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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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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5-2016学年安徽铜陵一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带着村庄上路

卢年初

    我那时以为这一生大概只会做一件事:离开村庄。

    我并非在村庄里过得不愉快,那里的水土很适合我,只不过村里人都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把离开村庄当作出息。我选择一个夏天离开,人们都在打瞌睡,我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不要让他们以为我有什么留恋,以为我带走了村庄的什么东西,我走得要有出息,能留给他们的全留给他们。

    后来我发现我是自欺欺人。路上累了歇脚的时候,把行囊打开,里面装的是一整个村庄。我很羞愧,我曾想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把它们抖掉,但人生这段漫长的路上,想要的东西还未得到时,原来拥有的东西你也还无法舍弃。在县城读书,我不能舍弃我的贫穷。在寄宿的同学中,我的伙食比许多人都要差,一般我只买个小菜,另外吃自己带的家乡菜:咸鱼、坛坛菜、鲊辣椒。肚子饿了,就用炒米茶充饥。炒米茶是母亲亲手做的,只要用开水一冲,加点红糖,很香。在省城读书,我以为离村庄越来越远了,但我却无法摆脱家乡话的困扰。在机关里办公,我摆脱不了家乡老土的做派。我常常怀疑同事是不是私下里议论我是个乡巴佬。我常见到来看我的老乡,看到他们就像看到自己,我为此忧戚:难道真的就抛不开村庄了吗?

    在我尽力掩藏村庄时,村庄却如影子一样照看我,照看着许多像我一样从村庄出来的人。我毕业后被安排到这座城市,在城里我遇到一个叫莲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具有村庄的风韵。她不在乎我的家底,却看上了农家孩子的勤劳和朴实;接受她的爱情,我知道又等于接受了村庄的一笔恩惠。后来,我的继父、母亲跟着我进了城,开了一家土菜馆,曾经叫我害羞的家乡菜,全部端上了大桌子。家乡菜全部来自家乡的风水,别有一番滋味。借助土菜馆,我发了一点小财,我真的离不开村庄了。我开始懂得,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村庄的竹器、村庄的粮食、村庄的花卉,全都进了城,我感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跟着我进城的。我们这些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聚会,侃起村庄,就好像是在村庄的某个田亩说话,高昂铿锵。当我们贫穷,老把村庄当作羞涩;当我们富有,又拿村庄来调味,我们永远在把村庄当作铺垫,当作背景。

    总感觉对村庄有所亏欠,总是不想爽爽快快承认,终于有一天,我的灵魂在不断在拷问中,村庄才真实地的凸现出来。走吧,回吧,从村庄出来的人,回去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村庄最初不认识我们,但等我们一开口,就知道我们是谁了,在这块土地上,我们毕竟赤身裸体地摸爬过,村庄还残留着我们的呼吸。其实正是我们想再次缩短和村庄的距离时,村庄似乎在一点点远去。村庄的风物,村人的思维,常让我们寡言少语,我们走近亲近,又走近了陌生。我们对村庄难以有什么回报,因为过去我们带走的太多。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而是别的东西,这只有我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

    而我那时疏忽了的是,我的文字又把村庄打扰了。我这后半生还有最大的一个愿望要实现,那就是什么时候,要让村庄打个盹儿,我要带着我去上路。(本文有删节)

(1)、下列对原文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是一篇用诗的语言、按时间顺序、以村庄的贫富变化为线索写成的优美散文。 B、文章开头,“我”一心想离开村庄,但全文却抒发了他对村庄永远无法舍弃的深情厚意。 C、无论是在省城读书,还是在机关工作,“我”都曾为受到家乡话和“老土”做派的困扰而自卑。 D、离开村庄时,“我”的行囊里装着整个村庄,曾想抖掉它却又不能,他觉得家乡永远是个累赘。 E、“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这句话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我”对村庄的亲切感情。
(2)、回答下列问题。

①“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而是别的东西。”“别的东西”指的是什么?

