刻,他只是想从那熟悉的气味中怀念曾经的讲台岁月,最后纪念不再重来的洁白时光。是的,悠悠的粉笔香,染白了他的发,也将他的生命染得清澈无比。

        真的,就在我们的生命中,草气花香,寻常烟火,那种种不同的气味,都可能记录着曾经的感动和怀念。那些气味,总会有一种在我们心里刻下无形的印痕,盛满着眷恋,也是心灵憩息的花园,累了倦了时,或不期而遇时,为我们献上不期然的美好。

                                                                                                                                                                                               (选自包利民新浪网博客)

【乙】

好的画,通常都有气味

蒋  勋

        ①你知道,梵·高在阿尔勒画的画,几乎都有麦田的气味,看着看着,好像把一束麦穗放在齿间咀嚼,麦粒上还带着夏天的日光曝晒过的气味。

        ②我觉得,元朝的王蒙,他的画里就有牛毛的气味。有一次,在上海美术馆看他的 《青卞隐居图》,我闭着眼睛,那些停留在视觉上的毛茸茸、蜷曲躁动的细线,忽然变成一种气味。

        ③绘画并不只是依靠视觉吧。莫奈晚年,因为白内障失明,失去了精准的视觉。但是那一时期,他作画没有中断,好像依凭着嗅觉与触觉的记忆在画画。一张一张的画,一朵一朵的莲花,从水里生长起来,含苞的蓓蕾,倒映水中,柳梢触碰水面,漾起一圈圈涟漪。

        ④我在那画里听到水声,触摸到饱满的花苞,我嗅到气味,水塘里清凉的气味,莫奈并不只是用视觉在画画。

        ⑤视觉只是画家所有感官的窗口吧。开启这扇窗,你就开启了眼、耳、鼻、舌、身;你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也都一起活跃了起来。

        ⑥我去普罗旺斯的时候,是为了感觉塞尚画里的气味。那条通往维克多的山路,塞尚为了写生,走了二十年。我走进那一条山路,远远可以听到海风,海风里有海的气味。和故乡潮湿咸腥的海不同,那里的海,气味比较干燥清爽,比较安静,是地中海的气味。我一路走下去,空气里有松树皮辛香的气味,有一点橄榄树木的青涩气味。

        ⑦许多艺术工作者,是带着气味的记忆,去写诗,去跳舞,去画画,去作曲,去拍摄电影的。没有生命的气味,其实很难有真正动人的作品。你记得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吗?我读他的诗,总觉得有浓郁的南方豆蔻或榴楗的气味,有热带女人浓密头发里郁闷的气息,有吗啡或海洛因一类毒品慢慢燃烧渗入肉体的气息。

        ⑧德彪西的音乐,总是有非常慵懒的海风和云的气味,有希腊午后阳光的气味,有遥远的古老岁月神话的气味。拉威尔就好像多了一点鲜浓的番红花与茴香的气味。如果没有这些气味,艺术便不像“母亲”、“童年”或“故乡”了。我们说过,“母亲”、“童年”和“故乡”都充满了气味。

        ⑨像你在南方,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整个海洋的气味吸到身体里了。海在你的肺叶里,海在你的皮肤上,海充盈了你身体每一个细胞的空隙。(B)海占领了你的视觉、听觉,海包围着你,海从心里压迫着你,使你心里哽咽着。有一天,你要写诗,你要画画,你要歌唱或舞蹈起来,那海,就在你心里澎湃回荡起来,不是你去寻找它,是它铺天盖地而来,包围着你,渗透着你,无以自拔。

        ⑩你要走向那感官的国度,去经历比生死更大的冒险吗?我不是在说写诗、画画、作曲、舞蹈,我不是在说一切与艺术有关的形式。我说的是“感官”,是打开你的视觉,开启你的听觉,用全部的身体去感觉气味、重量、质地、形状、色彩;是在成为艺术家之前,先为自己准备丰富的人的感觉。那些真实的感觉,真实到没有好坏,没有美丑,没有善恶,它们只是真实的存在。像一只蜜蜂寻找花蜜,它专注于那一点蜜的存在,没有旁骛,没有妄想。

        ⑪气味,如此挥之不去的记忆!

                                                                                                                                                                                        (摘自《读者》2016年第1期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比刹那更短,比时光更长

       ①一个不眠的寒夜,窗外依然是飘飞的雪和小兴安岭腊月的寒流。辗转反侧中,一些散乱的情节却温暖了一枕的冷清。所有曾经的感动,仿佛静静地滋润了一生的时光,从来不需要想起,却一直在心底盈然。

       ②有时候,刹那间的一点光一滴暖,都可成为生命中永不消散的感动。

       ③沿着时光的脚步追溯,我想起了最初的那个刹那。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农村搬进城里,内心总有些许黯淡。或许是自卑心理的影响,便开始用偏激的行动来引起别人的注意。有一次和别人打架后,被老师叫去办公室了。当时心里正愤愤,便与老师顶撞了。当我离开,老师关上门的瞬间,我看见他嘴角扬起一丝笑意,一句他和其他老师的说笑从门缝挤了出来:“这孩子和小时候特别像……”

