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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河南省南阳市油田2019-2020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期末试卷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②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③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④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⑤他只说:“我不吃。”

⑥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⑦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⑧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⑨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⑩“早埋了。”

⑪“呀,他什么时候……”

⑫“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⑬我没再多问。

⑭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节选自《老王》作者:杨绛)

(1)、从“我”的角度简要地概括这几段文字的主要内容。
(2)、选文描述了我对老王的什么心理?请简要分析。
(3)、选文中有两个划线的句子,请根据要求赏析。

①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从词语使用角度)

②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从人物描写角度)

(4)、在现实生活中,你若遇到如同“老王”这样境遇的人,应该如何对待?请简要谈谈。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牵牛花:最美的花
                                                                                                                                         林少华
        ①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呢?说出来你有可能不信:牵牛花。我尤其喜欢晚秋山坡上野生的牵牛花和故乡木篱笆上的牵牛花。
        ②时下正是晚秋。十一月都过去了三分之一。十多天前还满树葱茏神气活现的刺槐,现已形销骨立只剩几枚叶片了,犹如举着降旗的残兵败将。就连一味疯长的野草也已乖乖缩回自己固有的领地,蔫了,黄了,枯萎了。惟独牵牛花不同。深紫的,浅蓝的,粉红的,条纹的,仍开得生机蓬勃顾盼生辉。有的“唰”一下子在荒草地绽开无数多情的笑靥,有的“忽”一下子蹿上枯枝擎起高傲的喇叭,有的在路旁沙地上绣出斑斓的图案。后来,我的目光久久停留在山坡中间由石块和青砖砌成的半堵残墙上面。墙上的爬山虎没了叶片,只剩几条细蔓紧紧攀附不动,如老人手背上的几根细筋。墙根的芒草也已无精打采。却见四五朵红蓝两色的牵牛花在残墙上开得正艳,薄薄的花朵在清冷的秋阳下抖出妩媚的光彩。枯黄与娇艳,残缺与圆满,寂灭与生机,刚与柔,厚与薄,重与轻——世上难道还有比这更美妙更和谐的对比与反差吗?我一时忘了移步,默默凝视良久。谁都知道牵牛花是生命力脆弱的花。盛夏时节,太阳出来两三个小时一支支小喇叭就合拢起来。而就整个植株来说,生命力却又那么顽强。正如故乡的母亲说的:“这花可能开了,能开到老秋”(老秋是土话,晚秋)——开不到中午的牵牛花却能开到晚秋。
        ③是的,我所以喜欢牵牛花,也和故乡有关。
        ④小时候好几年是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度过的。奶奶特别喜欢牵牛花。每到入夏时节,茅屋小院的木篱笆就爬满五颜六色的牵牛花。牵牛花比人醒得早,人还没睁眼没张嘴,牵牛花就悄悄张开嘴巴,张成一个个玲珑剔透的小喇叭。薄薄的,颤颤的,嫩嫩的,艳艳的,真想上去吻一口,用舌尖把上面晶莹的露珠舔进嘴里。那是真正的花篱。花篱外面跑着叫着七八只芦花鸡和三五只白鸭,花篱里面有一排金灿灿的向日葵,有好多架黄瓜和两三垄西红柿。奶奶屋梁上悬一个不大的柳条篮,奶奶每每从篮里摸出小红灯笼似的西红柿给我。记得最好吃的是一种叫毛柿子的西红柿,桃形,不大,顶部有尖,毛茸茸的,咬一口能甜得人发抖。奶奶自己却不舍得吃,笑眯眯看着我狼吞虎咽。对了,篱笆西端有一棵不高的杏树,牵牛花在篱笆上爬不开了,就爬到杏树上去。杏熟的时候,嫩黄色的杏有的贴着牵牛花,有的在牵牛花下捉迷藏。它们当然逃不过奶奶的眼睛。奶奶拎个小筐摘下来,等我放学回来吃或第二天塞进书包让我在上学路上受用。那时不比现在,艰苦岁月,贫穷乡间,有杏吃已经美上天了。
        ⑤这么着,看见牵牛花,眼前有时就浮现出已经去世三十多年的奶奶慈祥的面影,甚至嗅出嫩黄瓜的清香,舌底生出毛柿子和黄杏那甜甜黏黏的汁液,心头泛起悠悠忽忽的乡愁……
        ⑥或许你认为权倾一时是幸福,金榜题名是幸福,富甲一方是幸福,扬名海外是幸福。但对于我,最幸福的,莫过于夏日清晨从爬满牵牛花的山坡或木篱间走过。
                                                                                                                                                                                                    (选自《中国海洋大学报》,有删改)

