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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2021届高三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语言是有声的思维,文字是有形的思维。二者都是思维的外化。像语言一样,文字也是思维能力的反映,蕴含着思维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古文字是对思维进行考古的工具。

古人类主要运用形象进行思维。这种特点反映在古诗歌中,人们喜欢用比兴来说明某种道理;反映在原始神话中,人们通过具体的故事来说明某个道理,抽象的道理是没用的。形象思维曾是人类最得心应手的思维方式。抽象思维是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从文字的创造特点看,绘画文字是最早的文字。这种文字的主要特点是象形。不仅中国的古文字用形象来表示,古巴比伦人、古雅玛人、古埃及人等无一不是从象形开始来创造古文字的。

创造文字的时代,人们抽象思维的能力还比较薄弱。人们进行抽象思维,还很难脱离具体形象来进行,往往要依赖于对形象的类比、比较、联想来进行。表现在文字的创造上,形与义密切结合在一起,人们是从形象来了解符号的意义的。文字的产生一方面是以人类抽象思维的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为基础的。但另一方面,象形文字又标志着人类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发达,这种低下的抽象思维能力不可能创造太抽象的符号。

抽象思维能力的低下还主要表现在古文字上的词类上,表现为形容词的极端贫乏。从甲古文看,形容词数量相当少,只有白、厚、明、光、赤、美、丽等为数不多的形容词。事物的性质包含在事物之中,与事物不可分离,只能通过人的思维才能把事物的性质从事物本身分开。在近代一些少数民族那里,要说热,只能说“像火一样”。

早期文字中的“鱼”字是各种各样的鱼类象形,后来逐渐概括出一种共同的鱼的特征的象形文字,作为各种各样鱼的代表。早期文字中,几乎每个文字都经历了一定的概括过程。没有概括过程,就不可能产生一般意义上的文字。这种概括能力使人们能概括出事物的共同性质,撇开了同类事物之间的差别性、个性和偶然性,产生了最初的种、类概念。

在概括能力发展的同时,形象思维本身也在不断发展着。形象思维从自身中演化出了抽象思维。抽象思维的发展又推动着形象思维的发展。古人类从事物中抽象出事物的性质,从而创造了形容词后,又创造着代表新的形象的词。例如,从羊的肥大的形象创造了“美”字,进一步又创造了“美服”“美女”等新的名词。形容词产生后,也使原有的一些代表具体形象的词成为更形象生动的新词。例如月字、镜字,在抽象出了“明”字后变成了“明镜”“明月”,使形象更逼真。古人类从众多的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代表一般意义的词后,又以此为指导去认识新的个别事物,创造新的字。

从古文字的演变进化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在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中辩证地发展,使人类的思维能力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从而使人类能够更深更广地认识世界。