       ④那一刻,心上的茧壳片片剥落如花。老师曾经那么多的严厉话语,都不及这无意间的一丝笑意半句闲话。此刻,那点滴的同情与理解的触动,洗亮着所有的黯淡。老师根本不知道,是他当年的微笑和话语,使一个叛逆的少年从此有所改变。

       ⑤短短的一瞬,影响着长长的一生。或许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着类似的情节,看似遗忘,却一直在散发着温暖与力量,像落在心间不经意的一粒种子,刹那间的感动不知不觉长成郁郁葱葱的希望和美好。

       ⑥就像一个朋友所说,自闭恐惧与防备,一直是她从小到大的常态,只因为她是孤儿。就这样一直到高中,她几乎一个朋友都没有。就算别人善意的结交,她也是冷漠以对。班上有个女生是城里人,对她也总想关心,可是不管是否真心真诚,她都不予理会,她只觉是怜悯。有一天,好些天没来上学的女生遇见她,低沉地说:“现在咱们一样了,我也成孤儿了!”

       ⑦原来,那个女生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双双身亡。

       ⑧朋友说,只那一句,就让她打开了心扉。并不是因为女生真的变得和她一样,而是女生眼中的真诚与失落。对于朋友来说,刹那间那真诚深切的目光,像温暖的手,轻轻地叩开了心里那扇冷漠的门。

       ⑨想起曾经写过的一件事。邻家大伯很健谈,可是每年中总有固定的一天,终日无言。后来我们知道了原因,却是久久震撼。他的父母是聋哑人,有一年冬天,父母带着六岁的他去爷爷家过年。半路上,汽车忽然出了故障,慢慢地滑向山路下的深谷。车门无法打开,人们砸开车窗时,车身已经向下倾斜。大家纷纷挤向车窗向外跳,父母护着他拼命挤到车窗前,用两双手将他推了出去。他回头看,父母眼中全是不舍和牵挂,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

       ⑩从此,每一年的那一日,他都会禁言一天,用来体会父母当年的沉默无声,脑海中全是汽车坠崖那一刻父母的眼神与笑容。在生命中的每一个那一天,邻家大伯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怀念着那份爱与悲情。

       ⑪足够了,漫长的岁月中,哪怕有过一个能融入我们生命的刹那,所有的日子便都有了意义。不管风雨起落,长路长夜,那份感动,那份爱,成为念念间最美的心灵家园!

                                                                                                                                                                         (选自《做人与处世》,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书斋——中国文人的精神家园(节选)

凝石

    在中国传统宅院中,除祖堂外,另一个重要的精神场所便是书斋,但祖堂大多和中堂合一,所以,大体上书斋是民居之中唯有的精神场所。书斋一般位于宅院的僻静之处,如有后花园,必与之相邻。

    书斋是文化传承的汇集点。书籍是前人社会经验的总结,书籍是民族历史文化的结晶。书斋的主体——读书人或学问人,在这里藏书,在这里读书,在这里思索。文化在这里汇集,文化在这里传承。之所以有“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之说,就是因为以往优秀的文化,在这里以研读、考证、校注、阐发的方式得以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在这里化整为零,熊熊燃烧,然后又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程,使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可以这样比喻:因为当时国家没有社会科学院,而许多个体存在并发挥作用的书斋联合起来,实际上就起到了社科院的作用,而且国家不用投资。诸葛亮的“茅庐”,造就了蜀国鞠躬尽瘁的宰相。刘备“三顾茅庐”,获得了人才和天下大计,才丰富了经天纬地、威武雄壮、扣人心弦、传播不息的《三国演义》。同时,许多民族的文化经典在这里得到了继承和弘扬。

    书斋又是个性创造的发酵池。书斋是个人的领地,在封建社会,无论是官场还是社会,乃至家庭,一定要遵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的约束。当一个知识分子回到书房,虽然仍有强大的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融合在书籍的字里行间,但躯体和大脑毕竟属于自己,书斋的主人得到了个性施展的空间,于是,他们的创造力得以迸发,从而产生出新的思想,创造出新的艺术。可以说,知识分子在继承前人精华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现实经历,加上自己的文学艺术创造,在书斋里融合、发酵,最后,酝酿出崭新的、清醇的、甘洌的美酒。这些美酒不断地融进整体的民族文化,使得文化发展的链条上不断有闪动的灵光。如王维在“辋川山庄”写就的如画诗歌、黄公望开山水画之宗的《江山万里图》、曹雪芹的堪称百科全书的《红楼梦》、严复启迪国人的《天演论》、鲁迅振聋发聩的《狂人日记》、徐悲鸿歌颂民族精神的《愚公移山》,真是不胜枚举。

