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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三中2021届高三语文三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段,问答问题。

野芍药花惊现的那一刻,空气骤然凝固了。

她们丛山谷里低地里探出头来,一团团柔润的白与粉,一只只仙桃般浑圆的花苞、一朵朵粲然开启的鲜花,一支支昂首俏立的深绿色枝叶,在草丛里漫坡遍野地散落开去。数不清的野生芍药花,如同一群群粉色白色的鸟群,从天边飞来栖息于此,铺满了这整整一面隐蔽而又开阔的凹形谷地。

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可以改写成“芍药花开了,有白色粉色,花苞浑圆,鲜花绿叶布满了草从”。从语意上看,二者基本相同,但原文表达效果更好,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无言师

钟春香

    宋医生又被请来为医科大学上解剖课。其实,他是不愿意来的,因为在医院里做一个手术比上课来钱快,而且如果手术成功了,也更容易引起医院的关注。但这次是医科大学的副校长——他的老同学邀请,不好意思拒绝。

    宋医生走进解剖室,学生们已经等在那里了。学生们呼啦一声围上来,望着他胸前写有“某医院胸科手术专家”的吊牌,露出崇拜的神色。

    他抬了抬头,眼角睥睨了一下这群学生娃,嘴边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傲慢,迫不及待地说:“我们开始吧。”

    据老同学讲,今天解剖台上的死者,生前曾在他所在的医院工作过,很崇拜他,立志让女儿成为像他那样的医生。但医院那么多人,面孔如潮水一样涌来涌去,他又怎能记住每一张面孔呢?

    他端详死者,像往常做手术一样,程式化地在胸膛处画出一条定位线,对学生们讲:“这是心脏的位置,只要我下刀,就可以取出他的心脏。但在取心脏之前,让我们估计一下死者的年龄和死亡的原因。”

    “老师,让我来说!”

    一名清秀的女生走上前来,“死者年龄49岁,确切地说,还有两个月零5天才到50岁生日,他身上无伤,面部也较干净,可以肯定是心脏病突发。”

    他看了女生一眼,笑着说:“说得没错,但你对他年龄的估计也太武断了,你怎么知道他还有两个月零5天过50岁生日?记住,没有事实依据,不要做这样的推断!”

    女生没直接回答他,手颤抖着抚摸死者的脊椎,眉毛凄楚地拧着,面容忧戚地说:“老师您看,他腰部和臀部的脊椎,向外微凸变形,由此可以推断他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原因是他经常弯腰——他有可能是弯腰插稻,也有可能是弯腰打扫卫生……”

    他说过不让她做这样的推断,但她还是一意孤行,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她的脸上居然还带了感情!这是一位医者最不能有的!

    他想批评她,但又要保持尊严,所以只冷冷一笑,双手抱在胸前,打量着女生。

    他是从农村考到医科大然后分到医院工作的。工作之后,他很少回老家。假如自己不是来自贫穷愚昧的农民家庭,而是来自城市某个知识分子家庭,那自己取得头衔和成就将会更容易,也会轻松一些……

    当然,这么多年,通过业务钻研和一些手段,有些头衔他也得到了,但付出的艰辛却是别人不能想象的……

    女生旁若无人地说着解剖之外的死者的劳作。学生们哄笑。

    “够了!”他一声大吼,制止了她。女生哇的一声哭了。

    时间突然凝固。

    “老师,”过了一会儿,女生擦干眼泪抬起头,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我想问的是,假如躺在解剖台上的是您父亲,您还能冷静到没有一点儿感情吗?我母亲死于绝症,是我父亲靠种稻卖钱将我辛苦养大,他立志让我成为名医,这是他最大的愿望,但我偏偏不喜欢医生这一行,而我又不想让他伤心,所以就违心地上了医科大……”

    “他一直以为我喜欢医学,在我上大学后,他还兴冲冲地找了一份在医院打扫卫生的工作,开玩笑说等他死了,他会将遗体捐献给医科大,让我解剖……”

    “但他不知道的是,早在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开始自修设计,铁了心要转行!”

    “——没想到他死前真就立下医嘱捐献遗体,今天他就躺在这里,等我……我……”女生泣不成声。

    解剖室里空气瞬时凝结,一片寂静。

    他真的被感动了,眼里噙满了泪水。

    他走上前去,像父亲一样轻轻地抚摸着女生的头,无比愧疚地问道:“那你现在还转行吗?”

