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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贵州凯里一中高三下学期语文开学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说“孝”

    两千多年前神州大地上一对师徒的对话,解开了人类这条河流之所以生生不息的秘密。徒弟子路在河边问道:“老师,我想听听您的志向。”老师孔丘想了想,说了十二个字:“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孔子的这三句话,也可以用三个简单的字概括:老者安之,是孝;朋友信之,是信;少者怀之,是慈。请注意,为什么孔子把孝而不是信、慈排在了首位?同样,为什么此后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也同样把孝称为百善之首呢?

    也许有人会说,老人是智慧的化身,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所以当然要孝敬老者。然而此情非中国独有,世界上各个文明都是如此,这一点不足以说明孝在中国具有至高地位,而且考古资料也表明“孝为首”的情况未必自远古就如此。在已经发现的我国最早文字——甲骨文中并没有“孝”字,孝字出现于更晚些时候的商周金文中。

    我们不妨先看看荀子对人类生存处境的一段论述。荀子认为,“人生不能无群”,“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类相对于其他物种,在力量、速度上都没有什么优势,却能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胜过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懂得群体合作。人能做到群体合作,就在于每个人都知其本分,各行其正,各安其所。所以,人不能无群,既在群体中,就不能不讲本分,否则,就不免会陷于纷争、动乱和瓦解。无疑,为了群体的共存,人还需要把自己天性中那些合作、利他的因素利用起来。

    孟子曾把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四种合作、利他的因素,称为“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端”,是起点的意思。仅仅有一个起点,当然是不够的,关键在于这些合作、利他的因素,通过怎样的道路,渗透到人们点点滴滴的生活实践中去。似乎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文明和世界上的其他文明,渐渐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在基督教文明等神教文明和佛教文明等相信轮回的文明中,这些合作性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是以来世许诺的形式向信众颁布的。人们安守本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诚实善良,“不杀人”,“不偷盗”,才能在死后获得拯救去往天堂,或修得善果减除后世轮回之苦。

    然而在中国,在热衷鬼神祭祀的商代被周代取代之后,人们似乎渐渐形成了关注现实世界、慎言死后世界的传统。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便是对这一传统的精练表达。相应地,中国人摸索到了一条立足于现实世界、发扬合作利他天性的道路。这条道路,自然要从一个人出生时最先相遇的两个人——父母开始,从自己和这两个人无法割舍的关系开始。如此设想,我们似乎就容易理解,孝为什么被无数中国人作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

    在人类社会中,代际关系具有不可选择性。人能够选择职业、住所、生活方式,却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这一不可选择的事实从消极的一方面理解,是无法逃避的深深的无奈。不过,从积极的一面来理解,代际关系的不可选择性,恰恰使“孝”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每个人都无可回避地处于与父母的实际关系中,正因为如此,“孝”是每个人都不能不终生面对的事情,同时也就为每个人的合作利他品德的修养提供了牢固的依靠。你想修养你的德行,成为一个仁慈、有合作精神的人吗?请从那个你一出生起就必须与之合作的人开始,请从孝开始。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孝”字的结构:上面是一个老人,下面是一个孩子。老在上,子在下。孝的含义,就这样清晰地呈现着。

(摘自《国学》,有删改)

(1)、下列对“孝”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说的“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可以用“孝、信、慈”三个字来概括,以“孝”为先的思想影响了世世代代的中国人。 B、甲骨文中并没有“孝”字,孝字出现于更晚些时候的商周金文中,“孝为百善首”也未必自远古即有,但这并不能说明孝在中国不具有至高地位。 C、一个人从一出生,最先遇到和自己无法割舍的两个人——父母,这样看来,“孝”成为百善之首,是因为无数中国人把它作为修身的起点。 D、“孝”是每个人都不能不终生面对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无可回避地处于与父母的实际关系中。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生不能无群”,“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这是荀子对于人类能胜过其他动物以适应严酷生存环境的原因的重要论述,群体的合作让人类能够在生存劣势中获得发展。 B、孟子把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四种合作、利他的因素,称为“四端”,但仅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实践中表现出来。 C、基督教、佛教是以来世许诺的形式向信众颁布合作、利他因素,这似乎让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逐渐有了差距,从而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D、商代热衷鬼神祭祀,周取代商以后,传统发生了变化。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的说法就是对人们关注现实世界、慎言死后世界的传统的精练表达。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人说,老人是智慧的化身,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但这不能成为孝敬老者的根本原因。 B、孔子以孝为先的说法、孟子的四端说、荀子的合作说,他们对孝的内涵的理解和认识,对我们今人有非常好的启示作用。 C、人需要把自己天性中那些合作、利他的因素利用起来,对这些因素的利用就是群体合作,是为了群体的共存。 D、“孝”字的结构本身就很好地诠释了孝的含义。“孝”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合作精神,让人变得仁慈、有爱心。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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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自身的调节功能

