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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青海省西宁市第四高级中学、第五中学、第十四中学三校2017年高三语文4月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二元化”的路线,公权力和自治权长期共存,其中以唐宋乡官职役化为分界彼此消长,这种独特的乡村治理方式甚至对乡村的近代化过程也产生了诸多影响。自秦汉以来,历代都曾试图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管理,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主要依靠乡官及律令与儒家纲常,国家对乡村的组织原则是地缘优于血缘,基层社会已经存在早期自治组织。

    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被学界概称为“唐宋之变”。在乡村治理上,这种转变就表现为:其一,乡官制度退出历史舞台,从此,乡村基层管理人员的身份是民而不是官,社会地位很低,没有固定的办公衙门和俸禄,上为士大夫鄙视,受上级盘剥,下又徘徊于是否侵渔乡里之间,这种两难困境在后世乡村管理中变成常态;其二,自治组织在唐宋进一步发展,中央政府愈来愈多地借助他们来稳固统治。国家通过乡绅、信仰、乡约、宗族等各种形式和力量对乡村实行间接控制在唐宋之际渐渐成为现实或者完成了制度准备。

    中国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是传统国家以最小成本维持社会运转的必然。自郡县制建立以来,帝国人口不断增加,县级区划的数目却维持了相对稳定。以农业税为收入主体的传统国家不可能负担如此庞大的官僚系统。因此,各朝代不得不以最低行政配置来应对扩大的人口,政府效率下降,基层行政职能缩减,县以下交给各种社会组织进行自治就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与此同时,乡村治理的难度却在增加。中唐以后从两税法开始了征税原则由“税丁”向“税产”的转变,财产的隐匿比起人丁的隐匿更难发现,乡村催征赋税参与管理的乡役人数和工作量大增。地方政府职役人数、工作量的变化,同时其地位愈来愈低,从秦汉时期的有望跻身卿相,到明清时期的被视为“至因至贱”之役。这些问题导致乡官职役化、政府乡村管理虚化。

这是中国历史上“强干弱枝”的一个表现,也是社会基础不稳、治乱频仍的一个原因。乡村治理方式转变的目的本是以最小成本来控制基层、获取赋税,实际上却令中央王朝取得税收的效率进一步降低。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令基层社会更易于“军事化”,乡族控制的民团、乡兵既可帮助维持地方治安,也可能带来械斗民乱。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使得乡村职役地位低下的同时又权力大、责任大,赋税征收不足时还需要自己赔补,极易为了满足国家的赋税要求或上司、自身的贪污要求而徇私舞弊、危害乡里,宗族、乡绅则往往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同时,乡村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带来了明清时期蓬勃发展的宗族等各类乡村自治组织,它们不仅进行自我管理,到近代还提供了本应由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总之,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一直存在一定的自主性,中国很早就存在类似于西方“公共领域”的国家与民间同时发挥作用的公共空间。

(摘编自蒋楠《历史视野下的中国乡村治理》)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公权力和自治权长期共存,以唐宋乡官职役化为分界线,公权力削弱,自治权增长,这种独特的乡村治理方式对乡村的近代化过程产生了影响。 B、虽然自秦汉以来历代都曾试图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管理,但是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主要依靠乡官、律令和儒家纲常,国家对乡村的组织原则是地缘优于血缘。 C、“唐宋之变”时,乡村基层管理人员的身份是民而不是官,社会地位很低,没有固定的办公衙门和俸禄,他们受到上层的鄙视和盘剥,又纠缠于是否盘剥下层,置于两难的处境中。 D、唐宋之际,自治组织进一步发展,中央政府愈来愈多地借助他们来稳固统治。国家通过乡绅、信仰、乡约、宗族等各种形式和力量对乡村实行间接控制渐渐成为现实。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因为以农业税为收入主体的传统国家不可能负担庞大的官僚系统,所以自郡县制建立以来,尽管国家人口不断增加,但是县级区划的数目却维持了相对稳定。 B、国家以最小成本维持社会运转,各朝代以最低行政配置来应对扩大的人口,导致政府效率下降,基层行政职能缩减,县以下交给各种社会组织进行自治。 C、从中唐以后,乡村治理的难度在增加,“税丁”向“税产”的转变,比起隐匿人丁,人们更容易隐匿财产,大大增加了乡村催征赋税参与管理的乡役人数和工作量。 D、地方政府职役人数、工作量和地位的变化,导致乡官职役化、政府乡村管理虚化,这是中国历史上“强干弱枝”的一个表现,也是社会基础不稳、治乱频仍的一个原因。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乡村治理方式转变带来一些弊端,如令基层社会更易于“军事化”,乡族控制的民团、乡兵既可帮助维持地方治安,也可能带来械斗民乱。 B、乡村职役极易为了满足国家或上司或自身的要求而徇私舞弊、危害乡里,宗族、乡绅则站在乡村职役的对立面,反对他们的这类行为。 C、明清时期宗族等各类乡村自治组织蓬勃发展,它们不仅进行自我管理,到近代还提供了本应由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D、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一直存在一定的自主性,像西方“公共领域”的国家与民间同时发挥作。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个气势豪迈的词儿正在流行起来,这个词儿叫做:打造文化。 常常从媒体上得知,某某地方要打造某某文化了。这文化并非子虚乌有,多指当地有特色的文化。这自然叫人奇怪了,已经有的文化还需要打造吗?前不久,听说西部某地居然要打造“大唐文化”。听了一惊,口气大得没边儿。人家“大唐文化”早在一千年前就辉煌于世界了,用得着你来打造?你打造得了吗?

