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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年甘肃省天水市中考语文试卷

阅读《我的叔叔于勒》选段,完成下列各题。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2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1)、这篇小说选自法国作家的短篇小说集

(2)、选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我”当时怎样的情感?

(3)、文中反映出飞利浦夫妇怎样的性格特点?

(4)、找出选文中景物描写的句子,抄在相应的横线上,并分析此景物描写的作用。

(5)、有人认为该小说旨在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也有人认为其主题在于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生活的辛酸。请说出你的观点并阐述理由。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题目。

人生不可以“满”而自足

       ①曾读过一个名为《满了吗》的故事,说的是有个陡弟学艺三年,认为自己技艺在手可以出师了,于是便向师父提出请求。师父未回答,而是拿出一只装满石子的碗,问徒弟:“满了吗?”徒弟回答:“满了。”师父又抓了一些沙子撒进碗里,问:“满了吗?”徒弟回答:“满了。”师父又在碗里撒上石灰,仍没有溢出,再问:“满了吗?”徒弟点了点头说:“满了!”师父又向碗里倒入一些水,问:“满了吗?”徒弟见状,略有所悟,终于无言以对。

       ②师父的所为是在提醒徒弟:石子满了还有沙子,沙子满了还有石灰,石灰满了还有水……怎么可以轻易断定碗中所盛之物“满了”呢?其中的道理告斥我们:学无止境,技无穷止,无论何时何地,人生都不可以“满”而自足。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大凡有进取心的人,其理想和追求都不会有“满了”的时候,月亮再美丽,也有阴缺的时候;岩石再坚硬,也经不住无休止的风化;白玉再光洁,也会有微小的瑕疵……

       ③做到人生不以“满”而自足,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每个人都应保持“空杯心态”“海绵精神”。古语云:“自是者不彰,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人生在世,虽然苦短,但一步步走下去却十分漫长,因而在人生的征途中要不停地汲取,吐故纳新,永不自满、永不懈怠、永不停步。哲人说:“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一旦认为自己已经“满了”而自足,前进的车轮就会倒退,进取的思想就会滑坡;停止不前的人生如同一潭死水,推而不进的灵魂将会跌入命运的低谷。“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章三遍读,一句十回吟”,是读书永不觉“满”的无穷无尽。多少人正是用这样的不自满、不自足,达到了学习、修养和工作的进步。

       ④做到人生不以“满”而自足,应时刻把它当作生活的智慧和生活的态度。不以“满了”为自足,方会有宁静致远的精神追求、滴水穿石的坚韧执着、厚积薄发的人生理念、忧先乐后的胸怀气度。有了这样的智慧和态度,就能摆脱私欲羁绊,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就能排除世俗的干扰,靠真本事立身,靠干实事进取;就能战胜前行路上的挑战,一步一个脚印,拾级而上,奋力登攀。

       ⑤做到人生不以“满”而自足,必须克服骄傲自满的心态。当下有很多人有了文凭、有了几年的工作经验就在工作岗位上飘飘然起来,觉得自己“满了”,于是书读得少了、工作不认真了、他人的忠告不肯听了。其实,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没有资格自满;在工作上不管取得怎样的成绩,我们都不能骄傲。如果你在前进的征途中不思进取,自以为大脑库存的东西已经“满了”的时候,这时,不妨将自己的心智从自以为是中暂时抽离出来,给自己的思想按一下暂停键,这样不仅可以进一步看清事物的本质,也能虚心采纳各方意见,以利于随时找到应对之策。在你自以为“满了”的时候,如果暂时停下来进行思考,会让你受惠更多,在更敏锐的智慧中做出更好的选择,改“自满”为“不足”,在前进途中展现出自信与气势,从而对自己的人生之路做出更好的决定。

       ⑥总之,人生决不可以“满”而自足。如果存有认识自己已经“满了”而自足的这种心态,产生这样的念头,那么就要暂停一下,一天、一小时、几分钟甚至短到深呼吸那么一下都行。这样的暂停,能让人在“自满”中换一种思维方式,很快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找回自己前进的动力,变“自满”为“不足”,在工作和学习中永无止境地向前奋进。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秋光里的黄金树

