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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福建省晋江市季延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上学期语文期中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丁忧与守制

    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寓圃杂记》:“成化初,(陈)缉熙守制于家”,等等。

    什么是“丁忧”呢?《尔雅•释诂》:“丁,当也。”《日知录•期功丧去官》注:“古人凡丧皆谓之忧。”可知丁忧是值丧、居丧的意思。丁忧一词源于《书经•说命》:“王宅忧”。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宅忧就是丁忧。古时候,不管是兄弟丧、姊妹丧,还是从父母丧、从兄弟丧,都可以称之为“忧”。只是到了后来,丁忧才特指遭父母丧或承重祖父母丧(所谓承重,是指长房长孙)。

    《日知录•奔丧守制》上说:“《记》曰:奔丧者自齐衰(丧服)以下。以是古人于期功之丧无有不奔者。”“期”,指一年的丧服,可见古人遇有祖父母丧、伯叔父母丧、兄弟姊妹都要奔丧。陶渊明《归去来辞》自序“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职”即是一例。后来又将奔丧限制在期服(即一年的丧服)的范围之内。至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废除了期年奔丧的制度,认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均为一年的丧服,如果都让奔丧守制,有的一个人连遭数丧,或者道路数千里,那就会导致居官日少,更易频繁,旷官废事,于是决定“今后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余期服不许奔丧。”自此以后,相沿成习,奔丧丁忧仅限于父母丧或陌生祖父母丧。

    那什么是守制呢?所谓守制乃是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一,一般人要谢绝应酬事务,做官的则要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算闰月)。官员隐匿亲丧,被认为是“大不孝”,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年)闰八月,滑州掌书记孟升因隐匿母丧被大理寺断为流刑,而明宗则认为“将复投荒,无如去世”,于是赐其自尽。

    二,禁止婚娶。丧中婚娶被认为是违背礼制的。《春秋》文公二年(前625年)冬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纳币之事照例是不必记载的,史官为什么要大书特书呢?原来这年冬天,文公的父亲僖公死了才不足二十五个月,而文公在居丧期间,竞张罗着送彩礼,所以史官乘笔直书而加以讽刺。

    三,禁止饮宴。儒家认为,“夫君子之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论语•阳货》),所以饮宴也是在禁止之列的。在居丧期间因宴饮而被责罚的事例也不少。如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年)四月癸未,陆赓故世,其子慎余、其兄博文在居丧期间着华丽的衣裳穿街过市,并饮酒食肉,结果都被打了板子,慎余流放至循州,博文被递解原籍。

    四,禁止赴考。起初限制极严,即使是缌丧(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仅三个月的丧服)也不准赴考。宋天禧年间,举人郭稹冒缌丧赴考,被同辈告发,被交付御史台劾问(见《日知录•缌丧不处赴举》)。到了明朝限制放宽,除了服三年之丧的不得赴考外,余者皆不限。

    对于守制在家的官员,皇帝一般都要派遣官员慰问,并赐给钱米等物。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命吏部:“凡官员丁忧,已在职五年,廉勤无赃私过犯者,照名秩给半禄终制;在职三年者,给三月全禄。”(《日知录•奔丧守制》)清初,只有满族大臣居丧,皇帝才派官赐给茶酒。至康熙年间,汉大臣陈廷敬有母丧,康熙皇帝便命令阁员查阅《明实录》中有关慰问的条例,并派遣内阁学士屯泰、翰林掌院事学士喇沙前往赐给茶酒。从此以后,慰问之典便成为定例。

