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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综合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部编版2017-2018学年八年级上册语文第二单元第5课藤野先生同步练习

品读课内语段 ,回答问题。

    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1)、“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中的“偏”字有何表达作用?
(2)、画线句中“在讲堂里的”可以删掉吗?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题目。

                                                                                          成功是一种感受
        ①说到成功,人们有一个错误观念:成功只等于成名。有人认为,只有扭转乾坤的壮举,才算是成功的举动;有人认为,只有领袖、名人,称得上“家”的人,才算是成功者;有人则干脆断言,世界上没有一个成功者, 因为人生最终的结局是悲剧——后人肯定会超越前人。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自卑。
        ②其实,我们都是成功者,因为成功只是一种感受,一种自我意识的主观感受。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每点进步,哪怕只是微小的进步,都看作是一次成功,都认认真真地品味一番,那么,幸福和快乐就会常伴于我们身边,我们的人生也就会因此而变得格外的丰富和生动。不是吗?作为一名学生,他考试及格了,成绩提高了,这是成功,应该感到高兴;作为一个农民,他播下的种子发芽了,庄稼收割了,这也是成功,也应该感到高兴;在更多的时候,成功无需旁人认可,更不需要别人来裁判;我们也不要把成功的刻度画得大高,不要把成功看得过于神圣。
        ③然而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不可避免要遭受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每经过一次失败,对事物的认识就深入了一步,对人生的感悟就加深了许多,自己的意志就增强了不少,这种种经历和感受,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成功?不也应该感到快乐吗?否则,我们就会对人生失去一份应有的信心,面对困难,我们就会望而却步。
        ④大胆而自豪地承认成功吧,认认真真地品味自己的每一次成功,从品味中汲取成功动力,开启智慧,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这也许就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红绿灯下
①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②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幻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③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
④我在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前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⑤二○○二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黄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于是,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这样,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台连着一台的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⑥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幻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可怜可笑。
⑦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⑧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这样,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作者迟子建,当代女作家)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永远的黄桷树

    常常思念大西北的白杨树,它们高大、伟岸、正直,昂首云天,不畏风寒,在严酷的环境中张扬①着坚忍不拔的性格。

    然而,白杨树只有半年的青春,那满树绿意栅栅 来迟,五月才能抽芽,十月份便被秋风染黄,还没等 冬季的时轮碾过,已卸下一身金甲,只剩下光秃秃的 枝桠,透出苍凉的意味。

    在我看来,生长在重庆的黄桷树可谓名副其实的常绿树。它枝繁叶茂,带给炎热季节的山城一片浓阴,一份凉意。即使阴雨霏霏的冬天,满树的绿也不会零落,仍是一副傲寒凌霜的姿态,仿佛一个永不疲倦的斗士,从没有卸下盔甲的日子。据说黄桷树也是年年长出芽叶,悄悄换下旧装.但在不经意之间就完成了,从来不事张扬②。

    重庆多山,地下多石,许多名花奇树似乎与此无缘,只有貌不出众的黄桷树对山城情有独钟,长势喜人。因为它拥有绵长柔韧的根须,能够从岩层、石缝里吸收养料和水分,这是它的生命力旺盛的根本原因;而且它的叶片大而密,阳光对它格外慷慨,这也是它常绿的奥秘。

    黄桷树不仅永远绿意盎然,而且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它和桐树、棕桐、玉兰树、皂荚树和谐相处,一起生长,从不因自己家族的强盛而挤兑别人,也从不在众树的簇拥下陶然欲醉。它平凡普通得犹如山城的老百姓,而它的强悍和宽容正是重庆人性格的象征。

    黄桷树以它默默无闻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赢得了重庆市“市树”的美誉。从它身上,我感悟到人生的艰辛和凝重,生命的蓬勃和葱笼,也看到重庆直辖市的未来和希望。如果让我选择最喜爱的树,我会毫不犹豫地首选黄桷树。

阅读《别把我当陌生人》完成下列小题

    “记住,路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接受陌生人给你的一切食物和饮料!只要离开位子,回来时一定要把杯中剩下的水倒掉!”

    去年夏天,我坐火车去新疆开会。三千多公里的路途,没有同伴。出发前,家人这样反复叮嘱我。

    刚走进包厢时,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一路上要面对些什么人。一个男人进来了,身后有个四五岁的小姑娘,大概是他女儿。随后,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过来了,她妈妈紧跟在后面。整体环境不错,我精神放松了很多。

    晚上10点多,我锁好门,把手提包压在枕头下面,躺下。不知不觉,已到深夜。在似睡非睡中,我听到了扭动门锁的声音,接着,“哗啦”一声,门被打开了,我猛地打了个机灵,紧张不已。一个黑乎乎的脑袋探了进来,借着通道幽暗的灯光,我看到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样子凶悍的男人。此时,包厢里其他人还在熟睡,我吓得头皮发麻,浑身哆嗦。他打探一番后,挤进门来。我不知从哪里来了勇气,大喝一声:“干什么的?”

