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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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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湖南省长沙市明达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集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便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哪,我寡妇无业几十年,风里来雨里去,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汪曾祺晚年写《鸡毛》,所写是他早年就读西南联大的见闻,小说有对青年及其成长的历史性反思,又有其深刻的现实性。 B、《鸡毛》通过再现两个人生轨迹并不相同的人物偶有的生活交集,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并以此探触了真实的人性。 C、文嫂尊学生为先生,先生们不知悉文嫂的身世,金昌焕还偷吃她的鸡,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表现出西南联大有冷酷而另类的学生。 D、小说篇幅虽短小,却对挣扎于社会底层的文嫂、金昌焕的生活,以及他们经历苦难、消解苦难的方式有独到的洞察与理解。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鸡毛》以笔记散文的格调讲述故事,作者信手拈来日常生活的细节,表现了人物最真实的性情及心理,一如行云流水,全无滞碍。 B、《鸡毛》里文嫂是串连全篇的人物,小说先刻画出文嫂勤苦持家且洁身自好的性格特点,再在强烈对比色彩中,引出金昌焕这号人物。 C、《鸡毛》用透亮笔调写文嫂的善;用暗讽手法写金昌焕的恶,厌憎他的抠门、损人利己,但肯定他的从不花钱买纸,并无揶揄的成分。 D、《鸡毛》看似并无贯穿小说始终的线索,名为《鸡毛》仅在结尾处写三堆不同色的鸡毛,刚提及便收场,却是刻画人物最重要的一笔。
(3)、小说以“鸡毛”为标题有何作用?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汪曾祺谈到他的创作,说:“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悲剧如《鸡毛》同样能“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请据此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生活的视角

李林荣

①在课堂上常教训学生,立论作文一定要有一个特定的视角。其实何止纸上谈兵写论文、发议论,需要视角,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一定的出发点和观察位置。别的不说,就以这几年我外出上班从骑车到挤公共汽车的交通形式变化而论,同一个北京城就因此而在我的感觉里有了很多改观。

②住在北四环外龙王堂时,因为多次经受自北太平庄坐公共汽车回家几乎被别人的前胸、后背和膀子、胳膊肘挤成薄片的苦难,所以下定决心骑车出门。到了东三环麦子店安家之后,我的骑车生涯达到了一个小小的巅峰状态。最辉煌的一次纪录是在2002年冬的一天,从早到晚马不停蹄跑了一大圈,将大半个北京城区尽收眼底。

③直到近一年前突然调到二外,把家搬到远郊通州,在大货柜车和小汽车密集交织的车流和它们吐出的浓烈尾气、卷起的阵阵尘土合力的排斥、包围中,我的亲爱的自行车,实在是有点黔驴技穷,再也无从施展它的身手了。

④于是,我不得不改以坐公共汽车为主要的外出方式。也许正因为换了交通方式,先前骑自行车上下班的那种生活所特有的感触 , 现在倒越发清晰、明确起来。骑车人的视角,比挤在公共汽车上的人,要开阔得多,也自由得多。跨在小小的自行车上,每一步行程都得自己出力气,这是真实的;每一处眼前的人、物、景观,也都是行迹所至,自然扑近的,这也是真实的;路面上每一个坑坑洼洼的细节,也都是必须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及时小心予以应对的,这同样是真实的。自行车使我们获得了一种与一个城市近距离接触、甚至水乳相融的真实感和细腻感。

⑤骑在自行车上,大概是一座城市里只比坐着、躺着和随便走着的时候高一点的一种生活姿态。骑在车座上,一个人看不到比自己站着时更远的一片视野。但是感谢会旋转的车蹬和车轮吧,它会把一个人原本很平常、很狭小的这片随意往那儿一站就可以得到的视野无限放大、无限铺展,最终,使一个经常骑自行车的人赢得远胜过一个只满足于步行和原地彷徨的人的丰富见识和宽广心胸。当然,这判断仅限于城市生活,要是有人像徒步探险家那样勇于迈步走出城市,双脚走路也是完全可能走出一片无边的天地的。

