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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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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宁波诺丁汉大学附属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将军印

刘建超

    两军对峙。

    相距数里,看得见旌旗猎猎,听得见战马嘶鸣、鼓乐号角。

    将军以两万壮士对阵敌方十万大军。

    大帐外,两方叫阵的吼声排山倒海般雄壮;朔风劲吹,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帐内,残烛下,将军屏气凝神,专心致志伏案涂墨,仿佛近在咫尺的恶战与己无关。

    士兵来报——敌军距我五里路遥!

    士兵又报——敌军距我两里路遥!

    将军从容点完最后一笔,落下款,按上自己的玉印:“两军交战,总要有个见面礼。替我送与对方元帅。”

    黑脸卫士绝尘而去,直奔对方大营。

    元帅接过士兵呈上的“战书”,展开观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是一幅画。画面上是两匹鬃毛挺立、四蹄腾空、呼啸而至的骏马。那骏马露出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咄咄逼人的霸气。画面上墨迹已干,唯战马的双眼墨迹如珠、晶莹剔透,在烛光下熠熠发光,寒气逼人。大战之前,能心神不乱画出如此气势的骏马的将军绝非等闲之辈,此将军手下的壮士定是视死如归、以一当十的精卒骁将。元帅收起画,下令撤兵。

    将军一画退十万敌兵,传为佳话。将军的画身价陡增,成为人们争相收藏的珍品。

    将军作画,总是在战前之时,在刀戟闪亮、战马嘶鸣中完成,画面永远是千姿百态的骏马。南征北战,转战千里,将军的画散留在大江南北。

    一日,搏杀阵中,将军被冷箭射中左眼,跌下马来。将军的黑脸卫士拼死厮杀,从刀口下救出将军,自己失去一条臂膀。将军抚着卫士空空的袖管,说:“你可以提出任何要求。”黑脸卫士说:“跟随将军征战十年,战役上千,只求将军伤愈后,能给我画一幅骏马图。”

    将军说:“我会送你一幅最好的。”

    将军伤愈,战事平息,将军解甲归田,过着乡野隐士的生活。没有了战火硝烟,将军再也画不出骏马了,索性封笔。

    数年后,将军旧疾复发,双目失明。

    将军的画作价格猛涨。而伪作也趁机泛滥,鱼目混珠。将军当年战场作画,大多都没有盖印。有得到将军画作的人,就登门请将军辨别真赝。将军虽然双目失明,却能凭双手摸出画的真伪。尤其是骏马的眼睛,将军只一搭手就能验出真假。真的,补盖上自己的一方玉印;假的,便付入灶膛。得将军印者乃真迹。一时间,能得一枚将军印成了收藏者梦寐以求的事。

    一日,一后生求见,拿出一幅骏马图请将军鉴别。病榻上的将军只搭手一摸,便递于身边仆人,仆人接过画就要往灶膛里放,后生急呼:“且慢,且慢。将军可知请求鉴画者是何方人士?”

    将军说:“何方人士与我鉴画真假有何关系?”

    后生说:“我父亲就是曾伴随将军征战的黑脸卫士。”

    将军身子一颤:“你父亲现在可好?”

    后生哭道:“我父现已重病在身,可他念念不忘将军。他说将军曾答应赠他一幅骏马图。我知道将军早已封笔多年,已不能再作画了。为了了却父亲的心愿,我只得购此赝品,只求将军能网开一面,盖上将军印,我也好回去告慰父亲。”

    将军长叹一声:“也罢,你三天后来取此画。”

    将军喝退家人,三日不食不寐,闭紧屋门。

    三日过后,后生上门,将军将一画轴递于后生,说:“一定要带给你父亲。”

    后生接过画轴,叩首拜谢,告别将军。走在集市上,后生好生纳闷,难道将军真的为父亲画了一幅骏马图不成?难道将军双目失明也能作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后生忍不住打开了画轴,他吃了一惊:还是自己拿去的那张画,画的上方被写了个大大的“赝”字,旁边还盖有一枚铜钱大的红印。书生顿觉眼前一黑,忍不住放声痛哭。

    一富商经过,见后生,问起缘故,看了后生手中之画,愿出50两白银购之。后生欣喜,接过白银忍不住问:“一幅赝品,先生何以出50两白银?”