    丁忧和守制,从字面上是有区别的:丁忧是就居丧而言,守制则是就遵守居丧的制度而言。但在具体使用时二者的意思并无严格的区别,既可以说某官丁忧,也可以说某官守制。

(1)、下列关于“丁忧”“守制”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书经•说命》“王宅忧”,宅忧就是丁忧,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丁忧一词发源于此。 B、由于奔丧守制有旷官废事之弊,明朝在洪武年间进行了改革,规定除了父母丧和祖父母丧,其余期服不许奔丧。 C、《春秋》文公二年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纳币指的是送婚聘的彩礼,《春秋》之所以直书此事,是因为“公子”违背了当时居丧的制度。 D、《论语•阳货》:“夫君子之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可以看出,在儒家观念里,居丧期间是不应该饮宴的。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时候,期功之丧,都可以称之为“忧”,都要奔丧。陶渊明“程氏妹丧于武林”,“情在骏奔”,说明了这一点。 B、守制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内容包括谢绝应酬、解除职务、禁止婚娶、禁止饮宴、禁止赴考等。 C、按照居丧的制度,父母之丧,官员须在家守考二十七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实际守孝期会更长。 D、对守制在家的官员,皇帝都会遣人慰问,并视情形赐予不等的财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守制和丁忧并提,是由于二者虽然字面上不同,但在实际使用时可以通用。 B、在古代,不遵守居丧的制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责罚或舆论的谴责。 C、明代在丁忧守制上进行了一些改革,相关的制度规定较前代更加务实、开明。 D、清朝,汉族官员居丧,皇帝不会派官员慰问。只有满族大臣居丧,皇帝才派官赐给茶酒。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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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文”一词最早出自《论语•子罕》“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认为,“斯文”并没有随文王的去世而断绝,而是得到了“天”的承认。显然,孔子赋予了“斯文”极高的内涵——天道,而天道便蕴藏于礼乐制度之中。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得更加透彻:“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斯文即道,而礼乐制度是“道 ”的载体。一旦“礼崩乐坏”,道将不存,斯文不在,国也将不国了。可以想象,“斯文”在先秦时期的士子心中和君王谋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将其视为圣人先贤为人立世、明君霸主治国安邦的最高境界,也反映了一个时代与社会的道德标准与理想追求。

    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斯文”并没有夭折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中,反而随着六经的传世,一直延续成为儒家之经典。《隋书•经籍志》写道:“夫经籍也者,……学之者将殖焉,不学者将落焉……其王者之所以树风声,流显号,美教化,移风俗,何莫由乎斯道。”典籍被视为文化遗产,“斯道”便是“斯文”。同时,斯文还更多地体现在“教化”之中,政以体化、教以效化、民以风化,古代王权正是借助“教化”正风俗、治国家,这些无不彰显斯文之意蕴。

    汉代以降,自大儒董仲舒推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便成为中国文化的正统,斯文也随即成为饱学之士的精神追求和人生信念。《武帝纪赞》中记载道:“罢黜百家,表彰《六经》。”《六经》自然成为儒家思想之精华,而斯文也自然成为精华之要义。从这个意义说,经典便是斯文,儒学便是斯文,教育便是斯文。所以修身需要斯文,齐家需要斯文,治国需要斯文,平天下更需要斯文。“斯文”之风气开始弥漫在中华大地。

    三国之争、南北两朝,多事之秋竟使得“斯文扫地”。直到唐宋,斯文才迎来了一次转机。在那以前,朱熹将现状描述为“孟轲氏没,圣学失传,天下之士,背本趋末。”在周敦颐、张载、程颢等大家的努力下,一批儒者致力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继往圣之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于是皆以“斯文”为己任,如程颐赞誉其兄程颢说:“(先生)得不传之学于遗经,以兴起斯文为己任……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依然以四书五经为基本读物。即便是进入民国时期,那些接受传统儒家教育的近代学者,依然带有“遗老遗少”的气息。在陈寅恪等人看来,中国文化传统可能正在无声无息地消逝,或被以欧美的方式“改写”,而当下严重的国难更凸显出维持“国性”的必要。

(选自2016年3月31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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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艺术学的当代建构

王文章

    中国民族艺术以独特的创造法则和审美取向在世界艺术之林独树一帜。艺术创造的多样性和精粹性,艺术认知的深刻性和审美思想闪耀的光辉,都可与世界上任何国家、民族媲美。但不能否认的是,以现代学术眼光来看,我们对自己的艺术缺乏严密逻辑论证和系统理论体系建构的系统性、体系性的研究和把握,从历史的纵向上来看尤其如此。当代中国艺术的研究,要改变传统的非学理性的感性体悟式研究方式,不能再停留在无需确定学科边界的“广谱研究”上。艺术学学科体系的建构无疑为我们改变这一艺术研究的状况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艺术学在中国作为独立学科虽然已经确立,但仍处在学科建设的初始探索发展阶段。首先要明确我们建立的是中国的艺术学,它已不完全等同于西方学者提出这一概念时的内涵。建构和发展艺术学“本土化”的学科体系,核心是“中国艺术”的。其内涵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民族性”,二是“当代性”。

    建构中国的艺术学,要在对中国艺术本体及其呈现形态内部规律的揭示中,表达独特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特性,同时要注意概括社会发展进程中呈现的艺术的时代特征。在艺术的分析中,要尽可能运用传统艺术概念和语言方式,运用中国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态去阐释艺术现象及论证艺术观念。另一方面,今天艺术的多元化形态及构成,已远远扩展了多少年来我们固守的艺术认识论的价值标准。这些也都需要我们在艺术学体系建构中表达民族性的同时,又要以理论创新的眼光为中国艺术学体系赋予鲜明的当代性。这种当代性既内含着对外来优秀艺术理论成果的吸纳,也体现着对新的艺术实践进行理论概括的时代要求,同时,在我们的理论叙述中,也要真实地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当代的艺术发展已经和正在产生的重要影响。