⑥这么一想,挤在沙丁鱼罐头甚至压缩饼干桶一样的公共汽车里,就成了一种最没出息、最没诗意的生活状态。靠着这么一种状态,自然也可以在一个城市里四处出没、东游西荡,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常客,就算他有永不消退的热衷于挤车的饱满激情,他所得到的,至多是一些困在车窗框里的一掠而过的风景片段,一连串似是而非、指鹿为马、南辕北辙的车站名称和行车线路,还有那种成分极其复杂、味道永远可疑的公共汽车车厢里专有的气息。

⑦而在自行车车座上和公共汽车车厢里,即便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是入乡随俗呢,还是象由心生呢,反正总是会有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表情。骑自行车的人,有悠然自得的逍遥派,有越蹬越来劲的自我陶醉派,也有自言自语的思索者,还有横冲直撞外带呼啸的野蛮豪放派。愁眉苦脸面露狰狞的骑车人,大概也是有的,但一般总是难得一见。可在公共汽车上,情形就大为不同。失去了审美必要的距离感,又缺乏流通的空气、敞亮的环境,大家一律油汗涔涔,倦容满面,最低限度也总有一种坐着和站着两种乘客间暗自较劲的心理失衡挂在嘴角眉梢,至于丑恶的抢座和该让座不让座,以及因为挤手踏脚怒颜相向、恶语相加等现象,更是令车厢生态进一步逼近了畜道而远离了人道。

⑧我唯一的奢求是,下一回挤在公共汽车的人缝里,自己的嘴脸能够尽可能地慈祥一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竹子就在跟前

沈祖连

    乔迁新居,一家人喜气洋洋。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了,她进入客厅,进入卧室,进入厨房,最后来到阳台上。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阳台,几乎成了母亲的最大心愿,她要在阳台上养几盆花,要在阳台上安一张躺椅,每天能充分地享受阳光,而最实际的是可以在自己的阳台上晾晒衣服,这是老人最最期待的。

    给我找根竹子。”母亲发话了。

    大姐说,“就交给他吧。”

    大姐夫不很乐意,但还是毅然受命:不接受行吗,丈母娘的要求,妻子的命令。再说,不就是一根竹子吗?

    可接受下来,大姐夫才知道自己的荒唐:要在老家,要根竹子,提刀上山,便可手到拿来。可在这大都市里,去哪里找?可怜的大姐夫,骑着自行车,跑了市场,跑了生产资料公司,跑了土产公司,一无所获。

    午时归来,大姐问他要到没有。大姐夫说:

    “还没。我想,用根不锈钢管不是更好吗?”

    “真没用。阿妈不要你的金,不要你的银只要你一根竹子,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那我下午继续找吧。”

    大姐夫登上楼顶,看到前街有建设工地,正在拆着脚手架,大姐夫心里一高兴,立时跑了过去。一根根卸下来的正是他所要找的竹子。

    大姐夫来到了门口,找到了门卫,递上一根烟,说,“师傅,卖根竹子给我好吗,多少钱呀?”

    “卖竹?我这里不卖竹。”

    “就是那些拆下来的……”

    “那是脚手架用的,不卖。”

    “可我急着用,不瞒你说,我的丈母娘……”

    “不用说了,我明白,你丈母娘要一根晾衣服……”

    “正是。”

    “可我不能卖呀。要不你去找工长吧,”门卫指着里边的一个汉子说,“就是那个戴着黄帽子的。”

    大姐夫来到了黄帽子跟前,叫了声:“工长,你好。”

    “什么事?”

    “我想跟你买根竹子。”

    “没有竹子卖。”

    “这是脚手架,还要搬到其他工地去用。”

    “我只要一根,次一点的也行。你就收回成本费吧。”

    “这可没有先例啊。”

    “看在我们男人的面上。通融一下吧。”

    “可是,我不能让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扛着一根竹走出去呀。这么吧,你去找我们主任吧。他在办公室。”

    大姐夫在工长的指点下,见到了主任。

    主任是个脸皮白皙的汉子,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可不想一听到大姐夫说要买他的一根竹子时,却是一副不耐烦:“去去去,买竹子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碰了一鼻子的灰,大姐夫从工地出来,望着一地的竹子,却是一脸的茫然。这样回去,丈母娘问起,怎么是好?

