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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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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济南市外国语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下学期语文期中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入戏的赵老师

①在我中学六年的语文老师里,赵新仁老师是别样的一个。

②赵老师第一节课就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上来就说:“遇到我算你们幸运,我带你们,你们的语文成绩保证能提高五六分。”口齿不清的说话习惯,让赵老师“保证”的“能平均提高五六分”显得像对“遇到我算你们幸运”的否定。

③那时学校给老师都安排住房,赵老师一间五平米不到的宿舍,远离学生和其他教工宿舍,离教工食堂也最远。可能习惯了一个人吃饭,赵老师从不与其他教工一起用餐。他打好饭菜就从食堂出来,边走边吃,一般刚好到宿舍门前吃完。我们会看到,他从裤兜里晃晃啷啷掏出一大串钥匙,熟练地挑出一把,插进锁孔,拧转,推门,进门,哐当又关上门。春夏秋冬四季如此,刮风下雨飘雪皆如此。赵老师吃饭在我们眼里是一道有趣的风景,他吃饭很甜很香,右手拿筷子,左手既端碗又攥两个大馒头,走两步停一下,或喝汤或咬馒头或夹菜。遇到下雨,他就在伞下吃,走两步停下,吃一口再走,不管地面有无积水,也不管自己裤管湿了半截。

④地理老师,有一次在课堂上不知为什么突然提起语文赵老师,说:“你们赵老师,他入戏。”赵新仁老师入戏,我们知道。

⑤他上《孔雀东南飞》,讲到主人公分手时,竟哽咽不能语,半天,眼含泪花,望着空荡荡的屋梁长叹一声,摆摆手让我们自己读书,一个人看着窗外的梧桐树发呆去了。课文总是要讲下去的,赵老师有时尚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但也有无法抑制的时候,一屁股坐到讲台的水泥地上大放悲声,双手握住自己的双脚,哭得涕泪涟涟,无法自已。我们目瞪口呆,但很快,我们以极高的朗读音量盖住了赵老师的哭腔。赵老师入戏后心里就没有了我们,但我们很感动。我们用声音掩饰他事实上的尴尬。

⑥但后来还是发生了不愉快,那是入戏的赵老师和我们仅有的一次不和谐。仍是《孔雀东南飞》这篇文章,赵老师教了我们一个礼拜,他歌颂善良、勤劳和反抗,批评软弱与愚孝,控诉封建制度。他时而怒目圆睁,时而眼含泪水又布满柔情。恼人的是,他重复,歌颂、批判、控诉之后再重新来一遍。还要再来一次的时候,我们班最能捣蛋的同学没举手就站了起来,“老师,文章也不全是真的,有虚假夸大的地方,不能当真。”我们都紧张地看着赵老师。赵老师愣在那儿,双眼大睁。他的脸越来越红,鬓角青筋暴起,嘴角哆嗦,足足分把钟。教室里鸦雀无声。恢复常态后,赵老师叹了一口气,摇摇头,用有些无奈,恨铁不成钢又有些理解的语气对我们解释道:“这是文学手法,文学,明白吗?”这时下课铃声刚好响起,入戏的赵老师获得了解放。

⑦有一次,无意间看到赵老师在读《古代汉语》,我们很好奇,一个中学语文老师,教书之外为何还要读这种看起来枯燥无聊的书。赵老师一脸的自豪与得意,乐呵呵地露着一嘴的大黄牙说在自考,自学考试。“老师也要进修学习。”

⑧其后我们知道,他已通过自学考试拿到大专文凭,正在自学攻读中文本科。于是就理解了他为何每顿饭都要端回宿舍吃,为何总是把自己关在一间不足五平方的狭小房间里。枯灯独坐,清苦捧读,寂寞里有寄托,这对容易入戏的赵老师倒不失一种安慰。

⑨后来我去南京读书,赵老师曾先后两次写信,让我更明了他。他让我帮忙买自考资料,每一次都在信纸上重要的地方划上红色的波浪线,像当初批改我们的作文。划了波浪线还不放心,再在下面划上三角符号,信的末尾还反复说着感谢的话,啰嗦得就像他上课。每次,赵老师都会在信封里附上回寄的邮资和买资料的费用,非常认真地迂腐。在信里,赵老师向我坦承,希望自己的本科文凭能让全家人的身份改变,妻子孩子可以吃上计划口粮。“农村太苦了。”赵老师在信里说。  

