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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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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3年湖北省武汉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传统建筑中的狮子雕塑

       ①狮子并非我国土生土长的,传说它是在东汉时期由安息国(今伊朗)传入我国的。狮子被视为狰狞之兽,在中国传统建筑中,人们根据它的凶猛性格,设计出狮子雕塑,并赋予它以特殊的使命﹣﹣护卫。所以,今天我们看到在古代陵墓和重要建筑物的大门两旁,甚至房梁、屋顶上,都有狮子雕塑,它们守护着主人并显示着主人的威势。

       ②从历史的发展来考察,不同时期的狮子雕刻具有不同的风格。

       ③唐代顺陵位于陕西咸阳城之北,其四方门口左右都有石雕的狮子作护卫。这些石狮造型夸张、体形高大,腿和爪都特别粗大壮实,脚爪扣地,仿佛入土三分,显得非常有力。这些石狮,立者作昂首行进状,蹲者呈张口挺胸势,整体形象使人望而生畏。

       ④北宋皇陵都统一建造在河南巩县,如今那里留下了大量墓前石像,其中石狮也不少。这些宋代石狮的造型,比起唐代的狮子,更具有写实性,大小更接近狮子原型。狮子的头及头上的卷毛都更接近真实,其四肢和狮身轮廓虽也用了夸张手法,但狮子的整体形象却不如唐代石狮那么威武有力了。

       ⑤明清时期,建筑中留存下来的狮子雕塑更多,在宫殿、园林、寺庙、王府里,不同造型的石狮子,铜狮子、铁狮子比比皆是。它们的形象更写实了,造型比过去复杂,细部刻画多,四肢有肌肉的起伏,头上有卷毛,身上戴着铃铛,却不注意狮子整体造型的气势,失去了狮子威武的神态。故宫宁寿殿门前的铜狮子,为了强调护门狮子的狞厉,将其腿部的肌肉表现得特别鼓凸,嘴张得很大,露出很尖的牙齿,但这样一来,狮子反而失掉了整体的雄威。

       ⑥狮子雕塑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它的风格特征和那个时代的特征相符合。唐代统一中国,进入了一个政治上相对稳定,经济上繁荣昌盛的时期。这个时期建筑风格上的特点是:规模宏大,气魄雄伟,突出建筑艺术上的大效果,壮丽而不纤巧。我们从唐代留下来的石狮子上也看到了这种风格。宋代建筑,从技术上看,比前代更趋成熟,但就其建筑艺术风格来看,宋代建筑逐步走向秀丽的方向,在总体上气势大不如前。这个特点在石狮子上也很明显地反映出来了。清代尤其到了清末期,政治上保守腐朽,在建筑和其他艺术上都表现出一种追求繁琐绮丽的风气,工艺品上堆砌玉石珍宝,建筑装修上镶嵌珐琅玉石,艺术之高低仿佛与金银财宝的多少成了简单的正比。所以我们发现清朝的狮子有的竟成哈巴狗的形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楼庆西《中国小品建筑》)

(1)、下列对全文内容的概括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介绍狮子雕塑的源起。 B、介绍狮子雕塑在传统建筑中的作用。 C、介绍不同历史时期狮子雕塑的特点及其变化。 D、介绍不同历史时期狮子雕塑的风格及其形成原因。
(2)、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唐代石狮高大威猛,腿爪粗壮有力,造型上多用夸张的手法。 B、宋代石狮比唐代更具有写实性,头部及四肢等细部刻画得很真实。 C、唐代石狮呈现的风格与唐代的政治经济状况密切相关。 D、宋代石狮的雕刻技术比唐代更加成熟,但气势却远不如唐代。
(3)、同学们要排练一出以清朝为背景的课本剧,大家为剧中的道具﹣﹣“狮子雕塑”的设计出主意。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本内容的一项是(    )
A、小华说:“让狮子的嘴张大一些,让它的牙齿尖一点,露出来。” B、小鹏说:“设计得酷一点,让它头上的卷毛夸张一些,不那么写实。” C、小莉说:“这个狮子呀,给它打扮一下,最好镶嵌一些宝石。” D、小燕说:“别忘了,还要在它的脖子上配个铃铛。”
举一反三
阅读,回答文后问题。

    不幸的峡谷,它本可以变成一串明珠似的小湖,像德都县的高山堰塞湖“五大连池”那样,轻而易举就可赢得人们的赞美。可是它却不。它悄然无声地躺在这断壁底下,并不急于到世上去炫耀自己;它隐姓埋名,安于这荒僻的大山之间,总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希望着什么。它究竟在期待和希望着什么呢?