    他在街角点燃了根烟,吸了一口,大脑皮层一下子跳出了个人:老同学李青不是在这个建筑公司任职吗?并且听说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部门头头了,好,就找他,不就是一根竹子吗?难道会不给老同学点面子?

    到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说是不在家,得晚上才回来。好吧,晚上就晚上,等等吧。

    心里有了点底,大姐夫便昂然地回来了。不过他还是不太敢见丈母娘。

    大姐问:“怎么,还没找到?”

    “有眉目了。”

    “我的天,跑了一天,才有眉目,能告诉我,怎么个眉目吗?”

    “阿英你别说这根竹子,手续还挺复杂的,不过总算找到了建筑公司的一个老同学了,他今晚回来,我估计明早吧,明早准能要到。”

    “什么呀?为了一根竹子,还得托人情,你这人情也用得太廉价了吧。”

    这时,二姐夫骑着摩托车回来了,一听大姐在指责大姐夫,便说,“不就是根竹子吗,也值不了多少钱,大姐夫你说你在哪发现了,告诉我,我去搞掂。”

    “不远,在前街工地上就有。只是……

    “你是说那些刚拆下来的吗?好。”

    二姐夫说着掉转车头,不到5分钟工夫,便扛着一根竹子回来了。

    大姐夫尴尬地问,“怎么我去不卖,你去就卖了?”

    “不就是一根竹子吗?用什么卖不卖的,我扛起就走。”

    “那要是让人抓住了呢?”

    “那就让罚吧,一根破竹能值什么钱的。不过谁管?”

(选自《21世纪微型小说排行榜》,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平陷落

老舍

    天很热,而全国的人心都凉了,北平陷落!

    李四爷立在槐荫下,声音凄惨地对大家说“预备下一块白布吧万一非挂旗不可,到时候用胭脂涂个红球就行!”说完话,他蹲在了地上,呆呆的看着一条绿槐虫儿。

拉车的小崔,赤着背出来进去的乱晃。今天没法出车,而家里没有一粒米。晃了几次,他凑到李老夫妇的跟前:“四奶奶!您还得行行好哇!”李四爷没有抬头,还看着地上的绿虫儿。李四妈,不像平日那么哇啦哇啦的,用低微的声音回答:“待一会儿我给你送二斤杂合面儿去!”“那敢情好!我这儿谢谢四奶奶啦!”小崔的声音也不很高。剃头匠孙七今天铺子都没开市,他在家中喝了两闷酒,脸红扑扑的走出来。借着点酒力,他想发发牢骚:“我恨日本鬼子!我等着,他们敢进咱们的小羊圈,我教他们知道我孙七的厉害!”六号没有人出来。小文夫妇照例现在该吊嗓子,可是没敢出声。刘师傅在屋里用力地擦自己的一把单刀。

    头上已没有了飞机,城外已没有了炮声,一切静寂。只有响晴的天上似乎有一点什么波动,随人的脉搏轻跳,跳出一些金的星白的光。亡国的睛寂!

    瑞宣,胖胖的,长得很像父亲。不论他穿看什么衣服,他的样子老是那么自然,文雅。这个文文雅雅的态度,在齐家是独一份儿。在他心境不好的时候,他像一片春阴,教谁也能放心不会有什么狂风暴雨。在他快活的时候,他也只有微笑,好像是笑他自己为什么要快活的样子。

