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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2021届高三语文二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夜归人

[美国]爱伦·坡

年轻的妇人静静站在窗台前面,她像是盼望着什么似的,倾听着屋外的动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窗外在下着大雪,这是今年冬季的第一场喜雪,大雪覆盖了窗外那荒寂的大草原。妇人隔着窗户痴痴地向外望去,但她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单身孤影投在那锃亮的窗玻璃上。

此时,她比任何时候都感到孤寂和害怕。她丈夫常常出门远走,一去就是好几天,只留下她一个人守在家里。但是,这次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现在她已确知自己怀孕了。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把这件喜事早点告诉丈夫。

他已经对工作产生厌烦的情绪了,如果知道她已有了身孕,一定不会再出远门的。然而她却不愿意让他为自己而焦灼。她回想起几小时前的一个插曲:他告诉她关于那一包钱的时候,正是站在这个窗台前,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膀上。她丈夫是一个边区的税务员,把一大包税款拿回了家,放到一个饼干箱里,藏到厨房的地板底下。

“为什么呢?”

唉,倒大霉了!小俩口自己的那一点存款,存在老远的一家农村银行里了,现在银行就要倒闭了,他只好赶快去取回他们的钱。然而他不敢随身带着公款跑这么远,所以把它藏在家里了。

“你得答应我,我不在家你千万别离开屋子,”他说,“不许让任何人进房子,无论说什么都不能让人进来。”

“好的,我答应。”她说。

现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时了,天色已昏沉下来,夜幕降临了。大雪和黑暗笼罩着孤寂的木屋。她听到了声音。这不是风声,风吹门窗的声音虽然像有人想偷偷地进来,可是她能分辨得出,她听到的是一阵敲门声。声音很低,但很急促。妇人把脸紧贴在窗户边,只见有一个人靠在门前。

她连忙走开,从壁炉边取下了丈夫的手枪,真倒霉,这是一支没有用的手枪,好的那一支和火药筒都让丈夫给带走了。她只好拿着空枪,快步走到紧紧地锁着的大门边。

“是谁在外边?”她喝道。

“我是伤兵,迷了路,走不动了,请你做件好事,让我进来。”

“丈夫吩咐我,他不在家,谁也不让进来。”年轻的妇人实实在在地告诉他。

“那么,我就只好死在你们家门口了。”

再过了一会儿,他又恳求说:“你打开门看看我,就知道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丈夫是不会饶恕我的……”她哭诉着,开门让他进来了。这伤兵的确已筋疲力尽,似乎就要垮了。他高个子,步履踉跄;苍白粗糙的脸,手臂上包扎着绷带,浑身是雪花。妇人让他到火炉边,坐在她丈夫的椅子上,替他清洗伤口,换绷带;又把准备自己吃的晚餐给他吃。等他吃完,她已经在后房里用地毯为他铺了一张床,他往床上一倒,似乎马上就睡了。

真睡着了还是假的?是在骗她,等她去睡觉吗?妇人在自己卧室里走来走去,心里忐忑不安,像是要出什么乱子。深夜里,万籁俱寂,只有炉火劈劈啪啪地低声作响。忽然有一阵非常低的声音,很轻,显然是有人在干什么,鬼鬼祟祟地,比老鼠偷啃东西的声音还要轻。这到底是哪儿来的声音呢?难道是隔壁房里的那个男人?想到这,她拿起灯,轻轻地走到狭窄的通道,站着静听。伤兵的呼吸声音不会那样响,准是故意装的。她把门推开,走进后房,俯身去看伤兵,只见他睡得很甜。她走出房间,立刻又听到了那个声音。这次她知道了:有人在撬前门的锁。妇人立刻从工具箱里拿出丈夫的一把折叠式洋刀,然后轻轻摸到那伤兵床边,推醒他。他哼了一声,睁开了眼睛。

“你快听!”她低声地说,“有人要偷进屋里来,你来帮我一下忙!”