    长空的大风经过这里,停下了脚步。不等探询,便很快理解了它。它把坑口的石块碾成粉末,一点一点地撒落到峡谷的石缝里去。

    洁净的山泉日日与它相伴,也终于明白了它。它从石洞里流出来,又一滴一滴渗进石缝里去,把石块碾成的粉末变成了泥土。

    山顶的鱼鳞松时时顾盼着它。虽然相对无言,却是心心相通。它敬仰峡谷深沉的品格,钦佩峡谷坚忍的毅力,它为阳光的偏爱愤懑,为深渊的遭遇不平。秋天,它结下了沉甸甸的种子,种子便毅然跳进了峡谷的怀抱,献身于那没有阳光的“地下”。也许为它所感召,纯洁的白桦、挺拔的青杨、秀美的黄菠萝,它们勇敢的种子,都来了,来了。一粒、几十粒、几百拉。不是出于怜悯,而是为了试一试大自然的生命力究竟有多强……

    几千年过去了,几万年过去了。

    孱弱的小苗曾在寒冷霜冻中死去,但总有强者活下来了,长起来了,从没有阳光的深坑里长起来。

    几千年过去了,几万年过去了,进入了人类的文明时代。终于有一天,人们在昔日的死火山口发现了一个奇迹,一个生命史上的奇迹——幽暗的峡谷里竟然柞木苍郁,松树成林。整整齐齐、密密麻麻地耸立着一片蔚为壮观的森林。只因为它集于井底一般的深谷之中,而又黑森森不见阳光,有人便为它起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叫做地下森林。

    如果它早已变成漂亮的小湖,奇丽的深潭,也许早就免除了这“地下”的一切艰辛。但是它不愿意。它懂得阳光虽然嫌弃它,时间却是公正的,为此它宁可付出几万年的代价。它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向上,爱生命竟爱得那样热烈真挚。尽管阳光一千次对它背过脸去,它却终于把粗壮的双臂伸向了光明的天顶,把伟岸的成材无私奉献给人们,得到了自己期待已久的荣光。

    我为寻你爬上了高高的岭,原只是因为好奇,却想不到你如此强烈地震动了我的心怀。我不愿离去了。我望见涧底泉水闪烁,我明白那是你含泪的微笑。

    秋日的艳阳在森林的树梢上欢乐地跳跃,把林子里墨绿的松、金色的唐棋、橘黄的杨、火红的枫,打扮得五彩缤纷。瞧!阳光现在多么喜爱它们,好像它从来就是这么慷慨。

    风儿从我脚下的林子里钻出来,送来林涛愉悦而又深沉的低吟。你的歌是唱给曾在困难中真诚地帮助过你的伙伴们听的吗?它们如今都到哪儿去了呢……

    干枯的小草儿在我脚下发出簌簌的响声,似乎在提醒我注意它。它确实比你这地下森林要高出好几公分呢,这得意的小草儿。然而我却想攀着古藤下去,下到深深的谷底去。那儿的树木虽然远不如山上的小草高,但它却可以自豪地宣布:我是森林!

    啊,我听见了,听见了那莽莽群峰和高高天庭上震荡的回声:我是森林!

