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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学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莆田市第二十四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不朽的失眠

张晓风

    ①他落榜了!一千二百年前。榜纸那么大那么长,然而,就是没有他的名字。啊!竟单单容不下他的名字“张继”那两个字。考中的人,姓名一笔一划写在榜单上,天下皆知。奇怪的是,在他的感觉里,考不上,才更是天下皆知,这件事,令他羞惭沮丧。离开京城吧!议好了价,他踏上小舟。本来预期的情节不是这样的,本来也许有插花游街、马蹄轻疾的风流,有衣锦还乡、袍笏加身的荣耀。然而,寒窗十年,虽有他的悬梁刺股,琼林宴上,却并没有他的一角席次。

    ②船行似风,江枫如火。这天黄昏,船,来到了苏州。但,这美丽的古城,对张继而言,也无非是另一个触动愁情的地方。

    ③如果说白天有什么该做的事,对一个读书人而言,就是读书吧!夜晚呢?夜晚该睡觉以便养足精神第二天再读。然而,今夜是一个忧伤的夜晚。今夜,在异乡,在江畔,在秋冷雁高的季节,容许一个落魄的士子放肆他的忧伤。江水,可以无限度地收纳古往今来一切不顺遂之人的泪水。这样的夜晚,残酷地坐着,亲自听自己的心正被什么东西啮食而一分一分消失的声音。并且眼睁睁地看自己的生命如劲风中的残灯,所有的力气都花在抗拒,油快尽了,微火每一刹那都可能熄灭。然而,可恨的是,终其一生,它都不曾华美灿烂过啊!

④江水睡了,船睡了,船家睡了,岸上的人也睡了。惟有他,张继,睡不着。夜愈深,愈清醒,清醒如败叶落余的枯树,似梁燕飞去的空巢。起先,是睡眠排拒的他。而后,是他在赌气,好,无眠就无眠,长夜独醒,就干脆彻底来为自己验伤,有何不可?

    ⑤月亮西斜了,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有乌啼,粗嗄嘶哑,是乌鸦。那月亮被它一声声叫得更黯淡了。江岸上,想已霜结千草。夜空里,星子亦如清霜,一粒粒零落凄绝。

    ⑥在须角在眉梢,他感觉,似乎也森然生凉,那阴阴不怀好意的凉气啊,正等待凝成早秋的霜花,来贴缀他惨淡少年的容颜。

    ⑦江上渔火二三,他们在干什么?在捕鱼吧?或者,虾?他们也会有撒空网的时候吗?世路艰辛啊!即使潇洒的捕鱼的,也不免投身在风波里吧?然而,能辛苦工作,也是一种幸福吧!今夜,月自光其光,霜自冷其冷,安心的人在安眠,工作的人去工作。只有我张继,是天不管地不收的一个,是既没有权利去工作,也没福气去睡眠的一个。

    ⑧钟声响了,这奇怪的深夜的寒山寺钟声。一般寺庙,都是暮鼓晨钟,寒山寺庙敲“夜半钟”,用以惊世。钟声贴着水面传来,在别人,那声音只是睡梦中模糊的衬底音乐。在他,却一记一记都撞击在心坎上,正中要害。钟声那么美丽,但钟声自己到底是痛还是不痛呢?既然失眠,他推枕而起,摸黑写下“枫桥夜泊”四字。然后,就把其余二十八字照抄下来。我说“照抄”,是因为那二十八个字在他心底已像白墙上的黑字一样分明凸显:

    ⑨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⑩感谢上苍,如果没有落第的张继,诗的历史上便少了一首好诗,我们的某一种心情,就没有人来为我们一语道破。

    ⑪一千二百年过去了,那张长长的榜单上(就是张继挤不进去的那纸金榜)曾经出现过的状元是谁?哈!管他是谁。真正被记得的名字是“落第者张继”。有人会记得那一届状元披红游街的盛景吗?不!我们只记得秋夜的客船上那个失意的人,以及他那场不朽的失眠。

(文章有删减)