    中国诗歌之所以能历久而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本身有一种调节功能,其语言形式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从四言到五言到七言,随着汉语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形成新的节奏。二二节奏的四言诗是诗歌的早期形式,随着《诗经》时代的结束而趋于僵化。此后的四言诗,如曹操《短歌行》那样的佳作实在不多。中国诗歌主要的形式是二三节奏的五言和四三节奏的七言。四言诗一句分成均等的两半,节奏呆板。五七言前后相差一个音节,寓变化于整齐之中,节奏活泼。所以五七言取代了四言而成为中国诗歌的主要形式。为什么七言没有继续加长,发展为九言呢?我想这是因为一句诗七个音节已经达到读起来不至于呼吸急促的最大限度,加长到九言读起来呼吸急促,这样的诗行不容易建立起来。

    在音节变化的同时,格律也在逐渐严密化。中国诗歌是从自由体(古诗)走向格律体(近体诗),但格律体确立之后自由体仍不衰退,而是和格律体并存着,各有其特点。就一个诗人来说固然有的擅长自由体,有的擅长格律体,但两方面的训练都是具备的。在自由体与格律体之间始终没有分成派别。它们互相补充各擅其能,共同促使中国诗歌的繁荣发展。

    从深层考察,诗歌的发展乃是性情与声色两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从重性情到重声色,是中国诗歌史的第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发生在晋宋之际,具体地说是在陶谢之间。这恰好也正是近体诗的各种技巧被自觉加以运用的时候。明代的陆时雍说:“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谢康乐鬼斧默运,其梓庆之乎。”具体地说,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从重写意转到重摹象,从启示性的语言转向写实性的语言。《文心雕龙•明诗篇》说:“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指出了转变后的状况。从陶到谢的转变,反映了两代诗风的嬗递。正如沈德潜所说:“诗至于宋,性情渐隐,声色大开,诗运一转关也。”(《说诗晬语》)重声色的阶段从南朝的宋延续到初唐,一方面丰富了表现技巧,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严密的格律,到盛唐,性情与声色完美地统一起来,遂达到了诗歌的高潮。

    但是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毕竟不能维持多久。盛唐半个世纪一过,二者便又开始分离。重性情的,声色不足;求声色的,性情不完。此后二者统一的诗作虽然不少,但能以二者的统一维持一个时代的再也没有了。中国诗歌史总的看来是辉煌灿烂的,但其顶峰也不过只有这么一个盛唐,半个世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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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说,“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那么逍遥是否就是超越小知小年,突破限制?庄子在《齐物论》篇中又说“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似乎又要反对执著追求大知大年了,然则我们应如何了解庄子的意思?

    “逍遥”,自然是指对任何依待与条件的超越和破除。然而这理解只是初步的。从客观的现实世界来看,任何事情都必然是已被置于因果网络之中。而所有现实存雀又皆有其实际条件之依待,有果必有所依之因。要说有待,一切事物都是有待的,就算列子御风亦有待于风。那么,庄子所讲的破除依待是如何可能的?郭象《庄子注》认为,逍遥之义必须从圣人的修养境界上立言。逍遥所描述的是心灵观照宇宙万物的境界,而非对客观外在世界的经验描述。放在境界上讲,则“一逍遥一切逍遥”,宇宙万物从逍遥境界观照而言都自尔而独化,自生自在。这种观照的境界,乃一艺术境界,而非道德修养境界。

    这种境界即道家无己、无功、无名的“去碍”,从而达致庄子所言“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一种含生抱朴、各适其性、天机自张的道家之境。所以,从无待逍遥而言,则大鹏小鸟皆同。郭象说:“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

    然而这里或会产生一个问题:反观《逍遥游》的文本里,庄子似乎有意抬高大鹏列子彭祖大椿,而贬低斥鹞宋荣朝茵蟪蛄,即庄子所说“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岂不是与郭注“各适自性,逍遥一也”的说法矛盾吗?

    郭象认为,这当中不仅没有矛盾,而且还透露了庄子的精义。因为在庄子那里,所谓大小、长短、夭寿、高下之差乃是由于对待比较而成,是我们成心的知见。正是由于出自比较,则小年固然不及大年,然而大年却永远可以有一“更大之年”去与它相比,则大年亦成小年了。可见落在对待关系之中,有待是必然的,永远无法逍遥。我们必须平齐是非,抛却时待,正如《齐物论》中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天。”既然“莫寿于殇子”,则如何“小年不及大年”?可见《逍遥游》中的讲法不可执实。其实,逍遥若是一精神境界,则无论是彭祖还是蟪蛄皆可逍遥,端视其有否为物所累而已。我们要明白“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之说所透露的超越自身限制的意思,却不应执实于此。

