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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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西桂林市、贺州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语文期末联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诗意的横峰

徐可

    ①“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宋人王观的这两句诗简直是为横峰而写。苏东坡的诗句也触及横峰:“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横峰本名“兴安”,后因本地名山横峰而改为现名。但我固执地认为,横峰就是从古人的诗句中走出来的。

    ②横峰是江西省东北部的一个小县,地处闽、浙、皖、赣四省要冲。踏进横峰,我就疑心自己踏进了一个古老的时代。亭子上,梧桐畈,莲荷乡,上畈村,新篁乡,龙门畈,葛源村,枫林坞,月光洲……古色古香的地名,哪一个不带着唐诗宋词的意境?横峰的诗意,写在每一寸土地上。

    ③亭子上。一座小村庄。清一色的粉墙黛瓦,明朗素雅,大红的剪纸透着喜气。田野里一片绿油油的麦子,像绿色的地毯一样。一畦畦蔬菜鲜翠欲滴,体态丰满的鸡妈妈带着一群小鸡在菜地里觅食,高傲的大白鹅优雅地踱着方步,小黄狗在温煦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慵懒地打盹。清澈的河水潺潺地流着,几只鸭子浮游水中,不时扎到水中去觅食,水面泛起一圈圈气泡。两岸都是茂密的树木,树木吮吸着大地的乳汁,郁郁葱葱,枝叶扶疏。竹林边,成群的笋争先恐后地从土里探出头来。秋千架,老水车,悠然亭,古驿站……几近消失的田园风光,如同被时光遗忘的世外桃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村民的生活像村边的河水一样悠悠地流淌。

    ④莲荷乡,莲荷的家乡。莲叶并不罕见,奇的是这千亩荷园,真实呈现“接天莲叶无穷碧”的壮观。沿着木质步道走进荷塘深处,极目四望,视线所及尽是亭亭玉立的莲叶。晶莹的水珠在莲叶上滚动,小鱼小虾在莲叶间嬉戏,黑天鹅在池塘里悠闲地游弋。荷塘边建起了一排排灰黄色小木屋,那是为外来的游客们准备的栖息之所。古人吟咏莲荷的诗文多矣,我最爱的是两首出自无名诗人之手的民歌,一首是汉乐府《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还有南朝《西洲曲》:“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还有辛稼轩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这些诗句都鲜活灵动,清新可喜,充满生活情趣。虽然还没到莲子成熟的季节,但我仿佛看到了采莲时节鱼虾嬉戏、男欢女爱的动人场景。

    ⑤走近葛源村,村口的那棵老树令我为之一震。那是一棵樟树,树干粗大需数人方可合抱,树身黝黑铁青峥嵘沧桑。这棵树太老了,也许几百岁,也许上千岁,主干已经从中间裂开一分为二,一支歪倒触地,而另一支依然挺立,依然枝繁叶茂,依然浓荫覆地。一棵树站在那里,就站成了一部历史,即使倒下了,仍然顽强地活着。据说,此地民间习俗,女儿一出生就种一棵樟树,到出嫁时伐木制箱盛嫁妆,因此到处可见樟树的身影。

    ⑥樟树下,一位年轻女子坐在长条石凳上看书。只见她双手捧书,头颈微垂,看得入迷,一袭红色长裙格外醒目。自然披落的秀发遮住了她的面庞,然而她的侧影仍然显出婀娜的身姿,远远看去,宛如一幅美丽的剪影。年轻与古老,鲜红与翠绿,对比如此强烈,相处又如此和谐。时光仿佛在这里静止。一瞬间,我竟有了莫名的感动。

    ⑦徜徉在横峰大地上,仿佛在一幅水墨画中行走。月光洲,梦一样的名字,梦一样的小岛,轻轻地泊在信江上,绿树成荫,水禽翔集。石桥村,大片的紫云英正在盛放,层层的梯田像翻卷的大海,乡间绿道曲径通幽……横峰人爱美,他们致力于建设秀美乡村。秀美者,秀丽而美好。有内涵有品质的美才是真正的美。聪明的横峰人,在“秀美”二字上做足了文章。亭子上的传统民俗剪纸,莲荷乡的千亩荷园,石桥村的高山梯田,都已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资源和经济来源。横峰在走向富庶,而山水依旧美丽如诗。