⑩后来遇上新疆吸引人才的政策,于是赵老师举家西迁。我极力想象他西迁前后的场景,想他一脸憨厚又呆气的表情,他走路低头吃饭的样子,他高兴起来的一嘴黄牙,可是一片模糊。脑子里最最清晰的场景只剩下他教《孔雀东南飞》的一些琐碎片段。

(选自《文汇报》2018年11月16日,有删改)

(1)、通读全文,根据提示,完成表格空白处内容。

时间

事件

我的认识

我读高中时

赵老师保证能提高我们语文成绩。

不在意

赵老师独自打好饭菜回宿舍,在路上边走边吃。

感兴趣

感动

南京读书时

赵老师向我坦承了参加自考的目的。

懂得

(2)、品味语言,回答下面问题。

①结合语境,赏析第⑤段中加点词语。

我们用声音掩饰他事实上的尴尬。

②从描写方法的角度,赏析第⑥段画线句。

他的脸越来越红,鬓角青筋暴起,嘴角哆嗦,足足分把钟。

(3)、课堂之外的赵老师,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4)、结合全文,如何理解结尾划线句子“脑子里最最清晰的场景只剩下他教学《孔雀东南飞》的一些琐碎片段”?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蚂蚁的本领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曾经这样描述蚂蚁:“蚂蚁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用化学喷剂惊扰和迷惑敌人并捕捉奴隶;织巢蚁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他太夸张了吗?没有!其实蚂蚁的本领远不止于此。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它就会修筑“公路”:亚马孙雨林中的蚁类,为躲避狂风暴雨,在树干上啃出一条条凹槽,或在平地用沙砾修筑成沟槽,作为它们的公路;蚂蚁是列队行进的,为解决相对而行或十字路口的交通阻塞,它们竟 “设计”出了类似立交桥的环形交叉路口。
别看蚂蚁的神经系统并不发达,就那么几个小小的神经元在一起,根本谈不上有头脑和思想,然而它们一旦成为一个整体时居然能够( )、( )、( ),成为一部活计算机。它们无需图纸,也没有指挥和监理,但竟能齐心合力地设计并建造成五花八门、奇形怪状的蚁丘。蚁丘的内部布局合理,空气畅通,温度恒定,各种设施齐备,其工程浩大令人惊叹:有上百个蚁丘相通,可长达数十米;有的如“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最高的可达6米,按其身高的比例,相当于人类300层的摩天大厦。蚂蚁王国的这般工程往往需要十余年的艰辛劳作,而工蚁的寿命不过两年,也就是说,需要几代蚂蚁的努力方可大功告成。天知道,它们是怎样保持一致的?
据考证,蚂蚁早在5000万年前就完成了类似人类的从“狩猎”到“农耕”的转变。现在地球上约有二百余种蚂蚁都有种植蘑菇类真菌的本领。它们不但懂得施肥、收割,还懂得利用树叶发酵产生的热量来保持真菌园的恒定的温度和湿度;甚至当它们种植无收时还会向邻居借贷!
地球上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几乎都怕火,但蚂蚁不怕,甚至可以灭火!科学家曾作过这样的实验:将点燃的蜡烛放在蚁穴顶上,开始它们似乎有点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只见无数蚂蚁前赴后继扑向火焰,用分泌出的蚁酸来灭火,经过66秒,一些蚂蚁牺牲了,但终于扑灭火焰。当再次重复这个实验时,它们只用了40秒钟就将火扑灭,而且无一伤亡。
