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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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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江西省玉山县第一中学2017年高三语文考前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裤先生

老舍

    火车在北平东站还没开,同屋那位睡上铺的穿马裤,戴平光眼镜,青缎子洋服上身,胸袋插着小楷羊毫,足蹬青绒快靴的先生发了问:“你也是从北平上车?”很和气的。

    火车还没动呢,不从北平上车,由哪儿呢?我只好反攻了:“你从哪儿上车?”

    他没言语。看了看铺位,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声:“茶房!”

    茶房跑来了。“拿毯子!”马裤先生喊。

    “请少待一会儿,先生。”茶房很和气地说。

    马裤先生用食指挖了鼻孔一下,别无动作。

    茶房刚走开两步。

    “茶房!”这次连火车好似都震得直动。

    茶房像旋风似的转过身来。

    “拿枕头!”

    “先生,您等我忙过这会儿去,毯子和枕头就一齐全到。”茶房说得很快,可依然是很和气。

    茶房看马裤先生没任何表示,刚转过身去要走,这次火车确是哗啦了半天,“茶房!”

    茶房差点吓了个跟头,赶紧转回身来。

    “拿茶!”

    “先生请略微等一等,一开车茶水就来。”

    马裤先生没任何的表示。茶房故意地笑了笑,然后搭讪着慢慢地转身,腿刚预备好要走,背后打了个霹雳,“茶房!”

    茶房不是假装没听见,便是耳朵已经震聋,竟自快步走开。...

    “茶房!茶房!茶房!”马裤先生连喊,一声比一声高。站台上送客的跑过一群来,以为车上失了火,要不然便是出了人命。茶房始终没回头。马裤先生又挖了鼻孔一下,坐在我床上。 “你坐二等?”这是问我呢。我又毛了,我确是买的二等,难道上错了车?

    “你呢?”我问。

    “二等。快开车了吧?茶房!”

    他站起来,数他的行李,一共八件,全堆在另一卧铺上。数了两次,又说了话,“你的行李呢?”

    “我没有行李。”

    “ 哦?!”他确是吓了一跳,好像坐车不带行李是大逆不道似的。“早知道,我那四只皮箱也可以不打行李票了!”

    茶房从门前走过。

    “茶房!拿手巾把!”

    “等等。”茶房似乎下了抵抗的决心。

    马裤先生把领带解开,摘下领子来,分别挂在铁钩上:所有的钩子都被占了,他的帽子,大衣,已占了两个。

    车开了,他爬上了上铺,在我的头上脱靴子,并且击打靴底上的土。枕着个手提箱,车还没到永定门,他睡着了。

    我心中安坦了许多。

    到了丰台,车还没停住,上面出了声,“茶房!”

    没等茶房答应,他又睡着了;大概这次是梦话。

    过了丰台,大概还没到廊坊,上面又打了雷,“茶房!”

    茶房来了,眉毛拧得好像要把谁吃了才痛快。

    “干吗?先——生——”

    “拿茶!”

    “好吧!”茶房的眉毛拧得直往下落毛。

    “不要茶,要一壶开水!”

    “好啦!”

    马裤先生又入了梦乡,呼声只比“茶房”小一点。有时呼声低一点,用咬牙来补上。

    有趣!

    到了天津。又上来些旅客。

    马裤先生出去,呆呆地立在走廊中间,专为阻碍来往的旅客与脚夫。忽然用力挖了鼻孔一下,走了。下了车,看看梨,没买;看看报,没买。又上来了,向我招呼了声,“天津,唉?”我没言语。他向自己说:“问问茶房,”紧跟着一个雷,“茶房!”我后悔了,赶紧地说:“是天津,没错儿。”

    “总得问问茶房。茶房!”