    女生满脸泪水,不停地摇着头……

    “我相信将来,你一定会成为一名好医生。今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直接找我。”

    话音刚落,周围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写作的自由

冯骥才

    ①我的经历有点奇特。我是在文化大革命降临中国的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写了至少一百万字,非但没有一个字发表过,反而要把我写的人物换上外国人的名字,上边还故意署上外国作家的名字,以便一旦被人发现就解释为外国文学的手抄本一一当然这想法既幼稚又悲哀;可是回忆那种写作,我却真正的享受着写作的自由。尽管我身在绝对的思想专制的时代,但一旦拿起笔来,我的精神立即神奇般进入了绝对自由的境界。我百分之百地发挥自己的情感与思想;我还感到了一种庄严的历史的使命与责任,写作的心态无比虔诚和圣洁,以致常常忘了外部环境的残酷。

    ②我由此感受到,写作是一种灵魂的自由,是人类一种伟大的精神行为。自由注定是写作的本质。自由对于写作是与生俱来的。我们选择了写作,实际上就是选择了自由——自由的思想与自由的表达。然而自由不是空泛又美丽的奢谈。只有面对着束缚与禁锢,自由才是有血有肉,有声有色,才显示出它高贵的价值与神圣的必要。所以自由的光芒总是散发在它被争取的过程中。再进一步说,写作的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外部的环境的自由,二是内心的自由;作为写作本质的自由首先应该在写作者的心里。那就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为自由而写作,放弃这种意义的写作,写作就是制造文字的垃圾。

    ③然而,自由的对手不一定像强敌一样总站在对面。对于当前的中国文学来说,外来的强迫性的文化专制已不复存在。但市场的霸权同样可以混灭精神的自由。它无时无刻不在招徕你,改变你,改造你,使你逐渐变成可供消费的商业形象。人类正在走向一种困境:它所创造的一切方式,都带着难以拒绝的负面。于是,自由与否的关键,取决于我们自己。

(选自2016年《当代》,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万年青

冯骥

才西门外往西再走三百步,房子盖得就没规矩了,东一片十多间,西一片二三十间,中间留出来歪歪斜斜一些道儿好走路。有一个岔道口是块三角地,上边住了几户人家,这块地迎前那个尖儿,没人要。

住在三角地上的老蔡家拿它开一个小杂货铺。这一带没商家,买东西得走老远。如今有了这个吃的穿的用的一应俱全的小杂货铺,方便多了,而且渐渐成了人们的依赖。有人便给这小杂货铺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万年青”。老蔡家也喜欢这店名,求人刻在一块木板上,挂在店门口的墙上。

老蔡家在这一带住了几辈子,与这里的人家都是几辈子的交情。这种交情最金贵的地方是彼此“信得过”。信得过可不是用嘴说出来的,嘴上的东西才信不过呢。这得用多少年的时间较量,与多少件事情较真,才较出来的。日常生活,别看事都不大,可是考量着人品。

老蔡家有个规矩,从日出到日落,一年到头,除了过年,无论什么时候,店门都是开着的,决不叫乡亲们吃闭门羹。这规矩是老蔡家自己立的,也是立给自己的,自己说了就得做到。现在万年青的店主是蔡得胜,他是个死性人,祖上立的规矩,他守得更严更死。

这规矩,既是万年青的店规,也是老蔡家的家规。虽然老蔡家没出过状元,没人开疆拓土,更没有当朝一品,可是就凭这天下独有的店规家规,一样叫人敬佩,脸上有光。老蔡走在街上,邻人都先跟他打招呼。

一天,老蔡的堂兄砸断了腿,他必须要去一趟,大约要五天,可是铺子就没人照看了。他儿子在北京当学徒,正得老板赏识,不好叫回来。他老婆是女人家,怵头外边打头碰脸的事。这怎么办?正在这时候,发小马得贵来看他,听他说起眼前的难事,便说他一个远亲在北洋大学堂念书,叫金子美,现在放暑假,回家一趟得花不少钱,便待在学堂没走,不如请来帮忙。

老蔡把金子美约来一见,这人二十多岁,白净脸儿,戴副圆眼镜,目光坦诚,说话不多,有条有理,看上去便叫人放心。寻思一天后,便把万年青交给他了。说好五天,日出开门,日落关门,诚心待客,收钱记账。老蔡家的店铺虽小,规矩挺多,连掸尘土的鸡毛掸子用完了放在哪儿都有一定的规矩。金子美脑袋像是玻璃的,放进什么都清清楚楚。老蔡交代完,又叮嘱一句:“记着一定守在铺子里,千万别离身。”

金子美笑道:“放心吧!”