    ⑧“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我还是固执地认为,古人的诗句就是为今天的横峰而写的。

(选自201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略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横峰有着世外桃源般的田园风光,引得宋代诗人王观、苏轼对她情有独钟,留下千古名句大加赞赏。 B、横峰的地名都带着历史的温度,承载着厚重的文化,挟着古典诗词的韵律,鲜活在生动的现实当中。 C、葛源村是横峰最有文化品味的村落,那樟树下石凳上聚精会神地看书的年轻女子令作者莫名地感动。 D、本文采用游记笔法,移步换景,点面结合,饱含情素,浓墨重彩地描绘了横峰美丽如诗的乡村风光。
(2)、作者为什么固执地认为,“横峰就是从古人的诗句中走出来的”?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归纳理由。
(3)、“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请结合作品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

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 《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幸福的玫瑰

【美国】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唐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

    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最经典的微型小说》)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价值

刘永飞

    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

    起初,村人将信将疑,可是待苏培盛回来之后,一切得到证实,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苏培盛是腊月二十七的下午回到村子的,当晚已有多家备宴来请。席宴间,主人极尽奉承之能事,说他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还说什么“国有邓小平,村有苏培盛”。

    苏培盛听了这句话,噗的一声吐出酒菜,差点笑岔了气儿。他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我是一小偷,能和邓小平比吗?

    主人说,“别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不是邓小平说的么,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难听。你看看这几年村里起了多少高楼,哪一栋不比外村的气派,这都是您的功劳呀,要不然,光凭他们出去打打工能盖起这样的楼?下辈子吧。再说了,这都啥年代了,小偷咋啦,我看比那些贪官污吏高尚多了,还是那句话,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酒肉吃完,好话说尽,主人这才借着酒劲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说什么自家的孩子不是读书的料,又说考上了大学又能怎样呢,还不如趁早跟你培盛叔出去历练历练。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苏培盛自然无法拒绝,他吐掉牙签说,行,年后跟我走,只要别学苏国良就成。

    不会的,不会的,酒桌旁一直沉默寡言的后生信誓旦旦地说。

    酒足饭饱,苏培盛打着嗝,在主人一家的簇拥下,歪歪斜斜地走了。

    一年前的这一天,苏培盛也是这样从苏国良的家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苏培盛眼里噙着泪花,他在门口心情复杂地拍了拍苏国良的肩膀说:“放心跟我走,今后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可是,谁都没有料到平日里并不憨傻的苏国良第一单“买卖”就搞砸了。在这之前,苏培盛在技术和心理上亲自培训他。在培训心理时,苏培盛说,干这行最重要的是不能紧张,要装得跟没事儿人似的。

    他还说,别怕被人抓住,你要谨记,现在已不像早些年,如今管闲事儿的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即使碰到个“愣头青”也没关系,咱们人多,稍微一打掩护就能脱身。

    那是个星期天,一个妇女怀抱着一个哭个不停的婴儿去医院,幸运的是一车人没一个给她让座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做活”的难度。

    更可喜的是,那妇女从口袋里取纸巾时忘了拉拉链,厚厚的皮夹子裸露在外,这可真是无赐良机!可是,就是这闭上眼睛也能十拿九稳的活儿,愣让苏国良搞砸了。

    煮熟的鸭子飞了,飞就飞了吧,尽管小组成员对苏国良不满,苏培盛还是替他说好话,他说,谁没个第一次呢。

    其他成员问苏国良那么容易的事儿为什么不伸手,他说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还说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没了钱孩子的病怎么办?那不是要人家的命吗?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不乐意了,他们说敢情就你有良心,有良心你还干这行?

