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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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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崇仁县第二中学2018届九年级上学期语文第一次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亲爱的麦子

    ①我想说:“亲爱的麦子。”

    ②我想,对这种优良的植物应该这么称呼。这并不显得过分,也不显得轻浮。

    ③而且我还想,对它,对这种呈颗粒状的、宛如掉在土壤里并沾满了土末的汗珠般的东西,人类平时的态度是不是有些过于轻视和随便了呢?

    ④它很美。尤其是它的颗粒,有一种土壤般朴素柔和不事喧哗的质地和本色。它从土壤里生长出来,依旧保持了土壤的颜色,不刺目.不耀眼,却改变了土壤的味道。这就使它带有了土地的精华的含义。特别是它还保持着耕种者的汗珠的形状,这就像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某种提醒、某种警喻,仿佛它不是自己种子的果实,而是汗珠滴入土壤后的成熟。

    ⑤这一切使它更美。麦子,它是如此的平凡,然而却是由天、地、人三者合作创造的精品。它使我们想到天空的阳光和雨水,想到土地默默的积蓄和消耗,想到人的挥动着的肢体……它还可以使我们毫不费力地想到镰刀、饥馑、战争、死亡等等最关乎人类生存的问题。但是面粉不容易使人想到这些。这就是麦子掩藏在朴素后面的那种深刻的美。

    ⑥我是一个热爱粮食的人,因此,我非常乐意在春天的吉木萨尔翻弄麦子。我们住的地方没有面粉厂,也没有粮店;庄户人只能分得麦子,到一个河上的磨坊去磨成面粉。连续几天,我和父亲把一麻袋麦子倒进院里架起的一个木槽里,然后倒水冲洗,直到一颗颗麦粒被洗出它本来的那种浅褐色的质朴,透出一股琥珀色的圆满的忧伤。然后晾晒几天,再装入麻袋。我看得出来,麦子的色泽里含有一种忧伤的意味,一种成熟的物质所带有的哲学式的忧伤。这种忧伤和它的圆满形态、浅褐色泽浑然和谐,与生俱来而又无从表述,毫不自知而叉一目了然。正是这,使它优美。

    ⑦于是有一天,我们起得绝早。我们向邻居借来了一头驴和一辆架子车,像是户儿家的一个重大行动似的,把装麦子的麻袋搬上驴车,朝磨房去了。路上,我突然觉得我和父亲像是两只松鼠,或是连松鼠也不如的什么鼠类,正运载着辛苦了一年收集来的谷物,准备过冬。我们如此重视的两麻袋麦子,其实正相当于老鼠收集在洞里的谷物。我感到了滑稽,有点哭笑不得。人一旦还原到这种状态时,生存的形象就分外像各种动物了。

    ⑧这就是我们的麦子,一粒一粒的,从田亩中收集回来的养命之物。颗粒很小,每一粒都不够塞牙缝儿的;但是我们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小颗粒,维持生命,支撑地球上庞大众多的人群发明、创造、争斗、屠杀、繁衍、爱憎……不管人类已经进化到了何种程度,它还在吃麦子——这就够了,这就足以说明人类依然没有摆脱上帝的制约,依然是生存在地球上的无数种类生物中的一种,而不是神。

    ⑨被小小的麦粒制约着的伟大物种啊!

    ⑩麦子进了磨坊。缓慢迟重地在水磨上被磨损,被咀嚼,被粉化。我想着一颗颗饱满的麦粒被压扁、挤裂、磨碎时的样子,想着它们渐渐麻木、任其蹂躏的状态,有一丝呻吟和不堪其痛的磨难从胸膛里升起,传染给我的四肢。我真真实实地感到了我和它们一样,和这些麦子一样,正在一座类似的生活的水磨上被一点一点地、慢吞吞地磨损着。

    ⑪我就是麦子。我芬芳的、新鲜的肉体正挤在历史和现实两块叉圆又平的大石盘间,在它们沉重浑浊的歌声中,被粉化。我欲哭无泪,欲喊无声。因为我就是泪水和汗珠平凡的凝聚物一——麦子。我将一代代地生长,被割掉;成熟;被粉化;被制成各种精美的食品,被吃掉;然后再生长。人们把我叫作“麦子”。只有一个诗人这样称呼我,他说:

    ⑫“亲爱的麦子。”