    大自然每一次剧烈的运动,总要破坏和毁灭一些什么,但也总有一些顽强的生命,不会屈服,绝不屈服啊!地下森林,我们古老的地球生命中新崛起的骄子,谢谢你的启迪。

    我景仰那些曾在黑暗中追寻光明的地下的“种子”。愿你们创造更多的奇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房屋演变史

       ①房屋是人类栖息的场所,是人类征服自然亦是自身发展的一种象征。

       ②众所周知,人类从学会制造工具的那天起,就和动物分了家。人类既然会制造和使用工具,当然在填饱肚子的同时,也就想到了为自己创造一个舒适的栖息环境。

       ③最早的房屋应推山顶洞人居住的铺有干草的洞穴。这种房屋,恐怕除了人类自己劳作之外,更多的还是大自然的恩赐。

       ④到了半坡氏族期间,人类才完全靠自己的劳动创造出自己的房屋——用双手堆砌而成的石屋。这种石屋的顶是用草铺盖的,呈圆锥状。屋的形状并不规则,屋体一半在地面以下。几个这样的屋聚在一起,便成为当时的村落。

       ⑤后来,随着人类文化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按照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建造房屋。于是经过人们精工雕凿、科学拼接的木屋和石屋,以及木石土合用的各种形式的房屋,大量建筑起来,以至发展为规模宏大的宫殿建筑群和寺庙建筑群。由于历史文化抑或风俗习惯的不同,不同民族的人们又创造了各式不同的房屋。云南傣族的竹楼,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拴马,方便安全凉爽卫生;黄土高坡的人们则因地制宜,掘土为屋,建造出一排排冬暖夏凉的窑洞;草原上的蒙古民族更是造出了遮风避雪、随意搬迁的活动房屋——毡包。各种房屋不一而足,无一不表现了人类创造的艰辛和伟大。

       ⑥近代的房屋,在本质上又有了巨大变革。人们不再单纯地依靠天然材料,而是采用钢筋水泥等人工材料,而且更加重视房屋内外的装饰。例如在墙壁上镶瓷砖,甚至涂上金粉,使得房屋变得金碧辉煌,光彩夺目。这些建筑,无论从结构还是外观,都远远超过了古代房屋。

       ⑦现代的房屋已不再是仅仅供人们遮风避雨、生活起居的庇护所,它为人类提供了生产、科研以及一切发展现代文明的实验所和工场。人们在各式各样的房屋中从事活动,可以说,房屋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环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⑧由于人口猛增,房屋的需要量太大,人们不得不向高空发展,于是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据统计,一座高300层的摩天大楼可以住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

       ⑨现代社会,进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期。房屋在性能、功用方面出现了新的突破。例如,有的房屋可以抵御地震。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一座圆堡形房屋,经受了___级地震,却“毫不动容”;有的房屋可以模拟地球外的空间环境,成了地球上的太空站。

       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越来越多的欲望,在将来,人类不会满足于仅仅生活在地球大陆上……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秋天的黄昏

丁立梅

    ①城里是没有黄昏的。街道的灯,早早亮起来,生生把黄昏给吞了。

    ②乡下的黄昏,却是辽阔的、博大的。它在旷野上坐着;它在人家的房屋顶上坐着;它在鸟的翅膀上坐着;它在人的肩上坐着;它在树上、花上、草上坐着,直到夜来叩门。

    ③而一年四季中,又数秋天的黄昏,最为安详与丰满。

    ④选一处河堤,坐下吧。河堤上,是大片欲黄未黄的草。它们是有眼睛的,它们的眼睛,是麦秸色的,散发出可亲的光。它们淹在一片夕照的金粉里,相依相偎,相互安抚。这是草的暮年,慈祥得如老人一样。你把手伸过去,它们摩挲着你的掌心,一下,一下,轻轻地。像多年前,亲爱的老祖母。你疲惫奔波的心,突然止息。

    ⑤从河堤往下看,能看到大片的田野。这个时候,庄稼收割了,繁华落尽,田野陷入令人不可思议的沉寂中。你很想知道田野在想什么,得到与失去,热闹与寥落,这巨大的落差,该如何均衡?田野不说话,它安静在它的安静里。岁月枯荣,此消彼长,焉有得?焉有失?不远处,种子们正整装待发,新的一轮蓬勃,将在土地上重新衍生。

    ⑥还有晚开的棉花呢。星星点点的白,点缀在褐色的棉枝上,这是秋天最后的花朵。捡拾棉花的手,不用那么急了。女人抬头看看天,低头看看花,这会儿,她终于可以做到从容不迫,稻谷都进了仓,农活不那么紧了。她细细捡拾棉花,一朵一朵的白,落入她手里。黄昏下,她的剪影,就像一幅画。