    富商说道:“此画是赝品,但上面所题的‘赝’字确是将军真迹啊。看旁边这枚将军印,定是将军新刻无疑,而印上还有人体纹络,据我判断,这枚印是将军在自己的左手大拇指甲盖上镌刻而成,所用印油是将军指上之血。真赝相对,浑然一体,此画价值连城啊!”

    后生方才醒悟,急匆匆赶往将军家中。

    将军已气绝身亡。

(选自《课外阅读》,有删改)

(1)、说说第四段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文章情节波澜起伏,请用简洁的语言梳理故事情节。
(3)、文中“将军身子一颤”和“将军长叹一声”两个语句有何含意?请简要分析。
(4)、文章结尾写道:“将军已气绝身亡。”将军为何突然死亡?请联系全文,概括将军的性格。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史密斯先生的新鼻子

(英)克里斯•罗斯

    “史密斯先生,如果您喜欢别的类型的鼻子,我们有很多选择供您参考。”“我想这个鼻子太小了点。”“小鼻子今年非常流行,史密斯先生,非常流行!”“您认为它适合我吗?”史密斯先生问。“我觉得非常好!”店员说道:“好,我买了。”在驾驶空中客车回家的路上,史密斯先生用手表式袖珍手机打电话给他太太。“嗨,亲爱的。你喜欢我的新鼻子吗?”史密斯太太在厨房的可视电话上看着丈夫的新鼻子。“我想太小了点,亲爱的。”她说道。

    现在是22世纪,由于有了基因工程,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的身体。

    史密斯看着镜子中的新鼻子,想象着自己有多时髦。他非常开心拥有这么一个新鼻子。有点遗憾的是,他的头发与新鼻子不怎么搭配。他决定第二天再到人体商店去。“早上好,史密斯先生。”人体商店的店员说道,“今天您需要什么?”“我想要一顶新头发。”“好的,史密斯先生。您想要什么类型的?短金发和小鼻子非常相衬。您觉得呢?”史密斯在镜子里看着他的头发:过时、灰白。是的,短金发。他年轻时就有一头短金发。他想再次年轻起来。“对,我就要一顶短金发。有卷曲型的吗?”“当然有啦,史密斯先生。您还要别的东西吗?本周我们的耳朵特价。非常优惠。”最后,史密斯先生带着一顶卷曲的短金发、两只新耳朵离开了人体商店。

    从此,他对新身体的兴趣越来越浓。在随后的几周,他买了新眼睛(绿色的,不常见但流行)、新手掌、新胳膊、新膝盖和新脚。史密斯太太很高兴,因为史密斯先生原来的脚气味很难闻。

    然而,一天早上,史密斯先生醒来时,鼻子突然出问题了。“我的新鼻子出问题了——被塞住了。”“也许你感冒了。”史密斯太太安慰他。“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基因人造鼻子,不会感冒。”

    他再次来到人体商店。“早上好,史密斯先生。”店员说道,“今天您想要什么?”“我想要一个新鼻子。”“但是您已经有了一个新鼻子。”店员惊讶地说道,“您换上这个新鼻子刚一个月。不要担心,小鼻子仍然很流行。”“不,你不明白。我想要一个新鼻子是因为这个不起作用了。”“这是不可能的。您拥有的是一个基因人造鼻子。不可能出问题。”“但它的确出了问题,它被塞住了,我呼吸困难,闻不到任何气味。”“您用您的鼻子做了什么,史密斯先生?”店员问道。“我用我的鼻子干什么?我用它来呼吸,嗅气味,像任何人一样。”“如果您没有正确使用您的鼻子,是有可能无法正常工作的。”“真是荒谬!”史密斯先生大喊道,我要退款。”“恐怕我们不能给你退款,史密斯先生。这个鼻子没有保证书。”史密斯先生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带着愤怒与失望离开了人体商店。

