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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江苏省南通市高考语文全真模拟试题(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东家女

彭瑞高

    连生把脚伸进被窝,背靠壁脚,从枕下拿出一件球衣,悄悄对我说:“洗过了。袖口也补好了。还缝了一块垫肩!。

    我取过球衣,看那密密细细的针脚,轻声问:“是她?.连生点点头,显出神秘而得意的样子。

    “她.是指东家小女儿西凤。这年冬,我们开河吃住在她家。其实她家已没有几间房了,堂屋、东西厢房、耳房,都成了生产队仓库和会计室;她和她爸老磨头只住两间偏房。老磨头是地主,一脚还瘸着,平时就在家摇个石磨,给人磨个芝麻米粉什么的。我们睡在堂屋的地铺上,夜夜能听见石磨的呼噜呼噜声,还有老磨头的咳嗽声。

    没想到这么个糟老头,却生了两个出客女儿,大女儿东凤嫁得还很好,女婿是松江的手艺人,既能做木匠,又能画灶头,家境还不错;小女儿西凤比东凤模样更清秀,还读过初中,可惜因为成分高,至今还没嫁出去。

    也怪西凤眼高了些。这些年,陆续有人来做媒,一一都给她回头了。地富出身的,她一听就摇头,说,高成分的亏吃够了,不能再嫁地富门。但媒人介绍的贫农子弟,要么长相不好,要么文化差,她都没谈。她要的男方,成分要过得去,人也要过得去。

    前些天帮灶,西凤悄悄跟我打听连生的情况。她劈头就问:“连生怎么不去当兵?超龄了吗?.我就想,这女子精乖,当兵的事,其实可以探出许多情况 来——年龄、出身、健康状况等。我说:“他才二十出头,超什么龄?不过他家是中农,村里当兵还轮不上他。她又问:“他上过学吗?我说:“他是县中毕业的,你不知道啊?西凤说:“怪不得他铺上放着《艳阳天》呢!

    借送茶的机会,西凤上工地偷看连生干活。连生挑担总往河底跑,上河阶还两级一跨。西凤一看就知道他是好身坯。当天坐烟时,她就挑大的热山芋给连生吃;午饭时,还把他的饭压得特别瓷实。

    连生看出西凤的意思,放了胆向她靠拢。他从工地回来,泥都不洗,就提起水桶挑水。他跟我说,他往缸里倒水时,常发现西凤一边烧火一边从灶眼里觑他,那张脸给火映得红扑扑的,真是好看。一说起这些,他两眼就贼亮。

    有一夜,连生回来特别晚。我轻声问他:“钻树林去了?他说:“没的事,就在桥口聊聊。我问:“有戏吗?他一笑,没说什么。

    这夜过后,西凤对连生更体贴了。她才不管我们取笑呢,放开手脚给连生洗衣服、晒被子;还在每日放工后,把他畚箕上的泥巴剔干净,让他的担子减轻些。完工前几夜,她千针万线给连生做了一双鞋,是蚌壳式的棉鞋,黑布面、千层底,手摸着就暖和,把我们眼热死了。

    新开河终于竣工,大队人马即将解散。拔寨前夜,连生半宿过后才回来睡下。西凤一清早就过来给他打铺盖,眼圈红红的,两人都不说话,但西凤一抬眼一低眉间,千般离绪都有了。

    “五一前,连生捎信来让我去喝喜酒。我提前去送礼,问:“是西凤嫁过来呢,还是你做上门女婿? . 连生说:“什么呀,你当那是真的?新娘又不是她。我吃惊地问:“那是谁?他说:“是我县中同学,我们订婚好几年了。

    我送了礼金,但没去喝酒。

(1)、结合全文看,小说第一段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小说开头为什么写西凤的姐姐东凤?

(3)、赏析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的表达效果。

①连生挑担总往河底跑,上河阶还两级一跨。

②“是西凤嫁过来呢,还是你做上门女婿?”

