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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名著导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北省襄阳市第五中学2017年高三下学期语文第三次适应性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林教头误入白虎堂

    再说林冲每日和智深吃酒,把这件事不记心了。那一日,两个同行到阅武坊巷口,见一条大汉,头戴一顶抓角儿头巾,穿一领旧战袍,手里拿着一口宝刀,插着个草标儿,立在街上,口里自言自语说道:“不遇识者,屈沉了我这口宝刀。”林冲也不理会,只顾和智深说着话走。那汉又跟在背后道:“好口宝刀,可惜不遇识者!”林冲只顾和智深走着,说得入港,那汉又在背后说道:“偌大一个东京,没一个识得军器的。”林冲听的说,回过头来,那汉飕的把那口刀掣将出来,明晃晃的夺人眼目。林冲合当有事,猛可地道:“将来看。”那汉递将过来,林冲接在手内。

    林冲看了,吃了一惊,失口道:“好刀!你要卖几钱?”那汉道:“索价三千贯,实价二千贯。”林冲道:“值是值二千贯,只没个识主。你若一千贯肯时,我买你的。”那汉道:“我急要些钱使,你若端的要时,饶你五百贯,实要一千五百贯。”林冲道:“只是一千贯,我便买了。”那汉叹口气道:“金子做生铁卖了!罢,罢!一文也不要少了我的。”林冲道:“跟我来家中取钱还你。”回身却与智深道:“师兄,且在茶房里少待,小弟便来。”智深道:“洒家且回去,明日再相见。”

    林冲别了智深,自引了卖刀的那汉,到家去取钱与他,就问那汉道:“你这口刀那里得来?”那汉道:“小人祖上留下。因为家道消乏,没奈何,将出来卖了。”林冲道:“你祖上是谁?”那汉道:“若说时,辱没杀人!”林冲再也不问。那汉得了银两,自去了。林冲把这口刀翻来覆去看了一回,喝彩道:“端的好把刀!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宝刀,胡乱不肯教人看。我几番借看,也不肯将出来。今日我也买了这口好刀,慢慢和他比试。”林冲当晚不落手看了一晚,夜间挂在壁上。未等天明,又去看那刀。

    次日,巳牌时分,只听得门首有两个承局叫道:“林教头,太尉钧旨,道你买一口好刀,就叫你将去比看,太尉在府里专等。”林冲听得说道:“又是甚么多口的报知了。”两个承局催得林冲穿了衣服,拿了那口刀,随这两个承局来。林冲道:“我在府中不认的你。”两个人说道:“小人新近参随。”却早来到府前,进得到厅前。林冲立住了脚,两个又道:“太尉在里面后堂内坐地。”转入屏风至后堂,又不见太尉。林冲又住了脚,两个又道:“太尉直在里面等你,叫引教头进来。”又过了两三重门,到一个去处,一周遭都是绿栏杆。两个又引林冲到堂前,说道:“教头,你只在此少待,等我入去禀太尉。”林冲拿着刀,立在檐前,两个人自入去了,一盏茶时,不见出来。林冲心疑,探头入帘看时,只见檐前额上有四个青字,写道:“白虎节堂”。林冲猛省道:“这节堂是商议军机大事处,如何敢无故辄入?”急待回身,只听的靴履响、脚步鸣,一个人从外面入来。林冲看时,不是别人,却是本管高太尉。

    林冲见了,执刀向前声喏。太尉喝道:“林冲,你又无呼唤,安敢辄入白虎节堂?你知法度否?你手里拿着刀,莫非来刺杀下官?有人对我说,你两三日前,拿刀在府前伺候,必有歹心。”林冲躬身禀道:“恩相,恰才蒙两个承局呼唤林冲,将刀来比看。”太尉喝道:“承局在那里?”林冲道:“他两个已投堂里去了。”太尉道:“胡说!甚么承局,敢进我府堂里去!左右与我拿下这厮!”说犹未了,傍边耳房里走出二十余人,把林冲横推倒拽,恰似皂雕追紫燕,浑如猛虎啖羊羔。高太尉大怒道:“你既是禁军教头,法度也还不知道。因何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叫左右把林冲推下。

(节选自《水浒传》第六回,略有删改)