(1)、结合文本阅读,你认为下列说法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一千二百年过去了,那张长长的榜单上曾经出现过的状元是谁并不重要。这侧面表现了封建社会考试制度的不公正,真正有才华的张继却无法得到朝廷的赏识。 B、本文语言忧思沉重,运用记叙和议论相结合的手法对张继这一人物刻画描写,突出表现了作者对张继考场失意的同情。 C、作者在对张继进行描写的时候,并不注重讲故事,他巧妙的将环境和事件紧紧的结合在一起,从而起到烘托人物的作用。 D、文中引用了“枫桥夜泊”一诗,其作用一可以衬托出文章浓厚的诗意色彩,二可以交代张继之所以“不朽”的原因,点明文章的主题。 E、张继之所以成为不朽,是因为他在文学上的突出成就。对于文学而言,我们只需要记住失意的张继,以及他的那场不朽的失眠。
(2)、文章题为“不朽的失眠”,请结合全文,解释标题的含义,并说说标题的好处。
(3)、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分析选文第二段在文中的作用。
(4)、文章最后一段说:“不!我们只记得秋夜的客船上那个失意的人,以及他那场不朽的失眠。”请你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失意人生”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乡村的节奏

路军

①我喜欢乡村的节奏,每一回乡,就像离巢久了的鸟儿,落在那儿,被一种难以名状的力量覆盖,缓缓地、静静地,古老的乡村像一块沉积了千年的磁石,不管外界怎样的喧嚣,内心的尘垢都在那一瞬间剔除掉了。乡村,我的乡村,你的脚步不会慌乱,不会迷茫,不会在现代的包裹中逝去,她坚定地走着,内心的包容力量谁也不可小觑。

②我不喜欢时下乡村会走向没落的荒诞论调,即使城市再无限制的扩延,也难以吞没乡村的广袤。

③行走于乡村,既是一种膜拜,也是一种回归,精神宁静的安养,心灵倾斜的抚慰,思想的反刍与咀嚼。

④炊烟依然,缓缓地上升,在早晨的阳光里散发着植物的味道,玉米味,槐树味和松香味混合在空气中,随着时光的飘转发酵,扩散到村庄四面的丛林中。一代一代的坚守,虽然偶有烟煤的污气从远远的城市飘来,试图包裹山野的昏暗,但在山山川川的绿色的屏障中,在原始一般的炊烟中还是败下阵来,灰溜溜地走了。我试图从生物学的循环系统中找到答案,那是很遥远的解释,只有眼睛和思维落在你土地中,落在乡村强大的生命力上,谜底也就不成为谜底。

⑤在雾霾如此猖獗的时刻,多看一看乡村的早晨的炊烟脚步,或许有所裨益。虽然我隐隐还有些担心。街巷中,老头、老太太安详地坐在树下,坐在石台上,细数着岁月的影像,饱经沧桑的脸庞就像意蕴深厚的诗行,他们的语调如平缓流淌的溪水,舒缓的波痕轻轻卷过你的心头。那是岁月沉积的大度与包容,是酸甜苦辣咸——人生滋味浸润的智慧。

⑥不知何时,孩子们蹦蹦跳跳出来了,仿佛一个个小精灵钻来钻去,又像一只只轻盈的蝴蝶时而安静,时而翩翩而飞。一位女孩子的马尾辫在清风中左右甩着,如蝴蝶头上触摸春天气息的触角。有的孩童滚着铁圈,有的抛着纸飞机,有的吹着柳笛,还有的放着风筝,一根长长的线系着一颗放飞的梦想。老与少,安详与灵动,在乡村融合成一幅和谐的图景。

⑦农田里,古老与现代的音符飘来飘去。从春天飘到冬天,从冰冻飘到花开。在暖洋洋的天气,春天的田野热闹起来,乡亲们有的手扶犁杖,犁杖弯弯的尖头上顶着圆圆的柳筐,筐里压着一块厚重的河卵石,以手紧紧地握住犁杖前的的横柄,沿着整齐的田垄弹拨音节,那新翻开的泥土气息在田垄上微微荡漾,与不远处山上的春草花香融化在心底,就在农人的心头氤氲起一个个美丽的秋收之梦,仿佛那一株株迎风而立的饱满玉米就在他们的眼前炫耀。若是累了,便蹲下身子,坐在地边矮矮的石墙上,吸一袋纸烟;或者目视太阳打几个响响的喷嚏,从地头的柳筐里取出早早预备的山泉水,咕咚咕咚驱赶劳累。

⑧快到中午了,太阳爬得老高,一位位小商贩好像赴约而来,在杨树底下,在街巷中,放开喉咙吆喝,粗犷的,高亢的,悠长的,沙哑的,“小米煎饼呦!”“家做的大豆腐。”此起彼伏,一些农妇步出家门,买好食物,很快消失在街巷深处。袅袅炊烟渲染乡村的祥和与温暖。