阅读议论文《贵在养成良好习惯》,完成文后问题。
         一位已经卸任的哈佛大学校长告诉他的学生:“人,若是能养成每天读10分钟书的习惯,则二十年后,必判若两人。”这是一个十分有益的告诫,说明学习成才贵在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何谓习惯?字典的解释是“在长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常常接触某种新情况而逐渐适应,也称为习惯。习惯有好坏之分。每天读10分钟书的习惯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是于人于己于社会皆有利的习惯。激励大师金克拉说:“良好的习惯是你能够拥有的最好的素质,尤其在事业上。”他总结了使他事业和人生皆臻化境的因素:自律,努力工作,判断力,诚实正直,守信,以及富有感染力的幽默感。这些素质是任何成功人士都必须具备的。
        有人说:“习惯是人的第二本性,是人后天的全部本性。”这是从生物学角度对习惯作出的更为本质的分析与判断。生物学家告诉人们,不断重复的习惯性行为,往往会转变为一种肌体的内在的机能和行为倾向,这是一种生物的内在本性。人们从小就接受这样一种教育、培养和训练,那就会使人每一天的神经系统的活动有利于人每一天的生活。因此,人们要做到尽可能地把一些有益的行为转变为习惯性的、自觉的行为,抵御和避免一些不利的行为。
习惯可以帮助人们完成自己的职责,也可以引导人们走向深渊。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习惯决定命运。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曾对1200名失败人士进行过调查,当被问及他们失败的原因时,几乎95%的人都认为“不良的习惯是导致失败的重要原因”。习惯就像地球的引力一样,无处不左右人们的生活。人们平时常说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良好习惯需要培养。据说,柏拉图当年曾经因为某件小事责备过一个小孩。小孩委屈地说:“就因为这点小事,你就责备我吗?”柏拉图严肃地回答说:“如果养成了习惯,可就不是小事了。”每个人的所有行为,即便是极其小的细节,都会被一种我们觉察不到的东西记录下来,这东西便是我们自己所养成的习惯。比如,每天同一时刻开始读10分钟书,过一段时间就会发现,每当这一时刻即使事先没有做好准备,你也会进入同样的精神状态,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习惯成自然”。人们习惯在早已习惯的轨道上滑行,习惯在习惯的人与事中穿梭。可以说,习惯是一种行为的本能。
         抑制坏的习惯,培养良好习惯,关键在于自我节制。正如戏剧大师莎士比亚所说:“如果今天能做到有所节制,下次就容易做到,再下次就更容易做到。因为习惯能改变人的本性。它要么能阻止人性中的邪恶,要么使其更为放纵。”年轻人更需严格自制,不能放纵自己,不能养成懒散的习惯,贪玩好乐的习惯。而要积极进取,养成勤奋好学的习惯。培养良好的习惯需从规范自己的每一个细微的行为开始。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熊胆的悲剧
刘夙
    即使你不是一个动物权利保护主义者,当你听到在中国有几千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被关在狭窄的笼子里几乎不能动弹,它们的肚子上被活活割开一个口子,被人用金属管子捅进去,而它们因此痛不欲生的时候,你多少也会感到于心不忍吧?
    为什么这些黑熊会受到这样的虐待?因为人们想获取它们的胆汁。但是如果把熊杀死,一次只能取得一点点胆汁,于是便有“天才”想到可以用“取卵不杀鸡”的办法获取熊胆汁,也就是把一根导管伸到活熊的胆管内,一旦分泌出胆汁就把它导引出来。
    动物的胆到底有什么药效?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是这么说的:“目者,肝之外候,胆之精华也。故诸胆皆治目病。”简单地说,就是中医认为眼睛和肝、胆有密切的关系,肝胆有问题,眼睛也会有问题;而根据“吃啥补啥”的法象药理,吃胆就可以补胆,补了胆,眼睛的病自然也就好了,所以各种胆都可以明目。
    动物的胆又被认为具有“苦寒”的性味,而苦寒之药常常是用来“降火”的,“火症”里面有一大类叫做“肝火”,既然是肝的“火”,用胆来治当然是最恰当不过的,所以胆又有了清热的功能。
    在过去,除了熊胆之外,猪胆、牛胆、蛇胆和青鱼胆也常常使用,它们与熊胆合称“五胆”。熊胆在后来之所以一下子受到狂热的追捧,而另外四胆中除蛇胆之外却已经很少有人使用,全在于现代医学的一个发现。
    现代医学发现:胆汁的一大功能是把肝脏中的一些脂溶性排泄物——主要是胆红素和胆固醇——带离肝脏。在正常的胆汁中,胆红素和胆固醇也是被胆汁酸盐包裹成乳滴而悬浮其中的;如果胆汁成分异常,胆红素或胆固醇过量,胆汁酸盐没法把它们全都紧紧地包住,它们便会在进入十二指肠之前从胆汁中沉淀出来,形成胆结石。实验发现,口服胆汁酸或其盐,在某些时候的确可以起到溶解结石的效果。因此,从上世纪70年代起,口服溶石成了不动手术治疗胆结石的一种方法。
    但是,胆汁酸有很多种,包括胆酸、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和熊去氧胆酸等,而且不同动物的胆汁有不同的成分,如人胆汁中的胆汁酸以胆酸、去氧胆酸和鹅去氧胆酸为主。熊去氧胆酸,在一些熊类(特别是黑熊)的胆汁中含量较高,但在其他哺乳动物的胆汁中却不存在或仅以微量存在。
    在这么多种胆汁酸中,如果鹅去氧胆酸是效果最好的溶石药物,那么今天人们祸害最多的就该是鸡鸭鹅等家禽,而不是熊了。不幸的是,实验表明,偏偏熊去氧胆酸的溶石效果比鹅去氧胆酸更好,而且毒副作用也更小,于是,胆熊的悲剧就这样开始了。今天从胆熊获得的熊胆汁,有的直接干燥成“熊胆粉”,用在中成药里面,但大部分都用来提取熊去氧胆酸了。
    这时候,中医支持者其实已经把中医中动物胆原本的用法抛弃了,不过是在用一种野蛮落后的方式获取天然的熊去氧胆酸罢了。可是,熊去氧胆酸并非只能从熊胆汁中获取,用人工合成的方法,可以很容易把鹅去氧胆酸或其他某些胆汁酸转成熊去氧胆酸,成本并不比活熊取胆汁的方法高多少。
阅读《与父亲博弈》,完成下列小题。

