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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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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语文入学检测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巡山

艾克拜尔·米吉提

①他看到了那对毡房穹顶般硕大的犄角,在那里纹丝不动。居然是在那并不险峻的山脊上。他极目望去,竟是一头岩羊卧在一块大圆石上。按说,那不该是岩羊歇脚之处。以它天生机敏,此时它应该有所动作才好。但是,不知怎的,貌似全然无知,一动不动。

②这引起了他足够的好奇。

③自从持枪证和猎枪一同被收缴,他再没有触及过岩羊的皮毛。岩羊已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获它是要犯罪的。当然,在这天山深处,所有的野兽和动物都有保护等级。这一点,他心里了如指掌。

④这些年来,他只保留了一个习惯,每到初秋,都要到这山上走走,哪怕是看一眼那些野物。他自己将此称为巡山。现在山上的野物越来越多了。有时候成群的野猪会趁着夜色跑到牧人营盘附近,将草地翻拱一番兴冲冲地离去,压根不理会牧羊犬凶猛的吠声。肥嘟嘟的旱獭也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昂然走过车路饮水上山。有一回走在山林里,不经意间一抬头在树杈上见到了狸猫,那家伙没有丝毫的怯意,两眼直视着自己,闪着幽幽的光。狼和狐狸他也常见。有一次,一只狼叼着一只黑花羊从公路旁高高的铁丝网上纵身腾跃而去,全然不顾飞驰的汽车,横切公路越过另一道铁丝网,在公路另一侧的草原上,朝着那条山梁奔去,估计它的窝就在那边,小狼崽们或许正在耐心等待它满载而归。

⑤他终于从山坳登上了山脊。那只岩羊还在,几乎在那个大圆石上一动不动。

⑥他有些迟疑。这是他此生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情景。一只岩羊,居然还会等着他登上山脊。按说以岩羊的机警,早就应该逃之夭夭。

⑦他下了马,将坐骑用马绊子绊好,向着大圆石走去。

⑧岩羊依然没动。他的心有点缩紧——太奇怪了!真是匪夷所思!那只岩羊丝毫没有逃跑的意思。

⑨山脊的风很强劲,呼啦啦地吹着,秋黄的草被风撩起一阵阵草浪簌簌作响。雪山上的雪线已经开始低垂。要不了多久,雪线也会覆盖到这座山脊。

⑩他环视了一下,对今天的奇景疑惑不解。

他决定攀上大圆石看个究竟。

他利利索索就攀上了大圆石。

13那岩羊还是没动。

14走近岩羊的刹那,他惊呆了。

15这是一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它根本意识不到人的走近,双眼蒙满了眵目糊,牙也掉尽,那一对毡房穹顶般的犄角尖,已经深深地长进后臀皮肉里了;

16他望着眼前这只老岩羊,一阵惊怵像电流般袭过周身。天哪,他想,唯有你苍天不老,人和动物都会老去。

17他将老岩羊双眼的眵目糊擦去,老岩羊却对他视而不见。

18他心疼极了。

19你怎么会老成这样,他在心里问这只老岩羊。

20难道没有哪只狼来成全你么?

21但是他又否决了自己。

22其实,他心里清楚,狼也只吃它该吃的那点活物。只不过是背负罪名而已。哈萨克人那句话说得好,狼的嘴吃了是血,没吃也是血。

23现在,他的心情很沉重。他不忍心就这样抛下这只已经痴呆的老岩羊而去。生命总该有个尽头。他为这只老岩羊祈祷。于是,他割下这只老岩羊的首级,将长进后臀皮肉里的犄角尖拔出,面朝东方搁置好羊头,依然保持着它曾经的尊严。他把老岩羊的躯体肢解后放在大国石上,用枯草揩净手和折扣刀,上马离去。