⑨短暂的静谧在太阳的游走中悄悄流逝,不久,乡村又回到了她自己的节奏中行走。

⑩我喜欢乡村的节奏,那是纯净无瑕的,是沉淀许久的厚重与瓷实,是历经沧桑后的大度与从容,每当我的双脚踩在生我养我的乡村,我都喜欢融入这种节奏的行走中。

(选自《廊坊日报》 2014年3月28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酒  婆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 下列小题

鸟群

周晓枫

    只要有土地,就会有千姿百态的生命,土地是最伟大的魔术师。让人不能忽略的是,正是鸟类带来植物的种粒,展开最初的繁荣。鸟是灵异之物,有别于其他,鸟持有某种神秘的身份:它创造,它飞翔,它用歌唱的方式说话,它是唯一能摹仿人类语言的生灵,如果愿意,它的旅迹可以横贯地球的两极──鸟是神的拟态。人们想象中的天使,就是根据人与鸟的结合形象设计而出。

    鸟是天堂撒下的花籽。流浪的鸟,会让任何一棵树享有新娘的光荣。微风过处,它们隐身在很低的草间;瞬间穿越乱密的枝条,确定通畅的航道,并且不影响飞行的速度;树叶茂盛,在这绿色的宫殿中,精灵们在错杂的阶梯间弹跳,孩子一样的天真;夏日的正午,鸟儿疾速飞过,投射下来一小片清凉的暗影,这些细碎的斑点在大地上跳动──我听得见那好听的声音。

    动物的行动大约有爬、走、游、飞几种方式。爬有失身份,上帝曾以此作为对蛇的长期刑罚。平凡的走,反映出世间的庸常倾向和从众心理。游太多受到外界环境的制约,看着鱼单调的生活不觉得有什么长久的乐趣,进而看出鱼鳃的鼓合似也在模仿扇翅的动作。只有飞最自由。

    据说,两亿年前,昆虫是地球上唯一会飞的动物。这非凡的本领后来被鸟所超越。鸟类的技术显然更娴熟,方式也更为崇高,相比之下,除了蜻蜓和蝴蝶等有限的几种,其他虫类所谓的飞,更像是奇异的跳高或跳远方式。因为飞,鸟的视角比别的动物都要高远。并且,鸟中最普通的野鸭都既会飞,又会走,还可以游──它们才称得上见过大世面。

    我小时幻想的超凡技能唯有飞,甚至有一段时间,每个夜晚我都在黑暗中偷偷练习,幼稚而徒劳地挥动双臂,以为经过不懈的努力,小小的胳膊也可以终有一日飞动起来。我还不明白有些愿望终生无效,有些幻想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映照出现实生活的窘态。直至成年以后的睡眠中,我依然会梦到自己悬浮于空中,算是对早年寂寞理想的呼应。

    鸟在头顶,注定要我仰视。

    我对鸟抱有永久的惊奇,它们令我感慨于造物的精巧安排。

    啄木鸟每天在坚硬的树干上敲呀敲的,却不会得脑震荡;仙鹤穿着细黑的高筒靴子,不怕站在寒冷的雪地上;鹈鹕松弛的下嘴唇,松鸦严谨的八字胡;黑鹭的蝙蝠侠斗篷,企鹅的黑白晚礼服……

    它们的声音怎样打动我的心肠,花腔的情歌,押韵的诗诵,战斗时的号角,将死前的叹息……在我看来,甚至靓女故作港台腔“哇”的惊叹之声,也不若乌鸦来得爽直。

    除了风格迥异的鸣啭方式,它们还有各自独特的飞翔节奏,或高或低,或收或展:海鸥的圆舞,佛法僧的弧步,雨燕的华尔兹,大雁的集体舞……鸟优美地起伏身体,天空中充满生动的舞蹈。

    鸟有留鸟和候鸟之分。我们的身边,有些是此地的永久居民,有些只是匆匆过客。

    候鸟整整歌唱了春夏两个季节,现在它们就要赶上秋天的末班车走了。这些阳光与花朵的忠实信徒,这些充满无限诗情的浪漫主义者,这些不畏艰险的伟大旅行家,一年一度,就要踏上遥遥的征程。作家这样羡慕着鸟的迁徙习性:“野鹅比起我们更加国际化,它们在加拿大用早饭,在俄亥俄州吃中饭,夜间到南方的河湾上去修饰自己的羽毛。”候鸟的一生中充满对未知远方的好奇,和不断更改生活的勇气。