蚂蚁,这种有着8000万年历史的“资深”家伙,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阅读下面记叙文,回答后面小题。
相 送
少小离家,几十年来,父母与我便有无数次的相送。但是,那两次父亲送我的场景,却让我长久地怀想,镌刻于心。
第一次是在上海火车站,父亲携家人送我和三姐去黑龙江上山下乡。我记得是1969年的11月28日,站台上吹着很冷的风。穿着棉袄,戴着棉帽的父亲表情木讷地站在我身边,深度眼镜后是沮丧的目光。他没有动手帮我们拿任何一样东西,几天没刮胡须的脸上,布满胡茬。一个“右派”身份的父亲,此刻,除了沉默,他无以言说。
我们上了火车,扒在窗前向家人招手告别。这时,火车启动了。可能父亲看见我们掉泪了,在火车加速的瞬间,父亲突然跟着火车跑了起来,声嘶力竭地喊:不要哭,坚强些!火车越快了,父亲跑得也越快,一直对着我们车窗喊:坚强些!象压抑过久的情感迸发,他的声音亮而撕裂,引来很多送别者的目光。终于,我们坐位的车窗穿过了站台。我回头,看见父亲在站台边停住了,喘着气,手中拿着帽子,头发被风吹得乱起。
40多年后,在我想起站台上那一幕时,很多图象已经模糊,但父亲奔跑时皱着眉、急切而又无助的表情却占据了整个脑际。
那年,父亲48岁,我18岁。
父亲是一个刚犟的男人,但对我,他却是最纤柔、最耐心的守护者。从小到大,我身上任何部位的叮咬、碰破,他都会摘下圆框眼镜,两眼贴近皮肤,看个仔细,即使我厌烦,他也笑咪咪地哄我。然后,先涂消炎膏,炎症消退,再用护肤膏滋润皮肤,确保皮肤不能结疤,光洁无损。现在,他把儿子送去野狼出没的森林,经受风雪冰霜之地的吹打,他一定会在梦中看到儿子身上的伤疤。
多少年来,我一直想问父亲,他送别我们回家后的情形,也想问他当时的感受。但是,总觉得时间还长。直到他患上老年痴呆症,我才悔悟,这个问话,已经永远不会有应答了。
多年前我患上肺癌,没敢告诉父母。那时,父亲的痴呆症状还不深,有时也有莫名的微笑。可是,有一次,我坐在他身边,他突然支唔着说话。正在我疑惑之时,他又说:有困难找我。听得千真万确!而且,瞬间的表情十分肯定,似乎只有他能帮我解决问题。
我难以相信,一个患痴呆症的老人,会有这样的瞬间清醒。
我向父亲告别时,父亲从藤椅上慢慢地起身,执意要送我到楼下。但是,他哪里走得了步,我让他在房门口留步,他大概也挪不动了,让人撩起房门的布帘子,颤栗着抬起手与我告别,嘴唇抖动着,却发不出声。我不敢再看父亲一眼,转过身,急急地离去。以后,再见父亲时,他又没有了任何表情,仍然认不出我。直至他躺倒在医院的病床上,昏睡。
我知道,这是父亲对我最后的送别。他的儿子,已经在他的记忆中飘散得太远太远,再也看不见了。
从站台上的狂奔到混沌中的移步,父亲,您的两次送子之痛,都在你的心魂中飘离了么?我不再心存疑问,但它却沉沉地落在了我的心底,深藏再了那个最柔软的地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菊事

丁立梅

        ①去年冬天,我把一盆开过花的菊,随手丢弃在屋旁,连同装它的瓦盆。

        ②屋旁有巴掌大的空地,没人理它,它便自作主张地在里面长婆婆纳,长狗尾巴草,长车前子,长蒲公英,还长荠菜。我挑过一回荠菜,满像那回事的,把一份野趣挑进篮子里。后来,这一小撮荠菜,被我切碎了,烙进糯米饼里。饼烙得点点金黄,配了糯米的糯白,配了荠菜的嫩绿,不用吃,光看看,就很享受了。咬一口,鲜透牙。很是感动了一回,有泥土的地方,总会生长着我的故乡。

        ③现在,这块地里,多出一大丛的菊来。是被我丢弃的那一盆。谁想到呢,它的花萎了,叶萎了,心竟是活的。它搂着这颗心,落地生根,不声不响地,勤勤勉勉地生长。最终,它不单自己活了下来,还子孙满堂的样子,——去冬不过一小瓦盆的花,今秋已繁衍成一大丛了。它让我想到柳暗花明,想到天无绝人之路,想到苦尽甘来,只要心没有死,总有出头之日的。