“谁要偷进来呵?”他困倦不堪地说,“这又没有什么东西可偷的。”

“有的,有很多钱,藏在那厨房地板底下。”这件事怎么可以告诉他呢?她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那么,你拿我的手枪,我右手伤了,拿不了枪,你把刀给我。”他说。妇人迟疑了片刻。这时,又听到前门被撬的声音。她立刻把刀递给伤兵,自己拿了他的手枪。

“你来对付头一个进来的人,”他说,“靠近门边站着,门一开就开枪,枪里有六发子弹,一定要打到他倒下来动不了为止。我拿着刀,在你后边,应付第二个进来的人。我们一站好位置就把灯吹灭。”

顿时,屋子里一片漆黑。撬锁的声音停止了,传来了扳扭东西的声音,门锁被打掉了,门开了,溜进了一个人来。刹那间,白雪衬托着那人的身影,她看清楚了,立刻一枪打去,那人倒下了,但马上又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妇人再开了一枪,他这才慢慢地倒下。脸碰着墙脚,再也不能动弹了。伤兵俯着身子,咒骂了一声,然后叫道:“原来只有一个人!好枪法呵,太太!”接着,他把尸体翻过身来仰天躺着,这才看到这强盗还蒙着一个面罩。伤兵把面罩揭开,妇人凑近去看。“认识这个人吗?”伤兵问。

“从没见过!”她说。这时妇人比任何时候都有勇气,盯着死者的脸,看着这个回来抢劫自己的人——她的丈夫。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冬雪”的典型环境,不仅烘托和渲染了紧张的气氛,而且为下文故事的展开埋下了伏笔。 B、枪是小说的重要细节,一支没有用的手枪留在家中,好的那一支和火药筒都让丈夫给带走了,这恰恰凸显出丈夫的不良居心。 C、伤兵是小说的次要人物,因为彼此陌生,所以女主人公对伤兵心存防范,然而危急关头值得信赖的却是伤兵,这与女主人公丈夫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D、本文主要通过人物的对话和细腻的心理来推动情节发展,巧妙地传达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2)、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中女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在情节的安排上,不断地否定前面的叙述,造成情节的摇摆,请概括这些摇摆的情节并简述这样安排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 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 1918 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 年 8 月 14 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 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情怀。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 1923 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要历史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摘编自韩石山《揭秘徐志摩的另一面》、孙晓娅《读懂徐志摩》等)

【相关链接】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谢冕《云游》)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更夫阿韩

沈从文

    我们县城里,一般做买卖的,帮闲的,够得上在他姓下加上一个“伯”字的,这证明他是有了什么德行,一般人对他已起了尊敬心。就如道门口那卖红薯的韩伯,做轿行生意的宋伯便是。

    这伯字固然与头发的颜色与胡子的长短很有关系,但若你是平素为人不端,或有点痞,或脾气古板,像卖水的老杨,做包工的老赵,不怕你头发已全白,胡子起了纽纽,他们那些娘女家小孩子,还不是只赶着你背后“烂脚老杨”“赵麻子师傅”那么不客气地叫喊!你既然没有法子强人来叫一声某伯,自然也只好尽他那些人带着不尊敬的鼻音叫那不好听的绰号了。

    在南门土地堂那不需出佃钱的房子住身的阿韩,打更是他的职业。五十来岁的人了,头发不白,下巴也是光秃秃的。但也奇怪,凡是他梆子夜里所响到的几条街,白天他走到那些地方时,却只听见“韩伯,韩伯”那么极亲热的喊叫。他的受人尊视的德行,要说是在打更的职务方面,这话很觉靠不住,他老爱走到城门洞下那卖包谷酒的小摊前去喝一杯。喝了归来,便颠三倒四地睡倒在那土地座下。哪时醒来,哪时就将做枕头的那个梆取出来,比敲木鱼念经那大和尚还不经心,到街上去乱敲一趟。有时二更左右,他便糊里糊涂“乓,乓,乓乓”连打四下;有时刚敲着三下走到道台衙门前时,学吹喇叭的那些号兵便已在辕门前“哒﹣﹣哒﹣﹣”鼓胀着嘴唇练音了。

    这种不知早晚的人,若是别个,谁家还再要他来打更?但大家却知道韩伯的脾气,从没人教训他。最多有个把刻薄点儿的人,笑笑地说一句“老忘晕了的韩伯”罢了。那时,他必昂起头来,看看屋檐角上的阴白色天空,“哦!亮了!倒看不出……”接着只好垂头丧气地扛着他那传家宝慢慢地踱转去睡觉。走过杨喜喜摊子前,若是杨喜喜两口子已开了门,在那里揉面炸油条了,见了他,喜喜屋里人很随意地叫一声“韩伯,喝碗热巴巴的猪血去!”他便不客气地在那脏方桌边一屁股坐了下去。

    他没有像守城的单二哥那样,每月月终可到衙门去领什么饷银。他吃喝的来源,就是靠到他打更走过的各户人家﹣﹣也可说听过他胡乱打更的人家去讨捐。南街这一段虽说没有很多户口,但讨捐来的却已够他每夜喝四两包谷烧的白酒了。他今天这家取点明天那家取点来度日,估计到月底便打了一个圈子。当他来时,你送他两个铜元,他接过手来,口上是“道谢,道谢”,一拐一瘸地走出大门。遇到我们对门张公馆家,一进屋就是几升白米,他口上也还只会说“道谢,道谢”。要钱不论多少,而表示感谢则一例用“道谢”两字。