    这次也就算了,关键是接下来的几单活儿全砸了。做贼不偷东西,在团伙里是大忌,你总不至于让别人养吧。

    促使苏培盛让他离开的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儿,那次,也是在公交车上,偷窃对象是个老人。苏培盛知道苏国良的毛病,只让他打掩护,可是就当自己人逼近老人时,苏培盛却清晰地看到苏国良趁一个刹车,猛地将老人撞了一个趔趄。老人警惕了,生意又砸了。

    看着小组成员一张张愤怒的脸,苏培盛平静地说,国良,你走吧。可,他是个老人呀,我实在不忍心……好啦,苏培盛打断了他的话,他说,我需要的是个能偷东西的贼,而不是个有良心的人!

    这不,苏国良离开的消息传到村里,村人的嘴巴都快笑歪了,他们说:“良心,良心能值几个钱,他们家祖孙三代倒是都讲良心,结果呢,穷得连个婆娘都找不到……”

    新年到了,归来的人都在庆祝一年的收获,唯有苏国良家冷冷清清。去年的今天父亲还在,甚至老父亲求苏培盛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父亲说自己无能,连给孩子找个媳妇的本事都没有,他希望苏培盛能把苏国良带出去。他知道,父亲说这番话时,内心一定很痛苦。

    野外,爆竹声四起,许多人家都在拜祖。直到夜幕降临,苏国良才买了纸,默默地去了祖坟,他要请列祖列宗回家过年。

    远远的,他见自家的坟地里有火光跳动。这么晚了,谁会来我家坟地呢?走近了,他看到一个身影堆坐在父亲坟前。火光暗淡下来,眼前一片模糊。

    “二爷,您千万别怨我,不是我不收国良,而是我不忍心看他变成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二爷,我虽不讲良心,可是我知道良心金贵呀。当初要不是您在大灾之年宁可全家饿肚子也要来救济我这个孤儿,怕是我的尸骨早就没了呢。二爷呀,今天这世道坏啦,不是良心不值钱了,是良心太贵重了,一般的人已经拥有不起了……”

    这是苏培盛的声音,苏国良听着听着,再也忍不住地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

(选自《小说月刊》2014年第8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无一用

(意大利)卡尔维诺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斜照进街道,杂乱地照亮这条街。阳光从料想不到的缝隙里射出来,打在拥挤的人行道上匆匆走过的行人的脸上。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记不清他是停在那里还是往前走着,可以肯定的是,他离我越来越近,因此或者是我朝他走去,或者是他向我走来。他高大而消瘦,穿着一件浅色的雨衣,一把紧紧卷起的雨伞利落地挂在胳膊上。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毛毡帽子,也是浅色的,帽檐又宽又圆;底下紧挨着的是眼睛,大大的、冷冷的、亮亮的,眼角带有奇怪的闪光。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一根手指夹在书里,好像是为了标记那个位置似的。

    很快,我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静止的目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我立即把目光转向别处,但是每走一步,我就扫视他一眼,而每一次我都看见他离我更近,并且望着我。最后,他停在了我的面前,几乎抿着的嘴唇,正要摆出一个微笑。这个男人从衣袋里抽出一根手指,慢慢地,用它向下指着我的双脚。这时他才讲话,用一种有点儿谦卑的、极低的声音。“对不起,”他说道,“您一只鞋的鞋带开了。”

    真的。鞋带的两端垂到了鞋的边缘,拖拉下来,被踩脏了。我的面颊微微地红了,嘴里嘟哝了一句“谢谢”,我俯下了身子。

    在马路上停下采系鞋带是令人讨厌的,尤其是像我这样停在人行道的中间,还会被人碰到。浅色眼睛的男人低声告别后,就马上离开了。

    然而命运却注定我又遇到他:还没有过去一刻钟,我就又看见他站在我面前,望着一个橱窗。那时候,一种不可解释的冲动攫住了我,我想趁他正专心地看着橱窗的时候,转过身,退回去,或者赶紧走过去,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不,已经太晚了,这位陌生人转过身来,他看见了我,望着我,还想对我说些什么。我站在他面前,很害怕。陌生人讲话的声调更加谦卑了。“您看,”他说,“它又松开了。”