    他很用功,对中国与欧西的文艺都有相当的认识。可惜他没机会,或财力,去到外国求深。当下过雪后,他一定去上北海,爬到小白塔上,去看西山的雪峰。那白而远的山峰把他的思想引到极远极远的地方去。赶到不得已的由塔上下来,他的心便由高山与野海收回来,而想到他对家庭与学校的责任。他没法卸去自己的人世间的责任而跑到理想的世界里去。于是,他顺手儿在路上给祖父与小顺儿买些点心,像个贤孙慈父那样婆婆妈妈的!好吧,既不能远走高飞,便回家招老小一笑吧!他的无可如何的笑纹又摆在他冻红了的脸上。

    今天,瑞宣失去了平日的沉静,也不想去掩饰出了屋门,他仰头看看天,天是那么晴朗美丽,他知道自己还是在北平的青天底下。一低头,仿佛是被强烈的阳光闪的,眼前黑了一小会儿。天还是那么晴蓝,而北平已不是中国人的了!他赶紧走回屋里去。今天,北平亡了,该怎么办?他能甩手一走吗?不能!不能!可是,不走便须在敌人脚底下作亡国奴,他不能受!不能受!

    他想起文天祥,史可法,和许多许多的民族英雄,同时也想起杜甫在流离中的诗歌。

    老二还在屋中收听广播日本人的广播。

老三在院中把脚跳起多高:“老二,你要不把它关上我就用石头砸碎了它!”

    瑞宣一声没出的把老三拉到自己的屋中来。

    哥儿俩对愣了好大半天,都想说话,而不知从何处说起。

    屋里,院中,到处,都没有声响。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亮,可是整个的大城一一九门紧闭,像晴光下的古墓!忽然的,远处有些声音,像从山上往下轱辘石头。

    “敌人的坦克车,在街上示威!”老三的嘴角上有点为阻拦嘴唇颤动的惨笑。

    老大又听了听。“对!坦克车!辆数很多!哼!”他咬住了嘴唇。

    最爱和平的中国的最爱和平的北平,带着它的由历代的智慧与心血而建成的湖山宫殿,坛社,寺宇,宅园,楼阁与九条彩龙的影壁,带着它的合抱的古柏,倒垂的翠柳,白玉石的桥梁,与四季的花草,带着它的最轻脆的语言,温美的礼貌,诚实的交易,徐缓的脚步,与唱给宫廷听的歌剧……不为什么,不为什么,突然地被飞机与坦克强奸着它的天空与柏油路!

    “我得走!大哥!不能在这里作亡国奴!”

    “啊?”瑞宣的心还跟着坦克的声音往前走。

    “我得走!”瑞全重复了一句

    “走?上哪儿?”

    坦克的声音稍微小了一点。

    “上哪儿都好,就是不能在太阳旗下活着!”

    “我怎么走?难道叫这一家老小都…”

    “太可惜了!你看,大哥,数一数,咱们国内像你这样受过高等教育,又有些本事的人,可有多少?”

    “我没办法!”老大又叹了口气,“只好你去尽忠,我来尽孝了!”

瑞全小声地说:“大哥!你要是这样,教我怎好走开呢?”

    瑞宣用手背把泪抹去。“你走你的,老三!要记住永远记住,你家的老大并不是个没出息的人…”他的嗓子里噎了几下,不能说下去。

(选自《四世同堂》,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格桑梅朵

    来到川藏线上这个道班的时候,正是一个凛冽的冬天,风像长了牙齿,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连绵的雪山矗立在眼前,一眼望去,是意料之中的一片纯白。

    父亲在这条线上修了一辈子路,最后不得不带着一身的高原病回到家乡。临走时,也不忘将我作为他的接班人。那时,我刚卫校毕业,本有大好的前途。可军人出身的父亲,却板着一张脸,无比严肃认真地告诉我,你必须得去,那儿需要你这样懂医的人。

    我知道有这样的父亲,一切都是无法挽回的。在母亲的哭哭啼啼中,我没有掉一滴泪,把对父亲的怨恨装进行囊,毅然走进了这个雪山脚下的道班。

    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的荒凉,每年春夏时节,被大雪封了一冬的公路就格外热闹。纤细娇艳的格桑花蓬蓬勃勃一路开到雪山之巅;连绵不断的进藏汽车排起长龙,在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上蠕动;骑行爱好者们一路欢歌,摇着清脆的铃铛,从我们面前疾驰而过;还有那些藏族老乡赶着自家的牛羊,从从容容地跨过公路,辗转到别的草场……