    我们这一段街上大概是过于接近衙门的缘故吧,别的地方大嚷捉贼的当儿,我们这一节却听不到谁家被盗过一次。有时,我们家晚上忘了关门,他便乓乓地一直敲到我们院子中来,把我们全家从梦中惊醒。“呵呵!太太,少爷,张嫂,你们今夜又忘记闩门了!”这个“又”字,可想而知我们大院子不知他敲着梆进来过几多次了!他的这种喊声起时,把我们一家人都弄得在被单中发笑。这时妈必叫帮我们的张嫂赶紧起来闩大门,或者要我起来做这事。

    “韩伯,来做什么?前几天不是才到这要钱!”顽皮的六弟,老爱同他开玩笑,见他一进门,就拦着他。“不是,不是,不是来讨更钱。太太,今天不知道是哪里跑来一个瘦骨伶精的叫化子,倒在聂同仁铺子前那屠桌下坏掉了。可怜见,肚皮凹下去好深,不知有几天不曾得饭吃了!一脑壳癞子,身上一根纱没有,翻天睡到那里。这少不然也是我们街坊上的事,不得不理,我才来化点钱,好买副匣子殓他抬上山去。可怜,这也是人家儿女!”他每遇到所打更的这一段街上发生了这么一类事情时,便立即把这责任放到自己肩上来,认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洒着走到几家大户人家来化棺木钱;而结实老靠,又从不想在这事上叨一点光,真亏他!

    过年来了。这时的韩伯,他不像别人那么愁眉苦眼摆布不开的样子;也不必为怕讨债人上门,终日躲来躲去。他的愉快程度,简直同一个享福的小孩子一样。走到这家去,几个粑粑;走到那家去,一尾红鱼;而钱呀,米呀,肥的腊肉呀,竟无所不有。他的所费就是进人家大门时提高嗓子喊一声“贺喜”!

    土地堂前照例有陈乡约来贴一副大红对联。那对联左边是“烧酒水酒我不论”,右边便对“公鸡母鸡只要肥”。这对子虽然旧,但还俏皮,加之陈乡约那一笔好颜字,纸又极大,因此过路的无有不注意一下。阿韩虽认不到什么字,但听到别人念那对子多了,也能“烧酒水酒,汾酒苏酒”地读着。他眉花眼笑地念,总觉得这对子有一半是为他而发的。

    这几天的韩伯连他自己都不晓得是一个什么人了。每日里提着一个罐子,放些鱼肉,一拐一瘸地颠到城头上去找单二哥对喝。喝得个晕晕沉沉,又踉跄颠簸着归来。遇到过于高兴,不忍遏止自己兴头时,也会用指头轻轻地敲着又可当枕头又是家业的竹梆,唱两句“沙陀国老英雄”。这半月来韩伯也不要什么人准可,便正式停了十多天工。

1926年5月4日作于窄而霉小斋

(选自《沈从文作品集•第八卷》,有删改。)

阅读下面这个语段,完成下列小题。

耳根的清静

王开岭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

    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

    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

    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人体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但,耳朵总要反抗点什么。它的反抗即生病:失眠、憔悴、抑郁……科学家做一研究:观察马路两岸的树,噪音污染越重,树越无精打彩,枝头耷拉,叶子萎靡,俨然一个惊恐的孩子。和人一样,树是有情绪的,是长耳朵的。

    为抚慰可怜的耳朵,我淘过一张CD,叫《阿尔卑斯山林》,采的是纯粹的自然之声:晨曲、溪流、雀啾、疾风、松涛……买回家的那个下午,我急急关好门窗,打开音响,一个人浸泡到傍晚。那个下午,耳朵在逃窜,我携它一起私奔,向着遥远的阿尔卑斯。弥漫山林的,无论什么动静,都是“静”。久违的静,亘古的静,伟大的静。

    此后,我多了个习惯,每逢机会,便录下大自然的天籁:秋草虫鸣、夏夜蛙唱、南归雁声、风歇雨骤、曙光里的雀欢、树叶行走的沙沙……我在储粮,以备饥荒。

    城里的耳朵,多数时候是饿的。

    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无一座城市致力于“音容”,无一处居所以“寂静”命名。我们几乎满足了肉体所有部位,惟独冷遇了耳朵。