(4)、有人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试据此探究本文的悲剧色彩。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衫

海津

    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男人,早已失去了书香熏染出的儒雅与温和。在我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了那飘逸的青衫,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见了那种诗情的洋溢。不见了青衫的时代,仿佛空气中缺少了一种成分,总是让人觉得有一些枯燥,有一些乏味,有一些沉闷。

    我对于青衫的怀想,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那种服装的款式。我一直执著地认为,那简洁流畅的青衫,就是莘莘学子的文化符号。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书舍学馆之中,那些翩翩的身影,总是在岁月中浓来淡去。青衫的背后,深藏的是浩繁的书卷,是满腹的经纶。

    中国的传统文化,总是以简洁豁达的方式表达出来,总是以优美浪漫的形式呈现出来。青衫,既是简洁的,又是优美的。青色是一种不好确定的颜色,在可见光谱中介于绿色与蓝色之间。也有人说如果有一种颜色让你分不清是蓝色还是绿色,那就是青色了。我想青衫的青色还包括了黑色和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这样复杂地呈现出来的带有文化意义的青色,拥有中庸的品性,泰然,淡定,不事张扬,却透着一种执著与稳健。一袭青衫,自然流畅的线条,自上而下,一以贯之,不枝不蔓,没有任何修饰,不繁复也不简陋。它洋溢着中国文人不卑不亢、入世淡定与出世超脱的精神内质。

    青衫是文化的,它昭示的一切,来自十年寒窗、秉烛夜读之苦。苦虽苦矣,但是,苦中之乐,自有个中真味。且不说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文化理想,只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价值判断,也美若虚幻。夜深人寂,有红颜相伴,素手秉烛,红袖添香,即使读遍经史子集,又何苦之有呢?更何况还有心中那座黄金屋,在远方熠熠生辉,耀人眼目。

    款款青衫妆扮出来的,必定是一副周正坦荡的君子之相,君子必定有德才兼备之品。德与才的统一,是传统文人的完美追求,它氤氲成一种浩然正气,在中国历史的深处,撑起一座精神大厦。尽管有些沉重,但岁月,总会留住那些风景。

    我记起韦尔乔的一幅画,画中一个穿长衫的人,将绞索从容地套在自己的脖子上,另一个穿长衫的人,则平静地为他扶着脚下的凳子,整个画面气氛宁静而安逸。这一切仿佛都很自然,穿长衫的人生死竟如此从容。是谁垂下的绞索?在绞索上结束的是什么?我想,那两个人身上穿着的长衫,一定是青色。

    那些穿青衫的人都已经逝去了,青衫也在岁月中沧桑老去,如一缕袅娜的青烟,在我的心里,如梦似幻,散而不去,淡而不绝。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巴金

王蒙

    在这个星空之夜,巴金走了。

    如果设想一下近百年来最受欢迎和影响最大的一部长篇小说,我想应该是巴金的《家》。

    而等到我自己迷于阅读的时候,我宁愿读《灭亡》和《新生》,因为这两本书里写了革命,哪怕是幻想中的革命,写了牺牲,写了被压迫者的苦难和统治者的罪恶。我也读过巴金写的与译的《春天里的秋天》《秋天里的春天》,还有《寒夜》《憩园》等等,我深深感到了巴金的热烈的情思,哪怕这种情是用无望的寒冷色调来表现的。甚至在他晚年以后,他写什么都是那样的充沛、细密、水滴石穿,火灼心肺。巴金的书永远像火炬一样地燃烧,巴金的心永远为青春、为爱、为人民而淌血。

    作为一个作家他太老实,太朴实无华,对不起,我要说是太呆气啦。

    他在关于《家》的文字中一次又一次地书写:青春是美丽的。所以他特别痛恨那些戕害青年、压迫人性、敌视文学艺术、维护封建道统的顽固派。他看到了太多的不应该不幸的人却遭到了不幸,他心中充满了郁积的感情。