    “我,我上车呀。”那个男人被我的喊声吓了一跳,接着他把行李拖了进来。原来真是上车的。虚惊一场!

    早晨醒来,我赶紧摸了摸枕头下面,包在。随便吃了早点,又躺下看书。中间出去过几次,回来后,我都把杯中剩下的水倒掉。在这样的环境里,当心无大碍。

    包厢里,两个孩子在嬉闹,大人们都很安静。我拿出零食吃的时候,挺想给那两个孩子,可担心遭到拒绝,又忍住了。我想,上车前,他们的父母一定无数次告诫他们,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阿姨,你怎么躺了半天也不下来玩儿?”小姑娘仰着脸,忽闪着大眼睛对我说。

    我笑了笑,赶快从上铺下来,和孩子们玩了起来。“阿姨,吃荔枝吧!”小姑娘用她胖嘟嘟的小手递给我一颗饱满的荔枝。我愣了一下,连忙接过荔枝,轻轻地说了声谢谢,手有些颤抖,还有些僵硬。

    孩子给每个人都发了一颗荔枝,包厢里的每个人都伸手接着,小姑娘笑了起来,眼睛像弯弯的月亮湖。那颗荔枝,我一直攥在手里,舍不得吃。小小的荔枝,如同两个世界的缩影。 成人的世界如荔枝皮,粉饰,坚硬,粗糙;孩子的世界如荔枝瓤,莹白,晶透,柔软。孩子的心,像一把钥匙,开启了那把坚实的锁,紧闭的门彼此敞开了。

    于是,我们的小包厢成了快乐的大家庭。美食共享,格外香甜。我把最好吃的都留给了小姑娘,还抱着她,给她讲故事,把她原来松散的头发编成漂亮的小辫,给她拍了很多照片。孩子对我也越来越依恋,一会儿看不见我,就到处找。或许是她离开妈妈太久,我是个母亲,我身上有妈妈的味道。那天夜里,她是在我怀里睡着的。

    第三日清晨,快到终点站了,可我的心里却平添了一丝怅惘。车停了,人们如潮水般从车身里漫出。我抱着小姑娘,她爸爸帮我提着大行李箱。孩子紧紧搂着我的脖子,趴在我肩上。就要和他们分别了。我依旧紧紧抱着孩子,我们脸贴脸。她父亲将她抱走那一刻,她哭着大声喊“阿姨”!我心里好难受,背过身去。

    手机响了,收到朋友发来的短信:“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接受陌生人给你的任何食物和饮品!”我笑了笑,走进人海中……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石崖上的枣树

刘成章

    ①那是陕北的一座高峻石崖,陡峭得不能再陡峭了,齐上齐下,刀削的一般,笔直地立在那儿;崖上又极少有土,极少有草,却不知在何年何月,就在那半崖上,在一条看不大清楚的石缝间,突兀地生了一棵枣树。枣树生长在那儿,没有什么养料和水分,可它偏偏悖乎常理,长得健壮而蓬勃。每到八九月间,红的绿的半红半绿的枣儿缀满那枣树的枝叶间,把整个树冠都压得垂吊着,像一片彩色瀑布。

    ②年年金秋到,这一树枣子总是红得诱人,装饰着好大一片天空。挑筐的走过,扛锄的走过,都只能仰着脖子,望枣兴叹;城里人颠簸着汽车前来旅游,猛地看见了,也顿时兴奋起来,跃下车,结果呢,也只能仰着脖子,望枣兴叹。他们口腔里分泌着唾液,每一条神经都被挑逗得打着颤颤,却都无可奈何。

    ③石崖下有个石雕加工工地,工地上汇集了来自好几个县的能工巧匠,有老汉也有年轻后生。他们雕成的和正雕着的石狮子,一个个生动可爱,摆得到处都是。这些民间艺术家们,如处近水楼台,当然更想摘那树好枣子。据说,他们中间的一个小后生,臂力过人,他曾运足了气,把一块石子儿硬是扔到枣树上,不过也仅仅打下两三颗枣子而已。“这枣真成了王母娘娘的蟠桃了!”他瞅着那枣树咒骂。而那枣树,望着气急败坏的小伙子,好像故意气他似的,摇了三摇。

    ④一棵枣树,爽了那么多人的眼,打动了那么多人的心,又扫了那么多人的兴,使有的人在离开的路上还要对它念念想想,思思谋谋。人们无从弄清它的背景,更无从弄清它是轻佻还是贵气。

    ⑤那年亲眼看见这棵枣树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停下脚步,仰起了脖子。与我同行的朋友说:“光瞅有什么用!要是真想尝尝,咱们哪天有了空儿,从山后爬到那崖上去。”后来我们真的去了。绕来绕去地足足走了有七八里山路,才算近距离地看见了枣树。也许由于特别兴奋,也许是枣子的映照,我俩的脸都红得像一片霞了。那枣树真让我们很想欢呼几声。崖上风很大,阳光也很充足,风和阳光一年年地透过了它粗糙的树皮和枝叶,为它储满了诱人的生命力,因而果实又大又艳,宝石一般。虽然那树上的每颗枣子我们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那儿的地势太险峻了,我们依然无法再向它挪近一步,只得一步一回头地悻悻离开。

    ⑥好多年之后,当我不由得又想起那棵枣树的时候,终于不再悻悻了,那是因为我重读了《诗经·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⑦古老民歌所创造的情境,和那棵枣树所引发的情境不是一样的吗?

