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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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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2019-2020学年高三上学期语文10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平陷落

老舍

    天很热,而全国的人心都凉了,北平陷落!

    李四爷立在槐荫下,声音凄惨地对大家说“预备下一块白布吧万一非挂旗不可,到时候用胭脂涂个红球就行!”说完话,他蹲在了地上,呆呆的看着一条绿槐虫儿。

拉车的小崔,赤着背出来进去的乱晃。今天没法出车,而家里没有一粒米。晃了几次,他凑到李老夫妇的跟前:“四奶奶!您还得行行好哇!”李四爷没有抬头,还看着地上的绿虫儿。李四妈,不像平日那么哇啦哇啦的,用低微的声音回答:“待一会儿我给你送二斤杂合面儿去!”“那敢情好!我这儿谢谢四奶奶啦!”小崔的声音也不很高。剃头匠孙七今天铺子都没开市,他在家中喝了两闷酒,脸红扑扑的走出来。借着点酒力,他想发发牢骚:“我恨日本鬼子!我等着,他们敢进咱们的小羊圈,我教他们知道我孙七的厉害!”六号没有人出来。小文夫妇照例现在该吊嗓子,可是没敢出声。刘师傅在屋里用力地擦自己的一把单刀。

    头上已没有了飞机,城外已没有了炮声,一切静寂。只有响晴的天上似乎有一点什么波动,随人的脉搏轻跳,跳出一些金的星白的光。亡国的睛寂!

    瑞宣,胖胖的,长得很像父亲。不论他穿看什么衣服,他的样子老是那么自然,文雅。这个文文雅雅的态度,在齐家是独一份儿。在他心境不好的时候,他像一片春阴,教谁也能放心不会有什么狂风暴雨。在他快活的时候,他也只有微笑,好像是笑他自己为什么要快活的样子。

    他很用功,对中国与欧西的文艺都有相当的认识。可惜他没机会,或财力,去到外国求深。当下过雪后,他一定去上北海,爬到小白塔上,去看西山的雪峰。那白而远的山峰把他的思想引到极远极远的地方去。赶到不得已的由塔上下来,他的心便由高山与野海收回来,而想到他对家庭与学校的责任。他没法卸去自己的人世间的责任而跑到理想的世界里去。于是,他顺手儿在路上给祖父与小顺儿买些点心,像个贤孙慈父那样婆婆妈妈的!好吧,既不能远走高飞,便回家招老小一笑吧!他的无可如何的笑纹又摆在他冻红了的脸上。

    今天,瑞宣失去了平日的沉静,也不想去掩饰出了屋门,他仰头看看天,天是那么晴朗美丽,他知道自己还是在北平的青天底下。一低头,仿佛是被强烈的阳光闪的,眼前黑了一小会儿。天还是那么晴蓝,而北平已不是中国人的了!他赶紧走回屋里去。今天,北平亡了,该怎么办?他能甩手一走吗?不能!不能!可是,不走便须在敌人脚底下作亡国奴,他不能受!不能受!

    他想起文天祥,史可法,和许多许多的民族英雄,同时也想起杜甫在流离中的诗歌。

    老二还在屋中收听广播日本人的广播。

老三在院中把脚跳起多高:“老二,你要不把它关上我就用石头砸碎了它!”

    瑞宣一声没出的把老三拉到自己的屋中来。

    哥儿俩对愣了好大半天,都想说话,而不知从何处说起。

    屋里,院中,到处,都没有声响。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亮,可是整个的大城一一九门紧闭,像晴光下的古墓!忽然的,远处有些声音,像从山上往下轱辘石头。

    “敌人的坦克车,在街上示威!”老三的嘴角上有点为阻拦嘴唇颤动的惨笑。

    老大又听了听。“对!坦克车!辆数很多!哼!”他咬住了嘴唇。

    最爱和平的中国的最爱和平的北平,带着它的由历代的智慧与心血而建成的湖山宫殿,坛社,寺宇,宅园,楼阁与九条彩龙的影壁,带着它的合抱的古柏,倒垂的翠柳,白玉石的桥梁,与四季的花草,带着它的最轻脆的语言,温美的礼貌,诚实的交易,徐缓的脚步,与唱给宫廷听的歌剧……不为什么,不为什么,突然地被飞机与坦克强奸着它的天空与柏油路!

