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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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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西城区2021届高三语文一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湘江口

那是一个雨天,我已经走到了一条河的上游。到处都是水流的声音,但看不见河流。

哪里是河的源头呢,我茫然四顾。

出发前,我就被那个名字迷住了,湘江口我知道那是一条河的源头。

为了寻找这条河的源头,我从北方的那片大泽一路寻来。这是通往瑶山的路,路越走越窄。在无边无沿的蛮荒之中满眼都是混乱的群山,然而我已经走不出这大山了。我不知道,这湘南边地的瑶山,是否存在着某种蛊惑人的魅力,但现在我确信自己迷路了。哪怕找到一条很小的溪流,我也有一个方向。我听见了水响,我朝着那声音奔去,那清脆的响声又从我的身后传来,而那是我刚刚离开的地方。我疲惫而无奈地转回了原地。远近,依然是深怀诡谲的大山。

我坐了下来。很快,我的黑夜降临了。

忽然,青色的崖壁亮了一下。我下意识地抬头望去,那是光。后来回想,我十分感激那个夜晚竟然黑得那么深,不然我是不会注意到那遥远的一星灯火的。我终于看见了我渴望已久也寻觅已久的东西,我很激动,但又很害怕。在空无一物的夜空忽然出现的灯火,远远的,你会以为那是几千年前的一点火光,然而那已是我生命唯一的指引。我浑身发抖地朝那看上去比另一个世界还要遥远的一点火光走去。慢慢地,我平静下来。在宁静的矮林里头冒出一座吊脚楼的轮廓,老屋四周的树木都像与天地万物连在一起了。渐渐地,这树影和吊脚楼的暗影后边又冒出了更多的灯火,揭示了一个隐秘人间的存在。

就这样,我走进了一个瑶人的山寨,我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又看见了树木、溪流、人,又嗅到了热烘烘地扑过来的牲口粪味。

那一刻我感觉就像世界又回来了。

不用我敲门,狗已经报信了。瑶山人听见狗吠就知道有远客上门。一位瑶族大娘用手护着一点儿摇曳的灯光走出来。她替我撵走了狗然后把半掩的门打得更开了。她没问我从哪里来,她也根本不问我是干什么的,就向一个陌生人,完全敞开了瑶家的大门。也许,她已经不止一次地接待过我这种没头没脑闯进大山里的不速之客。

外面还在下雨。大娘生起火,烘着我那被雨淋湿了的衣服。我闻到了那火焰的香味,像是香杉树枝的香味。大娘的儿子,一个头裹罗帕的红脸汉子过来陪我喝酒,我看见一只壁虎爬到他身上,他也不赶。瑶家人爱惜而敬畏一切生命。

很烈的包谷烧酒,很辣的辣椒,吃着喝着我浑身就像燃起了火苗子。好长时间都没有这种热烈的生命感觉了。我想要寻找一条河的源头,我觉得这可以让我的生命平添某种神圣感,但没想到自己找到的却是这样一间有点贫寒的吊脚楼。大娘掏出针线来纳鞋底,把一根绳线从鞋底的另一面长长地伸出来,又一针扎下去,不紧不慢的,悠闲里透着满足。

寂静地躺在角落里的是一只石缸,整块石头掏空了,不知是怎么掏空的。水缸里的清水,被大娘一勺一勺舀出来,灌进铜壶里,架到柴火上。当我除下鞋袜准备用热水来烫脚时,大娘看见了我满脚的血泡,她心疼得不得了,把那只正纳着的鞋底紧紧地按在了心头。

人生如梦。当我在这远离城市的吊脚楼里沉沉躺下时,我仿佛掉进了人类的最后一个恬静的梦乡。很久都没有这样放下过自己的身体,我愿永不苏醒但我还是醒了。夜里,一双手摸摸索索地探到了我的脚底,伸过来的还有那针尖大小的一点儿清凉,在我热辣辣的脚板上悄无声息地移动。一张若隐若现的脸,慈祥地,浮现在寂静的月光中。我没醒。我假装没醒。说真的我也怕自己醒过来 , 怕突然发现又是个梦。直到大娘挑破了我脚底的全部血泡,悄然离去后,我突然感到了我内心的冷酷。那年我三十出头,刚刚经历了人生的一场大变故,于是把寻找一条河的源头当成了方向,我希望在艰难的跋涉寻找中体会价值,在别样的自然风景里得到抚慰;说穿了却是为了掩饰自己漂泊无依的处境。

