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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浙江省绍兴市第一中学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遗失的寒冷

张亚凌

    三十年前,站在宿舍门口,看着萌发出新芽儿的柳枝映在斑斑驳驳的土墙上的影子,我一边感慨着“春天总算来了”,一边告诉自己:在以后所有的冬天,你再也不会有寒冷的感觉了。

    一晃,三十年过去了,今天的我才尝试着触摸那段遗失寒冷的岁月。

    那一年,我升入初中,必须在学校住宿。褥子被子一捆,和一大布袋子红薯、糜面馍馍、玉米糕绑在一起,母亲帮我拎起来搭在肩上。背上是褥子被子,胸前是一个大布袋子,后面重前面轻,我都有些把持不住自己的身子。母亲只是交代了句“不要贪吃好的,一顿蒸上两个红薯一个糜面馍或玉米糕就行了”。

    走一走歇一歇,到了学校。宿舍是一面窄窄的空荡荡的窑洞,我们直接在地上铺铺盖。

    别人都是先在地上铺一个厚厚的草垫子,上面再铺个毡子毯子什么的,接下来才铺上褥子,褥子上面还有个布单子,怕将褥子弄脏了。我呢,只带了褥子和被子,压根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铺在地上。于是我就满学校找来了一些废纸片,铺在地上,才开始铺褥子。结果是:我的床铺比两边同学的低下来一截,她们都觉得我不应该夹在中间。于是,我就自觉地挪到了最边上——门口的墙下。

    我的褥子几乎是直接挨着地面的,很潮湿。只要有一丁点太阳的影子,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将褥子抱出去晾晒。我现在特别喜欢冬天的太阳,甚至会深情地看上半天,恐怕就源于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对太阳的感激吧?那时在别人眼里,我或许是个很可笑的女孩,跑到学校似乎就是为了等太阳出来晒褥子。

    冬天天冷,夜又长,起夜的学生就多。门一拉一合,冷风就直吹过来。抗击了半天寒冷好不容易入睡的我,常常又被寒风刺醒。为了应对寒冷跟风的袭击,我睡觉不再脱衣服且蒙住了头。

    我从没有向母亲提及此事,母亲看到我在家里睡觉的样子便有些想不通,曾给父亲说:“这娃书念的,成呆子了——炕中间烧得热乎乎的,她咋老蒙着头靠墙根睡?”

    是那夜夜寒风吹走了我的寒冷?

    记忆里,那年的冬天,下雪的日子经常有。我也清楚地记得当语文老师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吟诵“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时,我的泪水悄然滑落。

    在我,下雪天是最最难熬的日子,包括雪后的一段时间。不仅仅是褥子会一直潮湿下去,更重要的是,我只有脚上一双布鞋,不像别的孩子,还有一双可以换着穿的鞋子或是能踩雨雪的黄胶鞋。教室、饭堂、厕所,跑上几趟,布鞋的鞋底就湿了,半天下来,就湿透了。我就满教室找别人扔的纸片,厚厚地铺在鞋里。一两节课下来,又湿透了。取出来扔掉,再找纸片,再铺进去,再应付一阵,如此反反复复。纸片也不是那么好找的,那时一个本子一毛钱,都是很节省地用。

    雪后若有太阳,在别人吃饭时,我就留在教室里。因为饿是可以忍受的,入骨的冰凉却是难以抵御的。等到教室里没人了,我就将凳子搬到外面,将鞋子脱下来,底朝上晒晒。我则盘腿坐在凳子上,搓揉着冰凉如石块的脚,让它暖和些。

    再后来,我有些开窍了:找到塑料袋,撕开,铺在鞋底,再铺上纸,就好多了,也不用不停地换纸。有一句话我信,那就是“许多智慧来自于人们对贫穷的应对”。

    更多的时候,是等着鞋子自己慢慢变干。我甚至一度固执地认为,是我自己的身体暖和了脚,脚再暖和着鞋子,直至吸干鞋里里外外所有的“水分”,鞋底才会变干。

    还是连续的雪天冻掉了我的寒冷?