    我真想消失,我什么都没有回答,弯下腰,愤怒地努力系鞋带。我耳朵里嗡嗡响,觉得周围走过并且碰撞我的人,还是上一次就碰撞我、注意我的那些人,他们低声说着嘲讽的话。不过,现在鞋带系紧了、结实了,走在路上,我既轻松又自信。这会儿,我甚至怀着一种无意识的自豪感,希望再次巧遇那个陌生人,好为自己恢复名誉。

    刚刚沿着广场转了一圈,我竟发现自己离他只有几步之遥,又在那条人行道上,刚才催促我前进的自豪感突然之间被惊慌代替。陌生人看着我,脸上流露出一种遗憾的表情,他向我靠近,轻轻摇着脑袋,像是为某个不受人控制的自然事实而惋惜。

    往前迈步的时候,我担心地瞟了一眼那只让我内疚的鞋子:鞋带系得又紧又结实。然而,让我沮丧的是,陌生人继续摇了一会儿脑袋,然后说道:“现在,另外一只鞋的鞋带松开了。”

    这时候,我的感受就像是在噩梦中。我显露出一副反抗的怪相,用牙齿咬住嘴唇,像是不让自己发出诅咒,我又开始在街上弯下腰,暴躁地使劲系鞋带。我站起来,眼睛下面的脸颊火焰一般灼热,我低着脑袋走开了,只想要避开人们的目光。

    但是那天的痛苦并没有结束:当我吃力地急急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感觉到蝴蝶结一点儿一点儿地滑开,结扣则越来越松,鞋带正在渐渐散开。刚开始,我放慢了脚步,似乎只要小心谨慎一些,就可以维持那一团不稳定的平衡了。可是我离家还很远,而鞋带的两头则已经拖在地上,这边那边地甩来甩去。于是,我走得气喘吁吁,像是在逃开疯狂的恐惧:害怕再次遇到那个男人无法逃避的目光。人们的目光似乎在我周围密集,仿佛林子里的树枝一般。我钻进了遇到的第一个门廊,躲了起来。

    然而,在过道的深处,在半明半暗之中,我看见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站在那里,双手搭在紧紧卷起的雨伞的伞柄上,似乎是在等我。

    我起初惊讶得张大了嘴,随即大着胆子挤出笑容,我指着松开的鞋带,想阻止他说话。

    这位陌生人点点头,露出他那忧伤的表情。“是啊,”他说,“两只鞋的鞋带都开了。”

    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门廊更安静而适合系鞋带了,虽然我后面的高处站着一个浅色眼睛的男人,他看着我,不放过我手指的每一个动作,而且我还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中间,打乱我的动作。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现在我不再感到任何痛苦,我甚至还吹起口哨,第无数次重复着该死的系鞋带动作,不过这一次系得更结实。我很放松。

    如果那个男人保持沉默,不先轻轻地咳嗽几声,有点儿犹豫不决,接着以坚定的语调一口气说出下面的话,就没事了。他说道:“对不起,您还是没有学会系鞋带。”

    我满脸通红地转向他,仍然猫着腰。我舔舔嘴唇。

    “您知道,”我说,“对于系鞋带,我真的不在行。也许您不相信我的话。从孩童时代开始,我就从不愿意费力学会它。我用穿靴器。对于鞋的结扣,我无能为力,我弄得乱七八糟。也许这难以置信。”

    于是陌生人说了一句奇怪的话。“那么,”他说道,“您的孩子,假如您有孩子的话,您怎么教他们系鞋带呢?”