    候鸟有着准确的潮汐规律,偏心的神把时序的秘密偷偷泄露给它们。冬天里的人们,不要丧失对温暖的信仰,抬头凝望寂旷的天空吧:候鸟终将飞来,这些忠诚的纤夫,将再一次把巨大的春天拉回。

    当秋天的潮水退去,就像沙滩上留下了贝壳,留鸟驻守在它正在降温的祖国。天灰暗下来,就要下雪了,那些冬天的传单正在抓紧印制。

    雪是大自然进行的一项残酷的游戏,它以优美的方式藏起了鸟儿们基本的口粮,如同藏起一件随意的玩具──然而,找寻失败的鸟儿将输掉性命。辽阔的雪野标明了小动物们广泛的受灾面积,饥寒交迫中,弱小的生命能贮有多少抗争的能量?对于拒绝移民的留鸟,生活提出了艰难得近于苛刻的要求,它们在近于赤贫的土地上,寻找着极为有限的供给──我看到枯干尖硬的槐荚,滑过喜鹊焦急的喉咙。

    不仅只在春日欢宴,鸟儿才会放声歌唱,冬天的寂静中,我们也可以听到鸟鸣,好像是它们在贫苦中的宣言──我明白一个人藏在诺言里的力量是如何被坚持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诗经》是中华文明最早成书的经典之一,里面有大量劳动场面的描写,浓缩了广大民众辛勤工作的身影。《国风》中最长的诗是农事诗《七月》,起首“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段描述,说的是周历九月时,妇女们就在为严冬准备粗布衣服,而农夫正月里就在修理农具,二月下地春耕,妻子小孩把饭菜送到田边地头,一片繁忙的景象。以下七段又用平铺直叙的手法,顺着农事活动的季节性,叙述豳地农民一年四季的劳动过程和生活状况。农活一桩接一桩,根本没有歇息之时。虽然辛苦,但农夫懂得“人勤地生宝”的道理,对劳动从没有丝毫的抱怨。偶尔也能“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享用汗水换来的佳肴。辛勤工作在他们看来不仅是谋生手段,也是他们的存在方式。《芣苢》是一群妇女采集车前子时随口唱的短歌:“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劳动中一唱三叹,苦中有乐,后人平心静气地咏诵这些诗句,仍能感受到她们劳动中辛勤而欢悦的情感。当然,民众出于勤劳的本性,对不劳而获的贵族老爷总是看不惯的,《伐檀》中就有这样的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尚书》是上古官府重要文献的汇编,反映底层民众生产生活状况的记载不多。提到辛勤工作之事,不少是指君王和官员勤于政务,如《皋陶谟》中称赞帝尧德行时说“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不过,统治者对于民众的勤劳是高度认同的,甚至认为官员们做事要像农民种地那样勤劳才是正道。如《盘庚》中希望部属“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反之,“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黍稷”;《大诰》中则感慨“天惟丧殷,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农民努力耕种才有好收成,勤政的道理与之相通。

    《仪礼》《礼记》是礼乐文明方面的经典,依然有反映民众勤奋劳作的记载。《礼记》中的《月令》就是逐月观察天文物候,敬授民时,以农事为中心排列十二个月事务的政令。其中对天子及百官的职事规定得非常具体,既不能春行冬令,也不能冬行春令,否则会遭受天灾人祸。

    到《易传》问世,勤劳的价值更为哲学家所升华。在世人的眼中,大概没有比天体“运转混没,未曾

    休息”那样不舍昼夜、不知劳累的了,《周易·乾》因之借天象以发论,表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希望人们像上天不知劳累那样,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状态。自强不息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精神之一,而勤劳是基本点,没有勤劳,其他所有美德和人类理想无从谈起。勤劳由此成为中国人性格的底色,它对于社会的重要性,犹如空气、阳光之于生命一样不可或缺,似乎再也无须多加提及和论证了。

(摘自2017年4月22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怪人宁财神

    宁财神的乐天知命

    宁财神喜欢将自己的成名归结为运气。在接受凤凰网访谈时,他说,“我相信宿命,对未知的事情有点恐惧,我觉得还是好的。”

    宁财神本名陈万宁,1975年出生。

    宁财神早已成名。上世纪末,他与李寻欢(原名路金波)、邢育森被誉为“中国网络文学三驾马车”,是中国第一代网络写手。“那个时候很多媒体关注,做活动、采访,但很快会消失掉。”