②比较下列两个画线的句子在句式、语意、语气方面的不同。

A.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B.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和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3)、概括说明“我”对村庄的感情变化。

(4)、联系全文,说说你是如何理解作者在文章结尾处所说“我要带着我上路”的。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春天的巴赫

周卫彬

    ①自从迷上古典音乐,听得最多的就是巴赫。也许没有人,能够将人类复杂而深刻的情感,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唯有巴赫,创造出一个精神上迷人的乌托邦,就像女钢琴家埃莱娜·格里莫所言,“巴赫,用最真实的情感,俘获了空间,让它成为一条无限的曲线;他掌握着时间,使未来的一切成为可能;他选择一段舞蹈,使之成为神圣的庆典”。

    ②在这春日融融的午后,躺在沙发上聆听格里莫演奏巴赫的《恰空舞曲》,忽然被一股暖流击中,那种温暖像春日的溪流,逐渐在耳边形成小小的漩涡,它似乎在纯粹而微妙地唤起这个春天隐秘的脉动;一片雾霭氤氲之后,从梦境中醒来,窗外便是一览无余的浓春了。这时候,音乐又仿佛转换为倒映于水中的舞步,人们彼此的步伐在摇曳的波影里,似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在和谐而富韵律的节奏中翩翩起舞;而水中的绿藻一簇簇慢慢地生长着、壮大着,随着波光倒影起伏摇曳,仿佛生命永不停歇的呼吸、律动,更像一双温柔的手,抚摸着时间,拂过空间,轻轻地牵引你到那充满巴赫风情的异境他乡。

    ③在格里莫的演奏中,巴赫的浪漫、伤感,天真、圆融,像一道流光溢彩的背景,凸显而出的是生命沉静而旷远的质感,那种人生中的风雨与星光,相伴而行,有欣慰,也有些许的惆怅。所有的倾诉在节奏的变换和旋律的回荡中,直至言辞难以抵达之处,那是一种存在于内心深处的演奏者与聆听者自在交谈的声音。在只属于自己的春日下午,独自体验着琴声中生命的宁静与辽阔。格里莫指间的巴赫,将她原来的烦躁与不安洗得干干净净,一派空山春雨,如果巴赫再世,不知道他是喜欢古尔德,还是钟意这位貌美如春的格里莫更多一点?

    ④我不是一名猎奇者,只是偏好同一支乐曲因为不同的改编、指挥、演奏,而带来的不

    同体验。一样的曲调,不一样的听觉,难道是我们耳朵的结构发生了改变?我从格里莫这里听到的,完全不同于古尔德(虽然有时候,你会感到古尔德仿佛巴赫的化身,所谓最忠实诠释者),听觉被她的纤指牵引,来到春天记忆的最深处,那些旧日的诗句网获了此时所有的情绪,让人很快坠入美丽的深渊,犹如坠入爱河;她那种奔放的抒情就像汩汩的流水,注入月光下的池塘,有种经历了漫长的跋涉与等待之后,终于找到归宿,一吐为快的感觉。那泠泠的琴声循环漫步,翩翩舞动,时而舒缓安详,时而热烈奔放。你会感觉她从巴赫身边的绿荫下出发,却在路上经历了旷野、沙漠与河流。那自在的弹奏与完美之风里有着郁结和愁闷,也有着明媚与轻灵,以及仿佛置身于别处的回忆与思考……闭目游神间,不远处,仿佛格里莫就坐在那里,正在用她的身体和心灵演奏巴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我很喜欢格里莫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演绎巴赫的“恰空”,毫不顾及他人对巴赫的习惯聆听方式,在复杂多义中揭示音乐的内涵深度,却以一种最简单的诠释传递音乐最真的美感。这样一位天才的钢琴家,拥有让天使嫉妒的容颜及缪斯青睐的才华,而她在演奏中依赖的或许只是一种直觉,就像在星光下走夜路的人,哪里是田野与山坡,哪里是道路与河流,一切都历历在心。没有取媚于人,也没有所谓的权威评判,她希望得到的仅仅是一支令人享受陶醉的乐曲。你因此也会理解她何以会对保护野狼情有独钟,甚至一度为此中止了自己钟爱的音乐事业。