24这时候,他看见天空中开始有秃鹫盘旋,还有几只乌鸦和喜鹊捷足先登,落在大圆石上开始争食老岩羊的肉。一个艰难的生命终于终结。

25下山的时候,他的心情多少有些缓了过来。他自己似乎突然彻悟了什么。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对犄角的描写、对地形位置的介绍,以及对岩羊反常行为的关注,都说明“他”有着丰富的山居经验。 B、第④段对野猪、旱獭、狼、狐狸的描写,生动再现动物无拘无束的生活场景,说明禁捕后,动物与人和谐相处。 C、第⑨段是景物描写,山风劲吹,秋草枯黄,点明季节,预示冬天的来临,此时巡山表现他对这片山的由衷热爱。 D、“唯有你苍天不老,人和动物都会老去”是“他”对老岩羊顽强生命意志的咏叹,“不老”指老岩羊的精神内涵。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第三人称叙述了一次巡山经历,而到了关键的内心描写时就转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样处理有助于直接表达感情。 B、在描写“他”上山脊探老岩羊究竟时,几个短句独立成段,有助于强调“他”急切的心情和面对老岩羊时的惊怵与心疼。 C、小说以“他自己似乎突然彻悟了什么”结尾,戛然而止,这种留白手法给读者思考的空间,有言止而意无穷的表达效果。 D、小说的语言颇为质朴,“按说”“利利索索”“眵目糊”等方言独具地方特色,哈萨克人的谚语则简单而又富有生活哲理。
(3)、小说以岩羊的“纹丝不动”与“他”的步步靠近为主线,这样谋篇布局有何妙处?
(4)、对“他割下这只老岩羊的首级”的做法,你怎样理解?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家徽

余华

①国有国徽,校有校徽,厂有厂徽。奇怪吗?我家竟有家徽。我家的家徽是一条鱼,一条画在门板上的鱼。那条鱼的图案画得很笨拙,线条零乱而粗糙,只能让人意会到是条鱼而已。但它却有不寻常的来历。

②祖父在世时,膝下有父亲他们弟兄四个,个个都是牛高马大的男子汉。民国初年,战乱频繁,家庭仗着几个男人下死力气勉强维持温饱。

③一天夜半,父亲起来小解,发现一个人影蹿进了厨房,他便喊叫起来,同时马上守住厨房门口。不一会儿,父亲弟兄几个都起来了,他们点着灯,拿着大木棒子和斧头,仔细地搜索着厨房的每一个角落,那时粮食就是性命,大家决心不把这窃贼打死,也得让他残废。厨房的旮旮旯旯都搜遍了,却没发现人。父亲弟兄几个说父亲定是半夜眼花,父亲赌咒发誓说肯定有人。还在大家争辩时祖父来了,祖父让儿子们都去睡觉。等他们走了之后,祖父走到水缸边,敲敲盖子,说:“你不用躲了,出来吧。”只见水缸里水淋淋地站起一个人。这人一手擎着水缸木盖,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布袋大米。

④祖父望着窃贼,叹口气说:“算了,你走吧,要是让我的儿子们看见了,你今天非残废不可。”

⑤贼傻望着祖父,他不敢相信祖父就这样轻易地让他走,但祖父分明是平静地挥了挥手,贼便从水缸里爬出来。祖父又把那水淋淋的米袋子交给他说:“带上它吧,它可帮你家度几天日子。”贼要说什么,眼眶却红了,低着头,提着米袋子往外走,走到门口。“慢着,”祖父又叫住他,塞给他一串铜钱,“你拿这钱去做点小生意,再也不要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了。”

⑥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祖父磕了几个响头便走了。

⑦不知过了多久,一天清晨,祖父一开门,便在门环上发现了一条两斤多的鲜鱼。祖父先是感到奇怪,但他马上就猜到是那贼送来的,那人大约是做了贩鱼的生意。

⑧自此以后,我家门环上经常出现鲜鱼,家里便经常可以改善生活。父亲他们感到奇怪,祖父便舒缓地向父亲弟兄们讲起鱼的来历。

⑨大约吃了几十条鱼后,祖父感到不安,说人家是小本经营,别吃垮了人家。于是连着几天半夜守候着,一直熬了三个夜,终于让祖父遇见了那送鱼人,谁知不是那个贼,却是一个年轻渔人。这渔人是那贼的儿子,贼在临终前嘱咐他要坚持送鱼到我家来。祖父和父亲他们听得连连点头。为了不违亡人遗愿,祖父拿过一把刀子,让年轻人在我家门上刻一条鱼,并说从此不许他再送鱼,就用这条刻下的鱼替代好了。祖父并叮嘱父亲弟兄们要保管好这条“鱼”,牢记这件事。于是,我家按照祖父的意思,一直都保留着这鱼的图案。

⑩它,自然而然地成了我家的家徽。                

(选自《余华作品集》,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文章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言文语段,完成文后小题。

穷鬼

莫泊桑(法)