    建构中国艺术学知识体系,要关照它与哲学、美学等知识体系的内在联系,同时要以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坐标来审视中国艺术学体系的建构,比如不因改变多少年来持有偏见的“西方艺术中心论”而偏移为“东方艺术中心论”。有了正确的坐标,才会有“美美与共”的学术眼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首先需要面对的是中国传统艺术理论资源的转化与发展。如果不能做到在这样一个深厚的“中国特色”的基础上对中国学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我们就很难建立起“中国的艺术学”。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今天努力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学科体系,开掘其蕴含的人文历史价值,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既有着历史的必然性,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和在新的时代文化崛起的必然要求。 (摘自《艺术百家》2013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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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清明

祁玉江

    当盘踞的寒气与北上的暖湿气流,经过几次激烈交锋、碰撞后,寒气终于败下阵来,铩羽而归。这时,北方地区的气温不再是忽冷忽热、飘忽不定,而是渐次趋于稳定、回暖,春的韵味也随之愈来愈浓。我知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的清明节气就要到来了。

    阳坡上、道路旁、房前屋后那些无名小草,顶着一头纤细稚嫩的绿,探头探脑地从枯草中星星点点冒了出来,嗅着春的气息,欣喜地观望着久违了的精彩世界;硷畔上、河湾里的柳树,干枯的枝条很快由灰褐变浅黄又转为淡绿,有的已迫不及待地吐出嫩芽、抽出绿丝来。小孩子们欢笑着,蹦跳着,捡拾起掉落树下的一截柳条,揉搓后抽出枝干,做成口哨,吱吱呜呜地吹了起来。吹得两腮鼓胀,吹得两眼通红,吹得音响回荡,吹得众鸟齐应。

    那漫山遍野的花儿,也竞相怒放了。最先开放的是山桃花。不经意间,山坡坡上一株株竞相开放的粉嘟嘟的野桃花、家桃花突然就撞入眼帘,白的耀眼,粉的撩心,让人激动,令人迷醉。含苞待放的杏花也不甘寂寞,也在那崖畔上绽放了,色泽远比桃花艳丽,红红的像一抹霞,将人的脸也映得通红。再后便是梨花、苹果花登场了。它们就在那山峁峁上、塬梁梁间,独领风骚,一身素洁,与桃花、杏花形成鲜明对比,好像在告诉人们,我们也并不逊色!惹得蜜蜂、彩蝶频频光顾。置身于这春的世界,使人真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神奇与魅力。

    清明时节雨纷纷。每当这个时节,往往天地氤氲,细雨霏霏,用柔和清爽来概括此时的天气,是最恰当不过的了。由于雨丝飘扬,大地自然是潮湿的,像水洗过一般,清清爽爽,干干净净。草木就借助这清爽、这温暖、这湿润,偷偷地疯长,一天一个样,恨不得一下子将这世界染得碧透,装扮一新。

    黄土小路呢?不再是尘土飞扬,而是黏糊糊的,赤脚踩上去,软软的,酥酥的,那样舒坦惬意;风更是柔和清爽的,不大也不小,不时夹带着星星点点的雨霏,迎面扑来,柔柔的,痒痒的,令人心花怒放。空气异常清新,湿漉漉的,啜一口,清爽无比,涤荡肺腑,那种舒爽,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就连人也是柔和爽朗的,似乎一下子长了精神,疲倦、懒散、昏沉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代之而来的是眼睛充盈着喜,脸上堆满了笑,通体透明畅亮,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兴奋得不能自已。

    农谚云:“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话一点也不假。虽然民间也有“九九又一九,犁牛遍地走”或“惊蛰不停牛”之说,但此时天气仍未完全转暖,气温还不稳定,土壤温度提升不起来,不宜大面积开展播种。所以只能借午后天气稍暖,少量播种一些豌豆之类的早熟作物。其他大范围耕作播种,要等到气温回升、天气完全转暖后才能陆续展开。

    清明节过后就到了季春,天气正式转暖,各种农事活动便可大规模地展开。种瓜种豆,种玉米种谷子,一物接着一物地播种,忙得农人们腾不出手、歇不下脚来。因为一年之计在于春,有播种才有收获。他们恨不得将一切希望、一切憧憬都播种在春天里。