    毋庸讳言,这些口号多是一些政府部门喊出来的。这种打造是政府行为。其本意往往还是好的,为了弘扬和振兴当地的文化。应该说,使用某些行政手段,是可以营造一些文化氛围、取得某些文化效应的。但这种“打造”还是造不出文化来。打造这个词儿的本意是制造。优良的工业产品和商品,通过努力是可以打造出来的。文化却不能,因为文化从来不是人为地打造出来的。温文尔雅的吴越文化是打造出来的吗?美国人阳刚十足的牛仔文化是打造出来的吗?巴黎和维也纳的城市文化是打造出来的吗?苗族女子灿烂的服饰文化是打造出来的吗?

    文化是时间和心灵酿造出来的,是一代代人共同的精神创造的成果,是自然积淀而成的。你可以奋战一年打造出一座五星级酒店,甚至打造出一个豪华的剧场,却无法制造一种文化。正像我们所说,使一个人富起来是容易的,使一个人有文化哪怕是有点文化气质可就难了。换句话说,物质的东西可以打造,精神文化的东西是不能用打造这个词儿的。难道可以用搞工业的方式来进行文化建设?那么为什么还要大喊打造文化?仅仅是对文化的一种误解么?

    坦率地说,打造文化叫得这么响,其中有一个明显的经济目的 ——发展旅游。因为,人们已经愈来愈清楚:文化才是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旅游资源。一切文化都是个性化的。文化的独特性愈强,旅游价值就愈高。文化是老祖宗不经意之间留给后人的一个永远的“经济增长点”。那么在各地大打旅游牌的市场竞争中,怎样使自己的文化更响亮、抢眼、冒尖、夺人?一句话,看来就得靠“打造”了。

    很清楚了,这里所谓的打造文化其本质是对原有文化的一种资源整合,一种商业包装,一种市场化改造。当今有句话不是说得更明白吗?要把某某文化打造成一种品牌。品牌是商业称谓。文化是没有品牌的。中国文化史从来没有把鲁迅或齐白石当作过“品牌”。鲁迅和齐白石也不是打造出来的。当下的打造文化者也并不想再打造出一个鲁迅或齐白石,却想把鲁迅和齐白石当做一种旅游品牌“做大做强”。所以伴随着这种商业化的“文化打造”,总是要大办一场大哄大嗡的文化节来进行市场推广。

    进而说,如果用市场的要求来打造历史文化,一定要对历史文化大动商业手术。凡是具有趣味性和刺激性、吸引与诱惑人的、可以大做文章的,便拉到前台,用不上的则搁置一旁。在市场霸权的时代,一切原有的文化都注定地要被市场重新选择。市场拒绝深层的文化,只要外表光怪陆离的一层。此外,市场还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还要对原有文化进行再造。涂脂抹粉,添油加醋,插科打诨,必不可少。与此同时,便是无数宝贵的口头文学遗产消失不存。再有,就是假造的景点和重建的“古迹”。这儿添加一个花里胡哨的牌坊,那儿立起来一个钢筋水泥的“老庙”,再造出一条由于老街拆光了而拿来充当古董的仿古“明清街”。街两边的房子像穿上款式一样的戏装那样呆头呆脑地龙套似地站着,文化便被打造成了。

    这里边有文化吗?真实的历史文化在哪儿呢?打造出来的到底是什么“文化”?伪文化?非文化?谁来鉴别和认定?反正前来“一日游”的游客们只要看出点新鲜再吃点特色小吃就行,没人认真。也许那些对当地文化一无所知的洋人们会举着大拇指连声称好,凑巧被在场的记者拍张照片登在转天报纸的头版上,再写上一句“图片说明”:“东方文化醉倒西方客。”