    15岁那年,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他的腿被一辆大车碾碎。从那以后,他便架着两根拐子要饭为生。

    他叫尼古拉·众圣,本是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取乐,请他喝了几杯酒,害得他成了残废。

    四十年来,他那残废身体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可是他呢,一点也不想走开,因为他并不认识别的地方。那些乡下人遇见他,常常高声问:“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他总是一言不答走开,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都叫他害怕。

    当他远远望见阳光底下亮光闪闪的宪兵时,他的行动突然间变得特别敏捷,像猛兽躲藏时那样敏捷。他会从木拐上很快地出溜下来,跟一堆破烂布似的落在地下,把身子缩做一团,变得非常小,就好比缩在窝里的野兔紧挨着地皮趴着,那一身棕色的破衣服也跟土色不相上下,简直看不见他了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吊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吊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农妇们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他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现在只有都诺勒一处希望了。可是他累得再也不能挪动。

不过他还是出发了。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他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裹着一块破布。

    他奔波了三个钟头,居然看见村里的树木了,于是加快了动作。

    他遇见的第一个乡下人,当他张嘴向他乞求时,这样回答他:

    “你又来了,老主顾!我总也躲不开你了!”

    “吊钟”只好走开。他挨门讨过去,大家都这样粗暴地对待他,任何东西也不给他就把他赶走,他还是挨家求乞了一遍。一个铜子也没有讨到手。

    他只好到村外农庄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人们总是把他赶走。天气是这样一种又冷又愁惨的天气,人们遇到这种天气,心里便觉得凄凉,脾气变得容易激怒,心灵变得阴沉,既懒得伸手施舍东西,也懒得伸手援助别人。

    等他走完了他所认识的几家人家,他便瘫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上。寒风横扫,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时时刻刻用嘴啄起一粒或是一条人们看不见的虫。

    “吊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发生了一个念头:如果用枯枝生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身上拼命地打起来,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希盖老爹声称受到穷鬼的攻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保护住自己。

    小队长一声叱喝:

    “站起来!”

    可是“吊钟”已不能转动。他们以为这个小偷在假装,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使出了超人的气力,竟能站稳了。

    “动身吧!”小队长说。他也真的走了起来。庄园的全体人员都眼睁睁地看着他出发。妇人们举着拳头威吓着他,男人们满面狞笑不住地骂他。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选自《莫泊桑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断指王

孙方友

    余同吾,年幼丧父,投奔陈州东戴集王五魁的梆子戏班学艺。师傅视其品貌、气质、声腔诸条件,令攻小生。同吾倾听师训,刻苦习练,进步甚快,文唱武打皆拔萃于同辈,初演《提寇》、《困禅宇》等剧目即崭露头角。青春期变声后,改习豫东调,专攻红脸,搭于宁陵张家戏班。

    彼从艺间,承名伶“红脸王”的艺术熏陶,造诣日趋升华,常和红脸王之子青脸王同台献艺,以擅演《收卢俊义》一剧而名震艺坛。青脸王叫张穹,小同吾三岁,彼此兄弟相称,技艺各有千秋,相互媲美。又因兄长甘为小弟当“垫脚石”——做武打下手,被伶界传为佳话。在《收卢俊义》剧中,张穹饰卢俊义手持铛镰,同吾饰张顺手持柳椽,二人对打“铛镰削柳椽”的套路,配合默契,得心应手。每当演到对打的高潮时,只见张顺手持柳椽,频频向卢俊义发起进攻,动作迅猛凶狠。而卢俊义手持铛镰连连阻挡,反把对方的柳椽节节削断,动作惊险异常。尤其是当那根六七尺长的柳椽被削得只剩二尺多长时,张顺变为被动防御,这时只见卢俊义突然高举铛镰,直向张顺的头颅后部削来,张顺不得已,只好猛然低头,并且单腿跪地,急速来个“苏秦背剑”,将柳椽绕到背后伸出头顶一尺多长进行阻挡防护。此刻,只听“咔嚓”一声爆响,卢俊义的铛镰紧挨着张顺的后脑勺把柳椽削下一截儿,使观众咋舌不迭。观众还没回过神来,只听“咔嚓”、“咔嚓”两声响,又连连削下两截儿来——每每演出,必赢得观众阵阵喝彩,掌声雷动。

