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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2017-2018学年语文版八年级上册第四单元测试卷

下列对课文内容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说明顺序是由主到次,由外因到内因。 B、《雨林的毁灭——世界性灾难》主要说明了雨林毁灭的严重后果。 C、《海洋是未来的粮仓》的结构层次是总——分——总。 D、《统筹方法》这篇文章用了以下几种说明方法:举例子、列数字、画图表、下定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①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的开发可以有效缓解中国的能源供应困局,其中产业化条件最为成熟的首推风力发电。较之其他新能源,风电优势更加明显:它蕴藏量大,超过所有油、气、煤的储藏量;理论上仅1%的风能就能满足人类能源需求。
       ②在江苏沿海,从南通向北直到连云港,有连绵数百公里的滩涂,这是一块孕育着财富和梦想却一直被自然掖藏着的新大陆。这里常年风速保持在每秒7-8米,正是绝佳的风电场。
       ③这一带可建超过1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场,相当于三峡的装机容量,堪称“海上三峡”,却没有百万移民的负担,也不占用耕地和消耗水资源。而1个三峡的投资,可以建2-3个三峡规模的风电场。而且风力是一种洁净的自然资源,没有火力发电排放大量二氧化碳所带来的污染。
       ④虽然前景如此诱人,但是风能却并非竖起风车就等着发电。因为有两个世界性的“拦路虎”:一是,风电之于火电,由于电压、频率波动性大,因而大规模并入常规电网,会危害常规电网;二是,风力机结构复杂,风电价格远高于煤电,我国风电设备单位功率的费用是煤电的两倍以上,电网公司很难接受或根本不愿意购买风电,有人据此将风电比喻为“垃圾电”。
       ⑤有专家经过10年研究发现,风电对于某些工业生产,特别是有色冶金、氯碱等高耗能产业,如能直接非并网利用,会像黄金一样宝贵。不但减少或完全消除对电网的危害,也降低了生产成本,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通过非并网技术使风电快速进入特定高耗能产业,使“垃圾电”变成“黄金电”。电解铝生产来说,每吨铝的耗电量是惊人的1.5万千瓦时,如果风电专门供应大型铝厂,巨大的电能就被“置换”出去,风能也因此获得了普惠社会的方式。这是一项革命性的技术,有很强的挑战性,如果能够成功,中国的风电技术将领先世界。
       ⑥目前,非并网技术已经基本攻克,下一步就是在江苏省内找一个试点。一旦试点成功,它将是世界利用风能的最新里程碑。

阅读名著选段,完成题目。

    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他蹲在席子上,我发言大抵就反对;我早觉得奇怪,注意着他的了,到这时才打听别人:说这话的是谁呢,有那么冷?认识的人告诉我说: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

    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还害怕,于是便坚执地主张要发电,同他争起来。结果是主张发电的居多数,他屈服了。其次要推出人来拟电稿。

    “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他说。

    我觉得他的话又在针对我,无理倒也并非无理的。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天下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

    然而这意见后来似乎逐渐淡薄,到底忘却了,我们从此也没有再见面。直到革命的前一年,我在故乡做教员,大概是春末时候罢,忽然在熟人的客座上看见了一个人,互相熟视了不过两三秒钟,我们便同时说:——

  “哦哦,你是范爱农!”

  “哦哦,你是鲁迅!”

  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他眼睛还是那样,然而奇怪,只这几年,头上却有了白发了,但也许本来就有,我先前没有留心到。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谈起自己的经历来,他说他后来没有了学费,不能再留学,便回来了。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①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天命,就是老天赐予的命运;大人是指有地位、有号召力的人;圣人之言,自然是指古往今来那些道德高尚的人所发表的种种看法。孔子主张应该畏的那些东西我们可以讨论,但他主张人要知敬畏,我双手赞成,确实,人应该知“怕”。

       ②  A  在现代社会,我觉得人应该“怕”的事物至少有两种:一是应该“怕”道德,也就是那些虽不违法,但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会被人指脊梁骨的事绝对不能做;二是应该“怕”规则、法律,就是要敬重社会基本的规章制度与法律,用古人的话说,叫“畏法度”。一个人生存于世,干什么都只凭个人性情,一点也不知“怕”,不仅很难赢得他人的正面评价,而且可能葬送自己的一生。

       ③  B 许多民族、国家都出现过苦难、挫折,这些苦难、挫折曾经使那里的人们深受其害,也极大地打断了这些民族、国家的文明进程。有的社会不知“怕”,对过去的苦难、挫折毫不上心;有的社会总是“怕”着,生怕类似的悲剧重演。1845年,一种卵菌登陆爱尔兰岛,使得全岛土豆减少三分之一,灾荒一直持续到1852年。这场大饥荒使爱尔兰人口锐减20%至25%。爱尔兰人没有忘记这场苦难,他们在首都都柏林街头竖起了大型的纪念雕塑,其中一组饥民的群像栩栩如生,那哭天喊地的表情时刻提醒人们历史不能忘记。不远处的利菲河上,停泊着“邓布鲁蒂号”帆船,原船1845年建造于魁北克,大饥荒时曾运送大量饥民到新大陆。2001年由肯尼迪基金会出资,按照19世纪的原貌复制了该船,大部分时间停留在港内,供游人参观。在罗斯康芒郡的一座庄园里设有大饥荒博物馆,里面有关于这场饥荒的最完整的收藏。爱尔兰的史学家与文学艺术家更没有忘记这场大饥荒,关于这场饥荒的著作、论文、文艺作品如潮喷涌。生活是公正的,不知“怕”的社会,经常有各种恐怖的非常事件出现;而像爱尔兰这样知“怕”的民族,那些灾难性的意外事件则往往会远离它们。