【相关链接】(前情简介)林冲带着夫人到大相国寺去上香,路上遇到鲁智深并与之结为好友,夫人待在大殿上,殿帅府太尉高俅的义子高衙内见其美貌,便欲霸占,被闻讯赶来的林冲与鲁智深制止。后高衙内与林冲的好友陆谦等人勾结,三番五次设计强行霸占林夫人,但都未得逞。最后高俅设下毒计,让人假扮卖刀人设法将宝刀卖给林冲。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有很多暗示性的伏笔文字。比如一开头便说林冲“把这件事不记心了”,实际上就是在暗示读者要注意下文出现的事情同“这件事”有关。 B、林冲对宝刀从来就有很大的兴趣。他没听到卖刀人前面说的两句话,是因为正和好朋友说话;一旦听见了卖刀人的话,他就立刻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宝刀上。 C、林冲为人忠厚老实,轻信别人。尽管卖刀人一再表示要将刀卖给林冲,还降低价格,又不敢正面回答林冲关于其家世的问题,林冲对他仍未有丝毫怀疑。 D、林冲有一股好胜心理。他买了宝刀之后“不落手看了一晚”,就是因为高俅不让他看宝刀,因而想用这把宝刀同高俅慢慢比试,试图争一口气,比赢高俅。
(2)、根据本节内容,分析林冲有哪些性格特点。

(3)、根据本节内容和你课外对《水浒传》的阅读和了解,分析林冲买刀的原因。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马葬

宗晴

    都怪我,去蹲了一会儿茅坑。那马拴在树桩上,是缰绳勒死的,旁边有一个地瓜窖……秋生光着上身,露出黝黑光滑的皮肤,不时用分辨不出颜色的毛巾擦擦汗,诉说着当时的情景。他声音低低的,有些沙哑。

    古老的穿斗房子里,房梁上垂下一组电线,悬挂一颗小灯泡,布满黑色烟尘,发出微弱的光亮,像刚露头就夭折的南瓜,由青变黄。

    有人劝,死都死了,埋怨也没用。

     “马偏耳”说,本钱早赚回来了,再买一匹就是了。

    马偏耳是当地人对他的贬称,撮合猪牛羊的买卖,奔跑于买方卖方之间,适当收取中介费。

    秋生的马是马偏耳帮忙买的,一匹枣红马,从外地运来,6000元钱。

    可是,几小时前,这匹马死了。

    秋生斟满酒,苦笑着对马偏耳说,你问问老板,能不能多给几个子儿?我亏惨了。

    马偏耳瞪圆眼睛:算给足价钱了。像这类情况,其他的才给几百元呢。要不是看我的面子……我再试试吧。马偏耳仰起脖子,一杯酒倒下肚。

    秋生也吞下一口,喝得太急,呛得咳嗽起来。他起身离桌,掏出手机给侄儿打电话。

    当地人不喜欢吃马肉,秋生着慌。为了降低损失,他请来马偏耳。马偏耳的人缘广,联系好县城一家火锅馆,答应将死马送去,付1200元。秋生的侄儿驾车外出,要一小时后才能赶回。

    马偏耳喜欢喝酒,秋生请了一同赶马的几个伙计作陪。但他自己没心思喝,叹一口气,把头靠在墙壁上,想闭目养神,却满脑袋马影子。

    记得第一次赶马,秋生只给马装两包水泥,马回头望了一眼,四蹄晃动,不愿迈步。秋生索性一次装了五包水泥,马鞭一挥,枣红马滴答滴答细跑开来,十几趟后,秋生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一看马,稳稳地站着,正等着给它装货呢。

    秋生哈哈大笑道,原来这厮挺傲气的,货装轻了不走。好!好!不偷奸耍滑,像老子的性格……

    收工后,秋生从不骑马,不管路程多远,人多累,他牵着马走,一面与马轻声细语,像在共同分享收获后的喜悦。在他脑海里,早把马当成了战友或者兄弟。

    走回马棚,秋生第一件事便是给马添水加食。到了炎炎夏季,一块纸板不离手,为马驱赶那些可恶的血吸虫。

    夜,像一张无形的巨网,将大地裹进黑色。客人们的话被酒撵出来,不紧不慢地碰着杯子。不知为何,今晚秋生见了他们就烦,骂了句——贱!