(选自《周涛散文》,有删改)

(1)、作者笔下的麦子很美,请根据④⑤⑥ 段文意概括其美在何处。
(2)、文中划线句“被小小的麦粒制约着的伟大物种啊!”应怎样理解?这句话在表达上有什么特点?
(3)、本文耐人寻味。请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对文章第⑩段进行简要赏析。
(4)、结合全文,探究“亲爱的麦子”这个题目的多重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理解

家乡的竹林

阎受鹏

      ①故乡的竹子是一个庞大的家族,约有七八十种。毛竹是竹类里的老大哥。春天,毛竹最早献给人们味感极美的毛笋。冬日,朔风凛然,草木枯槁,山野萧索,而青枝翠叶的毛竹却在皑皑的白雪覆盖下的泥土里,悄悄地孕育着羊角大小的笋芽,这便是誉满江南的冬笋。

      ②采掘冬笋,要有丰富的经验,要讲究技术,冬笋深深地躲在泥底,要找到它很不容易。记得小时候,一辈子伺候竹山的父亲去掏竹笋时常会带我上竹山,他选择笋芽早发的朝南向阳的暖坡去找。两眼就像扫雷的仪器,仔细地搜索着地面,他顺着略微胖起、周围有几条丝带状裂纹的泥土——故乡竹民叫“爆”,小心翼翼地用锄头刨,一层层挖下去,便引来我的一阵惊呼:“哇,笋!笋!”只见嫩黄色的冬笋像娃娃似的睡在泥土里呢!待到笋全裸,父亲便从背后的小竹筐里摸出钢凿子,按在笋芽根部,用锄背轻轻敲几下,一枝黄黄的光滑的可爱的笋芽儿就毫发无损地掏出来了。父亲说:“冬笋娇嫩,如果刨土时不小心,锄头碰到了会皮破肉绽的,这样一棵好端端的嫩笋就弄坏了。”父亲找冬笋还有望竹觅笋的能耐。一次,他带我走进竹山,瞧瞧一棵竹子的皮色,再瞅瞅竹枝,竹叶长势,笑指前方一片土说,那里有笋了,他估摸着找去,果真见到“爆”,挖到了笋。

      ③冬笋过后是春笋。童年时,那一夜春雷骤响后,清晨在竹山里见到的轰轰烈烈的景象令人终生难忘。那块巨石从坎上掉下来了,一棵硕大的春笋,尖上扬着一簇金色的流苏(山民叫它苏头),意气奋发地顶翻了它;那片被柴荆之根盘结硬得锄头也难扎进去的泥土,也冒出了几棵新笋。新翻的竹山沃土里,一棵棵春笋犹如一座座宝塔,生机勃勃地矗立在地面上,还有数不清的刚露“爆”的春笋,有的黄苏在春风里初展,有的角尖含着晶莹的露珠,有的昂首沐浴暖暖的阳光……

      ④近些年,故乡培育了一种新的竹子——雷竹,雷竹的优点在于竹农精心培育后,农历十月便可长出与冬笋媲美的雷笋。

      ⑤雷笋上市的价格比猪肉贵得多哩!

      ⑥故乡人的生活,一刻也离不开竹子。大到豆棚瓜架,小至扫帚、光棍扁担,哪一样不是竹做的?一日三餐更是与竹子相连,量玉米的“升子”,淘米的淘箩,盛饭的筲箕,擦盘刷锅的洗帚,扒饭夹菜的筷子,乃至灶膛里熊熊的竹根、竹枝等燃料,件件样样都有着竹子呢!因此故乡的人,即使再穷也要苦心经营一片小小的竹林,自春至秋翻土除草,施肥浇水,营养竹子;冬日又盖糠铺草,细心地为竹子保暖,终年辛勤劳作,把自己命运与竹子连在一起。

      ⑦一点也不夸张,故乡每一个人,从出生那天起就与竹子打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情结。小毛头时“箩窠”——竹箩里塞满稻草铺成的睡窝是竹做的;大到周岁“坐车”——方形的椅子,中间铺一坐板,仿佛古代的战车,坐进去前后都有横的竹棒护住身子,万无一失,不用说,它又是竹制成的。