    ⑧想到这一层,我忽然感到我的生命颤栗起来,抖落了些许的俗气。你看,那棵枣树是那么美好,那么诱人,却总是难以触到,总是让人企慕;它总是撩逗着你,召唤着你,却又总是远离着你;它是美人,美人如花隔云端。它结的是一树实实在在的枣,但它给人们带来的却是诗的境界、浪漫的情怀、美学的情景。它让我想起钱钟书先生所命名的“企慕情境”,令人久久回味。

(选自2017年4月10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后,完成下列小题

阅读使你爬上巨人的肩膀

洪兰

    ①我们吸取外界知识一般来说有两个管道:听和看,因为听觉是时间性的,时间流过去,声波就消失。因此,除非大脑中已有背景知识的架构,可以捕捉这些声波,使它意义出现,不然有听没有见,好像在听外国人讲外国语一样,虽然很努力听仍然无法重复。一般俗语所说的“鸭子听雷”指的便是这个现象,因为不了解意义,听过声波消失后,无法在大脑留下记忆的痕迹。(对于记忆的处理,一般可以分为工作记忆和长期记忆,讯息经过工作记忆的处理后,转存入长期记忆,而工作记忆需要动用到先前的背景知识或认知架构,来帮忙处理新的讯息。)

    ②视觉是空间性的,阅读比听讲更能够吸收较多的知识,原因是文字不会像声音一样消失,碰到文意不懂时,眼睛可以回去再看这使讯息的吸收可以依照自己的步调进行。这是为什么,听演讲时最能够看出一个人对某个领域的功力,一般来说教授听的比博士班学生多,博士班听的比硕士班多,而大学生听专业演讲大约只能听到两三成。在这里,我们清楚的看到背景知识的重要性,它提供我们鹰架,让后来的知识可以往上爬,进入它应该放置的位置。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学习不是一个连续性的曲线,而是学习到某一个程度时豁然开朗,使自己提升到另一个境界,也就是心理学所谓的顿悟当所有的知识都放入恰当的背景架构中时,一幅完整的图画才会浮出,我们才会恍然大悟,原来先前这些背景知识彼此的关系是这样的,原来这个主题真正的意义在这里。于是这个主题的知识便被内化为你所了解的东西,可以经由你自己的口,说出来给别人听了。这个知识即使改变成很多不同的形状,你还是认得它,不会被外表的形状所蒙蔽,你自己也能任意变换描述它的方式而不失真。这就是为什么真正懂的人,可以深入浅出地把一个困难的概念讲得别人听得懂,而半瓶醋的人往往说得天花乱坠,听的人却觉得不知所云。

    ③在研究所里,我们常叫学生上桌作报告,当一个学生可以不看讲稿侃侃而谈时,他所讲的是已被他自己所吸收、内化了的知识。在学习上,我们深切希望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死记背诵而来的知识是无法转换的,而一个无法转换的知识是无法触类旁通、引发新的知识的。知识的不足,使得我们的学生无法达到批判性思考的地步或做出独立判断的能力,假如你不知道别人讲得对不对,如何做出任何的判断?假如你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何对它提出批判性的思考?

    ④目前我们的社会上充满盲从、人云亦云的现象,最基本的原因就是我们国民的知识不够,不足以作有智慧的判断。这点是目前大力推动阅读的最主要原因,要是台湾成为科技岛,国民的基本常识一定要提高,而阅读,便是提升这个能力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

    ⑤阅读的好处不只是它打开了一扇通往古今中外的门,让你就你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步调在里面遨游,它同时可以刺激大脑神经的发展,使你的大脑不会退化。最近的研究发现,意大利北部文盲和读过五年书的老人,在阿兹海默症(老人失智症)上的比例是十四比一,也就是说,读过几年书、可以看报纸的人得阿兹海默症的概率比不认字的人少了十四倍。十四倍在医学上是个很大的差距,有没有动脑筋造成这个差距,是因为大脑的神经元基本上用进废退。从猴子的实验中我们可以发现,当把小猴子的中指头切去,原来掌管中指的神经,便会朝两边伸过去掌管食指和无名指了一个人的手臂意外锯掉以后,原来的手的神经便会伸到别的部门去管别人的事,神经是不会无所事事的。一个没有与其他的同步发射过的神经元会被修剪掉。阅读时,每一个字会激发其他的字,会联想到过去的经验,你的神经会像骨牌效应一样,一个牵动一个,发射起来形成绵密的神经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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