(摘自2018年4月7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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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验的丰富性,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对作家来说既是巨大的机遇,也是巨大的挑战。我们置身于这一进程之中,往往对之习焉不察,但如果在一个更大的视野中来考察,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并不是自然而然的,也不是从来如此的,我们的生活与民族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也在随着民族国家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如何将个人体验与时代经验“历史化”“相对化”“艺术化”,在作品中凝聚当代中国人的经验与情感,是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也决定了我们是否能够创造新的文学经典,能否攀上文艺的高峰。而要达到这一点,我们需要以现实主义的精神与方法,对当代中国人的生活与内心世界进行观察、思考与研究。

    现实主义是一个丰富的理论体系,也有着曲折复杂的历史。在历史上,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是现实主义的一座高峰,可以说20世纪欧美的现代主义和苏联、中国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都是试图超越批判现实主义的努力,前者将探索的触角深入人类的精神领域,后者则试图从建构而不是批判的角度,重建现实主义与生活的关系。“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理论由于教条化而导致了公式化、概念化,在具体实践中遭受了挫折,但无论是中国的“现实主义——广阔的道路”,还是西方的“无边的现实主义”,都试图在理论上对之做出纠正或扩展。20世纪80年代,新的文艺思潮蜂拥而来,现实主义一度被视为落后、过时的创作方法,来自西方的现代主义催生了中国的“先锋文学”,成为当时占据主流的文艺潮流。但时过境迁,30年后重新去看,我们可以发现,当时风光无限的先锋文学已经很少有人问津,而被视为“落后”的现实主义作品,却仍然能打动今日读者的心,《平凡的世界》就是其中的代表。这不仅可以让我们反思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美学规范,也让我们看到现实主义的巨大生命力。在今天,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现实主义是一条越来越广阔的道路。

    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的主潮已经发生了转变,不仅先锋文学作家转向了更加平实的写作,而且“新写实主义”“现实主义冲击波”“底层文学”“非虚构”等现实主义脉络不绝如缕,在文学界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但就现实情况而言,现实主义并未成为很多人的自觉追求,也没有汇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其原因或许主要在于,现实主义在理论上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研究,在实践中也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主要涉及我们如何重新理解真实性、思想性、文学性等现实主义的基本问题。

    但值得欣喜的是,新一代中国作家已经登场。在这个充满丰富性与可能性的时代,我们该如何书写中国经验,如何讲述中国故事?现实主义是一条越来越广阔的道路,为我们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置身于时代生活的洪流中,在思想与文学的碰撞中,将真实性作为内在追求,才有可能将挑战转化为机遇,创作出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大作品。

(选自2016年04月08日《人民日报;K现实主义:越来越广阔的道路》作者:李云雷,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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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节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但对这个节日是怎么起源的,又源于何时等问题,历来说法不一。笔者近读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其卷二有关于中秋节起源的记载,对回答中秋节是怎么起源和源于何时这两大问题大有作用。现将这段文字照录如下:

    十五日,寺家设馎饦饼食等,作八月十五之节。斯节诸国未有,唯新罗国独有此节。老僧等语云:新罗国昔与渤海相战之时,以是日得胜矣,乃作节,乐而喜舞,永代相属不息。设百种饮食,歌舞管弦以昼续夜,三日便休。今此山院追慕乡国,今日作节。此文所记为唐文宗李昂开成四年(839)事。

    圆仁关于中秋节“诸国未有,唯新罗国独有此节”的记载,大致可信。因为我国古代一些专记岁时的专著如汉崔亮《四民月令》、晋周处《风土记》、梁宗擦《荆楚岁时记》、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唐韩鄂《岁华记丽》等书,均未记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事;类书如编于唐初的《艺文类聚》、唐中期编《初学记》等,其岁时部亦不记八月十五中秋节;唐以前流传下来的民间日用书《书仪》,也不记八月十五为中秋节。这些似乎都告诉我们,唐以前,中秋节或还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

    再来看看当时文人在八月十五的聚会,就可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即八月十五夜,他们都习惯于在一起吟诗赏月。如《白居易集》中,就留下了《八月十五日夜禁中独值对月忆元九》《八月十五日夜对酒玩月偶题是诗》(卷十四)《八月十五日夜湓亭望月》(卷十七)《八月十五日夜同诸客玩月》《答梦得八月十五日夜玩月见寄》(卷三十一)等五首以“八月十五日夜”为题的诗作,若不是把此日夜当作节日,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至少中唐人已经把八月十五日夜当作节日,说中秋节起源于唐代,当非无据。