    秋生脑袋昏沉沉的,不知不觉来到马棚。马的气味尚在,秋生习惯了这种味道,就像喜欢自己的汗臭味一样……只是,马的踪影没有了,粗重的呼吸声也消失了。秋生心里空落落的,猛然一拳击在掌心,凄怆地号了一声:我的马啊!

    出得马棚,月牙儿悄悄升起,像灌了浑水似的,昏黄、朦胧。死马被从地瓜窖里抬到了公路上,软软的,冰凉。蚊虫苍蝇嗡嗡狂舞,围着尸首贪婪地叮咬。秋生心里一阵绞痛。

    你少说也要再活上十年八载的!没累死,没病死,偏偏去勒死!你急啥呀,死得这么冤?

    秋生牙齿咬得嘎嘣响,骂着粗话,啪啪地追着蚊虫苍蝇拍打,双掌在地上不停地擦着血污……成千上万的蚊蝇蜂拥而来!秋生招架不住,忽然蹲下身,呜呜痛哭。

    侄儿打电话说,马上就到,叫秋生安排人等候,准备装车。

    秋生愣了一下,继而疾跑回家,抓出一把湿漉漉的纸币扔在桌上,口沫飞溅,马——不卖了。工钱照付!众人大惊。马偏耳险些跳起来,眯起醉眼,硬着舌头问,你,真喝醉了?

    秋生淡淡地说,死马没经过检疫,卖人家吃了,更害人。去他妈的,老子要亏就亏完。说完,他提起铁锹,气嘟嘟地冲出门,嘴里嘀咕,妈的,猫死了还能得条全尸呢……

    秋生回到公路上,拧亮头灯,抓住马腿往地瓜窖拖,马尸发出哧哧的摩擦声。他又一愣,急忙改站马步,想用肩去扛,却怎么也扛不上肩。秋生停下来,犹豫片刻,向家跑去,破着嗓子喊,死婆娘呢,你躲在屋里干啥?

    女人一脸惶恐地飞跑出来。秋生说,不是我拖不动,只是怕磨破了它的皮……

    女人又飞快地跑回家,拿出木杠和绳子,麻利地将马腿绑在一起。两口子把死马轻轻掀入窖中。

    秋生泪流满面,往手心里狠啐一口唾沫,挥动铁锹,扑,扑,泥土一锹一锹地飞起来……

(选自《当代小说》2015年第05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选择

罗伯特·库克

    “有钱是多么快活!”坐在茶几旁的肖夫人,当她拿起古色古香的精细的银茶壶倒茶时,心里也许是这样想的。她身上的穿戴,屋里的陈设,无不显示出家财万贯的气派。她满面春风,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然而,由此而认定她是个轻浮的人,却是不公平的。

    “你喜欢这幅画,我很高兴,”她对面前那位正襟危坐的年轻艺术家说,“我一直想得到一幅布吕高尔的名作,这是我丈夫上星期给我买的。”

    “美极了!”年轻人赞许地说,“你真幸运。”肖夫人笑了,那两条动人的柳眉扬了扬。她的双手细嫩而白,犹如用粉红色的蜡铸成似的,把那只金光灿灿的戒指衬得更加耀人眼目。她举止娴静,既不抚发整衣,也不摆弄小狗或者茶杯。她深深懂得,文雅能给予人一种感染力。

    “幸运?”她说,“我并不相信这套东西,选择才是决定一切的。”年轻人大概觉得,她将富有归于选择两字,未免过于牵强。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很有分寸地点点头,让肖夫人继续说下去。

    “我的情况就是个明证。”

    “你是自己选择当有钱人的啰?”年轻人多少带点揶揄的口吻。

    “你也可以这样说。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拙笨的学生……”肖夫人略微停停,故意给对方说点恭维话的机会。但年轻人正在暗暗计算她在学校里呆的时间。

    “你看。”肖夫人继续说,“我那时只知道玩,身上又有一种叫什么自然美的东西,但却有两个年轻人同时爱上了我。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爱上我。”

    年轻人似乎已横下心不说任何恭维的话,但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烦躁的神色,虽然一直在考虑如何将谈话引到有意义的话题上去。他太固执了,怎么也不肯逢迎。

