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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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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我的叔叔于勒

阅读下面的文字,请做后面的题目。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现在把钱交给若瑟夫,叫他去把牡蛎钱付清。已经够倒楣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个船上可热闹了。我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朗的银币,就走开了。

    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应该付你多少钱,先生?”

    他回答道:“2法郎50生丁。”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2个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

    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1)、母亲暴怒的原因是什么?
(2)、母亲让若瑟夫“现在”就把牡蛎钱付清,原因是什么?
(3)、这一片段写出了“我”对于勒叔叔的同情,具体表现在:

;②;③

(4)、上面选段从情节看这是小说的部分。
(5)、小说中安排了“10个铜子的小费”的细节,其作用是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善待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吗?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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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顶有把伞
         窗外哗啦啦地下起了雨,雨滴不住地敲打着玻璃窗户,溅起片片零乱的水花。陈小雨觉得雨滴不像是打在玻璃上,倒像是滴落在自己的心里。望着外面的大雨,陈小雨再也静不下心来听课了,她看了一眼手表,还有10分钟就放学了。正好这时老师的课也讲完了,她便托着下巴,听着杂乱的雨声,胡思乱想起来。
        ②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逢下雨天,陈小雨的心情就十分糟糕。不为别的,就因为别的同学有父母送伞,而自己却没人送伞。每每看到同学撑开父母送来的雨伞 时,她就羡慕得要命,紧接着就是一阵莫明的失落。其实,每次下雨前,她都有所准备,包括今天,她的书包里就放着一把折叠的雨伞。可是,她仍然期盼能打着母 亲送来的雨伞。
         ③在陈小雨的记忆中,父母从没来学校给她送过伞。记得上小学二年级时,有一次,临近放学,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许多家长都手持雨 伞,焦急地等在学校门口,她以为母亲也一定夹在其中。可是,人群散了,她也没有看到母亲的身影。回到家里,她浑身都淋透了,委屈地哭着质问母亲:“同学的 妈妈都来送伞,你怎么不给我送呢?”
        ④母亲听后歉意地说:“宝贝,对不起!妈妈要上班,没有时间,你得学着自己想办法。”从那以后,陈小雨每天都要关注天气预报,如果预报第二天有雨,她就事先放一把折叠伞在书包里。有时,她还会提醒母亲不要忘记带伞。
        ⑤ 不知不觉,放学铃声响了起来,陈小雨木然地站起身,到了校门口,她还是忍不住朝人群中望了望,尽管她知道母亲是不可能来给自己送伞的。就在这时,一个熟悉 的身影出现在了她的眼前。怎么可能呢?她难以置信,使劲地揉了揉眼睛,的确是自己的母亲。她惊喜地朝母亲挥挥手,并喊道:“妈妈,我在这里。”
        ⑥撑开母亲送来的雨伞,陈小雨觉得是那么激动,那么高兴,那么幸福。这么多年来,母亲是第一次主动给自己送伞,而且还是在自己带了伞的情况下。她问母亲:“今天怎么有空,想起给我送伞呢?”
        ⑦母亲望着远处,答非所问地说:“怕你失望,怕你难过,更怕你自卑。”
        ⑧原来母亲是懂自己心的,陈小雨的心里不禁一颤。一直以来,她都觉得母亲不太关心自己,更不理解自己。但当她听到母亲刚才说的话时,才发现一切并非这样。
        ⑨虽然如此,陈小雨还是不解地问母亲:“小时候,我特别盼望你能给我送伞,可是你总说忙,而现在我长大了,你却把我当成了小孩。”
        ⑩ 母亲叹了口气说:“因为小的时候,你不懂得自卑,那时妈妈只想让你学会独立,事事都要靠自己。其实,每次下雨,妈妈都悄悄地躲在不远处,默默地注视着你。 哪一位母亲能忍心看着自己的孩子受苦呢?看到你淋雨时,妈妈的心如同被针刺一般,无数次想跑到你的面前,为你遮风挡雨,为你排除一切困难。可是妈妈心里明 白,你需要成长。在妈妈的庇护下,你永远也长不大。所以,妈妈才狠下心不给你送伞。”
         ⑪母亲的声音有些哽咽,顿了顿又接着说:“现在,你长大了,已经养成了独立自主的习惯,而且有了爱的需求。如果妈妈再不出现,你就会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并觉得妈妈不够爱你。其实,在妈妈的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⑫听了母亲的诉说,陈小雨不禁热泪盈眶。她没想到,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竟包含着母亲这样的良苦用心。
⑬街上的雨,仍然淅淅沥沥地下着,但陈小雨的心里却晴空一片。因为她明白,无论自己走到哪里,无论是雨天还是晴天,她的头顶始终有一把撑开的大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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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数民族的血液。湘西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大都有一股蛮劲、狠劲,做什么都要作出一个名堂。沈先生瘦瘦小小,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少年当兵,漂泊转徙,很少连续几晚睡在同一张床上。吃的东西,最好的不过是切成四方的大块猪肉。行军、拉船,锻炼出一副极富耐力的体魄。二十岁冒冒失失地闯到北平来,举目无亲。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就想用手中一支笔打出一个天下。经常为弄不到一点东西“消化消化”而发愁。冬天屋里生不起火,用被子围起来,还是不停地写。我1946年到上海,因为找不到职业,情绪很坏,他写信把我骂了一顿,说:“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中有一枝笔,怕什么!”他在信里说了一些他刚到北京时的情形。同时又叫三姐从苏州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安慰我。他真的用一枝笔打出了一个天下了。