与父亲博弈

羽毛

    父亲生日将至,给他买点什么呢?

    父亲来这里三年了,背井离乡,只是为了照顾我的生活。亲恩比天大。别人的父亲会打牌,会抽烟,会到处游山玩水,会去广场跳舞。他一样不会。他几乎没有嗜好,除了劳动:成天忙忙碌碌,买菜做饭,洗衣服擦地板,像一台永不疲惫的机器。

    父亲不仅过分勤劳,而且过分节俭。

    有多节俭呢?如果他早上出门,晚上回家,午饭都舍不得吃,顶多在街上买一个两毛钱的馒头。他宁肯胃疼,也不愿花钱心疼。他从不为自己添置一件新衣服,总是拿着针线盒缝缝补补。

    这跟他有没有钱无关。这种节俭起初是不得已,后来是习惯,现在已经深入骨髓,成了他自己的一部分。

    父亲在农村长大,17岁丧母,作为长子,他和他的父亲要用几亩薄田来养活五六个弟妹。吃饭时,最小的弟弟在饭桌上掉一粒米,就得挨上一耳光。草根汤、地瓜粥,一吃十几年,吞噬掉孩子对美食的想象、对美的向往,胃和品位都在贫穷的溃疡里先天发育不足。后来他奋发拼搏,开店赚钱,送孩子上大学,盖起了四层的小楼房。但无论生活境遇怎么变,他只是愈加勤俭。

    这种勤俭就像压榨器,把父亲几乎压榨到只有一个核:只干省钱的事和挣钱的事,只花万不得已的钱。他从不想尝试美食、华服或者欣赏美景,只欣赏钞票本身的油墨味。

    我周末要去公园玩,他会说,我们以前从没有周末!门票还要两元呢。我提水果回家,他会说,我们小时候没有吃过水果,这水果比菜还贵!……

    我说,拜托,爸爸,你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金融风暴,消费也是爱国!

    父亲眼睛一瞪,说,时代再怎么过去,我都是你爸爸!小辈都得听长辈的!