    ⑦你的眼睛,久久落在那些白上面,你想起童年,想起棉袄、棉鞋和棉被。大朵大朵的白,摊在屋门前的篾席上晒。你在里面打滚儿,你是驾着白云朵的鸟。玩着玩着,会睡着了,睡出一身汗来——棉花太暖和了啊。

    ⑧最开心的事是,冬夜的灯下,母亲把积下的棉花搬出来,在灯下捻去里面的籽儿。你也跟在后面捻,知道有新棉鞋新棉袄可穿,心先温暖起来。那时,你的世界就那么大,那时,一个世界的幸福,都可以被棉花填得满满的。

    ⑨人生因简单因单纯,更容易得到快乐。你有些惆怅,因为,现在的你,离简单离单纯,越来越远了。

    ⑩竟然还见到老黄牛。不多见了啊。人和牛,都老了。他们在河堤上,慢慢走。身上披着黄昏的影子。人的嘴里哼着“呦喝”“呦喝”——歌声单调,却闪闪发光。牛低着头,不知是在倾听,还是在沉思。你想,到底牛是人的伙伴,还是人是牛的伙伴?——相依为命,应该是尘世间最不可或缺的一种情感吧。

    ⑪鸟叫声在村庄那边,密密稠稠,是归巢前互道晚安呢。村庄在田野尽头,一排排,被黄昏镀上一层绚丽的橙色,像披了锦。炊烟升起来了,你家的,我家的,在空中热烈相拥,久久缠绵。还是村庄好,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设防。

    ⑫突然听得有母亲的声音在叫:“小雨,快回家吃晚饭啦——”你忍不住笑,原来不管哪个年代,都有贪玩的孩子。

    ⑬周遭的色彩,渐渐变浓变深。身下的土地,渐渐凉了,你也该走了。再贪恋地望一眼这秋天的夕阳,它一圈一圈小下去,小下去,像一只红透的西红柿,可以摘下来,炒了吃。

(选自《语文周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的麦子熟了

    14岁的高占喜,青海农家子弟,因为湖南卫视的《变形计》,他和城市的一个叫魏

    程的富家少年互换了7天人生。节目打出了议题:7天之后,高占喜愿意回到农村吗?

    第一天,占喜在机场被新爸新妈接进了豪华的宝马车,他害羞地靠在真皮座椅上面,不说话,认真地看着窗外闪过的高楼大厦,忽然,他泪水盈眶。

    这个以前在山沟里疯跑,活泼开朗的孩子,曾经在作文里写道:我想考上大学,在城里生活。可是他知道,他更可能中途辍学,流浪在城市某条喧嚣的马路上。这次机缘巧合,他提前进入了城市,小小的心里波澜起伏,何况现实的城市,比那个瑰丽的梦,仿佛更精彩。

    占喜住进了一栋豪华如天堂的复式公寓,拥有一间无比舒适的大卧室。面对丰盛的晚餐,他无所适从,紧张得5次掉筷子。接着,新爸新妈一次给了他200元的零花钱。从前,他一个月只有1元的零花钱。

    在气派的理发店里,占喜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又一次泪水盈眶。

    不久,他迅速适应了这种新生活。

    白天,他靠在松软宽大的沙发上,茶几上是他之前从未见过的零食,面前是尺寸巨大的液晶电视。他自在地享受这一切,除了脸颊上两抹褪不去的高原红,就像是在这里长大的。

    此时,观众们忧心忡忡——这个孩子会丧失本性,沉迷于吃喝玩乐吗?

    某天,占喜被安排去卖报。归途中,占喜变得少言寡语。他看到城里人行色匆匆,在马路之间穿梭,犹如他在田间穿梭,也看见天桥下的乞丐,衣衫褴褛地等待施舍……那天,他对记者说,城里人也有穷人,生活也不容易。记者问,那你同情他们吗?占喜说,不,每个人都有一双手,幸福靠自己。