    但现在他有了一个大问题:一个没用的鼻子。很流行,但没用。不幸的是,他的问题越来越多。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发现他听不见了。接着,他的新金发开始变成灰白色,他的新膝盖不能动了,他的稀有的绿眼睛看不见了,他的手指一个接一个断了。

    史密斯太太赶紧把他放进飞车,飞到了人体商店。她抱着她的丈夫走进人体商店,因为这时他已经无法走路了。

    “早上好,史密斯先生。”店员说道,“今天您需要什么?”“谢谢。史密斯先生今天不需要任何新东西。”史密斯太太答道,“但他想要回他原来的身体。”“恐怕我们不能退款,史密斯太太。”店员说道。“我不是想要退款。”史密斯太太解释道,“我想要回我丈夫原来的身体。我不喜欢这个新身体。”“恐怕很困难,史密斯太太。”店员说道,“我们是一家环保公司,所有的旧身体我们都循环利用。”“但是你们卖给他的新身体部件现在已经失去了作用。他现在该怎么办?”“他可以买一个翻新的身体。”“翻新的身体?”“就是对原来的身体进行修复。”“我可以看一看吗?”“当然。”店员对他的电脑发出指令,一个翻新的身体马上出现在屏幕上。这是一个非常熟悉的身体。史密斯太太认出了那个大鼻子和那些灰头发。史密斯太太喊道:“这是原来的史密斯先生!”“是的,没错。”店员说道,“我们修复了史密斯先生原来的身体。”“那么,他可以要回他原来的身体吗?”“当然,史密斯太太。付10万欧元就可以了。”“10万欧元!”史密斯太太大喊,“太贵了!”“史密斯先生已经被翻新过了。”还是活命要紧。史密斯太太最终付了10万欧元要回了丈夫的身体,然后带着他飞回了家。

    “我又是我自己了!”史密斯先生喊道。“不完全是。你已经被翻新过了。”史密斯太太说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问题。

杨绛的亲情守望

云之端

    ①传说中的“南沙沟”,离钓鱼台国宾馆极近,里面清一色三层旧式小楼,楼距很宽,中间是静谧的乔木和草坪。据说,这里几百户人家中,没有封闭阳台也没进行装修的,只有杨绛一家。1977年春,钱钟书一家告别学部办公室的蛰居生活,搬到此处新宅,这也是他人生中的最后居所。三十多年来,这是一个略显寂寞的地方,因为主人罕有的孤独;但它也不断迎来送往,因为主人稀世的分量。

    ②钱杨是无锡同乡,1932年相识,1935年喜结良缘,恩爱六十多年。

    ③“文革”初期,别人被斗得狼狈不堪,钱钟书却顶着“活无常”式的高帽子,胸前挂着名字上打叉的大牌子昂首阔步,任凭街上的孩子哄闹取笑,既不畏缩也不惶悚。在暴虐横行、风声鹤唳的年代,瘦弱的杨绛还有过“壮举”。“外人看去她是柔弱的娇太太,面对阶级斗争肯定吃不消或者往后退缩的样子,但有一次,她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叶廷芳回忆说,“1966年夏的一次批斗会,‘文革’初期钱钟书被贴了大字报,杨绛就在当中一角贴了个小纸条澄清。后来群众批牛鬼蛇神,全所一百多人面前,把八九个人都拉出来批斗,站一排,杨绛站在最右边,其他人都低着头,你说什么都接受,就算不符合事实也不敢说话,就她一个人,脸涨得通红。他们逼问杨绛,为什么要替资产阶级反动权威翻案。她跺着脚,怒不可遏地据理力争:就是不符合事实!就是不符合事实!这次以后我就对她刮目相看了,一方面是她的勇敢行为,另一方面是她对丈夫的忠贞,绝不允许有不符合事实的批判。”