    郭象说:“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世岂识之哉?徒见其戴黄屋,佩玉玺,便谓足以缨绂其心矣;见其历山川,同民事,便谓足以憔悴其神矣,岂知至至者之不亏哉?”“圣人……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真正的圣人,“出世”而未尝不“入世”,“入世”又未尝不“出世”。所以郭象认为尧才是真正的逍遥,正因为他不似许由自限于深山之中,与俗情世界对立为二。相反,尧虽在庙堂之上,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无为而治天下,不以柱梏为桎梏——连桎梏之为桎梏也被超越了,便做到真正的无待,真正的逍遥。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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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它的形式美建立在几千年汉字的特殊形式基础上,线条在运动中构成活泼的生命。汉代蔡邕曾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这里的“形”,包括了天地万物及人的本身。以后的研究者都离不开这个大范围。直到康有为,简捷地表明:“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势”是动态,进一步有了“意”,即意味、意蕴,“意”扩大了空间、时间,没有穷尽。中国书法艺术积淀了自身的审美意味,它是作者与接受者共同的创造。

    艺术家应该以更加包容与开放的心态面对传统,面对古人、今人、世界,要善于吸收古今中外所有文化艺术精华,同时还要善于在生活里发现美。古人论书“万岁枯藤”“千里阵云”“惊蛇入草”“飞鸟入林”这些都是在自然中妙悟笔法的例子。书法的节奏与韵律,也与音乐、舞蹈相通。杜甫说“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一个书法家的成长,要重视对经典法帖碑刻的学习,还要重视在“字外功夫”上参悟,要“书内书外,艺道并进”。读书与游历,尤其是不可缺少的功课。

    明代董其昌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近现代黄宾虹说“凡病可医,唯俗病难医。医治有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多,则积理富,气质换;游历广,则眼界明,胸襟扩,俗病可去也”。知识学问的来源无外乎读书、行路。读书与行路,不仅有增进知识的作用,更有变化气质、医俗的意义。这里说的读书和行路,不是一般的“读”书,也不是一般的“行”路。齐白石老年时“五出五归”,游历大江南北,饱览名山大川,就是深入生活、师法造化,开拓了眼界和心胸,对其“衰年变法”有重大意义。林散之晚年在其《书法选集·自序》中回忆远游的经历:“行越七省,跋涉一万八千余里,道路梗塞,风雨艰难,亦云苦矣”,然而苦则苦,此行得“画稿八百余幅、诗二百余首”,对其眼界胸襟的拓展,其意义更是无法计量。今人出行,都是借助飞机、火车这些现代交通工具,与古人那种长途艰难跋涉,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然而,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以新的审美眼光面对新事物,开拓新思想,运用新语言。读书与游历,是有机统一的。我们不要把“行万里路”当作浮光掠影一般的游览,要深入了解社会,体验大众生活,由此化为自己的气质。艺术源于生活这个道理,各门艺术有共性,也有特殊性。

    在研究书法本身特殊的规律时,天地万物、自然界、社会界,一直到人本身,都可以启发我们在艺术上的想象力。苏东坡在黄州流放期间,写出了《赤壁赋》《黄州寒食帖》等千古佳作。人生经历是非常宝贵的财富,要善于体验人生的各种生活,观察社会的不同面貌,还要如黄庭坚“得江山之助”。于此,科学与艺术同理。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是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步的源泉。”

(摘编自沈鹏《漫谈国学修养与书法》,《光明日报》2016年11月10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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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很早便与茶发生关系了。《诗经·谷风》中的“谁谓荼苦,其甘如怡”的“荼”许多人便认为是“茶”。西汉初马王堆墓葬中的随葬品中即有茶叶。不过两汉以前,茶不是作为一种饮料存在,而是一种“菜肴”。晋代郭璞为《尔雅》作的注中曾说道茶“叶可煮作羹饮”。作羹自然少不了油盐酱醋、姜桂葱椒等调料,还要用一些碾碎的米粉勾芡。现在,在某些地区还有其遗孑存在,如湘西的“擂茶”、陕西的“三炮台”、洛阳的“罐罐茶”等等,这些都是介于饮料与菜肴之间的。

    茶的“文人士大夫化”或说“雅化”是由唐代的“茶圣”陆羽完成的。他的那部《茶经》不仅总结了前代饮茶的经验并民加以提高与规范化,其中充满了文人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这是世界茶的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论茶的著作,是茶的“雅化”的标志,至今仍被全世界的茶人们奉为经典。唐代主要饮的是饼茶,它由茶叶蒸、捣、拍、焙等方法制成,在煮茶之前还要烘烤、碾碎,在釜中煮沸而饮。在烹煮和品饮过程中,所用器具也是饮茶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陆羽还研制了十分细致考究的二十四种茶具,大都小巧玲珑,可以贮存在一个美观的笼中,携带方便。使得“远近倾慕,好事者家藏一副”,与现在仍在日本流行的茶道类似,当然那是极富诗意的艺术品。从此饮茶就多了一重意义。在这种情态下,自然会刺激诗人的想象,于是,便产生了著名的卢全的《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诗人饮茶后的感觉竟是“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甚至要乘此清风遨游蓬莱仙境。