    说话时,他分明又是那个崇尚奋斗、一直努力的高原孩子。

    当晚短信预测,大多数观众仍然觉得占喜不愿回乡。然而,谜底提前揭晓——当占喜得知父亲不慎扭伤脚的消息时,他立刻要求赶回家乡。

    “为什么急着要走?父亲的脚伤不是大事,难得来一次城里。”记者问。

    占喜只说了一句:我的麦子熟了。

    父亲很早双眼失明,哥哥在外打工,弟弟还年幼,14岁的占喜已经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他难以不被城市吸引,这无可厚非,但同时,他也眷恋自己贫穷的家、艰辛的父母、几亩薄田和已经成熟的麦子。

    城市是他的梦,贫穷的家,却是他牵肠挂肚的现实世界。

    回到农村后,占喜仍然五点半钟去上学,啃小半个馍馍当午餐,学习之余割麦挑水,补丁长裤配布鞋,刻苦读书不改初衷: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真正走出大山,改变命运。

    占喜见识了前所未见的繁华都市,享用过从未经历的物质生活,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是个印着高原红的孩子,未曾忘记担当家的责任——“我的麦子熟了”,当《浮士德》的俗世诱惑变相重演,这是一句最朴实的箴言。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三德叔的斑马线

张格娟

       ①三德叔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我就不明白,他自己那个土窝有什么好呢?

       ②一间低矮的茅草屋,一伸手能碰到房檐,唯一的好处,就是眼界宽一些,能望着对面忘情谷秀丽的风光。可再美的风景,看久了,也就没啥看头了,不是常说,熟悉的地方没风景嘛,可三德叔总是扛着大烟杆出神地望着对面的风景发呆。

       ③三德叔是一个瘸子,他一生无儿无女,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生活着。父亲在临终前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不肯合眼,我清楚他老人家的心思。就在他的床前立下了军令状:三德叔老了,我养活他。父亲这才微笑着走了。

       ④父亲走后,我就想把三德叔接到城里来,可三德叔不肯。三德叔说他对城市有一种深深的恐惧和怨恨。

       ⑤那年,三德叔刚满十八岁,为了供我上学,他就瞒着我的父亲悄悄地扛起了铺盖卷,来到城里打工。可不幸的是,他从脚手架上自由落体后,就落下了病根,他的腿从此瘸了。两条腿走起路来划着圈,一瘸一拐的,的确有些别扭。就因为这个,三德叔恨上了城市。瘸了的三德叔一辈子也没娶到哪怕丑一点傻一点的三婶让我们瞧瞧。

       ⑥三德叔依然不去城里,可经不住我的软缠硬磨,他终于勉强答应跟我来到了城里。

       ⑦刚进城的三德叔,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好奇。他盯着城市中间的斑马线,感慨地说:“城里人真是钱多的没地儿花啊,这大街道也涂白线,就像头顶扎裤腰带一样多余。”我笑着说,叔啊,那不是多余的,那叫斑马线。

       ⑧斑马线?三德叔疑惑了。他茫然地问:“斑马走的线?人往哪走呢?城市里有斑马?”我被三德叔的一连串问题弄的哈哈大笑了。

       ⑨我就耐心地给二德叔讲:“斑马线是人经过的,这一道一道的白线像极了斑马身上的条纹,所以叫斑马线。如果你经过,所有的车辆都会停下来让路的。”三德叔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⑩后来,三德叔学会了独自走斑马线,他也知道了红绿灯,三德叔感慨地说:“这城市变化还真大,那电子眼在哪儿一闪红色,所有的车辆都停了下来,比我在村里吆喝驴子那么大的声音都管用。”

       ⑪尽管这样,三德叔还是觉得乡下好,他天天念叨着,我得回家去,我那个土窝怕是又漏雨了吧?对面的山谷的花也开了吧。这城市的人太多,可就是没有一个和自己唠唠知心话的。

       ⑫我想,三德叔怕是寂寞了。我就和妻子商量着,给三德叔找一个老伴,当我们发出征婚启事后,也收到好几封回信,我们打算让他去和那些老太太见见面,成与不成都无所谓,也算是见见世面嘛。可谁知我的话还没有落地,三德叔急了。

       ⑬三德叔气呼呼地走出了家门,我和妻子紧跟在他的后面追赶着。可还是出事了。三德叔经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急驰而来的摩托车给撞上了,三叔临终前还是不肯相信,他说了,这电驴子咋就挣脱缰绳了呢?三德叔死了。