在《收卢俊义》剧中饰演卢俊义妻子的女子叫红女,也是戏班儿里的台柱子。红女十一岁唱红,是青脸王张穹的小师妹。她长相端庄,性格温柔,张穹很喜欢她。开初,她也喜欢张穹,不料自从余同吾来到张家班后,红女见其一表人才,为人善良,演艺高超,不禁起了爱慕之情,开始对师兄张穹疏远了。这些细微的变化不但青脸王看得出,余同吾自然也看得出。红女是女台柱子,一般开她的戏多由她担当主演,而自从余同吾来后,她竟甘愿屈尊在剧中饰演卢俊义的妻子。一台戏有三个台柱子,真可谓珠联璧合,相映增辉。可是,随着红女对同吾感情的日益加深,她竟越发对张穹冷淡起来。每每看到红女与同吾在一起,张穹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青脸王”,双目里充满了妒火。因为他的父亲是班主,二人又是师兄妹,在余同吾未来之前,人人皆知红女要嫁给他。现在余同吾来了,红女一下将爱心转移了,张穹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有几次在对打“铛镰削柳椽”时,他就恨不得将余同吾“削”了。余同吾呢,自然也看出了青脸王所想,便主动疏远红女。怎奈红女爱得发狂,处处找机会接触余同吾,并用眼神暗送秋波。余同吾进退两难,越发感到自己的危险性。

    一天夜里,他偷偷离开了张家戏班。

    可令余同吾做梦也想不到的是,红女竟悄悄地在后边跟着他。等走到一片小树林时,红女喊住了余同吾。余同吾深感吃惊,问:“你怎么跟来了?”红女盯着余同吾说:“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跟着你?”同吾劝她说:“快回去!你我都走了,班子里一下少了两个台柱子,会塌台的!”不想红女却固执地说:“我不管,我只跟你走!”听红女如此一说,余同吾算是没了法子,万般无奈,只好带她走。不料刚出小树林,就被张穹带人追了上来。因为余同吾是半路入的张家班,青脸王就说他是别的戏班的卧底,专来“掏”红女的。旧世道有“掏”台柱子一说,抓住了要严惩的。众人围住了余同吾,准备打断他的一条腿,让他永远别想登台。红女上前护住了余同吾,对张穹说这一切全是她的主意,不怪余同吾。

    见红女如此袒护余同吾,青脸王更是妒火中烧,顺手取出一把铛镰和一根柳椽说:“既然师妹这么说,我权当是真的。这样吧,我可以放你,但你要与我再演一回‘铛镰削柳椽’!”红女一看青脸王不安好心,急忙夺过柳椽说:“来,我替他与你演一回!”见红女如此爱自己,余同吾感动了,对青脸王说:“好吧,我答应你。”说完,上前夺过红女手中的柳椽,对张穹说:“开始吧!”张穹见余同吾不惧,叫了一声“有种”,便打将过来。有人念着锣鼓点儿,二人你来我往,随着余同吾手中的柳椽被连连削断到只剩二尺见长,他开始被动防御。青脸王突然高举铛镰直向余同吾的头颅削去,余同吾仍像戏中一样单腿跪地急速来个“苏秦背剑”,将柳椽绕到背后伸出一尺见长进行阻挡。此时,只听连连“咔嚓”三声爆响,众人禁不住倒吸凉气。

    红女更是惊叫不止,面色都白了,心想此次青脸王定不会放过余同吾,禁不住上前去护同吾。不料走近一看,余同吾仍是安然无恙。再看青脸王时,仍像是沉浸在戏中。余同吾醒悟过来,一把拉住青脸王的手说:“兄弟,你为什么不下手?哥哥是有心送你一条胳膊呀!”青脸王望了余同吾一眼,颓丧地说:“戏演到佳境,哪还有害人之心!”余同吾一听此言,禁不住肃然起敬,双膝跪地,对张穹说:“兄弟,是哥对不住你!与你相比,哥不配当艺人!”言毕,夺过青脸王手中的铛镰,“嚓”的一声,削去了左手四个手指……

    从此,余同吾被伶界称为“断指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下列小题。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雪地开花