    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对别人的称赞,也常说“要算耐烦”。看见儿子小虎搞机床设计时,说“要算耐烦”。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也说“要算耐烦”。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他年轻时常常日以继夜地写。他常流鼻血。血液凝聚力差,一流起来不易止住,很怕人。有时夜间写作,竟至昏倒,伏在自己的一滩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我就亲眼看到过他的带有血迹的手稿。

    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是在《国文周报》上连载的,每期一章,共二十一章,他告诉我,写了半年。这篇东西是他新婚后写的,那时他住在达子营。巴金住在他那里。他们每天写,巴老在屋里写,沈先生搬个小桌子,在院子里树阴下写,巴老写了一个长篇,沈先生写了《边城》。沈先生称自己的小说为“习作”,并不完全是谦虚。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为了教学生写对话,有的小说通篇都用对话组成,如《若墨医生》;有的,一句对话也没有。《月下小景》确是为了履行许给张家小五的诺言“写故事给你看”而写的,同时,当然是为了试验一下“讲故事”的方法。同时,也为了试验一下把六朝译经和口语结合的文体。这种试验,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文白夹杂”的独特的沈从文体,在四十年代的文字(如《烛虚》)中尤为成熟。他的亲戚,语言学家周有光曾说“你的语言是古英语”,甚至是拉丁文。沈先生讲创作不大爱说“结构”,他说是“组织”。我也比较喜欢“组织”这个词。“结构”过于理智,“组织”更带感情,较多作者的主观。他曾把一篇小说一条一条地裁开,用不同方法组织,看看哪一种方法更为合适。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天头地脚页边,都是个性的字迹。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他很爱自己的家乡。他的《湘西》、《湘行散记》和许多篇小说可以作证。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柳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黄永玉画过一张凤凰沈家门外的小巷,屋顶墙壁颇零乱,有大朵大朵的红花——不知是不是夹竹桃,画面颜色很浓,水气泱泱。沈先生很喜欢这张画,说:“就是这样!”八十岁那年,和三姐一同回了一次凤凰,领着她看了他小说中所写的各处,都还没有大变样。家乡人闻听沈从文回来了,简直不知怎样招待才好。他说:“他们为我捉了一只锦鸡!”锦鸡毛羽很好看,他很爱那只锦鸡,还抱着它照了一张相,后来知道竟作了他的盘中餐,对三姐说:“真煞风景!”锦鸡肉并不怎么好吃。沈从文说时大笑,但也表现出对乡人的殷情十分感激。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对年轻人打鼓失去旧范很不以为然。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沈先生的两个儿子,小龙小虎,兄弟怡怡。他们都很高尚清白,无丝毫庸俗习气,无一句粗鄙言语,他们都很幽默,但幽默得很温雅。一家人于钱上都看得很淡。《沈从文文集》的稿费寄到,九千多元,大概开过家庭会议,又从存款中取出几百元,凑成一万,寄到家乡办学,沈先生也有生气的时候,也有极度烦恼痛苦的时候,在昆明,在北京,我都见到过,但多数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个世界的一切。到了晚年,喜欢放声大笑,笑得合不拢嘴,且摆动双手作势,真像一个孩子。只有看破一切人事乘除,得失荣辱,全置度外,心地明净无渣滓的人,才能这样畅快地大笑。