    然而最为奇怪的还是,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给出答案,似乎我以前想过这个问题,解答过了,还把答案记下来,等待着迟早会有某个人向我提出它一样。“我的孩子们,”我说,“将从其他人那里学习怎样系鞋带。”

    陌生人更为荒唐地反驳道:“假如,比如说,发生了大洪水,整个人类都消失了,您是被选中者,您以及您的孩子们将延续人类。那时怎么办?您有没有想过?您将怎样教他们打结?因为不然的话,天晓得,在人类能够打结、重新把它发明出来之前,要过去多少个世纪!”

    我再也理解不了了,无论是打结的事,还是他的这番话。

    “但是,”我尝试着提出异议,“为什么恰恰我应该成为被选中者,为什么恰恰是我这个连打结都不会的人呢?”

    长着浅色眼睛的男人逆光站在门口,他的表情中有些可怕的、天使一般的东西。

    “为什么是我?”他说,“所有的人都这么说。所有人鞋上部有一个结,一件他们不善于做的事情,一份把他们与其他人连接在一起的无能为力。社会依赖现令人们之间的这种不对称。可洪水呢?如果来了洪水,需要一条诺亚方舟呢?不是单单一个人就能完成要重新开始而需要做的那几件事。您看,您不会系鞋带,另一个人不会刨木头,又一个人还没有阅读过托尔斯泰的作品,还有一个人不会播种,如此等等。我多年以来就在寻找,请相信我,很困难,困难极了。看来人们应该手挽着手,就像盲人和瘸子一样,尽管吵架拌嘴,却不能分开行走。”

    他这样说着,转身消失在街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直到今天我还好奇,他是一个奇怪的疯子,还是一位天使?多年以来这位天使徒劳地在人间转来转去,为的是寻找另一个诺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秋天的梨花

赵淑萍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孩子。

那一年,一个秋日的黄昏,难得度假的父母在老家的田野里散步。突然,母亲看到梨树上有几朵梨花开着,洁白无瑕的小花在绿叶间,如此清新,如此明媚。怎么秋天也会有梨花开呢?打小在城里长大的母亲觉得很新奇。父亲说,十月小阳春,天气和暖,所以有梨花开。就是那个假期后,母亲粘酸嗜醋,怀上了她。此时母亲已年近五十,亲友们都建议她不要这个孩子了。

可是,母亲想起了三十年前的春天。那时,日寇入侵,精通医术的父亲参加抗日救卫队去了。父亲在战场上救死扶伤,母亲则腆着个大肚子,在父亲的老家,一个小山村待产。母亲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孩。可是,孩子出生不久就身体泛紫,嘴唇发乌,面色苍白。母亲首次生产,毫无经验。旁边人也不懂,不知道这是新生儿窒息,应该采取急救措施,还在一旁摇晃、安抚,就这样,孩子夭亡了。当时,母亲记得,春天下了一场雨,屋外的梨花,一朵朵都含着泪。母亲的泪,也像雨一样,不住地流。

后来,战争结束了,父亲和母亲团聚了。再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父亲和他的同仁们一起创建了市中医院,在她之前,父母已有了五个孩子。想起盛开在秋日黄昏的梨花和那个多难的春天,母亲有种预感,是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个孩子又回来了,于是,不顾劝阻,母亲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也许是出于对第一个孩子的负疚,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接生,他亲自把这个小女儿迎接到了这个世界上。

她来到这世上,享尽了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哥哥姐姐们个个都跟着父亲学医,很小的时候就背汤头歌,抄方子,而她不喜欢,她喜欢背唐诗宋词。破天荒的,父亲允许这个最小的女儿不学医,由着她的兴趣。最后,她成了一名出色的图书编辑。“这样也好,我们负责给患者诊治,你就负责给一本本书把脉。”父亲说。

三十多岁时,她一次外出采风回来,突发恶性疟疾,剧烈头痛、呕吐,有性命之虞。平时对她视若珍宝的父亲,这次狠心开了足够剂量的砒霜,这砒霜的量,令从医的哥哥姐姐们都咋舌。结果,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这让父亲在中医界的声誉达到了顶峰。“毒药猛剂善起沉疴,虫类搜剔能疗痼疾。”父亲的用方让同行叹服。