    “两个当中,一个是穷得叮当响的学艺术的学生,”肖夫人说,“他是个浪漫可爱的青年。他没有从商的本领,也没有亲戚的接济。但他爱我,我也爱他。另外的一个是一位财力显赫的商人的儿子。他处事精明,看来前程未可限量。如果从体格这个角度去衡量,也可称得上健美。他也像那位学艺术的学生一样倾心于我。”

    靠在扶手椅上的年轻人赶忙接住话茬,免得自己打呵欠。

    “这选择是够难的。”他说。

    “是的。要么是家中一贫如洗,生活凄苦,接触的尽是些蓬头垢面的人。但这是罗曼蒂克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要么是住宅富丽堂皇,生活无忧无虑,服饰时髦,嘉宾盈门,还可到世界各地旅游,一切都应有尽有……要是能两全其美就好了。”

    肖夫人的声调渐渐变得有点伤感。

    “我在犹豫不决的痛苦中煎熬了一年,始终想不出其他办法。很清楚,我必须在两人当中作出选择,但不管怎样,都难免使人感到惋惜。最后……”肖夫人环视了一下她那曾为一家名叫《雅致居室》的杂志提供过不少照片的华丽的客厅。“最后,我决定了。”

    就在肖夫人要说出她如何选择的这相当戏剧性的时刻,外面进来了一位仪表堂堂的先生,谈话被打断了。这位先生,不但像一位时装展览的模特儿,而且像一幅名画里的人物,他同这里的环境十分协调。他吻了一下肖夫人,肖夫人继而将年轻人介绍给她的丈夫。

    他们在友好的气氛中谈了十五分钟。肖先生说,他今天碰见了“可怜的老迪克·罗杰斯”,还借给他一些钱。

    “你真好,亲爱的。”肖夫人漫不经心地说。

    肖先生稍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可怜的迪克·罗杰斯,”肖夫人喟然叹道,“我料你已猜到了,那就是另外的一个。我丈夫经常周济他。”

    “令人钦佩。”年轻人略略地说,他想不出更好的回答。他该走了。

    “我丈夫经常关照他的朋友,我不明白他哪来这么多时间。他工作够忙的。他给海军上将画的那幅肖像……”

    “肖像?”年轻人十分惊讶,猛然从扶手椅上坐直了身子。

    “是的,肖像。”肖夫人说,“哦,我没有说清楚吧?我丈夫就是那位原来学艺术的穷学生。我们现在喝点东西,怎么样?”

    年轻人点点头,似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阳光的味道

    已经好几天没出太阳了,他的心情也差到了极点。自从关到这里之后,他对阳光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

    下午,天气突然放晴,有阳光透过铁窗的栅栏,斜射到冰冷的水泥地面上。

    看到阳光,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神采。他霍地站起身,快步跑到铁窗前,朝着阳光照进的地方拼命吸了吸鼻子。尽管室内的空气有些污浊,但他还是闻到了那种暖暖的阳光味道。

    他从小生活在农村,对阳光有种特殊的偏爱。无数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提着篮子,跟在母亲身后,挖野菜、拾麦穗、摘豆角……温暖的阳光洒在他和母亲身上,带着一种田野的芬芳和泥土的清香,那味道好闻极了!从那时起,他就特别喜欢阳光,喜欢那种淡淡的阳光味道。

    上学后,他坐在了临窗的位置。每每听课走神或是昏昏欲睡之时,只要用力吸吸鼻子,闻一闻窗外阳光的味道,便顿感神清气爽、精力充沛。

    或许是阳光给了他自信和力量,高考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省内的一所重点大学,并于大学毕业后进入了省城的一家大型企业。

    到企业上班后,他依然是那种风风火火的阳光性格。两年时间,他就由一名普通员工提升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妻子不太爱讲话,但很能干,很会体贴人。

    婚后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很温馨。妻子知道他喜欢阳光,就特意在不大的院子里拴了一根铁丝,只要一遇晴天,就把家里的被子一一摊在铁丝上晾晒。晚上,他躺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嗅着清新的阳光味道,感到异常的幸福和温暖。

    有了阳光的滋润,他在事业上干的特别顺。几年时间里,他由部门经理到行政总监,再到副总经理,最后又坐上了总经理的位子。

    记得荣升总经理那天,妻子炒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陪着他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午后的阳光照在他们的背上,很舒服、很惬意。当时妻子都说了些什么,他已记不太清,只记得妻子再三叮咛他——当领导了,平时工作忙,记住要多在外面晒晒太阳,因为在太阳底下心里才能亮堂!