刘国星

    坡上坡下、岭岭洼洼的小兽们垒知道,我爷爷不好惹!我爷爷精神矍铄,银须飘飘。在草原放牧生活了大半辈子。他眼睛毒、耳朵灵、鼻子尖。大友狼借夜色叼走了小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爷爷硬是码着蹄印,找到狼窝,打断了它的腿。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爷爷心明眼亮。所以呢!爷爷从蒙古包里一出来,咳嗽一声,狼呀、免呀、獾呀、百灵子呀,齐齐竖起耳朵,提拎着心,否则是会丢掉小命的。

    这当然要提到我爸。我爸刚生下来,奶奶就没了。爷爷既当爹又当妈。爷爷到处给我爸找吃的,养活我爸。爷爷让我爸向母羊认了“干妈”,羊奶性温,营养丰富。爷爷像个细心婆娘,挤奶,烧沸,再晾成温凉,灌进奶瓶,平抱起弦子,喂奶。我爸吃得可欢了,嘴角都嘟噜出雪白的奶浆子……多年以后,我爸给我讲述时,满脸喜色,我想当时他要是长条小羊尾巴,也肯定会晃个不停。可我爸没高兴多久,牧区成“社”,有数的牛马羊驼都归进社里……后来,给我爸找吃的成了头等大事,他的食谱庞杂而又出人意料。“鸟蛋拿回来,太阳会告诉你咋吃!孵化的,要烧熟。没孵化的,生喝煮熟都行。”那次夹住个獾,肉香啊!一吃满嘴流油。

    可我爸终因好久没吃过肉,吃坏了肚子。

    那年眼看过年了,爷爷神秘地附在我爸耳边,说:“年夜饭吃兔子肉。”我爸不解。爷爷拿被蒙住头,压低嗓音说:“南山坡有兔子窝,我盯好久了。那只老兔子,精哩!只要我一出门,它就坐在山头,盯住我看。我该做啥做啥,假装没看见它。一年都没惹它,现在是时候啦!”

    我爸按照吩咐,出包拖回捕兽夹。他偷偷向南山坡一瞥,果真有只兔子,一竖一竖地向这边瞭望,见是我爸,才放下身子,啃草去了。爷爷把捕兽夹放进开水煮,又用雪反复搓,说是去锈味。后来,爷爷让我爸出去耍闹,吸引住那只老兔子。我爸穿上奶奶的蒙古袍,还扎上头巾,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喊叫、瑚高、敲铁盆子,惊得那兔子不知所措……转跑出好远,又跑回来。我爸一刻不停,直到爷爷转回包里喊他,他才瘫软在地。爷爷却挥挥拳头,欣喜得很,好似一位凯旋的将军。

    那晚,下了一层雪,爷爷装扮好,猫在下风头的土坑里,头顶还盖块冻牛粪。当然,他的鼻孔里弥漫着的是肉香!夜是小兽们的。月亮升起,草原像蘸在牛乳里。兔子窝里一股脑地涌出五只免子,一大四小。你撞我挤,嬉闹着向坡顶的草丛蹿动。兔子有道,小兔子们早已走熟。即使有雪,也会按照老路走的。老兔子耸立起耳朵,走、看、听、嗅,像个侦察兵,它渐渐走近积雪下面的捕兽夹了,爷爷又喜又忧。他以前尚未发现这寓崽!谁知,走在前面的老兔子,突然停住脚,嗅嗅,又退回来。爷爷心凉了,知道捕兽夹已然暴露。可幸运的是小兔子们却没在乎,还在你拥我挤地往前冲。老兔子挡这个,那个就从它的身边溜过去,堵来堵去,眼见得堵不住了……老兔子急得嘶叫一声,立起身子,小兔子们终于停步。老兔子一下子成了整个草原的中心,月光照着它,雪光衬着它,我爷爷和小兔子们不错眼珠地盯着它。天地大静。远远地,有长调百转千回地从风里折过来……爷爷就在那刻惊呆了——在长调声中,只见那兔子上肢直立,踮起后肢,像白天鹅般优雅地翩翩起舞……月光下,雪光中,舞蹈的免予通体发光,像个精灵,晶莹剔透,忧伤而又深情。它像是陷在寒冷刺骨的冰河,倒卧无助,每一次蹬跳是那样地痛苦不堪,令人心碎。它又像是在用力地发光发热,想变成一颗太阳,融冰化雪,幻想让小兔们能在春日的绿草地上哆嗦地进食,身边是热气腾腾的土地和潺潺喧闹的河水。它似热恋缠绵又似毅然决绝,它开始了和四只小兔子的碰撞与亲吻……突然,在长调的高音里,它高高跃起,撞向雪花掩盖的捕兽夹……“啪”地钝响,雪地盛开一朵黑色的花。小兔们四散逃窜。

