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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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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七中2018届高三下学期语文二诊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这一中心事件展开。 B、“我”因为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并由此记恨“我”,四年没有与“我”见面,即使四年后再次与“我”联系,也是炫耀他去了北京。 C、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也在不断让人意外的情节中引发了读者对其寓意的思考。 D、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扬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海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

    “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天就快黑了。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读《时间简史》【注】

毕飞宇

    《时间简史》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没有一次有收获。每一次读《时间简史》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旅游,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皑皑,陡峭,圣洁,离我非常远。我清楚地知道,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点说,我为什么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点说,隔着窗户,远远地望着它们“在那儿”,这不是很好么?

    和霍金相比,爱因斯坦更像一个小说家。我喜欢他。在普林斯顿,爱因斯坦这样给年轻的大学生解释了相对论——一列火车,无论它有多快,它都追不上光的速度。因为火车越快,它自身的质量就越大,阻力也越大。当我在一本书里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高兴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挠腮了。我居然“听懂”相对论了。理性一点说,爱因斯坦的这番话谁都能听得懂。我只能说,在爱因斯坦用火车这个意象去描绘相对论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

    毕加索有一个特殊的喜好,他爱读爱因斯坦。毕加索说:“当我读爱因斯坦写的一本物理书时,我啥也没弄明白,不过没关系,它让我明白了别的东西。”毕加索说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欢读爱因斯坦,你会“明白别的东西”。事实上,阅读最大的魅力就在这里——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饭,你给了我一张笑脸或一张电影票,你是仁慈的,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并向你鞠躬致谢。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我要说,人类所有的快乐与悲伤都与时间和空间的限度有关。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开更快的汽车,我要活更长的寿命。是的,人们都渴望自己在时间和空间这两个维度上获得更大的份额。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在我还是一个乡村儿童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可是,我母亲却有一块瑞士手表,方圆几十里之内唯一的手表。我崇拜我的母亲。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时间,得到的建议只能是这样的:“去找陈老师。”那时我以为,时间是手表内部的一个存在。等我可以和母亲“对话”的时候,母亲却告诉我,手表的内部并没有意义,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个“表面”。长针转一圈等于一分钟,短针走“一格”等于五分钟。我母亲的“时间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时间其实不是时间,它是空间。它被分成许多“格”。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所谓的时间,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汤圆。

    我人生的第一次误机是在香港机场。那是上个世纪的90年代。香港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有一块特殊的表,非常大。那块透明的“大表”是由无数的齿轮构成的,每一个齿轮都是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我终于发现了,时间其实是一根绵软的面条,它在齿轮的切点上,由这一个齿轮交递给下一个齿轮。它是有起点的,当然也有它的终点。我像一个白痴,傻乎乎的,就这样站在透明的机芯面前。我无法形容内心的喜悦,为此错过了我的航班。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到《时间简史》。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阅读《时间简史》的,我读得极其慢,有时候,为了一页,我会耗费几十分钟。我知道,这样的阅读不可能有所收获,但是,它依然是必需的。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人所谓的精神历练,也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没有经历过难度阅读的人,很难得到“别的”快乐。

【注】《时间简史》: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的作品,介绍了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话说袭人见贾母王夫人等去后,便走来宝玉身边坐下,含泪问他:“怎么就打到这步田地?”宝玉叹气说道:“不过为那些事,问他做什么!只是下半截疼的很,你瞧瞧打坏了哪里。”袭人听说,便轻轻的伸手进去,将中衣褪下。宝玉略动一动,便咬着牙叫“嗳哟”,袭人连忙停住手,如此三四次才褪了下来。袭人看时,只见腿上半段青紫,都有四指宽的僵痕高了起来。袭人咬着牙说道:“我的娘,怎么下这般的狠手!你但凡听我一句话,也不得到这步地位。幸而没动筋骨,倘或打出个残疾来,可叫人怎么样呢!”