    这里就正是秋天。

    它辉煌的告别仪式正在山野间、河谷里轰轰烈烈地展开:它才不管城市尚余的那三分热把那一方天地搞得多么萎蔫憔悴呢,它说“我管那些?”说完,就在阔野间放肆地躺下来,凝视天空。秋天的一切表情中,精髓便是:凝神。

    那样一种专注,一派宁静;

    它不骄不躁,却洋溢着平稳的热烈;

    它不想不怨,却透出了包容一切的凄凉。

    在这辉煌的仪式中,它开始奢侈,它有了一种本能的发自生命本体的挥霍欲。一夜之间就把全部流动着嫩绿汁液的叶子铸成金币,挥撒,或者挂满树枝,叮当作响,掷地有声。

    谁又肯躬身趋前拾起它们呢?在这样豪华慷慨的馈赠面前,人表现得冷漠而又高傲。

    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女孩子。她拾起一枚落叶,金红斑斓的,宛如树的大鸟身上落下的一根羽毛。她透过这片叶子去看太阳,光芒便透射过来,使这枚秋叶通体透明,脉络清晰如描。仿佛一个至高境界的生命向你展示了它的五脏六腑,一尘不染,经络优美。“呀!”那女孩子说,“它的五脏六腑就像是一幅画!”

    还有一个老人,一个瘦老头,他用扫帚扫院子,结果扫起了一堆落叶。他在旁边坐下来吸烟,顺手用火柴引着了那堆落叶,看不见火焰,却有一股灰蓝色的烟从叶缝间流泻出来。这是那样一种烟,焚香似的烟,细流轻绕,柔纱舒卷,白发长须似地飘出一股佛家思绪。这思想带着一股特殊的香味,黄叶慢慢燃烧涅磐的香味,醒人鼻脑。老人吸着这两种烟,精神和肉体都有了某种休憩栖息的愉悦。

    这时的每一棵树,都是一棵站在秋光里的黄金树,在如仪的告别式上端庄肃立。它们与落日和谐,与朝阳也和谐;它们站立的姿式高雅优美,你若细细端详,便可发现那是一种人类无法摹仿的高贵站姿,令人惊羡。它们此时正丰富灿烂得恰到好处,浑身披满了待落的美羽,就像一群缤纷的伞兵准备跳伞,商量,耳语,很快就将行动……大树,小树,团团的树,形态偏颇的树,都处在这种辉煌的时刻,丰满成熟的极限,自我完美的巅峰,很快,这一刻就会消失 , 剩下一个个骨架支楞的荒野者。

    但是树有过忧伤么?

    但是树有过拒绝落叶的离开么?

    当然没有。它作为自然的无言的儿子,作为季节的使者和土地的旗帜,不准备躲避或迁徙,这是它的天职。

    当我们在原野上看到一棵棵树的时候,哪怕是远远地,只看见团团的、兀然出现在地面上的影子,我们也会感到这是自然赐给我们的一番美意。当然随之我们就会遗憾太少,要是更多一些该多好,要是有一片森林该多好!但是毕竟是因为有了这几棵树才引起我们内心更大的奢望。

    对森林的奢望,是每个人对远古生活本能的回忆和依恋。

    荒野是那么寥廓;

    荒野上的道路是那么漫长;

    原先驻守在这片荒野上的树呢?它们曾经无比强大,像一支永远不可能消失的大兵团,密集的喧哗的笑声,仿佛在嘲笑一切妄想消灭它们的力量,而且它们拥有鸟类和众多的野兽,这些鸟兽类也不相信森林会消失。

    但是时间被人利用了;

    时间使人成了最强大的;

    人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斧头砍死一棵树,就像杀死一个士兵,最终,整个兵团消失了,连骨头也不剩。

    后来的人,谁还记得荒原不久以前的童话呢?关于树的呼吁已经很多了,我不打算重复了。我只是觉得,树在中国北方像流窜深山的小股残匪一样悲惨。

    我忽然想到,当地球上砍伐掉最后一棵树的时候,人类肯定是更发达、更神奇了。但是那时人类将用什么办法复制一棵树呢?复制一棵真正的树--会增长年轮的、会发芽、开花、结果、叶子变成金币自动飘落的树--假如有谁可以做到,那无疑会成为科学史上的崭新一页。

    但那将是多么滑稽的一页呀!