    我笑了,没法再忍住。

    车好容易又从天津开走。

    刚一开车,茶房给马裤先生拿来头一份毯子枕头和手巾把。马裤先生用手巾把耳孔鼻孔全钻得到家,这一把手巾擦了至少有一刻钟,最后用手巾擦了擦手提箱上的土。

    我给他数着,从老站到总站的十来分钟之间,他又喊了四五十声茶房。茶房只来了一次,他的问题是火车向哪面走呢?茶房的回答是不知道;于是又引起他的建议,车上总该有人知道,茶房应当负责去问。茶房说,连驶车的也不晓得东西南北。于是他几乎变了颜色,万一车走迷了路?!茶房没再回答,可是又掉了几根眉毛。...

    他又睡了,这次是在头上摔了摔袜子,可是一口痰并没往下唾,而是照顾了车顶。

    我的目的地是德州,天将亮就到了。谢天谢地!

    我雇好车,进了城,还清清楚楚地听见:“茶房!”

    一个多礼拜了,我还惦记着茶房的眉毛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以戏谑、夸张的漫画式手法,描写了马裤先生在火车上的经历,故事虽然简单,但情节曲折、紧张,极富戏剧性。 B、马裤先生一上火车就向茶房要手巾把,一把手巾擦了至少有一刻钟,是因为马裤先生作为一名知识分子,比较讲究卫生。 C、“一个多礼拜了,我还惦记着茶房的眉毛呢。”这样结尾既表达了“我”对茶房的同情,也为小说画上了一个幽默的句号。 D、强烈、鲜明的对比是这篇小说最突出的特色,马裤先生看起来不合常理的言行,就是通过“我”的言行反衬出来的。
(2)、马裤先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我”也有人性弱点,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桥边的老人

海明威

一个戴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辐。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

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原处。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

“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

那是他的故乡,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看管动物。”他对我解释。

“噢,”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

“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料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像牧羊的,也不像管牛的。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以及那副钢丝边眼镜,问道:“什么动物?”

“各种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①三角洲地区,寻思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即将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

“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

“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问,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正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讲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的政治态度怎样?”我问。

“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七十六岁了。我已经走了十二公里,再也走不动了。”

“这儿可不是久留之地,”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②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儿开?”

“巴塞罗那。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噢,它们大概挨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

“鸽笼没锁上吧?”我问。

“没有。”

“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

“谢谢你。”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看动物。”他木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我只是在照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顾自己,或许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

(选自《海明威短篇小说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火,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如水稻

陈甲元

    和一季水稻的收割一样,父亲走了再不回来。父亲躺在他亲手打造的木门上,木门上垫着稻草,柔软、温暖。这是老家的习俗,像喜欢睡暖和芳香的稻草床一样。这令我慰藉,也令我不止一次开始审视水稻,这样一种伴随我们终生的植物,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农村的伢子,有几个没亲手侍弄过水稻呢?懵懵懂懂,清明下种,三起三落,浸种催芽。本县种子公司制种的威优46是父亲最信任的品种。用父亲的话说,稳产,饭好吃;老朋友稳当,靠得住。春夜魅人,经常要更换的25瓦的葫芦形白炽灯泡被一根花线连着,吊在青黑瓦屋厨房的横梁上,灯泡泛着黄光,照亮厨房门前泥浆色的大木桶。父亲晾晒两天的稻种拆了包,用强氯精消了毒,加温水泡着,长着厚茧的老手不时捞起轻浮的秕谷,手掌摊开着对看热闹的我们说,看,这就是秕谷,没用的家伙!