    他知道,妻子最了解他的个性,让他晒太阳是想告诫他要光明正大的做人。

    刚开始时,他确实努力去做了,可后来他就渐渐迷失了自我。那一次,当一个包工老板把他拉到夜总会里昏天黑地的畅玩一夜后,他突然发现——原来黑夜比阳光下更加充满诱惑!

    于是,他开始远离阳光,沉醉于灯红酒绿、放纵享乐的奢靡生活。尽管妻子依然在天天为他晒着被子,但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后来,他干脆不再回家……

    “瞿——”一声尖利的哨音响起。他知道,该是放风的时间了。这哨音,让他想起了那辆呼啸而至的警车。那天,当他戴着冰凉的手铐,低着头钻进警车时,他蓦然感觉天气是那么的冷!

    身陷囹圄后,他的心更是冷到了极点。平日里那些个两肋插刀的哥们和点头哈腰的下属也都一哄而散,没人再会想起他。

    后来,妻子得知消息,赶过来看他。他满怀愧疚,低着头没说一句话。

    那次,妻子也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是揉着发红的眼睛,无声的抽泣。末了,妻子颤抖着声音告诉他,要他安心改造,别忘了多晒晒被子。

    那一刻,他不禁潸然泪下!……

    “咣当”一声,大铁门被重重打开,一名狱警站在门外,“9号,该出去放风了,还愣着干吗?”

    他激灵一下,站直身子,快步向牢门走去。刚走几步,他又折身回来,一直回到角落的床铺前,抱起了铺上的被子。

    “这都下午了,你还晒被子?”狱警问他。

    “是啊,出太阳了,晒晒被子,心里亮堂些!”说完话,他扛着被子,大步向大院中走去。

    西斜的太阳下,他吸了吸鼻子,再次闻到了阳光的味道……

《天池·小小说》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一颗未出膛的枪弹

丁玲

    “娃娃,甭怕,咱是一个孤老太婆,还能害你?”老太婆亲热地望着面前张皇失措的孩子,“你是……嗯,咱知道。”这孩子大约十三岁大小,迟疑地望着老太婆。远处一望无际的原野,没有一个人影,连树影也找不到一点。

    “还是跟咱回去吧,天黑了,你往哪儿走,万一落到别人手上……”

    窑里黑魆魆的,他不敢动,听着她摸了进去。“不要怕,娃娃!”她把灯点着了。灶里的火光舔在他们脸上,锅里有热气喷出来。陕北的冬天,孤冷的月亮那黯淡的光辉涂抹着无际的荒原,流落的孩子却拥抱着甜美的梦:他又回到队伍,继续当他的马夫,继续同司号兵玩着……

    孩子跟在老太婆后边去割草。蒙着尘土的沙路上,寻不到杂乱的马蹄和人脚的迹印。他热切地望着远方,他们——大部队到底走得离他多远了呢?他懊恼着自己。那天正在野外放马,突然飞机来了,他藏在一个小洞里,听着外面连绵不断的爆炸声。洞口塌了。等他好不容易爬了出来,就只剩他一人了。他大声地叫喊,凭着感觉一路狂奔,却没遇到一个认识的人……后来才遇着老太婆。

    有人送来包谷做的馍,还有人送来羊毛袜子。有着红五星的帽子仍揣在怀里,他不敢拿出来。大家都高兴地盘问着:“你这么一个娃娃,也当红军,你娘你老子知道么?”

    天真的、热情的笑浮上了孩子的脸。他暂时忘去忧愁,重复着在小组会学来的话:“红军是革命的军队,是为大多数工人农民谋利益的,要团结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人去打日本……”

    看见那些围着他的脸露出无限的羡慕,他就更高兴了。老太婆也扁着嘴笑:“咱一眼就看出了这娃娃不是咱们这里的人,你们看他那张嘴多灵呀!”

    有一夜,跟着狂乱的狗吠,院子里响起了庞杂的声音,马嘶声、脚步声和喊声一齐涌了进来。烧着火的孩子,心在剧烈地跳:“难道自己人来了么?”