    是的,你必须承认,耳朵——失去了最伟大的爱情。

(选自《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鹤顶红

李碧华

    张爱玲《对照记——看老照相簿》,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此批幸存的老照片,不但珍贵,而且颇有味道,是文字以外的“余韵”。人生的“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小小附注也是故事。

    我发觉,集子收入她很多照片,捧在手中一页页地掀,如同乱纹中依稀一个自画像:稚嫩,成长,茂盛,荒凉……

    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张的倩影,总是仰镜,镜头自低角度往上拍摄,而她又不自觉(或自觉?)地微仰首,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因为这不断出现的神情,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

    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

    “张爱玲”三个字,当中粉红骇绿,影响大半世纪,是一口任由各界人士四方君子尽情来淘的古井,大方得很,又放心得很——再怎么淘,都超越不了。但,各个淘古井的人,却又互相看不起,窃笑人家没有自己“真正”领略她的好处,不够了解。

    对很多读者而言,除了古井,张还是紫禁城里出租的龙袍凤冠,狐假虎威中的虎,藕断丝连中的藕,炼石补天中的石,群蚁附膻中的膻,闻鸡起舞中的鸡,鹤立鸡群中的鹤……

    “鹤”,俗称仙鹤。嘴、颈、脚皆特长,身高,翼大,善飞。体白色,眼赤,尾黑。鸣声高朗。鹤之头顶朱红,相传此丹顶有剧毒,食之杀人。

    她的书,留传了五十年,直到今天,仍然具备“再来”的魅力,读者们对她的恋慕并不冤枉,好像爱一个人,没有爱错那么理直气壮。连那些“毒”,亦甘之如饴。

    张的小说是小说,张本身,也是一个小说。

    据说,有个男人,因时局变迁,逃至温州避劫。他的女人,竟千里迢迢特为看他来了。斯时,男人面不改容地又有了个女人。正是红啼绿怨,旧爱新欢。因两女同是他的人,不免好看好待。一天,甲看乙,叹道:“真是生得美。”当下给她画像,男人站在一边看。勾了脸庞眉目,正待画嘴角,忽地停笔。乙去后,甲道:“我画着画着,只觉得她的眉眼神情,她的嘴越来越像你,心里好不惊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你还只管问我为何不画下去!”言下不胜委屈,她看着他,只觉眼前这个人一刻亦是可惜的。

    ——以上情节,由胡兰成在《民国女子》中披露。张爱玲是什么人?何以被迫如此大气壮阔?提供机会予胡某这等坏分子角色做传,俾他粉向自己脸上擦?虽然张末了去一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我是经过一年半长的时间考虑,惟彼时以小劫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亦不要来寻我,即使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的。”——回复一点本色。

    但,也够委屈吧。

    古老照片堆中,有她青春妍丽的岁月,也有“在人屋檐下”的叹喟。即使不着一字……

    “1950年或51年,大陆解放后不久,不记得是领什么证件,街边人行道上,穿草黄制服的大汉佝偻着伏在桌子上写字,西北口音,似是老八路提干。轮到我,他一抬头见是个老乡妇女,便道:‘认识字吗?’我笑着咕哝了一声‘认识’,心里惊喜交集,不像个知识分子!” 

    红遍上海的作家,半生作文字工作,在工农兵跟前,不很乐意被看出来是知识分子。趋时,惧祸,无奈……

    记得照片中的人吗?

    每以鹤姿仰视,冷静,自信,独立,而且毒辣。我们永远见不着她顶上的朱红。

    在这世界上,能叫一个扬眉女子低头,挫其锐气的,只有两样:一爱情,二政治。

    后记:张爱玲于1995年中秋前一天,被发现安详地躺在几乎完全没有家具的美国洛杉矶寓所,享年七十五。寂寞老人常以急冻食物加热充饥。她并无向任何人告别。遗作《小团圆》未写毕,一生最灿烂的作品,在二十五岁之前几已完成。直至今天,不见后来者。

    她擅写月亮,却不团圆。

(选自《李碧华随笔集》。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释】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磨面的老王

杨振声

    一个伏天的午后,午饭刚过,满地都是树荫,一丝风也不动,好像大地停止了呼吸,沉闷得很。一团炎炎赤日,很庄严地在长空中缓缓渡过,这个世界像被它融化了,寂静得可怕。在一个花园东北角上,立着两间茅草的破房,从腐烂的窗格中间,滚出一阵阵隆隆的磨音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在那里磨面,黄色的脸皮上有着一缕一缕的汗纹,一条蓝布裤子露出膝骨来,被汗洗透,都贴在腿上。他十几岁就失去父母,雇于人家磨面。除了对门李家的花狗儿时常跑来看看他,对他摇摇尾巴要点冷饭吃,只有那两片又冷又硬的磨石是他离不开的友伴。