    每个周三下午有一个半钟头的活动时间,我常常趁机跑回八里外的家里取下半周吃的东西。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下着大雪。

    雪大风猛,我是抄小路往家里赶的。有的地方雪没过了我的膝盖,很熟悉的小路也因大雪的覆盖变得陌生,以致我一脚踏下去摔进了雪里面——我把沟边当成了小路。从雪里爬出来,继续往回赶。我一推开房门,母亲愣住了,一个劲儿地说:“照一下镜子,看你成了啥样了,看你成了啥样了……”

    父亲赶忙倒了一碗热水让我暖和暖和。我伸手去接,明明接住了,碗却摔在了地上——我的手指冻僵了!我走到镜子跟前,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被雪弄湿了的头发,再在风的猛刮下,直直地向上竖着!

    母亲拿着梳子赶过来给我收拾头发,才惊叫道“你的头发都结了冰”。我只说,赶紧给我装吃的,我不想迟到。背起装满干粮的布袋子,我又赶往学校。

    风还是那么猛,雪更大了。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至今想起那个下午,都会泪流不止,包括此刻。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独自对抗过那场大雪后,她似乎再也没有畏惧过寒冷!接下来的两个冬天,似乎都一样,冬天再也没有变出什么新花样来折磨这个小姑娘。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至今想起那个下午,都会泪流不止,包括此刻。是那场大雪不客气地冻掉我那脆弱的寒冷?

我只知道:在三十年前,我,遗失了我的寒冷。

    (选自《读者》,有删改)

(1)、十三岁的“我”在那一年经受了哪些苦难?请加以概括。

(2)、文中说“许多智慧来自于人们对贫穷的应对”请简要概括“我”用了哪些“智慧”。

(3)、结合全文,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4)、文章为何以“遗失的寒冷”为题目?

(5)、有人说:苦难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请结合文本以及自身经历谈谈你的理解。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夜渔

沈从文

   这已是谷子上仓的时候了。

   年成的丰收,把茂林家中似乎弄得格外热闹了一点。在一天夜饭桌上,坐着他四叔两口子,五叔两口子,姨婆,碧霞姑妈同小娥姑妈,以及他爹爹;他在姨婆与五婶之间坐着,穿着件紫色纺绸汗衫。中年妇人的姨婆,时时停了她的筷子为他扇背。茂儿小小的圆背膊已有了两团湿痕。

   桌子上有一大钵鸡肉,一碗满是辣子拌着的牛肉,一碗南瓜,一碗酸粉辣子,一小碟酱油辣子;五叔正夹了一只鸡翅膀放到碟子里去。

   “茂儿,今夜敢同我去守碾房罢?”

   “去,去,我不怕!我敢!”

   他不待爹的许可就忙答应了。

   爹刚放下碗,口里含着那枝“京八寸”小潮丝烟管,呼得喷了一口烟气,不说什么。那烟气成一个小圈,往上面消失了。

   他知道碾子上的床是在碾房楼上的,在近床边还有一个小小窗口。从窗口边可以见到村子里大院坝中那株夭矫矗立的大松树尖端,又可以见到田家寨那座灰色石碉楼。看牛的小张,原是住在碾房;会做打笼装套捕捉偷鸡的“黄鼠狼”,又曾用大茶树为他削成过一个两头尖的线子陀螺。他刚才又还听到五叔说溪沟里有人放堰,碾坝上夜夜有鱼上罶[注1]了……所以提到碾房时,茂儿便非常高兴。

   当五叔同他说到去守碾房时,他身子似乎早已在那飞转的磨石边站着了。

   “五叔,那要什么时候才去呢?……我不要这个。……吃了饭就去罢?”

   他靠着桌边站着,低着头,一面把两只黑色筷子在那画有四个“囍”字的小红花碗里“要扬不紧”的扒饭进口里去。左手边中年妇人的姨婆,捡了一个鸡肚子朝到他碗里一掼。

   “茂儿,这个好呢。”

   “我不要。那是碧霞姑妈洗的,……不干净,还有——糠皮儿……”他说到糠字时,看了他爹一眼。

   天上的彩霞,做出各样惊人的变化。满天通黄,像一块其大无比的金黄锦缎;倏而又变成淡淡的银红色,稀薄到像一层蒙新娘子粉脸的面纱;倏而又成了许多碎锦似的杂色小片,随着淡宕的微风向天尽头跑去。

   他们照往日样,各据着一条矮板凳,坐在院坝中说笑。

   茂儿搬过自己那张小小竹椅子,紧紧的傍着五叔身边坐下。

   “茂儿,来!让我帮你摩一下肚子——不然,半夜会又要嚷肚子痛。”

   “不得。(他又轻轻的挨五叔)五叔,我们去罢!不然夜了。”

   “小孩子怎不听话?”