    “呯!”窑门被枪托撞开了。冲进来的人一边骂,一边走到灶边,“哼,锅里预备着老子的晚饭吧。”

    孩子悄悄看了一眼,他认得那帽子的样子,那帽徽是不同的。他的心一下紧缩起来。

    有人眼光扫到老太婆脸上。她瑟缩地坐在地下,掩护她身后的孩子。“这老死鬼干嘛老挨在那儿,藏着什么!”老婆子一动,露出了躲在那里的孩子。孩子被抓到跟前。一个兵打了他一耳光。

    “老子有枪先崩了你!”孩子大声嚷叫,因为愤怒,倒一点也不惧怕了,眼睛里燃烧着火焰。

    “什么地方来的!”拳头又落在他身上,“听口音,他不是这里人!”孩子一声不响,只是咬紧牙。门突然开了,门口直立着一个人,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报告连长,有一个小奸细!”

    连长走了进来,审视着孩子,默然坐到矮凳上。

    “可怜咱就这一个孙子,咱要靠他送终的。”老太婆嚎哭起来。几个围观的老百姓壮着胆子附和:“是她的孙子。”

    连长凝视着那双直射过来的眼睛,下了一道命令:“搜他!”

    几十双眼睛都集中在连长手上:一把小洋刀、两张纸票子、一顶黑帽子。纸票反面有一排字,“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帽子上闪着光辉的红色五星。看着它,孩子心里更加光亮了,静静地等待判决。

    “这么小也做土匪!”

    “招来吧!”连长问他。

    “没有什么招的,任你们杀了吧!不过红军不是土匪,我们不骚扰老百姓,四处受人欢迎。我们对东北兵也是好的,争取你们一道打日本,有一天你们会明白过来的!”

    “这小土匪真顽强,红军就是这么凶悍!”他的顽强虽说激怒了一些人,但也得了许多尊敬。连长仍是冷冷地看着他,又冷冷地问道:“你怕死不怕?”这问话似乎羞辱了他,他不耐烦地昂了一下头,急促地答道:“怕死不当红军!”

    围拢来看的人一层一层地在增加,多少人在捏一把汗。连长不动声色,只淡淡地说道:“那末给你一颗枪弹吧!”

    老太婆又嚎哭起来了。许多人的眼皮沉重地垂下了,有的便走开去。但没有人,就连那些凶狠的家伙也没有请示,要不要立刻执行。

    “不,”孩子却镇静地说,“连长,还是留着那颗枪弹吧,留着去打日本,你可以用刀杀掉我。”

    忍不住了的连长,跑过来用力拥抱着这孩子,他大声喊道:“大家的良心在哪里?日本人占了我们的家乡,杀了我们的父母妻子,我们不去报仇,却老在这里杀中国人。看这个小红军,我们配和他相比、配叫他土匪吗?谁还要杀他,先杀了我吧……”声音慢慢地由嘶哑而哽住了。

    孩子觉得有热的东西滴落在他手上,衣襟上。他的眼也慢慢模糊了,隔着一层水雾,那红色的五星浮漾着,渐渐地高去,而他也被举起来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繁 盛

李 娟

    一百多年前最早决定定居此处的那些农人,一定再无路可走了。他们一路向北,在茫茫沙漠中没日没夜地跋涉。走到高处,突然看到前方陷落大地的绿色河谷,顿时倒下,抚地大哭。

    他们随身带着种子,那是漫长的流浪中唯一不曾放弃的事物。他们以羊肠灌水,制成简陋的水平仪勘测地势,开渠垦荒。在第一个春天的灌溉期,他们日夜守在渠边,每当水流不畅,就用铁锨把堵在渠口的鱼群铲开。

    那时,鱼还不知河流已经被打开缺口。更不知何为农田。它们肥大、笨拙,无忧无虑。它们争先恐后涌入水渠,然后纷纷搁浅在秧苗初生的土地上。秧苗单薄,天地寂静。阳光下,枯萎的鱼尸银光闪闪,像是这片大地上唯一的繁盛。