    巴金的作品其实一向直言不讳,拥护什么,同情什么,反对什么,都清晰强烈。一个爱国主义,一个人道主义,是他终身的信仰——这是他在迎接第五次作家代表大会的时候说的。他甚至于讲得有点极端,因为在另一个场合他曾经说自己不是文学家,他拿起笔来只是为了呼唤光明与驱逐黑暗。他喜欢在高尔基的作品中描写过的俄罗斯民间故事:有一个英雄叫丹柯,他为了率领人们走出黑暗的树林,掏出了自己的心脏,作为火炬,照亮了夜路。所以他一辈子说是要把心交给读者,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是一个用心用自己的全部生命来写作,来做人的人。所以提起历史教训来他永远是念念于心,他太了解历史的代价了,他不希望看到历史的曲折重演。在他的倡议下,世界一流的现代文学馆终于建成了,这是“五四”以来的现代文学的丰碑,也永远是巴金老人的纪念馆。没有巴金就没有现代文学馆。他还想纪念与记住一些远为沉重的东西,那样的记忆已经凝固在他的晚年巨著《随想录》里,把记忆和反思镌刻在人们的心底了。

    “我已经快要走到生命的尽头了,但是我并不悲观,我把希望寄托在青年人身上……”在他年老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这样说。他像老母鸡一样地用自己的翅膀庇护着年轻人。他与女儿李小林主编的《收获》本身就是勤于耕耘、勇于创新、尊重传统、推举新秀的园地。“要多写,要多写一点……”他一次又一次地对我说。在他还能行动的时候,每次我去看望他,他老人家总要边叮嘱边站立着……走出房门相送,而当我紧张劝阻的时候,他与女儿小林都解释说他也需要活动活动。我们握手,他的手常常冰凉,小林说他的习惯是体温维持较低,然而他的心永远火烫。他不怎么笑,有时候想说两句笑话,如说到张洁的一篇荒诞讽刺小说,但是他的神情仍然认真而且苦涩、无奈。他总是那样诚实、谦虚、质朴、无私。他永远踏踏实实地活在中国的土地上。他提倡讲真话提倡了一生,却遭到过诋毁,曰:“真话不等于真理”,倒像是假话更接近真理。现在,这种雄辩的嚼舌已经不怎么行时了,巴金的矗立是真诚的真实的与真挚的文学对于假大空伪文学的胜出。

    想一想他,我们刚刚有一点懈怠轻狂,迅速变成了汗流浃背。

(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们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就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们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麦子

龚培德

    母亲二十八岁时,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名排长。

她是从淮海平原走到西北戈壁上的。父母的家乡在徐州,那个地方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解放战争最大的一场战役——淮海战役便是以徐州为中心拉开帷幕的。那时节父亲和母亲都上了前线,战役胜利后,母亲还得到一张“支前模范”的奖状。可见母亲的性格十分要强,干什么都要干到人前。不要强她也就不会从大老远的江苏跑到新疆来了,然而促使母亲走出家乡的是父亲。

父亲是一个教书先生,家乡有名的秀才,拿得出一手好毛笔字。春节写对联,从腊月半动墨到年三十也闲不下来。母亲和父亲结婚不到三个月,国民党军进攻苏北解放区,村子里几乎所有的青壮年都要扛起枪,奔向硝烟弥漫的战场。作为青妇队长的母亲,只有动员自己的丈夫走上前线,她才能在别人面前高高地昂起头。因此,秀才胚子的父亲在母亲恋恋不舍的眼神中走进了队伍。

    但三个月之后,桃花河西刚刚结成一层薄冰的时候,父亲却从部队回来了,他的腿部中了一颗子弹,不得不回家休养。父亲归来,我的爷爷奶奶自然非常高兴和欣慰,母亲心里可能也是一时灌满了喜悦,然而喜悦很快又被一种深深的惋惜代替了。因为母亲认准父亲是应该做大事的人,这颗子弹不仅破灭了她所憧憬的那个美丽的梦,而且也许会影响父亲的前程。