   姨婆那副和气样子养成了他顽皮娇恣的性习;不管姨婆如何说法,他总不愿离开五叔身边。到后还是五叔用“你不听姨婆话就不同你往碾房……”为条件,他才忙跑到姨婆身边去。

   院坝中坐着的人面目渐渐模糊,天空由曙光般淡白而进于黑暗……只日影没处剩下一撮深紫了。一切皆渐次消失在夜的帷幕下。

   在四围如雨的虫声中,谈话的声音已抑下了许多了。

   凉气逼人,微风拂面,这足证明残暑已退,秋已将来到人间了。茂儿同他五叔,慢慢的在一带长蛇般黄土田塍上走着。田中打禾后剩下的稻草,堆成大垛大垛,如同一间一间小屋。身前后左右一片繁密而细碎的虫声,如一队音乐师奏着庄严凄清的秋夜之曲。转过了一个山嘴,溪水上流一里多路的溪岸通通出现在眼前了。足以令他惊呼喝嚷的是沿溪有无数萤火般似的小火星在闪动。隐约中更闻有人相互呼唤的声音。

   “咦!五叔,这是怎么?”

   “嗨!今夜他们又放鱼!我还不知道。若早点,我们可以叫小张把网去整一下,也好去打点鱼做早饭菜。”

   ……假使能够同到他们一起去溪里打鱼,左手高高的举着通明的葵藁或旧缆子做的火把,右手拿一面小网,或一把镰刀,或一个大篾鸡笼,腰下悬着一个鱼篓,裤脚扎得高高到大腿上头,在浅浅齐膝令人舒适的清流中,溯着溪来回走着,溅起水点到别个人头脸上时——或是遇到一尾大鲫鱼从手下逃脱时,那种“怎么的!……你为甚那末冒失慌张呢? ”“老大!得了,得了!……”“啊呀,我的天!这么大!”“要你莫慌,你偏偏?不听话,看到进了网又让它跑脱了。……”带有吃惊,高兴,怨同伴不经心的嚷声,真是多么热闹(多么有趣)的玩意事啊!……

   茂儿想到这里,心已略略有点动了。

   “那我们这时要小张转家去取网不行吗?”

   “算了!网是在楼上,很难龋[注2]并且有好几处要补半天才行。”五叔说,“左右他们上头一放堰坝时,罶上也会有鱼的。

   我们就守着罶罢。”

   关于照鱼的事,五叔似乎并不以为有什么趣味,这很令不知事的茂儿觉得稀奇。

   一九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于窄而霉小斋

(本文有删改)

注:[1]罶(liǔ):捕鱼的竹篓子。[2]龋(qǔ) :张开。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幸存者

    熬到第三个饥饿的夜晚,诺尼把眼睛盯在那条狗身上。在这座漂流的冰岛上,除了高耸的冰山之外,没有任何的血肉——就剩他们两个了。

    在那次撞击中,诺尼失去了他的雪橇、食物、皮衣,甚至他的尖刀。他只救起了心爱的猎犬——尼奴克。如今,一人一狗被困在冰岛上,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对方。

    诺尼以往对尼奴克的宠爱绝对是真实的,真实得如同此刻的饥饿、夜晚的寒冷以及那只受伤的脚上咬啮着的痛苦。然而家乡的人在荒年不也屠杀他们的狗来果腹吗?不是吗?他们甚至想都不想一下就做了。

    他告诉自己,当饥饿到了尽头一定要觅食,“我们二者之中注定要有一个被对方残杀,”诺尼想,“所以……”

