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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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我的叔叔于勒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1)、小说是紧紧围绕的命运展开的,他的直接决定了对他的态度变化。这一事实说明了
(2)、这段文字是小说的哪个部分?
(3)、这段文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    )
A、 B、菲利普 C、于勒 D、二姐及未婚夫
(5)、“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那句话是指哪一句话?那句话表现出人物的什么心理?
(6)、“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原因是什么?
A、急切希望于勒发财归来,以改变拮据的生活状况。 B、一家人热爱大海,为后文去海岛旅游做伏笔。 C、生活虽不富裕,却要努力显示阔气的派头。 D、生活虽不富裕,一家人生活得还安闲和睦。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藕与莼菜
                                                                                                                       叶圣陶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善待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吗?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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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专访:余光中谈乡愁

【人物档案】

余光中,1928年出生于南京,1949年随父母迁居香港,次年迁入台湾。曾先后任教于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代表作有《白玉苦瓜》、《记忆像铁轨一样长》、《分水岭上:余光中评论文集》等。在其众多作品中,为人们孰知的是诗歌《乡愁》。

【关于《乡愁》】

上观新闻:说到《乡愁》,相信每一个访问您的人都绕不开这首诗。您写这首诗时,是怎样一种心境?

余光中:我第一次回乡,是在离开大陆46年之后。回乡之前,类似《乡愁》这样主题的诗歌,我至少写过三四十首。不过《乡愁》流传到了一定程度,以至于我太太都不喜欢别人来朗诵它。有很多人对我说,我是读你的诗长大的。结果他除了《乡愁》之外,都没有读过我第二首诗。

上观新闻:看到资料说您二十多分钟就把《乡愁》写出来了?

余光中:可是这种感觉,在我心里面已经有二十年了。我离开大陆二十多年后才写出《乡愁》。

上观新闻:这二十多年间,您到很多地方工作、生活过,其中包括两度赴美。

余光中:到了许多地方总有乡愁,尤其到了美国之后乡愁特别高涨,因为美国社会跟中国实在太不一样了,我的英文在美国足以应付各种生活问题,可是比起来还是中文亲切得多。

【关于诗歌】

上观新闻:大陆诗人汪国真病逝之后,媒体曾广泛讨论过诗歌的处境。许多年轻人不太喜欢读诗,更不愿意写诗。您怎么看这一现象?

余光中:这个可以分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大陆改革开放之初,诗歌还是很受欢迎的。后来,西化的潮流进来了,很多小众化的现象就出现了。可是我们这样看,早在战国的时候就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故事。阳春白雪是非常高明的,下里巴人是比较流俗的。对于喜欢流行歌的人来说,那些歌词就是他们的诗。仅从这点看,诗歌是绝对不会被冷落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诗人自己写得不好,不要怪别人。所以诗人要反省一下,为什么没有人要看你的诗?诗人把诗写好了,写得雅俗共赏,自然还是有读者的。像我自己有的诗集也可以卖好几万册。

上观新闻:您的作品在大陆销量还是非常高的。

余光中:我并非畅销作家。我的书不滞销,也不畅销,美其名曰“长销”。

上观新闻:作为华语诗坛前辈,您对青年诗人有什么样的期许?

余光中:千万不要以为唐诗、宋词过时了,它里面的新手法不亚于现代诗,就看你怎么读。你认真读了,仍然可以从屈原、李杜等人身上学到东西,这些东西并没有完全过时。我现在对于中国古诗还是非常喜欢。

【关于传统文化】

上观新闻:现在大陆很多中小学很重视古典和经典作品学习,社会上也兴起“国学热”。在台湾,在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还是非常好,但是也有人认为台湾年轻人不是特别重视语文学习,您怎么看?

余光中:大陆近年来很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启蒙,像讲得浅一点的《百家讲坛》,也是一种启蒙。我一直觉得,一个中国作家一定要了解两种传统,一个是《诗经》、《楚辞》以来的大传统,一个是五四以来的小传统。如果你要从事中文写作,你多少都要熟悉一下。当然还有外国文学,不过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要。

上观新闻:前段时间大陆有一位学者忧虑这样一种现象,就是我们培养出来许多高学历的“野蛮人”。您怎么看待高学历的“野蛮人”?

余光中:本来大家都有一个笼统的名称就是知识分子,可是知识并不一定能够培养你的判断力,学了那么多知识,要能够判断是非,分别高下。头脑的开发,如果没有感性、感情来滋润、来补充,那就偏了。当然我们说理工科的人是这样,学文科的人不懂理工的也比比皆是。不过真正的科学家也往往是喜爱文学艺术的,像爱因斯坦喜欢音乐,杨振宁、李政道、华罗庚这些人都很喜爱传统文化。

【关于爱好】

上观新闻:听说您很喜欢摇滚乐,我觉得有点意外。在许多人印象中,您是一个非常儒雅冷静的人。

余光中:很多人对此也觉得不解。其实我对音乐爱好很广泛,一开始是喜欢古典音乐,像莫扎特、巴赫的曲子。后来喜欢上了爵士乐,然后再扩展到美国的民谣,以及美国白人的蓝调、黑人的灵歌这些。我是在四十多岁时开始喜欢上摇滚乐的,在台北还做过几次摇滚乐歌词的演讲。

上观新闻:在诗歌创作中,您是不是也从摇滚乐或者其他音乐形式中吸取了养分?