      ⑧当长到会奔跑了,就用竹子做竹蜻蜓,搓着它满晒场飞翔;斩一节比笔杆管稍粗一点的碧绿的箭竹,做成“水枪”,水枪往溪水里吸满水猛一推活塞,水柱子直蹿三四丈外;做一支“机关枪”,摇来嘎嘎响,还有打苍蝇的拍子,粘知了的网兜,春天放的纸鹤和元宵提的小灯笼。再大一点编鱼笼、鳝笼、扎竹梢丝诱捕虾鳌……

      ⑨长大成人了,更是竹不离肩释手。一年到头与扁担、垛柱、箩筐、土箕、锄柄朝夕相伴。

      ⑩故乡人就这般与竹子相连,直到心脏停止跳动……

阅读《冬天的芭蕾》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冬天的芭蕾
                                                                                                                               韩静霆
        是绿蒙蒙的春天了,我还是执拗地想着哈尔滨严冬的冰灯。想起来,就仿佛又重新在那儿生活了一回似的,迷失在晶莹剔透的宫殿里了。
        冬天也能燃烧呀,瞧着巧夺天工的冰灯,心不是热得像要化掉吗?在这儿,冰,与那个肃杀的“冷”字绝缘了。冰灯是足以在凄凄历历的北风中温存人们心灵的东西。望着活灵活现的冰雕小鹿,怎能怀疑它没有热烘烘的心脏?观赏冰琢的梅花,也分明感受到暖融融的春风的消息。描绘冰灯的美丽,语言显得多么乏力。“雪骨冰姿”似乎是可以入诗的,在这里不过是句大实话。世间又有什么东西能把冰灯比拟呢?水晶啦,白玉啦,全都在它面前黯然失色。谁见过水晶砌成的九级玲珑塔?谁听说过白玉堆出的插云仙女峰?再说画它更是不易讨好。你只能用背景曲反衬冰灯,它本身是无色的透明体。可是,当月儿初上,冰灯就是凝固的月光了。白天呢,它又抱住冬天懒洋洋的太阳,闪烁着扑朔迷离的光彩。
       赶到天暖了,冰融了,窄瘦的松花江结束了凝固的冬眠,变丰满了,粼粼的波涛载着桃花瓣儿流向远方了,冰灯又如何呢?它曾经是从松花江来的,它是江水的精魂,可它融化之后,无声地滋润了泥土,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
       遗憾吗?
       花树有春华秋实,硕果里藏着开花的回忆;人有青年暮年,白发时也能回顾曾经有过的黄金年华。冰灯却似乎只有青春,它来到世界上就美丽非凡。仿佛它鼓足了劲儿,漂漂亮亮装点一下冬天就情愿化为乌有了似的,半点痕迹也不留。
        可是冰灯的姿影,却能在人们的心里找到。
        所以我说,冰灯的生命是永恒的。
        生命原来也同寓言一样呢,不能用长短衡量价值,重要的是内容。长寿的庸人,活着时已经在别人心里死掉;“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这样的人却在人们的怀念中获得永生。哦,说到人生,似乎扯远了。那么,朋友,你听过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之后,并不能留住那乐声呀,但它永久地强化着你的灵魂;你看罢芭蕾舞剧《天鹅湖》,无法阻止帷幕下落,可它依然在陶冶你的情操;你见过月夜悄然迸放的昙花吧?它拼着生命的全部孕蓄,仅作一次短暂的辉煌表演,可你忘得掉吗?
        啊,冰灯,冰灯!它就是一个冬天的芭蕾,一支回旋在脑海里的优美乐曲,一个记忆中永恒的通体透明的生命!
是的,是温润的春天了,可我还是时时想着哈尔滨的冰灯,它给我的昭示是悠远的,假如能让我的生命全都换作青春,而寿命不得不缩减,我愿意。
                                                                                                                                                               (选自《花魂》,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捡来的手机

    ①散步的时候,我在地上发现一部手机。没等我反应过来,儿子已经蹦过去一把捡起来。是款崭新的黑色手机,很漂亮。四处看看,还真不好说是谁丢的,决定等失主自己打电话过来联系。我觉得稀罕:“我还以为咱家只有丢手机的命呢。”

    ②看着捡来的手机,儿子问:“要是没有人打电话联系呢?”我似乎猜到他的心思,给了他三条提议:第一、通过存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寻找失主。第二、次日把手机交给老师,由学校处理。第三、如果确实没人来找,这部手机就归他所有。