       ④中国人一向讳言“怕”,在一些人看来,说自己“怕”,就等于承认自己怯懦,其实这完全是误解。一个人知道必要的“怕”,他才可能去做好人、善人,去做君子;一个民族、国家知道必要的“怕”,它才会将各种社会规则设计完备,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温暖、快乐的命运共同体。

(选自《意林》,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去的舌尖

蓝染

①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虽然片子拍得好,但是逻辑却弄反了:并不是那些美味的食物消失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

    ②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品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

③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描述了一个细节:野夫和黎爷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细探究竟,黎爷显然比野夫更用心,野夫用的是铁刀,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是用木片,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④在台湾中部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焦脆,肉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这些鸡在经过几道工序烤制时,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热炉膛,红火光,燃烧着对美味的热情,这样烤出来的鸡肉皮脆肉多汁,且有异香。

    ⑤其实我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得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菜精工细雕,花样绵密而繁复,太有“手艺”了。跟厨师做的菜相比,我更爱吃的,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手艺”,而是融入亲情,做出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⑥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今天,我们舌尖的退化,似乎是一种必然。

    ⑦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咸,地不分南北,人无论老幼,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⑧随着生活节奏、工作节奏的变化,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快和饱,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舌头在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吃到嘴里还会不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⑨令人担忧的,不只是舌尖的退化,更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感受不到他的心思和举止,面对一桌丰盛的美味,她们的舌头忙着数落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矛盾,何尝有闲暇品味他做的美食?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来呢?”的确,当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了,舌头又能品出什么滋味呢?

    ⑩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人心粗粝了,心头最初的单纯和从容便不复存在,即使吃得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失去了心头的敏锐,又有什么用呢?

    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有删改)

阅读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永恒之莲——长生草

    ①长生草是多肉植物中的一种,在分类学上属于景天科,长生草属。它曾是被忽略的草根阶层,给人摆不上台面的印象。但是,现在它的魅力越来越大,形象越发高大上,已然成为美化环境的生力军。

    ②长生草的形态特征与它的生存环境密不可分。长生草原本生活在欧洲中南部的高山上,那里到处都是贫瘠的碎石,山高风大。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它的叶片肥厚多汁,储存了宝贵的水和营养。叶片轮生,每株8到__枚,排列紧密。整个花株的形态与盛开的莲花相似。它的花是是粉色系、呈星形。它通常侧芽繁殖,有的也通过叶心分裂繁殖。欧洲人见到这种花朵一样的植物冬天也不凋落,而且繁殖得越来越多,认为它可以永生。于是取名长生草。

    ③长生草的进化历史要从一百多年前说起。那时欧洲百姓开始把长生草从野外带回家园,用它来美化环境。他们将长生草从石缝中拔下来,粗暴地扔到屋顶上,顽强的长生草就把根扎在在瓦片间,长出一座空中花园。后来园艺家们也关注到这种神奇植物,通过近百年的杂交培育,目前已有400多个园艺品种。除蓝色之外,彩虹中的其他颜色都能在长生草中见到,长生草的家族可谓异彩纷呈!中国早就引进了长生草,但仅限于极少的几个品种。近两年,更多的多肉玩家赴欧洲考察,拍回长生草的各种照片,于是长生草圈粉无数,各种新鲜的园艺品种漂洋过海来到中国,走进寻常百姓家。

    ④那么如何养好长生草?

    ⑤长生草在野外是生长在石缝中的,所以它的根喜欢透气。栽培时最好用泥炭、椰土、珍珠岩、剩的蜂窝煤烧碎渣等充分混合的土,这样的土透气透水。南方潮湿,所以大颗粒的比例要多一点;北方干燥,则小颗粒的比例要多一点。

    ⑥长生草的家乡没有大树遮阳,它只能全天暴露在阳光下,又饱受寒风阵阵。家庭栽培时,春季秋冬这三个季节最好把花盆放在有阳光的窗台上,保证长时间日照。在这样的环境中,长生草会呈现出最美的颜色。夏季高温高湿,对长生草是个考验。这个季节要避免它晒到直射阳光,但又不能太暗,需要明亮的散射光。还要少浇水,因为空气湿润,土壤很热,过多的水会把植物闷死。可在凉爽的夜间稍微浇点水。如果长生草是超级大群生长的,就很难在特别潮湿的环境里生长,那么最好忍痛分株,否则容易腐烂。