       ⑭按照他的遗愿,我将他的骨灰送回了老家,埋葬在叫忘情谷的地方,那里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坟,坟头芳草萋萋。

       ⑮据村里的老一辈讲,那个叫山花花的姑娘,曾经是三德叔的相好,只因为她的父母嫌弃三德叔是一个瘸子,将他硬嫁给了外村的一个木匠。结婚的那天,姑娘上吊自杀了,从此后,三德叔终生未娶。听着这个凄然的故事,感觉像在听古典的《梁祝》一样让人伤怀。

       ⑯我在三德叔的坟头上,用石灰划了一条通往山花花的斑马线,不知道,我是否做的对啊?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想偷一本书

王秋珍

    我想偷一本书已经很久了。

    它就放在我们办公室一位同事的桌上。每天,我都能看见它。那蓝色的封面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可是,它寂寞地呆在桌上,从来没人去翻一翻。

    有一次,我看见同事拿起了它。我正暗暗为它高兴,却分明看见我的这位漂亮的女同事,只是用书扫了扫椅子上的灰尘。别的同事走过来走过去,总是低着头忙忙碌碌。那个叫手机的玩意成了大家的最爱。谁会留意一本书呢?

    慢慢的,我看见书的封面由蓝色变成了灰色。我还看见有好几次,漂亮的女同事把刚盛了水的杯子搁在它的上面。书的封面留下了一个圆圈,还带着褶皱,好像一个可怜的孩子歪着嘴巴在哭泣。

    我只想把它偷回家。

    可是,一想到偷,我的心就像要跳出胸膛。从小,爸爸就教育我,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偷大偷小都是贼。因此,我一天天地看着它,看着办公宣来来往往的同事,一直不敢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

    可机会还是来了。

    那天,我打了一段文字,抬起头,蓦然发现办公室里居然只有我一个人。我按捺住狂跳的心,悄然起身,来到漂亮女同事的桌前。【A】我感觉有目光像舞台上的追光灯一样向我聚拢过来,我低下头试图躲开它。突然,一个声音从天而降:“你想干嘛?”我的身子斜了斜,差点跌倒。我刚想回答,却听见那人继续在说:“好啦好啦,就你会耍贫嘴。我很忙,没空和你扯东扯西的。”说话间,我看见漂亮女同事飘逸的长裙在办公室里舞动了几步,倏地飘出去了。

    我,终于把书偷到了手。虽说窃书不算偷,我却感觉脸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文明的我居然会和“偷”这么不文雅的字站在一起。

    回家后,我拿出软毛巾轻轻地擦拭封面,又拿出吹风机吹那个固执的圆圈。最后,我把书的封底朝上,放在桌上,再压上了一条厚重的红木小方凳。

    次日,我把书拿出来,它又变成了端正的模样。【B】我的心里,涌上了酸酸甜甜的味道。

    我洗净双手,拿出偷来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起来。看着它们,我仿佛又走进了老时光。我看到了自己在养花种菜,在夕阳下徜徉,在厨房的油烟里战斗……

    是的,这是我写的书。每一个字,都像芬芳的花,让我驻足,流连。

    出版社只给了我50本样书。我舍不得卖,只想把书送给爱书的人。当初,漂亮女同事听说我出书了,就第一时间向我祝贺并要书。没想到,她要的只是一份客套。

    是的,只是一份客套。漂亮女同事一直把书放在桌上,从来不曾翻上一篇。如今,她和我的其他同事们一样,一有空就刷微信看网络碎片聊明星八卦,根本没有注意到桌上少了什么。那本曾被她扫过灰尘垫过杯子的书,好像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我的心里蓦地跳出了一条鱼,在夏日的岸上左冲右突地扑棱。这份不安的心绪让我彻夜难眠。这个忙碌的时代,真的没人会停下来好好地看书了吗?当初,我壮着胆子把书偷回来,只是想给书找一个懂它的人啊。

    某天,我终于点开一位微友问道:“你说大家喜欢读什么书啊?””什么?书?”微友抛出两个问号,继续道,“谁还看书啊?”

    我仿佛听见了她在手机前的笑声。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6年第8期,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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