余光中:音乐的节奏感、韵律感,都会影响我的诗句跟文句。比如说《乡愁》,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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匀速奔跑

    ①我家附近有一所大学,每天晚上都有很多学生在那里跑步。

    ②一天下午,下班后我按照惯例驱车来到了学校体育场。这会儿,体育场上的人已有不少。我换上运动装,戴好耳机,听着富有激情的音乐,简单的做了几组热身运动之后便开始沿着跑道跑了起来。内心随之变得热血澎湃,感觉自己轻轻松松就能拿下一个马拉松。可是,当我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我又开始喘了,脚步也随之慢了下来。很明显,因为我又胖了,我才变得比以前更容易透支。

    ③此时,一个身穿玫红色紧身背心和黑色运动裤的姑娘从我身边擦肩而过,速度不快但跑得明显很有节奏。我心想,自己怎么也不能让个姑娘把自己给超了,于是心一横,我紧赶了几步向前冲刺了50米,很轻松的把姑娘落在了后面。

    ④可我有限的体力还是支撑不起日渐增长的体重,慢慢的,我紧赶的步伐又缓了下来,一边双手掐腰喘着粗气,一边半走半跑挪着步子。正当我决定停下来慢走一圈时,红衣姑娘又一次从我身边跑了过去,还是那个速度和节奏。

    ⑤“超就超吧,哥们先走一走,缓一缓,等下体力恢复了再赶上你……”我心里不屑的盘算着。

    ⑥接下来我开始一边走一边观察着跑道上三三两两的人群,他们有的在一边慢走一边交谈,有的时而奔跑时而停下,有的跑得大汗淋漓,有的跑的漫不经心。

    ⑦跑步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把你的体力、耐力和速度暴露无遗,并将你的性格从你跑步的姿势和神态上展露给别人。约摸走了两分钟,我觉得自己喘的不再那么痛苦,体力貌似又恢复了一些,决定继续跑。

    ⑧我不由得在体育场上寻找着那位刚刚超过我的红衣姑娘,心想这会我一定要赶上她。在前方扫了一眼后我没再看到她,我想她大概已经跑完回去休息了。结果,就在此时,一道红光从我的右侧闪了过去,没错,就是那个红衣姑娘,她又一次超过了我,还是那个匀速奔跑的节奏。我放弃了追赶红衣姑娘的念头。

    ⑨我开始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自己追赶不上红衣姑娘的原因。但最终,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努力,那些匀速奔跑的人你永远追不上。

    ⑩匀速奔跑的人是可以掌控自己的人。他们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节奏,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按照这个节奏去掌控自己。

    ⑪当一个人开始匀速奔跑起来的时候,他是在认真奔跑。当你还在踌躇要不要跑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甩得遥不可及。

(文/河城子,摘自《知识窗》)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列小题。

传递

池莉

    ①夜色凄冷,阵阵江风袭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②一年前,她禁不住好友的怂恿,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本来红红火火,不料厨师的一次失误导致两位顾客食物中毒。尽管他们第一时间为对方治疗,火锅店的声誉还是受到了影响,顾客开始越来越少。就在这时好友撤资一走了之,她内心十分痛苦。

    ③风更大了,她走到汽车前面,竟发现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趴在车前睡着了,手里拿着一个蛇皮口袋,看样子是捡废品的。

    ④她轻轻摇醒小男孩:你怎么趴在这里睡觉?男孩揉揉眼睛问:阿姨,您丢东西了吗?她下意识地一摸口袋,手机居然不见了!男孩见状,拿出一部手机,笑着说:“这是您的吗?”原来,小男孩在汽车旁边发现了这部手机,为了物归原主,他耐心等待,竟睡着了。

    ⑤真是个好孩子!他要捡多少废品才能换一部手机?她非常感动,问道:“天晚了,你一个人在这儿不怕吗?”男孩笑着说:“没啥怕的,每天放学后我都来,为了赚生活费呀!”

    ⑥原来,男孩的母亲是聋哑人,他还有一个妹妹,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男孩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利用放学时间出来捡废品。她看了看他的蛇皮口袋,里面放着几个饮料瓶子。她忽然想起来,放在汽车后备箱里的空饮料瓶还在。她赶快从后备箱里搬出来,又拿出车内的旧报纸和杂志,全倒在男孩的蛇皮口袋里。男孩开心地笑了。

    ⑦风停了,她感到了一阵温暖。不久,重拾希望的她关了原先的店,筹钱开了一家新的火锅店。从那时开始,不管生意好坏,她都坚持资助小男孩上学,直到他大学毕业。男孩能自食其力了,他走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不管收入如何,他都会拿出一笔钱打到她的账户中。她把那些钱又重新汇给男孩,并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做,因为她出资援助他,完全是因为他的善良,根本不求回报。

    ⑧又过了几年,因房子要拆迁,曾经红火的火锅店生意再次变得冷清,最艰难的时候她甚至付不起房租。正在她心急如焚之际,小城电视台的记者忽然跑来采访她。原来当地的小学收到一笔捐款,捐款人正是她。她沉思了片刻,很快就明白,这件事的幕后策划者一定是男孩。这条新闻播出后,很多人被她的善良感动了,宁肯绕很远的路也要到她的店里来吃饭,火锅店的生意很快又好转起来。

    ⑨重新赚到钱的她,十分感激所有帮助过她的人,继续资助贫困孩子。每次捐款,她总写下那个男孩的名字。其实,对她和男孩来说,写谁的名字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们手中,善心如一簇小小的火苗正在悄悄传递,它无法照亮整个世界,却温暖了很多人的心。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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