(选自冯骥才《文化可以打造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文化一个最首要的也是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性情化”。什么意思呢?就是中国人和中华民族在性情和情感方面是最发达的。性情是属于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之间的,而情感是属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当然有时我们并不严格区分两者。

    性情乃是由心而发,由“心性”而生。这种性情是独立的、自我欣赏的、悠闲自得的,然后外化为各种自然的事物上,使这种性情显得更加精微、更加深刻。例如,只有中国人才有“梅兰竹菊”这样精致高雅的性情的外化物,梅之凌霜傲骨、兰之清逸雅致、竹之高风亮节、菊之淡泊不拘,无不对应着中国人独立的性情人格。中国的诗是抒情的,中国的画是写意的, 中国的琴是直达心灵的。梅兰竹菊自有其精神,琴棋书画自有其性情。中国人的饮食也是最丰富和最讲究的,中国人讲究色、香、味、形的完美统一。中国人饮茶叫“品茗”,而西方人却是“喝茶”。只有带着性情才能是“品”,而满足生理就只能叫“喝”了。中国的陶瓷之所以精美,是因为它和制作者的情感是一一对应的,是带着性情、带着神韵的。中国之所以有精致的刺绣,也是因为其中蕴涵有中国人精致的情感。中国的景观、建筑、亭园,无不对应着中国人精微雅致的性情和情感。中国人的审美观是性情化的: 当一个事物和一个人的性情、心性和心灵相通的时候,便产生了中国式的美,也只有这时才产生中国式的美。

    如果我们把中国文化的这种“性情化”放到世界文化中去比对,就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了。就世界文化而言,可以分别以西方、印度、中国为标志,基本上划分为三大类型,它们反映的文化特性分别是“物性”、“神性”和“人性”。

    西方文化将“物性”表现得非常极致,他们的物质文化非常发达,而物质文化的手段——科技,也相应的可以非常发达。西方设计的许多制度特征也是“物性”的,尽量排除人的情感因素。西方所说的“自由”是指人身及其行为的自由,而中国人的自由更多是“心性”的自由。西方文化的“物性”更多的是满足人的生理上的需求。

    印度文化则将“神性”表现到了极致。这里的神性指的是人的“精神”上的最高程度。佛教就是在印度诞生的。但西方也有宗教如基督教,为什么我们只把印度文化称为“神性”的呢? 因为只有佛教才要求将人的精神提高到最高的境界,要求人抛弃世间的一切俗念,那就真的是“纯精神”的了。印度文化的“神性”满足人的精神和信仰上的需求。

    中国文化则将“人性”表现到了极致。我们经常说“人性化”,其实真正的人性化就是人的心情和情感达到最愉悦的状态。中国文化的“人性”是性情化的,它从根本上满足了人的心理上的需求。而且,中国人似乎也最追求这种情感和心理上的需求。这种情感和心理需求是和生活紧密相连的,同时又高于生活,但没有到达印度神性文化中超脱世俗的、纯精神的层面。

(节选自《人民文摘》《论中国文化的魅力》)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宋词的文化品格

    从文化角度考察,宋词的荣耀得力于其市井文化与士林文化相互影响的双重品格。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词的别名入手加以探讨。词又称“诗余”或“长短句”,前者是循其文体嬗变脉络而言,后者是就其形式立名。至于“曲子词”、“曲子”的别名,则强调其音乐属性。从隋唐至宋,这一属性是造就词的双重文化品格的基础。西域音乐在隋唐时代传入中土,并与汉族的传统音乐融合产生出与雅乐对立的燕乐,燕乐即俗乐,词在初期就是与之相配的歌词。其市井文化的品格不言而喻。明俞彦《爱园词话》云:“诗亡,然后词作,故日余也,非诗亡,所以歌咏诗者亡。”此论也从音乐入手探讨词的产生。反言之,词之所以能够继诗之后获得演唱者或者吟咏者的青睐,又与其表现形式的灵活多样密不可分。词打破了古近体诗较为齐整的句式,参之以变化错落,因而更适于倚声弦歌与抒情迭意。

    作为配乐的歌词,词作者必须按照乐谱的音律、节拍进行创作,才能用于演唱实践,于是“倚声”、“填词”等相关术语就应运而生了。词的句法参差错落,又有多种词牌可供创作时选择,因而在传达人们复杂隐秘的内心世界时,它就有了诗所无可比拟的灵活性。古人作文吟诗,往往正襟危坐,以体现“诗言志”的尊严,却独于倚声填词较少顾忌。这就是“诗庄词媚”或“词为艳科”说之由来。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与广度上,或许词不如诗;但若表现复杂的感情世界,词又有胜于诗的优越性。王国维曾就此论道:“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他概括出诗与词的不同文体特征,的确很有见地。