    ⑦长生草容易染上“根粉蚧”(一种吸食根部汁液的白色小虫),可以用蚧必治、速扑杀或呋喃丹等药物灌根,但这几种药都属于高毒性农药,最好不要轻易使用。最安全的是整盆土倒掉,清洗根部后,将它植入新土中。

    ⑧造景时可以将长生草群植在一起,形成“百花齐放”的壮观美景;也可以利用长生草侧芽繁殖的特点,打造长生草“瀑布”;还可以把它种在墙缝里、砖块间,欣赏它原生的味道。

    ⑨长生草,是欧洲的老明星,中国的小新贵。永恒之莲,魅力无限。

(选自《博物》,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28分)

壮壮

母亲要到妹妹家过一个冬天。临走,母亲跟我商量,带上壮壮吧。

我没同意。虽然妹妹居住的城市四季如舂,气候宜人,但是对于过惯了北方生活的我们,也许不太适应呢。况且,妹妹那里离我们这儿远隔千山万水。坐了汽车上火车,下了火车上汽车,来来回回需要奔波一天一夜。壮壮能受得了?万一水土不服得了病,岂不让她老人家着急?

母亲最终采纳了我的建议。①走进熙熙攘攘的车站,母亲眼眶里塞满委曲求全的泪花,一步三回头地望着送她的我和壮壮。在售票员的一再催促下,才恋恋不合地登上南下的列车。车子启动的那一刻,母亲慌里慌张地从玻璃窗口扔下一团纸。②她在玻璃里面反复做着让我向下看的动作,俨然一个笨拙的哑剧演员。

打开纸团,上面是母亲给壮壮的食谱:早晨,鸡蛋、油条;中午,骨肉(猪、牛、羊均可)加汤(先咸后淡);晚上,蛋糕或热馍。后面加一个粗粗大大的注释:不可机械,灵活掌握。

按照母亲的叮嘱,我每日一丝不苟地侍候着壮壮,生怕有什么闪失。

北方的雪说下就下了,连续阴冷的天气让人无比窒息。母亲打来电话,壮壮冷吗?多加一床毛毯,多加热汤。汤最好咸一点儿,必须保持身体的热量消耗。母亲的吩咐如连珠炮似的从南方袭来,不带丝毫商量的余地。我说,您老就放心吧。壮壮的事情,您就不要瞎操心了,照顾好自己就行了。放下电话,我竟然对壮壮产生无比的嫉妒。思绪如一股强大的电波,让我回到我的少年时代。

那时,家家户户过得穷,我家也不例外。我十三岁那年的冬天,北风如刀子似地在淮北平原上刮来刮去。由于跟同学们疯玩,身上唯一的一条棉裤被一根树枝扎破一个洞。刀子一样的风从破洞里钻进我的身体,让我颤抖如树上残存的一片枯叶。母亲非但没有怜悯我,反而用一根槐树擀面杖在我裸露的头上种上一个血包。小时候,挨母亲的打和骂不在少数。而唯有那个血包如同罪恶的种子一样种到心里,时时发出不满甚至憎恨的芽来。

那几日,我故意没让壮壮吃饱,也没让壮壮睡好。我不断减少食物的供应量,或者颠倒咸淡的顺序。看到壮壮瘦下一圈的脸庞,我心里暗暗高兴。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也让壮壮尝尝我小时候的滋味。甚至可以延伸一点说,要让母亲对我的残忍转嫁给壮壮一些。

亲隔三差五打来电话,问壮壮这壮壮那。说看天气预报了,家里比这里差二十多度呢,别忘了给壮壮加被加汤。我心想,我应该是壮壮,如果是壮壮该是多么幸福啊!

星期天,晴了,天空如水洗似的碧蓝。我起个大早去菜场,买了一大袋子鸡鱼肉蛋。我想加加餐,为我自己,也为壮壮。

二叔风风火火地从乡下来。二叔虽然不是我亲叔,但是在乡下老家,没有再比二叔更亲的叔了。我十分高兴,拿出陈了十年的老酒,执意要跟二叔喝两盅。

喝酒的时候,我夹了一块排骨给壮壮,并自言自语地说,吃吧,乖壮壮,也有你的份儿。

二叔忽然瞪大了眼睛,脸红脖子粗地冲我吼,你说啥?二叔嘴里喷着酒气,眼睛里冒出两团火。

我急忙赔不是,二叔,我哪里说错了?壮壮似乎也对二叔的表现强烈不满,主动加入我的行列,冲二叔汪汪地叫起来。

二叔的怒气仍然没消,将手里的酒杯掉到桌子上,牛似地勾着头说,你怎么叫小狗是壮壮呢?你知道你父亲的小名叫什么吗?父亲已去世多年,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的,父亲的小名我怎么会知道呢?

二叔告诉我,父亲的小名就叫壮壮。我呆若木鸡。那天,我喝醉了。

第二天,我给母亲打电话,说壮壮想您了。我把传声筒递到壮壮嘴边,壮壮汪汪汪地叫个没完没了。

第三天深夜,我家的门铃火烧火燎地响了起来。

(作者韦如辉,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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