(摘编自朱长超《从古文字看原始思维及其发展》,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文字是有形的思维,是思维能力的反映,蕴含着思维的特点,对思维进行考古所用的工具是古文字。 B、在古人类时期,人们在古诗歌中喜欢用具体的故事来说明某种道理,在原始神话中喜欢用比兴来说明某个道理。 C、概括能力使人们能概括出事物的共同性质,因此它撇开了同类事物之间的差别性、个性和偶然性,产生了最初的种、类概念。 D、文字的产生是以抽象思维的能力水平为基础的,从象形文字可以看出人类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发达,创造不出太抽象的符号。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举从羊的肥大形象创造了“美”字,进一步又创造了“美服”“美女”等新名词的例子,是为了证明形象思维从自身中演化出了抽象思维。 B、古人类都是从象形开始创造古文字以及甲骨文中形容词的数量特别少,都能说明古人类的抽象思维能力比较薄弱低下,这是举例论证的方法。 C、文章在论证古人类主要运用形象进行思维时,分别从古代诗歌、原始神话、文字创造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D、文章用“总-分-总”的论证结构,论证了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在相互补充促进中辩证地发展,使人类思维不断提高的论点。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月字、镜字,在抽象出了“明”字后变成了“明镜”“明月”,使形象更逼真,说明抽象思维的发展也推动着形象思维的发展。 B、在近代一些少数民族那里,要说热,只能说“像火一样”,说明他们的思维还不能把事物的性质从事物本身分开。 C、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在互相补充、互相促进中辩证地发展,可见它们在人类思维能力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中起到了相同的作用。 D、中国、古巴比伦人、古玛雅人、古埃及人等都是从象形开始来创造古文字的,可以推断出这些国家的古文字可能属于绘画文字的范畴。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文艺评论史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评论样式——“评点”。“评点”始于唐,兴于宋,成于明。金圣叹评点《水浒传》、李卓吾评点《西游记》、张竹坡评点《金瓶梅》、脂砚斋评点《红楼梦》等等,都是“评点体”文艺评论的代表作品。综合、直观、凝练,是“评点体”的主要特征。无论是金圣叹评水浒,还是脂砚斋评红楼,时而把目光聚焦于作品本身,剖析其艺术特色,时而论及作者及其所处的时代,揭示作品背后的社会文化环境,所使用的语言自成特色,三言两语、简短犀利、睿智幽默,常令人掩卷深思或会心一笑。而且,“评点体”紧贴文本展开,既是对原作的再创造又和原作融为一体,为作品经典化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评点”既提升阅读快感,又促进对作品的理解,具有独特的价值。不过,传统意义上的“评点”其外在形态是用笔写下的语句,必须依存于以文字为载体的原作。随着历史进入近现代.视听艺术蓬勃发展,“评点”也似乎已失去了用武之地。

    现在,“弹幕”又来了,评论者对作品的评点可以借助网络工具,以字幕的形式如子弹般密集、快速地呈现在屏幕上,这也是“弹幕”得名的由来。于是,评论的互动性和即时性进一步增强,评论和作品文本的融合度也进一步提高。对此,舆论反应喜忧参半。喜的是“弹幕”的出现,提高了欣赏者和消费者在艺术中的主体性;忧的是不受控制以及低水平的“吐槽”,破坏了作品本身的美感以及艺术欣赏的完整性。

     “弹幕”是从互联网的母体中诞生的,弹幕时代的“金圣叹”同样也将在互联网中孕育。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金圣叹”,有的时候,他们一条微博,寥寥一百四十字,就能对文艺创作者和欣赏者产生巨大的影响。此外,不少弹幕时代的“金圣叹”还承担着“文化搬运工”的使命,把学院派、理论化的文艺评论转化为大众愿意听、听得懂的格言警句,让评论者与创作者的对话更加直接,评论者对欣赏者的引导更加有效,进而使评论以前所未有的深度介入到文艺创作生产、欣赏消费、传播反馈的全链条之中。

    可以预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其与艺术的进一步融合,“弹幕”还会得到更深远的发展,而其发展路径大体上有两大走向。一是“弹幕”介入的领域进一步拓展,也就是说,“弹幕”的使用或许会逐渐从影视扩展到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尤其是相声、二人转这些本身就具有强烈互动性的艺术门类,可能会较早地与“弹幕”结缘。二是“弹幕”向“平台”的回归。“弹幕”说到底是一种技术,真正有价值的是技术承载的内容。最后,弹幕也许就会成为文艺作品经典化的重要台阶。经过时间的积淀,那些耐人品味的评论将沉淀下来,与原作一起成为网络时代的艺术新经典,将作品的社会意义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摘自《中国艺术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国文化人类学者克利福德•吉尔兹曾提出著名论断:“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理论奠基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试图从地理、宗教、民情、风俗中追寻法的精神。他们虽然都没有洞悉法最终根源于特定社会的经济物质条件,但都从德与法的关系角度,阐释了一个民族的德性惯习极大地影响到法的内容与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德与法相互交融,德乃人们心中之法。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即表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法治成功的内在标志,是法律被民众所普遍尊重和信仰,而不是畏惧、忌惮法的强制力,即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于日常社会生活之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引导并赢得“人心”