退休后父亲仍然被聘为中医院的顾问,每星期还去坐堂。为了中医院迁址重建,父亲多方呼吁,四处奔走,而新的中医院大楼落成的那天,父亲病倒了。

连日来,他高热不退,嘴里又说着“黄芪”“白术”“当归”等。每次,父亲发高热,不说胡话,只喊药名。他们多希望,95岁的父亲,能够再次扛过去。可是这次,却扛不去了。

那天,父亲清醒后,把他们都叫到床前,吩咐后事。最后,把她单独留下。

“孩子你知道吗,爸爸一生行医,救活人无数,但是,难免有疏漏误诊的时候。还记得那次我给你看病吗?在你之前,也有一个姑娘,我太谨慎,用的砒霜剂量不够,最后,没能挽回她的生命。到了你这里,我纠正了,所以,把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了。爸爸这些年,把自己误诊的病例都写下来,结集成册,希望你给我编辑出版。”父亲让母亲从抽屉里捧出一沓稿纸。

她沉默了,她明白,以父亲的声望和地位,出版这本书,会给他带来什么,但是,出版这本书,对中医界来说,却是一种福泽。父亲看着她,父亲的眼神,如此明亮,如此坚定,容不得她犹豫,她点点头。

《误诊记》出版了,她和哥哥姐姐们校了又校。封面上,夕阳中一枝梨花,洁白无瑕

文本二

冯骥才先生曾经说过,一个人自由自在地走在路上,那就是散文;一个人忽然被推到水里,那就是小说。那么我想,他怎么会被推到水里的呢?掉到水里面后,他的反应如何呢?别人又对他做了些什么呢?然后这个故事就可以展开,你如果把这些写的细致传神,那你就成功啦。

接下去我要讲一讲人物。小说就是要刻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我觉得小说还有一点就是它偏爱小人物和边缘人物。还有一点呢,我要说这个文学当中的人物,你一定要把他刻画得非常生动。至于他到底是好人坏人,你不要去纠结这个。我觉得作家的使命就在于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极鲜活,这就可以了。至于读者怎么去看,那是读者的事情,作家给读者留下的空间越大,说明他的小说越是成功。如果说他写的这个人,符合以上特点并且能够引发一场争议的话,说明他这个小说人物塑造是最到位的。

(摘编自尹燕忠《作家赵淑萍老师谈小小说的创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早晨从中午开始(节选)

路遥

当我在相对悠闲的日子里瞎转悠的时候,天乐正忙着“查看阵地”,帮我寻找进入写作的一个较为合适的地方。

我决定到一个偏僻的煤矿去开始第一部初稿的写作。

这个考虑基于以下两点:一、尽管我已间接地占有了许多煤矿的素材,但对这个环境的直接感受远远没有其它生活领域丰富。按全书的构思,一直到第三部才涉及到煤矿。也就是说,大约在两年之后才写煤矿的生活。但我知道,进入写作后,我很难中断案头工作去补充煤矿的生活。那么,我首先进入矿区写第一部,置身于第三部的生活场景,随时都可以直接感受到那里的气息,总能得到一些弥补。二、写这部书我已抱定吃苦牺牲的决心,一开始就到一个舒适的环境去工作不符合我的心意。煤矿生活条件差一些,艰苦一些,这和我精神上的要求是一致的。我既然要拼命完成此生的一桩宿愿,起先应该投身于艰苦之中。

我来之前,矿上已在离矿区不很远的矿医院为我找好了地方。那是一间用小会议室改成的工作间,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个小柜,还有一些无用的塑料沙发。

亲戚们都十分热心厚道。他们先陪我在周围的山转了一圈。四野的风光十分美丽。山岩雄伟,林木茂盛,人称“旱江南”。此时正值“霜叶红于二月花”之时,满山红黄绿相间,一片五彩斑斓。亲戚们为了让我玩好,气氛十分热烈。但我的心在狂跳,想急迫地投入工作,根本无心观赏大自然如画的风光。