    ④1969年11月,年近花甲的钱钟书告别妻女先下了五七干校,学问通透的他,侍弄煤、锅炉却是外行,水总是烧不开,被大家笑称“钱不开”。半年后,杨绛也来到干校,两个人不在一个连,但能偶尔相聚。杨绛在“菜园班”,白天由她看管菜园,她就利用这个时间,坐在小马扎上,用膝盖当写字台,看书或写东西。钱钟书担负送信工作,每天下午四五点左右,他去“公社”取件时,总要绕道百十来步看他的妻子,杨绛把自己写的东西递给他,他一般就站在那儿看。

    ⑤在信阳的日子,杨绛依然和别人不同,似乎总是“笑嘻嘻的”,还对大家说“文革”对她最大的教育就是与群众打成一片。只是有一次,大家都在劳动,菜地旁边突然起了个坟堆,她说,死的人多冷啊,坟地里草都没有……当时是夏天,大家还奇怪她怎么会想到冷。事实上,那时候的杨绛刚刚遭遇丧婿之痛。

    ⑥1997年,钱杨二老的独女钱瑗去世,一年后,缠绵病榻的钱钟书也走了。“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钱钟书缠绵病榻的日子,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菜都做成糊状,鱼要做成粥,一个小刺都不能有,都是杨绛一根一根剔掉的。

    ⑦“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敛起丧亲之痛,当年已近九十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柏拉图的《斐多篇》。人们惊讶地发现,没多久,这位纤小瘦弱的老太太在忘我的文字中硬硬朗朗地站起来了!

    ⑧十多年来,面对时间这位严酷的判官,杨绛越战越勇:翻译、写作之外,她还一人揽下了整理钱钟书学术遗稿的工作,那是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恐怕难以想象,一个老人居然能扛下如此超负荷的重担。

    ⑨对于悲痛和酸楚,她却从不多著一字,潺潺缓缓,举重若轻。

(摘自《时代报告》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对面的碗

王若冰

    坐在餐桌前,面前又是已经盛满米饭的碗。碗面上是一只腾飞的金凤凰,碗的边缘是一圈金色,与凤凰交相辉映。骨瓷,薄,剔透,泛着凝白的光芒。小路看了好一会儿,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碗。

    老人将一块牛肉放到小路的碗里,“你尝尝,这是我小火三个小时炖出来的。”

    老人的话听起来漫不经心,似解释,又似自言自语。

    小路的眼睛湿润了。她想起已经过世的母亲。

    小路与老人相识于偶然。那天,她到这座楼里看房子,因租金太高而放弃。高楼之外的天空,秋阳飘洒在窗外,落叶纷纷扬扬地在距离有限的楼宇间飘荡。小路想起家与父母,想到在都市里打拼的艰辛,不由落泪。

    老人就是在那个时刻出现的。她身穿圆领黑毛衣,搭一条酒红色披肩,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戴一副金丝花边眼镜,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

    在听到小路要租房的时候,她笑着说:“要不,你看看我那房子是否满意?”

    说罢,老人不等小路回答,径直走向电梯对面的门。那扇深棕色的门一打开,房子内部就展现在小路的眼里了。她一看,刚迈进的一条腿又缩回来,不好意思地对老人说:“阿姨,我还是不看了。我,租不起。”老人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先进来看看吧。房子是中式风格,含蓄婉约中透着特有的美感。墙上挂着山水画,客厅的博古架上,摆满了精美的瓷器。美术系毕业的她,非常喜欢这样的风格与氛围。

    可是越看就越觉得是在做梦。老人说:“两个房间,一个朝南,一个向北。你随便选择,价格都是一个月六百元。”小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是黄金地段啊!老人笑着说:“价格便宜是因为我有要求,你每天下班回来都得帮我带一瓶牛奶。”

    小路听后,感激地说了无数声“谢谢阿姨!”