        ④风一场,雨一场,秋季翻过,已是冬了,它还没开够,朵朵灿烂。满世界的萧条,唯它,一簇新亮,是李商隐诗里的“融融冶冶黄”,是童年乡下屋檐下的那抹明黄,打老远就看得见。路过的人,有的站着远远瞅。有的看不过瘾,走近了细细瞧。一律的惊叹,好漂亮的花!它倒是沉得住气,面对众人的赞赏,不动声色,不慌不忙地,只管把好颜色往外掏。一瓣金黄,再一瓣,还是金黄。如历尽世事的女子,参透人生无常,倒让自己有了一份坚守,那就是,守住自己,守住心。所以,冷落也好,繁华亦罢,它都能安然相待,不急不躁。

        ⑤孤寡老人程爹,在小区的小径旁种菊。小径旁的空地,原是狭长的一小块,小区人家装修房子,把一些碎砖碎玻璃倒在里面。路过的人都小心不去碰触,以免被玻璃划伤了。连调皮的小猫,也绕着那块地走。老人清理掉碎砖碎玻璃,在里面种青菜和菊。几棵青菜,几朵菊花。再几棵青菜,几朵菊花。绿配紫,绿配红,绿配白,绿配黄,小块的地,让人看过去,竟有花园般的感觉。

        ⑥这些天,老人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围着他的菊在转。我上班时看见他,下班时还看见他,背着双手,很有成就感地在小径上漫步,来来回回。一旁,他的菊,如同被惯坏的孩子,正满地打着滚,撒泼似的,把些紫的、红的、白的、黄的颜色,泼洒得四处飞溅。哪一朵,都是硕大丰腴的,都上得了美人头。

        ⑦天冷,菊越发的艳丽,直艳到人的心里去。小区的人,每日里行色匆匆,虽是久住,彼此却毫不关己地陌生着。而今,因为这些菊,一个个舒缓了脚步,脸上僵硬的线条,渐渐柔软起来。话搭话地闲聊几句,说着花真好看之类的。或者不聊,仅仅站着,看一眼菊,相互笑笑,自有一份亲切,入了心头。再遇见,便是老相识了。清寒疏离的日子,因菊,变得脉脉温情。

                                                                                                                                                                                                                          (选自《扬子晚报》)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枸杞甜

吴建

    小时候,我家住在小河边。河岸上,除了生长着高大挺拔的杂树,还有大片大片的灌木。灌木丛中,夹杂着枝条纤细的枸杞树。

    每年仲春,枸杞的枝条抽出嫩嫩的叶片。叶片渐渐长大,整个枸杞树枝繁叶茂。待到淡紫色的花瓣缀在绿叶丛中,绿气就镀上了紫光,更显得生机勃勃。初秋,叶片凋落,状如纺锤状的红色果实布满枝条,晶莹闪亮,宛如一颗颗红宝石。我们一放学,就跑到河边采枸杞子。采时不能太用力,枸杞子皮薄易破,捏破的果子流出红浆,果肉裹着金灿灿的小籽粒。红通通的枸杞子色泽诱人,令人垂涎。但我们都不敢吃,听大人说枸杞子有毒,吃了它会肿脖子肿脸。男孩子摘了当子弹互相扔,你打我,我打你,一阵激烈的战斗之后,大家身上、脸上都红红的。女孩子摘了则当作耳坠儿,用棉线穿了吊在耳朵上,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煞是好看。

    也许是我喜欢躺着看书的缘故,上五年级那年,我患上了假性近视。上课时老师写在黑板上的字看不清楚,医生说需要戴眼镜。那时家境贫穷,买纸笔的钱都没有,哪配得起眼镜。母亲很是焦急,生怕耽误了我读书。她不知从哪儿打听到枸杞子能疏肝明目,第二天一早,她就踏着晨露,来到河岸边寻找枸杞子。她用镰刀劈开荆棘,寻到一丛枸杞,一手牵住长刺的枝条,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采摘着一颗颗红彤彤的枸杞子。有时手被尖刺戳破了,她不顾疼痛忙着采撷,因为枸杞可以清亮儿子的眼睛啊。