    ⑥一种特殊的人生经历,成就了一位天赋异禀的音乐家,并塑造了一个具有特殊意味的巴赫。仅就这个巴赫版本而言,几乎是不可复制的。格里莫不仅提供了一个具有重要价值的巴赫演奏,而且在不断寻找更为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方式。史怀哲在评价《恰空舞曲》时说:“巴赫,用一个简单的主题,呼唤出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在格里莫的演绎中,时而层峦叠嶂、繁花如锦,时而轻盈似水,跃动如金,闪现着心灵舞动的微光,如梦似幻,却定格在人们心灵深处永恒的记忆里。这是我们无限渴望接近的世界,就像这静美无垠的浪漫的春天……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天职

许行

    布拉沙是一个荒僻的小城。这里的冬天阴沉潮湿,没有阳光,风像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

    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您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

    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

    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在列夫斯基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一天夜里,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水墨文字

冯骥才

    ①兀自飞行的鸟儿常常会令我感动。在绵绵细雨中的峨眉山谷,我看见过一只黑色的孤鸟。它用力扇动着又湿又沉的翅膀,拨开浓重的雨雾和叠积的烟霭,艰难却直线地飞行着。我想,它这样飞,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目的。它是一只迟归的鸟儿?迷途的鸟儿?它为了保护巢中的雏鸟还是寻觅丢失的伙伴?它扇动的翅膀,缓慢、有力、富于节奏,好像慢镜头里的飞鸟。它身体疲惫而内心顽强。它像一个昂扬而闪亮的音符在低调的旋律中穿行。

    ②我心里忽然涌出一些片段的感觉,一种类似的感觉;那种身体劳顿不堪而内心的火犹然熊熊不息的感觉。后来我把这只鸟,画在我的一幅画中。所以我说,绘画是借用最自然的事物来表达最人为的内涵。这也正是文人画的首要的本性。

    ③画又是画家作画时的“心电图”。画中的线全是一种心迹。因为,惟有线条才是直抒胸臆的。

    ④心有柔情,线则缠绵;心有怒气,线也发狂。心静如水时,一条线从笔尖轻轻吐出,如蚕吐丝,又如一串清幽的音色流出短笛。可是你有情勃发,似风骤至,不用你去想怎样运腕操笔,一时间,线条里的情感、力度,乃至速度全发生了变化。

    ⑤为此,我最爱画树画枝。在画家眼里树枝全是线条;在文人眼里,树枝无不带着情感。树枝千姿万态,皆能依情而变。树枝可仰,可俯,可疏,可繁,可争,可倚;惟此,它或轩昂,或忧郁,或激奋,或适然,或坚韧,或依恋……我画一大片木叶凋零而倾倒于泥泞中的树木时,竟然落下泪来。而每一笔斜拖而下的长长的线,都是这种伤感的一次宣泄与加深,以致我竟不知最初缘何动笔。

    ⑥至于画中的树,我常常把它们当作一个个人物。它们或是一大片肃然站在那里,庄重而阴沉,气势逼人;或是七零八落,有姿有态,各不相同,带着各自不同的心情。有一次,我从画面的森林中发现一棵婆娑而轻盈的小白桦树。它娇小,宁静,含蓄;那叶子稀少的树冠是薄薄的农衫。作画时我并没有着意地刻画它。但此时,它仿佛从森林中走出来了。我忽然很想把一直藏在心里的一个少女写出来。

    ⑦绘画如同文学一样,作品完成后往往与最初的想象全然不同。作品只是创作过程的结果。而这个过程却充满快感,其乐无穷。这快感包括抒发、宣泄、发现、深化与升华。

    ⑧绘画比起文学更多变数。因为,吸水性极强的宣纸与含着或浓或淡水墨的毛笔接触时,充满了意外与偶然。它在控制之中显露光彩,在控制之外却会现出神奇。在笔锋扫过的地方,本应该浮现出一片沉睡在晨雾中的远滩,可是感觉上却像阳关下摇曳的亮闪闪的荻花,或是一抹在空中散步的闲云?有时笔中的水墨过多过浓,天上的云向下流散,压向大地山川,慢慢地将山顶峰尖黑压压地吞没。它叫我感受到,这是天空对大地惊人的爱!但在动笔之前,并无如此的想象。到底是什么,把我们曾经有过的感受唤起与激发?