    沈先生家有一盆虎耳草,种在一个椭圆形的小小钧窑盆里。很多人不认识这种草。这就是《边城》里翠翠在梦里采摘的那种草,沈先生喜欢的草。

(节选自汪曾祺《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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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土壤上开出的花朵

邹扶澜

    19岁那平,我高考落榜了,而复读需要缴纳一笔不菲的学费。

    我的母亲读书不多,但是性格要强。一天,几个跟她平日很要好的中年女人找到她,商量着去城阳贩蛤蜊,据说用车子载两包回来,一天可以赚100多元。

    母亲心动了,非要去试试。她那年已近50岁,自己骑车子去贩蛤蜊让我不放心,我提出跟她们一起去看看。

    城阳离我居住的小城有20多里路,我们准备好编织袋、绳子,我还特意跑到一个同学家,借了一架“大金鹿”车子。第二天一早,天还黑黢黢的,我们就出发了。

    天刚破晓,海鲜批发市场上已经人头攒动,不少跟我们一样的小贩,胳膊底下(    )着包跟商主讨价还价。我也(    )了过去,蹲在一堆小山似的蛤蜊跟前用手扒拉着,学着小贩的口气跟商主还价。

    “行,你要多少?”商主(    )着烟,目光在我稚气未脱的脸上(    )了一眼,很痛快地说。

    我回头看看母亲,母亲轻轻扯了一下我的衣角,我明白了,站起身刚要走,那人厉声喝住了我。

    “什么意思?讲好了价想走,没门儿!”他把手里的烟头朝地上重重一摔,上前一把揪住我。

    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怕什么?就反身一挡。我这一挡激怒了对方,他一个拳头朝我脸上抡过来。

    鲜血从我的鼻子中流了出来。母亲冲上去,挡在那人跟前,护着我说:“不就一包蛤蜊吗?买就是了,凭什么打人?有你这样的吗?”

    “妈,不要买!”我捂着鼻子,上前想阻止母亲,可那人身后又闪出几个人,朝我虎视眈眈地瞪着,母亲又把我向后猛地一推。

    “最少500斤!”那人看也不看母亲,冷冷地抛下一句话。

    明显是欺诈,我肺都气炸了,恨不得冲上去砸扁他的鼻子!

    “哪有这种道理?买多买少自己说了算,我就要这一包!”

    “不行!”那人用脚踩住装蛤蜊的袋子,喷着烟,“这是批发市场的规矩。”

    往家走的时候,我跟母亲每人载着三包蛤蜊,车两边各一包,打横又一包。起初,我还勉强骑得动,可是不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母亲走在前面,不得不一次次停下来,等着我。

     “都怪我,不叫你来就好了。”母亲看着我瘀青的鼻梁,用袖口想给我擦鼻孔里残留的血迹。

    我强装笑脸,对母亲说:“没事,妈,我会找人来收拾他们的!你放心,我不会咽下这口气!”