    “我得走!大哥!不能在这里作亡国奴!”

    “啊?”瑞宣的心还跟着坦克的声音往前走。

    “我得走!”瑞全重复了一句

    “走?上哪儿?”

    坦克的声音稍微小了一点。

    “上哪儿都好,就是不能在太阳旗下活着!”

    “我怎么走?难道叫这一家老小都…”

    “太可惜了!你看,大哥,数一数,咱们国内像你这样受过高等教育,又有些本事的人,可有多少?”

    “我没办法!”老大又叹了口气,“只好你去尽忠,我来尽孝了!”

瑞全小声地说:“大哥!你要是这样,教我怎好走开呢?”

    瑞宣用手背把泪抹去。“你走你的,老三!要记住永远记住,你家的老大并不是个没出息的人…”他的嗓子里噎了几下,不能说下去。

(选自《四世同堂》,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三段写北平陷落时小羊圈胡同中各类人的反应,表现了人们低落、惶恐、害怕等情绪,真实、生动。 B、小说中的瑞宣性格温和、迂腐,但责任心强,为了家庭忍辱负重:北平陷落,瑞全选择为国尽忠,瑞宣选择在家尽孝。 C、文中多次提到天气晴朗,阳光明亮,以此反衬日寇光天化日之下的侵略暴行令人发指也渲染了北平陷落后的死寂。 D、小说语言有明显的“京味儿”特色,如“绿槐虫儿”“杂合面儿”“那敢情好”等都带有北京独特的地域腔调。
(2)、文中画线句描写了北平的风物人情,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作者写了祁瑞宣由“笑”到“泪”的变化,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其深刻含义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酥皮糖糕

文/张凯

    一绝巷紧靠淮河码头。因淮源人没有忘记王拐子门前那块“清宫御点”牌匾,楞是把酥皮糖糕当做一绝。

    就像天津卫的狗不理包子,云南的过桥米线一样,一绝巷的酥皮糖糕也是有历史典故的。若不,县志办的人也不会左三番右五次地来找王拐子,非要他在地方美食这一章节里,把酥皮糖糕的来龙去脉说个仔细不可。他做人也同他制作糖糕一样,斤是斤两是两,从不含糊。他清楚,虽说这“清宫御点”的牌匾挂在了自家门前,可王家并没有资格独享专利。

    光绪年间老佛爷慈禧路经这里时,为她做糖糕的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他们都早已作古,一个是王家的先人,另一个便是对门街坊仇俊发。为争这块匾额,两家人明争暗斗了几辈子。自从王拐子被爹打跛了腿,仇家人带着痴恋上王拐子的独生女儿远走他乡,这“清宫御点”牌匾才算稳稳当当地挂在了王家的门口。如今,挂着它招揽一下生意倒还可以,真要是白纸黑字地入书立志,王拐子自觉问心有愧。

    王拐子如果不说,这酥皮糖糕的故事怕真的就要失传了。晚清时节,这巷子口原本有两家糖糕铺子,做出的糖糕各有特色,难分伯仲。刚好那一年老佛爷巡游四方,船泊码头,她一时心血来潮要品尝一下民间小吃,王仇两家便遵旨把糖糕奉上龙船。那天老佛爷玩得高兴,胃口大开,把仇家的糖糕一口气吃了三个,连声称好,端上王家的糖糕时,不知为何她只咬了一口便放下了。自此,王仇两家糖糕孰高孰低算是被老佛爷的金口玉牙一咬定了音,“清宫御点”的牌匾此后便一直挂在仇家门口。

    王拐子自小就能体察到王家人对仇家人的敌视。他倒觉得仇家人蛮好,仇家的糖糕也蛮好吃的。尤其仇家妮子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常引得他伸着脖子往街对面望。她不明白,老爷子为什么会动那么大的肝火。那天,他只不过想给仇家妮子送一担荆山白乳泉里担回来的泉水,还没挑到仇家门口,竟被发了疯似的老爷子失手打残。人丁不旺的仇家无意再与王家对峙,一天夜里便搬出了家什人去屋空。

    残了腿的王拐子更是倔强,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他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报复了只剩他一根独苗的老爷子。