    ⑨是绘画的偶然性。然而,绘画的偶然性必须与我们的心灵碰撞才会转化为一种独特的画面。绘画过程中总是充满了不断的偶然,忽而出现,忽而消失。就像写作中那些想象的明灭,都是一种偶然。感受这种偶然是人们的心灵。将这种偶然变为必然的,是大家敏感又敏锐的心灵。

    ⑩因为我们是写作人,我们有着过于敏感的内心。人们的心还积攒着庞杂无穷的人生感受。无意中的记忆远远多于有意的记忆,深藏心中人生的积累永远大于写在稿纸上的有限的素材。但这些记忆无形地拥满心中,日积月累,重重叠叠,谁知道哪一片意外形态的水墨,会勾出一串曾经牵肠挂肚的昨天?

    ⑪然而,一旦我们捕捉到一个千载难逢的偶然,绘画的工作就是抓住它不放,将它定格,然后去确定它、加强它、深化它。一句话:艺术就是将瞬间化为永恒。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冬牧场 (节选)

李娟

    ①我刚进入这片荒野的时候,每天下午干完自己的活,趁天气好,总会一个人出去走很远很远。我曾以我们的黑色沙窝子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各走过好几公里。每当我穿过一片旷野,爬上旷野尽头最高的沙丘,看到的仍是另一片旷野,以及这旷野尽头的另一道沙梁,无穷无尽。——当我又一次爬上一个高处,多么希望能突然看到远处的人居炊烟啊!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骑马而来的影子都没有。天空永远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深蓝,单调,一成不变。黄昏斜阳横扫,草地异常放光。那时最美的草是一种纤细的白草,一根一根笔直地立在暮色中,通体明亮。它们的黑暗全给了它们的阴影。它们的阴影长长地拖往东方,像鱼汛时节的鱼群一样整齐有序地行进在大地上,力量深沉。

    ②走了很久很久,很静很静。一回头,我们的羊群陡然出现在身后几十米远处(刚到的头几天,无人管理羊群,任它们自己在附近移动),默默埋首大地,啃食枯草。这么安静。记得不久之前身后还是一片空茫的。它们是从哪里出现的?它们为何要如此耐心地、小心地靠近我?我这样一个软弱单薄的人,有什么可依赖的呢?

    ③我试着打听过我们待的这个地方叫什么地名,但这么简单的问题,略懂汉语的居麻却怎么也领会不了。于是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清自己到底在茫茫大地的哪一个角落度过了一整个冬天……只知道那里位于阿克哈拉的西南方向,行程不到两百公里,骑马三天,紧挨着杜热乡的牧地,地势东高西低。据我的初步调查,这一带能串门的邻居(骑马路程在一日之内)有二十来户,每户人口很少有超过四个人的。共十来块牧地,每块牧地面积在两万至三万亩之间。大致算下来,每平方公里不到二分之一个人(后来我从牧畜局查了一下有关数据。密度比这个还小,整个富蕴县的冬季牧场,每平方公里不到四分之一个人)。

    ④放下茶碗,起身告辞的人,门一打开,投入寒冷与广阔;门一合上,就传来了他的歌声。就连我,每当走出地窝子不到三步远,也总忍不住放声唱歌呢!大约因为,一进入荒野,当你微弱得只剩呼吸时,感到什么也无法填满眼前的空旷与阔大时,就只好唱起歌来,只好用歌声去放大自己的气息,用歌声去占据广阔的安静。

    ⑤加玛一直戴着一对廉价又粗糙的红色假水钻的耳环,才开始我觉得俗气极了。很快却发现,它们的红色和它们的亮闪闪在这荒野中简直如同另外的太阳和月亮那样光华动人!另外她还有一枚镶有粉红色碧玺的银戒指,这个可是货真价实的值钱货,便更显得她双手的一举一动都美好又矜持。