    我闭口。

    多次“战争”下来,父亲有所软化,不再用节俭的标尺要求他人,偶尔也去逛公园,给我买冬枣买核桃,但对自己仍旧一毛不拔。好像全天下的人,就属自己最不重要。

    这次父亲的生日,我不会放弃尝试。

    前几年的尝试,都失败了。

    头一年,我给父亲封了个红包,父亲原封不动地把钱又存了回去。

    第二年,我给父亲买了双品牌布鞋,父亲至今没有穿过。问起来,父亲就说,今后回老家再穿!

    今年,我想好了,就给他买个泡脚的木桶。他总是脚后跟疼,慢慢就爱上了用热水泡脚。我看过中医书,脚后跟疼是肾虚的表现。要带父亲去医院,他坚持不去。

    那就买个木桶吧。我在网上查询,又去店里考察,买了一个香柏木浴足木桶,228元。这和父亲的付出相比,实在微不足道。只要父亲身体舒泰,钱算个啥。

    我把沉重的木桶提回家,放到他的卧室。父亲回家后,视而不见。我嬉皮笑脸地问他喜不喜欢。他冷着脸说,我今后都不泡脚了成不成?

    这是冷幽默?不,这就是我的父亲。

    父亲到底没有用那个古色古香的浴足桶,依旧用边缘破损的塑料盆。我到底无法用物质来取悦父亲,只能用而立之年的顺从来回报他的付出。

    有些无奈……下个月,我准备去买一套新一年的公园门票,这样他不能不接受吧?

    成千上万的礼物,总有一件会适合我亲爱的父亲。日子越来越少,但我还来得及想尽办法,稍稍补偿父辈过分辛劳的岁月……这也是一场博弈,将屈服于绵绵不绝的尝试、耐心和爱。

(选自《读者》2010年第6期)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田野上的白发

刘益善

    母亲50岁后,头发日渐白了。先是两鬓,后来是额前,再后来满头芦花,让我们感到心痛。

    父母都不愿离开家,家里有猪鸡水牛,有房子和责任田。上高中的小弟还要人照顾,患不治之症的父亲不能劳动,里里外外都是母亲一人操持,她头发还有不白的么?

    4月的一个晚上,我搭同事的便车回老家,想看看父母和小弟。到家时已是晚上11点多了,家里没人,门上挂了锁。奇怪,这么晚了,父母到哪去了呢?天气乍暖还寒,夜风吹过,身上有阵阵凉意。朝远处田野望去,怎么回事呀?空旷的田野上有灯火闪烁,不时有阵阵敲盆的声音传来,我信步朝田野走去。

    到了田边,我像被人使了定身法一般,呆立在夜色里。只见母亲一手提着脸盆,一手握根棒子,敲击着,发出当当的声响。母亲在田埂上蹒跚地转悠,田埂角上放着盏马灯,灯火如豆。田里是平整的秧圃,依稀可见撒下的稻种已经抽出嫩芽。母亲身上披了件破棉袄,手里不停地敲击着。我叫了声母亲,母亲见是我。停了下来,脸上溢着慈祥的微笑。在母亲停下的当儿,有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冲向秧圃。母亲一见,立刻又敲起来,那黑乎乎的便遣散而去。母亲说今年是少有的奇怪,撒下的稻种一个晚上便被老鼠吃得精光。没有办法,大家只好日夜在田边守着。母亲告诉我,父亲被姐姐接去了,小弟住校,星期天才回,她已经在田边守了三个昼夜了。

    母亲和我说话,手里还在敲盆,沿着田埂蹒跚而行。我跟在她后面,心里沉沉的。母亲,您该休息了,把田退了吧!您劳作了一辈子,难道不该享享福么?我知道,我是劝不动母亲的,她离不开她的田野。平时我们劝她,她都说:你们不要管了,这田是不能退的,我做一天算一天,也好照料你爹和你弟。

    那个夜晚,我陪着母亲在田野上敲盆赶鼠。母亲的身影在田埂上晃动着,夜色里,只有母亲的白发看得清楚。夜风吹着,母亲的白发在田野上飘拂,飘拂,飘拂出我一脸泪花,飘拂出我又一段回忆。

    父亲病倒时,正是乡下大忙季节。母亲忍着悲痛,半夜里起来拔好秧,运到水田里。一早回家服侍父亲吃药,再赶回田里插秧。一大块白晃晃的水田里,只有母亲孤单的身影在移动。A随着母亲身影的移动,水田里嫩绿的秧苗一行行地立起来,整齐匀称,像块绿色的地毯。母亲是高明的织工,织着绿色;母亲是勤劳的春蚕,吐着绿丝。

    我赶回家帮母亲插秧,到田边时,一块大田,母亲已插完一大半。B她太累了,体力不支,已不是弯腰在田里移动,而是双膝跪在泥水里,艰难地爬行。母亲的衣裤没一处干的地方,浑身是汗渍泥水。母亲跪在田里插完一行,又插一行。我含着泪水冲到田里,喊着:“妈,您不该这样拼命!”