    ③儿子歪着脑袋想想:“第一条可以考虑。第二条无聊透顶。我们班同学有次和他妈妈在外面捡到手机,也不理别人打电话过来,硬是等第二天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联系到失主后,还要人家写感谢信。开校会时校长拼命表扬,还说这是学校的荣誉。绕来绕去就是为了让别人都知道。第三条……”他没继续说,我也不问。知道他心里的那个结:说起来全家前前后后丢了5部手机,都没能找回来。最可气的就是儿子的那款苹果绿的手机,那是他的儿童节礼物,喜欢得不行。用了还没半个月,落在出租车里,发现时那车都没走远,打过去居然关机。倒是他对把手机交给学校的那番评论,出乎我预料。我很惊讶,也很欣慰。

    ④果然,儿子有些想不通:“为啥别人捡到我们的手机都不还,我们捡到了却要还给别人?”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也想不通。我只是相信:人不能贪小便宜,贪小便宜的人肯定会吃大亏。也赚不到钱。我丢手机那次,打过去听到关机,气得我可劲诅咒那个拿我手机的人。被人诅咒可不是件好事,除非你问心无愧。做过亏心事,就算别人不知道,还有苍天在看着呢。”儿子不再言语。

    ⑤总算等到失主的电话,告诉他我们所在的位置。很快就看见一个小伙子急匆匆地从远处奔过来。估计是附近院校的学生。看他急成那个样子,真替他庆幸他遇到的是我们。儿子把手机递给他时,可能是没想到手机如此轻易地失而复得,他竟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好不容易缓过神,只知道冲着我们不停地说:“谢谢您啦,叔叔!谢谢阿姨!谢谢这位小弟弟。”挥挥手和他道别。直到我们走远,他还呆呆地站在那里。儿子心情很好,拉着我们有说有笑,还不时模仿那丢手机的小伙子语无伦次的样子。

    ⑥快到家时,儿子忽然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刚捡到手机那会儿,我还在想:要是没人打电话过来联系就好了。”我牵紧他的手:“不管怎样,你真的很棒。你比好些成年人都做得好。最起码,你不仅善良,而且不虚伪。”

    ⑦正是因为怀有世俗的心态,所以能够懂得高贵。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炊烟里的母亲

朱成玉

    ①母亲老了,总是遗忘。晾晒的衣物忘了在下雨前收回,莫名其妙就弄伤了手脚,衣服上的扣子去向不明,做饭煳锅底的次数越来越多……有人说,这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的确,现在的母亲,有时候甚至分不清左手和右手。

    ②唯一忘不掉的,是她自己的孩子。忘不掉孩子们的生日,大概她也知道自己的记性不佳,便在日历上找到那些日子,然后叠起来,用以提醒自己。

    ③除了儿女,母亲的口袋空空如也。如今,儿女们如鸟一样飞远,母亲的桌上只有一双孤独的筷子。母亲,被冷落在遥远的炊烟里,一转身又是一年。

    ④看到炊烟,就看到母亲了。我总是这样想。并习惯了这样去看每个人家的炊烟:炊烟缓缓,那一定是孩子们都在母亲的怀里,母亲用她的安详笼罩着孩子们的美梦;炊烟凌乱,那一定是孩子们迟迟未归,母亲牵肠挂肚,急得在院子里打转。

    ⑤那时,我就是个喜欢疯跑的孩子,也是喜欢哭泣的孩子,满脸鼻涕的孩子。可是,母亲依然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抱起,毫不犹豫地,深深地吻下去。

    ⑥一丝风也没有的时候,炊烟笔直笔直的,那很像年轻时候的母亲,身材高挑,相貌出众,被村里无数后生的眼睛偷偷地打量过。

    ⑦可是一阵风就会将那笔直的身段吹弯,就像现在佝偻着的母亲。原来,炊烟也是会老的啊。母亲,用褶皱,用后半夜的一盏油灯,用老花镜,用哆哆嗦嗦的手,用手上的针线……爱着我们,却极力不发出声来。哪怕一声轻咳,都埋在一块柔软的巾帕里。

    ⑧柴米油盐,是这一生和母亲最亲密的事物。厨房是母亲的舞台,围裙是她的道具,锅碗瓢盆是她的乐声。即便在艰苦的日子里,母亲也总是认认真真地做饭,从来不对付。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是母亲却不一样,没看见她用了多少食材,却总能变着花样地做出许多可口的饭菜来。母亲在厨房里劈啪作响,把贫苦颠得上下翻飞,把日子炒得香滋辣味。灶台底下的火焰,总是忍不住窜出来为母亲鼓掌。