    ⑥我还见过许多年迈的、辛劳一生的哈萨克妇人,她们枯老而扭曲的双手上戴满硕大耀眼的宝石戒指,这些夸张的饰物令她们黯淡的生命充满尊严,闪耀着她们朴素一生里全部的荣耀与傲慢

    ⑦有一天加玛在一件旧衣服的口袋深处摸到了一枚假金戒指。当时已经挤得皱皱巴巴,拧成一团了。居麻把它掰直了,再套在一根细铁棍上敲敲砸砸一番,使之恢复了原状。为表示友谊,加玛把它送给了我。我非常喜欢,因为它看上去和真的金子一模一样。若是以前,我是说什么也不会把这样的假东西戴在手上的。可如今,在荒野深处这个俭朴甚至寒碜的家庭里,在仅具备最基本日常用具的生活里,在空无一物的天地间,它是我唯一的修饰,是我莫大的安慰。它提醒自己是女性,并且是有希望和热情的……每当我赶着小牛向荒野深处走去,总是忍不住不时用右手去抚摸左手的手指,好像那枚戒指是我身体上唯一的触角,唯一的秉持,唯一的开启之处。在蓝天下,它总是那么明亮而意味深长。

    ⑧十二月初,每隔两天,就会有南迁的披红挂彩的驼队和羊群遥远地经过我们的牧地。我和加玛高高站在沙丘上,长时间目送他们远去,默数他们的骆驼数量,判断他们的财富。什么也不为,什么也不说。他们的行进真是骄傲又孤独。在荒野中他们最倔犟。

     ⑨有一天早茶后,加玛唤我出去,我一看,又一支队伍经过西面的荒野向南慢慢行进着。但是加玛又提醒我:“看,没有马。”仔细一看,果然,队伍里只有一个人步行牵着驼队,同时还兼顾赶羊。看来看去再也没有别人了。比起之前几支又是摩托车又是座饰华美的马匹的队伍,可真寒碜啊。加玛判断道:没有马是因为他家昨夜驻扎时,马跑散了;只有一个人前进是因为其他人都找马去了。

    ⑩无论如何,那情景让人看了很是辛酸。这是荒野,什么样的挫折都得接受,什么样的灾难都得吞咽。

【注释】居麻和加玛夫妻是冬牧场的哈萨克族牧民,作者在冬牧场时住在他们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路标

王愿坚

天边上,最后那一小块挂着晚霞的云彩,轻轻飘闪了一下,眨眼工夫就消失了。(甲)夜色,像块奇大无比的灰布,悄悄地伸展开来,罩住了整个草地。

通信员罗小葆一手拄着那根用来探路的木棍子,一手抓着腰间那块小木牌,呆呆地看着这夜幕四合的情景,不知要往哪里走。

过去的六天里,他都是跟在连队里走的,他用不着打问路线,用不着辨别方向,只要把自己那块心爱的小木牌往老班长背包上一挂,瞅着它一步不落地走就行了。那块识字木牌,比一本书略大点儿,刮得溜平,上面还刷了两遍桐油。这是在遵义地区休整时,老班长给他做的。从那时候起,他每天请小文书在上边写上几个生字,然后一边走,一边认。

谁想到,就在今天中午时分,部队遭到了突袭,老班长在战斗中负了重伤。就在老班长被扶上担架的时候,他突然挣扎着欠起了身,把识字牌递到小罗手里,指着上面新写的“北上抗日”四个字,问道:“都认识啦?”

“认识……”小罗的喉咙哽住,说不下去了。他扑在了老班长的怀里。

“意思呢,一定要搞清楚,这是个战略问题哩!”老班长把小罗抱紧了,像过去一样讲起来,“毛主席说过,往北走,出草地,到陕北,去……”他急剧地喘息起来。

“去迎接抗日高潮!”小罗一下子把话接过来。

他想起要去给老班长弄点儿水喝。可当他找来了一小碗干净的清水的时候,连队已经走远了。于是,他掉队了。到了这时,他才更加深切地体会到跟在队伍的行列里是多么幸福,也真正感到了辨别方向的重要。