    正说着,只听丫鬟们说:“宝姑娘来了。”袭人听见,知道穿不及中衣,便拿了一床袷纱被替宝玉盖了。只见宝钗手里托着一丸药走进来,向袭人说道:“晚上把这药用酒研开,替他敷上,把那淤血的热毒散开,可以就好了。”说毕,递与袭人,又问道:“这会子可好些?”宝玉一面道谢说:“好了。”又让坐。宝钗见他睁开眼说话,不像先时,心中也宽慰了好些,便点头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了,不觉的就红了脸,低下头来。宝玉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稠密,大有深意,忽见她又咽住不往下说,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那一种娇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心中自思:“我不过捱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想着,只听宝钗问袭人道:“怎么好好的动了气,就打起来了?”袭人便把焙茗的话说了出来。

    宝玉原来还不知道贾环的话,见袭人说出方才知道。因又拉上薛蟠,惟恐宝钗沉心,忙又止住袭人道:“薛大哥哥从来不这样的,你们不可混猜度。”宝钗听说,便知道是怕他多心,用话相拦袭人,因心中暗暗想道:“打的这个形象,疼还顾不过来,还是这样细心,怕得罪了人,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吃这样亏。但你固然怕我沉心,所以拦袭人的话,难道我就不知我的哥哥素日恣心纵欲,毫无防范的那种心性。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自然如今比先又更厉害了。”想毕,因笑道:“你们也不必怨这个,怨那个。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就是我哥哥说话不防头,一时说出宝兄弟来,也不是有心调唆:一则也是本来的实话,二则他原不理论这些防嫌小事。袭姑娘从小儿只见宝兄弟这么样细心的人,你何尝见过天不怕地不怕、心里有什么口里就说什么的人。” 袭人因说出薛蟠来,见宝玉拦他的话,早已明白自己说造次了,恐宝钗没意思,听宝钗如此说,更觉羞愧无言。宝玉又听宝钗这番话,一半是堂皇正大,一半是去己疑心,更觉比先畅快了。方欲说话时,只见宝钗起身说道:“明儿再来看你,你好生养着罢。方才我拿了药来交给袭人,晚上敷上管就好了。”说着便走出门去。袭人赶着送出院外,说:“姑娘倒费心了。改日宝二爷好了,亲自来谢。”宝钗回头笑道:“有什么谢处。你只劝他好生静养,别胡思乱想的就好了。不必惊动老太太、太太众人,倘或吹到老爷耳朵里,虽然彼时不怎么样,将来对景,终是要吃亏的。”说着,一面去了。

    袭人抽身回来,心内着实感激宝钗。进来见宝玉沉思默默似睡非睡的模样,因而退出房外,自去栉沐。……这里宝玉昏昏默默,只见蒋玉菡走了进来,诉说忠顺府拿他之事;只见金钏儿进来哭说为他投井之情。宝玉半梦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忽忽听得有人悲戚之声。宝玉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宝玉犹恐是梦,忙又将身子欠起来,向脸上细细一认,只见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不是黛玉,却是哪个?宝玉还欲看时,怎奈下半截疼痛难忍,支持不住,便“嗳哟”一声,仍就倒下,叹了一声,说道:“你又做什么跑来!虽说太阳落下去,那地上的余热未散,走两趟又要受了暑。我虽然捱了打,并不觉疼痛。我这个样儿,只装出来哄他们,好在外头布散与老爷听,其实是假的,你不可认真。”此时林黛玉虽不是嚎啕大哭,然越是这等无声之泣,气噎喉堵,更觉得利害。听了宝玉这番话,心中虽然有万句言词,只是不能说得,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一句话未了,只见院外人说:“二奶奶来了。”林黛玉便知是凤姐来了,连忙立起身说道:“我从后院子去罢,回来再来。”宝玉一把拉住道:“这可奇了,好好的怎么怕起他来。”林黛玉急的跺脚,悄悄的说道:“你瞧瞧我的眼睛,又该他取笑开心呢。”宝玉听说赶忙的放手。黛玉三步两步转过床后,出后院而去。

(节选自《红楼梦》第三十四回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蒲香永远流传

七色槿

    兜兜他爹带着兜兜从安徽老家一路讨要来到小蒲河村的那天,是一个夏日的傍晚。村里的贫协主任到镇上开会正好看见,就把爷俩带回村里,让他们在饲养处边上废弃的铁匠棚里住下了。

    再后来改革开放,兜兜去了南方,一时间跟小蒲河村失去了联系。十来年后,没有消息的兜兜又回到了村里,大婶们叫他搬到村外河边上的机井房去住。沿路上看热闹的大婶们亲热地跟他打着招呼。走到村东头,狗剩他爹在家门口叫住了他,抱出来几棵白菜给他装在车上。