    墙下的日影渐渐长了,树荫下睡醒的老牛,哞哞地唤它的小牛。巢上的小鸦儿伸长了脖子,张着宽大的嘴儿叫老鸦回家。压山的太阳照出半天的红云。老王出了黑魆魆的磨房,拍一拍头发,走到左边的河里把身上洗一洗。坐在河边草地上,看李家的花狗儿和一个黑狗儿扑着石玩。张家的小福儿伸着两只泥手,从一株柳树后面转了出来,一直跑到河边对老王说:

    “妈妈要你磨麦子,你明天有工夫么?”

    “有工夫,明天一早就磨起。”老王回答说。

    那小孩子又眉开眼笑地说道:“妈妈要面给我做巧果子,后天过七月七啦!”说着跑到那两个狗的跟前,抱着那个黑狗的脖子,和两个狗滚作一块儿。爬起来又往北面一个菜园里跑了去,两个狗也跟在后面跑。她口里嚷道:“我叫爸爸吃饭去啦。”不一会儿张老三扛着锄从北面走了过来,福儿在前面跑。她又站住等她爸爸一回,仰着小脸儿问她爸爸几句话,扯着她爸爸的手儿往村西头走去了。

    老王看得出了神:那个小孩子含笑的小脸儿,仿佛有一种魔力,引出人心中很深密的爱。这个景象深深印在老王眼里,使他的脑筋起了特异作用。他呆呆地坐了一会儿,顺着脚走回自己屋里,饭也不吃,瞪着眼睛仰卧在炕上不动。

    老王仿佛身在磨房里,但是这回自己不推磨了。一个大驴子给他推磨,他只在一旁忙着加麦子收面。这个长脸的驴子,竖起两个大长耳朵来在磨前飞跑,面落得十分快。他看着自是高兴,忽听身后一声叫道:

    “爸爸,你不去吃饭么?妈妈都预备好啦。”老王回头一看,一个五岁的小孩子站在他的面前。这是他的小孩子,比白天看见的福儿还长得好看些。抱起来亲个嘴,他喜得唇都颤动了。

    “你磨面给我做巧果子么?”小孩子抱着他的脖子问他说。

    “是呀!是呀!做一大串巧果子,好不好?”老王忙着回答说。小孩子喜得张了小嘴笑,露出一口洁白的小牙来。他抱了孩子走回家,他的女人指着桌子说:“快吃吧,等会就冷了。”看见桌子上放着一盘子热气腾腾的黄瓜炖牛肉,刚蒸好的馒头,他觉着腹中饥饿得很。饭吃得香甜极了,却是越吃越觉着饿。小孩子坐在桌子头上,伸出小手来要馒头,又张着小嘴儿要菜吃。他心中说不出来的快乐,泪包着爱的眼光常射在他的小孩子脸上。一阵脚步响,张老三闯了进来,嚷道:“福儿!福儿!我好半天没找到你,你跑到这里来了。”说着抱了小孩子往外就跑。老王吓呆了,急向前来抢,却吓醒了,心里还只是蹦蹦地乱跳。睁开眼屋内漆黑,死沉沉地寂静,只听远远的鸡声和肚子里面咕噜咕噜的声音相答。

    老王瞪了眼,躺着不动。直到窗纸发白了,树上的雀儿噪起来了,他才懒懒地起来,仍旧一转一转地磨他的面。他渐渐地瘦下去了。

    秋天的黄昏,屋角上黄色的夕阳照在草园里一堆堆的落叶上。下面的蟋蟀,唧唧!唧唧!时断时续地叫它的友伴。草屋里的老王已经绝粒几日了。他起初受了风寒,头烧得厉害。后来腰腿都痛起来,他不得不和他那两块又冷又硬的磨石分手了。他躺在床上,也没人送饭他吃,捧水他喝。倒是对门王家的花狗儿有时想起他,跑来打两个转身,见他躺在炕上,把两只前爪子搭在炕沿上,摇摇尾巴,对他汪汪地叫两声就跑了。他一阵一阵地发昏。忽觉屋内放了光明,他看见他的驴子在那里推磨,他的老婆在那里做饭,他的小孩子在草园里玩,很可爱的小脸对他笑着,伸出小手来招呼他,他也笑着跑向他的小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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