老蔡咧嘴一笑,把万年青放心地交在他手里了。

金子美刚天亮就赶到万年青,一切遵从老蔡的交代。从早到晚一直盯在铺子里,没出半点偏差。他一天三顿都在店里吃自带的干粮。一连三天,一切相安无事。

转天一早刚到了万年青,一位同室学友找来说,来了一个洋人,喜欢摄影,来拍他们的学堂。北洋大学堂是中国首座洋学堂,洋人有兴趣,洋人说他不能只拍场景,还要有人。放暑假了,学堂没几个人,就来拉他。金子美说店主交代这铺子白天不能关门,不能叫老主顾吃闭门羹。学友笑了,说:“谁这么死性子,你关门了,人家不会到别的地方去买?”他见金子美还在犹豫,便说:“你关了一会儿门怕什么,他也不会知道。”子美觉得也有道理,就关上门,随着学友跑到大营门外运河边的北洋大学堂。

金子美头一次见到照相匣子,见到怎么照相,并陪着洋人去到学堂的大门口、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一通拍照,还和几位学友充当各种角色。大家干得高兴,玩得尽兴,直到日头偏西,赶回城西。他走到街口,面对着关着门黑乎乎的店铺,一时竟没认出来。待走近了,认出这闭门的小店就是万年青,心里有点愧疚。他辜负了老蔡。由于一整天没开门,一个铜钱的收入也没有,这不亏了人家老蔡了吗?他便按照前三天每日售货的钱数,从铺子里取出价钱相当的货品,充当当日的售出;再从自己腰包里拿出相当货价的钱,放在钱匣子里。这样一来,便觉得心安了。

再过一天,老蔡回来了,金子美向他报了太平,然后拿出账目和钱匣子,钱货两清。老蔡原先还有些莫名的担心,这一听一看,咧开满是胡茬的嘴巴笑了,给子美付了工酬。子美说:“这么多钱都够回家一趟了。”

这事便结了。可是还没结。

一天,金子美忽接到老蔡的信儿,约他去万年青。老蔡弄几个菜半斤酒摆在桌上,没别的事,只为对子美先前帮忙的事,以酒相谢。老蔡没酒量,子美不会喝,很快都上了头。老蔡说:“我真的挺喜欢你。像你这种实诚人,打灯都没法找。”

子美为了表示自己人好,心里一激动,便把他照看铺子时,由于学堂有事关了门,事后怕亏了老蔡而掏钱补款的事说了出来。他认为老蔡会更觉得他好。谁想到老蔡听了,脸上的笑意登时没了,酒意也没了,直眉瞪眼地看着他。好像他把老蔡的铺子一把火烧了。

“您这是怎么了?”他问。

“你关了多长时间的门?”老蔡问,神气挺凶。

“从早上,我回来的时候……天快黑了。”

“整整一天?一直上着门板?”

“上了呀,我哪敢不关门就走。”

静了一会儿。忽然,老蔡朝他大叫起来:“你算把我毁了!我跟你说好盯死这铺子绝对不能离人、绝对不能关门!我祖上三代,一百年没叫人吃过闭门羹!这门叫你关上了,还瞒着我,我说这些天老街坊见了我神情不对。你坑了我,还坑了我祖宗!你——给我走!”老蔡指着门,他从肺管子里呼出的气冲在子美脸上。

子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惊讶莫解,但老蔡的愤怒与绝望,使他也无法再开口。老蔡的眼珠子瞪出了眼白,指着门的手剧烈地抖。他慌忙退身出来。

这事没人知道,自然也没人说,但奇怪的是,从此之后,这一带人再也没人说老蔡家的那个“家规”了;万年青这块牌子变得平平常常了;原先老蔡身上那有点神奇的光也不见了。

一年后,老蔡得了病,治不好,躺在家里开不了店,杂货铺常常上着门板,万年青不像先前了!过了年,儿子把他接到北京治病,老伴也跟着去了,居然再没回来。铺子里的东西渐渐折腾出去了,小砖房空了,闲置一久,屋顶生满野草,像个野庙荒屋。那块“万年青”的店牌早不知什么时候没了。再过多半年,老蔡的儿子又回来一趟,把这小屋盘了出去,小屋的新主人开一个早点铺,炸油条,烙白面饼,做大碗豆浆,热气腾腾,香气四溢,就像江山社稷改朝换代,又是另一番景象。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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