    父亲在家乡的小学校里度过三年粉笔生涯之后,便迎来了共和国建国的礼炮声,当初那些与父亲一道走入队伍的伙伴,只要没死的,基本上都挎着盒子枪回村接自己的女人迈向新的天地。一直要强的母亲在人前仿佛整个矮了半个头。她怎么也想不到,她抱着那么大希望送出去的父亲,竟会因为一颗子弹而比其它姐妹的男人们逊色,她受不住姐妹们跟着各自男人走出山村时流露的既炫耀又欣喜的心情。她沮丧地待在屋里,足足有好半年没出门。我的爷爷奶奶知道儿媳的心病,说:“别看人家现如今高头大马,出人头地,可想想那些牺牲在外的人,怕是他们的魂儿连自家的路都找不着哩。”父亲一声不吭,其实最痛苦的或许要算他,面对着母亲日渐消瘦的脸颊和失去光泽的眼睛,那种愧疚不是用语言所能形容的。

    在埋葬爷爷奶奶后的第二个春天,新疆建设兵团部队到我们家乡招人,一种说不出的心理因素促使母亲和父亲登上了西行的列车。

    新疆建设兵团在初建时期,所有农场的春天依旧是荒原的春天。雪刚化完,团里要挑一些精壮的男劳力去参加水库会战,工地离家有八十多公里,父亲看着母亲逐渐挺起的肚子犹豫不决,母亲说:“你别瞅着装孬种了,我会照顾自己的,你这次要不干出点名堂来,就别回来见我!”于是父亲随人到水库工地去了。原计划五月完工的工程,因为临时决定增加库容量,施工一直持续到七月中旬。而那时节,作为排长的母亲正带着那一帮男兵女兵在收割荒原土地上第一次抽穗发黄的麦子。这时母亲隆起的肚子已不允许她低躬着腰了,她只能帮着把刚割倒在地的麦子捆起来,干一些辅助的农活。我那要强的母亲……就是在炽热的七月,将我生在了她干活的麦地里。大概是冥冥之中的生命暗示,当时父亲正好从水库工地赶回来,他已经整整四个月没有见着母亲了,当他听到我的哭叫声,也激动得哭了。

    待围拢过来的人群渐渐远去,父亲把那张浸透了他的汗水的“五好战士”的奖状递给母亲,母亲含着泪微笑,攥着父亲的手说:“这次,你才像个男人!”父亲的眼睛又潮湿了,看着母亲怀里的我说:“给这个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母亲闪动着那双漂亮的眼睛说:“这是这片荒原出生的第一个孩子,又是在麦地里生的,我看就叫‘麦子’吧,”“麦子!”父亲重复一遍说,“好,就叫麦子!愿我们的麦子像这荒原的麦子一样旺旺地生长,结出金色的果实。”

    于是,我便有了“麦子”这样一个金灿灿的名字。

    那时,田野上的麦子一片金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歪 毛 儿

老 舍

    小的时候,我和白仁禄一下了学总到小茶馆去听评书。我俩每天的点心钱不完全花在点心上,留下一部分给书钱。其实,我俩真不够听书的派儿:我那时脑后梳着个小坠根,结着红绳儿;仁禄梳俩大歪毛。孙二大爷用小笸箩打钱的时候,一到我俩面前便低声地说,“歪毛子!”把钱接过去,他马上笑着给我们抓一大把煮毛豆角,或是花生米来。“吃吧,歪毛子!”他不大爱叫我小坠根,我未免有点不高兴。可是说真的,仁禄是比我体面的多。他的脸正像年画上的白娃娃的,虽然没有那么胖。单眼皮,小圆鼻子,清秀好看。

    他不淘气,可是也有背不上书来的时候。歪毛仁禄背不过书来本可以不挨打,师娘不准老师打他。他是师娘的歪毛宝贝:上街给她买一缕白棉花线,或是打俩小钱的醋,都是仁禄的事儿。可是他自己找打。每逢背不上书来,他比老师的脾气还大。他把小脸憋红,鼻子皱起一块儿,对先生说:“不背!不背!”不等老师发作,他又添上:“就是不背,看你怎样!”老师磨不开脸了,只好拿板子打他。