    因此,对树充满敬意吧——从现在就开始,对任何一棵树充满敬意,就像对自己的上司那样。

(节选自《周涛散文·伊犁秋天的札记》,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支金色的钢笔

    ①这是我第五次在她的作业本上愤然留言:“请用钢笔写字!”

    ②她没有一次照做,一如既往地用铅笔打发着我布置的作业。我不明白,为何在她文静纯真的背后,深藏着那么让人不可捉摸的倔强。

    ③当我在她的作文本上再次写下那句老生常谈的话时,我决定对她进行点名批评。于是,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便有了这样的场景——我一面踱着步子解析优秀作文的词句,一面时不时地用余光安抚在角落默默流泪的她。

    ④她开始躲我,面色仓皇、神情狼狈,像春花躲着秋风一般,硬生生地要隔一个夏季。我并未从她的躲藏中找到一种老师该有的威严。相反,我内心有了一股悲戚的洪流。

    ⑤下午放学后的校园,多了几分静谧与冷清。我独自在窗明几净的走廓上散步,猜想到底该如何化解她心中的惊恐与不安。

    ⑥透过窗帘间的缝隙,我能看到,她和她的同桌正在喃喃地说些什么。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男孩,家境十分拮据,经学校减免过的学费都得拖上几个月才能勉强缴清。

    ⑦我心怀期待地看着他们在空旷的教室里窃窃私语。真怕他们的嬉笑里,有我的名字。正当我准备推门而入时,一幅永生难忘的画面瞬间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⑧她满目感激地收起手中的钢笔,微笑着说了声谢谢。他把书包摊开,接过那支破旧的钢笔,轻轻地将它搁到里面,那神色,如同手捧至宝一般。临行前,他略带豪情地说了一句:“放心吧,这次你是用钢笔写的,老师不会再批评你了!”

    ⑨夕阳的余晖透过愈渐宽大的窗帘缝隙,丝丝缕缕地照射在他们脸上。在那一场充满童真的友谊里,我无法找到自己介入的借口,只得暗自逃离。第二天,在宽大的办公桌上,我看到他俩紧紧挨在一起的作业本。同样的本子,同样的笔色,同样的日期。

    ⑩市里举行长跑比赛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报了名。接着,他毫无悬念成了代表学校参赛的选手。

    ⑪5000米的距离,对于台下这帮稚气未脱的孩子来说,的确是一场艰苦的耐力战。他在人群中穿梭、奔跑,坚持不懈。我和看台上的老师们一起,情不自禁地为他加油并鼓掌欢呼。他如一支离弦的箭,在临近终点的时刻,依然冲劲十足。

    ⑫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他愣愣地站在终点附近的跑道上,看着后来的选手们牙关紧咬、奋力冲刺。人群中一片哗然。没有人明白,在冠军唾手可得的紧要关头,他为何选择了止步。

    ⑬当有两人陆续冲过终点后,他才狂喜高呼着奔向终点。毫无疑问,他受到了严厉的批评。要知道,他代表的是整个学校,而不仅仅是他个人。他的无人理解的行为,已然辜负了所有随行老师的希望。

    ⑭那是我第一次对他怒吼斥责,我以为,他是想用特立独行的方式来博得众人关注的目光。

    ⑮“你明明能跑第一,为什么要在终点前停下来?你知不知道这关乎整个学校的荣誉?”我一遍遍地责问,他则顷刻间泪流满面。

    ⑯“老师……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品都不是钢笔!我……我只要钢笔。这样,我的同桌就不会再烦恼,也不会因为用铅笔写作业而受到批评了……”他呜呜地悲鸣,诉尽了他在一路奔跑中所受的委屈。

    ⑰我恍然觉察到自己的渺小与狼狈……

    ⑱校门口的喜报栏上,赫然写着他的名字和获得的奖品。我见过,那是一支精致却又恸哭不止的金色钢笔!面对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我内心充满了愧疚。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记得有次我把一堆水鸭蛋拿给一只麝香鸭代孵,小凫的羽毛一干,也是马上就逃走了,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它们抓了回来。又一次我让农场里的一只胖大白鸭代孵,那些小家伙却高高兴兴地跟在她后面,好像她是它们真正的母亲似的。我猜想关键一定在母鸭的叫声上,因为从外表看来,不管是那只家养的白鸭还是麝香鸭,都和真正的水鸭长得大相径庭;不过白鸭的叫声却和水鸭一样——这是因为农场的家鸭原是由野鸭驯养而来的,在这段驯养的过程之中,野鸭羽毛的颜色和身体的形状都已大变,但是叫法却还保持原样。