    公路上最热闹的时候,也是我们这些养路工人最繁忙的时候。这段28公里长的川藏线是属于我们道班管辖的,为了能保证这条路畅通,李大姐他们天不见亮就得起来去清理路面,然后再回来吃早饭。

    通常这个时候,我都还在睡懒觉,他们知道我憋屈,也不叫我出工,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迟早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因此我也放任着自己,我要让我的父亲知道,是他毁了我的一生。

    直到有一天,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是李大姐的呼喊:“幺妹儿,快起来,要出人命了。”我一骨碌从床上坐起来,只见几个藏族老乡抬进来一个老阿妈,呼吸急促,脸色乌青。我被这慌乱的场面吓住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老阿妈的呻吟瞬间战胜了我的犹豫,我从床下拿出急救箱,给老阿妈吸上氧,打针,拿药,倒水,喂药,一连串的动作再自然不过了。

    不一会儿,老阿妈终于缓过气来,她忽然跪在我的面前,不停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吓得我直往李大姐的身后躲。

    一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道班的屋顶上看远处盛开的格桑花,一个部队的车队从道班门口浩浩荡荡驶过。这时,一辆军车靠边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正在修路的李大姐他们比划着什么。

    忽然,李大姐抬起头,朝我大喊,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房顶上跳下来问:“喊我干啥子?”那个士兵递给我一个栽有格桑花的罐头盒说:“谢谢你救了我阿妈,这是生长在五千米雪山上的格桑梅朵,送给你。”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跑掉了。

    我只知道这花叫格桑花,却不知道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格桑梅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把那盆格桑花放在窗台上,问李大姐:“格桑梅朵是什么意思?”

    李大姐说:“格桑是幸福的意思,梅朵是花的意思,你那盆花在藏族人眼里就是吉祥幸福的花。”以后的日子,那个藏族士兵每次进藏都要为我带回一个栽有格桑梅朵的罐头盒。渐渐的,娇艳的格桑花开满了我的窗台,在花香里,所有的烦恼抑郁全都逃遁了。

    终有一天,为我送格桑梅朵的不再是那个满脸高原红的藏族小兵,而是他的战友。我问他的战友,那个小兵哪儿去了?战友先是支支吾吾,最后才说,他牺牲了。战友红了双眼,哽咽道:“就是这次进藏,突遇暴风雪,道路塌方,嘎旺他们的车就翻下了悬崖……”我不知道那个战友是何时离开的,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

    李大姐安慰我说:“别伤心,在这几千里的川藏线上这样的事已是家常便饭。你爸爸曾说过,我们守路的人一定要守好这条路,才能让行路的人更加安全,让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美满。”

    整整齐齐摆在窗台上的格桑梅朵,在暖暖的阳光下,绽放着。似乎在告诉我,父亲和千千万万的养路工人是在用生命浇灌着更多人的格桑梅朵。

(选自《2014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笛音

李铭

    本地要排一个戏,投巨资打造,想参加省艺术节的演出,奔着拿奖去的。剧本经过多次打磨,终于可以下排练场排练了。一切都在顺利地往前推进着。

    音乐在这个戏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剧组从北京高薪聘来一位大咖级别的人物,来负责这个戏的音乐设计。

    大咖姓吴,其貌不扬,说别的都没精神,一说音乐,眼睛里便马上放射出光芒。大家背后都叫他吴大咖。吴大咖这人很挑剔,有点吹毛求疵,不好接近。

    吴大咖的挑剔不是表现在生活上,吃住行他都是马马虎虎。工作人员问吴大咖喜欢吃什么,他说随便。工作人员又问喜欢喝什么,他头也不抬地说随便。

    只有到了工作的时候,吴大咖就不随便了。吴大咖在排练场脾气不好,言辞犀利,不给任何人留情面。只要他认准的事情便非常固执。这个戏是一部宣扬主旋律的农村戏,吴大咖别出心裁非要使用交响乐伴奏,这让其他懂音乐的人有些出乎意料。