    唐代的饼茶还是比较大众化的,虽然一般平民百姓饮的还只是采下晾干即可饮用的散茶。宋代的饼茶则是特别贵族化的饮料了。尤其是官家监制的,制作时选料严格,其价格超过金玉,还往往被皇家垄断。朝中大老重臣,每逢年节,才有可能得到朝廷一,两饼的赏赐。平民饮的散茶,宋代称之为“草茶”。

    冲泡散茶,虽然自古就有,但正式风行于元末明初。当时战争消耗大量的生产力,那些过度奢侈、徒耗民力的龙团凤饼,显然为民众负担不起。明初洪武间,正式停止了让民间供奉饼茶,改为散茶,日久便成为风气。散茶的兴盛也与文人士大夫审美趣味有关系。他们人生的价值取向是“清”。《尚书·尧典》上就有“夙夜惟寅,直哉惟清”的教诲。其后清介、清心、清白、清名、清廉等等,许许多多带有“清”字的价值判断为他们所向往。那么日夜相伴的茶水怎么能是浑浊不堪的呢?从宋代开始,文人饮茶如无特殊的目的,便很少加其他佐料了。宋代的饼茶也努力向清澈无色靠拢,而散茶只要茶叶的品质好、采摘及时、加工得法,“清”是完全有保障的。

    到了明代,以“清”为特征的茶的风格已经形成。有人说它是“清虚之物”,把品饮茶的嗜好称之为“清尚”,人们把它看作纯洁的象征。它宜于和人世间摆脱了名缰利锁的“清高”者相匹配。因为茶是至洁之物,所以要求采摘者、烘焙者以及茶具和水质的清洁;在品饮过程中也强调环境氛围的清雅、清幽。明代罗察说:“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清芬满怀,云光浇激,此时幽气,故难于俗人言矣。”明代特别是明中叶以后有些文人雅士以“茶人”自称,在园林之内建立茶室。文震亨说:“构一斗室,相旁山斋,内设茶具,教一童专主茶役,以供长长日清谈,寒宵兀坐,幽人首务,不可少废者。”这是在与少数几个知心朋友品饮时所需要的氛围,它充满了清趣。有人甚至提出具有清德之人才配品饮清茶。从这里本来可以进一步迈进“茶道”之门,但此论终是电光石火,稍纵即逝,没有人认真执行过。

(节选自《茶的演变与风格》作者王学泰,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各题      文章徒重技巧,于是不免转入空洞,累赘,芜杂的骈体文与应制文也便产生。文章不重技巧而重思想,言之有物,不作枝枝节节描述,方可希望产生伟大作品。所谓伟大作品,自然是有思想、有魄力、有内容的作品,文字虽泥沙杂下,却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技巧在某种习气下已发展过多,转入空疏,且新时代下的文学,实际上不在意此。技巧由此被诅咒,被轻視,同时也近于被误解。社会需变革,必变革,方能进步。徒重技巧的文字,就文字本身言已成为进步阻碍,就社会而言更无多少帮助。技巧有害于新文学运动,自然不能否认。
      惟过犹不及。正由于数年来技巧二字被侮辱,被蔑视,许多所谓有思想的作品企图刻画时代变动的一部分或全体,在时间面前,却站立不住,反而更容易被“时代”淘汰忘却了。一面流行观念虽已把技巧二字抛入毛坑里,事实是,有思想的作家,若预备写出一点有思想的作品,引起读者注意,推动社会产生变革,作家应当做的第一件事,还是得把技巧学会。作者若希望把本人作品成为光明的颂歌,未来世界的圣典,既不知如何驾驭文字,尽文字本能,使其具有光辉、效力,更不知如何安排作品,使作品产生魔力,这颂歌,这圣典,是无法产生的。人类高尚的理想,健康的理想,必须先融解在文字里,这理想方可成为“艺术”。无视文字的德性与效率,想望作品可以作杠杆,作火炬,作炸药,皆为徒然妄想。
选自《沈从文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所谓“被遗忘权”,即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有权被互联网遗忘,除非数据的保留有合法的理由。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性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数据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意义。
    首先,“被遗忘权”不是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而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的边界,进一步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与纯粹的“隐私权”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数据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
    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且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监狱之中,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能够从过去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的记忆所束缚。
    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身体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由数据主体掌控,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建构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的目的。因此,适度的、合理的遗忘,是对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抵抗。
(摘编自袁梦倩《“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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