(选自2007年第2期《新华文摘》,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后窗

何立文

    家里距学校大约三公里。早上七点,儿子从地下室推出那辆旧自行车,透过后阳台窗玻璃,我目送儿子的白色校服慢慢消失在小区道路的拐角。闭上眼睛,我能想象他弓着背蹬着自行车,出了小区西大门,在竹山路上汇入早起车流中的情景。第一个红绿灯前,儿子单脚着地,一会儿,绿灯亮起,他左拐进入仙来大道,前行四五百米后右拐上五一大道,再往前行驶,拐入北湖路,最后与众多白色校服一起涌入第四中学大门,在停车棚里锁好车子,背着沉重的书包爬上初中部教学楼四楼,开始一天的紧张学习。

    儿子上学的交通方式,我们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骑自行车最好。一来方便,二来借此锻炼身体。尽管儿子遗传了我胆小谨慎的性格,从不违反交通规则,但频发的交通事故还是让我担忧。碰上一个醉酒的或者情绪失控的司机,正常行走的人都往往遭殃,这种事情还少吗?我曾经把我的担忧告诉妻子,她总笑我杞人忧天,说要是这样,难道你打算天天接送?儿子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离开我们去远方发展,这点独立自理能力都没有,能成吗?妻子虽然说得有理,我还是有点放不下。

    每天早上,儿子换鞋出门时,我总叮嘱他小心点,注意安全。好在儿子对我的唠叨并没有表示反感,一面答应着,一面噔噔噔下楼去了。有一件事说出来可能会觉得很好笑——儿子刚学会骑车,我教他横穿斑马线时下来推着车走。我的理由是,车来车往的,这样更保险。

    下雨时,儿子试探着问,爸爸,可以送我一下吗?我正犹豫,妻子看了看外面说,这么点雨,自己披个雨衣骑车去。儿子只好穿上雨靴,噔噔噔下楼去了。透过玻璃,隔了几分钟,才看见儿子推出自行车,原来他在地下室罩好了雨衣再出来的。密密雨丝中,儿子的黄色雨衣一扭一扭地,渐渐消失在小区马路的拐角。我默念着,儿子,你慢点,雨天路滑,车来车往,眼睛灵活点。突然又有点后悔,明明有车子,干吗不送一下呢?买了车子干什么的,不就图个方便吗?妻子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孩子正在长身体,吃这点苦算什么,应该锻炼锻炼。她说得很在理,我上学时家里穷,雨靴都没有,不是光脚步行五公里去学校吗?可不知为什么,想象儿子吃力地蹬车的样子,我还是有点心酸。雨越下越大。一下子就模糊了视线。

    放学时间到了,我一边准备晚饭,一边幻想着儿子收拾书包,下楼,开锁,上车,与同学说笑着出学校大门的情形。抽油烟机的轰鸣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饭菜准备好了,我守在后窗前,静静等待那个熟悉的身影。直到看见儿子从小区马路的缓坡上拐下来,我才长吁一口气,朝客厅里的妻子喊,“儿子回来了,开饭!”

    有几次,不知为何,儿子回来很晚。

    我靠在窗台上,路灯下三三两两的人影闪过,背着书包的小学生,挎着皮包、塞着耳机的少女,头戴安全帽、骑着摩托车的农民工……就是不见儿子和他的自行车。他在哪呢?

    我在后阳台上来回走着,朝窗玻璃哈气,反复写下儿子的名字。不一会儿,那些字便模糊成一团水渍。时钟滴答滴答地响着,最后,我真想下去看看,说不定真的在路上接着儿子了,还能帮他背书包、推车子。妻子一边拖地一边说,再等等,没事的。又过了几分钟,菜都要凉了,我推开后窗,终于看见儿子。一切正常,儿子稍稍偏一下车头,自行车便轻巧地滑到地下室门前,我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下来。

    我借以容身守望儿子的地方,确切说应该是一个不到三平米的小阳台。作为厨房的有效延伸,里面放满了大米、食用油、面条、米粉……可以说充满物质主义的气息。可我喜欢待在这儿。拉开窗帘,有时仰望灰暗的天空,看对面楼里的老头儿倚在阳台上抽烟,更多时候俯视小区里来来往往的人们,在这些人影中辨认那个熟悉的瘦小身影。那是我血脉里回响的强音,从他身上,我总能看见自己遥远、模糊的童年。

    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感激这个后窗。作为房子的一小部分,它朝北微微凸起,伸向天空,仿佛一只精巧的耳朵。借助这只耳朵,我听风观雨,俯瞰地上的树木与花草,在市声中守候儿子的归来,安享世俗生活带给我的作为一个普遍父亲的爱与痛。每个人都有秘密。这个狭小空间里,存储着我太多难以言说的心事,若干年后,必将成为回忆的富矿。耳朵与倾听,恰好构成一对生动的隐喻。夜幕降临,视线所及处,我与儿子的身影重叠、交织。

    以前,对父母的牵挂总是不解,觉得自己在外面好好的,父母瞎操什么心呢?为人父了,才明白我们在父母的眼里永远是孩子。

    儿子渐渐长大,再过两年,身高可能就超过我了。外面的世界属于他们,时间的脚步是挡不住的,羽翼丰满的一天他将离开我们,离开这个家,去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而我能想见那时的模样——一个须发皆白的父亲,安静地站在后窗,暮色苍茫中守候儿子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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