    法律与道德并非浑然一体。一般而言,国人擅长整体性和综合性思维方式,因而常常容易将道德与法律做一体性认识和处理,然后如太极八卦一般,讲究两者的相互转化。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根本原因之一。然而,现代社会,道德与法律相对分离,法律获得相对独立性和自足性,有助于形成适应现代工商业社会生活的法律体系、树立法律权威、构建现代法治国家。当然,在分析法律的相对独立性、看到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同时,充分认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一致性,对法治国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命题,既解释了在社会稳定时期,法律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系统看待,又肯定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其实难以决然剥离。但是,当命题转向治国方略,亦即究竟是“依法治国”为主,抑或是“以德治国”为要,答案当然毫无疑问地指向前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主次有序,依法治国是主体,以德治国为辅助,这是由法律与道德自身属性所决定的。现代法律是高度建制化的制度性事实,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和程序性特征,体现出适应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化和科层化的实践要求。相较而言,道德治理则可能陷入混沌的非技术化、非建制化和非程序化状态。总体来说,在当代复杂社会形态下,道德治理难以独自构成一种“治式”,无法提升至治国方略的层次。

    需要强调的是,“法主德辅”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而仅仅是指在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法治更适合作为主体,也更应该成为主体,而以德治国是建构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战略。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互为支撑的结合,也是主次有序的结合。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并不止步于此,而是为了最终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形成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体。

(节选自《道德与法律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光明日报》2015年04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也戳中了一些地方城镇化的软肋。一些乡村在变为城镇的过程中,虽然面貌焕然一新,但很多曾经让人留恋的东西却荡然无存。人们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担忧:快速的、大规模的城镇化会不会使“乡愁”无处安放?要在城镇化进程中留住乡愁,不让“乡愁”变成“乡痛”,一个重要措施是要留住、呵护并活化乡村记忆。

    乡村记忆是乡愁的载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质文化记忆,如日常生活用品、公共活动场所、传统民居建筑等“记忆场所”;另一方面是非物质文化记忆,如村规民约、传统习俗、传统技艺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生活模式等。乡村物质文化记忆与非物质文化记忆常常相互融合渗透,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些乡村记忆是人们认知家园空间、乡土历史与传统礼仪的主要载体。在城镇化过程中留住它们,才能留住乡愁。这实质上是对人的情感的尊重。至于哪些乡村记忆真正值得保留,这一方面可以借助一些科学的评价体系进行合理评估,另一方面可以广泛听取民意,然后进行综合甄选。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前期规划。

    仅仅留住乡村记忆而不进行呵护,乡村记忆会逐渐失去原有魅力。呵护乡村记忆,使其永葆“温度”,就要对相关记忆场所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为传统技艺传承人延续传统技艺创造条件,保持乡村传统活动的原有品质。比如,对一些乡土景观、农业遗产、传统生产设施与生产方法等有意识地进行整理维护。对于乡村中的集体记忆场所,如村落的祠堂、乡村的入口、议事亭、祭祀场所等,不可因为城镇化就让其全部消亡,而应对这些承载着人的情感和记忆的场所定期维修。既要让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更为方便,又要让游子在故乡找到依恋感与归属感。

    如果说留住和呵护乡村记忆是一种消极型的留住乡愁的话,那么,活化乡村记忆则是一种积极型的留住乡愁。活化乡村记忆,就是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深度挖掘乡村记忆与乡村传统产业,进行精细化、产业化升级,将“文”“人”“居”与“产”融合在一起,让原来的乡村记忆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充满生机活力。这需要相应的公共设施与之配套,需要发展教育、医疗、商业、娱乐休闲产业等,使乡村记忆在新的时空条件下产生新的凝聚力。

(摘编自陆邵明《留住乡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个民族,文化内核越强大,这个民族的凝聚力就越强,文化内核如果削弱甚至消逝了,这个民族就会成为一盘散沙,甚至走向消亡。