清早,起来,看见大娘面对上天,口中喃喃着不知在祈求什么。或许,这个世界是需要有一点信仰的,一个心里有信仰的人,对这个世界会多一些敬畏,肯定也要比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活得踏实。而我,这么多年来,都找不到这样一个可以寄存自己灵魂的角落,只好选择了一条河流的源头作为寄托,我寻找,与漂泊。

又要上路了,天已放晴。空气中散发着湿树叶子的味道。大娘一直把我送到了进出瑶村的那个唯一的山坳。我愣愣地站在一片被风吹得摇曳不止的竹林旁,仰起头来看着山顶的蓝色。我问大娘,这里离湘江口还有多远?大娘指给我一条从竹林里流出来的溪涧。大娘没说那是湘江口。大娘说,伢崽,你顺着这条溪走,就能走回家了。我的大娘,她竟然真把我看作一个迷路的孩子,一个找不到回家之路的孩子。

我便顺着这条溪走。走了一程,扭过头去看大娘。大娘正在挖竹笋,风吹起她鬓角的银发,扑打着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她活着,辛苦而又安然地活着,只为显示一种顽强、美好的生命。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潜在的心心相印之感。我不必再去苦苦地寻觅一条河的源头了,我愿意把这样一位母亲作为我的湘江口。

(取材于陈启文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段中,“已经”一词暗示了作者此前的跋涉,“到处都是水流的声音,但看不见河流”与后文在大山中的迷路呼应。 B、作者在迷路时说“我的黑夜降临了”,一语双关,既是说当时天色已黑,也是说自己的内心陷入了绝望。 C、文章描写了大娘家烧柴取暖,以及爬到人身上的壁虎、整石掏空的水缸,意在说明大娘家生活的贫苦落后。 D、文章对视觉、听觉、嗅觉等多种感受的大量描写,既体现了作者在特殊情境下的心理状态,又使得文章细腻丰富、生动传神。
(2)、文中的画线句子都有“醒”字,下列对这些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愿永不苏醒”,作者终于可以放松身心俱疲的自己,想享受这恬静的梦乡。 B、“但我还是醒了”,尽管来挑血泡的大娘很小心,还是使睡得很沉的作者醒了。 C、“我没醒。我假装没醒”,表达前后矛盾,是因为作者在半梦半醒时思绪不清。 D、“我也怕自己醒过来”,作者感动于大娘对自己的关爱,很留恋这久违的美好。
(3)、“湘江口”在文中有哪些含义?文章是如何围绕“湘江口”展开的?请根据文章内容具体说明。
(4)、一位学者认为,人类“与其看风景,不如看灵魂”。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本文或其他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永恒的文赤壁

曹矞

    熟悉文史的人皆知,赤壁有文赤壁、武赤壁之别。武赤壁,自然指的是史上曾发生赤壁之战的武昌赤壁;文赤壁,指的是北宋大文豪苏轼因乌台诗案贬谪黄州,误把黄州赤壁当作赤壁之战古战场,曾于1082年秋冬先后两次游览,写下不朽的诗赋名篇“一词二赋”的地方。

    文赤壁自古素有“风景如画”之美誉。至于为何称之为赤壁,说法不一。或许因其山崖陡峭,壁如刀削,犹如城壁一般,且呈赭红色,故称之。或许当年苏轼见当地人把黄州的赤鼻矶叫作“赤鼻”,误把“赤鼻”当“赤壁”,再观其地形酷似,就不曾深究,误认为它是赤壁之战的古战场。于是,他排遣愁绪,赤壁怀古,寄情于山水之间,撰妙文于笔端,方有了后人击节赞叹不已的千古绝唱。这真是黄州百姓之荣光,实在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今,慕名而来游览文赤壁的观光客,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驱车到武汉,向东走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就到了湖北黄州的文赤壁。一下车,就可远远望见儒雅文豪苏东坡,那是山坡下一尊高高站立的汉白玉石雕像。为他铸造这么一尊高大石雕,是应该的,苏东坡理所应当是这里的主角。大家纷纷走近前去,仰视这位彪炳千古的大文豪,高兴地和苏东坡合影存照。

    我凝视苏东坡良久,他英俊洒脱,气宇轩昂,那眉宇间,襟袍临风处,无不溢出文人雅士的睿智和大度,仿佛他正在拂袖挪步,缓缓走来。正欲上前与之搭讪时,不禁一愣,哑然失笑。