    母亲见是我,想站起来,努力了两次却未站起。我一把抱起母亲,感到母亲已瘦得皮包骨头。母亲脸上仍是慈祥的微笑,白发被汗水湿透了,沾在额上脸上脖子上。我为母亲拂了拂头发,一阵风吹来,白发在田野里飘拂起来。母亲说:“抢季节要紧啦,这秧早插一天,就能多收一成。”我没说话。把母亲送回家,就跑到田里。没命地插起秧来。我累得腰酸背痛,但一想到母亲的白发在眼前飘拂,想到母亲跪在田里的身影,便觉得不累了,腰也不酸了。我一口气插完大田的秧,哭了……

    母亲离开我们三年了,但我忘不了母亲的白发。她的青丝变白发,是岁月的辛劳所染。母亲的白发,装点着故乡的田野,温暖了我的心灵。

    啊,母亲的白发哟,还在田野上飘拂么!

阅读《移花接木》,完成小题。

    ①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则挺有意思的故事,其大意是:从前有个叫朱尔旦的人,豪放豁达,但文思不敏、心眼不灵,屡次应考不中,自结识阎罗殿陆判官以来,关系甚为密切。某夜相对痛饮,好不欢快,朱尔旦酩酊大醉,朦胧中见陆判官竟为自己剖腹换心。从此,朱尔旦茅塞顿开,文思敏捷,应试得中进士……后来,陆判官又应朱尔旦之请,为其妻改头换面,使朱氏一夜之间变为闭花羞月的美妇人。据《辞海》所注,这就是“移花接木”典故的由来。

    ②在人们的心目中,《聊斋志异》仅仅是一部神话小说,借谈狐说鬼来抨击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其积极意义就在于此。倘若从科学和未来的角度来看,这则故事与其说是怪诞的谈神说鬼,不如说是大胆的科学想象,属于科学幻想小说之类。从吴承恩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到宇宙飞船遨游太空;从蒲松龄的“移花接木”,到脏器移植的成功,说明科学幻想并非空想,而是科学现实的雏形。

    ③人的身体好像一台机器,零件的损坏往往在所难免,例如濒于衰竭的肾脏,疲惫不堪的心脏,充满癌肿的肝脏等。几百年来,幻想家们总想用“移花接木”的方法,更换人体那些坏损的“零件”,使人战胜疾病、恢复健康。

    ④国外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有许多科学家煞费苦心,在动物身上陆续进行新脏器移植的试验,终获成功。在美国,一只换上新肝的狗,居然健康地活了140个月之久。有位叫罗伯特的医生,为一只猴子施行了换头术,使其多活了一个星期。

    ⑤如今,人体的脏器移植开创了许多奇迹。美国有位叫路易斯.邦尼西奥的,虽已年近半百,但他逢人就说自己仅有6岁,他成功地接受了心脏移植手术,免除了心肌梗塞这个“死神”的威胁,绝处逢生,重新焕发了“青春”。这不就是当代的朱尔旦吗?

    ⑥第一次肾脏移植,是3个默默无闻的美国医生进行的。他们借用刚死亡的人的肾脏,把它移植到1个中毒休克的产妇体内,得以享受人间之乐,正是脏器移植给他们带来了生机。

    ⑦至于换肝术,全球也已经施行了几千例了。1982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医院的外科医生,为一个男性青年进行了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取得成功。据称,这在世界上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⑧我国脏器移植的研究,尽管起步稍迟,但进展之速,成绩之著,令世界医学界为之震惊。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上海、重庆等地,3年内就做成了1000多例肾移植手术,存活最长的80多例均在5年以上。

    ⑨诚然,脏器移植还存在着异体排斥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这颗种子正以顽强的生命力、丰硕的成果跻身于医苑,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出巨大的贡献。

选自《未来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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