    2006年1月,《武林外传》在央视热播,编剧宁财神再次为众人瞩目。伴随《武林外传》而来的诸多掌声,宁财神这次看得更为坦然,“别说我,就科波拉起起落落都多少年。我觉得所有闪光灯都是别人的,生活是自己的,不彻底搞清楚,人会崩溃。”

    一路幸福走来

    金融学毕业的宁财神曾从事过期货工作,而后多次转行。他说“选择职业什么的,基本上是以兴趣为准,喜欢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即使谈起最困难的经历,宁财神依然描述得很轻松,“我没钱,但是我有很多时间想未来要干什么,至少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醒来后就把手头的CD摆摊卖两张,然后放放风筝,到胡同转一转,拍拍照片”。

    “我们每天清醒的时间大概15个小时,其中至少10个小时在工作,如果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不高兴的了。”宁财神说。

    写作不仅给宁财神快乐,还为他带来一位老婆。宁财神与老婆程娇娥相识是因为《都市男女》,宁财神对喜欢该剧的程娇娥说:“那是我写的。”在创作《武林外传》过程中,“每次写完一部分,我就先给她看。如果她笑了,我就通过,如果她不笑,那我就推翻重写。”宁财神曾说,“没有老婆,便没有《武林外传》.”

    婚姻让宁财神变得更为成熟。“原来只需要为自己负责,现在需要为全家人负责。”作品也随之有了生活的影子,“一旦价值观改变,写的东西也会变,至少剧中人对人生、婚姻、爱情的态度会跟着变。”

    宁财神的梦想就是“一直维持现状”。

    做自己

    宁财神不喜欢频频在电视上露面,甚至一直有意回避这一点,害怕被更多的人认出。“我基本上很明智,很少上电视,光是照片或者平面媒体,一般没问题,别人随时就忘,除非是戏的宣传,才可能上电视,但也不会做全程,可能就是稍微露个头。上电视多了,其实是受伤害的。”

    在宁财神看来,名利基本上会消失,所以他更愿意做属于自己的东西。“名誉是别人给的,他能给你,也会迅速拿走。”

    “哪天写不动,就转行。”宁财神说。

    作为一个有213万粉丝的博主,宁财神称并不想迎合别人。他的理由是,“每个人都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如果迎合自己,面对自己的内心,也就是迎合别人了。因为我们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没有任何的区别,都得喝毒牛奶,受各种苦楚,每个人境遇一模一样,没有谁比谁更好。”

    即使对成为别人偶像他也抱有一定的审慎。他认为偶像就是别人指望你来做出榜样,指望你挥斥方遒,而宁财神更愿意“在车往前开的时候,推一把,但是要自己去开车,算了,有很多责任,第一没有那个能力,第二负不起那个责任。”

    宁财神说自己并不算特立独行,“很随大流。所有人都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有个性的时候,其实没有人有个性,都差不多。”

    记者:王朔算是你的偶像吗?

    宁财神:偶像,当然是偶像。

    记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

    宁财神:王朔这人很豁达,很尖锐,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只不过大家有时被他的文字迷惑,觉得他玩世不恭,其实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现在的很多社会问题,他在20年前写的文章中就基本全说透了。

    记者:你会向他学习哪些方面?

    宁财神:我觉得学不来。学他的语感可以,也能模仿得比较像,但智慧是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和看法,能看多深,是靠自己的分析和思考,模仿不了。智慧是一个宝贵的东西,无法复制,而且很难传授。自己的感悟就是智慧,传给别人,别人拿到的只是经验而已。

    记者:他对你有怎样的影响?

    宁财神:可能潜移默化改变了我看人和看事的态度,有很多,一言难尽。跟他接触,或者看他的文章,至少内心深处知道自己要做个正经人。

    记者:你心中的“正经人”应该是什么样?

    宁财神:正经做事,正经对人。尽可能做到对周围的人公平、仗义,尽可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认真做自己的事情。

    记者:王朔曾不愿意看你的剧本,这件事有没有影响他在你心目中的地位?