    搬入的第二天下班,小路发现老人坐在餐桌前,对面摆放着一只盛满米饭的碗。老人不经意地说:“我的朋友原本要过来吃饭,结果临时有事来不了。要不,一起吃?”

    小路不好推辞。闲聊中,她得知,老人退休前是美术学院教授,老伴早在十多年前就病逝了。女儿已定居加拿大多年;对儿子,老人却一带而过。此后,小路注意到,每次谈到儿子,老人的脸上都会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复杂表情。

    小路不好问,她总是尽力地多做些事。除了每天回来帮老人带牛奶外,还非常勤快地打扫厨房与客厅的卫生;倒垃圾;入睡前检查家里的门窗与厨房里的水电、煤气等。老人总是对小路笑笑,很优雅地说着谢谢。

    时光如沙,在指间无声地滑落。一晃,小路已经在老人家里租住半年了。

    因为忙,她下班的时间并不固定,跟老人的交流也很少。可每次到家,她都会发现老人坐在餐桌前,就像专门在等她一样。小路注意到自己面前的那只碗,每次都不一样:带凤凰的,印孔雀的,玫瑰花的,梅花盛开的,水中睡莲的,绿竹的,菊花朵朵的,精致考究,又颇有情趣。

    最近,小路时常出差,她已经很久没有与老人一起晚餐了。这天,她出差回来是下午三点多。进门后,却听到了老人房间里传出的抽泣声,那声音里夹杂着压抑的悲凉。她一惊,老人低吟的哭诉声声传来,“老伴啊,你在那边还好吗?要不是等林子出狱,我真想快点去找你啊!我做梦都怀念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情景,我每天看着对面那只饭碗,都觉得是你或者孩子坐在那里跟我一起吃饭……”

    小路震惊,她转身悄然退出房门,坐在与老人相遇的楼梯口,心情异常沉重。直到华灯初上,她才进了门。她发现老人已经坐在餐桌前,表情凄凉。“阿姨,我想跟您商量件事儿。”老人抬头看着她:“你,要搬走?”

    “不是,我很喜欢您做的饭菜,也很喜欢您盛满米饭的那些碗,更享受跟您一起吃饭的感觉,就像跟妈妈一起一样,温暖、安全。我妈妈已经去世五年了,见到您,我觉得很亲切,我想像对妈妈那样,陪陪您,和您说说话。不知道您……”

    话还没有说完,老人颤抖着站起来,双手把她搂进怀里,泪水长流。

    坐在餐桌前,面前又是那盛满了米饭的碗,饭香弥漫;那凝白剔透的碗面之上,红梅怒放,春意盎然。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故乡眼

凸凹

    回望故乡,它的存在,依托于几个老物件:一口古井、一盘石碾、一棵老柳树和老柳树身上悬挂的钟。

    这些故乡的标志,对故乡人来说,那时与今天,所蕴含的意义有大不同。因为不同,所以故乡永在。

    那口古井,是村里的唯一水源,因为年代久远,村里的老人也无人能讲得清它的来历。好像它是个天然的存在。即便是古井,也不长青苔,也不深,一人多高,清澈见底。一些怨妇也不在此寻短见,因为它清浅,不存留死亡。所以这口井,始终纯净。

    在平常年份,虽供奉全村人畜的饮用,也不见水位下降,好像它用之不竭。只有到了大旱之年,人们才对它有了深刻记忆,才觉得它是人畜的生命之源。持续的干旱,使井水干涸,人们取水,要下到井底。井底有一凹陷,是水眼,洇着一汪水,只能容得下一把瓢,舀过一瓢之后,要等待片刻,等到它重新盈满,才能再舀。这么一个小小的凹陷,人们总担心它会被舀干了,有危悬一线的恐惧。但它总是不能被舀断,舀过又汪上,不让人绝望。古井就是这样维系着全村人的生存,让人惊惧着也感恩着。