    年三十晚上,爷爷给我爸炖好兔肉,却一筷来动。爷爷叹了一口气:“唉!小兔子没了妈妈,在冰雪地里找不到吃的,可怎么活啊!”我爸每次讲到这,眼里就会泛层雾。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3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端午节

鲁迅

    方玄绰近来爱说“差不多”,这一句话几乎成了“口头禅”;而且不但说,的确也盘踞在他脑里了。他自从发现了这一句平凡的警句以后,虽然引起了不少的新感慨,同时却也得到许多新安慰。譬如看见老辈威压青年,在先是要愤愤地,但现在却就转念道,将来这少年有了儿孙时,大抵也要摆这架子的罢,便再没有什么不平了。

    他将这“差不多说”最初公表的时候是在北京首善学校的讲堂上。散坐在讲堂里的二十多个听讲者,有的怅然了;有的勃然了,大约是以为侮辱了神圣的青年;有几个却对他微笑了,大约以为这是他替自己的辩解:因为方玄绰就是兼做官僚的。

    而这其实不过是他的一种新不平。他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十分安分守己的人。教员的薪水欠到大半年了,只要别有官俸支持,他也决不开一开口。不但不开口,当教员联合索薪的时候,他还暗地里以为欠斟酌,太嚷嚷;后来一转念,这或者因为自己正缺钱。而别的官并不兼做教员的缘故罢,于是也就释然了。

    待到凄风冷雨这一天,居然倒也发了一点薪水,方玄绰不费举手之劳领了钱,酌还些旧债,却还缺一大笔款。

    但是“差不多”的事实又发生了,政府后来竟不理无关痛痒的官吏,终于逼得先前鄙薄教员要钱的好官化为索薪骁将了。他也赞成同僚的索俸,然而他照例的并不一同去讨债。

    阴历五月初四午前,他一回来,方太太便将一叠账单塞在他的鼻子跟前。

    “一总得一百八十块钱才够开销……发了么?”方太太说。

    “钱的支票是领来的了,可是又说要到他们跟前去亲领……”

    “我想,还不如去亲领罢,这算什么呢。”方太太看着他的脸说,“孩子们说那学费,学校里催过好几次了,说是倘若再不缴……”

    “胡说!做老子的办事教书都不给钱,儿子去念几句书倒要钱?”他想了一会,又懊恼地出照旧例,每逢节根或年关的前一天,他一定须在夜里的十二点钟才回家,递给方太太一叠簇新的中交票,脸上很有些得意的形色。谁知道初四这一天他不到七点钟便回家来。

    “怎么了?……这样早?……”方太太看了他说。

    “发不及了,大约到初八就准有钱……我午后去寻金永生,待到知道我想要向他通融五十元。即刻将我支使出来了。”

    “这样紧急的节根,谁还肯借出钱去呢。”方太太说。

    方玄绰低下头来了,接着就记起去年年关的事来,那时有一个同乡来借十块钱,他其时收到了衙门的领款凭单的了。因为怕这人将来未必会还钱,便说衙门里既然领不到俸钱,学校里又不发薪水。

    然而不多久,他恍然大悟似的发命令了;叫小厮即刻上街去赊一瓶莲花白。莲花白竟赊来了,吃完饭,又颇有些高兴了,他点上一支大号哈德门香烟,从桌上抓起一本《尝试集》来,躺在床上就要看。

    “那么,明天怎么对付店家呢?”方太太追上去,站在床面前,看着他的脸说。

    他又要看《尝试集》了。方太太怕失了机会。连忙吞吞吐吐地说:

    “我想,过了节,到了初八,我们……倒不如去买一张彩票……”

    “胡说!会说出这样无教育的…”

    这时候,他忽而又记起被金永生支使出来以后的事了。那时他惘惘地看见店门口竖着许多斗大的字的广告道“头彩几万元”,仿佛记得心里也一动,或者也许放慢了脚步的罢,但似乎因为舍不得皮夹里仅存的六角钱,所以竟也走远了。

一九二二年六月

(有删节)

【注释】《尝试集》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开新文学运动之风气,是胡适先生里程碑式的著作。问世以来引起文学界,理论界的广泛争论,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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