    第二天清晨,当房顶的烟囱第一次冒出炊烟的时候,兜兜和媳妇跑出屋外观看,高兴得像两个孩子似的。小蒲河满槽的春水哗哗地在身边流过,河水淹没了河边的卵石和草地,西岸边干枯的蒲苇茎中已经冒出了黄绿色的嫩芽。太阳还没有露脸,远处的杨树林子后面喷射出耀眼的霞光,河水被早霞映成了粉红色。一群鸟儿在河边觅食,听到他俩的欢笑声,它们像喊齐了号令似的扑啦啦飞起来,随即调转方向向东飞去,在霞光中由灰褐色变成粉红。

    小屋的门前传出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每到集日,兜兜会带着他做出来的物件往蒲河桥那边的集市去卖,平日里也会在河堤上的柳树下摆上几个。这让村人们有些不是滋味,村街上闲唠嗑的人们就有了新的话题。

    有人说:“他一个祖传逃荒要饭的也想发财?祖坟上没那根蒿子。”

    有人说:“没良心的兜兜,跑回来空手套白狼赚咱们的钱来了,当年青黄不接时候他爷俩来咱村,我可是给当了两瓢苞米的,算是喂了狼啦。”

     接下来的几天,先是兜兜家摆在柳树下的水壶丢了一个,第二天又丢了两个簸箕。兜兜媳妇不敢在河堤上摆摊了,她把东西都搬回到屋里。接下来兜兜家来了两个穿制服的人,是镇上工商所的,要兜兜拿出营业执照。

    那天夜里,睡在温热的火炕上,兜兜跟他媳妇闲说话,兜兜说:“从我爹那辈起,我们就把小蒲河当成老家了,安徽的老家倒没怎么挂在心里。出去那几年也一直是想着它,念着它。可我现在心里慌慌的,闹不清是咋回事了,也没做错了什么,村里人为啥待咱跟以前两样了呢?”

    兜兜跟村里人疏远了,村街上很少见到他的身影,安静地生活在村外小蒲河边上的房子里。

    中秋节那天,一个背着三个相机的艺术家来河边拍夜景。他看见月光在波光粼粼的小蒲河上铺了一条谁也不能走的路,河面上水雾弥漫,天上一轮满月明媚而安详。河岸边有一长溜的稻田,随着秋风摇摆的稻秧像海浪一样,有一间小屋子就像停泊在海上的船。小屋的窗子透出鹅黄色的灯光,窗玻璃上长出一排蒲草,还有两个肥壮的蒲棒,还有栩栩如生的蝴蝶、蜻蜓挺立在蒲草上。美呀,真美,艺术家惊呆了。

    第二天,艺术家带来了他的老朋友,一位研究民俗的学者,也是艺术馆的馆长。那位研究民俗的学者看到了兜兜媳妇压在炕席底下的全部剪纸,老先生像对待珍贵文物一般,带上白手套一张一张捧起来欣赏,他说从那些剪纸中闻到了醉人的蒲香,他从中挑选出几张带回去,并坚持留下五千元钱作为定金。他让兜兜媳妇剪一套小蒲河的四季。

    兜兜家几张破纸卖了五千块钱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村里,这下子村民们彻底愤怒了。全村空前一致地统一起来,要共同对付那个异类了。

    河边上的那间小房子像磨盘一样压在村民们的心上,人人都觉得沉甸甸的。人们盼望着河水暴涨冲垮那间房子,盼望着平地起炸雷炸塌那间房子,盼望着那块地面裂开一道缝再合上,让那间房子彻底消失。

    不知从谁开始,晚上有人到河边挖沟了,就对着兜兜家的小房子挖。全村在家的汉子们晚上都去了兜兜家屋外挖沟。沟是挖得够深够宽了,但是渗出来的水却不多,村民们等不及了,把手上的锹镐换成了水桶,从河里提水往沟里灌。女人们也加入进来了,小蒲河的夜晚充满了令人心悸的泼水声。

    人们往河那边看去,那间房子黑着灯,窗户大敞着像睁大的眼睛,玻璃上的窗花撕得乱七八糟的。

    兜兜两口走了。

    很快就是冬天了,没有遮掩的小蒲河显得更宽了,被灌水的人们踩烂的蒲苇没来得及长起来,露着干枯的根。

    小蒲河村又恢复了祥和平静。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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