    母亲将采回来的枸杞用清水洗净,晾晒在一块干净的白棉布上。晒干后,用玻璃瓶装起一部分,留待日后慢用。剩下的一部分放在瓷碗内,现沏现喝。第一次,母亲将泡好的枸杞茶端到我面前,看着那红艳艳的枸杞在杯内忽上忽下地沉浮,我不敢喝,生怕中毒。母亲说:哪有什么毒啊?医生说它还是一味中药呢,吃了它,你眼睛就明亮了。”听母亲这一说,我才壮起胆子喝了一口,枸杞不但不苦,反而还甜津津的。儿时的我最喜吃甜食,我不管有毒没毒了,大口大口地喝,喝完,满嘴甜滋滋的,齿颊生津。

    母亲不仅每天泡枸杞茶给我喝,还经常熬枸杞粥、煲枸杞汤给我吃。坚持了一年多,我的眼睛果然和过去一样明亮了,学习成绩也和以前一样好了,枸杞子助我考上了中学、大学。故乡的枸杞子,给了我光明,给了我知识,给了我积极向上的力量。

    大学毕业后,我在异乡的小镇上工作,看到同事经常买宁夏枸杞子泡茶喝,问为什么不泡茶叶,他们骄傲地解释:此乃清热祛毒、强胃健脾、滋阴补阳之上品。于是我依葫芦画瓢,也买来宁夏枸杞子饮用。而每到秋季,母亲总还要采些枸杞子晒干后给我送来。我说:妈,超市里有宁夏枸杞子卖,宁夏枸杞子比老家的枸杞子药效好多了。”母亲意味深长地说:孩子,宁夏枸杞子再好,也比不上家乡的枸杞子啊。

    把母亲送来的枸杞子分一些给同事,留一些给自己。闲暇时分,我就撮一点枸杞子浸泡在茶杯中,慢慢品啜。白色的杯底,静静地躺卧着红玛瑙般的枸杞子。细细品味,只觉得清甜爽口,甘冽宜人。喝完后,还感觉余香袅袅,不绝如缕。其实,那哪是枸杞的余香啊,分明是我长长的乡愁和母亲给我的深厚绵长的爱啊!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牡丹为何被誉为“花中之王”

    ①“看遍花无胜此花,剪云披雪蘸丹砂。开当青律二三月,破却长安千万家。”这首诗赞美的就是牡丹。牡丹是多年生落叶小灌木,归类于毛茛科、芍药属。其花大色艳,香气袭人,素有“花中之王”的美誉。在清代末年,牡丹曾是国花。

    ②从花色上分,牡丹素以八大色著称,如白色的“夜光白”、蓝色的“蓝田玉”、红色的“火炼金丹”等。在同一色中深浅浓淡也各不相同,姚黄、魏紫,欧碧、赵粉被称为牡丹四大品种。这里单说“魏紫”,出自五代洛阳魏仁博家,花紫红色,花呈荷花形或皇冠形。花期长,花量多,花朵丰满,被推为“花后”,宋代有诗赞云“姚魏从来洛下夸,千金不惜买繁华。”

    ③牡丹本是中国特有的木本名贵花卉,有数千年的自然生长和1500多年的人工栽培历史。牡丹作为观赏花木栽培,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太平御览》中有谢灵运关于牡丹的记载:“永嘉水际木间多牡丹。”唐代刘禹锡《嘉话录》记载:“北齐杨子华有画牡丹。”

    ④从中国牡丹的发展史可看出,牡丹起源于陕甘秦巴之地,随着历代栽培地沿革转移,形成以黄河中下游为主要栽培中心,其他产地为次要栽培地的格局。牡丹适应性较强,产地亦广,现在不仅在中国栽培甚广,还早已引种到世界各地。