    “你敢!”母亲狠狠地瞪着我 , “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回家好好复习,要是敢惹事,我跟你没完!“

    看母亲这般懦弱,我气急地把车子一摔,载着蛤蜊的车子滚到了路一侧的沟里。我不解气,又跳进沟里,狠狠地照着袋子踹了几脚。

    发泄完了,我头也不回大步向前走去。我走了很远,气也消得差不多了,想起母亲一个人待在那儿,肯定搬不动车子,只好又走了回来。

    母亲坐在大树底下,显然刚刚哭过。她不知用什么方法将车子从沟里搬了上来,而且她的那辆车子上多载了一包蛤蜊,我的车子上少了一包。

    我鼻子一酸,差点儿掉下泪来。

    那一天,我跟母亲走走停停,到家时,已快晌午了。

    母亲推着小车,走街串巷,卖完最后一斤蛤蜊,只赚回了本钱。蛤蜊当天没卖完,死去大半。母亲仍没泄气,第二天一早,又跟同伴去了海鲜市场。

    只是,母亲没有再让我跟着去,我把自己埋进书本,专心复习起来。最后,我拿着母亲用血汗赚来的2000元钱,参加了复读。第二年,我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较为理想的大学。

    弹指一挥间,20年过去了,我想象不出,母亲当年是忍受着怎样的屈辱,把爱和责任背了回来:一半是怕我受到伤害,一半是为了给我凑足学费。

    这是母亲给予我的最好的礼物,是苦难土壤上开出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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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的草地
    莫先生家就在郊外的一处山坡上,他的家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因为莫先生家的庭院里有一片美丽的草地。这是一片很干净的草地,没有任何垃圾,没有种太多其他的植物,也很少听到声音。这里,静悄俏的所有经过莫先生家的人,甚至是住在隔壁树上那只刚搬来不久的小麻雀,都对莫先生家庭院里没有一个人活动而感到惊讶!
    “这真是城市里难得一见的美丽草地啊!”没错,每个路过的人都会发出如此的赞叹。莫先生家的庭院空荡荡的,没有别的声音,只有偶尔听到割草声和莫先生开门、关门的声音。
    有一天,出门旅行的鳄鱼阿巴,穿过了莫先生家的篱笆,来到莫先生家的庭院。他走得好累好累,想在莫先生家的庭院休息一下。
    这片草地是他这一趟出门远行中,所见过最美的草地。几天的长途旅行让他觉得好困好因,于是,鳄鱼阿巴打了个哈欠,带着满身的疲惫在这温暖的阳光下睡着了。
    傍晚,太阳西下,刚下班回到家的莫先生看到了草地上的阿巴,吓了一跳,他小心地靠近阿巴,希望劝他离开草地。于是,莫先生悄悄地趴在阿巴的身旁,准备和他说话。
    “鳄鱼先生,可以请你离开吗?”
    “我叫阿巴,您呢?”阿巴一点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我叫莫咂咂,阿巴先生,你要准备离开了吗?”莫先生有点不耐烦地说。
    “啊,莫先生,我必须谢谢您,您这片美丽的草地让我睡得好舒服,我已经不觉得累了。”阿巴发自内心地感谢。
    “真的吗?”每天只知道洒水、修剪的莫先生,从来没想到会因自己家的草地而得到别人的感激。
    “您也可以躺一躺。”阿巴邀请莫先生。
    莫先生似乎忘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半信半疑地销在阿巴的身边。接着,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原本气呼呼、担心害怕的莫先生,竟全然轻松地打起了盹…
    第二天,莫先生下班后,又看见鳄鱼阿巴躺在草地上,身边还多了一些新朋友一一麻雀先生和麻雀小姐。莫先生不喜欢叽叽喳喳的麻雀,一直想要赶走他们,但在阿巴的再次诚意邀请下,莫先生又躺在了草地上,昨天的美好感觉又出来了,让他忘记了驱赶麻雀。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不知不觉过了好几个星期,阿巴带了许多不同的朋友到这片草地来,莫先生的态度由一开始的驱赶、不耐烦,到最后甚至开始期待,希望每天都有不同的动物来他的草地鞘一躺。
    莫先生家的庭院变得热闹起来,这片一直干净美丽的草地,依旧干净美丽,除了规律的割草声和单调的开门、关门声外,还多了其他的声音,而且是快乐的声音哦!
阅读下列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的作家之路