    宁财神:为什么会影响?不好就是不好。每个作者都有自尊,都心虚,就算马尔克斯,年轻时写得不好他也毛,谁能一下子就知道自己写得好。

——摘自“凤凰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幸运的贼

[法]莫泊桑

那晚,我们三个年轻狂徒在索里尔家聚餐,最后都喝得有几分醉意了。普瓦特文头脑还清醒些,索里尔仰面朝天躺着,讨论什么战争和服装之类的事情,说着说着他突然一跃而起,拉开抽屉,将一套轻骑兵制服穿在身上,又拿出一套掷弹兵的制服给普瓦特文,他说什么也不肯穿,于是我俩硬给他套上,衣服太大,几乎把他包起来。我把自己打扮成甲骑士,然后,索里尔开始操练我们,他大声地说:“当了军人,得喝出个军人的样子。”

我们拿出大碗,高唱军歌,再次开宴。尽管已喝得酩酊大醉,我还是突然举起一只手说:“静一静,我敢保证隔壁画室有走动的声音。”

“有贼!”索里尔晃晃摇摇地站起来,唱起《马赛进行曲》,“拿起武器,公民们!”然后从墙上摘下几件武器。我得到的是火枪和长剑,普瓦特文拿到一支上刺刀的长枪,索里尔没找到称心武器,抓起一把手枪插到皮带上,手里握着一把大板斧,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画室的门。当我们走到画室中央的时候,索里尔说:“我是将军。”又指着我俩:你,甲胄骑士,负责切断敌人的退路。你,掷弹兵,作我的护卫。”

我们足足用了20分钟查看每个角落,没发现任何可疑。普瓦特文认为应该检查碗橱。我端着蜡烛过去查看,可把我吓坏了,一个人,一个活人站在里面看着我,镇定下来后,我忽地一下锁上柜门,然后我们退后几步商量对策。

索里尔想用烟呛,普瓦特文想用饥饿制服,我则想用炸药炸。最后还是采纳了普瓦特文的意见。我拿来酒烟,坐在碗橱前,为俘虏的健康开怀畅饮,普瓦特文还警惕地背着枪;又喝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索里尔建议把俘虏押出来瞧瞧。

“对!”我大声地附和。我们抓起武器,朝碗橱疯狂地冲去,索里尔端着手枪冲在前面,我俩疯子似的叫嚷着跟在后面打开柜门押出俘虏,那是个白发苍苍、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老头。我们捆上他的手脚,将他放在椅子里,他没有吭声。

“我们审判这个恶棍。”索里尔厉声说。我也认为应该审判这个家伙,普瓦特文被任命为辩护人,我被任命为执行人。最后俘虏被判处死刑。

“现在就枪毙他!”索里尔说,“不过,不能不让他忏悔就死啊。”他又有所顾虑地加了一句。“我们去给他请一个神父来。”

但深夜不便去打扰神职人员,他让我代为行使神父职权,并命令俘虏向我忏悔罪过。老人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他不知道我们是怎样的暴徒,开口讲话了,声音空洞沙哑:

“你们要杀死我吗?”

索里尔逼他跪下,往他头上倒了一杯兰姆酒说:坦白你的罪过吧,不要把它带到另一个世界去。”

“救命啊!救命!”那老头在地板上打滚拼命嚎叫,怕他吵醒邻居,我们塞住了他的嘴。

“来,我们把他结果了吧!”索里尔不耐烦地说。他用手枪对准老头勾动了扳机,我也勾了扳机,可惜我俩的枪没有子弹,枪只是空响了两下。在一旁看着的普瓦特文说:“我们真有权力杀死这个人吗?”

“我们不是已经判处他死刑了吗?”索里尔说。

“那倒是,不过我们没有权力枪毙一个公民,我们还是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吧。”

我们同意了。那个老头不能走路,我们把他绑到一块木板上,我和普瓦特文抬着他到了警察局。局长认识我们,知道我们爱搞恶作剧,他认为我们闹得太过分,笑着不让我们把在押犯抬进去。索里尔非要往里抬,局长沉下脸来,说你们不要再发傻了,赶快回家去清醒一下头脑。无奈我们只好把他再抬回索里尔的家。

“我们拿他怎么办呢?”我问道。

“这个可怜的家伙一定很累了!”普瓦特文怜悯地说。

他看上去已经半死了,我也不禁起了隐之心,把他嘴里塞的东西掏了出来。

“喂,你感觉怎么样啊?”我问他。

“哎呀,我实在受不了。”他呻吟着说。

这时索里尔的心也软了下来,给他松了绑,开始像对久别的老友一样款待起来。我们马上斟满了几碗酒,递给我们的俘虏一碗,他连让都没让,端起碗一饮而尽。我们几人觥筹交错痛饮起来。那老人真是海量,比我们三个人加在一起还能喝。天蒙蒙亮时,他站起来心平气和地说:“我得告辞了”

我们再三挽留,但他坚持不依,我们怀着惋惜的心情送他到门口,索里尔高举着蜡烛说:“你的晚年可要当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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