    吴大咖态度很坚决,对反对声音一概置之不理。本地文化官员跟剧组主创进行商量,既然聘请了吴大咖,就应该给予他充分的信任和支持。按照吴大咖的方案,预算是高了些,可是本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还是决定尊重吴大咖的所有选择。

    音乐录制工作进展不顺,原因是吴大咖要求过于严苛。比如在选拔笛子演奏员的时候,吴大咖简直是“鸡蛋里挑骨头”,多次打断演奏现场。

    吴大咖不说话,背向后仰,躺椅被压成弓形。吴大咖闭眼,良久睁开,问,你演奏几年了?

    演奏员被问蒙了,答,十八年,国家二级演奏员。

    这跟职称没有关系。吴大咖提高了嗓门。

    换人!吴大咖斩钉截铁地说。

    就这样,本地非常有名的笛子演奏员被撤换掉了,气得演奏员逢人就骂吴大咖傲慢无礼。

    后来事情很尴尬,文化主管部门赶紧从省城歌舞团再请来一位最好的笛子演奏员。这演奏员是一个女孩,职称一级,年纪轻轻就已经获得了多项国内国际大奖。

    吴大咖听完一曲,摇头叹息。人又被他给开了。

    本地文化官员坐不住了,笛子独奏在整个戏里只占了一分半钟,吴大咖如此挑剔有点儿叫人不能理解。

    趁着吃饭的时候,本地文化官员委婉地表达了看法。吴大咖听出了话里的弦外之音。吴大咖苦笑一声,这是一段表达乡村恬静生活的音乐,在整个戏中至关重要。没有这一分半钟,整个戏就要减分。

    前面两个演奏员都是非常棒的艺术家,他们的演奏哪里不好?见吴大咖如此固执,本地文化官员也就直接问了。

    声音不干净!吴大咖回答。

    本地文化官员哭笑不得,声音还有干净不干净之说!这……真是叫人费解。

    吴大咖的音乐设计停滞不前,眼看着全省艺术节召开在即,本地文化官员气得索性不再去过问了,让这个怪异的吴大咖自己折腾去吧。反正合同签了,不按时完成看他怎么交代。

    吴大咖提出要求,要去本地乡下采风。

    今天这个村,明天那个屯,吴大咖开始深扎生活了。

    这一天,吴大咖一行人到了本地最闭塞的山村。吴大咖正在村口河边洗脸,突然听到远处传来几声笛音。吴大咖一下子就愣住了,侧耳倾听,然后狂喜地喊,这个笛音真干净!

    找到一户农家,笛音就是从这家院子里传出来的。吹笛子的是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孩。问了才知道,这失明女孩初学,只会吹一首曲子。

    吴大咖大喜过望,跟女孩家人商量,要带她回去录笛音。

    女孩儿父母给孩子买笛子,就是想鼓励从小双目失明的女孩要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见有人愿意帮助女儿,心里自然欣喜。

    吴大咖带女孩儿回剧组,指导她练习笛子演奏。两周以后,正式开始录制。女孩儿的笛声一响,现场立刻鸦雀无声。那舒缓的音乐像森林里潺潺的流水,涌进了每个人的心田。

    吴大咖闭目品味,睁开眼睛时,双眼全是泪花。

    这个戏大获成功,在艺术节上夺得最高荣誉。

    吴大咖要走的当天晚上,剧组一起吃饭。吴大咖端起酒杯特意敬了被淘汰的本地演奏员。演奏员询问吴大咖自己的演奏到底差在哪里。

    吴大咖说,您的演奏技巧娴熟,非常棒。但不是我想要的,您的声音里匠气太重。

    哦!演奏员明白了,那个获得国际大奖的女孩儿呢,她从业时间短,成绩斐然啊,你为什么也不用?