    ⑨而从灶台下欢快地跑向屋顶的炊烟,是缠绕在母亲手上的戒指,一生都未曾褪下。因为,在母亲的指缝间,我总能闻到葱花的味道,家的味道。

    ⑩所以,我家的炊烟是有着葱花味儿的炊烟。我家的炊烟也是最好客的炊烟,总是微笑的。或是点头,或是招手,欢迎你,挽留你。

    ⑪炊烟,就这样在我的目光里一茬一茬地熄灭,又一茬一茬地升起。

    ⑫今夜,我想念母亲。可是我无法回到她的身边,唯有希望故乡的风能轻一点儿,别把我家的炊烟吹得东倒西斜。因为母亲在炊烟里睡着,她累了,让她多睡一会儿吧,借着炊烟的暖。

    ⑬母亲,今夜我们梦中相见。

(选自《辽宁青年》2014年第10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跑得快的秘密

路小虫

①2009年,尤赛恩·博尔特以37千米/小时的速度冲过跑道,而在2014年丹尼斯·基米托以20.6千米/小时的速度成为马拉松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到底是什么使得博尔特和基米托跑得如此之快?科学家们的研究为我们揭开谜底。

    ②人们在跑步的时候,都用了差不多相同的时间完成迈步和抬腿这两个动作,但短跑运动员却能够在每一次向前奔跑的时候让自己跑得更远,秘密就在于他们的抬腿技巧上。优秀的短跑运动员赛跑时,都能把膝盖抬得足够高,好让腿部拥有一定的速度,这样在向前迈步时就能够从地面获得更多的支持力。所以,要想跑得更快,首先要让后腿用更快的速度离开地面,等到脚步着地时,后面的一条腿的膝盖就要抬到和前腿膝盖相对水平的位置。其次,在脚着地时要保持身体各部分直立,不要弯曲,这样才不会让力量流失。

    ③在耐力长跑中,要想跑得快,能量供给是个关键因素。跑得太快,体能同样消耗得快。所以,在长跑过程中要学会节省体能,在跑得快的同时把能量消耗速度降到最低,才能跑的远。有两种方法能够在一定速度的耐力长跑中保持体力:第一种是提高身体肌肉的最大摄氧能力。最大摄氧量一定程度上靠基因决定,但也可以通过后天的锻炼来提高,比如在平时的锻炼中可以先热身,然后用力跑3—5分钟,再慢跑2—3分钟,再继续用力跑,并一直重复这个过程。另一种方法是降低自己的体能消耗速度,例如做一些提高跑步速度的练习,补充营养,制定比赛策略或者是买一双自己喜欢的跑鞋,都能够帮助我们最大限度地接近目标。

    ④人的肌肉纤维分成两种:快缩肌和慢缩肌,而且每个人的肌肉里这两者都存在,尽管肌肉纤维的种类与数目很大程度上由基因决定,但是后天的训练也会对此产生改变。快缩肌有利于在奔跑时做爆发力强、速度快的冲刺运动,它们能快速收缩但是也很快就疲劳了;慢缩肌能够储存更多的能量,不容易疲劳,因此在耐力长跑中占有很大优势。可以想见,短跑冲刺运动员有更多的快缩肌,而长跑运动员则是拥有更多的慢缩肌。

    ⑤人类进化生物学家丹尼尔·利伯曼在《自然》杂志上提到了一个著名的理论,认为人们本就是为跑步而生的。该理论认为,早期人类为了生存捕获食物,让自己的身体不断地进化演变,以胜任这种长距离追踪猎物的任务。这样的演变为我们带来诸多优点,例如我们有发达的汗腺有助于身体散热和保持身体凉爽,避免在长跑中出现体温过高而危及生命;我们拥有强大的臀肌,这是人类与其它动物相比最独特的一个特点,在跑步的过程中,它能更好地保持躯干平衡并提供力量;此外,我们腿部还有更长的肌腱——像弹簧一样,既能产生更多的力量还能更好地节约我们自身体能,这些都说明了我们的身体正是为了跑步而生的。

(摘选自《百科新说》2018年8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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