    他无法徒手捕杀那只狗。尼奴克的凶悍有力远胜于他。此刻,他急需一件武器。

    他脱下手套,把腿上的绷带拆下来。几个星期前,他伤了自己的腿,用一些绳索和三片铁板绑成了绷带。

    他跪在地上,把一片铁板插入冰地的细缝里,并且使劲地用另一片铁板在上面磨擦。

    尼奴克聚精会神地看着他。诺尼仿佛能感觉到那炯炯的眼神正放出愈发炽烈的光芒。

    他继续工作,并且企图使自己忘记它的目的。那片铁板现在已经有一面的刃了,并且越磨越锋利。太阳升起时他刚好完成了工作。

    诺尼将那新磨的尖刀从冰地里拔出来,用拇指抚拭着刀刃。太阳光从刀面反射过来,几乎使他一时眼花目眩。诺尼把自己完全变得残酷起来,“到这儿来,尼奴克!”他轻轻地叫着。

    狗疑惑地看着他。“过来,快!”他唤着。

    尼奴克走近了一点。诺尼在它的眼神中看到恐惧。从它沉滞的喘息和蹒跚、笨重的脚步可以得知它的饥饿和痛楚。他的内心开始哭泣了。他痛恨自己,但又不得不狠下心来。

    尼奴克越来越近了,保持着它的警戒。诺尼感到喉间一股浓重的呼吸,他看出它那两只眼睛好似两股痛苦哀怨的井泉。

    现在,就是现在!快攻击它!

    诺尼跪倒在地上的身体因一阵激烈的哽咽而颤抖着。他突然唾骂起那把尖刀,疯狂地把它往远处掷去。他空着双手,颠踬地向狗爬去,终于倒在雪地里。

    狗发出凶狞的咆哮,环绕着他的身体走动。诺尼现在充满了恐惧。

    掷出那把刀子之后,他已没有任何防备。诺尼现在虚弱得毫无力气反抗。他的性命就好像悬在尼奴克面前的一块肉,而它的眼中充满了饥饿。

    狗绕着他徘徊,并且开始从后面匍匐前进,诺尼现在听到那饥饿的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吞咽唾液的声音。

    他闭上眼睛,祈求着这次的攻击不要太痛苦,他感觉到它的爪子踏上他的腿,尼奴克渐热的喘息逼近他的脖子,一股强烈的气流聚集在他的喉头。然后,他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在轻轻地舔着他。

    诺尼睁开眼睛,怀疑地注视着尼奴克。他伸出一只手臂把它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咽……

    一小时之后,一架飞机从南方起飞,上面一位年轻的驾驶员沿着海岸巡逻,他往下注视着那片漂流的浮冰,在冰山的正上方盘旋,此时,他看到一道刺眼的闪光。

    那是阳光在某件物体上反射的光芒。他的好奇心渐渐升起,他降低了高度,沿着冰山盘旋。此时,他发现冰山的阴影之中一堆黑色的影子,从形状上来看似乎是人类,仿佛那影子有时还分成两个。他把飞机降落在水边,开始巡查,发现了那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只狗。那个男人已经昏迷不醒,但确信还活着,那只狗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

    至于那道引起驾驶员注意的光芒,就是那把磨得雪亮的尖刀。它挺直地插在不远的雪地上,在风中微微地颤动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甲】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从他的含讽带刺的红胡根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的微笑。

    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瘦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候要等到跟他们定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后来我搞清楚了:如果没有说“我要问问我的兄弟”,那就是他本人;如果说了这句话,那就是他哥哥了。

(节选自《品质》)

【乙】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便宜的如炒辣豆腐,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夏天,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男工人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退休的文质彬彬的会计,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而煤站的副经理,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节选自汪曾祺《捡烂纸的老头》,有改动)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相亲记