    认识多元文化,前提是肯定民族文化的主体性。一讲到传统文化,马上就会有人说,现在的时代提倡多元文化,各种文化都应该成为我们主流文化的一部分。在我看来,这个认识其实似是而非。所谓“多元文化”是指人类文明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不是源自某一地区或某一民族。多民族的世界,就一定存在多元文化。每一个文明都享有平等的尊严,每一个民族都有可以用来参与人类文明交流的文化支柱,这是我们要清醒认识的。

    在殖民主义时代,西方人制造了“西方文明中心论”,企图摧毁异质文明的文化自尊。当今,某些西方势力继续鼓吹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声称唯独西方文明具有普世价值,对其他文明则采取抑制、消解、淹没等。

    探讨多元文化,需要抱这样一种态度:其他文化我们都应该去了解、借鉴、吸收,但这里面一定有主次、有轻重。当今世界,文化交流与传播更为频繁,但本位文化依然是民族存亡之根。在国家利益还将长期存在的时代,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尤其要加强,我们要特别警惕:有些人用“多元文化”打压本位文化,使本位文化逐渐被消解。

迄今为止,没有一种文明是完美无缺的,多元文明的同时存在让我们可以互相学习、交流,完善与补充本位文化。但文化交流的前提是本位文化的存在,如果自己都失落了,又用什么去交流?如果交流的目的只是把对方作为镜子来置换自己,那就无异于文化自杀。

    美国的好莱坞大片冲击了很多国家的电影市场。在法国人看来,电影不是单纯的商品,它同样包含价值观,并且负载着很复杂的文化内涵。为了保护本土的电影市场,法国曾与美国在电影市场问题上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谈判,坚定地捍卫法国文化。200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人文发展报告》指出:“当今的文化传播失去平衡,呈现从富国向穷国传播一边倒的趋势……必须扶持本土文化和民族文化,让他们与外国文化并驾齐驱”。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法国和加拿大联合提议,就文化多样性起草一个国际公约,得到了60多个会员国的支持。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民族文化不仅事关民族存亡,而且事关民族兴衰,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摘编自2017年《人民教育》第19期彭林《民族文化与民族命运》,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国学”作为汉字词汇,在历史上最早是指周代在国都建立的国家官学。18世纪日本出现“国学”学派,以“国学”指日本自己的古学,以与来自中国的学术相区别。受此影响,20世纪初,我国学者提出“国学”的概念,总体上是作为“西学”的对照概念来使用的,其中的“国”是指“本国”,“学”是指学术文化。中国人所使用的“国学”"当然是指区别于外来文化的、中国本有的学术文化,这是近代国学概念产生的最初意义。

    20世纪90年代中期迎来的第一波“国学热”,无论从规模还是从性质上,都还只是中国文化“一阳来复”的初始。进入新世纪以来,全方位的国学热四面兴起并持续升温,其中媒体的参与固然起了很大作用,而来自民间的对传统文化的热情和需求成为主要的推动力量。新世纪国学热兴起和持续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现代化进程90年代以来快速和成功的发展,及其所引致的国民文化心理的改变。国学热表明,与中国在世界崛起相伴随,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态度已经或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正在经历从自在转变到自觉的过程。国学热所体现的正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的开始。在这个意义上,当前的国学热是中华文化复兴的初级阶段的文化标志。

    同时,国学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精神家园方面对本土的传统资源的热切渴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人与人关系的新的变化,也使得青年一代在寻找人际关系处理方法等方面把眼光转向古老文明的人学智慧。中国古代文化的宝库已经成了现代人待人、处世、律己的主要资源,与其他外来的文化、宗教相比,在稳定社会人心方面,传统文化提供的生活规范、德行价值及文化归属感,起着其他文化要素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国学热有助于破除“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及其文化霸权对我们的影响。百余年来,我们大力学习西方文化,谋求现代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学习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也产生过全盘西化的思潮,对民族文化持虚无主义的态度,导致了民族文化的主体性意识彻底失落。这既不利于现代化,使现代化失去民族精神的支撑,又易导致食洋不化,不能把先进文化的普遍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起来。国学热有助于人们对西方文化及对引进或移植自西方的学术体系进行反思,通过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来建立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促进世界多元文化的平等交流。