从山上回来,随手折了几枝红叶,插在办公桌对面的沙发缝隙里,心情在一片温暖的红色中颤栗着。铺好床,日用东西在小柜中各就其位;十几本我认为最伟大的经典著作摆在旁边——这些书尽管我已经读过多遍,此间不会再读,但我要经常看到这些人类所建造的辉煌金字塔,以随时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随后,我在带来的十几本稿纸中抽出一本在桌面上铺开,坐下来。心绪无比复杂,我知道接下来就该进入茫茫的沼泽地了。但是,一刹那间,心中竟充满了某种幸福感。是的,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奔波了两三年,走过了漫长的道路;现在,终于走上了搏斗的拳击台。

是的,拳击台。对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开头,这是真正的开头。

写什么?怎么写?第一章、第一自然段、第一句话、第一个字,一切都是神圣的,似乎是一个生死存亡的问题而令人难以选择,令人战战兢兢。

实际上,它也是真正重要的事,它将奠定全书的叙述基调和语音节奏。它将限制你,也将为你铺设道路。

一切诗情都尽量调动起来,以便一开始就能创造奇迹,词汇像雨点般落在纸上。

可是一页未完,就觉得满篇都是张牙舞爪。

立刻撕掉重来。新换了一副哲学家的面孔,似乎令人震惊。但一页未完,却以感到可笑和蹩脚而停止。

眼看一天已经完结,除去纸篓中撕下的一堆废纸,大脑仍然是一片空白。

真想抱头痛哭一场。你是这样的无能,竟然连头都开不了,还准备写一部多卷体的长篇小说?

晚上躺在孤寂的黑暗中,大睁着眼睛,开始真正怀疑自己是不是能胜任如此巨大的工作。

完全自不量力!你是谁?你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写了一点作品的普通作家,怎么敢妄图从事这种伟大的事业?

许多作家可能是明智的,一篇作品有了影响,就乘势写些力所能及的作品,以巩固自己的知名度,这也许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你却几年来一直执迷不悟,为实现少年时的狂想就敢做这件不切实际的事。少年时,还梦想当宇航员,到太空去捉一捉“外星人”,难道也可将如此荒唐的想法付诸实施?你不成了当代的唐·吉诃德?

迷糊几个小时醒来,已是日上中天——说明天亮以后才睡着的。再一次坐在那片空白面前。强迫自己重新进入阵地。反悔的情绪消失了。想想看,你已经为此而准备了近三年,绝不可能连一个字也不写就算完结;如果这样,那就是一个世界级的笑话。又一天结束了。除又增加了一堆揉皱的废纸,眼前仍然没有一个字。

第三天重蹈覆辙。

三天以后,竟然仍是一片空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开始不停地转圈圈走,走,走,像磨道的一头驴。从高烧似的激烈一直走到满头热汗变为冰凉,冰凉的汗水使燃烧的思索冷静了下来,冷静在这种时候可以使人起死回生。

冷静地想一想,三天的失败主要在于思想太勇猛,以致于一开始就想吼雷打闪。其实,这么大规模的作品,哪个高手在开头就大做文章?瞧瞧大师们,他们一开始的叙述是多么平静。只有平庸之辈才在开头就堆满华丽。记得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艺术的打击力量应该放在后面。这应该是一个原则。为什么中国当代的许多长篇小说都是虎头蛇尾?道理应于此。这样看来,不仅开头要平静地进入,就是全书的总布局也应该按这个原则来。三部书,应该逐渐起伏,应该一浪高过一浪地前进。

黑暗中似有一道光亮露出。现在,平静地坐下来。于是,顺利地开始了。为了纪念这不同寻常的三天,将全书开头的第一自然段重录于后——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己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有删改)

[注]①作者弟弟王天乐。②指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初稿,文章结尾处的“全书”即《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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