阴历新年来了。一天,周太太跟方鸿渐说,张家把他八字要去了,请算命人排过,跟他们小姐的命“天作之合,大吉大利”。张先生请他去吃便晚饭,无妨认识那位小姐。鸿渐本不愿跟这种俗物往来,但转念一想,自己从出洋留学到现在,还不是用的市侩的钱?反正去一次无妨。这位张先生名叫吉民,但他喜欢人唤他Jimmy。他在美国人花旗洋行里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里着实有钱。只生一个女儿,不惜工本地栽培,教会学校里所能传授熏陶的洋本领、洋习气,美容院理发铺所能制造的洋时髦、洋姿态,无不应有尽有。这女儿刚十八岁,中学尚未毕业,可张先生夫妇以为女孩子到二十岁就老了。夫妇俩磋商几次,觉得宝贝女儿嫁到人家去,总不放心,不如招一个女婿到自己家里来。那天张先生跟鸿渐同席,认为他颇合资格:家世头衔都不错。方家经这番战事,摆不起乡绅人家臭架子,这女婿可以服服帖帖地入赘到张府上。

方鸿渐下午办公完毕去张家,经过一家皮货铺子,看见獭绒西装外套,新年廉价,只卖四百元。鸿渐常想有这样一件外套,可是盘算一下,只好叹口气。到了张家,张先生热闹地欢迎道:“Hello! Doctor 方,好久不见!”张先生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 ——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他仿美国人读音,惟妙惟肖,也许鼻音学得太过火了,不像美国人,而像伤风塞鼻子的中国人。

鸿渐和张小姐没有多少可谈,只好问她爱看什么电影。跟着两个客人来了,一个叫陈士屏,是欧美烟草公司的高等职员。一个叫丁讷生,也在什么英国轮船公司做事。张太太说,人数凑得起一桌麻将,何妨打八圈牌再吃晚饭。方鸿渐赌术极幼稚,身边带钱又不多,不愿参加,宁可陪张小姐闲谈。经不起张太太再三怂恿,只好入局。没料到四圈之后,自己独赢一百余元,心中一动,想假如这手运继续不变,那獭绒大衣便有指望了。八圈打毕,方鸿渐赢了近三百块钱。同局的三位一个子儿不付,一字不提,都站起来准备吃饭。鸿渐唤醒一句道:“我今天运气太好了!从来没赢过这许多钱。”

张太太如梦初醒道:“咱们真糊涂了!还没跟方先生清账呢。陈先生,丁先生,让我一个人来付他,咱们回头再算得了。”便打开钱袋把钞票点交给鸿渐。

饭后散坐抽烟喝咖啡,鸿渐瞧见沙发旁一个小书架,猜来都是张小姐的读物。一大堆《西风》、原文《读者文摘》之外,还有原文小宇白文《莎士比亚全集》、《新旧约全书》、翻版的《居里夫人传》、《我国与我民》等不朽大著以及电影小说十几种。一本小蓝书,背上金字标题道:《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鸿渐忍不住抽出一翻,只见一节道:“对男人该温柔甜蜜,才能在他心的深处留下好印象。女孩子们,别忘了脸上常带光明的笑容。”看到这里,这笑容从书上移到鸿渐脸上了。抬头忽见张小姐注意自己,忙把书放好,收敛笑容。陈先生要张小姐弹钢琴,大家同声附和。张小姐弹完,鸿渐要补救这令她误解的笑容,抢先第一个称“好”,求她再弹一曲。他又坐一会,才告辞出门。洋车到半路,他想起那书名,不禁失笑。丈夫是女人的职业,没有丈夫就等于失业,所以该牢牢捧住这饭碗。哼!我偏不愿意女人读了那本书当我是饭碗。想到这里,鸿渐把天空月亮当作张小姐,向她挥手作别。

客人全散了,张太太道:“这姓方的不合式,气量太小,把钱看得太重,给我一试就露出本相。好像怕我们赖账不还的,可笑不可笑?”

张先生道:“什么博士!还算在英国留过学,我说的英文,他好多听不懂。我不爱欧洲留学生。”

张小姐不能饶恕方鸿渐看书时的微笑,干脆说“这人讨厌!你看他吃相多坏!全不像在外国住过的。他喝汤的时候,把面包去蘸!他吃铁排鸡,不用刀叉,把手拈了鸡腿起来咬! 吓!这算什么礼貌?”

张家这婚事没结果,周太太颇为扫兴。可是方鸿渐记得《三国演义》里的名言:“妻子如衣服。”当然衣服也就等于妻子;他现在新添了皮外套,损失个把老婆才不放在心上呢。

(选自钱钟书《围城》,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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