叶辛

①童年时代,我跟好多在上海弄堂里长大的孩子一样,打弹子,飞香烟牌子,打康乐球,抽转轴儿,滚铁环……哪样不玩啊!光是这样玩玩也不够味儿,我经常想新花样,不是到绍兴路上那不花钱的小花园去玩“官兵捉强盗”,就是穿过襄阳南路或岳阳路,到肇嘉浜去摸螃蟹、捉小鱼……

②别人不敢往楠竹竿的顶上爬,我能爬上去,还往下做鬼脸;别人不敢从丈来高的围墙上往下跳,我敢跳下来,明明脚板心好痛,我还嘻嘻笑;下一节课的时候,我经常在偷偷地做上一节课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等到放了学,我把家庭作业做完了,于是就拉着没做作业的同学一起去玩。我爸老是叹气说,这么发展下去的话,长大了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③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少儿期刊《儿童时代》。这本有字有画的书,很快吸引了我。里面的小故事、寓言、猜谜语、小游戏,还有念起来朗朗上口的小诗,比我那调皮捣蛋的生活有趣多了;比我们那条长长的弄堂,比弄堂外灰白色的柏油马路,也有趣多了。从这本薄薄的书上,我知道了世界上有高山、大海、冰川。啊,原来书里面有这么多吸引人的东西呢!读了这一本书,我又开始寻找另外一本。我读了一本又一本《儿童时代》,还津津有味地学着做那上面刊登的小游戏,挖空心思猜着上面的谜语。

④就这样,《儿童时代》给我打开了通向世界的门户。每读到一本,我总是又惊喜、又震动,读完了,还兴致勃勃地给小伙伴讲呢!书本以它壮丽绚烂的境界给我描绘了一幅又一幅图画,给我叙述了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它逐渐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的空余时间,差不多都扑到书本上去了。爱上了书,弄堂里小伙伴们的喧哗声我听不见了,滚铁环、踢足球的声响也不会惹得我心痒了。

⑤随着日子的过去,书越读越多,差不多已经脱离了顽童行列的我,开始变得好幻想起来了。

⑥在儿童时代的这一时期,我做过多少幻想的梦啊。读了描写天空生活的书,我想着长大了当一个飞行员;读了描写大海生活的书,我立志要当一个体魄强壮的海员;读了描写战争的书,我又想着该当一名司令员……

⑦所有的梦都像肥皂泡那样一个一个破灭了。在读过高尔基的小说《童年》之后,我沉浸在他所描绘的生活中,第一次想到写书的人,第一次注意到写书的人是很了不起的。从那以后,我开始想到,我长大了,也要当一个写书的人,也要去感动那些读我的书的小孩子。这个愿望,我没有说出来,把它埋在心底。

⑧这又是一个“梦”。可这个梦老在做着,我知道,要叫这个“梦”变成现实,就得用功学习,认真读书,读大量的书。于是,我从感兴趣读书,变为自觉自律地读书。每一本我都读得很细致、很认真,还悄悄记下读书的笔记。书已经成了我儿童时代最好的朋友。这么一来,岂止是我的小伙伴,连我家里的人、我的班主任老师,他们都说:“顽童变成了小书迷、书呆子!”

⑨今天,我小时候的“梦”成了现实,我也变成了一个写书的人。这可不是孙悟空眨眨眼那么快就能变个老婆婆出来的。只有我最清楚,小时候读了那么多书,对我的帮助有多大。十年动乱期间,在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的生活条件很差,我的周围没有一点儿的学习空气……我觉得,不能让光阴这么白白地虚耗过去,得像我小时候所看的书中写的那样,抓紧时间学习写作,绝不能半途而废,我还要叫小时候的“梦”变成现实呢。是书,给了我这么大的精神力量,努力摆脱环境的影响,不怕困难,不畏挫折,百折不挠地学习着创作,争取做一个写书的人。

⑩我绝不是要小朋友们都去当书迷,长大当作家,仅仅只想说,多读书,读好书,对我们的成长是会有良好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的,愿小朋友们学做一个正直诚实的孩子,

愿书本开阔你的眼界,陶冶你的情操,长大了做一个对祖国有贡献的人!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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