    冬天,河面冰封。人们凿开冰窟,将长长的红绳垂放水中。虽然无饵无钩,仍很快有鱼咬着绳子被拖出水面。这鱼长有细碎锋利的牙齿。即使已被捉在手,仍紧咬红绳不肯松口。它们愤怒却迷惑。世界改变了。春天,鱼群逆流产卵。鱼苗蓬勃,河流拐弯的浅水处如堆满珠宝般璀璨闪烁。若在此处取水,一桶水里有半桶都是细碎小鱼。人们大量捞捕小鱼,晾干,喂养牲畜。世界改变了。

    鱼越来越少,人越来越多。耕地不断扩张,沿河两岸上下漫延。才开始它们如吸吮乳汁般吸吮河流,到后来如吸吮鲜血般吸吮河流。再后来,河流被截断,强行引往荒野深处。在那里,新开垦的土地一望无垠。而失去水源的下游湖泊迅速萎缩,短短几年便由淡水湖变成咸水湖。从此,再也没有鱼了。

    又过去了很多很多年,我们才来到这里。我们面对的又是一片逾万亩的新垦土地。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路也是新的,水渠也是新的,仿佛一切刚刚开始。

    其实这块土地并不适合种植向日葵。它过于贫瘠,向日葵又太损地力。但是,与其他寥寥几种能存活此处的作物相比,向日葵的收益最大。如此看来,我们和一百年前第一个来此处开荒定居的人没什么不同。除了掠夺,什么也顾不上了。

    我妈已经种了三年葵花。各种天灾,各种意外。三年都没赚到什么钱。但第四年她仍坚持播下种子。

    记得第一年,我们全家上阵。我妈和我叔叔两人用铁锨不停翻动种子,使之均匀粘染红色的农药。我在旁边帮忙打手电筒。整夜默默无语,整夜紧张又漫长。手电光芒静止不动,笼罩着黑暗中上下翻飞的红色颗粒,它们隔天就要被深埋大地。而熬过漫漫长冬的荒野鼠类在地底深处遇到这些红色种子,它们绕其左右,饥饿而畏惧。后来这饥饿与畏惧渗入红色之中。

    此时此刻,我妈和我叔叔的紧张与忧虑也渗入红色之中。我一动不动举着手电。手电光芒在无边黑暗中撑开一道小小缝隙。荒野中远远近近的流浪之物都向这道光芒靠拢。一百年前的农人也来了。哪怕已经死去了一百年,他们仍随身带着种子。他们也渴望这红色。所有消失的鱼也从黑暗中现身,一尾接一尾沉默游入红色之中。我仿佛看到葵花盛放,满目金光中充满了红色,黑暗般坚定不移的红色。

    我只跟去地头帮了几天忙,刚播完种子就离开了。听说第一年非常不顺。先是缺水。平时种植户之间都客客气气,可一到灌溉时节,争水争得快要操起铁锨拼命。轮到我家用水时常常已是半夜,我妈整夜不敢睡觉,不时出门查看,后来干脆在水渠的闸门边铺了被褥露天过夜。尽管如此,我家承包的两百亩地还是给旱死了几十亩。接下来又病虫害不断,那片万亩葵花地无一幸免。我妈日夜忧心。她面对的不但是财产的损失,更是生命的消逝。亲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生命,再亲眼看着它们一点点枯萎……是耕种者千百年来共有的痛苦。

    直到八月,熬过病害和干旱的最后二十来亩葵花顺利开完花。她才稍稍松口气。而那时,这片万亩土地上的几十家种植户几乎全都放弃,撤得只剩两三家。有个承包了三千多亩地的老板直接自杀。据说赔进去上百万。

    冬天回家,我问我妈赔了多少钱。她说:“幸亏咱家穷,种得少也赔得少。后来打下来的那点葵花好歹留够了种子,明年接着种!”

    整个冬天,阿克哈拉洁白而安静。我心里惦记着红色与金色,独自出门向河谷走去。大雪铺满河面,鸦群迎面飞起。牛群列队通过狭窄的雪中小路,去向河面冒着白气的冰窟饮水。我随之而去。突然又想起了鱼的事。我站在冰窟旁探头张望,漆黑的水面幽幽颤动。抬起头来,又下雪了。我看到一百年前那个人冒雪而来。我渴望如母亲一般安慰他,又渴望如女儿一样扑上去哭泣。

(选自《遥远的向日葵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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