一个个草墩被他踩到了脚底下,一道道烂泥河沟被他跨过了……

忽然,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星火光。这火光,被草地的水汽笼罩着,发出一环环色彩斑斓的光圈,映照着这黑沉沉的草地,也照亮了罗小葆的心头。

一堆堆篝火余烬的旁边,同志们有的躺着,有的背靠背坐着,都在香甜地睡着。罗小葆小心地绕过他们,走向一堆还在燃烧着的篝火边,这才看见在对面还坐着一个同志。只见这个同志坐着一个小衣包,一只臂肘靠在一只铁皮箱子上,膝盖上搭着一张地图,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看一会儿,抬起头,凝神思索一会儿,拿红铅笔在图上做个记号。

他看着那个同志手里的地图,忽然生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终于使他憋不住低低地喊了声: “报告!”绕过火堆,走了过去。

那个同志慢慢地从地图上面抬起了头。

看着那慈祥的笑脸,罗小葆的拘束一下子消失了。他又向前迈了一步,指着地图说:“你是领导同志吧,你一定知道明天的行军路线……”“路线,当然有啰!”领导同志抓住了小罗的手,拉他在铁皮箱子旁边坐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红圈,说道,“看,一直往北,走上半天多点,就是班佑——就走出草地了!”

“真的?!”罗小葆高兴地叫了声。

“来,先开饭!”领导同志用笔杆夹起了一粒胡豆,吹了吹,轻轻放到了小罗的手心里,然后从文件箱上的一个大铜墨盒底下抽出一张纸,动手写起字来。

“不,我也还有任务哩!”罗小葆把擦干净了的识字牌放到领导同志面前,要求道,“我今天的课还没上呢!同志,教我几个字吧!”

“学习?好!”领导同志看着识字牌,赞许地点了点头。他拿起毛笔,转身把笔尖在身边草叶上的露珠里蘸了蘸,又在墨盒里匀了匀,挥笔写下了四个大字。

他用笔尖指点着,逐字念着:“向、北、前、进!”罗小葆也跟着念:“向北前进!”

“向,就是方向的向……”领导同志逐字讲解起来。他那浓重的湖南口音,语调很慢,讲得那么仔细,又那么清楚。

罗小葆用心地听着。随着讲解,在他面前展现了一幅壮丽的情景:浩浩荡荡的红军队伍,正在向着北方,向着陕北的高原大步前进。

“字,就这么讲。”领导同志讲完了,又和蔼地问道, “那么,为什么要‘向北前进’呢?”“我们红军要北上抗日。”

“还有呢?”

“还有,”小罗歪着脑袋想了想,“那里有陕北根据地,我们红军可以休息、整顿、发展……”领导同志点点头,高兴地笑了。他亲切地揽住了小罗的肩膀。

罗小葆念着,认着,写着,把这几个字记在了心坎上。这四个字和领导同志的讲解把他引向了北方,引进了一个新的天地。仿佛眼前这一堆篝火化成了一簇花,像他家乡的映山红一样的花,这是陕北根据地。

罗小葆醒来的时候,天已亮了。(乙)东天上一抹朝霞正在上升、扩展,在广阔的草地的东侧,一轮红日正跃出地平线,把整个草地照得透亮、火红。

这时,一个背驳壳枪的红军战士走过来,微笑着说:“毛主席要我等部队出发的时候再叫醒你。”罗小葆惊住了:“毛主席?”

“是啊,昨天你不是和他一起待了半夜?”罗小葆急问:“毛主席在哪儿?”“在前边!”警卫员朝北一指,“带着部队出发了。”

罗小葆激动地一跃而起,向着部队走去的方向奋力跑去。红军长征的部队,正一路路、一行行,踏着开满鲜花的草地,向北走去。他们走着,在没有路的荒凉草地上踩出了路。

罗小葆跑了一程,来到一棵丈把高的树下。他停住了脚,注视着正在走向前来的红军队伍。突然,他折下了一截树枝,把他那心爱的识字牌牢牢地挂在树杈上。

“向北前进”四个亮闪闪的大字,像一个金色的路标,指向革命进军的方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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