    吴大咖说,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欲望。这个从小失明的女孩儿,她看不到人间的丑恶,没有名利的欲望。她的心灵世界都是干净的,这才是我这个戏里需要的笛音。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逻辑不仅是一门独特的科学,还是一门奇异的艺术。科学在知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艺术在行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从这一意义上讲,逻辑的目的就是艺术的目的。然而,除非逻辑既是一门艺术,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否则这一目的是不能达到的。人类理智的本性就是要成为理性,对于人来说,理智生活是一种发展着的东西,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犯错。人类理性的活动是推演性的,而推演活动又是一种生产性的或构造性的,理性并不保证它在生产或构造或构成中不会出错,相反,它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定义或划分,推理会出瑕疵,思想会产生混乱。

自在的理性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克服它的这种先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理性的德行臻于完善。逻辑不仅仅是科学,是艺术,还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和驱使人们将人类的思维得以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并尽其所能地去探求和确立已经确立的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公理化的逻辑体系表达出人类对臻至完美的理论所应当具有的形态的认识和向往。其中逻辑公理的选择体现出人们对理论本身的最深思熟虑的判断和洞察力。逻辑规则和定义体现出人们为追求无可置疑结论而对推论施加的严苛条件。推理链条的环环相扣反映出人们对思维编织的精细严密的要求。从公理出发,一些简单的定理立刻就能得到证明,这些定理进而成为那些更深奥的定理的基石。这样,一座精美的大厦就严密地建立起来了。可以想象,如果一个理论将其中所有的论证一一抽出,那么这一理论就会因只剩下一堆描述性语句而坍塌,理论的结构性力量和活力由此丧失殆尽。而一个确定了逻辑有效性的理论则意味着它获得了一种逻辑的品行。它因逻辑而变得简洁、精美、严格、强大,内部和谐、外部精巧、经久耐用。

逻辑能力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这种能力是通过对世界的领悟内化而成的潜在逻辑,因此它具有某种“自然习得”甚至“与生俱来”的性质。但它同时也具有模糊性、直觉性和不确定性,要使这种潜在的逻辑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深刻性、确定性、批判性和反思性,在语言表达上具有清晰性、规范性、一致性和相干性的显性逻辑,就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强化逻辑训练。

(摘编自朱建平《逻辑:一种文化和精神》) 

材料二:

语言和逻辑是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运用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逻辑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语言运用的艺术,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可能突破逻辑规律的框框的。这不仅无碍于语言运用的正确,而且反而使得语言运用收到更好的艺术效果,这就是“无理而妙”。

早在梁朝,刘勰在谈到“夸张”的时候,就明确指出其“无理而妙”的效果:①“辞虽已 甚,其义无害。”宋人严羽云:②“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些都说明在某种场合,“不合逻辑”的语言有时比合于逻辑的语言更有力量,而诗人的语言往往是新鲜奇特的,讲究形象性、跳跃性,不能用常理来衡量。鲁迅说:③“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

值得注意的是,“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同样得到了逻辑学界的认可和重视。“无理而妙”是反逻辑的,而创造、赏析它,却又离不开正确运用逻辑思维的智慧和能力。《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写道: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从事理上说,“晓来谁染霜林醉”问得稀奇,“总是离人泪”答得更不近情理。然而,从艺术上说,这一问一答,是最近乎情,是最合乎理的。因为它把人情移用于事物,形象逼真地表达了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这段文字,堪称“无理而妙”的上品。不过,我们细想一下,这“无理”之中,也仍然有“有理”之处。“眼泪”是液体,故可用之“染”物:“霜林”是“红”的,故是被“染”的。假如无此二者,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恐怕也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或者竟一变而为“无理而不妙”了。可见“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归根到底是有其深邃的逻辑基础的,只不过是在逻辑的基础上要加上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及放飞联想和想象的翅膀,离开了这种深邃的逻辑基础,人们创造、赏识“无理而妙”的智慧和能力,也就无从发挥了。

(摘编自张炼强《修辞艺术探新》,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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