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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谈生命

反复朗读课文《谈生命》,品味关键语句,说说作者对生命的本质有怎样的认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演唱生涯(有改动)
                                                                                              毕飞宇
        ①是哪根筋搭错了呢?1990年,我26岁那一年,突然迷上唱歌了。
        ②那年我所供职的南京特殊师范学校搞了一次文艺会演。会演行将结束的时候,我的同事,女高音王学敏老师演唱了《美丽的西班牙女郎》。礼堂因为她的嗓音无缘无故地恢宏了,她无孔不入,到处都是她。我意外地发现人的嗓音居然可以拥有不可思议的马力。
       ③我蠢蠢欲动了。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推开了王学敏老师的琴房。我直接说出了我的心思,我想做她的学生。王学敏老师很吃惊。我至今还记得她的表情,那可是1990年,唱歌毫无“用处”,离“电视选秀”还有漫长的十五年呢。她问我“为什么”,她问我“有没有基础”。 
       ④我没有“为什么”。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说,在二十岁之前,许多人都会经历四个梦:绘画的梦,你想画;歌唱的梦,你想唱;文学的梦,你想写;哲学的梦,你要想。这些梦会出现在不同的年龄段里,每一个段落都很折磨人。我在童年时代特别梦想画画,因为实在没有条件,这个梦只能自生自灭;到了少年时代,我又渴望起音乐来了,可一个乡下孩子能向谁学呢?又到哪里学呢?然而,如果你的学习欲望过于亢奋,你会觉得你是盛夏里的狗舌头,活蹦乱跳,无滋无味,空空荡荡。
        ⑤王老师最终还是收下了我,大约是碍于“同事的情面”。
        ⑥对初学者来说,声乐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打开”,它必须借助于腹式呼吸。王老师告诉我,婴儿在嚎哭的时候用的都是腹式呼吸,狗在狂吠的时候也是这样。因为“说话”,人类的发音机制慢慢地改变了,胸腔呼吸畅通了,腹式呼吸却闭合了。所谓“打开”,就是回到人之初。一旦“打开”,不仅音色变得圆润,音量还可以变得嘹亮,只要趴在地上,完全有能力与狗对抗。我们身体的内部隐藏了多少好玩意,全让我们自己弄丢了。
        ⑦如果有人问我,你所做过的最为枯zào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我的回答无疑是练声。“练声”,听上去多么的优雅,可说白了,其实就是两件事:咪,还有嘛。你总共只有两个楼梯,沿着“咪”爬上去、爬下来,再沿着“嘛”爬上去、爬上来。咪——,嘛——;咪、咪、咪,嘛、嘛、嘛;咪……嘛……。我这是干什么呢?回想起来,我只能说,单纯的爱就是这样,投入,忘我,没有半点功利。
        ⑧王学敏老师煞费苦心了。她告诉我,“气”不能与喉管摩擦,必须自然而然地从喉管里“流淌”出来。她打开了热水瓶的塞子,让我天天盯着瓶口的热气看。为了演示“把横膈膜拉上去”,她找来了一只碗,放在水里,再倒过来,让我拿着碗往上“拔”,往上“拔”的力量越大,往下“拽”的力量就一样大。就单纯的理解而言,这些都好懂——这就构成了艺术内部最大的一个隐秘:在“知识”和“实践”之间,有一个神秘的距离。有时候,它天衣无缝;有时候呢,    
       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个人来到了足球场。它幽静,漆黑、空旷,在等着我。就在这样一个漆黑而又空旷的舞台上,每个星期我都要开三、四个演唱会。可那唱是断断续续的,每一个句子都要分成好几个段落,还重复,一重复就是几遍、十几遍。学生宿舍和教工宿舍离足球场不远,我想我的歌声是可以传递过去的,因为他们的声音也可以传递过来。传递过来的声音是这样的:“他妈的,别唱了!”
       ⑩不远处的宿舍一定被我折磨惨了——谁也受不了一个疯子在深夜的骚扰。他们只是不知道,那个疯子就是我。
       ⑾事实上,我错了。他们知道。每个人都知道。一个年纪偏大的女生告诉我,大白天走路的时候你也会突然撂出一嗓子,谁不知道?就你自己不知道。很吓人的毕老师。我们都叫你“百灵鸟”呢。
       ⑿一年半之后,我离开了南京特殊师范学校,去了《南京日报》。我的演唱生涯到此结束。王老师知道,她不可能把我培养成毕学敏,但是,她说:“可惜,都上路了。”
      ⒀前些日子,一个学生给我打来电话,我正在看一档选秀节目,学生问:“如果你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你会不会去参加?”我说我会。学生很吃惊,想不到他的“毕老师”也会这样“无聊”。这怎么就无聊的呢?不经历“难以自拔”的人永远也不能理解,有些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发出声音的。我喜爱那些参加选秀的年轻人,我从不怀疑一部分人的功利心,可我更没有怀疑过爱。年轻的生命自有她动人的情态,沉溺,旁若无人,一点也不绝望,却更像在绝望里孤独地挣扎。 
       ⒁二十多年过去了,拳离了手,曲离了口,我不再是一条狗了,我又“成人”了。我的生命就此失去了一个异己的、亲切的局面——那是我生命之树上曾经有过的枝丫,挺茂密的。老师,是我亲手把它锯了,那里至今都还有一个碗大的疤
      【注释】①毕飞宇,当代作家。作品有《青衣》、《玉米》、《推拿》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红叶