    迎面一座山,不高,随同众游人拾级而上。居高临下,山壁下面只剩两池死水。抬头北望,远处才是白茫茫的长江。在宋代,长江就在这座山脚下拍壁奔流的啊,几百年后已淤积成滩,如今滩地上已盖满了密密麻麻的房子。遥想当年,苏轼就在此地与友人一起两度泛舟游玩,怡情山水,饮酒作乐,感叹过“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试想,他第一次秋游之后,写下《赤壁赋》;仅仅三个月后的冬天,重游赤壁再写《赤壁赋》时,就曾感叹“曾日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可复识矣”。何况他去世九百多年后的今天呢?早已星转斗移,时过境迁,江山易改矣。而今虽依然涛声依旧,毕竟江面已远去,古时东坡赤壁以及泛舟游览情景,唯有梦里再现了。

    黄州之于苏轼,简直太重要了。黄州是苏轼做官时间最长的地方,有四年零两个月之久。他大体上做了四件事:躬耕东坡、放浪山水、修身养性、激情创作。黄州优美的山水风景,他自身特殊的人生经历和境遇,给了他无穷的创作源泉。谪居黄州期间,苏轼以挥洒自如的笔力,创造了具有开拓意义的新的生活和新的艺术形象,冲破了艺术樊篱,开拓了诗词歌赋反映现实生活的新路子。他一生中最有影响的作品多出自黄州,他艺术上的顶峰是在黄州。据悉,在数量上,在黄州写了753篇作品,其中诗歌214首,词79首,散文457篇,赋3篇。在质量上,文学上的代表作有“一词二赋”,书法上的代表作是《寒食帖》。平均每两天一篇,每周3.3篇。乃至饮食上的东坡肉、东坡饼、东坡羹等名菜也都是他在黄州时发明的。这些都是黄州一笔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啊。

    哦,对了,包括苏轼的号“东坡居士”,也是他躬耕于黄州东坡之时取的。东坡是营地,长期无人耕种,是瓦砾之场,不适合耕种。又因当年大旱,从未躬耕的苏轼饱尝了开荒种地的艰辛,但是他仍然很乐观,很豁达。一个月夜,苏轼拄着拐杖,走在东坡的田间小路上,诗兴大发,写下著名的小诗《东坡》:“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

    余秋雨在《苏东坡突围》中写道:“苏东坡成全了黄州,黄州也成全了苏东坡”,苏轼被贬谪到黄州,反而为他营造了创作名篇佳作的主观情绪和客观环境。这真是逆境出成果,逆境造就人才的典范。苏轼个人之不幸,命运的阴差阳错,反而成就了黄州赤壁之大幸,更是中国文学之大幸!

    苏轼遭遇贬谪,遇厄运而不悲观消沉,失意而不失志,胸襟开阔大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怎不让人敬佩万分?他文如其人,直抒心灵,率直本真,赤壁怀古之赋、之词,皆于悲愤之中更见其旷达情怀。

    永远的苏东坡,永恒的文赤壁。《苏东坡传》的作者林语堂曾说:“像苏东坡这样的人物,是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作为后人的我们,崇敬仰慕苏东坡如此。我们这些后人的后人,自然还会如我们一般敬仰于他,甚或有过之而无不及。苏东坡千古流芳,文赤壁亦随之而名垂千古。

(摘自《中国散文家》,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月下美人泪

肖建国

    惠州城有两大养花高手,一个叫黄金,一个叫季献民。

    称得上高手的,总得有点绝活。

    先说黄金。

    从黄金记事起,他家就是花匠。别人养花大都为了观赏,而黄金家是为了生活。他家以种花卖花过日子,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靠花。所以黄金从小就跟着家人干养花的活。八岁,黄金去上小学。刚好学校的校园在翻整,墙角要种一排花。有员工过来问,种什么花?校长沉吟一会说,种白鹤仙吧,陆游不是说过“芳兰移取偏中村,余地何妨种玉簪”吗?

    校长对古诗词有研究,这玉簪就是白鹤仙。

    黄金一听,就说不行不行。这玉簪不能种墙根,炕都会炕死。少儿雌黄,校长哪放在心上。果然种上不多久,这玉簪全都晒死了。

    校长对黄金刮目相看.黄金读到初二,辍学了。他成绩不好,整天就想着如何侍弄花草。校长说,你回去也好,花草有本心,说不定能让你黄金万两。

    校长也真说对了。十多年后,黄金成了惠州城花卉行业的大佬。他不种一般的花,只种奇花异草。比如兰花走俏时,惠州城里的花匠都去养。春兰、蕙兰、建兰、寒兰、墨兰,你方唱罢我登场。朝京门的王胡子竟养出了猴脸小龙兰。一茎一花一雷公,粉面蒜鼻红头发。嘿,奇了。轮到黄金出手,养的是蝴蝶兰。品种虽一般,可花蕊里包含着一只展翅欲飞的白鸽!栩栩如生,绝了。