    到了平原,到了水量丰沛的地方,人们回望,不禁感慨:故乡的井才真的是井呢,它让人感到水的存在,懂得珍惜。

    故乡的石碾与古井一样,也久远得不知来历。也因为是唯一,它要昼夜碾动。石碾的背后,是一堵石头花茬的墙,在墙缝里从上到下依次插着一把一把的笤帚,这是村人约定俗成的秩序证明。张三碾完了谷物,就把代表自己的那把笤帚取走,把下边那把移上来,意思是该你李四了。其实各家各户的笤帚都有相同的形状,上眼看去,并没有绝对的区别。然而,先后的秩序却从来都没乱过。

    现在看来,故乡的石碾规定了本分的重量,提醒人们,和谐的生活,不是靠外在的法典和制约而形成的,关键的是每个人都自觉地养成和谐的信念,守信、守诚。故乡人对我说,“慧”字是“心”字上边有个向里的笤帚,这就形象地告诫人们,生活的智慧,源于时时能够清扫自己心灵的杂质,是自我的修炼,方使生活和事业都能双双有丰硕所得。

    说到故乡的老柳树,也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儿时的那棵老柳树遭过一次雷劈,后来就朽了。但是从它的侧畔,又萌发了新芽,多年之后,也壮大、也老,延续了原来的地标形状。村里也不做严格的区分,认为它从来就是“本来”的那株。如此一来,就乡情凝聚,即便是游子归来,也能找到过去的来路。

    至于老柳树上的那口钟,其实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钟,它只是一块铸铁,能敲出钟声。对这口钟,人们特别留恋。因为在过去的日子,它既带来公平,也激活了勤勉。无论尊幼、无论贫富、无论男女,只要它一响,你就得起床出工,不能懒。村里发生了事情,它一旦响过,就代表着对众人的召唤,一个不缺地参与论辩。统一意志、辨明是非、警示行为——它让村里人有“整体”的概念,不能游离其外,各行其是。

    现在再看那口钟,不禁生出化不开的忧伤。过去的钟,天天要经受敲打,所以钟的表面闪闪发光、伤痕累累。但是,它不疼,因为被击打,它所以欢快,而欢快的响声给人的生活带来警醒,让人活得清明。而今天的钟被闲置了,锈迹斑斑,不过是一块废铁。所以我感到,它特别疼。因为死痂的下面,往往是不流通的血脉,预示着肌体的败腐。不被敲响的钟,意味着它已心死,是更深刻的疼痛。

    而没有钟声响起的日子,常常是死寂、慵懒、昏聩这类东西无声登场。

    所以我想,在生活中,怎么能够容忍没有钟声敲响的时光?

(本文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Ⅱ

山在那儿

刘慈欣

(前情梗概:一心想要登山的冯帆曾经在大学组织攀登珠峰,最后导致全队四人死亡,为了惩罚自己从此远离陆地,他决定一辈子不登山。但机缘巧合,原本是为了逃离登山而来到海上的冯帆,遇到了因外星飞船入侵而形成的一座比珠穆朗玛峰还要高两百多米的水山。人类大难临头……)

冯帆站在救生艇上,目送着蓝水号远去,他原准备在其上度过一生的。另一边,在太空中的巨球下面,海水高山静静地耸立着,仿佛亿万年来它一直就在那儿。

当感觉到救生艇的甲板在水坡上倾斜时,冯帆纵身一跃,跳入被外星飞船的光芒照得蓝幽幽的海中。

他要成为第一个游泳登山的人。

现在,已经看不到海山的山顶,冯帆在水中抬头望去,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大坡,坡度有四十五度,仿佛是一个巨人把海洋的另一半在他面前掀起来一样。冯帆用最省力的蛙式游着,想起了大副的话。