       ①秋天的挂号信是故乡的一枚红叶托来的。那叶子虽然失去了夏日的翠绿与鲜活,但千丝万缕如云如织的红晕,仍然显示着生命饱经沧桑而不衰竭的光泽。仔细阅读,总能品出满心满目的沉重。

       ②坐在城市的秋天里,遥祭天边属于红叶的怀想,许多人许多事便在红得烂漫的季节踏歌而来。一缕亮丽而亢奋的情愫,不因岁月的冷雨寒风,历史皱纹一般地印出那些曾经拥有的风景。

       ③那一年,霜早早地落了,童心里飘漾的一湾亮绿,立时被腾起的深色写意所笼罩。伴着满树乞求阳光感激阳光的叶子,我站在无言又无奈的母亲面前,我能说些和做些什么呢?蜂飞蝶舞、扬鞭吆喝的温馨与雄浑,是与眼前的悲怆画面不相协调的。母亲喜欢红叶,常常把红叶一生的辉煌与美丽归结为朴素的“好看”二字。这样的定义虽很肤浅,但原始的美能说明红叶作为一种生命过程所独有的轰轰烈烈的平凡与伟大。正如春风的笑,是为绿遍山野;夏雨的狂,是为挥洒豪气;秋月的眼,是为收获鼓劲;冬雪的吻,是为大地铺上一层不掩饰的晶莹一样,让一组神韵在特定的氛围内展示风情。这种风情有可能过程是短暂的,只要留住搏击的顽强与执著,是能够找到属于生命的隽永的。

       ④然而起风了,灰蒙蒙的天空,一片苍凉。路边的树叶,已经失却了青春的娇艳,痛苦地作着最后的告别;病床上的母亲,泪眼朦胧。看着刚刚绽芽的我,她真的不愿像那一片屈于命运的红叶啊!但是,病魔吞噬生命是与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的。母亲仿佛很安详,连最后的遗言,也是让我去拣几片红叶。我跑在童年的秋天里,为母亲拣回了一大把红叶。母亲数着这些红叶,如同数着我可以用月计算的年龄,终于,她的笑永远地印在了那把红叶之上。

       ⑤红叶度过了一个辉煌的时刻,而我的感觉也突然回归到被爱怜所簇拥的晨光里。那是一个夜晚,在严寒即将为大地更换主题时,你踩着松软的泥土走了……而我则踩着落叶向你扑去。

       ⑥我并不企盼一切都会永恒。红叶告别季节,这是自然的法则,就像再坚硬的岩石也注定要风化为泥土一样。造物主在造出万物时,就给了它一个不可超越的毁灭命运。我仍在爱着,就像叶子热恋土地一样,在狂风中不管旋得多高,最终还要投向大地母亲的怀抱。因为,它从枝头走下来,已经有一个归宿在向它招手。我的归宿在母亲亲手为我设计的坐标里。

       ⑦让世界所有的叶子都飞舞吧,那是一颗颗袒露真诚的心哪!

       ⑧天上的红叶一片片/思念到天边/思念到永远……

       ⑨把思想从往事中拽回,虔诚地注视今天的红叶,红叶便是活着的历史。是的,一切都未曾老去,也绝不会老去,只要大自然的秋风刮来,那飞溅的流苏,那童年的云雨星光,那饱蘸生命之美的红叶,便突破时空的界限,染红我遥远而清晰的梦境。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正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感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我独自走进了雨中。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旁的建筑物突然倒下了,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 “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我使劲地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着,雨声在伞外浙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我叔叔说了,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无意中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 “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时你采栀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栀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灿烂光明。”

    手术很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出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么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已经走到了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是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儿曾有个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盲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搭过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地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见人就问,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泻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予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他们在找寻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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