    对面新开了一家糖糕店。店主是个中年汉子,姓卜,朝鲜族人。这店一开,王拐子的“清宫御点”便一日不济一日。这天趁顾客多的时候,王拐子也混进店里看了一眼,一看顿觉耳目一新。小店洁净温馨,雪白的桌布,锃亮的桌椅,墙壁上挂着些极富民族特色的小饰品。为糖糕佐餐的是口味极佳的朝鲜族咸菜、辣白菜、道拉吉……还有白白嫩嫩的豆腐脑。姓卜的店主认出了王拐子,热情地请他就坐,叫上糖糕小菜让王拐子品尝指点。王拐子本意是来刺探情报,这一来倒叫他愈加羞愧。店主说本来在延边生意做得挺红火的,可寡母年纪越老越怀旧,非要回到淮源开店不可……王拐子一震,刚咬了一口的糖糕掉在桌上。店主并未察觉,仍旧侃侃而谈。他说办这店全凭阿妈早年的手艺,只不过后来融进了打糕的做法,多了几道工序,口感就更没说的了。

    王拐子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店门的。从此一绝巷的人们再也没有见到他做过糖糕。他家门上的那块“清宫御点”牌匾也不知何时摘掉了。

    这日,王拐子从城郊的荆山白乳泉里挑了一担泉水下来。此刻他才明白了老爷子当年为何下那狠手。用这泉水和面炸出来的糖糕格外酥软香甜,仇妮的手艺虽然无人能比,但细细品尝口味还能觉出水管子的铁腥气和自来水里的消毒剂味。王拐子一瘸一拐地挑担走过一绝巷,当要叩响卜家大门时,万千感慨涌心头。嘿,送这一担水,竟然足足走了半个世纪。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几个朋友驱车赶往靠山屯。靠山屯有一家农家乐,有不少野味。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随同去的老孟,是个盖房子的,俗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老板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一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我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可看清楚了,他给你的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惹不起?”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经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二狗毕竟还受村长的领导嘛,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

    “我明白了,村长在这里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二狗没接我们的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下起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发现刘大爷的屋子裂缝了,忙把刘大爷背出屋子。刘大爷说他的收音机还在屋里。刘大爷孤寡一人,收音机可是他宝贝。村长就放下刘大爷,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临走时,老孟不声不响甩到吧台上五张老人头。

    “老板,已经算过账了,您是不是喝多了?”二狗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那个,那孩子想吃啥你就做啥……”老孟头也不回,走出了农家乐。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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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情节

希区柯克

    差不多晚上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

    开始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两位年轻女子,直到她们开口说话为止。

    “先生。”其中一位打招呼。

    他的视线越过老爷车的车顶望过去,见开口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子,身高在一米六左右,在她身后的是一位消瘦的黑人女子,年龄和她差不多,只是个子比她高一些。两个人都穿着褪色的牛仔裤,白色的上衣。

    “有什么事吗?”他问,手在车门把手上停顿了一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

    “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他本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要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他说。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发现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我如果没有钱,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黑人女子带着疑惑而不耐烦的表情。

    “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把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说:“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当。”

    “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要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得考虑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否则如何如何。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被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溜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就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他按照原先的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原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子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样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现代文阅读Ⅱ

我不是一条鱼

非鱼

我是一条鱼。

鱼戏莲叶间,是理所当然的。每天,我所有的快乐就是在那片荷塘里游来游去,嬉戏、觅食。夏日来临,荷叶田田,荷花绽放,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偶尔,我会和其他鱼们比赛,那就是看谁能吃到荷花的花瓣。

老实说,花瓣并不好吃。作为鱼,我们天生就不是吃花瓣长大的。可有时候,那些淡粉、鹅黄、洁白的各色花朵,实在是太过鲜嫩娇艳,让人,不,让鱼们调皮一下,从水里跳起来,叼一口。

大多时候,我们谁也吃不到,毕竟荷花端端地高高在上。有时候,偏就有那么一朵低了一点儿,运气好的话,就会成功。对此,我比它们经验略多,胜出的次数也更多。

我不是一条鱼。

我是岸边捕捉鱼戏莲的一个摄影师。

说实话,我也算不上一个真正的摄影师,临近退休,我需要给自己找个事做。想来想去,唯有摄影还略有兴趣和基础,就在几个老朋友的撺掇下,我置办了一套相机,周末有空了,就来这荷塘边随意拍拍。