    词的文体特征与其音乐属性密切相关,而其接受方式也有了双重选择的可能。当其婉转于歌伎之口以娱悦听众时,听众成分的复杂化要求词的写作须向俚俗靠拢。除字句易于听懂外,情趣的共鸣也是不可或缺的。此外,耳听与目治的接受方式的不同,也要求词的写作不宜晦涩艰深,而要有一定的口语化基础。所有这些要求都无疑会令词的市井文化品格得到加强。否则,词将失去赖以发展的土壤,而成为纯粹供文人欣赏的案头文学。柳永“假使重相见.还得似旧时”,李清照的“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前者写恋人细语温柔,缠绵悱恻,后者感人生苍凉,寓愁于乐。词句浅显易懂,毫无费解之处,便于听唱;.如果用诗的形式表现,就很难传达出个中细腻微妙的情愫。当然,词也并非只局限于风月情怀或身世之愁的抒发。在言志咏史与挥洒壮志的有关题材中,也有区别于诗的潇洒风度,苏轼的“大江东去”的放歌,辛弃疾的“千古江山”的抒怀,皆可佐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鸡文化”占有重要地位,对古人生活的影响很直接。

    鸡为什么叫“鸡”?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禽部》“鸡”条引南唐人徐核的话称:“鸡者稽也,能稽时也。”鸡鸣了天就快亮了,由此,古人送给鸡不少美称:夜烛、司晨鸟、知时畜、长鸣都尉等。

    鸡能啼晨,古人称之为“司晨”。鸡这一习性,对农耕时代的古人具有重要意义。《诗经》

    中有这样的句子“女曰鸡鸣……”:妻子说鸡打鸣了,赶紧起来干活吧。可见,先秦时人们已开始利用鸡鸣来安排作息了。国君也以“鸡鸣”为时间节点安排作息。《诗经》中的《鸡鸣》就有贤妃提醒国君早朝:“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周朝还专设“鸡人”掌管供办鸡牲和报时,后来宫廷中负责打更报时的人被称为“鸡人”。但古人认为母鸡打鸣是不祥之兆,会有“鸡祸”。在古代,女人干政或主政,常被称作“牝鸡司晨”。《汉书·五行志》引《易传》的话:“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

    古人还以鸡鸣励志,现在不少人书房里都喜欢挂“闻鸡起舞”字画。《晋书·祖逖传》记载,祖逖和刘琨“共被同寝”,夜半听到鸡叫声,对刘琨说:“此非恶声也。”便踢他起来一起舞剑练习。

    鸡在古人眼里还能辟邪。《山海经·中山经》中就多次提及:“用一雄鸡,攘而勿杀”,“毛用一白鸡,祈而不粉”。古人认为,鸡是一种“阳鸟”,主管日出。唐《艺文类聚·鸟部》“鸡”条的说法更清楚:“鸡为积阳,南方之象,火阳精物。”鸡鸣带来光明,而鬼怪最不敢见光明,自然便怕鸡。还有一种说法,民间把鸡当辟邪物可能与中华人文始祖虞舜有关。东晋王嘉《拾遗记》记载,尧在位七十年,有国献重明之鸟,双睛在目。这里的“重明之鸟”就是一种鸡,隐指尧的接班人舜。重明之鸟“能搏逐猛兽虎狼,使妖灾群恶不能为害”,民间过年时都期盼这种鸟能飞到自家门口,等不到它,“或刻木,或铸金,为此鸟之状,置于门户之间”。王嘉认为,民间画鸡贴门上,就是由这种遗俗变化来的。

    古人认为鸡还是一种吉祥动物。“鸡”谐音“吉”,鸡年就是“吉祥之年”。古代有一种年画,上面是啼叫的公鸡和牡丹花,有读书人的人家过年时都会张贴,取意“功(公)名(鸣)富贵”。还有一句十分喜庆的话叫“龙凤呈祥”,龙的原型是蛇,凤的原型就是鸡。凤凰的别名是鸭鸡。《尔雅·释兽》说:“鸡三尺为鹤。”传统的“龙凤呈祥”一说,事实上是“龙鸡呈祥”。

    实际上,鸡在古人心目中的形象并不比凤凰差。古人称鸡为“德禽”,西汉韩婴《韩诗外传》便有这样的说法:“君独不见夫鸡乎!首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得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时,信也。”“文”“武”“勇”“仁”“信”,这些鸡的优秀品质可都是凤凰所没有的。