    再比如,养昙花,也叫月下美人。

    黄金能让昙花在白天开放。这个,稍有养花经验的人都会。将昙花用黑布蒙起来,不让其见光。到了晚上,则用射灯对着照,照得昙花“阴阳颠倒”。一个星期后,昙花彻底蒙了,不得不顺从人意,在白天开放。

    虽然都会,然而都没黄金的昙花开得艳,开得大,开得多。黄金的诀窍在哪里?据王胡子说,黄金爱搞嫁接,不是一类的花,也硬要把它们“嫁上”。

    黄金的昙花供不应求。为防假冒,他在每盆花上都系个标牌:黄金之花。王胡子有次在黄金家喝了点酒,对他说,你养花虽好,可比不过季献民。黄金心里咯噔一声。

    季献民是教书匠,退休后回到家里,开始养花。他只养四种花,梅花、兰花、昙花、菊花。可能因为竹子不方便“院养”,就换成了昙花。他养的花不卖,只送人。

    送人也看对象。王胡子同季献民认识多年,也只得到过一盆。

    季献民养花好在哪里呢?黄金想去看看。

    季献民家住在东江边,门前有棵木棉树,老干横枝,雄姿英发。据说每到春天,木棉花开,这树冠就成了燃烧的火焰山。

    有同行来访,季献民忙迎出屋外。黄金开口便说,听说你的花种得很好,特来向你请教。按照黄金的想法,若季献民不愿意,稍稍皱下眉头,他寒暄两句便走。毕竟有技艺的都怕外露。

    没想到季献民非常高兴,连说岂敢岂敢,今日你来得正好,晚上我有昙花盛开,正好一起品赏。

    季献民的花种在后院,有三四个屋地大小,木架上按品种分类,养的全是花。有幼苗,有成品,有的正热热烈烈地开放。花香扑鼻。

    黄金仔细嗅了嗅,这花香与他那里香得不一样。香得纯粹,甘甜。真是奇怪了。

    再看昙花,黄金更为惊讶。有很多盆都是他家的,“黄金之花”标牌还在呢。季献民说,这都是别人丢掉的,我捡回来重新修整。昙花期短,可它命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花一命,它知感恩。

    这高论,黄金第一次听说。晚上,季献民刷牙漱口、洗面洗手,清理好自身,才进入后院.后院里没有灯,星月辉映,影影绰绰。黄金莫明地感到一阵心虚。

    就这样赏花?

    对。不过,你坐着,我还要做点事,来,看着这盆昙花,今晚她将为我们绽放。季献民边说边拿出一管笛子来。黄金发现今晚要观赏的,正是从前他的昙花。

    笛声响起,婉转悠扬,伴随习习凉风,如清水般掠过黄金心田。黄金不懂旋律,更不懂诗文,但此刻,这如怨如慕的笛声让他觉得身心变空,身体在变轻盈,有一种想飘起来的感觉。

    醉了,还是晕了?黄金想不明白。他只想随着这笛声向上走,向上飘,最好能飘到云端去,再也不回来。然而,笛声戛然而止。

    昙花开了。

    在月光的映照下,悄悄然,昙花的花蕾慢慢翘起。随着笛声的缠绵,昙花如同少女一般,很害羞地将淡紫色的外色慢慢打开。一层层,一片片,有序地展现洁白芬芳的玉体。当花心褪到最后一层时,忽地,满院飘香,如雪般的大花朵就这样猝不及防地绽放了。最让人惊奇的是,每朵花片上都凝聚一滴晶莹的泪,在月光下闪着温润的光,并当着黄金的面滴落而下。有的落到了黄金的膝盖上,沁人心脾的凉!

    黄金彻底呆了。好久,他才醒悟过来。

    月偏西,黄金告辞季献民回家。转身,他发现季献民家门口贴了副很显眼的对联:

相看何须尽解语

爱花最是惜花人

    这联,进去时怎么没看到呢?黄金自言自语。

(选自《百花园》2018年第5期)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林掌柜

贾大山

    林掌柜的“义和鞋庄”不大,只有两间作坊,两间门市。门市柜台上,除了放着算盘、笔砚、账簿,还放着一把特制的小巧玲珑的铡刀。据说,只要顾客问一声:“掌柜的,鞋底里面,垫的是纸是布呀?”林掌柜便微微一笑,一手接过鞋,一手抬起小铡刀,咔嚓一声,把鞋铡作两截,送到顾客眼皮底下看——林掌柜又叫“铡刀林”。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把小铡刀从来没有用过,只是那么放着,并且总是擦得明晃晃的。

    一天,我正骑着石头狮子玩耍,杨跛子过来了,一跛一跛地走到林掌柜的柜台前面,说:“买鞋!”