    奇怪,这么清秀的小孩,脾气这么硬。

    一直有十几年的工夫,我们俩没见面。听说,他大学毕了业,到外边去做事。

    去年旧历年前的末一次集,天很冷。我转了一圈,没看见什么对我的路子的东西,本想不再绕,可是集南边有个地摊,摆着几本书,看书的时候,我看见卖书人的脚,一双极旧的棉鞋,袜子还是夏季的单线袜。别人都跺着脚,天是真冷;这双脚好像冻在地上,不动。把书合上我便走开了。

    走了几步,我不由地回了头。他穿着件旧灰色棉袍,很单薄,头上戴着顶没人要的老式帽头。

    我好似被他吸引住了,决定回去。他身上有那么一股高傲劲儿,像破庙似的,虽然破烂而仍令人心中起敬。无论怎说吧,我又立在他面前。

    “是不是仁禄哥?”我大着胆问。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可是极快的又转回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的动了动,傲气使他不愿与我过话,可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

    “走吧,我住的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没有五分钟便到了家。他坐在屋中了,我才放心,仿佛一件宝贝确实落在手中。可是我没法说话了。问他什么呢?我改变了战略,开始告诉他我这些年的经过,费了许多周折,我才用上了这个公式———“我说完了,该听你的了。”“还不都在乎脾气,”他微微摇着头。“那时候咱俩还都是小孩子,所以我没对你说过;说真的那时节我自己也还没觉出来是怎回事。后来我才明白了,是我这两只眼睛作怪。”

    “不是一双好好的眼睛吗?”我说。

    “平日是好好的一对眼;不过,有时候犯病。”

    你不用看人脸的全部,而单看他的眼,鼻子,或是嘴,你就看出点可恶来。特别是眼与嘴,有时一个人正和你讲道德说仁义,你能看见他的眼中有张活的春画正在动。那嘴,露着牙喷粪的时节单要笑一笑!越是上等人越可恶,上等人会遮掩。假如我没有这么一对眼,生命岂不是个大骗局?还举个例说吧,有一回我去看戏,旁边来了个三十多岁的人,很体面,穿得也讲究。我的眼一斜,看出来,他可恶。正在这么个当儿,查票了。这位先生没有票,瞪圆了眼向查票员说:“我姓王,没买过票,就是日本人查票,我姓王的还是不买!”我没法管束自己了。我并不是要惩罚他,是要把他的原形真面目打出来。我给了他一个顶有力的嘴巴。你猜他怎样?他嘴里嚷着,走了。要不怎说他可恶呢。这不是弱点,是故意的找打———只可惜没人常打他。

    “那么你很愿意犯病!”我故意的问。

    他似乎没听见,我又重了一句,他又微笑了笑。“我不能说我以这个为一种享受;不过,不犯病的时候更难堪———明知人们可恶而看不出,明知是梦而醒不了。”

    “以前,我见着可恶的便打,至少是瞪他那么一眼,使他哆嗦半天。我虽不因此得意,可是非常的自信,自信我比别人强。及至一想结婚,与世界共同敷衍,坏了;我原来不比别人强,不过只多着双病眼罢了。很希望别人指着脸子说我可恶,可是没人肯那么办。”他又愣了一会儿。“生命的真文章比人作的文章更周到?耶稣为仇人、为土匪祷告:他是个人物。他的眼或者就和我这对一样,能始终是硬的,因为他始终是软的。普通人只能软,不能硬,所以世界没有骨气。我只能硬,不能软,现在没法安置我自己。人生真不是个好玩艺。”

    他把酒喝净,立起来。

    空中飞着些雪片,天已遮满了黑云。我送他出去,谁也没说什么,一个阴惨的世界,好像只有我们俩的脚步声儿。到了门口,他连头也没回,探着点身在雪花中走去。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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