    目前的国学热分布在大众教育和国学知识传播方面,相对于国学的学术研究,多属于文化普及的层面。它虽然不能自然带来国学研究品质的提升和发展,但是这种传统文化热的文化氛围,有利于改善社会公众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有利于传统文化的普及和传承以及民族精神的培育。由此看来,对于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对中国现代化的深入开展,对社会和谐的实现,当前所谓国学热的出现和流行,都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积极的,应当予以充分的肯定和支持。但是,传统文化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药方,传统文化并不能解决我们现实生活遇到的。切浔题。需要通过适时的引导,帮助人民分辨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分辨永久的价值和避时的东西,使传统文化的资源更能够结合时代的要求发挥其作用。

    (摘编自陈来《如何看待国学热》)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修养的“外在”方面是效法楷模所具备的属性—评价之心充分发挥作用,确立把“义”置于其他一切考虑之上的恒常态度,实行心所命令的某种社会行为。德性的关键在于培养“义”领先的恒常态度,因为这一态度把作出评价与依据评价指导实际行为联系了起来。被仿效的楷模有时是历史上的典范——业绩记录在册的圣贤。荀子说:“故学者以圣王为师。”实行修养就要学习描述圣王行为的著作。有时楷模是活着的人,如教师、父亲、长官或君主。孔子说:“见贤思齐焉。”

    中国的学习理论设想:人们天生具有学习榜样的能力,这种学习可能是对周围人无意识的仿效,因此,善择邻人就显得很重要。学习也可能是自觉地试图模仿教师、士大夫或祖先的态度与行为。尽管个人可能受到否定性榜样(如恶邻)的行为的影响,但多数人必定为道德楷模所吸引并自觉仿效。

    对儒家来说,效法楷模不仅是道德教育的一条途径,更是最有效的一条途径,它能够通过树立正确榜样向人们反复灌输各种德行。中国早期许多政治著作中都暗含这一设想。它们经常描述有修养之人充当他人仿效楷模的责任,赞扬道德楷模在改变众人的行为方面的功效。换句话说,当道德高尚的榜样存在时,社会的混乱就不会长期持续下去。根据《论语》的说法,如果当权者以正直来引导人民,那就没人敢于背其道而行之。孔子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整个中国历史充满了供人民效法而树立的楷模,从古代的崇高人物如关羽(忠诚的楷模)和舜(孝顺的楷模),一直到活着的和邻近的楷模。

    楷模理论中另一个信念是,人的行为目的不应是获取财富,而应是做一个模范之人,也就是使他的先天的评价之心和社会倾向得到实现。“圣人”和“君子”是用来称呼这种榜样的,他们应当享有官职并充作别人效法的楷模。这就是儒家所充当的榜样。尽管受尊敬的地位、荣誉等是人的合理要求和天然向往,但对儒家来说,这些没有什么会重于“浮云”。当官的受尊敬是因为他们被当作德性的榜样,理想上,谋求官职之人的目的应当是这种影响他人的机会,而不是物质利益。在以后的很长时期中,有名的“清官”称号就是指居于高位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人。

    楷模仿效不是儒家的专利。在道家思想中,圣人以道为楷模,人民则效法圣人,效法的是楷模的“无为”。儒家思想中,楷模仿效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得很充分。因此,不断出版的用于青年教育、赞扬楷模生平的文学作品,忠、孝等各种榜样几乎被推崇到了神明化身的地步。

    从孔子的时代起,楷模仿效已成了儒家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楷模仿效的思想比孔子的思想更为古老,通过研究它的起源,我们就能确切地阐明修养过程的“外在”方面的涵义。

(节选自蒙罗《早期中国“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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