    我一直怀疑父亲和水稻处久了,身上也秉承了稻子身上的一些东西。比如每年的稼穑,春种秋收,晴耕雨读,他都安排得像稻粒一样饱满;穗期,他扛一把锄头,为稻子的抽穗扬花保驾护航,我远望着墨绿的稻浪托举着他头顶的草帽,能想起课堂上老师吹来的唐宋的微风;冬天,天气寒冷,间或会有小雪,打湿院落的矮墙和柴火,通红的炭火旁,父亲使劲搓着稻草绳,身后的墙壁挂着他前些年亲手搓成的草鞋、草绳、草帽。只是稻草的手工成品经过岁月的淘洗,已有了沉郁欲言的褐色……父亲躺在稻草上多年后,我不经意间想起,对父亲,对父亲亲手摩挲了一辈子的植株,就怀有难以名状的心绪。

    于是,我习惯了回去。想父亲,想从前的时候,我就一次次往回走。回老家看山岭,看老屋,看稻田,看稻子。

    老家本身是稻区。不是山岭房屋环绕着青黄相间的稻田,就是或青绿或金黄的稻田环抱着山岭房屋。很多时候,田畴无言,却又千言万语、欲说还休,一种亘古千年、内蕴深沉的姿态,是天底下最朴实和厚重的无华。站在旷野的田畴深处,我总能感觉自己的卑微和轻小。那么多的农人,祖先的祖先赤脚走在田埂上的远远近近的身影,没有隔膜般素朴和亲切。田垄里,依稀听见犁铧清脆的声响和牧童的短笛飞扬。

    而躬耕田垄一辈子的父亲,对稻田更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他不但靠着田垄四季常新的稻子,养活了一家人;而且,仙风道骨的祖母说过,我家六姊妹,有两个的出生就和田垄和水稻紧密相连。

    一个是二哥。正是苍翠欲滴的插秧季节,正是插秧竣工那天的黄昏时刻,家门口的田垄里刚刚插下青绿秧苗,母亲兴致勃勃挺着大肚子在青黑瓦屋的灶房间忙碌,突然间下身一热,连忙呼唤炉膛前烧火的小脚祖母。添丁之喜,大好兆头。脚上还沾着新泥的父亲,紧张局促地抱着哇哇叫的二哥,只知道咧着大嘴对着帮忙插秧的亲友们傻笑。

    还有小妹。小妹来到这个世界时是中午时分,稻子收割的季节,田野到处金碧辉煌。人力打谷机在父亲脚下嗡嗡地响,也没请其他劳力,父亲和大哥两人轮流给稻谷脱粒。二姐一路小跑来到田埂对父亲说:妈妈让我告诉你,她生了,父亲手里捂着要脱粒的稻穗,大声说知道了,告诉你妈妈,我们打满这一担谷就回家吃中饭……前面有了五个崽女,父亲对又一个新生命的来临已然淡定,四十不惑,小妹来临的时候,父亲的思想是不是已渐趋成熟?他看生命是不是也像看他手中的稻子一样,一茬一茬,心里有了新的内容?

    应该是有了一茬一茬新内容的。父亲耕作了一辈子水稻,睡了一辈子稻草床,在稻草的拥绕下离去以后,我也开始从事一项和水稻相关的职业,更近距离地走近和了解水稻,也更深刻地了解父亲。天生万物,相辅相成,水稻和人类,从一万余年前我们的祖先在湖南道县的玉蟾岩发现和种植后,人类的文明已达到相当的高度。千百年来,人们不停地观察、改良、提炼,期望这喂养我们躯体和灵魂的作物在灌满海水的盐碱地也能赐予我们食粮。

    催芽,播种,育秧,除草,施肥,收割;萌芽,分蘖,抽穗,扬花,结实。一次生育,一段旅程。临了,稻桩化成基肥,哺育又一季新的生命。这样的轮回,和父亲这样的农人个体的生命又有多少差别?每年水稻成熟季,那如黄缎子一样铺陈在华夏四野、铺天盖地的水稻厚毯,又何尝不是为生命打底的最好成色?

    又一年冬天,又一年稻子收割后的空旷来临。记得当年稻草垛,转眼又是白头翁。我身在城市的高楼以当年在田野依偎草垛的姿势躺倒,想:原来和父亲一样,像水稻一样活着,到最后,都活成了大地不悔的精魂。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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