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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四川省成都七中2018届高三下学期语文二诊模拟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这一中心事件展开。 B、“我”因为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并由此记恨“我”,四年没有与“我”见面,即使四年后再次与“我”联系,也是炫耀他去了北京。 C、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也在不断让人意外的情节中引发了读者对其寓意的思考。 D、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丑  兵

莫 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 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梁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想象与写实

朱光潜

    对于想象与写实这个理论上的争执不能不提出一谈,因为它不仅有关于写作基本态度上的区别,而且涉及对于文艺本质的认识。

    在十九世纪前期,浪漫主义风靡一时,它反抗前世纪假古典主义过于崇拜理智的倾向,特提出“情感”与“想象”两大口号。浪漫主义作者坚信文艺必须表现情感,而表现情感必借想象。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想象对立的是理智;想象须超过理智,打破形式逻辑与现实的限制,任情感的指使。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文学界起了一个大反动,继起的写实主义咒骂主观的想象情感。写实作家的信条在消极方面是不任主观,不动情感,不凭空想;在积极方面是尽量寻求实际人生经验,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写自己知道最清楚的,愈忠实愈好。

    如果就文艺本质作无偏无颇的探讨,我们应该知道,凡是真正的文艺作品都必须同时是写实的与想象的。理由很简单,凡是艺术创造都是旧经验的新综合。唯其是旧经验,所以读者可各凭经验去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的创造,每个作家的特殊心裁。想象决不能不根据经验,神鬼和天堂地狱虽然都是想象的,可也都是根据人和现实想象出来的,神鬼都像人一样有四肢五官,能思想能行动,天堂地狱都像现世一样有时间空间和摆布在时空中的事事物物,如宫殿楼阁饮食男女之类。一切艺术的想象都可以作如是观。至于经验——写实派所谓“证据”——本身不能成为艺术,它必须透过作者的头脑,在那里引起一番意匠经营,一番选择与安排,一番想象,然后才能产生作品。人生经验如果要形成艺术作品,必经心灵熔铸。从艺术观点看,这熔铸的功夫比经验还更重要千百倍,因为经验人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表现他的经验成为艺术家。许多只信“证据”而不信“想象”的人为着要产生作品,钻进许多偏僻的角落里讨论实际生活,实际生活算是讨到手了,可作品仍是杳无踪影;这正如许多书蠹读过成千上万的书,自己却无能力写出一本称得上文艺作品的书。

    中国文学理论家向来注重“境界”二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提出“造境”和“写境”的区别,认为“造境”即“理想”(即“想象”),“写境”即“写实”。文艺的难事在造境,凡是人物性格事变原委等等都要借境界才能显出。境界就是情景交融事理相契的独立自足的世界,它的真实性就在于它的融贯整一,它的完美。“完”与“美”是不能分开的,这世界当然要反映人生自然,但是也必须是人生自然经过重新整理。大约文艺家对于人生自然必须经过三种阶段。首先他必须跳进里面生活过,才能透懂其中甘苦;其次他必须跳到外面观照过,才能认清它的形象;经过这样的主观的尝受和客观的玩索以后,最后他必须把自己所得到的印象加以整理,整理之后,生糙的人生自然才变成艺术的融贯整一的境界。写实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一阶段,理想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三个阶段,其实这三个阶段都是不可偏废的。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甲】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从他的含讽带刺的红胡根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的微笑。

    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瘦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候要等到跟他们定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后来我搞清楚了:如果没有说“我要问问我的兄弟”,那就是他本人;如果说了这句话,那就是他哥哥了。

(节选自《品质》)

【乙】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便宜的如炒辣豆腐,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夏天,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男工人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退休的文质彬彬的会计,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而煤站的副经理,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节选自汪曾祺《捡烂纸的老头》,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奔丧

    王魁还是在他娘升天的那一年回的老家。屈指算来,他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故乡黄泥湾了。爹虽然老了,但没有老到犯糊涂的份儿上。就这几个手指头,他掰得过来。

    爹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给宝儿打电话,让他快回来。

    “怎么跟他说呢?”

    “就说我不行了,要见他最后一面。”

    王魁的几个姐姐分别叫王凤、王琴、王芳,爹叫了她们半辈子王凤、王琴、王芳。王魁有大号,可爹偏不叫,他都三十多岁的人了,爹还宝儿宝儿地喊他。王魁出生的时候,爹已经四十七岁了,娘四十五。这么大年龄结出个老秋瓜,怎么不是个宝儿呢?

    王魁跟头流星地从广州赶回来。一进院子,他就丢了行李,长嚎一声,“爹啊”,救火似的往爹的卧室冲。

    按照女儿们事先的安排,王魁进来以后,爹只能缓缓地睁开眼睛,气若游丝地哼几声,然后在女儿们的搀扶下慢慢坐起来,和王魁拉呱儿……可是爹憋不住。爹双手一撑,竟然呼啦一下直起腰,一把抱住王魁,大声地说:“宝儿,宝儿,俺的宝儿……”

    这个戏至此彻底演砸了!

    王魁从爹的卧室走出来的时候,脸色比锅底还黑。王琴递给他一杯茶,他劈手接过来,掼了个粉碎;王芳递给他一块馍,他也摔在她脚边;

    王凤也黑了脸,喝道:“王魁,你疯了吗?”

    王魁吼道:“我疯了,我就是疯了。你们知道吗?我们厂现在正是生产旺季,忙得吃饭放屁的工夫都没有。老板死活不批假,我是赌气辞职回来的。”

    王芳嘀咕:“不就是打个工吗?以后再找活儿,还能找不到?”

    王魁一下子蹦到王芳面前,手指着她的鼻尖,说:“我在这个厂干了十三年,从小工到主管,我容易吗?小工拼死拼活干一个月,才三千元,主管一个月一万多,你知道吗?你去给我找个主管的活儿试试!”

    王芳吓哭了,躲到了王凤身后。

    王琴气恼地说,爹五年没见你,能不想你吗?

    王魁说:“想我,看看照片行不行,打打电话行不行,把他送广州去一趟行不行,非得让我回来?我哪个月不给他汇钱?他缺吃缺喝缺穿了?”

    王凤想再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她们鱼贯走进屋,走进爹的卧室,围坐在爹的床边。显然,院子里发生的一切,爹尽收耳底。爹浑浊的眼泪像雨天屋檐滴水似的纷纭落下来。王凤给爹擦眼泪,爹的眼泪没擦干,她自己的眼泪反倒流了出来。

    吃晚饭的时候,王魁说:“我已经给老板打电话了,想收回辞职报告。老板同意了,让我尽快赶回去上班。”顿了顿,王魁又说,“明天一早,我就走。”

    爹一口饭含在嘴里,不嚼了,呆呆地看王魁,嚼得半碎的饭粒一点一点从嘴角掉出来。

    三个姐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低下了头,默默吃饭。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王魁就背着行李,要离家远行。王魁向爹辞行,院内院外,却没有爹的影子。姐姐们簇拥着他,把他送出村庄。

    回到家,天大亮了。王芳清扫爹的卧室,王凤和王琴去厨房准备早餐。王芳发现,爹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打开的烟盒,背面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宝儿,爹对不起你,今后不再拖累你了。王芳还发现,爹的床上,堆着一摞红彤彤的百元钞票,钞票下面,也是几张打开的烟盒。她把烟盒抽出来,只见每张烟盒的背面,都写着一行行日期和几百、上千不等的金额。

    王芳凄厉地喊:“大姐,二姐!”

    王凤和王琴应声而入,接过烟盒一看,都慌了神儿。王凤哽咽着说:“快,快,给王魁打电话,让他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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