    那天顾客不少,林掌柜见他来了,赶忙拿出几双鞋,让他挑选。他拿起一双鞋,朝柜台上一扔:“铡一双看看!”

    林掌柜望着他,笑而不语。

    “不敢铡?”

    “敢铡。”

    “不敢铡就不是好货!”

    “这么着吧,爷们儿!”林掌柜拿起那双鞋,一面用纸包着,一面笑着说:“这双鞋,拿去穿,钱,不忙给;鞋底磨通了,鞋帮穿烂了,好货赖货一看便知。”话儿也柔和,手儿也利落,话说完了,鞋也包好了,朝他怀里轻轻一扔,“别客气爷们儿,拿着,穿坏了再来拿!”

    杨跛子真的不客气,白白拿走一双鞋!顾客们都很气愤,林掌柜却依然笑着,说:“只当铡了一双。”

    父亲和林掌柜是至交。遇到下雪下雨的天气,或是生意不忙的时候,林掌柜便来我家杂货铺子里闲坐。两人到了一起,就要喝一点酒,“老哥,喝点儿?”“喝点儿,老哥。”他们到里间屋里,在炕上放个小桌,对面坐了,慢慢地喝。——我家卖酒,也卖松花、咸蒜、豆瓣酱。每次分别的时候,两人总要互相奉承一句:

    “我最馋你的豆瓣酱。”

    “我最服你的小铡刀。”

    我也深深喜爱林掌柜的小铡刀。有一次,他们喝着酒,我问:

    “林大叔,你那小铡刀快不快呀?”

    “快呀,飞快飞快。”

    “一年铡多少鞋?”

    “早先铡一些,后来就不铡了。”

    “既然不铡了,要它干什么?”

    “放着。”父亲说,“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

    林掌柜乐了,举起酒杯说:“知我者,老哥也!”

    他们每次喝酒,总是这么快活。

    那年腊月的一天,天很晚了,父亲站在货架子前面,正自盘算什么,林掌柜把门一推,头上顶着几片雪花进来了。父亲说:“你也没睡?”

    “睡了,又起来了。”林掌柜结着扣子说,“我想喝两盅。”

    林掌柜自己下手,弄了一碟韭菜花儿,弄了一碟豆瓣酱,然后从酒坛里舀了一小壶酒,说是一醉方休——林掌柜心地坦和,总是那么快乐。

    可是,他刚抿了一口酒,突然皱起眉头:“酒里掺水了?”

    “没有。”父亲一愣。

    他又抿了一口,红着脸嚷起来:“掺水了,肯定是掺水了!”

    父亲尝了一口,脸也红了,急得拍着桌子说:“咦,这就奇了!老地方进的酒呀!”

    “最近,谁来打过酒?”

    “昨天,前天……杨跛子!”

    “披一件破大袄?”

    “披一件破大袄!”

    “要赊账?”

    “要赊账!——三斤的瓶子灌满了,提下柜台,才说要赊账。我说不赊账,他就不打了……”

    “酒呢?”

    “我又倒回去了!”

    “坏了!”林掌柜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起来,笑得没了声音没了眼睛。他说,杨跛子打酒,惯用此法:他的破大袄里另外藏着一只瓶子,里面装满凉水……

    父亲听了,也被气笑了:“你说,这半坛酒……”

    “洒了!”

    “洒了?”

    “再卖倒字号。”

    “半坛酒,总有七八斤呀……”

    “不喝了,睡觉!”林掌柜好像生气了,起身要走,父亲赶忙拦住他:“怎么了,老哥?”

    “人也有字号!”

    我赶紧开开门,抱起酒坛子,把“酒”洒到街里去了。林掌柜拍着我的头顶笑了笑,说:“这小子长大了做买卖能发财。”我要去给他们打好酒,他说不用了,父亲也说不用了,催我去睡觉。

    我不想睡觉,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说话。鸡叫头遍了,他们的话还没有说完。最后三举杯:头杯酒,三十年打早抹黑,苦巴苦干,两家都有吃有穿,没饿着没冻着,喝了;二杯酒,两家相识相知,老不哄少不欺,谁也没有做过亏心的买卖,喝了;最后一杯没有喝,他们把酒洒在地上,敬了天地财神,算盘和秤,还有那把小铡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系于一发

[奥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

    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照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19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20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

    “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

    “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

    “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栓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部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俩的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

    “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手把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

    “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它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俟时机成熟,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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