他大概算了一下,从这里到顶峰有十三公里左右,如果是在海平面,他的体力游出这么远是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是在爬坡,不进则退,登上顶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冯帆不后悔这次努力。能攀登海水珠峰,本身已是自己登山梦想的一个超值满足了。

这时,冯帆有某种异样的感觉。他已明显地感到了海山的坡度在增加,身体越来越随着水面向上倾斜,游起来却没有感到更费力。回头一看,看到了被自己丢弃在山脚的救生艇,他离艇之前已经落下了帆,此刻却见小艇仍然稳稳地停在水坡上,没有滑下去。他试着停止了游动,仔细观察着周围,发现自己也没有下滑,而是稳稳地浮在倾斜的水坡上!冯帆一砸脑袋,骂自己和大副都是白痴:既然水坡上呈流体状态的海水不会下滑,上面的人和船怎么会滑下去呢?现在冯帆知道,海水高山是他的了。

冯帆继续向上游,越来越感到轻松,主要是头部出水换气的动作能够轻易完成,这是因为他的身体变轻了。重力减小的其他迹象也开始显现出来,冯帆游泳时溅起的水花下落的速度变慢了,水坡上海浪起伏和行进的速度也在变慢,这时大海阳刚的一面消失了,呈现出了正常重力下不可能有的轻柔。

在低重力下,海浪的高度增加了许多,形状变得薄如蝉翼,在缓慢的下落中自身翻卷起来,像一把无形的巨刨在海面上推出的一卷卷玲珑剔透的刨花。海浪并没有增加冯帆游泳的难度,浪的行进方向是向着峰顶的,推送着他向上攀游。随着重力的进一步减小,更美妙的事情发生了:薄薄的海浪不再是推送冯帆,而是将他轻轻地抛起来,有一瞬间他的身体完全离开了水面,旋即被前面的海浪接住,再抛出,他就这样被一只只轻柔而有力的海之手传递着,快速向峰顶进发。

他突然想到了蓝水号,意识到船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应该将船径直驶向海水高山,既然水坡上的重力分量不存在,蓝水号登上顶峰如同在平海上行驶一样轻而易举,而峰顶就是风暴眼,是平静的!想到这里,冯帆急忙掏出救生衣上的步话机,但没人回答他的呼叫。

冯帆已经掌握了在浪尖飞跃的技术,他从一个浪峰跃向另一个浪峰,又“攀登”了二十分钟左右,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二的路程,浑圆的峰顶看上去不远了,它在外星飞船撒下的光芒中柔和地闪亮,像是等待着他的一个新的星球。

冯帆进行了最后的一次飞跃,他被一道近三十米高的薄浪送上半空,那道浪在他脱离的瞬间就被疾风粉碎了。他正在被吹向气旋的中心。当冯帆飘进风暴眼时,风力突然减小,托着他的无形的气流之手松开了,冯帆向着海水高山的峰顶坠下去,在峰顶的正中扎入了蓝幽幽的海水中。冯帆在水中下沉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浮,这时周围已经很暗了。当窒息的恐慌出现时,冯帆突然意识到了他所面临的危险。一种熟悉的感觉向他袭来,他仿佛又回到了珠峰的风暴卷起的黑色雪尘中,死亡的恐惧压倒了一切。就在这时,他发现身边有几个银色的圆球正在与自己一同上浮,最大的一个直径有一米左右,冯帆突然明白这些东西是气泡!低重力下的海水中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气泡。他奋力游向最大的气泡,将头伸过银色的泡壁,立刻能够顺畅地呼吸了!当缺氧的晕眩缓过去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球形的空间中,这是他再一次进入由水围成的空间。他感觉自己是在乘着一个水晶气球升上天空。上方的蓝色波光越来越亮,最后到了刺眼的程度,随着“啪”的一声轻响,大气泡破裂,冯帆升上了海面。在低重力下他冲上了水面近一米高,再缓缓落下来。

不管怎么样,冯帆想,我登顶成功了。(选自《刘慈欣作品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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