    ⑤牡丹自古以来引无数文人墨客讴歌赞美,牡丹第一次在文学作品中出现是在2400多年前的《诗经》.作为爱情的信物被提及——“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这明明写的是芍药,为什么要说是牡丹呢?原来古时候,牡丹和芍药是不分的,后来有了木芍药和草芍药的说法,再后来木芍药就成了牡丹。唐代刘禹锡在《赏牡丹》一诗中赞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白居易在《买花》诗中写道:“帝城春欲暮,喧喧车马度。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陆游的《赏花至湖上》写道:“良辰乐事真当魁,莫遣匆匆一片飞。”《栽牡丹》中:“携锄庭下掘苍苔,墨紫艳红手自栽”,写出了他赏牡丹、栽牡丹的生活乐趣。又有民谣曰“谷雨三朝看牡丹”,牡丹花一般在暮春开放,迟开不争春,这点也引起诗人、词家的赞美,据初步收集,历代文人专写牡丹的诗词就有四百余首,其中以唐、宋两朝为最多,共130多人留下270首优美的诗词,仅苏轼一人就有三十多首,

    ⑥“剪裁偏得东风意,浅薄似矜西子妆。雅称花中为首冠,年年长占断春光。”牡丹在花卉界独树一帜,蕴含着丰富的精神文化底蕴,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作者:刘慧慧慧  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等待那只手

巩高峰

    老头没睡,还在用眼睛的余光悄悄打量我。

    我知道他在等待下手的机会。我也没睡。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这一点苗头我还是看得出来的。于是我暗自加剧着后悔:要是不贪图那个懒觉,早20分钟起床就能买到卧铺,何至于胆战心惊地和一个老家伙这么对峙着?

    很显然,那老头比我还有经验。因为刚才上车一落座,他竟然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微笑着说,你长得很像我儿子。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因为我穿西服、打领带、抱着笔记本电脑,身边还有个寸步不离的密码箱,我就像你儿子?嘀咕完之后,我顺便瞅了瞅他,灰旧夹克、两天以上没刮的胡茬儿、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炯炯双眼。

    于是我没吭声,连头都没点,假装没听见。

    他讪讪地笑了笑,说,我3年没见着他了,只偶尔听到他的声音。

    我轻轻打了个冷战。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老头是个很难缠的对手,配得上老奸巨滑这个词。而我的判断似乎还没错过。

    东奔西走,和这个行当的人打交道多了,有输有赢。但一开始这么跟目标套近乎的,他是第一个。所以,我又瞅了他一眼。我也有两年没和父亲照过面了,虽然我也偶尔给他打打电话,寄些钱。

    我的预感没错,熄灯后车厢里的人大都睡了,他没有。其实即使没有这种预感我也不会睡着的,我早已练就三昼夜不合眼也神志清醒。这是经验,也是饭碗,况且我怀里还有张支票,那是分公司这个季度的费用。寸步不离的密码箱不过是个道具,里面是几件换洗下来的内衣。我知道这老头是看得出来的,他那一脸沧桑就是证明。所以我能维持的,只有清醒和谨慎,然后,静静地等待那只手。

    我躲在外套里观察他。

    夜深了,四周一片漆黑,仿佛隐藏着无数索要的魔爪,敲得车窗玻璃嘣嘣作响,空气透着阵阵寒意,好像空调不断地向着车内吹着空气。我一直紧绷着肌肉,竖立起来的汗毛往外支撑毛衣,痒痒的。久了,牙齿还开始打起架来,不知是真冷还是我太紧张。

    他的眼神大多数时间一直都在窗外,车窗外面黑灯瞎火,亏他有这分耐心。于是我有些恍惚,冲着他这分镇定劲儿,到底我和他哪个是猎手哪个是猎物呢?

    动手了。那只手有点小心翼翼,终于还是游移着探了过来,漫过我头顶的时候带着一道阴影,让我有些呼吸困难。不过我却没看出预想中那种高明的熟练,这让我窃喜着,在脑海里虚构出即将发生的人赃俱获。

    盖在身上的外套一紧,从脖子往里灌的冷风忽然就没了,我觉得像是突然钻进了被人暖好的被窝,努力睁大了眼 , 可是外套领子遮住了我的视线。

    老头从我上方垂下一声细微的叹息,唉,一个人在外面劳苦奔波的,不容易。

    我赶紧闭上了眼,用了很大力气。我怕我眼里也有他那样的泪光。不知怎么的,我忽然特别希望那只手能停一停,拍我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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