有人说这片荷塘里的鱼会吃荷花,我不信。鱼就是鱼,怎么会吃荷花呢?可从他们发来的照片上,我的确看到了一条张着嘴的鱼,正跃出水面,奔向头顶的那朵粉色荷花。另一张照片上,那条鱼已经得嘴,一瓣花朵衔在唇边,正欲沉入水中。开眼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吃荷花的鱼。

我决定蹲守一下。

和他们一样,大清早太阳还没出来,我就把三脚架支在荷塘边,对着那几朵贴近水面的荷花,等待着阳光和鱼,如果运气好,也许就会抓拍到一幅完美的作品呢。

盯着取景器,我慢慢地等着鱼跃出水面咬上花瓣的那一刻。

为了有一张“镇得住”的照片,我有的是时间和耐心。

我是一条鱼。

岸上架起的一排排黑洞洞的“炮口”,对准了这个小小的池塘。我知道,他们在等什么。

荷花?不。年年岁岁花相似,他们已经对那些花失去了兴趣,他们等的是我们。我记得我说过,我们偶尔会调皮一下,会比赛,就是比看谁跳出去能吃到花瓣,他们等的就是这个。我们一跃出水,那些“炮口”就会齐刷刷地“咔咔咔咔咔咔……”

我告诉他们,别急。看谁能耗过谁,反正我们在水里,有的吃有的玩,让他们慢慢等去吧。

我不是一条鱼。

但我此刻有些恨那些鱼。连着七八天了,我的耐心快耗尽了,还没有一条鱼跳出来,别说拍了,连看我都没看到。荷花深处,倒是听到有鱼们跳出水面弄出来的动静。

太热了。那些聒噪的蝉们拼了老命在叫,好多人已经收拾设备准备撤了,我也打算走。电话响了,一个熟悉的号码。他问我,在哪儿?我说,在钓鱼。他说,发个位置,我马上去。我赶紧告诉他,没在钓鱼,在拍鱼,等着鱼吃荷花呢。他说,鱼会吃荷花?我不信。很快,他就来了。

我们席地坐在一棵树下,我给他说了鱼戏莲,是真的,我在等那个惊艳时刻。他看了看我的设备,又看了看别人的。他笑道,哥,你这装备不行啊,入门级的。我说,就是玩玩儿。

过了几天,他又打电话,说给我捎了一份土特产。土特产?他老家离我老家不过三十里,他的土特产还能比我爹娘种的更土更特别?我说,不用了,家里人少,吃不了多少。但他还是送来了,一个大纸箱,箱子上真的写着山珍特产。我压根儿不会相信。打开,果然是一个硕大的照相机镜头,佳能,六百变焦。

我立马封上,打电话让他拿走。他说,哥,就一个镜头,不值几个钱。我咨询过了,想拍那种鱼戏莲,得用这种设备,你那个是拍不到的。我说,你再不拿走,我就把箱子放你公司门卫室了。

我是一条鱼。

那个老头儿太执着了。最近每个大清早都来,在众多的长“枪”短“炮”中,支起他寒酸的相机,跟他们一样耐心地等着。

嗨,看在他这么大年纪的份儿上,我就跳一下,给他表演一下,能不能拍到,就是他的事了。

我不是一条鱼。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等到了。我盯着取景器,手一直放在快门上。看到一条青色的大鱼在水中绕着一朵花盘旋,我就觉得可能有戏。

果然,那条鱼好像知道我做好了准备,它晃了晃尾巴,一跃而起,嘴巴大张,咬住一片花瓣,又一个甩尾,那片花瓣就被它衔在嘴里,然后和它一起沉入水中。

从出水到入水,不过短短的一两秒钟。我全部拍了下来。

等那些长“枪”短“炮”们听到动静,调整相机,去摁快门,那条鱼已经完成了它的全部动作。我给他发信息,说我拍到了鱼戏莲,就用我的破设备。这么久了,那条鱼终究还是没忍住。忍不住,就会有被拍到的可能。

他没回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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