    此节得以从新罗“引进”,有其深厚的汉文化基础。

    首先,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八月十五夜的月亮,唐欧阳詹所言:“八月于秋,季始孟终;十五于夜,又月之中。稽于天道,则寒暑中;取于月数,则蟾兔圆。”这种看法,代表了崇尚中庸之道的国人意识。“万里无云镜九州,最团圆夜是中秋”,正好说明八月十五日夜是立节的佳辰。

    其次,关于月的诸多神话传说,也是中秋节形成的节俗文化基础之一。如嫦娥奔月、玉兔捣药、吴刚伐桂等传说,均极为优美和富于传奇性。

    其三,古礼“秋分夕月”和秋社俗,也应是中秋节形成的又一个文化基础。秋分和秋社均为八月节,其时间一般都在八月十五日前后,甚或同时。如唐文宗开成五年(840)秋社日为八月十五日,次日即为秋分。社日是农业大国的重要农事节日。社为土地神,“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社日是祭社神的日子,分春秋二社。立春后第五个戊日祭社神,叫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祭社神,叫秋社。前者“祈年”,后者“庆有年”。两次社祭,家家户户“结综会社”,非常隆重。秋社和秋分这两个传统节日在八月十五日前后一两日或同时,毫无疑问对中秋节的形成产生过重要影响。

(节选自《文史知识》,有删节)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各题。

    对于“以文为诗”,历来有赞赏与反对两种态度,赞赏者认为诗文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反对者则每每指陈这一技法的空疏与流弊,坚守诗文有别之大防。对于“以文为诗”的争论一直延续到现代,成为新诗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命题。

    余光中在上个世纪提出的“适度散文化”的诗歌理论与中国古代诗论中的“以文为诗”这一命题有相当的关联,又有极大的不同。因为它既是一位浸润与酷爱本民族古典诗歌的中国诗人,在艺术创造中对传统的回顾与借鉴,更是一个现代诗人、诗论家在中国现代诗的历史背景上,为促进现代诗创作的健康成长而提出的开拓性命题,它的理论重点在于倡导现代诗歌创作中对姐妹文体的兼容并包。

    余光中“适度散文化”的诗歌理论具体表现为下列三个方面:

    其一,词汇的“适度散文化”。它主要是要求在诗作里容纳更多的口语和俗语。余光中认为诗是诗人的独语,但它也不同于说话或者口语。余光中所说的“口语”,要求的是经过提炼的同时代人的鲜活语言,如《大度山》:“睡懒觉是不可能的/一大清早,太阳那厮/就在山坡下大声喊你”诗是活生生的口语,但是在诗人精巧的诗思中出现,并不显得单调平实,而收到巧拙相生之妙。

    其二,句法的“适度散文化”,主要表现在工整凝练的诗句之外,大胆采用平铺直叙和长短错落的散文句法。比较诗句而言,散文句法更加注重清楚地交代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不避平直甚至忌讳跳跃。余光中在诗歌的创作中大胆采用了许多平铺直叙的句法,如《在渐暗的窗口》:“在渐暗的窗口赶写一首诗/天黑以前必须要完成/否则入睡的时候不放心”。如果去掉分行,改为标点符号,这几句就是典型的散文句,句子的意义也非常清晰。

    其三,风格上抒情与叙事交融。诗歌和散文的矛盾,应该是审美功能与表意功能的矛盾,是抒情性和叙事性的冲突,满足了抒情的幽婉与飘渺,散文的从容清晰则被剥夺;而迁就于叙事的细致完整,诗情又难逃一览无余的尴尬。在感伤滥情大行其道时,余光中为了走出抒情的小天地,在诗中引入了更多叙事性因素。如《透视》,上半部分是大夫对X光片上显影内容的详尽解说;又如《一武士之死》有蒙面人上坟,暴死和失剑的情节描述。

    这里应该指出,余光中诗歌创作的“适度散文化”有一个临界点,他从来没有忘记“适度”,他时常提醒诗坛注意“以文为诗”存在的危险——“没有诗的紧凑和散文的从容,却留下了前者的空洞和后者的松散”。当许多诗人在创作中排斥或不敢引入散文句法时,余光中不但身体力行地“以文为诗”,而且在论评中多次倡导“适度散文化”;当现代诗走向放纵,不知节制,呈现“过度散文化”的病态之时,避免“散文化”便成为余光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诗歌批评中的一个重心,他在《诗与音乐》中指出,“用散文来写诗,原意只是要避免韵文化,避免韵文的机械化,避免陈腐的句法和油滑的压韵,而不是要以错代错,落入散文化的陷阱。”

(节选自徐学《余光中“适度散文化”的诗歌理论与实践》,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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