    我因此得出一个颇为清晰的结论:如果我要小凫跟着我走,我得学母凫一样叫才行。“他在脖子上挂个铃铛,嘴里发出哞哞的叫声,小牛就以为他是母牛。”布什的诗句正是这种情况的最佳写照。

    于是我立刻着手去做这个实验。就在复活节后的第七个星期天,我把一窝待孵的水鸭蛋放在人工孵卵器里。小凫一出壳,羽毛刚干,我就学着母水鸭的叫声,不停地唤着它们。果然,这一次这些小鸭子一点也不怕我,它们信任地望着我,挤成一堆,听任我用叫声把它们带走。我的猜想因此完全得到证实:新出世的雏凫只对母凫的叫声有本能的反应,却不知道母亲该像什么;只要会像母鸭一样叫唤,不管是只肥胖的北京鸭还是一个更胖的人,都成了它们的母亲。

    不过,这个代替物却不能太高。在实验开始时,我原和小鸭子一样匍匐在草中,后来我逐渐换成坐的姿势。可是,等我一旦站起来试着带它们走,它们就不动了;它们的小眼睛焦急地向四周探索,却不会朝上方看,没有多久,就像被弃的小鸭子一般,发出细细的尖叫,哭起来了。因此,为了要它们跟着我,我不得不蹲着走,这自然颇不舒服。尤其糟的是,做母亲的水鸭子得时刻不停地叫唤,只要有半分钟的时间忘了“呱格格格、呱格格格”地唱着,小凫的颈子就拉长了,和小孩子拉长了脸一样。要是这时我不继续叫喚,它们就要尖声地哭了。好像只要我不出声,它们就以为我死了,或者以为我不再爱它们了。这真是值得大哭特哭的理由呢!

(选自劳伦兹《动物笑谈》)

【链接一】

    我很少笑话动物,有时笑过,后来总是发现其实笑的是自己,或者也是因为动物的某一种滑稽样很像人才笑的。我们总是站在关猴子的笼子前面笑,但是当我们看见一只毛虫或蜗牛的时候,就不觉得那么可笑了。如果我们觉得公雁鹅追求雌鹅时的举动滑稽得不得了,那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恋爱时,也一样做过许多荒唐事啊。

    凡是有经验的观察者都不会随便取笑动物的奇形异相。我每次看到那些去逛动物园或水族馆的人,站在一只因为演化的关系而变得奇形怪状的动物面前大声嘲笑的时候,就觉得生气;我认为他们其实是在嘲弄一些神圣的东西——生命的来源,创造和造物者之谜。我一点也不觉得变色蜥蜴或是河豚、或是食蚁兽的样子有什么可笑的,每次看到它们,我心里就会升起一股惊奇的敬意。

(选自劳伦兹《所罗门王的指环》)

【链接二】

    人吃蝗虫需要有非常健壮的胃,而这样的胃并不是人人都有的。我只能说,蝗虫是老天爷赠给许许多多鸟类的食物。

    其他许多动物,尤其是爬行动物都喜欢吃蝗虫。我曾多次看到小壁虎的小嘴叼着一只蝗虫的残骸。甚至鱼如果幸运能吃到蝗虫也会很高兴。蝗虫的跳跃是没有明确目的的。它盲目地跳就随便落在什么地方,如果落到水里,鱼就立刻把淹死者吃掉。

    用不着进一步列举吃蝗虫的动物,我已经清楚地看到它的用途了,它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把植物变成佳肴给人享用。只有一点我还说不准,那就是直接吃虫。人是不是讨厌直接吃蝗虫呢?我曾经抓了一些肥大的蝗虫,裹上牛油和盐,简单地煎一煎,晚餐时大人小孩分着吃,它比亚里士多德吹嘘的蝉好吃多了,有点虾的味道,有点烤螃蟹的香味,我甚至可以说滋味鲜美,不过我根本不想再吃了。

(选自法布尔《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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