(摘编自《“鸡文化”对古人生活的影响》)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言下之意,法律法规的制定固然重要,但公民是否将法治内化于心,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要建设法治中国,就离不开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

    谈到法治,在现实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人负责写,有人负责学,有人负责讲,有人负责信,但是在学的人不讲,在写的人不用,在用的人不信,出现了写、学、讲、信分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制”手段与“法治”思维的断裂,是缺乏法治精神的表现。“法治”与“法制”虽一字之差,却有着根本的不同。法治,是法治精神的培养,期待着“防于未然之前”;法制,是制度规则的设定,执行着“惩于已然之后”。前者是以教化来实现思维方式上的依法观念,后者是用禁令来规范道德底线上的守法行为。如果仅仅设定了严格的法规制度,却没有依照法治行事的思维,就会出现上面所说的学用分离、讲信分离的倾向。

    “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话,其意也是在强调法治精神与法治思维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能使法治精神真正成为“慢慢诞生的风尚”,成为“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呢?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首先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公共规则意识,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社会基础。所谓公共规则,就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公共生活准则。公共规则意识就是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确定每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人们在处理权责问题时,不感情用事,而是依据所定规则作具体分析。法治是对公共规则的制度化提升,是用法律的手段使人们约定的规则得到权威的确认。只有在全社会具有良好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基础上,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法治精神。大家都知道“中国式过马路”,不必看红绿灯,只要凑齐一堆儿人就能过去。这是典型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匮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没有法规吗?不是的。交通法有明文规定:红灯停,绿灯行。所以说,形成法治精神的前提必须是公共规则意识的建立。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其次就是要在全民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思想基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基本要求。之所以把法治纳入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表述中,一方面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根本问题在于将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内化于人心;另一方面是核心价值观建设呼唤并能促进法治的健全和完善,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培育法治精神,不仅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完善,还要着力在规则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加以深化,通过多途径、全方位的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孙子兵法》讲“朝气锐、昼气惰”。法治精神的涵养应以青年为主体,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影响力。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群众基础。“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正如陈独秀在《新青年》发刊词中所言,青年之于国家,意味着希望和未来;青年人最具可塑性,其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其思想正处于建构时期,能够较快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法治精神的培育应当以青年为主体。

    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中国,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选自2014年10月22日《求是》,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王阳明语)不论是“心即理”还是“致良知”,从字面上看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可能表现为自我生命活力的释放,也可能表现为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所以,在心学体系里,王阳明对个体的主观意念做了限制,提出了明确的修养功夫论,这里的“知行合一”具有明显的道德内省标准,心有邪念,即是行恶。此外,“知行合一”作为一种自我要求更是为了避免知而不行,只满足于训诂条理和口舌之争。“某于此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只恐学者得之容易,把作一种光景玩弄,不实落用功,负此耳!”(王阳明语)日本学者冈田武彦认为:“阳明学是培根之学’,偏重实行和事上磨炼,是其精神要旨所在,知而不行,只是不知。”企业家立“知行合一”之旨,便意味着严格自我要求的开始。

②“知”有其独特的哲学含义,与“良知”相近,知行合一即表现为我的“良知”须化为真切实在的行为,而我的所作所为又都符合我的“良知”。这里有着怎样的境界寓意?知行合一的状态又具体化为“致良知”的过程,“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王阳明语)“归于寂”不是客观上的不存在,而是个体主观觉知的灭寂,即主观之间的隔绝,它表明一种我与万物相“绝”的状态,“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王阳明语)王阳明所说的“天下无心外之物”意味着使万物皆得吾心之理,也就是个体德性向客观事物的迁移,与之相对,这表明的是我与万物相“通”的状态,良知是个体的内在本质力量,“知行合一”就是把这种内在的本质力量,体现到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自体的中正向客观性的迁移,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性存在。

    ③在企业经管中,这意味着辩证理性的利他精神,企业有了这种利他精神,就能同时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幸福、企业盈利与顾客满意的目标。超越“小我”而观“大我”,人的视角和世界观都会随之发生变化,企业家收获经济成就的同时,也收获人格成就。企业家的最高形象如同“企业图腾”般存在,通过第一个阶段的自我修养达到第二个层次,也通过第一个阶段的言传身教,从而影响到每一个企业成员,“无为而民自化”。只有企业家的个人境界与企业的卓越发展同步并行,企业家的价值追求与员工的价值实现同道相益,这样的企业才会长盛不衰、基业长青。

    (摘编自《经营与管理》2019年第二期《“阳明心学”对现代企业经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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